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时间:2024-10-17 09:23:31 晓丽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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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读后感(通用13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法》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通用13篇)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1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

  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

  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2

  最近航空食品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学习并考试,使我从新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我们航食来说食品生产安全是安全生产的一个大环节。食品安全生产,一直以来都是我们航食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安全是地,是我们机场运行的保障。“在岗一时,安全六十分”是我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的一道准绳,也是我自己的工作岗位座右铭。做为航食的一员,有责任也有义务来捍卫我们航食的食品生产安全。

  航空食品生产环节多,原材料的采购使用、成品的保管储存、包装配送每一个环节都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命脉。

  牢记安全不是一句时髦的空话,也不是嘴皮上的`功夫,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遵守《食品安全法》体现在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细微之处。添加剂的规范使用都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添加剂的使用要求,食品设备的操作都依照操作手册所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安全的隐患像一只狡猾的狐狸,隐藏着、等待着、观望着我们的违规操作行为,伺机侵吞我们的健康和他人的健康。“在岗一小时,安全六十分”。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在工作岗位上的每一分钟,我们不仅要做到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要保证我们食品的生产安全。安全是抵御安全隐患入侵的武器;安全,就是我们的身影,与我们形影不离;安全,就是我们的同事,与我们一路同行;安全,就是一股暖流,温暖着我们全体职工的幸福生活。

  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让我们进一步规范食品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同事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让我们每个人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在岗一小时,安全六十分”!督促我们时时讲安全、事事都安全。我们每个人都把《新安全生产法》学好、用好、落实好,提高我们航食的安全运行水平,把不安全因素阻挡在安全的屏障之外。警惕与安全共存,共筑安全屏障,共创美好机场。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3

  与老法相比,新《安全生产法》突出了安全生产的“超前意识”和“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了“有效预防”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最高境界。

  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用多少个“不放过”也无法挽回。安全生产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求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体系,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细化为“预防为主”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具体原则,增强了本位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在推行安全管理机制的途径上,新法首次提及了“安全文化”的概念。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是建立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保障,公司推行的“班组安全理念”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促使全体员工表现出较高的安全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意识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为工作的行动指南。

  在具体实施方面,制度完善的考核机制是推行事前监督体系的“责任链”监控系统,为执行“有效预防”安全工作原则提供管理制度上的支撑。从制度上进行革新,建立完备的安全防患机制,能够促使员工养成严谨、认真、有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从而建立起安全工作的新风尚,有助于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4

  自2014年12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施行,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新安法的学习热潮。近日,通过新安法的学习和解读,我对安全生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新安法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这两个特点的`出发点在于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方法,以安全为一切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并以此为目标,预防为主,包括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和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治理,通过政府和社会对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及企业内部各职能、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它具体体现在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等,都得到落实。

  谨守安全,首要的是在意识理念上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切实的消除只说不做、弄虚作假、安全资金不落实、安全职责不落实的弊端;其次,严格控制安全目标,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治理;三是,严格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不得失职、懈怠,否则就可能踩到安全红线。此外,"安全生产九禁令"的颁布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坚决取缔无证上岗,无培训上岗,使得安全生产红线格外鲜明。

  企业的`发展取决于人,企业的发展不能以任何形式的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企业的发展当以人为本,人是主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上至管理决策层,下到具体实施的工人,都必须深刻认识到人在整个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动作用,只有发乎于心,付诸于行,才能切实的践行新安法,保证生产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和不断创新,提出更优化的管理模式,制定更合理更完善的规章制度,以保障生产过程更安全更有序;基层工人,站在生产第一线,当在思想上时刻牢记安全,在行动上时刻坚守安全,把安全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养成安全工作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诠释安全的重大意义,为企业带来福音。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不是一句空话。新安法要求"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需要我们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从业人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激发广大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作为电力行业基层工作者,上至主任、值长,下到巡检员,将安全生产职责切实落到实处最为重要,安全永远高于一切。

