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自传》读后感(通用12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从文自传》读后感(通用12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1
刚开始翻开沈从文的自传时,第一感觉不像是一般的自传。若不说它是一本自传的话,我倒觉得那更像是一本记载着风俗人情、世故变迁的画册。
”我到这街上来来去去,看这些人如何生活,如何快乐又如何忧愁,我也就仿佛得到了一点生活意义。“人生不尽是乏味的,即便是穿梭在人山人海之中,但我们依然可以经历一场又一场唯美的邂逅。那些之于我们新奇的人和事,那些之于世间日月星辰中的点点滴滴,借着淡淡的墨香从薄纸上渐渐晕开,那般亲切真实。沈从文用自己最朴素的笔调,勾勒出了自己记忆中的城:不知哪里来的胆子去逃学了;生病无可奈何必须待在家里躺在病榻上;稍稍有些年纪从军,在一路上却明白了什么叫沧桑……在他捧着一本小书在读的时候,无意中脑子里又翻开了另一本大书——那些可爱的大自然所给予了他和别人不一样的体会。他亲身走过了那一段叫”人生“的路,兜兜转转从城里走到城外,最后又从现在的城回到了以前的城,来来去去,反反复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此时,我和他一样,正捧着小书试图窥探另一本大书里的世界。在那个大书的世界里,我跟着他的脚步,忽的看透了大自然的美妙可爱,又明白了各种各样人情世故,心坎里更是懂了世间冷暖流转,一叶知秋。
一切就像他自己所自白的那样,他是一个读书人,然而又不如其他读书人那般规矩。他不似许多只会受旁征博引掉书袋的读书人,不像他们那样只懂得从各种发黄的书籍中摘取前人意见。在自己怀里的那本”小书“里,他看到的何止井底之蛙所看见的那一方窄小天地?大书里的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广袤无垠的宇宙,而身处在这个”宇宙“之中的他,心里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一直都惊喜地张望着四周一切新奇,用孩童固有的敏锐感知着四时消长,并怀着一颗赤子之心,用温柔的目光静静地看着在这世间与自己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从热闹到冷寂,从生到死,从过去到相继成为历史的现在。一切就如同山涧小溪那般缓缓流淌,泛出淡淡的水纹,即便这是多平凡的一瞬间,一个画面,都让人心中无尽地感动。
他从不曾怀疑过自己对世间万物的爱,就算人间剧目纷呈,自己在当中一路走来又不知道受了多少磨砺和摧折,但他的信念依然。我多想像他一样,永远怀着这样的心情对视这个世间,无论路如何遥远如何曲折,我都能始终怀着柔和的心情哭着笑着看淡这一切,然后,更加珍惜自己身边的每一点一滴,将其视若珍宝。
这样,多好。
从小书到大书,从自己到整个世界,从平凡到不平凡,这,就是沈从文的人生之书。
《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2
《从文自传》,用从文先生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记叙他“在这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而他所生活的这个湘西小城,“照城市中人的口吻来说,这真是一个古怪地方!”。虽然从文先生自十五岁后离家就只回过一次小城,但他说“那地方我是熟悉的,现在还有许多人生活在那个城市里,我却常常生活在那个小城过去给我的印象里”,可见从文先生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从文先生的文字朴实无华,不经任何华丽词藻的修饰,就像一股温润的清泉,自然流淌没有波澜,但是每一股涓涓细流都沁人心脾。他的文章叙事平淡,有些地方看似记流水账,实则给人一种水到渠成、信手拈来的从容熟练感,也许这正是因为关于这座湘西小城的所有人和事都已深深地在他的脑海中留下了永远无法磨灭的烙印。
从文先生笔下的凤凰城,单纯而又厚实,朴讷而又传神,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有古老悠久的历史,有淳朴的民风民俗,有山川河流,有肥沃的土地,有丰富的物产,“兵卒纯善如平民,与人无侮无扰;农民勇敢而安分,且莫不敬神守法;商人与平民作有无交易,谋取什一之利”,人们各安其职,过着平静祥和的生活,小城一派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景象。
