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狗》有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狗》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狗》有感1
今天我在家里左找找,右找找,你们知道我在找什么吗?对,我在找一本好看的书。
“找到了!三本《笑猫日记》”!我小声地说,“《小白的选择》看过,《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看过,就是它啦!”说完,我就拿起《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回到了我的小书桌旁。
故事是这样的:帅仔的保姆狗一直想害死帅仔,但是由于笑猫和地包天一次次帮助帅仔,最后反而害死了保姆狗自己。在这本书中,地包天夸笑猫会算命,可是笑猫一直觉得心态决定一切,所以当危险和困难到来的时候,才能以良好的心态从容的克服和解决问题。
不知不觉中,我已看完了整本书,此时的我早已泪流满面。“你为什么哭啊?”妈妈疑惑的问。我把这本书的来龙去脉全部告诉了妈妈,妈妈感叹的说:“真是本好书啊,可你知道它想告诉人们什么道理吗?”。
我被妈妈这么一问,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里明明知道一些,可就是不会说。妈妈看着我这副窘态,语重心长的说:“良好的心态是解决一切困难和阻碍的金钥匙。你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我陷入了沉思:每当我学习上遇到不会做的习题时,妈妈总是让我深呼吸再努力想想,习题往往就会引刃而解。当我学骑自行车时,因为一次次从自行车上摔下来而垂头丧气时,是爸爸的鼓励使我重燃自信,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读《狗》有感2
这几天,我读了杨红樱教师写的《笑猫日记》系列丛书中的《保姆狗的阴谋》一书,这本书很吸引我,我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把它看完了,在那里我想和大家分享我的读书体会。
先让我了给大家介绍一下故事的资料吧。一只叫”老头儿“的纯种德国腊肠狗,把一只叫”帅仔“的纯种柯利牧羊犬从小带大,可”帅仔“长大后,变的高大彪悍很漂亮,因为太漂亮了所以他的主人把以前对”老头儿“的爱全部给了”帅仔“。就是因为这个,”老头儿“的嫉妒心使它丧失了理智,它就用一个又一个的阴谋来除掉”帅仔“,但每一个阴谋都被猫和地包天识破了,最终这只叫”老头儿“的保姆狗还是死于一场车祸,这场车祸也是”老头儿“的一个阴谋。它和”帅仔“一齐散步的时候,看见一辆大卡车开了过来,它向大卡车冲去,”帅仔“也跟着跑了过去,”老头儿“本想自我往下一趴,”帅仔“个子高会被压死,可没想到那辆卡车一个急刹车,大卡车歪向了隔离带,”老头儿“却被压在了车下,当它明白自我将要死去时,它很后悔以前想除掉”帅仔“的想法,可是一切都晚了,它死在了自我一手策划的阴谋下。
这本书告诉我们,当别人比自我优秀时,我们应当有一颗平常心去应对,不要嫉妒别人,嫉妒心会让人失去理智,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做出一些伤害别人或伤害自我的事情。比如,生活中或学习中,有些同学某些方面比较突出,而这些方面可能正是我们不足的,我们应当吸取他的长处,弥补自我的短处,尽量使自我更优秀,用实力去证明自我。可不要向书中的”老头儿“一样,处处用阴谋陷害”帅仔“,最终伤害的是自我。
读《狗》有感3
牧羊犬帅仔它有一只保姆狗,这只保姆狗本来是善良、温柔的,可嫉妒让它走向了邪恶的世界。
帅仔是那么地爱保姆狗,可之后的保姆狗总是千方百计地去害帅仔。这都没逃过笑猫和地包天的眼睛,笑猫和地包天很多次帮了帅仔,这让我异常感动。
当然也有搞笑的地方,那是一种法国的贵妇狗,很爱酷,每一天都要给头发染一染,今日染成红色;明天染成绿色;……最经典的动作一看就让人发笑。
