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读后感

时间:2022-11-25 09:14:3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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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读后感范文(通用37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狼》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狼》读后感范文(通用37篇)

  《狼》读后感 篇1

  今天早晨看了沈石溪的一则故事《狼种》。在看的过程中一种悲愤的情绪充满我的胸膛。大灰是一只具有返祖现象的狗,外表长得非常像狼。就因为它可怕的外表,虽然它在警犬学校里表现优秀,但是所有的警署却不选择它,即便是一些急需看门狗的管理站也不要它。最后马戏团因为创新表演的需要,没花一分钱把它作为一只狼养在了马戏团里。

  作为在马戏团挑大梁的台柱,大灰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吃的不如别的动物演员,住的是铁笼子。而且因为主人对它的偏见,哈巴狗们也趁机欺负它,在表演的时候被众哈巴狗们咬得遍体鳞伤,却无人给它做主,最终落得了被剪掉狗指,带嘴罩的下场。即便是这样,它仍以警犬对主人的绝对服从要求自己。

  在这样的状况下,负责训练它们的川妮带它们进行一次远距离外演。在去的过程中,车出了问题,司机去找外援。川妮和它的小动物们呆在一起。危险就这样来临了,雪豹靠近了他们。而川妮却带着有色的眼镜抵制着大灰,对于它的警报置之不理。直到危险尽在眼前,别的动物提示了,川妮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结果悲剧却已无法遏制。在危机关头川妮甩掉小羊,求助她溺爱的哈巴狗,狗熊,可这些动物并不能给她带来切实的帮助。只有她平常冷落的大灰在看到她被追赶时表现出极大的着急与愤慨,而且在川妮不经意地喊出大灰时,它义无反顾地挣断了栓它的绳子扑向了雪豹。但是被剪掉爪指、带着口罩的它又怎么会有好果子吃呢?故事我就看到这里,我不知道后面迎接大灰的是死亡,还是功成圆满最后得到主人的亲睐。但是我却被大灰在任何情况下,都对主人的那种服从与忠诚感动了。看到这个故事,在感动之余,我也在悲悯着大灰的执着,痛斥着川妮的偏见。大灰的优秀应该有绚烂的人生,但是却因为川妮的偏见却让她活得如此卑微。得到救助的川妮如果大灰因此而死了,她应该为自己的龌龊行为而忏悔一生吧!真是以貌取人,何其哀哉呀!

  《狼》读后感 篇2

  读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对其中一篇文章《狼》颇有感触。

  《狼》中有三个关于狼和屠人的小故事,但其结局却都是屠人战胜了狼,最终平安到家。由此可见,狼虽然狡黠,但“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在第一个小故事中,屠人其实也算不得凶残,只是格外聪明。他先是用刀威胁狼,使它不敢靠近。后见狼仍然步步紧逼,于是宁愿舍弃肉来换取自己的生命。而最见其大智的地方在于他没有把肉直接扔在地上,而是用钩子穿住挂在树上,等着第二天早上再来取回去。而狼又何其笨,缘木求鱼,非但没有得到肉,反而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最终得不偿失,令人贻笑大方,也只能算是咎由自取吧。

  而在第二个故事中,两只狼却实在贪得无厌。屠人刚开始就投了骨头给两只狼,而它们却并不知足,仍然并驱如故,最后才丢失了性命。但在

  此故事中,两只狼却又有点小聪明,一狼假寐以诱敌,一狼自后袭击,原本以为配合得天衣无缝,但却忽略了它们遇到的对手是屠人,“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最终,对于前狼“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以数刀毙之”,而对另一狼“屠自后断其股(大腿),亦毙之”。但我却认为,狼固然贪婪,屠人却也未免有些太残忍。狼作为一种肉食动物,吃肉是它们的天性,觅食也是一种本能。既然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又何必自相残杀呢?

  第三个小故事,却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屠人的凶残、智慧、谨慎和贪婪。当屠人进入路旁的行室,抓住了狼的爪子时,他“思无计可以死之”。短短几个字,却将屠人的本性暴露无遗。然而看到屠人“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时,他的智慧却又让人不得不折服,难怪蒲松龄最后会发出“非屠,乌能作此谋也”的感叹。而后来屠人“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又体现了他何其谨慎的态度。最后屠人“遂负之以归”而不是直接把狼留在原地,蒲松龄寥寥几笔勾画出了屠人多么贪婪的形象!

  这却又让我不得不想起狼的贪婪了。狼贪婪是为了食物,而屠人贪婪是为了钱财。每个人都有一颗贪婪之心,也都有自己不同的目的,而圣人和凡人的区别就在于能否控制住自己的贪心。虽然如此,但想要控制贪心却实在很难。鉴于此,我想一首佛偈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只要我们把世间万物都看淡了,不再为荣华富贵、功名利禄而动心时,又有什么能再来扰乱我们的心呢?

  窗外突然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虽然蒲松龄故事中的狼和屠人已背对我们走过了三百多年的光阴,但在今天,狼和屠人的故事还在继续。

  《狼》读后感 篇3

  《狼》是我在初一下学期学的一篇古文,它讲述了一个屠夫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两只狼,并与其打斗的故事。

  在我心里,狼并不是一种残酷、冷血的动物,而是一种聪明、团结、有勇有谋、比较有善心、有令人惊奇的耐心的动物。可能大家并不知道我为什么说狼比较有善心,可能大家不知道,大多数时候,狼会放过其他动物的幼崽。其实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地向往。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心万苦地生存下来,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

  我看过姜戎写的《狼图腾》,看过姜戎写的《小狼,小狼》,看过《狼与狐》,看过许多有狼有关的书籍,通过看这些书,我更加了解了狼。有很多关于狼的成语,比如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引狼入室……但是,这些成语都是贬意的,其实,狼并不是像大多数人所想的那样,是一种残酷无情,它们这么做只是为了生存。如果我们仔细想一想或多看一些关于狼的文学作品,你就会发现,其实,狼的身上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比如团结、执着、拼搏、忠诚……

  当我看完姜戎的《狼图腾》后,我开始明白蒙古族为什么把狼视为自己民族图腾,狼可以控制草食动物的数量,也就是起着维护草原和森林生态平衡的作用。而且它们追捕的多是老、弱、病、残,对草食动物本身也起着复壮种群的作用。所以,在自然界中应该有狼;没有狼,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

  看了以上这些,我想大家对郎的印象应该有好转了些,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也可以站在狼的立场上想一,有时候真的能从狼的生活习惯中能想出一些人生哲理想,这就是我心目中的狼!

  《狼》读后感 篇4

  《天狼》这本书主要记载了一个有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在《天狼》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白狗雪玉了,喜欢它的机智、英勇和冷静。就拿鬼跳崖救主来说,白狗雪虎(那时它还不叫雪玉)为了把自己的老主人杜伯救出,不顾自身的生命安危,拼死把老主人送出了监狱。

  我也十分喜欢山妖这只狼。山妖是母独眼狼的儿子,它有一身惊人的武艺,在与狼王魔鬼搏斗的时候,虽然它处于险境,但还是用自己苦练的“左前爪”至狼王魔鬼于死地,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我很厌恶侠客这只狗,在主人被狼包围的时候,它不但没有保护好主人,还偷跑去和血杜鹃谈情说爱。至使主人遭遇了不测。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让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在什么情景下都要对自己有信心,要对自己说“我能行”,有了信心,就成功了一半!

