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城》有感(通用21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文城》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文城》有感 篇1
作者余华是一个有力量的作家,读者总能在他的文字中感受到人性。我喜欢余华他文字中传递的情绪、价值,也为此深深感动。从《活着》中的徐福贵到《文城》中的林祥福,他们一生的甜蜜与辛酸既使我感动,又使我悲痛。
林祥福是个好父亲。余华笔下的主人公都有悲惨的一生,林祥福也是这样一人。幼时丧父,年仅五岁的他,在还没能理解父爱的时候他就已经再也无法拥有了,但是他却用自己的行动去关爱、呵护自己的女儿林百家,没有享受过父爱的他却能让孩子拥有父爱。林祥福对林百家的爱让我感动,他带着还在襁褓中的女儿不远千里寻找孩子的母亲,在船上遇上龙卷风的时候,他没有丢掉孩子独自逃命,当被狂风雨水冲击惊醒后,从惊慌到大声哭喊最后低声呜咽的描写,好像看到林祥福就在我的眼前,那样绝望,我想他一定很爱很爱女儿。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而现在他拥有的只有年幼的`孩子了。当陈永良看到林祥福递过来的一大叠钱之后,不可置信的问钱就放到孩子身上,孩子丢了怎么办,林祥福的回答更让我惊讶——“女儿丢了,我还要银票干什么?”什么是钱财乃身外之物,这是对这句话最完美的诠释。
我一直都在想,逃走两次的小美,林祥福就如何能确定孩子就是自己的呢?他就从来没有怀疑过吗,这是他对人盲目的信任吗?或者这就是老实人呢?
林祥福是一个好伙伴。自从他在溪镇扎了根,收到来自当地居民的关心,感受到陈永良一家的温暖,他就用他的一生来回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饱读诗书的母亲教会了他为人处世,教会了他正直善良,教会了他生活,环境和群体的耳濡目染,才让我们认识了一位感动大家的林祥福吧!所以当他离开溪镇再次踏上寻找“文城”的路之后选择再次返回,是不是也因为感受到这一片土地的淳朴呢!他用自己的技能带着陈永良一家摆脱了贫困,林祥福用自己的劳动回馈了乡亲们,用自己的生命报答了顾益民的奶水恩情,当他同意去交赎金时,一定已经知道自己是回不去了的,这样的他也让我感动,我想用世间最美好的词语来形容他、赞美他。
林祥福是有气节的。土匪让他吃了那碗炒肝,他宁死不从,但是孤身一人的他,哪里是土匪的对手,尤其面对凶狠毒辣的张一斧。当那一把尖刀刺进林祥福的左耳根时,我对张一斧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恨。陈永良只是让他双目失明,让我感到惋惜,我恨不得自己提笔将张一斧写死,但是对待敌人,确实不应让他死的太痛快,而是让他生不如死,我的想法确实有点恶毒,但是我的同情却不是杀人无数的张一斧不值得拥有的。这样美好的一个林祥福再也没有了。
一个勤劳踏实的北方大汉,一个认真坚定的丈夫,一个温文儒雅的父亲,是我喜欢的样子。
读《文城》有感 篇2
《文城》一书的作者是我们大家熟悉的作家余华,他是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余华曾这样说,“我的每一次写作都让我回到南方。我现在叙述里的小镇已经是一个抽象的南方小镇了,是一个心理的暗示,也是一个想象的归宿。”
故事发生在清末民初,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里,林祥福是一个身上披戴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庞的男人,有着垂柳似的谦卑和田地般的沉默寡言。哪怕后来成了万亩荡和木器社的主人,他身上的谦卑和沉默依旧没有变。他的过去和一座谜一样的城联系在了一起,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一个不存在的地方。他原本不属于这里,他的家乡在遥远的.北方。为了一个承诺,他将自己连根拔起,漂泊至此,往后的日子,他见识过温暖赤诚的心,也见识过冰冷无情的血;最终他徒劳无获,但许多人的牵挂和眼泪都留在了他身上。
在那个年代,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似乎专为与那时的残酷蛮荒相呼应,余华在讲述这段往事时,承续了民间叙事的风格,不动声色地融入魔幻色彩,从不同视角讲述了林祥福、纪小美以及与他们相连的各色人物的爱恨悲欢、颠沛起伏,牵引出军阀混战、匪祸泛滥的时代场景。在这个故事里,余华写到了一个全新的女性形象。纪小美与他笔下的任何一位女性相比,都更加复杂多面,柔软又坚硬。她在命运推动下的每一次选择、她在那个慌乱时代的幸与不幸,都更加牵动读者心弦。
余华老师写出了每个人对宿命的抗争,抗争之后的坦然;书中每个人都曾经丢失过信仰,但他们又都找了回来,哪怕像小美,阿强,林祥福等那样,为之舍命。
合上书本,不止主角小美,阿强,林祥福,配角林百家,顾益民,陈永良,翠萍,和尚等人物也会让人记住;配角不是功能性的出现,他们都是乱世下活生生的平等的个体,也是旧社会不同类别人们的写照。
通过读完《文城》这本书,不由得使人感受到旧社会的落后,新时代的蓬勃发展,很荣幸能生活在当下中国的新时代,并为我们国家快速的发展感到骄傲,因此我们应该珍惜当下,不断进取,坚持学习,坚持跑步!做一个积极进取的新时代人。
读《文城》有感 篇3
《文城》是自己第一本接触余华的书籍,看着看着我就被其中的两段描述着迷进去了第一段:林祥福的父亲突然死亡以后,林祥福的母亲静静的坐在门槛上一坐就是一天,看着日出与日落,然后接受命运接着生活。第二段:林祥福的母亲去世以后,林祥福静静地坐在门槛上,一坐就是一天,看着日出与日落,然后接受命运继续生活。
是呀,失去最爱的人,我们能做的就是静静的回忆以前过往的,然后继续保持最爱的人活着的时候最想也是最愿意看到的,坚持做下去,才是对最爱的人深情的眷恋。
机缘巧合在林母去世之前没有给林祥福找到合适的`妻子,也间接给了小美机缘巧合的接近了林祥福,并且成功的嫁到林家,最后拿走一小半的金条,后来小美发现怀孕以后,按照自己的想法回到林家给林祥福生了一个女儿后扬长而去,留下了父女两人带上家产奔走寻找小美的故事,最后林祥福客死异乡的结局。
一开始我并不能理解林祥福的做法,后来随着林祥福在溪镇的种种表现和一开始把全部的银票放到女儿身上时,有人问他:“为什么把全部身价放到还在襁褓中的女儿身上?”,林祥福说:“如果女儿没了我还要银票干啥。”林祥福就在这个和文城很相近的溪镇呆着生活着,直到死去。慢慢的在这个过程中我理解了林祥福的做法,父母走了,妻子也走了,唯一给他生活的勇气就是女儿活着,以及寻找妻子那种虚无缥缈的希望,没有了这些金银以及房产并不能再给他的生活中带来一丝生活的光彩。
在这本书的后一段,看到林祥福只用了短短的一小段就被匕首扎到了脑袋上,生命到此结束,余华用微笑来形容林祥福死亡后的表情,是呀,林祥福解脱了,或者说从一开始小美走掉以后再回来有了女儿,林祥福就已经不是再为自己而活,而是为了那份亲情,那份失而复得以后不能再舍的情感。
我们可以接受失去,可是很难接受失去后再拥有后这中间里的感情倾注,不经历痛苦感受不到真正的幸福,不经历贫穷不知道富有的喜悦,不经历失去就不能感受到得到后的满足。
最后余华在后几章中写道小美和阿强在林祥福第二次回到溪镇当天就被冻死在皇城庙前面,擦肩而过让本应该有希望的人天人永隔,最后林祥福也被蜡封住送回故乡,在西山一个被冰冻的人和一个被蜡封住的人,又一次擦肩而过。
我不知道如果小美和林祥福真的在溪镇相见,最终的.结局会是如何,因为阿强对小美并不是真正的爱恋,只是在对封建家庭的一种叛逆的反抗才选择与小美走向没有目的地的远方,是的阿强是没有长大的孩子,因为阿强有时候也发呆,一发呆也是一天,因为他空虚不知道要做什么,小美是爱着阿强,因为阿强在小美最无助的时候把她从另一个封建的家庭中解救出来,为了这份恩情与小美的爱情,小美奉献了自己的身体与情感,活在了愧疚与对女儿思念的生活中,只是他对林祥福是愧疚与索取,并不存在感情,然而林祥福对小美是动了感情与把她真正当成亲人的人,所以即使他们能在溪镇能相遇也不会有不相遇各自活在朦胧之中,保留那一份朦胧的神秘更让人感觉美好与感叹命运。