这本书告诉我:世界是公平的,大家有时候都会有一点嫉妒心。可是,嫉妒心会让我们失去了理智,所以我觉得大家有了嫉妒心,过了一会就得清醒,要不然那样的事真的会发生。
读《狗》有感4
杨红樱,人尽皆知,中国著名的儿童作家。今天,我就读了她的一本书《笑猫日记》系列之《保姆狗阴谋》。
书中讲述了一只强健的牧羊犬帅仔和一只腊肠狗老头儿(保姆狗)之间的故事。它们曾是一对相亲相爱的亲人。可最后为什么保姆狗要置帅仔于死地呢?这事还得从头说起:以前,保姆狗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见人爱的德国腊肠狗,在家也十分受宠。可是当刚出生十个月的帅仔来到这个世界上时,腊肠狗便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保姆狗。它也对帅仔照料地无微不至。而帅仔则也对保姆狗逆来顺受。渐渐地,帅仔长大了,相貌比保姆狗更帅气,主人渐渐地爱上了帅仔。这时,保姆狗的嫉妒心便油然而生。它一次次地陷害帅仔,但在最后一次陷害中,它竟然把自己给陪进去,发生了车祸,而帅仔却安然无恙。在最后一刻,保姆狗忏悔了。
其实,我们每个人头上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地生活下去。可保姆狗就是因为想去争夺帅仔头上的天空才使它走向了致命的深渊。
记得妈妈六年前刚生下小弟弟时,总有人开玩笑地对我说:“晓晓,妈妈以后就不疼你了,有什么好东西都给你弟弟啦!”当时我还时,我听了总会忍不住心里怨恨弟弟。似乎妈妈对自己的那份爱已经被弟弟剥夺了。
可现在想来,自己那时真是太幼稚了。因为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无微不至的关怀着我,甚至超过了弟弟。这可不是吹的,因为我是妈妈一手扯大的,而弟弟基本上是奶奶给照看的。不信,你可以到我们家问问。
因此,请朋友们永远记住,该你的就是你的,不该你的抢也没用。请守卫好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读《狗》有感5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谁都知道的古诗,意思也明白,也就是勤俭节约.可是,有哪个人敢大声而自豪的说:”我是一个勤俭节约的人,从不挥霍浪费!!”呢?
当我看了一篇名叫<<卖狗嫁女>>的故事后,我对这首诗的印象更深了.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古代有一个大官,名叫吴隐之,他十分简朴节约,始终不肯住进朝挺给的官府,多年只和全家住在几间茅草屋里.后来,他女儿出嫁,于是, 吴隐之就把家里的一条狗给卖了,把狗卖剩下的钱给女儿做嫁妆用.
像吴隐之这样的一个大官都有这样勤俭节约的美德,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呢?做为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栋梁,我们更应该有勤俭节约的的品质,不挥霍,不浪费.
虽说是这样,,可是,我们还是会看到教室门口的泔水桶里积满了同学们吃剩不要的饭菜.会常常看到传达室有许许多多没人认领的衣服和文具……看到这些现象,你会不会想起穿着补丁累累的破袜子的周总理呢?你会不会想起在骄阳烈日下而舍不得买一瓶汽水喝的雷峰呢?你会不会想起吃不起饭,上不起学,贫困灾区儿童的那种期盼而羡慕的眼神呢?
也许有些同学会说:”现在生活条件那么好,还要简朴节约干什么,再说了,你说的好听,实际你也并没有节约吧!”是的,再写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是一个乱挥霍浪费的小姐,常把父母教导的节约抛之脑后.可是,自从我读了几篇关于名人勤俭节约的故事后,我决定不能再浪费下去了.因为,我明白了我自己做的真的不对,,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都是用先辈们的艰苦奋斗和辛勤劳动换来得,我们现在的一切都是来之不易的.
所以,让我们一起把那些有简朴节约品质的人作为榜样吧!让我们一起为将来能够建设好国家而努力吧!