  《狼》读后感 篇5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爱与恨……

  一次,雪虎在绝情谷遇上了一匹剽悍的黑毛母狼。五天前雪虎还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今日它被逐出了门,在大雪中寻找着猎物。那只黑毛母狼叫珍珍,它一向想报仇,杀了杜仲全家,可它势单力薄无法浩浩荡荡地杀进去,只能等待机会。今日它遇上了雪虎,也算它倒霉。雪虎便与它杀了起来,不想竟与这厮势均力敌,只好悻悻而走。而珍珍也低估了这只狗的能耐。

  雪虎只好在劳累、痛苦中慢吞吞地走向山去。走着走着,它在雪地中睡着了。杜仲一家发现了雪虎便把他救了回来。回来雪虎改名雪玉,它天天守着家,不让狼来偷东西。过了不久,还生下了五只小狗。

  而珍珍在漫长的锻炼中,成为了一匹智勇双全的母狼,也和雪玉一样生下了四匹小狼。然后,三番五次地光顾兰花坳。害得雪玉只能经常与母狼交手。之后,因为杜仲妻子要去山里,所以只留下了小斑点儿、侠客(雪玉的其中两个孩子)和杜仲。

  也就是这一次,杜仲被狼咬死了,小斑点儿被母亲——雪玉轰出了家门,侠客因为喜欢上血杜鹃(珍珍的女儿)被雪玉亲手杀了。雪玉的儿子李逵被母狼杀了。雪玉便去报仇,杀了母狼珍珍。但没有杀死珍珍的儿子——山妖,让它逃走了。之后,山妖成了狼王,准备着杀进兰花坳,报仇雪恨。

  掩上书本,我被雪玉和珍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雪玉,一只忠诚的狗,会在主人危险时去救主人,而珍珍她虽然是一匹狼,但她有人一样坚定的信念,我十分敬佩他们。

  《狼》读后感 篇6

  《天狼》是一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是一部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一个遥远的故事。

  作者写的资料十分生动,用了许多好词,写得十分逼真,栩栩如生,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般看见了大白狗雪玉与独眼狼珍珍打斗时的样貌,独眼狼珍珍的可怕面貌……

  《天狼》这一部小说也有许多趣味的地方,文章里一些句子是和我们人类说的话十分相似,比如,“善解人意”和“善解狗意”,“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和“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家破人亡”和“家破狼亡”……

  这部小说的资料写得引人入胜,每一个小故事都是十分凄凉、十分激烈,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每一个小故事都有一个生活道理,比如:大白狗雪玉来到了一个新的家,他们一家对雪玉十分好,晚上小主人小磊还要和它一起睡在热乎乎的土炕上,但雪玉还是断然拒绝了。从这段小故事里,我体会到:太舒服的生活能让人贪图享受,碌碌无为,雪玉是一只负职责的好狗。再比如:全家为雪玉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小屋,里面铺上了又厚又软的茅草,睡上去十分暖和,可雪玉晚上把草扒到一边,睡在地上。从这段小故事里,我又体会到:雪玉怕自己贪图享受,睡成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会被主人放弃。还有: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雪玉明白主人家不富裕,所以它便经常外出捕猎,几乎每一天都叼回来吃的,这样,它们和主人一家几乎每一天都能吃上肉了。从这段小故事中,我还体会到:雪玉十分体贴主人明白主人家不富裕,养它们母子六只狗是一个不轻的负担,所以它经常出去捕猎,既能让主人吃上肉,也能养活得了自己和五只小狗。告诉我们应当自强不息。

  虽然这部小说的资料十分多,但写得十分精彩。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永远不可战胜的力量,这就是小说揭示的主题。

  《狼》读后感 篇7

  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十分感激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所以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最终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最终战胜了独眼母狼。最终动物界又恢复了和平,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仅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应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此刻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平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狼》读后感 篇8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先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十分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终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终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终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此刻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吧。

  《狼》读后感 篇9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己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可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当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最终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起打败了犬姓狼家族,仅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之后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可是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终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可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那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狼》读后感 篇10

  看了这本书对我有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仅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可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可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细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最终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可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期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仅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必须成功;可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能够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狼》读后感 篇11

  《天狼》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珍珍的黑色独眼母狼和一条名叫雪虎的白色母狗的故事。珍珍生下了狼王魔鬼的孩子: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雪虎也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和小斑点。但因为它们认为小斑点很儒弱,就驱赶它走,还咬断了它的耳朵。

  珍珍、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的目的是要血洗兰花坳,向杀死珍珍的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可是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所以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血杜鹃也被母亲处死了。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最终,在老主人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忙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只剩下逃跑的山妖了,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

  以前,狼在我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这本书却向我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可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可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竟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可是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向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并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

  这让我明白: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狼》读后感 篇12

  纷争,仇恨,感情,在人,狼,狗之间发生,种种杯具幸福一一演绎。

  因杜仲杀害了母狼一家,母狼为了复仇开始处心积虑,准备杀害杜仲,而杜仲和母狗雪虎为了保护家人,开始和母狼抗争……母狼家死亡惨重,只剩山妖一狼,山妖为了复仇,千方百计当上了狼王,又准备新一轮的复仇。人,杜仲一家是大写的人,人格的写照,他们善良的性格获得白狗雪虎的帮忙,共同对抗母狼。杜仲勇敢,大胆,为村里消灭了恶狼,同时也获得雪虎的信任。菊秀同样善良,勇敢,同时热爱动物,是个有血有泪的人。

  小磊勇敢,不畏困难,有男子汉的毅力,父亲死后独自担当家里的任务。杏儿天真可爱,热爱动物,也视雪虎为一名知己。狗,白狗雪虎一家具备所有狗的优点,勇敢,忠诚,骁勇善战。雪虎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勇敢和母狼作战,也为了主人牺牲了自己的子女。雪虎的行为就似古代岳飞为国家忠心耿耿。就像一对父母,为了家庭无条件付出,无条件给予。狼,母狼珍珍一家心狠手辣,手段卑鄙,为求复仇不惜牺牲自己的子女,和子女的所有,同时也利用子女的感情,到达目的。古时赵高便是如此,为求到达目的,牺牲任何人,任何物,只要自己幸福欢乐。当今社会也有许多人也是如此,指示人心隔肚皮,仅有在患难之时,才会看到谁是奸人,谁是知己。社会就似天狼,有人为了权力,利益战斗,有人为了子女,平安而战。

  《狼》读后感 篇13

  《天狼》这本书的名字十分威风,有一种威严的气魄。整本书记录了狼、狗与人类之间发生的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

  我看书时,仿佛身临其境。我跟着“雪虎”一起在“鬼跳崖”意外见到失散多年的老主人后激动地哭。当它发现老主人变成一名罪犯,想从“鬼跳崖”逃跑时,身为警犬的它心境十分矛盾。但当狱警向老主人举起枪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扑向狱警,甩掉了他手中的抢,和老主人一起冲出了监狱,我震惊了,没想到狗对老主人的感情竟这样深厚。当“雪虎”的孩子“小斑点”被雪虎误以为临阵脱逃咬下了“小斑点”的一只耳朵并赶走了他,我心里难过极了。当雪虎与独眼狼珍珍撕咬搏斗,眼看就要没命的时候,小斑点不知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妈妈。雪虎失声痛哭,我也跟着不由自主的流下了眼泪。我被“血杜鹃”与“侠客”狼犬之间相爱的感情所感动。这之间一个个离奇的故事使我入迷。狼犬、犬类与人类间的关系是那么复杂矛盾。它记载着一场战斗,一场搭上了无数条生命的战斗,一场几代狼与人之间恩怨的战斗。