这里面还有种种的人物在那个动乱时期所表现的很是突出,有乡绅作为利益群体代表的描写,也有田家五兄弟作为底层长工代表的描写,也有来到异乡不畏生死,甘于反抗与取舍的侠士代表的描写,等等等等。
动乱纷争的年代,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文城,自己想要向往并且坚定不移留守的文城,是文城让每一个人这辈子有了意义有了也许不知是美好还是悲伤的结局。
读《文城》有感 篇4
读完《文城》令我印象最深的并不是林祥福一直在寻找文城。而是另一人对文城的说法。阿强对小美说,“他(林祥福)越走越远去寻找文城了。”阿强说到文城,小美不由再问,“文城在哪里?”阿强说,“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
当我第一次读到这段对话时,并无觉出它有特别之处。但当我再次回味这段对话时,我似乎明白了作者的写作之意。在这暌违的八年里,他似乎也在寻找着一个叫“文城”的地方。
“文城”是什么?在我读到最后,才恍然般的明白一它不应是一座城的名字,而是一个人活着的信仰和追求。
文章的一开始,我就感受到了一种的凄凉,一种不可名状的悲伤,且还夹杂着一丝丝不易被控制的感动!它的`一开始就如是一滴浓浓的墨滴在了宣纸中央,霎时间又缓缓地向四周蔓延开来………你无法准确地把握它的去向,你也只能是随着它的不断蔓延而随从下去。——这,便是我对这部新作最真实的感受。与作者先前的作品相比,这部更显“磅礴”。它也是由一个人开始的,但却不是由一个人结束的。
这像是一部未完待续的作品。不得不说,作者这一次算是真正地彻底地放开了。他敢于让读者去想象,敢于直面不同的声音,敢于承担一切的风险。又不得不说,这绝对是他又一次的全新尝试。比如,他描写村民拼杀土匪时的'一个场景,他就写道“有一个土匪被剪刀活活剪死。”这句话初读不觉得有什么,当你再读时,你就会觉得哪里不对劲。且不说这种杀法有没有可能,但就在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场面里,你手拿着剪刀是去剪敌人还是去捅敌人?以我们一般人的思维来看,必然是“捅”来的更直接也更有力道。但作者却认为“剪”比用“捅”更好。在这万分紧张的情况下,作者给我们来了一个“慢动作”。由此可见,作者写作之认真可见一斑,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经过反复思考琢磨后才输出的。
但如果说,只认为这是一部未完待续的篇章,那也并不完全正确。因为,在我觉得它未完待续的同时,我又觉得它是完整无缺的。因为它的名字叫“文城”,而作者也通过了“补”的方式,向我们完整地呈现了小美和阿强的故事,以及“文城”的由来。读过全篇,你会发现当初的那滴“墨”已经耗干,它不再蔓延。只当你俯瞰这幅“墨”时,你会惊讶地发现,你竟然看明白了很多。
读完《文城》,我的心和思绪终是散的。只有当我慢慢归拢回忆时,才勉强能把这个故事完整地拼凑起来。每当我冥思重想之时,我的脑海总是会把它想象成是一滴重墨,然后又想象着它在宣纸中央滴落。
“文城”是一座永远伫立在心中的城;因为有爱和念想,所以它不是空的,更不是虚的。记得,我曾读过史铁生写的《命若琴弦》。当年不觉有何感触。直到我读了《文城》,才真的明白过来,人活着有时仅仅是因为“信念”、要么是对生的信念,要么是对一个人的信念,再要么是对一件事的信念。心中的信念没了,期盼没了,活着就是无望的,虚无的,不可接受的。我想,这大概就是生而为人的又一重意义吧。
读《文城》有感 篇5
封面插画吸引了我,他是作者余华亲自选定,来自当代艺术家张晓刚作品《失忆与记忆:男人》,风格独特,意蕴广远。整部小说的故事背景设定在余华之前的作品少有着墨的清末民初,上溯至《活着》之前那个更荒蛮残酷的时代,也展现了从北至南更广阔的地理空间。绵延的时空、纷杂的人物群像,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共同构成了一幅荡气回肠的时代画卷。
整本书中最让我有感触的人物是小美和阿强,在林祥福的身上,更多的是感受到他类似圣人一样的光辉,但是小美和阿强把人身上的`多样性、复杂性展现的淋漓尽致。阿强很懦弱,但是他一直在等着小美;小美深受当时社会的影响,但是她依旧有着自己的执着和坚持。这部小说没有像《活着》那样能触发泪感,但是依旧有感动在慢慢涌动。读完这本书,最后带给我的是无限忧愁,但唯一温暖我的是:最后小美与林祥福的相遇。当林祥福死去,他的仆人在送他回乡的路上,经停了小美所埋葬的地方,“此时天朗气爽,阳光和煦,西山沉浸在安逸里,茂盛的树木覆盖了起伏的山峰,沿着山坡下来时错落有致,丛丛竹林置身其间,在树木绵延的绿色里伸出了它们的'翠绿色。青草茂盛生长在田埂与水沟之间,聆听清澈溪水的流淌。鸟儿立在枝上的鸣叫和飞来飞去的鸣叫,是在讲述这里的清闲”。平和,坦然。也许这份平和与坦然是文城想得到的安宁。“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世上本没有一个叫做文城的地方,但坚信的人始终坚信着,哪里都可以是文城。
读《文城》有感 篇6
《文城》一书的作者是我们大家熟悉的作家余华,他是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余华曾这样说,“我的每一次写作都让我回到南方。我现在叙述里的小镇已经是一个抽象的南方小镇了,是一个心理的暗示,也是一个想象的归宿。”
故事发生在清末民初,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里,林祥福是一个身上披戴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庞的男人,有着垂柳似的谦卑和田地般的沉默寡言。哪怕后来成了万亩荡和木器社的主人,他身上的谦卑和沉默依旧没有变。他的过去和一座谜一样的城联系在了一起,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一个不存在的地方。他原本不属于这里,他的家乡在遥远的北方。为了一个承诺,他将自己连根拔起,漂泊至此,往后的日子,他见识过温暖赤诚的心,也见识过冰冷无情的血;最终他徒劳无获,但许多人的牵挂和眼泪都留在了他身上。
在那个年代,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似乎专为与那时的'残酷蛮荒相呼应,余华在讲述这段往事时,承续了民间叙事的风格,不动声色地融入魔幻色彩,从不同视角讲述了林祥福、纪小美以及与他们相连的各色人物的.爱恨悲欢、颠沛起伏,牵引出军阀混战、匪祸泛滥的时代场景。在这个故事里,余华写到了一个全新的女性形象。纪小美与他笔下的任何一位女性相比,都更加复杂多面,柔软又坚硬。她在命运推动下的每一次选择、她在那个慌乱时代的幸与不幸,都更加牵动读者心弦。
余华老师写出了每个人对宿命的抗争,抗争之后的坦然;书中每个人都曾经丢失过信仰,但他们又都找了回来,哪怕像小美,阿强,林祥福等那样,为之舍命。
合上书本,不止主角小美,阿强,林祥福,配角林百家,顾益民,陈永良,翠萍,和尚等人物也会让人记住;配角不是功能性的出现,他们都是乱世下活生生的平等的个体,也是旧社会不同类别人们的写照。
通过读完《文城》这本书,不由得使人感受到旧社会的落后,新时代的蓬勃发展,很荣幸能生活在当下中国的新时代,并为我们国家快速的发展感到骄傲,因此我们应该珍惜当下,不断进取,坚持学习,坚持跑步!做一个积极进取的新时代人。
读《文城》有感 篇7
——我想到的第一个词是克制。
这本书是余华最新一部作品。我去年就买来了,可是直到昨晚才看完它。昨晚准备写的读后感,也只好在今天完成。
这本书不然太厚,然而说实话自己现在很难称是一个合格的阅读者了,信息的爆炸,俗务的缠身,诱惑的侵蚀,以及精力的衰退——我可能越来学变成了那个用书来装点门面的人。
然而幸好我还是看完了,难得的一种沉浸式阅读体验,实际上是因为作品的流畅性——是的,不谈这本书到底好不好,它的叙事节奏是真的`好。
那个先锋的、暴力的`、简洁的余华依然在——在对哭难不动声色的描写中,我依稀能看到《活着》的影子。
林祥福、田大、小美、阿强、陈永良、林百家、顾益民、张一斧、“和尚”……
溪镇、沈店、万亩荡、齐家村、定川……
是清末民初的背景,是颠沛流离的故事、是平凡坚韧的人们,是命运无常的故事……
文城是一座永远找不到的城!