读《狗》有感6
读完《绿狗山庄》,我震撼了。
初秋,球球老老鼠找到了笑猫,说它在绿狗山庄见到了小白,于是笑猫、老老鼠和地包天出发寻找小白,可是在绿狗山庄,地包天神秘失踪,笑猫和老老鼠也发现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秘密,最后,他们帮助100只绿狗逃了出来。
这个秘密是什么呢?原来,绿狗山庄里的绿狗,是雕塑家把它们的毛染成绿色,又残忍地往狗狗们的耳朵里埋了钢丝,让耳朵撑起来,才成绿狗。绿狗“完成”后,雕塑家把它们关在山庄里,当模特,泥塑作品完成后,绿狗还是被关着,没有人把它们放出来。山庄不仅关住了绿狗们的身体,更囚禁了它们的自由与快乐,而这残酷的一切,雕塑家换来的是啧啧赞叹与崇拜者,换句话说,就是他的利益。整整100只狗哇!
现实生活中也有类似的案例。鹅肝是法国的名菜,它的诞生,背后却有一道酷刑——鹅出生不久,就被关在笼子里,脖子固定在训练颈部肌肉的架子上。开始十二星期,农场主每天增加喂食量,把鹅的胃撑成面袋子。这时,真正的酷刑开始了,每天早、中、晚,农场主会把一根长20~30厘米的铁管捅到鹅的喉咙深处,开始塞12多公斤的饲料,这顿还没消化完,下顿就来了……它们连看看高山流水的机会都没有,每天都忍受着胃痛和脚痛18天后,比一般鹅肝大6~10倍的脂肪鹅肝培育完成,只有将这种鹅肝从活生生的鹅肚子里,毫无破损的取出来烹调,才是法国顶级鹅肝,非常贵,卖鹅肝的赚够了钱,利益大得吓人,可是背后,许多鹅的自由快乐都被残忍地剥夺。动物和我们一样,都有自由快乐生活的权利,难道人类就这么自私吗?只为了利益而这样做吗?
那些追求利益而这样做的人们,醒醒吧。
读《狗》有感7
“管好你的羡慕,嫉妒,恨”。这是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却往往有人因为嫉妒而害人害己,阴险的保姆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腊肠狗足智多谋,却又不失绅士风度;阴险狡猾,却还存留着一丝善良;备受宠爱,却又不忘乎所以。恪尽职守的它,自然是深的主人喜爱的,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另一只狗——帅仔的到来,让它的命运彻底发生改变,从高高在上的王子沦落成一只低下的保姆狗。
以往的荣宠不复存在,阴险的保姆狗当然恨透了那个温柔,具有朝气的帅仔。所以它无时不刻都在暗算帅仔。帅仔并没有发现昔日的玩伴,一向陪伴着它的“保姆”在算计它,反而对着腊肠狗越来越好了。
几个月后,腊肠狗几次暗算不成,主人察觉到了它的阴谋,便萌生了要送走它的念头。奈何帅仔对保姆狗的情谊太深,几次逃出去看望它,熟不知,一场更大的阴谋已经悄然而至。
那天,保姆狗带帅仔过马路,大货车冲了过来,一切正在按保姆狗的计划进行着。大货车原本该撞得是帅仔,却发生了些意外,冲向了腊肠狗,腊肠狗最终还是逃可是一死,带着对世界的眷恋离开了。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当管好自我的嫉妒与恨,不然终究只会害人又害己。
读《狗》有感8
最近,在偶然间,我读到了一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它就是风靡全球的《流浪狗时报》!它以有趣的情节,合理的逻辑而深深地吸引了我。
故事地主人公是小学生安迪以及她的哥哥布鲁斯、朋友黛比、哥哥的朋友堤姆,他们给狗狗们办了一份报纸——《汪汪时报》,可是好景不长,那些上了头版头条的狗都相继被绑架了,还被人索取赎金,他们觉得很蹊跷,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在邻居艾丽丝奶奶的帮助下,找回了心爱的小狗。这个动物小说告诉了我们“只有努力行动才能实现目标”,“要学着自力更生,自己解决问题,要独立成长”的道理。
除此之外,我在这本书里,在生活中也得到了巨大的启发,这就像书中的艾丽丝奶奶所说,“事情并不总是按照设想中的轨迹发展,可我们得努力让它们走上正轨。也许只要我们够努力,总有一天会实现”。
让我们向他们学习,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吧!