  造成这一切后果的,都是“仇”“恨”造成的,使动物与人结下恩怨冤冤相报何时了呀!而化解仇恨的仅有爱,就如同“血杜鹃”“和侠客”,本来是仇人,结果却结成了伴侣。白狗雪玉(虎)与独眼狼珍珍,独眼狼珍珍与人类,他们之间的关系注定是你死我活,你杀死我的母亲,我杀害你的命。你杀死我的儿子,我杀死你的孩子。一命还一命,最终,人类死了一位父亲,也是一位好猎手。,犬类只活了白脖和雪玉。而狼类,一心只想着复仇,最终却只剩下了山妖。山妖几经周折当上了狼王,并率领狼群攻击小村,最终留下的仅有人类、狼类、狗类的一堆白骨……。

  那狼类与人类间的仇报了,狗类与狼类间的仇也报了,换来的却仅有一堆白骨,……爱!是多么的重要,它能把人与兽之间紧紧的联系起来,仇恨最终只能带来两败俱伤。让我们记住这个故事,时刻提醒自己,爱是永恒的!是最伟大的!

  《狼》读后感 篇14

  《天狼》的作者是刘学林,书中介绍了中国东北有一座云雾山,山中有一个小村庄,它的附近有一匹叫珍珍的独眼母狼和它的四个孩子:黄风,血杜鹃,灰云,山妖。人与狼经过多年的交战,双方都受到了伤害。在一年的冬季,人与狼再次展开一场恶战,独眼母狼和它的三个孩子都战死了,只剩下了山妖。怀着复仇信念的山妖逃到了红石滩,历尽千辛万苦,锻炼成一匹出类拨萃的狼。他成功地当上了狼王,最终带领着狼群与村民同归于尽了。

  书中描述的狼深深的吸引了我,心想:狼还有这么大的本领?山妖心里埋藏着几代狼的仇恨,复仇占据了他整个的生活空间。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它每一天在红石滩练习扑、咬、撕等动作,把老虎、豹子作为练习的对象,提高实战的搏击本领,最终成为一匹骁勇善战的独眼狼。

  想想自己很难过,狼都很勤奋,我却十分懒惰。暑假中,按照自己制定的锻炼计划进行晨炼,有一次,爸爸叫醒我,说:“出去跑步啦!”我却不起床,继续睡懒觉,爸爸又说:“不锻炼,你要变胖并且体质会变差。”听到那里,我急忙穿上衣服,洗刷完毕,和爸爸去跑步了,因为我已经六十七斤了,不想再胖下去了,并且体质也不好,我不想再听到“胖”这个字,所以要坚持锻炼。

  在我的生活、学习中应向山妖学习,学习它那种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

  《狼》读后感 篇15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是百感交集。这本书作者以他的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人、狗和狼似乎遥远又不遥远的故事。

  它向我们诉说了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的故事。雪玉是一只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忙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忙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独眼狼珍珍恶斗后被杜仲一家收养,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之后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终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之后,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儿之死》,小斑点是雪玉的孩子,它因为个子矮小,在关键的时候胆怯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最终,它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为母亲献出生命。我最喜欢的是它,虽然它在之前很没用,可是它在最终他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命为母亲献出生命,让我流泪了。

  雪玉忠诚的狗性,珍珍原始的狼性以及杜仲一家光辉的人性便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贯穿着整本书的是爱与恨,这本《天狼》想告诉我们: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珍珍为了复仇也是基于对狼外祖母,狼母亲的爱,正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雪玉忠诚,忠诚到能够放弃一切,是为了报答杜仲的救命之恩,杜伯的养育之恩,所谓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爱也能够溶化恨,血杜鹃和侠客就是这样,最终他们化作一棵茂盛的杜鹃,杜鹃长成两只。一只开红花如鲜血般艳丽,如火焰般热烈;一只开白花,似冰雪般晶莹,似羊脂玉般纯净,永生在一起……

  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狼》读后感 篇16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

  贯穿全书的有三条线索-——人、狗、狼。

  小山村里的一家人,善良、淳朴、勇敢,在他们身上展现出的是原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值得我们去学习。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么忠实,那么勇敢,他们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全力保护主人的安全,正是因为他们的顽强与勇猛,才使得狼类的一次次复仇未能得逞。

  狼的霸主思想在书中一览无余,它们以为自己才是万物之王,母狼为了复仇不惜将自己变成独眼,体现了狼的残酷,对自己也不例外,当然,狼也是有爱的。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在想:狼、狗、人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如果人类不捕杀狼类,是不是人和狼也能和睦相处呢?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狗性的忠诚和狼性的原始,但各自都有各自的爱,爱才是世间最伟大的,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狼》读后感14国庆长假中,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苍狼》。其中最吸引我的《生命之链》主要讲了一个摄制组为了拍摄电视剧,把狼的一家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试图让它们按照自己的安排生存。可一切都在意料之外,又都在情理之中。公狼竟勇敢地闯入摄制组居住的地方企图报复;母狼用她捕获的一头猪和人类交换她的大儿子;最终它们义无返顾地渡海离开孤岛......

  当我读到:“母狼仰首观察,厉声发出警戒。除了母狼,其他的狼现在都衔着一条尾巴,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只要一条小狼一张嘴,这个队伍就会折断”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因为我知道狼不善水,特别是年幼力怯的小狼。我只有在心里为它们加油、助威。希望它们同心协力相互帮助,顺利到达彼岸。当我又读到:“小狼大哥已经死去,可它的嘴巴依旧没有松开”这句话时,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我仿佛看见这条生命之链在海面上划出一道鲜红……

  故事读完了,透过对狼一家命运的审视,我发现,狼,原来如此优秀,如此可敬!感谢作家金曾豪点燃了我对动物的爱!

  《狼》读后感 篇17

  一本好书,能影响人的一生;一个故事;能开启人的思想。今年寒假,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好书,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它所表达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带给我深深的人生启迪。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猎人杜仲杀死了狼族的三代,逃走的独眼母狼珍珍为了爱,为了亲人,走上了漫长的复仇之路。而杜仲因为收留了白狗雪玉,雪玉出于对主人的忠心,誓死救主。后来白狗雪玉有五个子女:李逵、花脸、白脖、侠客、小斑点。雪玉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杜仲全家的生命安全,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珍珍一家进行数次的决斗,虽然他们没能使主人幸免于难,但是最终在被误解曾被赶出家门的小斑点的帮助下消灭了母狼珍珍。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族中仅存的山妖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如愿以偿地成为了新一代”狼王“。它上任后第一个命令就是浩浩荡荡的杀奔兰花坳……

  冤冤相报的复仇之战还将会在兰花坳继续上演……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在这个寒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狼》读后感 篇18

  读《苍狼》有感听到狼这个字,人们首先会想到它们的凶恶。但你又知不知道和狼比起来,我们人类比它们凶恶上数十万倍。

  在《苍狼》这本书中,因为人的一己私欲,害得一家原本与世无争的狼被抓到了岛上。这个小岛留下了两条狼的命。狼的生存欲望远远超过了它们的贪态,二我们人们只要有钱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有钱便能鬼推磨”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假,有钱可以换到世界上所有的快活。但有钱买得到友情、亲情、承诺、忠心吗?答案是坑定的-不能。钱不可能买到这些东西。有很多人为了钱,可以出卖朋友,背叛国家,但这些人,你知道他们那些人不会有好下场,多行不义,必自毙。钱不代表一切!为了钱而出卖朋友、背叛国家固然是不对的,但也要找到自己的错误。

  如果两个人的关系很好,没有一点分支出卖朋友这种事情还会出现吗?背叛国家,如果国家很安宁,军民一心,背叛国家就根本不可能出现!