在书中,小城“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似乎在从文先生眼里,凤凰城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只是在这里生活着他就会觉得开心满足。
小学时,从文先生还是个顽童,他尤其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看戏、去斗鸡、去赌博、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为了掩饰自己逃学童的身份把书包藏在土地庙里以至于最后把书包都弄丢了,总之,只要不待在学堂里读书,干什么都行。但是他其实是聪明的有天赋的,老师批评他之后他不服气,只是稍微用了点心,就能在班上名列前茅。
但他并不是真的那么不喜读书,而是他对于学习和生活有他自己的理解,有他自己的人生哲学。“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我上许多课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书”,在他心里,人生这一本大书是富有趣味的、永远都读不完的。对于他来说,社会这个课堂要比学堂有意思得多,看铁匠打铁、看屠夫宰肉、看妇女们洗衣编织抽蚕丝、看工人们造纸造船打油、甚至看人做花圈扎纸人都能学到很多东西。“有许多生活,本来只需我们用身心去接近,去经验,却不必用一笔钱或一本书来作居间介绍。”
但这一切宁静美好在辛亥革命爆发之后似乎就起了变化。
在书的中后段,整座湘西小城因为受到了外界战争不断地打扰和破坏,好像笼上了一层阴霾,突然失去了生机,就像是一口古井里的死水,波澜不惊,水波不兴,仿佛往里用力投下几颗石头也无法打破它的宁静。它悄然地存在于边陲,即使是屠杀和死亡也改变不了那里的人们亘古不变的生活。这口遗世独立般的古井,像是已被世人遗忘了许久,随着年月的流逝,渐渐地长满了厚厚的苔藓,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和心灵,而它的纯朴文化也如井水般日渐干涸消亡。从这个方面来看,从文先生笔下的湘西小城似乎与萧红先生笔下的呼兰河城有着许多的共同点。
从文先生在1917年参加湘西靖国联军第二军游击第一支队,驻防辰州(沅陵)。1918年自家乡小学毕业后,随当地土著部队流徙于湘、川、黔边境与沅水流域一带,后正式参军。在这两年里,他走过了更多的地方,见到了更多的人和事,也逐渐成长起来。
对于这段时期,从文先生在书中描写了大量的杀人场面——“啪的一声枪响,我们便倒下了一个……于是把枪械从死去的身上卸下,砍了两根大竹子缚好,把他抬着,一行人又上路了。二天路程中我们部队又死去了两个,但到后来我们却杀了那地方将近一千。”“我们簇拥了这二十七个乡下人到市外田坪里把头砍了。第一次杀了将近三十人,第二次又杀了五个。”“到那些乡下人往来最多的桥头上,把头砍下来,在地面流一滩腥血。人杀过后,大家欣赏一会儿,或用脚踢踢那死尸两下,踹踹他的肚子……”
在读这本书之前,发生在边城的这种黑暗与残忍是我没有想到的。那一条条鲜活的逝去的生命在那些刽子手和看客眼里仿佛只是一些冷冰冰的数字,这些残暴血腥的杀人场面在从文先生平淡的描写之下更像是一场游戏,被衬托得更加冷酷无情。
更加可悲的是,许多人也并不关心他们自己的命运,对生命的漠视令人叹惋,对于军官们毫无根据的乱扣罪名、搜刮民膏民脂、贪污受贿腐败的行为他们丝毫没有反对和抵抗的意识,甚至就是摇骰子摇中了要被杀头他们也只是哀叹自己的运气不好,就像是刀俎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如同自传的扉页上写着的那句话:“这里的人不须明白一个夜里醒来是什么时候。他们那么忠实庄严的生活,担负了自己那份命运,为自己,为儿女,继续在这世界中活下去。”也许是艰苦的生活压迫使然,也许是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使然,人们对未来看不到希望,也仿佛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就像没有舵的船,在生活的浪潮中随波逐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麻木枯燥,简单重复。