宿命、荒诞、悲剧、循环,余华再次用惯常的克制隐忍营造一个虚幻而真实的世界。
“情绪不可以泛滥”,已化身网红“段子手”的他在谢谢B站接采访如是说。
人生本就是这样起伏不定、盛衰相依,没什么值得激动不已的!
活着就要风餐露宿、雨雪风霜,就要吃喝玩乐,就要雪月风花。
活着就是活着。
读《文城》有感 篇8
拿到书,就看到封面写着“人生就是自己的往事和他人的序章”。“时代的洪流推着每个人做出各自的选择。这是一个荒蛮的时代,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据说回忆往事的时候,就是一个人年老的时候,而自己的一生会和很多人有交集,在别人的人生里打开一个个的序章。
林祥福死的很突然,突然到我来不及去感伤,我没有想到余华让林祥福这样就死了,但如果他没有这样就死去,后面他的生活又该怎样?虽然林祥福最后没能找寻到小美和那个他明知的`虚假的文城,但他半生的往事和那些他参与的别人的生活已经足够让他在闭眼的那一刻,安然平静。
小说里最让我触动的人物是小美和阿强,在林祥福的身上,更多的是感受到他类似圣人一样的光辉,但是小美和阿强把人身上的多样性、复杂性展现的淋漓尽致。阿强很懦弱,但是他一直在等着小美;小美深受当时社会的影响,但是她依旧有着自己的执着和坚持。这部小说没有像《活着》那样能触发泪感,但是依旧有感动在慢慢涌动。
读到最后,虽然故事带给我无限淡淡的忧愁,但唯一温暖我的是:最后小美与林祥福的相遇。当林祥福死去,他的仆人在送他回乡的.路上,经停了小美所埋葬的地方,“此时天朗气爽,阳光和煦,西山沉浸在安逸里,茂盛的树木覆盖了起伏的山峰,沿着山坡下来时错落有致,丛丛竹林置身其间,在树木绵延的绿色里伸出了它们的翠绿色。青草茂盛生长在田埂与水沟之间,聆听清澈溪水的流淌。鸟儿立在枝上的鸣叫和飞来飞去的鸣叫,是在讲述这里的清闲”。平和,坦然。也许这份平和与坦然是文城,是余华最后想得到的安宁。借用鲁迅的一句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世上本没有一个叫做文城的地方,但坚信的人始终坚信着,哪里都可以是文城。
“这里是文城吗?”
总有一个地方叫文城。
读《文城》有感 篇9
时隔八年,余华再一次带给了读者一部惊艳时光的作品——长篇小说《文诚》。故事讲述了主人翁林祥福带着女儿寻找失踪的妻子小美,阴差阳错留在了溪镇,为送赎金死于土匪之手的故事。这部作品是对生命热爱的素朴表达,余华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成为了时代的符号,而林祥福的中国性悲剧故事,弱化了悲剧性,加深了传奇性。他明知目标渺茫、意义虚无,却仍然躬行在人生信念的大地上,也给予了读者对于生命内涵和命运交错的重新思考。
清未民初,天下不太平,溪镇遭到了土匪的洗劫,为送赎金救回溪镇商会会长顾益民,林祥福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去往刘村的不归路。书中对听到顾益民已亡的假消息的林祥福同张一斧交涉的场面进行了描写,突出了林祥福虽然只是普通百姓。但是讲义气有担当,有男性血气方刚的勇敢与情义。在临死前林祥福看见长大的女儿林百家,铁骨挣挣的硬汉却瞬间变得柔情起来。他意外地在溪镇落了脚,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儿成为了他所有的希冀,弥补了失踪的小美留下的遗憾。他在微笑,是那种怜爱满足的笑容,这也惊吓了所有的土匪。同样文段也展现了军阀混战、匪祸泛滥背后的民不聊生,人心惶惶。这些凶狠毒辣,趁火打劫的土匪,将人性中“恶”的一面揭露了出来,那种粗鄙蛮横在余华笔下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从而艰苦岁月中平民百姓的痛苦和无助也暴露无疑,这也注定了林祥福的悲剧。
陈永良来溪镇谋生,遇到了林祥福,两人共同创业相互扶助,情同手足,林祥福被杀后,他找到了张一斧报仇雪恨。
文段末有描写他的一句话“在宽阔的水面上远去”顿时又令读者回忆起了林祥福十七前从北方渡至溪镇,十七年后又从万亩荡刘村渡回溪镇。生前一句:“叶落该归根,人故当还乡”,并让仆人接自己回北方的家,那份从容与淡然。陈永良和林祥福一样只是溪镇一个木匠,但是老友惨遭杀害后,他没有坐视不管而是与无法逃避的命运进行决绝的交锋。他与张一斧的打斗中,他所表现出的沉着和快狠,都为他的人物形象增添了“江湖气”与“正义感”。陈永良最后的遁迹正是余华为他精心变计的完美归宿。人物群像的塑造,精准到位,立体生动,有血有肉。
小说中最吸引读者的就是爱情线了,第二部分中余华以第三人称视角讲述了小美的故事。她受到各种封建制度的约束,被送给阿强家当童养媳,由于救济了弟弟一吊钱被赶出家门。阿强偷了家里的`钱和小美私奔。他们一路北上,最后遇见了善良的林祥福。这种情节的安排与标语正相呼应。满怀往事的小美与林祥福开始了他们的爱情故事,可是后来小美还是不得不和阿强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回到了溪镇生活,在进行雪冻祭拜时被冻死了,与初至文诚的林祥福擦肩而过。仆人田大的四个弟弟在送大哥和林祥福的遗体回北方时途经歇脚的大山正是小美的安葬之地,林祥福的灵枢与小美的墓碑仅咫尺之隔。
这场满是错过的爱情就是余华进述命运的载体。书中小到如田大这种仆人的人物都是精妙而富有感情的。他用一生在侍奉少爷林样福,丧命在接他回家的路上。他忠诚的精神可歌可泣,正是这种渺小而丰满的人物群像正突显了余华对于人物塑造的深厚功底,以及小说的成功之处。
“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阿强和小美撒下了这个谎,却阻挡不了林祥福追寻的脚步,死后遗体再次遇见为这个悲剧多留了份湿暖和爱。或许这就是余华眼中的命运,他丰盈的灵魂世界汇集在了这部《文城》当中,做到了通而不俗。正篇与补篇的结构让小说淌进了浪漫叙事和现实叙事交汇的河流之中,一个有果无实的曲折凄美的爱情航船在传奇般悲情河流中徜徉徐行,直到那页白帆落下,那两根桅杆折断,戛然而止。在迷惘里追寻,在命运里反复,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这就是余华所带给我的《文城》。
读《文城》有感 篇10
人生就是自己的往事和他人的序章。
时代的洪流推着每个人做出各自的选择,这是一个荒蛮的年代,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
《文城》是我近段时间以来一口气阅读完的书籍,在凌晨两点的时候,故事就已经结束了。
一口气读完整本书对于大学生来说,是必然的事情,新书在刚发行的时候就已经购买了,最近一直在阅读矛盾文学奖作品,苦于没有抽出时间阅读《文城》,不胜欣喜然后整天沉浸在教室或者图书馆,一口气全部读完,或不胜唏嘘或叹气两声或壮怀激烈,然后对着窗外沉思。
我开始慢慢发现,在这个快餐式,网络化的'时代,更多人迷上了电子阅读,传统阅读数开始减少,好像是的,相较于对着电脑或者捧着手机,看书有点太过劳累、刺激太弱、时间上也是奢侈,自己克服较弱,读不进去开始成为了传统阅读的一种挑战。
再或者是我们在无法逃脱日复一日的快节奏生活之外,自己独处的能力较弱,或者是沉浸于其它世界了?