读《狗》有感9
《小火鸡与狗妈妈》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场鸡瘟使火鸡一家几乎死光了,只剩下一只出世没几天的小火鸡。为了让小火鸡活下去,主人把它交给了花狗——一只老母狗喂养。在狗妈妈的关爱下,小火鸡不仅活了下来,而且长得健康漂亮。狗妈妈在一次捕捉猎物时摔断了腿,小火鸡整天陪伴在它的身边照顾它,找食给它吃。为了让狗妈妈站起来,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用嘴啄狗妈妈的头,激怒狗妈妈站起来去追它最终站起来了,小火鸡冒着生命危险,报答了狗妈妈的养育之恩。
火鸡和狗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可是这两种动物却能很好的生活在一起。狗妈妈把小火鸡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这说明了动物也有非常人性的一面。母亲的身份都是大爱的,狗妈妈作为一名母亲,同样也是这样。虽然小火鸡不是自己肚子里面出来的,可狗妈妈体内的母爱同样展现出来。狗妈妈时刻守在小火鸡身边,为的就是不让小火鸡受到别的动作的伤害。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火鸡是长大了,可是狗妈妈却越来越老了。我由此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我的妈妈很爱我,爱我的心远远超过了狗妈妈对待小火鸡。我想:我的妈妈也会变老的,等妈妈年老的时候,我已经长大了,有能力保护妈妈了,我一定会好好保护妈妈的。
一次狗妈妈捕捉猎物时出现了意外,摔断了腿不可以走路了。也因为狗妈妈已经年老了,想重新走路也显得非常的不容易。小火鸡是看以眼里急死了,开始小火鸡是鼓励狗妈妈重新站起来的,可是狗妈妈就是站不起来。于是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虽然这方法令狗妈妈很痛苦,可是小火鸡都是为了狗妈妈好,最终狗妈妈重新站了起来。其实小火鸡的做法,也足以证明小火鸡是非常聪明的。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感恩,不仅要感恩辛苦养育我们的父母,还要感恩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感恩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
读《狗》有感10
几天前,我又一次荣幸地申请到了《蓝光长毛狗》的试读书机会。这本书里,讲述了一个充满爱与关怀的故事。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长发的长毛母狗的一生。它是一只黑毛母狗,有着神奇的尨狗血统,它的一身黑色长毛在月光下会闪射出蓝色光芒。小狗&ldqu;长发&rdqu;和它的亲人一起生活在老人&ldqu;大嗓门&rdqu;家的院子里。长发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先后被别人抱走,这让它很焦虑。一天夜里,灾难降临了:长发的兄弟姐妹和它的妈 妈都因吃了有毒的食物昏倒,被一个狗贩子偷走,从此院子里只剩下了孤狗的长发……长发渐渐长大,做了妈 妈。可就在长发重新找回家庭温馨时,主人大嗓门叫来了那个偷走它亲人的狗贩子,狗贩子带走了它的孩子。
这是一个里面充满了悲欢离合的感人故事。从长发出生,到它有了孩子,最后再到它死去,在它的一生里它曾与无数事物告别:它的兄弟姐妹、它的妈 妈、它的孩子……但是,长发总是表现得那么坚强,又那么倔强。它经历了许多磨难与考验,苦难与挫折,但它依旧活得如此有尊严。在自己的孩子被狗贩子带走之后,长发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狠狠地咬向主人大嗓门的手臂……
比起长发这样的狗,我们人类更应该向它学习。学习它的坚强不息,学习它的有自尊的表现,学习它为自己坚守一生的真诚、善良、担当、谅解、宽容等美好的品质。长发坚守了这些品质整整一生,让它们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绽放出了它生命的欢歌。这甚至让长发与这世界的道别,变得看上去是如此轻松并从容不迫。
长发的故事让我懂得:动物与人一样,都是大自然所孕育出的花朵。我们一定要给予它们足够的爱,真切地去关注、去了解它们。只有彼此关怀,才能一起跨越生命中注定的每次磨难,才能了解对方灵魂深处的想法,才能让自己的生命绽放美丽与色彩。长发就是这样去做的。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在一起,就应当去关注对方,学习对方身上表现出的好品质,并去将关怀和爱给予它们。不要把任何一只小动物当作听懂人话的畜生,它们的背后,可能就有一个感人的故事!