但在从文先生眼里,那里的人们和生活也许并不像我们简单地根据书中描写所想象和感受到的那样,他们或许只是在等待,等待命运的安排,等待机会的到来,正如他在书中所写:“但大家就是那么个人守住在自己一份生活上,甘心尽日月把个人拖到坟墓里去吗?可并不这样,我们各人都知道行将有一个机会要来的,机会来时我们会改造自己变更自己的,会尽我们的一份气力去好好作一个人的。应死的倒下,腐了烂了,让他完事。可以活的,就照份上派定的忧乐活下去。”
而人们等待的这个机会,从文先生抓住了!他其实很好学,也常常对各种事物充满了好奇心,因此在部队里待了几年之后,他就从各种教官那里,从各种同事战友那里,从博学的统领官那里,学会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他学会了说脏话,喜欢自称“老子”;他学会了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也学会了烧得一手好狗肉……虽然他“耳濡目染”了军中的许多陋习,但同时他也渐渐地意识到自己真正想要做的并不是这些,在各种工作岗位的调动中,他练得了一手好字,也看了许多像《辞源》之类的好书还有古画,受到了文化的熏陶,有了知识的积淀,他想,他“得进一个学校,去学些不明白的问题,得向些新地方,去看些听些耳目一新的世界,尽管向更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自己生命押上去”,于是他决定上北京求学!自此,他“便开始进到一个永远无从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了。”对于从文先生来说,这就是他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机,从一个“乡野村夫”到正式“从文”的转变。
从文先生的内心其实是矛盾的。他既有着浓厚的对昔日湘西的怀念和赞美之情,也有着对古老小城的封闭落后的悲哀和惋惜。但他的矛盾也有着几分必然。在某种意义上,他对昔日湘西的整个向往之情,都是被他与北平文化生活的接触所激引起来的。当他决意用现代小说的形式来抒发这种感情的时候,他就已经注定要陷入那行为和情感之间的矛盾了。有人说不管沈先生在笔下如何挑剔都市,赞美湘西,甚至引申出一种对整个现代文明的怀疑和否定判断,他实际上却是湘西社会的逆子,他千里迢迢从湘西来到北平,此后虽也辗转迁流,却一直安心于城市的生活。作为作家的沈从文,他始终是一个嘈杂都市里的居民,而并非沅水岸边的隐士。但不论怎么说,从从文先生的字里行间我能感受到湘西始终在他心里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他对这座小城的温暖的回忆也感染了许多的读者。
从文先生说:“这世界或有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选小地作基础,用坚硬石头堆砌它。精致,结实、对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理想的建筑,这庙供奉的是‘人性’。”是的,对于人性和生命哲学的思考是从文先生的作品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人”的事情,也许我们穷尽一生去了解探究也无法参透。人的一生,是读的一生。从小读到大,从大读到老。只有读不尽的,没有能读完的。只有读之有悟的,绝无读之无益的。
汪曾祺在写给从文先生的挽词中写道:“星斗其文,赤子其人。”从文先生一生都始终怀有一颗赤子之心,他率直、纯真、善良、乐观开朗、好奇而富有想象力、热爱家乡、热爱生命,且始终保持着一种非常积极的态度去融入社会、体验各样不同的生活,敢于跳出自己固有的生活模式,从社会生活中源源不断地汲取着养分,即使遇到了挫折和磨难也从不退缩。“玩物从来非丧志,著书老去为抒情”,他的文字读来总是令人感觉平易近人、亲切易懂、能使读者产生共鸣,正是因为它来源于生活,贴近生活。即使他身处于虚伪、自私和冷漠的都市,却仍然醉心于人性之美,赞叹生命之美。我想从文先生的这点精神是很值得我们当代大学生学习的,在离开了大学这个象牙塔之后,我们依然要不忘初心,保有一颗赤子之心。正如从文先生所说:“直到如今我还觉得不必看这本弄虚作伪千篇一律用文字写成的小书,却应当去读那本色香具备内容充实用人事写成的大书”,我想,读人生这本大书,是每个人一生必修的功课。
《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3
说到沈从文,或许大家都不陌生,《边城》中湘西古朴的民风和真挚的爱情也早已被人们所熟知。读《边城》,我看到一个天真活泼的翠翠,看到了凤凰城里的古韵,使我也不由得对沈从文本人产生了好奇。究竟是怎样的生活环境和社会风气造成了这样一代文学奇匠呢?