  《狼》读后感 篇19

  一看到“苍狼”二字,我就十分惊讶——这是写狼的书吧?既然是写狼,那不是要天天和狼生活在一起吗?那不是太可怕了?

  事实证明,并非如此。描写的是一个摄制组想拍摄狼的一家的生活情景,将一窝狼送上一个小岛,并不断往小岛上运送各种动物,有猪、兔子、豪猪等等。摄制组想让狼在他们的安排下“演”出剧情,可由于他们对动物了解得太少,许多剧情没能按他们的设想上演,而动物在岛上反而自己演出了许多情节。

  这个摄制组给动物们划定了一个方向,比如,要狼按着自己的路走。可他们低估了狼。狼并不会因为人类高大而屈服,也不会因为人类聪明而被驯服。它们非常反感人类,并不同意人们的安排。人们给狼许多食物,它们并不领情,狼想要自己、想要独立。那些人自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认为自己给了狼极大的帮助与恩惠,可其实,他们是在破坏自然法则,破坏动物们的生存环境。

  在作品结尾,狼离开了小岛,它们想离开小岛的约束,离开人类的约束。它们需要自由,其他动物也一样。这部作品在警示人类: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不要再伤害动物!人一直破坏自然环境,到头来就是毁灭自己,人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本书的作者金增豪说:“搁笔反顾,我常常能发现一些动物角色确是折射着人性的亮点和生命的光彩。”动物也是生命,它们也是有灵性的,它们和人类是平等的。给动物一片自由的天地!不要再伤害动物,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让我们为了和谐的家园、和谐的地球一起努力吧!

  《狼》读后感 篇20

  国庆长假中,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苍狼》。其中最吸引我的《生命之链》主要讲了一个摄制组为了拍摄电视剧,把狼的一家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试图让它们按照自己的安排生存。可一切都在意料之外,又都在情理之中。公狼竟勇敢地闯入摄制组居住的地方企图报复;母狼用她捕获的一头猪和人类交换她的大儿子;最终它们义无返顾地渡海离开孤岛......

  当我读到:“母狼仰首观察,厉声发出警戒。除了母狼,其他的狼现在都衔着一条尾巴,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只要一条小狼一张嘴,这个队伍就会折断”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因为我知道狼不善水,特别是年幼力怯的小狼。我只有在心里为它们加油、助威。希望它们同心协力相互帮助,顺利到达彼岸。当我又读到:“小狼大哥已经死去,可它的嘴巴依旧没有松开”这句话时,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我仿佛看见这条生命之链在海面上划出一道鲜红……

  故事读完了,透过对狼一家命运的审视,我发现,狼,原来如此优秀,如此可敬!感谢作家金曾豪点燃了我对动物的爱!

  《狼》读后感 篇21

  最近,我向老师借了一本沈石溪的书,书名叫做《白狼》,自从我把这本书借回来之后,我的眼里就再也容不下别的书了。今天,就让我来给大家分享分享这本书里面的一个小故事。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母狼的勇敢和聪明拍手称赞,它把墙上的石灰粉作掩饰,成功救走了自己的孩子。我曾经一直认为狼是一种没有灵性和爱的动物,在它们的世界里,只有凶狠、残忍以及孤独的。可看完这个小故事后,我对狼的认知更加深刻了,母狼为了救小狼,可以把全身抹上石灰,要知道,这种石灰一旦碰到水就会沸腾,母狼为了救小狼可以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他们不仅有灵性、有爱,而且伟大。

  平时,我们的妈妈总是把最好吃的、最好玩的、最好用的留给我们,赋予我们最宝贵的生命,让我们过最舒服的生活,而在我们享受这种生活时,你是否注意到你的妈妈消瘦了许多?你是否看见妈妈的眼角又增添了几道皱纹?你是否感受到妈妈的手变得粗糙了?

  高尔基曾经说过,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如果说,世界上有一种爱是无私的,那便是母亲对孩子的爱;如果说世界上有一种爱可以让我们泪流满面,那也只有母亲对于孩子的爱;如果说世界上有一种爱可以让我们放弃一切,我坚信,那一定还是母亲对孩子的爱!

  《狼》读后感 篇22

  动物也是有情感的,动物与人类情感的差别在于表达的方式不同。当海狮妈妈看到孩子落入虎鲸之口时会发出长长的、令人恐怖的尖叫声或令人恻隐的号啕声;海豚则会不遗余力地试图使自己停止呼吸的孩子苏醒过来;大象们则可能无力地低垂着和耷拉着耳朵,默立在死去的亲人身边,一站数天……

  前段日子,我就读过类似这样的一篇文章,文中写了“旺财”(狗狼的名字)生下了五只狗崽子,其中一只狗崽子被“我”抱走,另外四只狗崽子被几个人骗去弄到饭店里吃了顿乳狗火锅。(哎,那四只狗崽子太可怜了,那几个人太残忍了!太贪吃了!)辛辛苦苦生下五个孩子,如今一个也不在身边,“旺财”一下子瘦了一圈。之后,“旺财”和“旺喜”(“我”抱来的那只狗崽子的名字)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有一天,“旺喜”被车撞死了,随即,“旺财”抱着“旺喜”的尸体身亡了。啊,狗娘的母爱真是太伟大了!这时我又想起以前语文书上讲过的老羚羊为了小羚羊以后的生存,用生命作云梯的故事。不管是人还是动物,舔犊之情都永远是最让人牵挂的,你知道吗?

  母爱的伟大、亲人的情感,并不只是一次催人的感动,而是每日的照顾,以及在牺牲中耗尽一生的意义。亲人对后代的不仅仅是惦记,也不仅仅是担心,而是一种不舍,是父母对儿女的念念不忘。

  生命是如此的可贵,又是如此的脆弱,我感动,为动物们的亲情感动,为父母之爱的执着感动,也为父母之爱的无私感动。

  《狼》读后感 篇23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名叫《白狼》的文章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羊羔神秘失踪事件后,有经验的猎人断定,附近一定有狼。于是,寨子里组织了一支捕猎队,进山追剿。

  几天后,猎狗把他们引进戛洛山一个石洞,拧亮手电筒,洞里有一只黄毛崽了,还没满月,刚学会行走,可不见母狼的踪影,估计是外出觅食了。

  村长说:“这家伙,长大了也是个偷羊贼。”说着,就拿出了长刀。老猎人波农丁一把拦住村长说:“母狼回来后看到狼崽被杀,一定会报复的。”

  一番讨论后,他们决定把小狼崽带回去带“人”质,不愁母狼不来送死。

  于是,他们用麻绳套住狼崽子的脖子,拴在村外石灰窑旁的一根木桩上。四周是一片开阔地,便于观察和射击。捕猎队两人一组,白天黑夜轮流值班,握着上了膛的枪,趴在距狼崽子约二十米远的石灰窑顶上。

  半夜三更,换班的时间到了,一只白狗跑入了大家的视线里。白狗走到木桩旁,“走开,别过去。”波农丁驱赶白狗。

  波农丁大叫:“它不是狗,是狼,快开枪。”可那狼已经把小狼崽带走了。

  原来,母狼钻进石灰窑,增了一身石灰,装成了一只狗。

  读了这篇故事,使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

  《狼》读后感 篇24

  狼的故事里讲的是一条独狼的生活。从这里面我能感觉到狼是不可驯服的,虽然被关进了笼子,但它仍然渴望自由,想尽办法逃出笼子。终于,有一天,地震来了,牢笼塌了,独狼逃跑了。可后来,它的尾巴却又被房子压住了,还是因为要自由,它咬短了自己的尾巴,跑走了。