我相信,在生活或者工作之外,假如没有另一个可以沉浸并让自己获得安宁的世界,这是乏味的。阅读刚好可以让我们停下来去欣赏另一个世界。文字是有灵魂和温度的,它能把我从故乡带向远方,也能把我从远方带回故乡,去向不同的世界。
读《文城》有感 篇11
很久没更新了,趁着好不容易将电脑打开的时候写一下《文城》的读后感吧,毕竟不写读后感的话不久之后就全忘记了,只是模模糊糊的印象。
林祥福真有钱,生活过的很富足。平静的生活被小美打断,其实他们生活在一起也挺好的,美好而温馨。但是小美的丈夫阿强还在等着她。她如同人间蒸发一样在林祥福的世界里消失了,且带走了林祥福的半副身家。林祥福为此颓废了一阵,然后准备开始新的生活,开始相亲,到处拜师学艺,木匠手艺更加精湛。可是本以为永远不会回来的小美突然回来了,她要将林祥福的孩子生在林祥福家里,她会夜里趁着林祥福睡觉的时候偷偷来到院子的井边按照民间传说的办法转胎,期待给林祥福生个男孩,温柔和认真做不得假,但小美还是那么神秘,以至于林祥福都觉察到她还是会走的。小美后来真的又消失了。从那之后他们再没见过面。
林祥福居然背上现有的全副身家带着女儿跋山涉水去找小美。读到这里我都震惊了,何必去找呢,在家乡带着女儿生活不好吗?偌大的家业、妻子可以再娶,日子可以再继续。干嘛要跑那么远去找神秘的小美呢?去一个虚无缥缈的、不存在的地方——文城。他真的去了,还真的找到了,找去了小美在的故乡——溪镇。也是很神奇。
此时对小美这个神秘的女人充满了好奇,还好后面有小美的故事。她叫纪小美,她的丈夫叫沈祖强。少年夫妻感情亲密,他们也有过一段快乐的流浪时光,流浪到林祥福家里的时候刚好已经没钱了,看林祥福家境殷实且只有他一人生活,于是小美留在林祥福家里搞钱。在一起生活久了总是会有感情的,本就善良的小美在发现自己怀孕之后坚定的决定要把林祥福的孩子还给他。于是第二次回到林祥福家里。如她的独白:上次离去时,满怀不舍之意和负罪之感,这次的离去是伤心之旅,她离开的不只是林祥福,还有初来人间的女儿。她走过一个街口的时候心里突然升起一个念头,如果阿强已经走了,她便回到林祥福和女儿身边。既然这么不舍为什么不回去呢?四个人生活在一起不好吗?林祥福第一次到溪镇的时候小美知道了,知道林祥福追过来了,而且她的女儿还穿上了她缝制的'衣服,还好小美知道了,不然多遗憾。林祥福第二次来溪镇的`时候与小美近在咫尺,但并未看到已然死去的小美,此后的十数年间林祥福不断的寻找小美,可是他再也不会找到了。小美在对林祥福和女儿无尽的思念中死去,长眠于西山脚下,林祥福死后,棺材与她的坟墓肩并肩的相遇过。他们终于相见了。
林祥福为了寻找小美在溪镇扎根,与陈永良开办木器社,成为溪镇数一数二的大户,将女儿林百家抚养成人,定亲,但是他始终未完成初来此地的目标,未寻找到小美。后遭遇军阀混战,死于匪祸,叶落该归根,人故当还乡。漂泊十数年,终于还乡,只是已溘然长逝,他找到了文城,死后也与小美的坟墓相遇了。还好相遇了。文城之旅值得的吧。
为他们的别离,互相的思念心痛不已。真的很想让他们在一起,即便是四个人。
其他章节的不是很感兴趣,就不写了。
其实我不太明白林祥福为什么一定要去文城,有钱有闲的生活不好吗?非要奔波。他对小美的感情有那么的深吗?
读《文城》有感 篇12
喜欢看余华的小说,《文城》是余华八年之作,最新作品,想看看写了什么?
小说的名字,是故事中的女主角的哥哥胡编的,现实中并不存在,但是,却成为主角一直寻找的地方。故事是主人公写娶妻生女的内容,情节太过复杂。主角是一户殷实的北方人家的儿子,家里有地,靠收成积累下不少钱,还有房子。父亲走的早,母亲织布远近闻名,生意也不错。儿子的教育由母亲安排,除了读书,还负责地里的庄稼和活计,一切都安排的妥妥当当。
每年,母亲都会拿一匹织锦去为儿子相亲,如果相不中,布就留给人家作为补偿。直到母亲去世,也未找到合适的儿媳妇。之后儿子自己拿着母亲留下来的织锦去相亲,也未如愿。家里有田家作为管家,跟着林家很多年了。管家老了,儿子田大接着跟着林家继续干。
有一天,两个南方的年轻人出现在林家门口,请求住宿一晚,林祥福同意了。住了两天,男的说他是哥哥,带着妹妹去京城找亲戚不方便,想让妹妹寄住在这里,等待他从京城回来接她。两个人说話都是南方話,林祥福听不懂,看着哥哥阿强和妹妹小美不像是坏人,就同意小美留下来了。
长话短说,日久生情,林祥福和小美在一段拘束的生活过后,过起了小日子。小美除了做饭,打扫房间,还学会了织布,这让林祥福感觉踏实了。他高兴的让小美看了家里的.金条,大金鱼,小金鱼,和地契,房契,认为小美是自己的妻子了。可是,小美还是走了,带走了一半的金条。这让林祥福没有想到。半年多了,小美又回来了,说是肚子里有了林家的骨肉。林祥福以为小美不会再跑了,因为有了孩子。可是,当孩子两三个月后,小美还是消失了。于是林祥福抱着女儿踏上了寻找小美之路。最后在溪镇落脚,他找不到阿强说的文城。他在这里靠木匠手艺做起,越来越好,有了上百亩土地,女儿订婚了。想不到土匪将商会会长绑架,林祥福代表全镇去交赎金,结果被土匪活活打死。
女儿在上海读书,林祥福要找的小美就在溪镇,一直躲着他。小美是阿强的童养媳,后被婆婆休了。阿强偷了家里的.银子,接小美去上海花天酒地一番,然后准备去京城寻找亲戚。路上没有了盘缠,借宿在林家。两个人合谋,小美留在林家,阿强在附近等待。结果几个月后,小美偷了金条与阿强一起南行。路上小美发现自己怀孕了,便回头去了林家,打算生了孩子再去与阿强汇合。这次,小美离开没有偷拿金条。两个人最后选择了回家,母亲已经病故,父亲病重,不久也走了。没有想到林祥福带着孩子找到了溪镇,小美和阿强躲在家里不出去,害怕遇到林祥福。在溪镇大雪,祈祷灾难快点过去的时候,两个人被活活的冻死了。
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围绕着人性,描写了复杂的内心活动。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的,有人的一面,也有鬼的一面。主人公林祥福和商会会长是比较正面的人物,而小美和阿强,虽然做了坏事,却又让人恨不起来。最可恨的是土匪,惨无人道,造成了故事中太多的悲剧。
故事不错,但是与预期还是有差距,似乎没有超越余华之前的作品。
读《文城》有感 篇13
多年前读到余华的《活着》时,感受很强烈,今天读完《文城》后,又带给我同样的感受。
余华与其他同时代的作家有很大的不同。作家如莫言,擅长用魔幻荒诞的笔触将过去与现实娓娓道来;陈忠实,将人物形象的刻画深深的烙印在大地之上;路遥,用自己的人生书写着书中人物的人生;余华则更偏向追求小说作品中故事的穿透力,事件架构与人物描写,都是围绕着整个故事的叙述展开的,故事的叙述奠定了整部作品本身的时代肩负感。
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余华年少的时光都是在医院中度过的,住房的对面就是太平间。特殊的童年经历,让他对黑夜产生了恐惧。“当时我唯一的恐惧是在黑夜里,看到月光照耀中的树梢,尖细树梢在月光里闪闪发亮,伸向空中,这情景每次都让我发抖。”从一名牙医转变为一名作家,从江南小城海盐来到北京,让他一路走过来的是对文学的喜爱和敬畏。川端康成,卡夫卡,马尔克斯这些人的作品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余华的文学之路。通过这些作品的阅读,让余华更多的想到,小说的关键不在于华美和修饰,应该直达故事本身,从故事中挖掘人物内心,强烈的叙事感可以让作品本身更具写实特性,让读者感受到一种带着泥土般,粗糙朴实,阅尽千帆后的震撼。
《文城》就是这样一本书。
故事背景发生在八十多年前的中国。这种由时间构成的历史疏离感,我想这是余华有意而为之。历史堆积在肩上的尘土,会在岁月的流逝中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文城》的主角是一个北方的男子,林祥福。和余华之前笔下的福贵,许三观一样,从一开始就被赋予坎坷曲折的命运,是悲剧还是喜剧,都留给读者自己去判断。