带着这样的疑惑,我翻开了《沈从文自传》,想把这个问题一探究竟。他在一开篇就提到了他所生长的地方,迎面袭来的就是湘西的地域风情,古老城墙,水边风景,他详细地介绍了凤凰县的地理位置和名字由来,使读者更了解这个古老的地方,更了解他的生活环境。这些字字句句,都会让我联想到我的家乡——沅陵,一样的古朴风景,一样的怀念。能够在我离开家乡之后读到这些,这无疑是一种心灵慰籍。然后他又讲到了他的家庭,讲到了他的亲戚们,因天资聪颖家人都跟宠爱他。他所呈现出来的是封建家庭的特色,使那个时代的人物形象展现得活灵活现,也与后来写他的特立独行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后来,他又写到进入军队后与各种各样的人的交集,让人们进一步了解到他前三十年的生活。其实严格来说,这部作品是不能够完全称为自传的,因为这本书是他29岁时写的,写了他近三十年来的种种经历。但我觉得这三十年足以对他本人产生巨大的影响,以至于他接下来的生活个文学成就都受其影响。因为只有他自己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就如他本人所言:”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人物的色彩和生命。“
读罢此书,读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小时候的生活描写,那么快乐无邪的时光,那么潇洒任性的年年岁岁,着实令我羡慕不已。沈从文小时候特别顽劣,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拐着弯儿走远路,只为了看路上的风景。看路上铁匠打铁,杀牛,织竹篮子。看牢狱处杀人,还会捡石头砸或用木棍戳没有收的尸体。这些游玩,这些生活小情趣,都为他日后写湘西风景、古朴民风习俗埋下了很好的伏笔。期间还说到他喜欢下雨天,因为下雨天可以不穿鞋,专门走水坑。这让我仿佛又回到了我小时候的经历,雨天总喜欢穿雨靴去踩踏水坑,好像这便是下雨天最欢喜的事了。他还喜欢在河边看人捞东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这些这些,都是在城市中生活的我所不曾经历的,生动形象地让我跟他一起过了一次真正的童年。而小孩子都是贪吃的,但凡伙伴身上有一个两个铜元,他们都会到卖狗肉的摊边割一块狗肉,蘸点盐水,平均分来吃。沿路有桃树、李树,还有黄泥田里的红萝卜,还有樱桃、枇杷、山果野莓,这些东西都只是买来吃,从未体会过自己去采摘的。他的童年是可以肆意疯狂的,可以任性的,这在当时都是种不被接受的叛逆行为。他还掷筛子赌钱,常用母亲给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钱,赢了就把钱用来买吃的,输了自然免不了回家一顿饱打。他总是因为犯各种错而被打,家里人也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但他全然不顾,从别人那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的特立独行都是与当时的封建传统所格格不入的,但我觉得那样的任性疯狂才是少年应有的姿态。他的少年经历是让现在的我们所无法感同身受的,当我们回忆起童年恐怕只有特长班和各种习题了,正是他让我看到了青春真正的色彩。
沈从文虽然小时候读书少,大点就进了军队,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人,但社会这本大书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里所学的东西,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社会这本大书。”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用在他身上再贴切了,也是他登上文坛大家的奠基石。
《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4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5
今晚心态有点炸,想着不如久违地熬个夜写完这篇思修作业拉倒,于是便有了这篇。
我也不知道我写了些什么文学垃圾,但书真的很有趣啦,对沈从文先生的模糊印象起始于高中课本上《边城》的节选。当时只觉其文章遣词造句看似平淡无奇,却晶莹清新、温柔沉稳,想来能写出此类作品的人物必是个温文尔雅之人吧。自此,沈先生便以一种标准的读书人形象存留在我的记忆库中。然而近期看了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我才惊觉真实的他与我对其的单薄想象实是相距甚远。
《从文自传》主要讲述了沈从文先生从出生到二十岁的种种堪称传奇的经历,在阅读中,不仅能看到沈从文先生的成长之路,亦能感受到他的目光,他的思想。幼时的沈从文,聪明机灵而顽皮。对世界充满着好奇且聪明的他常常逃学,他在书中这么写到“直到如今,我还觉得不必看这本弄虚作伪千篇一律用文字写成的小书,却应当去读那本色香具备内容充实用人事写成的大书。”看似像是逃学的.孩子的借口,但细想后却又能发现,这就是沈从文对待生活的态度。在书中能够明显感受到这段逃学的时光大概是他年轻岁月里最鲜活快乐的日子,这是他的大书带给他的快乐。
他做了许多那个年纪的顽皮孩子做过的事:钓鱼、爬树、捉蚱蜢、偷偷跳船划船,还学会了不少下流野话和术语。但与旁人不同的是,他有着独立的思考,故而这些经历实为他日后写出的种种优秀作品做了铺垫,他于书中写到“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