  后来它又被一个人收养,那人以为独狼是一条狗,后来才发现它是狼,就再次将它关进笼子。但是,那人家的狗已经生了一条狼。独狼又一次逃跑,找到了自己的家,并当上了狼王。

  苍狼里,作者向我们展现了狼在窘迫的、变异的生存环境中对自身习性、对古老的丛林法则极具悲壮色彩的固守。这种渴望拼搏的原始冲动和生命的坚忍,足以使自视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感到震颤,并促使人深刻地反省自身。

  一对被俘的狼的命运被人为地改变了。它们被迫离开了狼的世界,并在电视剧《狼的故事》摄制组的策划下,被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同行的还有它们的四个狼崽。由此,一场狼扞卫狼性尊严、争夺生存权利的战争就悄悄地拉开了帷幕。母狼和公狼一上岛就着手创造一个属于狼的生存空间,努力避开摄制组的视野。小岛中窘迫的生存环境把狼逼入了接受人类的驯化或者冒死渡海追寻另一片生存空间的两难选择。狼性的尊严最终占了上风,它们主动地走上绝境求生之路,不善游水的母狼和小狼们一个咬着一个的尾巴,慢慢地游。

  《狼》读后感 篇25

  《叼狼》这本书光是题目就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觉得它一定是我必读的一部作品。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勇敢、机灵、优秀的猛犬。一切夸赞精明、优秀的形容词用在它身上一点都不为过。

  而就是一只打着灯笼都找不着,不可多得的猛犬却被一户居住在草原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家得到了。不过,也就是因为这只猛犬生活在一户普通的人家,这只狗才可以从独自住在距离镇子约两三公里的一个破旧的蒙古包里居住的老人口中得到这个响亮而又雄壮的名字——特日克。并且在那里度过了它的大部分童年生活。在那个平常的村庄里,天生勇猛的特日克怎能掩埋于它的天赋呢。所以,特日克还没来到那个村庄多久便成为了那个村庄里所有狗的首领。也有一些体态威猛、生性好斗的狗向它挑战过,都被特日克的机敏、身手的敏捷一次次地击败并征服它们。不仅如此,它还是村庄里,不,是草原上第一只打败狼,并把狼叼回家的一只猛犬。

  出于他惊人的天赋:它的故事被传到了猎人德子的耳朵里,便去芒来家讨要这头勇猛的猎犬,出于近亲关系,芒来的父亲把特日克交到了猎人德子居住的村庄,便杀死了两入村庄里的一一只野猪,再次表现它比其它猎狗要高一等的过人天赋。在猎人德子的培养下,特日克已经成了一头精明的猎狗,日日夜夜陪伴在德子的身边。可有一天德子死了,日克回到了村庄,回到了这个温暖而又陌生的家。回到达个村庄里没多久,村庄里闯入了一头野猪,特日克为了救下了苦来,牺牲了自己。

  这个故事让我很感动,不知不觉竟流下了两行泪。生从未惧怕过谁,输给谁的特日克为了一个叫芒来的孩子永远的离去了。我相信!无论任何一个铁石心肠的人看完了这个故事都会为失去一头优秀的猎犬而感到可惜!更让人惊讶狗对人类的感情竟有这么深。这个故事让我永久难忘!并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再见,特日克!让我们纪念这个有着特殊意义的故事,怀恋这只重情义的狗。

  《狼》读后感 篇26

  非常喜欢看书,假期学校为我们推荐阅读金曾豪的小说《独狼》。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使我进一步认识动物,了解动物,也更加喜欢动物了!

  狼是理性的、睿智的、恩怨分明、重情重义。《独狼》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两个故事:第一个《独狼》讲的是一只狼,经过了许多磨难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部落,当上老狼王的故事;第二个《苍狼》讲的是一个狼部落,在一次枪火的战斗中,几乎全军覆没,只有老狼王和一只年轻的母狼逃脱了死亡的魔爪,开始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中最使我感动的是《苍狼》这个故事中对狼的父爱、母爱、及手足亲情的描写。在老鹰捕捉幼狼时,公狼舍身引诱老鹰;当幼狼落入人类的陷阱,母狼奋力营救;及母狼和小狼被困陷阱无食物来源,唯一自由的幼狼中稍微大一点的“大狼”为家庭觅食,投到陷阱中使母狼和其它小狼不至于饿死;为躲避人类的陷阱不满足人类给予的孤岛,母狼带领小狼渡河寻觅的安身之地时,老狼伤重不愿拖累家庭,悄然离去,母狼携幼子渡河老鹰趁机捉小狼,小狼至死不松口咬住妈妈的尾巴,保证其后的弟弟不被大水冲走……真正的的动物是不喜欢被人类束缚,失去自由的,尽管豢养的动物可以不受风雨侵袭、不会饥肠辘辘,但是野性的动物更向往那日出的瑰丽、海涛的恢弘、瀑布的激越、小溪的悠闲……从这本书对狼的描写中我深深感受到狼生存的艰辛和生命的瑰丽,受到力量、意志、精神的熏染。虽然人类可以踩踏狼的信心,但狼的信心永远不会消失。

  动物世界和人类世界的时间和空间都是重叠着的,但是沟通却很难。作者以其知识性、趣味性和传奇性的手法描写了具有独特的、野性的、神秘的特性的狼。 在很小的时候就听大人们讲过《东郭先生和狼》、《狼来了》、《狼和小山羊》等等许多关于狼的童话故事及各种传说,几乎所有的的故事对狼的描写都是冷血无情的、凶残可恨的。大灰狼等于凶残,小山羊等于善良,小白兔等于胆怯,小孔雀等于骄傲……而在《独狼》这本书中客观的围绕狼与人类的较量,在大自然中各种气候、环境的挣扎及与动物的相处等方面的描写使我真正有了想去了解自然,了解动物的冲动。通过阅读我查阅了有关狼的介绍,了解到狼的习性、狼的特点等知识,使我更加热爱自然、热爱动物!动物的聪明虽不及人类,但是他们在艰难的生存中始终保持着坚强、机警、睿智!

  阅读《独狼》使我意识到动物尚能遇到困难就会迎难而上,想尽办法去克服困难,热爱家庭,热爱自然!我们人类更应该学习狼这种坚韧的精神,在生活和学习中学会坚强,努力对社会奉献爱心和力量!

  ……

  《狼》读后感 篇27

  读完既完美又有些伤感的结尾,我吁出一口气,阳光洒在书上,绽开朵朵媚影,回顾这长长的篇章,我不禁感慨万千。

  拥有一大笔财产的著名评论家——凡。伟登在一次海难中,被“夜叉号”救上了船,而船主是一个凶暴的“海狼”!从此之后,他在船上接受起了“狼的教育”,亲身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残暴的搏杀。原本的“娇面玉娃”凡。伟登开始变的刚强勇敢,坚忍不拔并且勇猛起来,在他将要成为下一匹海狼之时,在他要被“海狼群”吞噬时,海上漂来了一个海蒂小姐——凡。伟登心仪已久的女诗人。她登上了夜叉号!