林祥福这个人物身上的四个身份,值得人敬佩。第一个身份是作为一个儿子。林祥福家门口前的地上放着两碗水,一碗是母亲为父亲放的,一碗是祥福为母亲放的。五岁丧父,母亲一人将他抚养成人,教他学习知识和手艺,一直到祥福长大十九岁,母亲也离他而去。“行将离世的母亲眼前出现了一幅幅画面,这些画面显示儿子的身体在小小的凳子和桌子之间越来越大,而书写的毛笔在儿子的手中越来越小。她的脸上因此露出一丝安宁的微笑,似乎是艰辛一生终得酬谢”。祥福始终没有忘记母亲织布的身影,在以后的岁月中,这个身影总是会给他在动荡的岁月中带来一些慰藉。他也没有忘记母亲的教诲,坚持学习手艺,这也使得他拥有了谋生手段。第二个身份是作为一个丈夫。虽然不知道小美的身世,但是朴实厚道的品格让他觉得小美是一个亲近的人。小美的`第一次离去,让他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不仅是钱财的损失,更对他的内心造成很大的打击。当小美带着肚里的孩子回来时,他没有拒绝,善良的本性让他原谅了小美,为了自己的孩子,也为了母亲。小美第二次离去时,他没有选择逃避。“如果你再次不辞而别,我一定会去找你,我会抱着孩子去找你,就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你。”第三个身份是作为一个父亲。祥福没有食言,带着孩子,四处寻找小美口中所说的文城。文城到底存不存在,本就是个疑问。千辛万苦,没有找到文城,却来到了溪镇。在陌生的江南小镇,为了养活孩子,一家一家的敲门。“他的嘴唇因为干裂像是翻起的土豆皮,而他伸出的手冻裂以后布满了一条一条暗红色的伤痕。他站在他们屋中的时候一动不动,木讷的表情仿佛他远离人间。”他的孩子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所以叫“林百家”。第四个身份是作为一个兄弟。在溪镇结识了陈永良,两人一起,凭借着手艺,在溪镇立足。从最初的开木器社,到做大生意,经历官军混战,经历土匪绑票。不同于余华之前《兄弟》里的描写,祥福与陈永良的关系,已经超过友情,和亲情无异。当知道祥福死因后,陈永良下定为了他报仇的决心就是关系亲密的见证。
祥福的一生,充满着一种悲凉,苍劲的气氛。执着是他的优点也是缺点,是造成他人生起落的主要性格因素。当田氏兄弟拉着祥福的回到家乡时,余华在此处用了一段充满祥和快乐的语调描写了周围的景色,“此时天朗气清,阳光和煦,西山沉浸在安逸里,茂盛的树木覆盖了起伏的山峰,沿着山坡下来时错落有致。鸟儿立在枝上的鸣叫和飞来飞去的鸣叫,是在讲述这里的清闲。”
正如余华所说“与其说我是在讲故事,不如说我是在寻求治疗,因为我是一个病人”。余华通过《文城》并不只是在讲述一个故事,而是寻找到当下人们内心深处共有的情感,把它展示出来,治疗自己,更治疗这个时代。
读《文城》有感 篇14
结束公考面试,虽然以失败告终,但终于有时间静下心来读完一本书。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面试结果的不理想影响了我的心情和判断,整本书几乎是在我“恨铁不成钢”的情绪下读完的。
书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的故事从林祥福遇到小美开始,在经历了小美两次离开后,他带着女儿踏上了寻找小美的旅程,目的地是文城,一个并不存在的地方。经过长途跋涉,他确定文城并不存在,所以在溪镇定居,这是最接近小美和阿强描述的地方。在溪镇他遇到了陈永良夫妇、商会会长顾益民,在和陈永良夫妇的守望相助下养大女儿林百家,最终在为顾益民送“赎金”的过程中死在土匪的刀下。后半部分从小美的角度讲述她离开的真相和结局。
无论是林祥福和小美,还是阿强和他的父母,我不止一次发出疑问,如果他/她不这么选择会怎样?比如林祥福没有被媒婆的想法左右,选择富家千金刘小姐,他会不会安稳一生?又或者他没有带着女儿去寻找小美,是不是不会客死异乡?再比如小美如果毅然选择林祥福,舍弃阿强,她是不是就能过上理想的幸福生活?甚至倘若阿强的母亲没有因为一时赌气逼迫阿强休妻,是不是他们一家人也不会悲惨收场?书的腰封上写“时代的洪流推着每个人做出各自的选择”,我无法判断他们选择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但对他们当下的选择痛心疾首。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余华老师的精心设计,但真心觉得很妙。最开始小美看到林祥福的财产,我心里的设想是她大概会全部拿走,让林祥福一无所有。结果她只拿走了一部分金条和小黄鱼,地契房契一概没动。我立刻觉得人生可能没有我想的那么糟糕。后来北洋军抵达溪镇,顾益民提议盛情款待,或许还能求得一线生机。我当时内心觉得他好可笑,怎么可以如此天真。没想到真的跟他预期的一样,北洋军在他的“识时务”下也对溪镇人民礼遇有加,没有烧杀抢夺。看到这,我又马上觉得人生或许真的可以“天真”一些。直到土匪张一斧洗劫无数村庄,手段残忍,毫无人性,我突然开始反省自己,前面的情节我之所以觉得“没那么糟糕”,是不是把希望寄托在了“坏人的慈悲”?
书中的战争和杀戮让我觉得悲凉,这并不是国破家亡的抗战时期,他们面对的不是外敌入侵,而是“自己人对自己人”的虐杀和掠夺。根据书中描写,鸦片已经进入国内,本该团结一心、共御外敌,却偏偏对同胞下手。可转念一想,古往今来,有多少的战争和杀戮皆是如此?继而感觉更加悲凉。
书中陈永良夫妇和田家兄弟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人。李美莲喂养林百家,让儿子陈耀武追赶土匪替换林百家,陈永良救出顾益民,后来为林祥福报仇,田家兄弟为林祥福看守老宅、种植田地,最后接林祥福“回家”……不可否认,人都是向往光明的`,尽管好人的设定单一,但我仍然为他们而感动。相对于陈永良夫妇的有情有义、田家兄弟的信守承诺忠心护主,商会会长顾益民、阿强和阿强母亲,则很难单纯用好和坏来定义。顾益民真心为溪镇人民着想,资助陈永良报仇,厚葬小美和阿强,但他领导兵团以后的招摇过市又让我觉得他不分轻重缓急;阿强带着小美私奔,后对林祥福谎称小美是妹妹,暗示小美留在林祥福身边获取钱财,可是当她得知小美怀有林祥福的孩子要回去生产时,又支持小美的决定;阿强母亲对小美近乎苛刻,用自己的标准扼杀掉小美的本真性格,逼迫儿子休妻,却一直保留送给小美的银簪,又在死前执意把账本交给小美。可以说他们身上有着那个时代小人物的善良、胆小、虚荣和执拗,不那么可爱,却又无比真实。至于林祥福和小美,无论是林祥福因为媒婆的暗示放弃刘家小姐,还是他执意带着襁褓中的女儿寻找小美,又或者是仓促下给林百家定亲,就连最后替顾益民送“赎金”,都让我觉得他空有一腔热血。他的执着和善良并没有为家人和自己带来更好的生活,甚至在无形中制造了困难。小美则是让我“怒其不幸,哀其不争”。她被迫成为童养媳,却因为心疼接济弟弟而被休弃回家,可面对父兄的指责和疏远,并没有将实际原因说出来,甘愿忍受家人的嫌弃。而她对阿强的感情,可以说是已经到了“愚昧”的程度,像一个提线木偶。我不知道她究竟对阿强感情更深一些,还是对林祥福感情更深一些,或许在阿强母亲近乎苛刻的管束下,扼杀掉的不仅是她的天真性情,还有对人的感情。就算她对阿强不离不弃,对林祥福和女儿充满愧疚,她也是麻木的`。
故事从林祥福寻找文城开始,可直到林祥福死去,他仍然没有找到文城。但是他真的没有找到吗?在我看来,文城就像乌托邦,是属于每个人心里的一片净土,一方向往之地。书中的每个人都找到过自己的“文城”。陈永良一家的“文城”是家人生活在一起,吃饱穿暖,平安喜乐;阿强的“文城”是和小美在上海的日子,无拘无束,自由自在;顾益民的“文城”是溪镇人民安居乐业,天下太平;林祥福的“文城”是和小美生活过的岁月,以及带着林百家和陈永良一家守望相助的日子;而小美的“文城”是林祥福和女儿,无论人在哪里,有林祥福和女儿的地方就是家。
如果说我对这个故事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大概就是我觉得它“没写完”。对于林百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以后”。她知道父亲去世会不会不顾劝阻返回溪镇或家乡?顾同年被抓走,她和顾同年的婚约会不会取消?她和陈耀武会有情人终成眷属吗?作者欠我们一个交代。
虽然这本书的故事没有《活着》震撼,没有《在细雨中呼喊》绝望,也没有《第七天》怪诞,但你仍然可以相信余华。
读《文城》有感 篇15