此后辛亥革命爆发,小小年纪的沈从文自此看了许多生死,革命在他心中留下的了关于杀戮几千个无辜农民的几幅颜色鲜明的图画。他写到:“我刚好知道人生时,我知道的原来就是这些事情。”此后沈从文便去参加军校,参加土著部队,继而拥有了一段军旅人生。沈从文先生的这段人生经历着实让我十分惊讶,也是我感到最传奇的部分,书中鲜活的真实的他与我的模糊初印象实是大相径庭。这段时光里他见识到了更多生死,这大概也是他的作品中蕴涵着的一种旷大的原因之一吧。这也是他精彩的人生“大书”带给他的。此后的他越来越明白自己想要些什么,脱下军装的他去了北京,这本书的故事便停止了。
他在书中说:“我虽然已经好像一个读书人了,可是事实上一切精神却更近于一个兵士,到他们身边时,我们谈到的问题,是在比我到一个学生身边时可谈的更多。就现在说来,我同任何一个下等人就似乎有很多方面的话可谈,他们那点感想,那点希望,也大多数同我一样,皆从现实生活取证来的。可若同一个大学教授谈话,他除了说说书本上学来的那一套新的以外,就是说从报纸上得来的他那一份感想,对于个人生命的构成,总似乎缺少一点什么似的。可交换的意见,也就很少很少了。”沈从文先生令我真切了解到了一个对人世怀有好奇、热情、深情的人的样子,也令我感受到认真感受人生的重要性。他喜欢他的大书,喜欢他的那些从现实生活取证来的经历,他喜欢着生活的现象并为之倾心。这隐匿的浪漫情怀不免令人欣赏与向往。
“我永远不厌倦的是看一切。宇宙万汇在运动中,在静止中,在我的印象里,我都能抓定它的最美丽与最调和的风度。”这是书中很令我动容的句子之一。而我亦希望自己能如他般,对人世怀有一份热爱,用心感受属于我的大书。
《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6
《从文自传》这本书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是些有关沈从文生平经历的自叙。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沈从文儿时的顽皮、逃课、以及那段军旅生活。从这一部分可以看出沈从文儿时那种不安于封建制度的束缚,对于大自然的热爱,好奇心对他以后的写作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尔后半部分则是写沈从文为自己的创作集写的序、题记等谈论文学的文字。读完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前半部分那些有趣的经历,但知识有限,所以不能对《从文自传》提出独到的见解,以下是书中我最喜欢的句子。
“我的心总的为一种新的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的人是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的来,却不需要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来”、“我生活中充满了疑问,都得我自己去寻找答案,我要知道的太多,所知道的又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我明白人活在社会里应当有许多事情可做,应当为别人去设想,为未来的人类去设想,应当如何去思索生活,应当如何去为大多数人牺牲,为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不能随便马虎过日子,不能委屈过日子。
在《从文自传》中还有多我喜欢的句子、段落,例如写湘西边城的风景,凤凰城的吊脚楼,具有特色的民间风俗等,在这我不一一陈述。观其沈从文的一生,可以说他既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他生在那个风景如画的湘西边城,一脉清波赋予了他对美的认识与思考,使他感情流动而不凝固,所以在沈从文的小说中,我们总能感受到他对大自然本色的描写,似乎像是世外桃源,从没污染过。但是,也因为时代的因素,使沈从文经历了一些不为人所知的艰辛。他颠沛流离的生活,加上别人又不能理解他的作品,他曾一度精神崩溃,也想自杀过,但他再次归队,面对人生中的挫折,他的心似乎被什么弄柔和了,一生中仅有的柔和,就像沈从文自己说的:”冻结中的生命,似乎有了春天的日光照晒,在起始融解。“于是,沈从文又重新活过来了。从从文对待人生的态度,我学会了怎样去更加坦然的去面对人生中的挫折与艰辛,人生再苦也不过如此。
历史的长河会冲洗掉尘埃,而留下的是那些沉甸甸的鹅卵石,在星河中熠熠生辉。而沈从文,就是那么一位文学巨匠,一个时代的巨匠,不管社会怎么变迁,我想他那独特的作品总会在星空中闪出光亮,永不熄灭。
《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7
作为一代大家,生长在湘土上的沈从文曾经被认为是实力最雄厚的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他的文风、他的成功,很大一部分都与他的童年生活息息相关。
沈从文从小就聪明,但就是不爱读书,每日逃学挨打就是家常便饭一般。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私塾仍然盛行,以孔夫子为圣,以考状元为人生目标的风气也仍是有的。但他却不为之所动,他愿在集市中游逛,愿在大自然中驰骋,每天当其他学生苦苦诵读四书五经、在孔子牌匾前行拜时,他在集市中看人打牌斗蛐蛐,在水中游泳玩耍。——这便是他的人生教材,不是四书也不是五经,而是人文与自然把他抚养长大。
沈从文的老师不仅是一位私塾里的先生,那些社会上的平常人物教给他的似乎要多得多。他会感谢那个和他斗蛐蛐的木匠,他学会了坚持不懈;他会感谢那个紫脸膛表兄,他了解了社会变革;他会感谢那个老战兵,他学会了助人为乐;他会感谢那个姓文的秘书,他看到了更加广阔的文学世界。——他会感谢那些数以万计的普通人,正是在这个由普通人组成的社会中,沈从文才得以立足乃至成功。
沈从文说自己是“在读一本小书的同时又在读着一本大书”,这“大书”比那“小书”要丰富得多,只有细细品味这本“大书”,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就。
在社会变革飞快的世界里,我们还能只读书而不问天下事吗?