  在人将要被野性所控制时,如果没有爱的教育,人,就会变身为“狼”。是的,海蒂像一个爱的天使,她用爱拯救了凡。伟登,她将凡。伟登身上将要泯灭的仁爱、正义、宽容等天性保住了。凡。伟登总在海蒂有困难时挺身而出。终于有一次,海狼又犯头疼,她俩趁机逃走,逃到一个荒岛上,他们建造了小屋,住了下来。后来,瞎了病了的海狼被水手抛弃,而夜叉号漂到了他们住的岛上。凡。伟登决心修好船,回到自己的故乡,而已是弱者的海狼不断破坏,在海蒂的宽容下,凡。伟登没有杀死海狼,而是“踢开”了他。

  在野性与爱的交互作用下,一个新的凡·伟登诞生了!他再也不是靠爸爸的遗产走路的文弱书生,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真正的男子汉,当然,是一条拥有爱心的男子汉!

  是啊!当磨练将人变得勇敢坚强,凶猛异常时,需要爱的启迪,需要爱的感化。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奇迹——使软弱胆小的人变得勇敢,坚强而又富有仁爱。

  看吧!文中的“娇面玉娃”凡·伟登本是一个多么软弱的人,而当他经历“狼的教育”也就是野性的感染,他勇敢无畏了,他也刚强有自尊了,能靠自己而不是遗产活了,而海蒂又唤醒了他身上有的仁爱,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他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男子汉,不再是那个“娇面玉娃”了!对,这就是奇迹!爱与野性创造出来的伟大奇迹!

  人是要磨练的,也是需要爱的。因为,一个人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敢去承担,在面对弱小时,则应有仁爱之心。如此,一个人才算是具有了健全的人格。而能做到这样,需要爱与磨练才能达到的。

  《狼》读后感 篇28

  这几天我看了“海狼”这本书,它总共有三十五章,我已经看了二十三章。 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出生于旧金山。 我以前没有听说过这本书,这要感谢学校开展的“图书漂流”,才让我知道这么多的书目。

  我看的这一部分主要是凡。卫登和“海狼”在“魔鬼号”上的`故事 。 “海狼”拉森有狼一样强壮的体格,狼一样聪敏的头脑,狼一样残暴的心。而凡。卫登犹如一只柔弱、温顺、善良的羊,但是他在船上吃苦耐劳,深受水手们的喜爱,因此从原来的月工资只有二十多元的勤杂工当上了月工资七十多元的大副。

  这本书告诉我们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爱护生命。

  妈妈的话:昨天晚上儿子想去超市,就五点多提前写日记,感觉没啥可写,就想写读后感。不过,听他开始的叙述,不错,可看过他的日记之后,很多开始说的内容都没有,问起原因,不想写字太多,真是个大懒虫!只有多写字,字体才能更好。所以,我代笔,他继续补充,才算完整一些。黑色字体,是第一次所写,彩色的部分,是第二次加上的。

  《狼》读后感 篇29

  经过四天的阅读,我终于把一本令人惊心动魄的小说《海狼》读完了,《海狼》是由美国著名的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凡·卫登的绅士要去旧金山看望一位朋友,却在船上遇了险,凡·卫登意外被一艘捕捉海豹的船——“恶魔号”救上了船,刚到船上的那一天,就亲眼目睹了“恶魔号”的船长海狼把大副从船上扔到海里 。 之后,船上又发生了许多让凡·卫登感到残忍、异常的事件。

  在《海狼》这本书里,还有两位人物——海狼、莫德。海狼虽然很野蛮、残忍,但他也是一个有才华的人,他总是用酵母来打比方。海狼把别人的生命看做一文不值。但是,他被他的哥哥暗算,使得他全身瘫痪,最终的归宿是大海。善良的莫德充满了许多特点,比如说:善良、坚强、聪慧······和海狼完全是两类人,她的出现,让凡·卫登的眼前燃起了生命的火花。最终,凡·卫登带着莫德前往了日本。

  看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海狼的严格、残忍。 因为海狼这本书很有教育意义, 我很喜欢《海狼》这本书。

  《狼》读后感 篇30

  暴力事件之后的平静总是短暂的,平静的背后涌动着更大的危险。凡。卫登在船上渐渐受到了大家的欢迎,他帮助利奇藏起刺杀大副的小刀,细心照料船上伤员,就在他以为暴力事件已经平息的时候,一场更大的悲剧来临了。

  水手们利用海狼去水手舱的机会想除去他,可是最终海狼还是从水手的包围中逃脱。海狼开始对水手们实施报复,大家变得惶恐不安,但是利奇和琼森一直没有放弃刺杀海狼的计划。

  我喜欢海狼的胆量和强大却不喜欢他原始的野蛮的一面。因为海狼做了很多坏事,时时处处都在提防着别人的报复,他以此为乐,这也是他生活的悲哀。

  《狼》读后感 篇31

  今天,我把《海狼》这本书读完了,当我读完前10章的时候,我觉得海狼非常可恶,像一个恶魔,怪不得他的船叫“恶魔号”呢。当我读到第12章的时候,我真想不到船上的水手和猎手居然和海狼一样残暴无比,我读到第16章的时候知道了,原来海上经常刮大风暴,导致小艇都被刮跑了,但是,好多小艇也都被找到了,之后,我把前22章都读完了,讲的是海上漂来了一个女人,叫莫德,还有一个四等机械师,三个加油工,它们都成了海狼的水手。而海狼喜欢莫德。后来,恶魔号遇到了自己的哥哥的船:马其顿号,但是我想不明白一件事,就是海浪的哥哥为什么要抢自己弟弟的财务呢?

  海狼非常生气,决定绝地大反击,果然,他的反击计划成功了,弄到了好几辆小艇,但是凡·卫登和莫德并不像想呆在这个鬼地方于是,它们拿了一艘小艇和一些食物准备上路了,在船上它们迷迷糊糊的来到海豹的栖息地:求生岛(这是凡·卫登和莫德起的名字。)它们以为海狼不会再追来了,然而,一两个月后没想到恶魔号就在眼前。他以为海狼会把它们杀了,他上了船,而且是带着枪上去的,因为它们最怕的就是海狼了,上船后,它们发现海狼已经快不行了,直到第35章海狼去世了,凡·卫登用他对之前大副海葬礼的方法一样葬礼了海狼。虽然第35章很可怜,但是第36章是它们重见天日的时候。凡·卫登和莫德得救了,但是海狼却去世了。

  这就是故事的内容。

  《狼》读后感 篇32

  我读过一些书,但是没有几本给我留下奇特的感受,《海狼》给我留下了奇特的感受。

  《海狼》主要讲了主人公范·魏登夏天在旧金山的海滩上游玩,不小心失足落水,被一艘猎海豹的船给救了。船长海狼·拉尔森是一个“原始人”,他对手下非常暴力(简单说就是暴力倾向)。范·魏登在船上坐着海浪的手下,海狼从不打他。但别看海狼没念过书,他天赋极高,自己识字,读了很多名著,有着丰富的知识。后来,又在一批被救的人当中,范魏·登遇见了旧交—女诗人茅德·布露丝特。他们俩是超一流的文明人,但海浪却是一个超一流的野蛮人。他们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逃了出去,但“幽灵”号也停在了他们的那个岛上。然后,他们被救回了美国,拉尔森因脑病去世了。

  读完后,我觉得海狼他有点变态,一遇到不顺心的是就拿汤米当出气桶,把他狠狠的打一顿。我还清楚的记得,又一次他竟然把汤米仍到海里,让鲨鱼吃了一条腿,他还笑嘻嘻的,很得意的样子。有感觉他是个冷血动物,没有一点人情味,真是心狠手辣、蛇毒心肠。要换成我是范·魏登,我也会不敢上前去劝架,怕会被当成驴肝肺,还会被海狼打一顿,只能看在眼里,恨在心里。虽然他读过很多书,但是在思想上还是没有开窍,我想其原因应该是除了他固执的天性,还在于他的权利和膂力,还有绝对权利的败坏。他从不听被人的话,一意孤行,可以是到死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思想。要是我时海狼的话,我决对不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因为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会听别人好的建议。我想《海狼》的基本思想是:海狼是一个返祖现象的极好例子。我把他当做是一个纯粹的原始人,是那种人类演化出道德天性之前便来到人世间的人。也在告诉我们别做那种人。

  《海狼》让我们一起做一个文明的人,寻找属于自己的思想吧!