“这个虚无缥缈的文城,已是小美心底之痛,文城意味着林祥福和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提到余华,大家都会马上想到他的《活着》,这俨然已成为了他独特的标签。
有人说余华已江郎才尽,出版了《第七天》后,时隔八年,这本最新著作《文城》就成为了大家鉴别他是否已江郎才尽的标杆。
小说讲述了北方汉子林祥福与南方姑娘纪小美之间的爱情故事。本书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讲林祥福的故事,下半部分“文城补”讲的是纪小美的故事。首先我对这个结构就感到很新奇,原本我以为“文城补”是番外,原来这也是整个故事的一部分。作者将男女主角两个不同的视角交织在一起,叙述了他们的爱情故事,每一个故事的细节又能完全对应,就像镜子的两面,读《文城》,就像一个照镜子的过程。
故事发生在清末明初,中华民族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动荡年代。在这个时代背景之下,也基本奠定了这部小说的基调——苦情。正如书的封面是以蓝色为主,这部小说也是蓝色基调,而蓝色代表着忧郁,暗喻着林祥福与纪小美有缘无份的爱情。
林祥福是北方的富N代,虽然他出生时家道中落,但祖上留下的财富依然能让他衣食无忧。可是他并非是位纨绔子弟。林祥福受母亲的影响从小就饱读诗书,同时也继承了父亲的木工活酷好,心灵手巧、吃苦耐劳,能自己养活自己。总的.来说,林祥福是位上进的富家子弟。
而女主人公纪小美则是出生在一个极度贫苦的家庭,父母为了养活她的兄弟,不惜将她卖给沈家做童养媳。纪小美虽然天资聪慧、清秀灵动,但最终未能逃脱被婆婆抛弃的命运。
小美的丈夫阿强有着与林祥福截然不同的性格,是个”妈宝男“。从小就活在母亲的强势之下的他,没有自己的主见和能力,只会依赖家人,织补的技艺也不长进。我想他唯一的优点就是对小美一心一意吧,为了小美和沈家断绝了联系,偷走了父母的积蓄离家出走。
小美遇上林祥福,是幸运的。最初小美只是想骗婚,但人类是情感动物,再加上林祥福自身性格的美好,为人忠厚重感情,小美与他相处日久生情也难以避免。林祥福重感情,父亲临终前为他做的小桌子和椅子到他成为男子汉之后还用着。林祥福对小美一见倾心,尽管小美不是他第一个倾心的女子,但他与小美发生了故事,这个故事并不完美,但也已足够了。我们一生中可以对许多人产生好感,但这种好感有没有发展成喜欢又是另当别论了,而这最关键的是有没有和这个人继续发生点什么,来延续这份好感。林祥福家里条件优越,又在母亲的关爱与教导下长大,生性单纯率直。他识破不了阿强拙劣的谎言,相信了小美和阿强是兄妹而不是夫妻,尽管自己有所怀疑,但他还是选择相信阿强。对这对来历不明的兄妹,林祥福还是放心地让他们在家里留宿。而小美没有随阿强离去也没有让林祥福产生怀疑。日久生情后小美与林祥福结为夫妻,但林祥福居然还不知道小美的全名,这点我觉得是有瑕疵的,按常理而言,不会已为夫妻却还不知道妻子的全名。我想这应该是作者为日后林祥福找不到小美埋下伏笔吧,未免过于牵强。小美原本只是惦记着阿强,不时双眼迷离眺望着田野,但与林祥福朝夕相处之后,她不知不觉地也开始惦记起林祥福了,她会不自觉地等待林祥福从田埂归来。按照与阿强的约定,骗了婚之后小美得去周店找阿强,于是她在新婚后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出走。原本可以一走了之,但怎料天意弄人,小美怀了林祥福的骨肉,内疚感控制了小美,使她下定决心要回去找林祥福,为他生下小孩再离去。而林祥福在被小美欺骗过一次之后仍选择相信她,但结果是他彻底撞了南墙,却无回头。小美生下女儿后出走,杳无音讯。林祥福再次选择陷进沼泽,誓死要找到小美,从而开始了寻找文城之旅。
人们常说不撞南墙不回头,但当人的感性占据了理性,这句话就不那么适用了。林祥福的心理,我是理解的,当真心对待一个人的时候,很多时候会选择无条件地相信他,即使对方伤害了自己,也不甘心就此罢休,放弃对他的这份情感。林祥福被小美第二次伤害后选择寻找她,虽说是为了女儿着想,其实他是不甘心放弃自己对小美那种感情上的坚持。
小美遇见阿强,是不幸的。作为阿强的童养媳,她从十岁那年就和他生活在一起。在那个时代童养媳没有任何地位,小美只能在阿强母亲的强势下委屈求全。但最终还是因把家里的钱拿去给弟弟而被休。本来故事走到这小美已经能脱离阿强的桎梏了。没想到毫无主见的阿强会和她私奔,悲剧也就此开始。从小在沈家织补铺里长大的阿强从来未独当一面,更别说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了。与阿强私奔的小美在过了一阵子逍遥日子后又面临着拮据的生活。就在这时候他们遇到了林祥福,继而实施骗婚的计划。但小美也没想到她会怀上林祥福的女儿,她为林祥福生下女儿后又断然离去。从小说中可以看出小美这时候内心其实多少都不太愿意走的,又有哪位母亲愿意在自己的骨肉出生后与他永远分离。对女儿的不舍、对林祥福的愧疚,这些情感充斥着小美的'内心。其实小美大可以选择不离开林祥福,和刚出生的女儿,三人一起幸福地生活下去。但这时候小美选择走,其核心是因为她童养媳的身份,这种身份使她不能抛弃阿强,使她不得不离开林祥福。这个身份就像一个枷锁,永远禁锢住小美。
我认为,小美对林祥福,才是真正的爱情。而对阿强,则只不过是义务而已。那个时代的女子并没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力,她们只是被命运安排着。毕竟在那个时代,能活下去已经很不容易了。
文城所体现的不仅是小美与林祥福的爱情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在如今婚恋自由、男女平等的年代,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童养媳的一生是如何的悲惨。有读者说小美笨,不应该再次离开林祥福而选择阿强。但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也身处小美的环境,如果我们是小美,会有多少人做出与她不相同的选择呢?我们不应以上帝视角来评定书中人物,毕竟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最后我想说书中一个很大的bug。林祥福寻找了小美那么多年,而且也认识了溪镇的商会会长顾益民,当年就是顾益民为小美和阿强办理丧事的,而且顾益民在溪镇那么有威望,林祥福不可能不会去问顾益民关于小美的事。而且顾益民都已经是林祥福的亲家了,居然也没有谈起林祥福这个北方汉子为什么会到南方的溪镇来,未来儿媳林百家的身世也没有过问,这于情于理也说不过去的。
纵然有瑕疵,但故事还是精彩动人的。总有一个地方叫文城,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其实也有一座文城,那便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而这个目标是永无止境、永远也不会使我们满足的。我们像林祥福一样,一样在路上。
读《文城》有感 篇16
这本书讲述的是残酷的清末时代,在那个时代,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在这个故事里,作者讲述了一个全新的女性形象,她柔软坚硬,在命运推动下的每一次选择、在那个慌乱时代的幸与不幸,都牵动着每一位读者的心弦。
在溪镇有一个人,他的财产在万亩荡。那是一千多亩肥沃的田地,河的支流犹如繁茂的树根爬满了他的土地,稻谷和麦子、玉米和番薯、棉花和油菜花、芦苇和竹子,还有青草和树木,在他的土地上日出和日落似的此起彼伏,一年四季从不间断,三百六十五天都在欣欣向荣。
从溪镇通往沈店的路上,没有人不知道名叫林祥福的人,他们都说他是一个大富户。可是有关他的身世来历,却没有人知道。他的外乡口音里有着浓重的北方腔调,这是他身世的唯一线索,人们由此断定他是由北向南来到溪镇。很多人认为他是十七年前的那场雪冻时来到的,当时他怀抱不满周岁的女儿经常在雪中出现,挨家挨户乞讨奶水。他的样子很像是一头笨拙的白熊,在冰天雪地里不知所措。
那时候溪镇里哺乳中的女人几乎都见过林祥福,这些女人有一个共同的记忆:总是在自己的孩子啼哭之时,他来敲门了。他声音沙哑地说:“可怜可怜我的女儿,给她几口奶水。”
