嗟来之食的读后感

时间:2021-06-11 08:12:3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嗟来之食的读后感

  [篇一:读后感]

嗟来之食的读后感

  徐悲鸿曾说过:“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读完,我感悟颇深。

  主要写了齐国发生大饥荒,黔敖在大路旁边摆设了食物,施舍给灾民。但有一个人因为黔敖侮辱性的施舍,不吃“嗟来之食”,最后被活活饿死的故事。嗟来之食读后感

  读完这个故事,我认为每个人都应有尊严,当尊严受到挑衅的时候,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尊严,做一个有骨气的人。在这个故事中,我从那位衣衫褴褛,饿得少气无力的穷人身上,感受到了“人穷志不短”的高贵品格。

  在我的身边,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有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书,在门口看见了一一个聋哑人摆着一张桌子在那写书画。他的字是那么刚经有力,围观的群众都赞不绝口。妈妈也掏钱买了几副字画,回家留作纪念。我们正要走时,来了一个戴眼镜的年青人,穿着西服,一副很有钱的样子,只见他丢下100元在桌子上便长扬而去。嗟来之食读后感。那个聋哑人拿起钱就追了上去,咿咿呀呀指手划脚,手里拿着一副字画要送给他,意思说:“我不要你的施舍,字画留给你作留念吧。”年青人不知好歹,把字画扔在地上,嘴里还不停地叨叨。这时聋哑人拉着他不放,两个人还争了起来,聋哑人把钱还给了他,年青人毫无办法,知道自己错了,没有尊重他人的人格和劳动成果。在众人的谴责下,他灰溜溜的走了。

  不会尊重别人的人,别人也不会尊重他。尊严是一种可贵的品质,我们应该向中的穷人学习,做一个有骨气、有尊严的人,因为尊严无价。

  [篇二:读有感]

  告诉我们一件令人深思的事:在齐国,有一年,发生大饥荒,一个路人饿得少气无力,昏昏沉沉,但就是不吃富人黔敖“吆喝”给的食物,虽然黔敖道歉还是不吃而饿死。

  我对此事有两种看法。一是像曾子说的,路人应该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后来,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威震敌军的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二是不该吃。你看叶挺当时被关在牢里,只要当了叛徒就可活命出去,而叶挺坚决不从,因为,他知道一旦当叛徒,就会出卖同志,有损革命事业,违背自己的信仰,也会失去尊严。所以,不能低头。

  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己的目标和理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篇三:嗟来之食读后感]

  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年齐国发生了饥荒,一个人宁可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的事。

  那个饿者不吃嗟来之食保护了她的尊严,但我不同意他的做法。保护尊严要先保住生命。比如越王勾践在吴国为吴王夫差驾车养马,夫人打扫宫室,住在潮湿的囚室。他把苦胆挂在房梁上,睡觉时看着苦胆睡,吃饭是先吃一口苦胆,意思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报仇。他最终消灭了吴国。

  如果我是灾民,我会吃黔敖给的东西。我选择吃的原因是如果生命没有了,维护尊严又有什么意义?大家请想:“嗟来之食”与“胯下之辱”相比那种更辱人格?我个人认为,“胯下之辱”跟甚之。正因为韩信能忍受胯下之辱最终成就大业,衣锦还乡。因此,如果一个人有志气,嗟来之食并不是不可以食用,吃嗟来之食并不代表没骨气。大丈夫能屈能伸,保存今日之性命,方可成就他日之大业。

  我们现在是学生,那怎样才算有尊严的呢?不干不仁不义的事是有尊严的;在校园、教室内、看到的垃圾主动捡起来放进垃圾箱内有尊严的;上课认真听讲是有尊严的

  [篇四:读有感]

  在教室里,老师讲着一篇课文—。

  这个成语故事,讲的是这样的:

  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黔敖在施舍给灾民。有一天,来了一个灾民,没有力气了,黔敖看到后就吆喝到:“喂!吃吧!”但那个灾民没吃而饿死了。

  读完这片课文,我感处颇多,那个灾民有尊严,但太固执,可有尊严的人不分健康、残疾,比如一个故事:

  在美国,一个人开了一家店,不久就关门了并欠债累累,他很灰心,觉得生活欺骗了他,对任何事都失去了信心 。他只想向银行借100元,回老家,然后让母亲随便帮他找一份工作度过余生。然而却在去银行的路上,他改变了主意。他发现了一个坐在有木制车轮上的`残疾人在卖西瓜。卖瓜的人很快乐的和他打招呼,“嗨,年轻人,打起精神来,你该抛弃烦恼快乐起来”。他顿时愣住了,想了片刻,坚定的向银行走去。原来本想借100元却借了2000元,因为他觉得他还年轻,有能力找一份好工作,并过上快乐的日子。他用在银行借来的2000元开了一家公司,每天都用新的面貌来争取成功。后来,他成了美国为数不多的富翁。此后的每天早晨,他都会对着镜子大声念到:

  我忧郁,因为我没有鞋。

  直到在街上见到一个人,他没有脚。

  [篇五:嗟来之食读后感400字]

  告诉我们一件令人深思的事:在齐国,有一年,发生大饥荒,一个路人饿得少气无力,昏昏沉沉,但就是不吃富人黔敖“吆喝”给的食物,虽然黔敖道歉还是不吃而饿死。

  我对此事有两种看法。一是像曾子说的,路人应该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后来,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威震敌军的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哪能成为人上人呢?二是不该吃。你看叶挺当时被关在牢里,只要当了叛徒就可活命出去,而叶挺坚决不从,因为,他知道一旦当叛徒,就会出卖同志,有损革命事业,违背自己的信仰,也会失去尊严。所以,不能低头。

  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己的目标和理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篇六:嗟来之食读后感]

  嗟来之食?讲得是一个人由于不吃嗟来之食而饿死了的故事,这篇文章,带给我极大的震憾,正象卢梭先生说的:“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一个人没有了尊严,将如同行尸走肉,没有任何生存的意义。

  我想起了石油大王哈默,他年轻时,在一群难民中,用劳动获得食物的实际行动维护了尊严,赢得了别人的尊重,从而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想起了?爱国少年?中那个在法国轮船上十分贫穷,却维护国家尊严,宁愿不接受铜币的那位十一岁少年。

  想起了在街上双腿残疾却靠拉琴卖唱挣钱,不愿白收钱的老大爷。

  也想起了四肢健全却到处见人下跪来乞讨的青年人,人人见他躲着走的情景。

  尊严使人自敬,也使他人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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