  《狼》读后感 篇33

  今天,我读完了《海狼》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海狼》这本书讲的是凡卫登—也就是故事中的“我”,是一个从文明世界误入恶魔号的文章评论家。在去朋友家的新邮轮上不幸遭遇风暴,船沉没了。“我”却幸运地被恶魔号上的水手救起,也就是从这时起,“我”的噩梦就开始了。

  “我”醒来后,被恶魔号的船长当了一名海员。在“我”交上了第一个朋友后才得知,恶魔号是一艘捕海豹的船。又过了一段时间,船长海狼来跟这艘船上唯一的文明人—“我”谈话,谈话中“我”发现海狼是一个纯粹的利己主义者,他说:“人类就像是一块酵母,而我就是一块大酵母,如果我想吃掉你,随时都可以。只要船员有一点儿背叛我,我就把他们杀死!”过了几天,我终于见到了这艘船上的野蛮……船员琼森在海浪开的杂货铺里买了一套雨衣,后来发现质量实在太差,就四处抱怨。海浪听说后,就把他和“我”叫到一个单独的房间里。海浪先对“我”说:“书呆子,把窗子和门都关上。”“我”照做了。然后海浪就开始拿他那巨大的拳头殴打琼森,直到把琼森打得血流不止才肯停手。他一边打一边对我说,书呆子,看好了,这样对你有好处。然后,我又在船上呆了好几个月。终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和另一个人趁机会一起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有船经过时把我们救回到了大陆。

  读过这本书,我觉得,凡尔登是一个比较有智慧和勇敢的人。他的勇敢主要体现在和厨子的对峙中,有临危不惧的精神。当时,厨子在跟海浪玩儿纸牌时输了所有的钱,心情很不好,而这时凡卫登又把汤打翻了,害得他要重做,海狼听到厨子的抱怨,又把厨子给揍了一顿,于是他恨死了凡卫登。厨子一边磨着一把已经很锋利的刀子,一边恶狠狠地瞪着凡卫登,好像随时要把他吃掉一样。可是,凡卫登却并不害怕,他也拿出一把很锋利的刀子磨了起来,在这种长时间的对峙中,厨子终于忍不住认输了。这场风波也因为凡卫登的智慧和勇气而平息了下去。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要坚强勇敢,不向邪恶势力低头。

  《狼》读后感 篇34

  杰克。伦敦是美国19世纪的知名小说家。他一生阅历丰富,创造了许多题材广阔的经典小说,成为世界文坛上一颗闪光的星星。《海狼》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杰克。伦敦作为一名社会主义者,将他对社会的理想与对当时适者生存、强者必胜观念的否定写进了这部海上题材的小说。

  小说主人公亨甫莱。凡。卫登是个对生活毫无经验,却有一副文学头脑的批评家,关于分析。在一次坐船看望朋友的途中,他所乘坐的船不幸遇难,凡。卫登在漂流了不知多长时间后,被魔鬼号船长“海狼”拉森拖上了船,而此刻从前的凡。卫登先生已沦为厨房中的奴隶。这是一艘毫无仁爱可言的船,凡。卫登受尽海狼的折磨,一个精神与智力的强者在这里敌不过“海狼”这个坚持“强者必胜”的力量上的强者。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凡。卫登头脑中的文学想法与他的分析能力及文学知识使他受到海狼的赏识。这时,美国另一头的莫德也因为海难漂到了“魔鬼号”上,两人互相认出后,一见如故,两人策划了逃离魔鬼号的计划,趁海狼头痛病发作后,逃到一座无人的小岛——努力岛,靠打海豹过活,后来遇到落魄的海狼,他们为垂死的船长举行葬礼,乘坐海上巡逻队的船回到了故乡。海狼认为,人生来就要做强者,要在人群中脱颖而出,利用别人,使自己更加强大,也正是这种世界观,使他最终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而凡。卫登和莫德正与他相反,在船上,他们用仁慈与宽容为自己取得了生存的空间。

  海狼拉森是一个个人主义的强者,一个充满残忍与邪恶的人兽,而亨甫莱与莫德则是追求理想、追求美、探寻生命与世界的真正意义的哲学家。作者在这里批判了个人主义的残暴与贪婪,赞扬了理想主义的崇高的意义。当然,在身边的生活中,个人主义的另一种方式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自私自利,不乐于帮助别人,对同伴及周围的每一个人都态度冷淡,而没有乐于给予,团结友爱。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杜绝的。美好的品质与崇高的理想终究是胜得过个人导致的自私与不团结的。这本书的意义十分深刻。

  《狼》读后感 篇35

  什么是经典?什么样的书能够成为经典?我想,经典应该是是受人欢迎的。难道说在网络上的受人追捧的小说就是经典吗?显然不是,因为它们很快就会过气。真正的经典应该像一颗钻石“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尽管可能会一度蒙上灰尘无人问津,但经典就是经典,它有深度,有气魄,有意义,发出了时代的声音。最近,在浏览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书目中,我偶然地发现了《荒原狼》,这部作品充满魔幻意味和人文主义,同时也直击两次世界大战间人们内心矛盾的心理变化。它深深吸引了我,一口气读完,想要一吐心中的所感,于是作下了这篇读《荒原狼》有感。

  这篇文章的故事是围绕主人公的内心矛盾来展开的。主人公哈里,是一名学识渊博的学者,一生与文学打交道,在外边看,他是个温文尔雅的好人。可是在他的内心却藏着一个困扰他许多年的秘密——他心中不仅有人性,还生活着一只荒原狼,一只桀骜不驯的荒原狼。狼性直率但冲动粗暴,人性文雅但敏感虚伪。这两种完全不合的性格交织却成了一个完整的人。但他很痛苦,想要找到解脱的方法——自杀,他想在50岁的时候终结自己的生命,他感觉很满足,对50年的生命有了目标。50岁临近,当他发觉他即将死于冰冷的剃须刀片下,他感到寒冷恐惧,不得不到街上盲目地走动。平时他总会去酒吧喝喝酒,但这一天,他碰到了之前志同道合的好友,一番访问后,他彻底失望了,同时他也发觉人性的伪善。就当他绝望之时,他发现的“魔剧院”,也邂逅了漂亮善解人意又机灵狡猾的酒吧女。他陷入了爱河,每天都盼望着与她相见,甚至为了她学习了他之前不屑的流行舞。酒吧女嘲笑他从来不会享受生活,并带领他走进了她的生活,带他享受生活——参加舞会,尽管舞步不潇洒,但哈里真正爱上了这种生活。直到魔剧院的遭遇,使他彻底认识到了狼性不曾消失,只不过在蛰伏,正是因为突然爆发的狼性,使得他错杀了自己心爱的人。他感到无比后悔,在魔剧院主人的带领下,在幻真幻假的迷雾中,他找到了自己,并救赎了自己。或许这一切都是梦,无论如何50岁成为了他新的开始。