当有人询问他来自何方时,他立刻变得神态迟疑,嘴里轻轻说出“沈店”这两个字。那是溪镇以北六十里路的另一个城镇,那里的.繁华胜过溪镇。
但是他们很难相信他的'话,他的口音让他们觉得他来自更为遥远的北方。他不愿意吐露自己从何而来,也不愿意说出自己的身世。这就是林祥福留给他们的最初印象,一个身上披戴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庞的男人,有着垂柳似的谦卑和田地般的沉默寡言。
但有一个人知道他不是在那场雪冻时来的,这个人确信林祥福是在更早之前的龙卷风后出现在溪镇的。这个人名叫陈永良,在溪镇西山金矿上当工头,他记得龙卷风过去后的那个早晨,在凄凉的街道上走来这个外乡人,林祥福就是在这时候走进溪镇的,林祥福留给陈永良的背影是一个庞大的包袱。这是在北方吱哑作响的织布机上织出来的白色粗布,不是南方印上蓝色图案的细布包袱,白色粗布裹起的包袱已经泛黄,而且上面满是污渍。
这样庞大的包袱是陈永良从未见过的,在这个北方人魁梧的身后左右摇晃,他仿佛把一个家装在了里面。
读《文城》有感 篇17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每个人都在这一阶段有着许多梦一样的故事。《城南旧事》是一本回忆童年的经典之作,是作者林海音的一部自传作品,讲述的'是她小时候生活在北京城南的真实往事。
《城南旧事》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每篇文章的标题都很新颖,也很吸引人,但真正吸引我的是书中一个个曾经和作者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的活生生的大小人物,这些人物和作者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音容笑貌时刻浮在她的脑海。如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
《城南旧事》记录了作者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看后让人心酸,令人落泪,感人肺腑,亲情、友情、离别之情贯穿整部作品。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从头再来,但是童年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了。再过十天,我就要上五年级了,我要做人更加懂事一点,学习更加认真一点,交往更加活泼一点,好好珍惜属于我的童年。
读《文城》有感 篇18
作者余华是一个有力量的作家,读者总能在他的文字中感受到人性。我喜欢余华他文字中传递的情绪、价值,也为此深深感动。从《活着》中的徐福贵到《文城》中的林祥福,他们一生的甜蜜与辛酸既使我感动,又使我悲痛。
林祥福是个好父亲。余华笔下的主人公都有悲惨的一生,林祥福也是这样一人。幼时丧父,年仅五岁的他,在还没能理解父爱的时候他就已经再也无法拥有了,但是他却用自己的行动去关爱、呵护自己的女儿林百家,没有享受过父爱的他却能让孩子拥有父爱。林祥福对林百家的爱让我感动,他带着还在襁褓中的女儿不远千里寻找孩子的母亲,在船上遇上龙卷风的时候,他没有丢掉孩子独自逃命,当被狂风雨水冲击惊醒后,从惊慌到大声哭喊最后低声呜咽的描写,好像看到林祥福就在我的.眼前,那样绝望,我想他一定很爱很爱女儿。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而现在他拥有的只有年幼的孩子了。当陈永良看到林祥福递过来的一大叠钱之后,不可置信的问钱就放到孩子身上,孩子丢了怎么办,林祥福的回答更让我惊讶——“女儿丢了,我还要银票干什么?”什么是钱财乃身外之物,这是对这句话最完美的诠释。
我一直都在想,逃走两次的小美,林祥福就如何能确定孩子就是自己的呢?他就从来没有怀疑过吗,这是他对人盲目的信任吗?或者这就是老实人呢?
林祥福是一个好伙伴。自从他在溪镇扎了根,收到来自当地居民的关心,感受到陈永良一家的温暖,他就用他的一生来回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饱读诗书的母亲教会了他为人处世,教会了他正直善良,教会了他生活,环境和群体的耳濡目染,才让我们认识了一位感动大家的林祥福吧!所以当他离开溪镇再次踏上寻找“文城”的路之后选择再次返回,是不是也因为感受到这一片土地的淳朴呢!他用自己的技能带着陈永良一家摆脱了贫困,林祥福用自己的.劳动回馈了乡亲们,用自己的生命报答了顾益民的奶水恩情,当他同意去交赎金时,一定已经知道自己是回不去了的,这样的他也让我感动,我想用世间最美好的词语来形容他、赞美他。
林祥福是有气节的。土匪让他吃了那碗炒肝,他宁死不从,但是孤身一人的他,哪里是土匪的对手,尤其面对凶狠毒辣的张一斧。当那一把尖刀刺进林祥福的左耳根时,我对张一斧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恨。陈永良只是让他双目失明,让我感到惋惜,我恨不得自己提笔将张一斧写死,但是对待敌人,确实不应让他死的太痛快,而是让他生不如死,我的想法确实有点恶毒,但是我的同情却不是杀人无数的张一斧不值得拥有的。这样美好的一个林祥福再也没有了。
一个勤劳踏实的北方大汉,一个认真坚定的丈夫,一个温文儒雅的父亲,是我喜欢的样子。
读《文城》有感 篇19
余华老师笔下刻画的林祥福看起来是个有福之人,勤劳的父母拥有几百亩的田地,以及大宅院和长工田氏五兄弟,家境尚可。
随着作者循序渐进的描述,愈发觉得林祥福那么的孤独困苦,他五岁的时候父亲急病而亡,十九岁那年母亲又因操劳过度去世。
母亲在世时很有心,总是喜欢买一些彩缎放着,供林祥福相亲使用。媒婆上门,母亲就带着两块彩缎前往,以母亲的话说,见了人家姑娘,中意不中意都要给礼,见的姑娘不是很符合母亲的心愿,母亲就把彩缎放下,急匆匆的离开,而不愿留下吃饭。
母亲离世后,媒婆来了,林祥福跟媒婆一起去相亲,遇到位心仪的姑娘,林祥福内心起了波澜。放下彩缎之后,竟紧张的不知所以,媒婆说,这姑娘一直都没有说话,恐怕是个聋哑之人,然后拉着林祥福匆匆离去。过了些时日,林祥福心里姑娘的影子也就渐渐模糊了。
余华老师在文城里借由林祥福母亲之口提到
“纵有万贯家财在手,不如薄技在身。”
林祥福不断的拜师学习木工的手艺,延续父亲当年的巧手做着木匠活。
小美家境贫寒是阿强的童养媳,在阿强家生活六年后圆房。又过了两年,娘家弟弟来找小美借钱,小美私自拿钱借给弟弟,婆婆一怒之下让公公写休书休了小美。
思念小美的.阿强,两月后去小美娘家找到小美,俩人一起投奔京城的姨夫。撑不下去的时候经过林祥福家,以兄妹的身份住下,后来阿强离开继续寻找亲戚,约好再回来接小美。
林祥福爱上小美,开始了新生活,林祥福让阿美看家当,有十几根金条。有一天阿美走了,林祥福在小美离开后发现金条少了小一半。
小美找到了阿强,俩人在一起都害怕被林祥福找到,小美心里开始思念林祥福,肚子里已经怀了林祥福的孩子。阿强说会对孩子视如己出,但是小美决意再次回去把孩子生下来,阿强担心着小美。
小美回去后,林祥福原谅了小美,并且再次举办婚礼,小美想给林祥福生个儿子,半夜起来穿着林祥福的衣服绕圈,尽管知道是迷信的说法,小美还是幻想着会转胎。
生了女儿满月后,小美又一次不声不响的离开。
小美与阿强一起生活着,心里总是会忆起林祥福和女儿。
林祥福决定抱着女儿去阿强之前说过的家乡——文城寻找小美。
林祥福抱着女儿来到一个叫溪镇的地方。
回忆与小美生活的`印记,说话口音,衣着打扮,林祥福觉得这个溪镇像极了文城,可问起路人,都不知道文城在哪。
种种原因林祥福留了下来,女儿吃百家的奶,取名林百家。
林祥福和陈家关系处的好,他们一起开了修门窗的木匠铺子,林祥福继续寻找小美,他特意给全镇的人都换了门窗,实际想打听小美的下落。
冬天雪不融化,连着十几天不见太阳,顾益民是个有钱的善人,组织大家并提供牛羊祭拜,祭拜人中有自愿在雪地里长跪不起的,这其中就有小美和阿强殉尸了,只是林祥福并不知道小美和阿强的存在。
小美开始就知道了林祥福在溪镇,并特意做了小孩衣服让家中佣人给林祥福送去。因为那身衣服,林享福本来抱着女儿要离开溪镇,念及溪镇人的情义没有走。
