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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的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08 12:48:44

社区矫正的工作计划6篇

社区矫正的工作计划6篇

社区矫正的工作计划6篇

  【范文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XX年,白沙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总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经验,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监督、管理、帮教水平。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街道、社区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加强和完善“街道-社区”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完善矫正对象“4+1”帮教监管机制,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志愿者、监管人组成的帮教小组。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指导和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水平。对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重新审核登记,吸收热心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并通过“以奖代补”和年终考核等形式对志愿者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街道矫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矫正办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街道矫正办在每月及重大节日和社区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督措施的矫正对象,不予批假外出,其他需要外出矫正对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公安、司法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对准假外出人员通过信息化系统确定定位跟踪范围和跟踪密度,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离“视线”。对未经批假外出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同时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

  4、进一步完善档案台账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账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将矫正对象每月学习情况、请销假事项等输入矫正监管系统,并实时更新。

  5、健全信息报送和宣传制度。各社区积极向街道矫正办报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广泛宣传社区矫正的经验、典型和好的做法,结合监管措施和工作制度试行的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疑点,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

  三、加强日常管理,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1、强化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落实防控措施。将暴力犯罪、盗窃、抢劫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请假外出对象及不服从日常矫正管理制度的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对重点对象建立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由社区民警、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家庭监护人共同实行分类挂钩,加强部门、人员配合联动,掌握此类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再犯新罪的苗头,及时遏制隐患发生。

  2、强化特殊时期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结合两会期间、国庆等敏感时段的安保工作,构筑社区矫正“管控护城”防线。采取“分阶段滚动排查,组织季(月)联查,落实周(日)巡查”的方法,对辖区内的矫正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做到“四个一”,即:走访社区了解情况一次、上门家访一次、见面谈话一次、心理疏导一次,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家庭情况、现实表现,做好超前防范。

  3、强化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办法规定,实施矫正对象的加、扣分,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并将加、扣分情况与奖惩结合起来,形成正常的奖惩机制。收集矫正对象的正反面典型,严格落实奖惩分明,启动减刑、收监程序,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范文二: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XX年,铁佛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增强矫正工作的整体力量、构建科学的矫正体系、推动矫正工作的理论研究、培育社区矫正工作的亮点”的要求,着力深化和推进全镇社区矫正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提高罪犯矫正质量为核心,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及区法局的大力指导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全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

  二、工作目标

  积极建立健全党和政府的领导管理与社区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矫正工作机制;坚持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严格管理,充分落实定期报到、定期汇报思想动态制度、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登记,利用手机定位等施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杜绝矫正期内重新犯罪。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网络,保障工作深入推进。

  1、进一步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铁佛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2、积极探索志愿者参与矫正的新模式。一是充分利用专业机构、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优化社区矫正志愿者结构;二是积极引入一些法律、教育、心理学专业人员,制定专业矫正个案,给矫正对象个别教育和帮助、扶持,对矫正对象实施心理、行为矫正,三是探索兼职和专职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完善社区矫正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矫正工作队伍整提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强化请示报告制度。村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情况采取边处置边报告,预防脱管、漏管现象、重大事件发生。

  2、执行严格的社区矫正奖惩机制。要充分用好表扬、评比矫正积极分子和减刑等奖励措施,激励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又要对矫正对象严格管理,加强重点人头的管控力度,对个别对抗管理教育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矫正对象,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着力增强管控能力,初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全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人头,防止脱管、漏管,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2、认真落实分类管理和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年龄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可能性因人制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等级管理。

  3、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各村和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总结管理经验,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责任,消除管理盲区。

  4、建立社区矫正管控平台,对重点人头实行适时监控,掌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及重大事件发生。

  5、研究制定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尽快形成应急处置体系。

  (四)全面总结系统提炼,致力探索社区矫正方法的新体系

  1、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测评工作。结合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对其犯罪背景、家庭情况、性格特征及再犯罪可能性进行严格测评,确定矫正对象的管理等级,落实矫正个案措施,提高矫正质量和成效。

  2、引入心理矫正理念。实行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办法,与专业单位(部门)筹划,开设心理矫正场所,由我所专业人员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

  3、强化个案矫正。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个案质量,增强社区矫正个案的针对性、改造质量与成效,重点强化个案的矫正质量。

  4、强化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矫正对象的思想帮教,培养其是非观念;二是开展青少年的文化教育的技能培训,为其谋生和就业创造条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增强其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感。

  5、是配合法院开展社区矫正可行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判决前对罪犯的人格调查和矫正环境评估制度,对其能否宣判缓进行详细测评,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

  二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性。加强与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协调,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性。通过普法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都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配合试点工作。

  四要把握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稳妥性。社区矫正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既要广泛宣传,积极推进,又要慎重稳妥,对社区矫正对象要管得了、控得住,确保安全、不出事。

  【范文三: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XX年,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具体思路如下:

  一是认真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20XX年上半年联合召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并对如何深入推进试点工作进行部署,推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强化措施,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依托区心理咨询中心建立区心理矫正工作站,在1-2个街道建立社区矫正心理。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矫正质量评价体系,确定合理的评价指标,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加强对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的评估。

  三是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网络和考核制度,探索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和跟踪教育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社区矫正法律文书规范标准》执行,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四是做到队伍建设多元化。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招募和培训工作;吸收一批有责任心,热心矫正工作的退休政法干部,教师等人员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着力培育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能手,切实解决有人做社区矫正工作,由能力的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客观的评价和积极的报道,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为社区矫正立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范文四: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建设和谐六合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完善机制、落实人员、提高认识