  这篇文章之所以能打动我,首先是它精妙绝伦的人物描写,一毫一厘刻画得很入骨,仿佛我们的心能随着主人公一起跳动;其次是它有深刻的历史和文学意义,他魔幻浪漫的手法有一种特别的美,这种美让我不能自拔。美学大师朱光潜在《考据,批评与欣赏》中提出了欣赏一种美,不仅要有联想和快感,还应该有批评和考究。《荒原狼》是在两次世界大战的间歇期写成的,经历了战火带来的精神和物质创伤,那个时候的人们的矛盾是普遍而深刻的,这种矛盾有很多方面,文章中的“人性”和“狼性”的矛盾具有联想和深入思考的意义,同时这也是许多矛盾面的映射。作者将这个时代的隐痛用笔和纸,用艺术写入文学史和历史的篇章,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这就是他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

  从大题材内容的方面来看,《荒原狼》这部作品足以称得上是一部悲剧。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悲剧应该有由福转祸的结构,结局应该是悲惨的。同时,理想的悲剧主角应该是“和我们自己类似”的好人,为着小过失而遭受着大祸,不是罪有应得,也不是完全无过错。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来看《荒原狼》的确是一部悲剧。

  那么,作为悲剧的《荒原狼》,它的意义在哪?由悲剧引发的情绪应该是不健康的,比如说哀怜和恐惧或者其他使我们正义感受到很大打击的情感。悲剧“激起”它们,让他们“发散”掉,就像脓包一样,把它戳穿,让他发散掉,就减轻了它的毒性。悲剧也是这样,所以悲剧效果上,是在人的心理上产生健康的作用。我们也可以认识到,人心中有一些原始的欲望“狼性”和文明社会的道德法律不相容,被压抑而不及时疏导,可能会成为许多精神病的病根。《荒原狼》通过对这些“原始欲望的升华”将这些问题摆上台面,让人们意识到,并在不知不觉中减轻了自己的毒性,实在是厉害!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荒原狼》这部作品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思想的开拓和成熟。正如之前所联想,批评,考究,欣赏的那样《荒原狼》在我心中的确算得上是一部经典,或许时间会证明这一切。

  《狼》读后感 篇36

  人性究竟有几个侧面?如何应对内在的矛盾体之间激烈的冲突?理智与情感,冷漠与热情,抽离旁观与全身心投入这种种灵魂的极端究竟要怎样调和才能坦然的自处而不必忍受心灵的煎熬呢?

  赫尔曼·黑塞正是在《荒原狼》这部自传体小说中,通过大量的内心独白写照来向我们逐层剖析问题的内核。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虽然远去了战争的阴影,生活在一个包容、丰富的社会环境下,但随着经济、科学的高速发展伴之以精神文化硕果的缓慢稳进,各种社会矛盾冲突仍愈发激化。

  我们想保持本真赤诚,却不得不在职场上圆滑世故;我们渴望静下来享受心灵的交流,却不得不面对网络时代海量袭来的庞杂信息;我们想秉持精神、信仰、理想的追求,却不得不接受以金钱、名誉、地位作为衡量标准的普世价值观。

  小说主人公最后在魔剧院的畅游中,顿悟到了一条出路——反复去体会生存的痛苦,将这场人生游戏玩得更好些,“总有一天会学会笑”!

  《狼》读后感 篇37

  自称“老男人”,是一大批中年男人乐此不疲的事,这个称谓,是中年男人躲避依然身强力壮的事实,通过承认自己衰老来享受一些年轻时所无法得到东西,比如一些和闲情逸致有关的事物。承认自己老,和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思路一致,是对现实压力的本能反抗。人老了,尽可以说“我历经沧桑”以示通透,而实际上,这仍不过是中年男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身边的“老男人”其实一点儿也不老,相反,“男人四十一枝花”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最好的验证。你搞不清楚这些“老男人”倚老卖老的目的在哪儿,是吸引女性的一种语言撒娇呢,还是自恋的别样呈现?每次“老男人”之间的相聚,都充斥着烟雾缭绕、酒气熏天,席间遍布欢声笑语,或许,自诩为老,不过是正话反说,想表明自己依然年轻仍然可以纵情声色而已。

  真正的老男人,应有一颗旧灵魂,就像黑塞在他那部著名的《荒原狼》中描述的哈勒尔一样。他严肃、拘谨、常常心不在焉,他胆怯孤独、急躁不安、脸庞冷静又忧虑,他把自己关在狭窄的小房间里,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的审美与价值观已经固化,排斥一切新鲜事物。他以“荒原狼”自居,和现在的男人以“老男人”自称,有异曲同工之处。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哈勒尔的自述里,他叙述了这颗旧灵魂的累累伤痕,拥有这样的灵魂,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位老男人吧。

  老男人对爱情通常是嗤之以鼻的,如同毛姆曾说过的那样,一个男人允许自己在爱情方面恣意妄为的年龄应该控制在35岁之前。按照毛姆的说法,男人35岁之后再为爱情神魂颠倒,完全是不成熟的表现。谁会想到像哈勒尔这样的老男人,还会被爱情击中呢?当哈勒尔遇到赫尔米娜,他那封闭的内心城堡被迅速攻陷,固有的观念土崩瓦解。赫尔米娜是漂亮不假,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不假,但让哈勒尔爱上赫尔米娜的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懂得他那颗旧灵魂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抚慰。

  她懂得他内心的秘密,她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灵动向,而他深深为此折服与沉迷。对于来自她的命令,他感到自己只能去执行,内心不但不进行反抗反而欢呼雀跃着服从。这不是受虐型人格的体现,而是黑塞与张爱玲一样,拥有了对人性的高层次认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荒原狼》是黑塞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的作品,哈勒尔的灵魂之伤,很大程度上也是黑塞的灵魂之伤。愈合这个故事内外两个灵魂伤口的,严格说来,不是年轻貌美的异性,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懂得。

  赫尔米娜以及她介绍给哈勒尔的情人玛丽亚,在一段时间内改变了哈勒尔,她俩在哈勒尔的灵魂废墟上建造着美丽的花园,这座花园生长着各种奇异的花朵,这些花朵散发着由欲望、爱、依赖等复杂情感构成的馨香。哈勒尔惊奇地观察着自己情感世界的裂变,他难以相信却无力拒绝,旧有的拘谨性格让他排斥情感新世界中冒出的新芽,但春风打开心门所带来的掺杂着困惑的快感又让他沉溺其中。老男人恋爱如老房子失火,哈勒尔没救了,后来他因为嫉妒而“狼性”大发将赫尔米娜杀死的结局,也验证了一条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规则:不要轻易触碰那些受伤的灵魂,除非能够真正给它以天堂般永恒的安慰。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恋爱禁忌:不要轻易爱上老男人,因为他们的爱多数用完了,因为无爱可用变成了爱无能。但现在的女孩子选择老男人,也不是全部为了找爱而去的,所以,也无所谓他的灵魂是新是旧。只是,这样的情感双向选择到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游戏,而且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无聊游戏。

  成为老男人没关系,以老男人自嘲就没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了,这篇文字想告诉读者的是,年龄可以变老,别让你的灵魂变老,尽量保持它年轻且不被伤痕布满,这样它才能帮助你感受和体会这世界上无法用物质衡量但却奇妙无比的爱情、亲情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