《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8
很喜欢沈老的文字,佩服大师运用文字的技巧,没有华丽的词藻,便能构造一个幽美的境界。想想现在的学校老是让学生读各种作文选,以期提高写作水平,其实多让学生读读这类的课外书,是非常好的。
提起笔,却不知如何下笔。带着感动读了《从文自传》,读后让我的感受是感慨,让我惊异,从没想过一代文豪小时候居然是天天逃课,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文豪居然是小学文凭,初中都没毕业。尽管许多的举动让我不解,让我诧异,可是我不得不说我非常羡慕他。至少多年以后,至少当自己吹垂老时回忆童年时,那些记忆值得回味,那些过去值得留恋,我想这就是一种幸福吧!不象我们,童年的记忆基本上与学校,与作业联系在一起。回首观望,在我们匆匆流逝的岁月里,基本有一半的时光都是在学校度过,陪伴我们的永远是写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卷。蟋蟀,蛐蛐,河里洗澡,好象永远只能观望。这一切只因我们的父母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考上了大学,才能走出大山。于是放弃了本属于我们的自由,本属于我们的天真,本属于我们的好奇,本属于我们的童年,少年,青年。可是现如今呢?真的上了大学,却发现原来过去父母说的都是美丽的谎言,大学就方便面,闻着永远比吃着香,大学生就象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可是却无路可走。时常听人说,写作的不是学文学的,从商的不是学经济的。一直不解,《从文自传》,似乎在对此解释。其实与其说,〈从文自传〉在介绍他自己的一生,不如说他是在说一个普通的人怎样成为一个诗人,作家。诚然,从文之所以有日后的成就,我想与他童年有密切的联系。他打破了限制,他为自己的兴趣选择了逃课,他爱家乡的山,爱家乡的水,他的童年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兴趣,什么都想看看,什么好奇的事他都要去凑热闹,见到不懂的事,他都愿意去想,去动脑筋。于是他在平平常常的生活中也能发现事物的美。童年过后,他也没在学校读过书,他的思想依然没限制。相比之下,大学中的我们好像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无所事事,可谓悲矣!
他是地区民族作家的代表,我这个少数民族地区的中文学子时刻以他为荣!
《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9
读沈从文,从来未曾读过他的自传,反而他的其他作品诸如《边城》、《潇潇》等读了又读。直到近日才草草地翻阅了一下。我想这多少有些本末倒置吧!