  学法、知法,更在于执法、守法。把新安法落实到生产工作中,把安全的理念和行为习惯渗透、贯穿到生产工作中,实实在在的用它来守护我们的安全,这才是新安法最大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5

  新《安全生产法》下发后,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11月18日又参加省局组织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研讨会。通过听取专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解读、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的体会交流以及商局长的重要讲话,使我们对新《安全生产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主要有几点体会:

  一、明确了新《安全生产法》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治化方面又迈进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并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面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三、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彻到老干部工作中

  作为代表国家主管煤矿安全生产机构的工作人员,就要不辱使命,做到时时刻刻想安全,点点滴滴做安全,工作中抓安全,安全工作无处不在。结合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工作特点,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开展平安活动站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全面落实生命安全、活动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以老同志为本的理念,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的思想,是全面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坚持把保证老同志的生命安全、活动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的。为老同志营造和谐的.安全环境,为老同志的晚年生活安全、活动安全提供保障,为实现安全发展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

  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成立了“平安活动站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负责人组成并且把责任主体落实到每个人。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服务能力,有效的保证老同志的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平安活动站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学习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坚守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通过播放科普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在离退休人员中广泛开展宣传安全和应急知识活动,不断增强老同志的自我保护能力,使安全常识家喻户晓,安全意识蔚然成风。

  增强工作人员和老同志的安全意识。通过开展“平安活动站建设”活动,使老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红线意识、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和应急服务能力明显提高,老干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活动站安全设施设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建立起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

  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根据我局活动站布局和结构情况,为了确保老同志活动安全,建立以下防范措施:一是在活动站一楼走廊和演艺大厅设立应急安全疏散通道指示标志,保证老同志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疏散;二是在活动站各楼层通道安装应急灯设备;三是按照消防部门的规定,在活动站不同角落投放灭火器材;四是在活动站楼梯拐弯处和所有台阶处张贴安全警示标识;五是在活动站一楼窗户安装防盗护栏网;六是在冬季期间在活动站一楼和演艺大厅铺设防滑地粘,及时清扫活动站室外门前积雪,并投撒容雪剂;七是坚持活动站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活动站安全防范能力。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活动指南》、《活动器材设备使用规定》、《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安全工作巡查》等制度,并在活动室及走廊张贴禁烟标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实行活动站责任区分工管理制度,做到定岗、定责、定位、定人。我们决心以学习贯彻落实执行新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坚守红线,为老同志创造一个安全、舒心、卫生的活动环境。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6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

  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

  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7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这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喜事。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位置到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很多亮点和新意。作为一个汽车运输企业,结合大理西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工作实际,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和演练。

  1、公司根据地方政府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编制完善了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备案处理,以应对突发事件时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适应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2、公司安生部组织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年度不少于2次的员工消防灭火、紧急疏散演习演练。开展仓库火灾、车辆自燃、人员触电受伤、场内叉车事故、货架坍塌等意外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有条件地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备案。

  3、在应急救援时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地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组织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负面影响。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新安全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1、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应急预案制度的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所在政府预案的衔接,让预案更加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间应急处置分工配合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演练的重点是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灾害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面向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消防知识,提高员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4、强化应急义务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值班、自查力度,保证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不被挤占,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在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各库区安全标示清晰。

  新《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8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安全生产工作得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是大局形势,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的每一次改革都是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从“三不放过”到“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的处理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一个境界。安全生产是对企业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每一个不安全事故都是血的教训,每一个不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家庭的.血泪史。

  作为一名企业的员工,更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必然先伤害到自己。安全无小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让事故远离我们,将事故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只有企业安全生产,企业才能蒸蒸日上,自己的“小日子”才能过得红红火火。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9

  通过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我重新认识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我们交通行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来说安全是不能缺少的大环节。新安全法中确立了新的理念: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对企业来说增加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特别是加大了违法的处罚力度。