小美的童养媳婆婆也就是阿强的母亲,思念儿子媳妇,年老去世时候喊着小美,到死没能见到小美和阿强,后来他俩回家,把父亲养老送终。他们开了修补铺,小美的手艺超过阿强,生意是维持,靠着原来的金条勉强生活。
林祥福把林百家许配给了善人顾益民的四儿子顾同年,只不过顾家四公子都是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儿。
林百家是和父亲跟陈家一起生活,陈家早年在顾益民家做工,陈家的大儿子为救被土匪打劫走的林百家,耳朵竟被割掉,回来之后与林百家有了爱情。
后来陈家觉得自己儿子配不上小姐,林百家是尊贵的,是要跟顾家结亲的,陈家大儿子自然不敢继续。陈家也就此离开溪镇,陈与林的爱情隔绝。
顾益民竟被土匪劫走,陈家出手相救。顾家四儿子顾同年没了父亲的靠山,被下放到其他地方吃苦。林祥福把林百家送到上海念书,顾家两个女儿恰好也在那里。
林祥福去营救顾益民却惨遭土匪杀害。林祥福被土匪非命之后,他家的长工抬着棺材正停在了小美阿强墓旁。
林祥福,小美,阿强墓前相聚……
一连串的故事,一对情侣,一对夫妻,一对父女,一对浪迹天涯而归的伴侣
哽咽的读完文城
这是一本从二百页开始湿润眼眶的好书
“活着之后的延续~文城”
作品写的出神入化,感恩作家——余华老师的灵魂之文字盛宴
读《文城》有感 篇20
半个多月前在西安咸阳机场候机时,我逛进一家书店,不经意间注意到了余华的新作《文城》。
于是,前不久的618,我在京东上购买了这本书。于昨日花了一天时间拜读完。果不其然,这本作品和之前余华老师的著作一样,再次震撼了我的心灵。
文城是小说中一座虚无缥缈的城市,却也意味着主人公林祥福和他的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当林祥福决定住在溪镇的时候,他内心已经笃定自己要找的文城并不存在,但是他心中的文城仍然还在。虽然不确定溪镇是不是文城,但这个城市的景象和方言,就跟阿强口中的文城相仿,同时他也感觉到小美就在溪镇。
事实上,最后证明林祥福的判断是正确的。只不过,当林祥福再逢小美之时,“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左侧,两人左右相隔,咫尺之间”。余华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将这等凄美的画面描绘得那么深入人心。
林祥福抛下一切,付出一生要找的人,最后竟然以这种方式相见。如果人真的有灵魂,那么在另一个世界他们将又是一种邂逅。
而在人死后,所有的大黄鱼(大金条)、小黄鱼(小金条)、银票都不值一提了。
整篇作品有很多让人印象深刻,为之一动的地方。在那个战火纷飞、土匪军阀横行的年代,命比纸薄。“一个被雨雹砸死的老人躺在一块木板上,与失去牲口后哭天嚎地的悲哀不同,失去一位亲人的悲哀更显得平静”。诉说的语气亦是平静,却让人深刻感受到在那个年代,人命不如牛命的现实,毕竟牲口是庄稼户的一半家当。
而陈永良夫妇在林百家被土匪绑走后提出让自己其中一个儿子陈耀武代替林百家,只因为“一个女孩子被人折磨后怎么嫁人呀”!“孩子咱家有两个,林祥福只有一个”。人间大义,感人至深。
故事从一个“富二代”林祥福开始说起,虽然父亲早逝,但靠着母亲的严格管教,林祥福成长为一个既善良又勇敢的男人。母亲教导的那句“纵有万贯家产在手,不如有一薄技在身”让我印象深刻。成人后的`“相亲之旅”中有了错过刘凤美的遗憾,才让他被命运捉弄般的遇到了小美这个有夫之妇,开始了后续一系列的故事。人生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不断的遇见,不停的成长。
小美虽然两次离开,却在中途回来为林祥福生下了他的女儿。而这个出月子就再没见过母亲,喝着百家奶长大的女孩儿(林百家),成为了改变林祥福和小美命运的因素。
这个善良的男人为了找寻女儿的母亲,放弃故乡拥有的一切,南下寻找模糊的“文城”。从而机缘巧合地认识了善良的陈永良一家,随后长期定居在溪镇。
而小美在离开林祥福后,和阿强也回到了溪镇。在和女佣不经意的对话间得知,一个北方男人带着女儿一路南下找孩子的母亲。也得知了林祥福每次手臂放着一文钱,给女儿找哺乳期的奶妈讨奶喝。作为孩子的母亲,知道这一切的内心显然是无比痛苦和纠结的。但她没办法做出回到林祥福和孩子身边的'决定。
林祥福来到溪镇没多久就迎来了持续多日的暴风雪,全村一百多位村民跪在被积雪填满的街道上祈求上苍庇佑,早日停止这场天灾。而这次猛烈的暴风雪竟导致数十位镇民在祷告的时候活活被冻死,其中一直无人认领的六具尸体里,竟包括小美。
刚到溪镇没两天的林祥福意想不到的是,远远的看到这六具尸体中,竟然有他最终找了一辈子的人……
记得在祷告时,阿强对小美说过两次“回家去”。但是小美没有起身,继续在愧疚的祷告中思念着自己的孩子和林祥福,也正是这份愧疚导致她冻死在这里。
更凄美的是,等到小美死后十数年,等到林祥福在溪镇生活十数年后死去,他们才在溪镇西山的墓地左右相隔,棺材隔墓碑。然而因为田家兄弟要将少爷带回故土,这次死后的“相遇”也只是匆匆一别。
回顾林祥福这一生,饱经风霜,岁月蹉跎。在兵荒马乱的时代,时代的车轮无情的碾压在这个时代的人们身上,虽然这路上收获了仁义兄弟,女儿也逐渐成长,但埋下心底的那个秘密到死都未曾揭开。
最后的补章,逐渐把谜底揭开,皆是情,亦是孽。但唏嘘过后,仍感叹:有些人,一次错过,这辈子,就错过了。
读《文城》有感 篇21
3月得知馀华出了新书《文城》,第二天去书店,新书没有放在畅销区,在小镇读纯文学的人很少。半个月时间不紧不慢读,今天读完,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林祥福的棺材和小美的墓碑——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的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的左侧,两人相隔,在咫尺之间。
这是一个寻找妻子的故事,发生在清朝灭亡国初立的20世纪初。北方木器工匠林祥福与江南织女小美相遇,结合,小美生女后不辞而别,没有声音,林祥福抱着女儿,用小美的`口音和口中的文城在南下寻找,最终落脚于小美的故乡溪镇,经历兵乱匪,寻找恋人的一生。
结果,小美17年前因雪冻死亡,第一个丈夫阿强埋葬在西山脚下的偏僻地方。
时隔八年,馀华终于出了新书。上一本书是第七天,口头传播不好。因为那是写作的尝试,失败是正常的。幸运的是,文城在馀华的安全范围内,故事流畅,人物形象,故事引起感情的强烈变动——我多次中途停止,做别的事消除心灵的痛苦。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的残酷和凛冽减少了,书的中间部分描写了很多匪徒的事迹,淡化了主题,但是成为了好作品,特别是关于文城补的小美的故事,对小美的邂逅感到遗憾,对林祥福和小美的有缘也变得明朗了。
馀华写的小人物忠实诚实,谦虚沉默,感情不溢出,顽固有市井俗气,命运多,被旧时代推进,经历苦难,随遇而安。每个人都很独特,每个人都可以是小说的主人公。馀华很少描写人物的眼睛鼻子的脸,也很少描写人物的心理。描写人物主要依靠动作描写和叙事描写,文字简洁不吵闹,往往一两个简单的'字能引起句子的注意,冷静可怕——这也是我喜欢他的理由,少之又多。
想起读本科的时候,指导员建议我们多读课外书。她说朋友的女儿刚上中学,就读了馀华的书,赞赏,讨厌我们闲逛。突然发现,自己接触馀华的第一本书是兄弟,也是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开运动会的时候,一个同学带来了书,书中描写男女的内容在男性之间争相传阅,折痕落在李光头手里拿着放大镜,几页纸也变得稀烂了。当时我只看了一部,很久以后就和另一部通读在一起,故事简单地开玩笑,很有魅力。
想起歌词借我十年,借我死去的勇敢,林祥福也穿着这样的勇敢,拔掉自己,向南飘来,履行我抱着孩子去找你,走遍天涯海角,找到你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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