从来不敢说对他有多了解、有多喜欢。而事实上,我也真的不了解他,至于喜欢似乎更谈不上。我只是喜欢他笔下那一个个充满人性光辉的人物,对于他本人真是没感觉。
不过,说实话,我真的挺佩服他的,真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的水平实际上只限于小学未毕业,而他却有如此神来之笔,实在难得。《从文自传》主要是记录他进入大都市北京之前的人生经历。我很难想象,一个差不多与我同龄的年轻人在那个时代竟与我是如此的相似,却又那么不同。
《从文自传》中记录了一件关于他生病的一件事,给我特别深刻的印象。他六岁那年与他的弟弟同时出疹子,发高烧。时值六月大热天气,既不能躺下睡,躺下便咳嗽发喘:又不要人抱,抱时便全身难受。家人都以为他们必死无疑,已为他们准备好了棺椁。可意外的是他们竟然活了下来。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词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想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词。
我本以为,沈从文是一个小老头,或者是个书呆子。因为他的读书生活也是在整个四书五经死记硬背中度过的,没有一点生活情趣。只是没想到,童年的他也和我们一样,是个淘气的孩子。
他虽不得已早早地进入私塾读书,但他常常逃离私塾去野外玩。他去市场上看人家打铁、杀牛、磨针、做伞、制鞋;到城外庙里去看人家在殿前下打拳、下棋、绞绳子、打架、采蕨菜、打猎;偷人家的李子、枇杷……总之,树上、船上、水中都是他玩耍的地点。每每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想象着一副副充满生活气息的场景,仿佛也回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看到了童年的自己的影子。忽然之间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近,他就像是自己童年的伙伴,或是邻家的大哥哥。
他是怀抱着读大学的梦想踏上北京之路的,但北大始终只是他的一个梦而已。他怀抱信仰而来,即使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也始终坚守着他的信仰。北大教授林宰平曾平价他说:一个人仅仅活下来,容易;可是活下来,抱着自己的理想不放,坚持下去,却很难。我佩服他的大概就在此吧!
读完他,心中有一丝感动。也终于明白了他的作品所供奉的是怎样的人性殿堂。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了。他也值得喜欢,不是吗?
《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10
《从文自传》给我的印象就是它不只是一本自传,也不像其它的一些自传那样高深而又难以理解,它的这本书给我更多的感觉是具有亲和力,像与朋友间那样交谈。所以我并不觉得它是一本自传,反倒觉得那更像一本记载风俗人情、世故变迁的油画。
“我到这街上来来去去,看这些人如何生活,如何快乐又如何忧愁,我也就仿佛得到了一点生活意义。”人生不是乏味的,即使穿梭在人山人海中,我们也依然可以经历一场又一场唯美的邂逅。沈从文用自己的最朴素的笔调,勾勒出自己记忆中的城。
一切就像他自己所自白的那样,他是一个读书人,然而又不似其他读书人那般规矩。他不似许多只会受旁征博引书袋的读书人,不像他们那样只懂得从各种发黄的书籍中摘取前人意见。
大师之所以成为大师,除了良好的教育以外,从文从小就有许多令人不易察觉的过人之处。我觉得从文是个胆大心细、求知欲十分强烈,善于观察、极具洞察力,而且记忆力惊人的人。
另外,我还觉得他是个十分有主见的人。就像文中有一段文字令我眼前一亮:“我看到他们在日光下作事,又看到他们在灯光下商量,那长叔从一会儿跑出门去,一会儿又偷偷跑回来悄悄说一阵,我装作不注意的神情,算计到他出门的次数。这一天他一共出门九次,到最后一次,我跟在他身后,走出到屋廊下,我说:‘四叔,怎么的,你们是不是预备杀仗?’‘咄,你过小东西还不去睡,回头要猫儿吃你。’于是我便被一个丫头拖到上边屋里去,把头伏到母亲腿上,一会儿就睡了。”这是沈从文说起自己幼年的事情。
那时他才只有几岁,却十分善于观察,而且很有毅力,很专注。他观察大人们的言谈举止,精明的他深怕别人怀疑自己,故又装作不注意的神情,偷偷算计他们出门的次数。
儿时的他真是一个讨人喜爱的孩子。
从小书到大书,从自己到整个世界,从平凡到不平凡,这,就是沈从文的人生之书。
《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11
爸爸喜欢读沈从文的书,旅行在外,还带了本《沈从文文集》在身边。我也抢来读,读到《从文自传》的两篇文章,我笑了。这个沈从文可真有意思。