  牢记安全不是一句时髦的空话,也不是嘴上的'功夫。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遵守安全生产法体现在我们收费人员每一个细微之处。从交接班起,必须穿上红色的反光背心,走安全线路;不从拦杆机下经过,不在车道上逗留。佩载好口罩和手套,检查车辆戴好面罩。对设备设施的进行班前检查,用电用气按规程等,这些都是每天的必做工作。隐患就像一只狡猾的狐狸,隐藏着、等待着、观望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一但有违规操作或不小心失误时,它就会窜出来侵吞我们的健康、财产,甚至生命。所以不管何时何地都做到:一小时就要安全六十分。安全是抵御隐患的杀器,安全如同我们的影子要形影不离,安全是我们的朋友一路同行,它是幸福生活的保障。

  通过“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我们更加清晰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的警钟长鸣,我们的工作安全只是起点,没有终点。并且安全要全员参与,只要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都讲安全,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实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努力化解安全风险,那么就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10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安全是电力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电力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电力企业要想寻求更大发展,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生产优先,以人为本的正确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以下是我看完新《安全生产法》的几点心得:

  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从总体形势来看,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比较稳定,但基层的生产安全工作依然严峻,综合管理能力还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基层领导正确

  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率领全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全面提高基层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思想认识:

  近几年,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安全是否决性指标,从发展惠及员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安全设施的.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完善行为准则、检查及考核标准、奖惩管理办法,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促使生产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组织完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将责任目标和工作压力层层传递下去,直至每一名岗位员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职能部门监控,党政工团齐抓,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局面。同时,建立完善生产安全奖惩约束机制,把生产安全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与有效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严考核,硬兑现,促使责任由全员共担。

  四、加大执行力度:

  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风。同时,还要培养各级管理人员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工作作风,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生产的漏洞,识别和防范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落实各项消减控制措施,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员工识险避险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树立安全生产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抓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通过这次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我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11

  这次我参加了关于安全生产的学习让我知道了安全的重要性,在公司作为一个员工我们不但要做好工作,还要保护好自己,生命宝贵需要珍惜。

  一、做好机器检查

  在我们工作时要注意我们在工作时用到的机器,有的机器由于一些问题会对我们的安全造成隐患,不能为了节省时间不管,也不能不去好好做好工作,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机器发生故障要及时与主管或厂长联系及时做好维修工作,在工作是不要去碰触机器的其他地方保证自己的安全才是第一位不要因为好奇去触碰。在机器出现问题是不能在私下了自己去维修,我们不是专门的维修人员,我们要做的就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同从安排,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不要给公司添麻烦,不要去拆卸机器,要做好机器检查。

  二、工作时集中精力

  在我们工作的时候经常出现有些员工因为晚上熬夜导致第二天工作没有经历在工作的时候把自己的手指压断了也有的,也有的因为在工作时没有做好防护给自己留下了难以弥补的伤害,身体四肢健全我们才能够更好的去工作,才能够做好每天的工作如果我们没有做好自己工作,在工作中走神,导致自己受到了伤害,就算得到了补偿但是也不能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帮助,只会让我们更加痛苦,不要在事后后悔更不要在以后恐惧,我们在生产工作的时候就应该做好工作,不能把自己的生命把自己的健康作为赌注,不在意,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一点出现了状况,是不会有救的,想要不发生就要我们自己做好工作,不熬夜上班的时候不能分神,要努力好好工作把工作做好,不在工作的时候玩手机,不在工作的时候开小差,做好工作,不要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

  三、做好防火工作

  在我们工作的时候我们也要做好防火,在工作的时候不能在上班的地方吸烟,不能随意乱丢烟头,因为由烟头造成的工厂火灾的布置一起,而是有很多起发生,我不能每次读这样做,我不能犯下这样的错误,一点犯下这样的错误,伤害的不只是工厂的财产还会危急到所有同事的生命,宝贵的生命生来只有一次,不会有多条命,因此需要我们好好珍惜,不要轻易以身犯险,同时在火灾发生的时候我们都必须要学会用灭火器灭火,控制火情不让火灾爆发,要做好能够随意扑灭大火的'准备,当然在火灾时也哟啊学会一些逃生的常识,知道逃生的办法,不能到了火灾来临没有被或烧死,反而被闷死在里面这就冤枉了,保护好自己才是第一要素。