  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尤其是对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开展以及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要求和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的学习,深化对社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将思想统一到镇司法所矫正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把握社矫工作的原则性与独创性的统一,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二是充分利用一切会议举办契机,开展“以会代训”工作。诸如在联席会议上分析难、疑点,解决社矫出现的新问题。

  二、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夯实基层基础

  及时与区司法所沟通,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进行商定,并按要求予以上墙,做到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善社区级社矫基础台帐备录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将矫正对象的日常活动情况、表现详细记录,做到工作台帐规范、细致,全面正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三、抓好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记录,规范存档,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此外,适时根据区司法所的要求,做好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工作,逐步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

  四、加强沟通,完善协作机制,理顺衔接工作

  继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与派出所社区民警的沟通协作,在材料移交,初次谈话中,明确相关事项,合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健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网络

  根据街道实际,确保一名干部衔接一名社矫对象,相应成立一个社矫监督考察小组。加强志愿者制度的建设,注意志愿者的素质要求和工作量的平衡问题,合理培植监督考察小组成员,提高实际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在监护人没有形成主动反馈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加强走访,经常性地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作用,加强监护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

  六、开展各种的形式的教育活动

  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结合实际,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在册社矫对象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矫对象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专人有专工”,以便能开展对口性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范文五: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全省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矫正措施,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标;认真总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经验,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我县的和谐、稳定和法制化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一支热衷于社区矫正工作、素质过硬、作风务实、作用发挥良好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加强能力建设,着重提高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矫正教育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全年分两次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党中央及各部委、省厅局下发文件,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水平。逐步抓好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接收热心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年终奖惩考核,表扬奖励,充分调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奖惩考核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科学管理,加大对社区矫正的社会宣传,及时报道社区矫正的新做法、好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着力增强管控能力,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坚持不定期的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走访,实行分级处遇,制定重点对象管控机制,防止脱管、漏管,做到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矫正环境较差、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管措施的社区矫正人员,不予批假外出,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离视线。其他需要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评议要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采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加、扣分办法,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并将加、扣分情况与奖惩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的奖惩机制。及时收集社区矫正人员的正反面典型,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奖惩分明,依法启动减刑、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程序,使奖惩考核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改造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体系,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审前法制教育机制。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人民法院委托调查的刑事被告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评估报告,调查内容必须真实,为人民法院定罪量刑提供可靠依据。结合审前调查,对刑事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

  三、落实工作措施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部门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县、乡社区矫正机构全年要分别组织召开两次以上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开展社区矫正岗位练兵活动。以岭北、文星、新泉、石塘等司法所为样板,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内务工作和三项基本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竞赛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突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效果。按照《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抓好三个阶段的教育,即入矫教育,日常教育、解矫教育。社区矫正股要制定全县年度教育计划,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要按照计划要求,落实各项教育措施。司法所要落实电话报到、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考勤记录,把集中学习教育与个别谈话教育、分类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特别是要按规定组织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时间均要保证八小时以上,以达到修复社会关系的目的。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帮困扶助工作,努力实现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无缝对接。

  继续实行社区矫正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每年度会同县综治办、检察院监所科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检查两次,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并召开工作讲评会,对考核分数为前五名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后三名单位提出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每次检查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

  借鉴外地单位工作经验,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先进单位观摩学习,取长补短,积极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文件和《湘阴县社区矫正工作纪律》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公正、严明、廉洁执法。凡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向社区矫正人员索拿卡要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范文六: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XX年,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金牛湖”、“法治金牛湖”,继续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拓展矫正方式,提升矫正水平,提高矫正质量,进一步将全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具体目标是:年内力争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建立好公益劳动基地,并保持正常运转;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对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做到“三有”(有请假报告、有担保人、有联系方式)。

  一、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一支热衷于社区矫正工作、数量充足、作用发挥良好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提高离退休干部、教师、法律专家、心理学专家在社区矫正志愿者中的构成比例。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着重提高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矫正教育能力考核成绩和组织协调能力。按照“分级培训、分层管理、分岗实施”的原则,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即将下发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方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行政奖惩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对象档案管理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处置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进一步夯实社区规划矫正工作的理论基础,推动社区规划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

  二、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联动作用

  不断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分析和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要充分考虑发挥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人员的档案,不断提高接受率;逐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与社区规划矫正工作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心理矫正机构作用,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持;协调劳动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性。

  三、加大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力度

  加强分析排查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细致的分析排查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对策,将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探索分类管理办法,对重点人员要重点监控、重点教育、重点帮助、重点转化,对不服从管理、矫正效果不明显、有一定潜在风险的对象,要加大鉴定力度,对需要收监的对象,要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切实提高矫正工作的实效。要加强流动人员的监管,完善“托管”措施,严格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因务工、就学、探亲、就医等需要短期或长期外出的,必须落实责任审批。要加强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应对方法;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要严格控制重点管控对象的活动范围,杜绝非正常上访和集访事件发生,严防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四、大力培植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典型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示范村(社区)建设,不断放大其“龙头”作用,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形成亮点、以点带面,积极开展分类教育和心理矫治,在努力做好公益劳动、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方面的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按照“课题研究、形成示范、创新经验”和实现“理论研究、形成特色、提高质量、完善制度、形成体系”的要求,力争形成领先的创新成果,全面提高全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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