这两篇文章分别是:《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我上许多课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书》,文章写了沈从文小时候上学和逃学的故事。他把学校的教科书叫做小书,把课外那些乱七八糟的知识叫做大书,很形象。
沈从文是著名的大作家,通过读他的自传,可以了解到他的童年。他能够成为大作家,一点都不奇怪,原来大作家的童年生活是这样丰富多彩。
沈从文从小就很聪慧,上私塾前已学会了五六百字。读书背书对于他来说,并不是很困难。读书生活有点枯燥,外面的世界是不是很精彩,于是他跟随表哥开启了第一次逃学之旅。
逃学途中,沈从文看到了家里和私塾里看不到的现象,听到了家里和私塾里听不到的事情,学到了家里和私塾里学不到的知识,让他大开眼界。城里是个小世界,城外是个大世界,城外有庙,有会馆,有祠堂,空地广阔。那儿聚着小手工业工人,沈从文就走到那儿去,他们做什么,他就看什么:剃头匠的大而黑的肚皮,苗妇人背着小苗人轻声唱歌,杀人处的尸体被野狗拖走咬碎,铁匠铺里的小学徒拉着风箱,打着铁器……他观察着这一切,脑子里常常会冒出疑问,他也在观察中寻找答案。逃学多次,每当被发现逃学,沈从文就会受到私塾或家里的处罚,挨一顿打,或罚跪一炷香的时间。但沈从文从不感到冤屈。他的脑子里回想着逃学途中所看到的种种有趣的事情。
沈从文真是个调皮的孩子。
后来进了新式学堂,沈从文更加放飞自我了。跑到山上认识树木和草药,到河里摸鱼,用枯枝在河滩上烧来当点心,整天泡在水里洗澡……有时碰上苗乡赶集,到卖牛处看他们讨论价钱盟神发誓的样子,又过卖猪处看那些大猪小猪,被人提起时的大呼小叫,又到赌场上看那些乡下人一只手抖抖地下注……沈从文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他广闻博记,造就了他不平凡的一生,他的作品散发出独特的魅力。单纯而又厚实,朴讷而又传神,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
我在想,沈从文如果老老实实坐在教室,做一个乖学生,他能成为大作家吗?恐怕有点难。如果沈从文不好好读书,一心只想着到处疯玩,他能成为大作家吗?恐怕也有点难。所以我并不鼓励现在的学生要逃学出去玩,那么,周末,寒暑假总是可以的,不能老窝在家里吧。认真读书是必须的,认真读书之外,走出教室,走出家门,去旅游,去参加社会实践,也是必不可少的。古人说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来说,很重要。
暑假回湖南老家,碰到爸爸的一个学生,这个叔叔做美的家电怀化总代理。他说了这么一件事:他下面一个经销商的儿子清华大学毕业,年纪不小了,还没结婚,事业也无成,只能在自家门市站柜台收银。让我很震惊。他能考上清华大学,书一定读得很好;清华大学毕业却一事无成,肯定读书之外的知识太贫乏。
如果说我读《从文自传》有些收获,有些感悟,那就是:我认识了课内知识和课外知识的关系,认识了书本知识和社会知识的关系。书,要好好读,但不能读死。
《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12
“加之人又长大了一点,也间或有些不安于现实的打算,为一些过去了的或未来的东西所苦恼,因此生活虽在一种极有希望的情况中过着日子,但是我却觉得异常寂寞。”
“他总是用一种善意的含情的微笑,来看这世界的一切”。
从文先生看这世界,似乎总是客观却又包容的,那阳光底下再悲伤再恐怖的事儿,他都冷静地看着,安静地记着。
在一个动荡的年代里,他有一个无拘无束的童年。
在辛亥革命时代,他见证了无数“愚蠢的杀戮”,整日逃学去乡里玩儿,看尽了人世风景。年少从军的体验,让他经历了更多,丰富了见识,更磨砺了意志。让他对生活这本书了解更多,仿佛一切都是新奇的,应用好奇的心理去探究。
他看这一切都带着少年的眼光,鲜活极了,有用不完的劲儿一般。对于那些杀戮,描写总是淡的,兵荒马乱的年代在沈从文笔下都是平常的,每个角色都是真实可感的。他只说“我忽然发现看待世界的角度,还有这么多,视野还有这么广。”
记忆最深刻的,是那商会会长女儿死去埋葬后,被一位卖豆腐的男子从墓里挖出,背到山洞里去睡了三天,又被送回坟墓。那位男子被发现后,遭就地正法。临刑前,他不说话,只是微笑着自言自语,轻轻地说“美得很、美得很”。
沈从文后来说那微笑异常明朗,我眼里那微笑同样令人难忘,更多是因为从文先生的文字,感觉写下这些文字的人是一位冰冷的看客,没有任何情感,不轻易发表任何评论,小心翼翼,不留下痕迹。
他把背井离乡说得那么镇定从容,把杀人讲得如此平静,把对文学的景仰写得虔诚无比。
他走向更远处去,眼里有憧憬,脸上却是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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