  人生能有几次重来希望不可能一直都有需要我们珍惜需要我们在生产工作是注意,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保真自身的人生财产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不能拿生命开玩笑。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在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我通过对《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内容的对比发现,这次的修改幅度确实很大,新法由原来的97条修改为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称得上是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法,下面我简单谈一下我读完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体会:

  第一,罚款额度增大。

  原来有时候处罚1万、2万的标准,现在提高到5万、10万,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的处罚额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可以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处罚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威慑的力还是很大的。

  第二,强制手段加强。

  原来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最后发现这个企业半年、一年以后还在生产,还在运行,因为有企业给他供电,有企业给他供水,还有企业给他供应能源,还有企业给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矿山里的还有。这回《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执法的效果,规定安监局可以下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包括供应民爆物品。这对保

  障执法的严肃性是非常有好处的。当然企业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后,安监部门应该及时地恢复供电供水。

  第三,行政更加严厉。

  比如企业没有搞培训教育的,或者培训教育不如实记录的,或者没有搞隐患排查的,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也没有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演练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你还不改就罚款。现在规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这对企业有一定的威慑力。以前我们执法的时候,企业说你不能罚我,责令改正,我马上改。他有个侥幸心理,现在新发规定,只要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可以并处罚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这一点应该是借鉴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可操作性增强。

  新法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克服了老法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有行为要求没法律责任。比如法律义务条款要求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但是缺乏法律的强制措施。这次我看了一下,并进行了仔细核对,新《安全生产法》里,应该说义务条款有行为要求的,你违法了,法律责任里就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12

  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安全与发展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紧密相连,缺一不可。近期,我深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这部法律的每一条款、每一个细则,都如同灯塔一般,照亮了企业运营和社会生活中安全生产的航道,让我对“安全”二字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

  首先,《安全生产法》的颁布与实施,是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体现。它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条文,更是对“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生动诠释。法律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这一系列规定,从根本上筑牢了安全生产的防线,为企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学习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安全生产法》不仅关注企业的“硬件”安全,如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作业环境的安全条件等,更重视“软件”安全,即人的因素。它强调了安全文化的建设,倡导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的安全管理理念。这让我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仅仅是管理层或安全部门的职责,而是每一个员工都应自觉承担的责任。只有当每个人都将安全视为己任,才能形成强大的安全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此外,《安全生产法》还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通过严格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震慑了那些忽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操作的行为。这种“重典治乱”的举措,无疑是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一次强力净化,有利于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的生产环境。

  通过这次学习,我更加坚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我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警惕,不断学习和进步。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之,《安全生产法》不仅是一部法律,更是一本生动的安全教育教材。它让我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让我更加明白了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严谨的态度,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去,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13

  在浩瀚的法律海洋中,《安全生产法》如同一座坚实的灯塔,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照亮了安全之路,为每一个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筑起了坚固的防线。阅读并深入学习这部法律,我的内心深受触动,不仅对其重要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也对自己的工作与生活态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安全生产法》的出台与实施,是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体现。它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条文的堆砌,更是国家对安全生产领域深刻洞察与科学治理的智慧结晶。法律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从业人员的'安全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以及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内容,形成了一个全面、系统、科学的安全生产法律框架。这一框架的构建,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阅读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安全生产法》所蕴含的“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它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体现了对人性最基本的尊重和关怀。这种理念不仅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承担起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更要求每一位从业人员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将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同时,《安全生产法》还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设。它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建立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这一规定,使得安全生产不再是口头上的承诺,而是必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的责任担当。它要求每一位管理者、每一位员工都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共同构建起一个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

  此外,《安全生产法》还注重了科技在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和推广。它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这一规定,为我们指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即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发展。我们要积极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方法,将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总之,《安全生产法》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它不仅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更为我们每一个人树立了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观念。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应该自觉遵守这部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时刻关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为构建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们也应该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水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信念投身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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