读《狗》有感11
涛声依旧
《鞋狗》是一本耐克的创始人讲述自己创业经历的书。同很多写的像案例分析的企业传记不同,这本书写的更像一本悬念迭起的小说。从产生卖鞋子的想法开始到真正单枪匹马的卖鞋子,然后遇到代理权问题,再到创立自己的品牌,一步步发展壮大,接着是遇到资金问题,税务问题,技术问题,最后公司上市,成为横跨多个运动领域的帝国,作者主题鲜明又不遗漏必要细节的将创立耐克的经历以及在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讲述给读者,理性又诚实。
起因
小时幻想着拯救世界,长大后发现整个世界都拯救不了我,但是我依旧固执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作为一个白手起家,从无到有的创立一个运动装备公司,并使其从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最终成为可以抗衡已经统治运动装备领域几十年的'阿迪达斯的创始人,菲尔.奈特到底做对了什么?他在关键时刻的一些选择对创业者有什么启示呢?他身上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点呢?
1选对行业
尽管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在战后已经高速发展了近20年,大部分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健康问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但是跑步并不流行,那时候,出门跑几公里会被认为是怪胎,而锻炼身体、分泌内酚酞、健康长寿这些跑步的益处更是闻所未闻。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奈特勇敢地将制作考究、价格低廉的日本运动鞋品牌鬼冢虎带到了美国,并逐渐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他之所以选择运动鞋领域开创自己的事业,一方面当然 与自己运动员出身、酷爱跑步有关,一方面也与作为斯坦福商学院硕士的他的市场眼光有关。他知道,跑步是生活富足以后的人们必然会选择的运动。
2选对合伙人
其次是他选对了合伙人。从开始代理鬼冢虎开始,他就邀请自己的大学跑步教练兼人生导师鲍尔曼作为自己的合伙人,而鲍尔曼不仅仅是一名跑步教练,更是一名狂热的运动鞋技术革新者,不管是在他们为鬼冢虎做代理的时候还是创立的自己的品牌以后,鲍尔曼一直作为一名跑鞋技术专家为公司各种新鞋的改进出谋划策、亲自动手实验,这是大部分只懂销售的创始人所不具备的。在公司业务进一步扩大以后,他不拘一格雇人的眼光和合理用人的见识也显现了出来。拥有销售才能但每天神经质般写信给他抱怨的约翰逊被他一步步委以重任,开发市场;双腿残疾、坐着轮椅的但做事认真的伍德尔被任命为人事主管;与自己在会计所共事过的前辈海斯则被他劝进公司当财务主管;在法律纠纷中帮公司度过难关的年轻律师斯特拉瑟被他慧眼识中,然后被他真诚的邀请而加入了公司,而事实证明斯特拉瑟是天生的谈判高手。他们这群合伙人似乎是一支杂牌军,但绝对足够聪明。
3坚持创新
他对创新的坚持,对新生技术的乐意尝试也是耐克一步步走向辉煌的关键。作为后起之秀,耐克要想与老大哥阿迪达斯竞争,不能靠投钱砸广告超越对手,只能另辟蹊径,靠技术创新和物美价廉慢慢树立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奈特深知这一点,并很好的用行动体现了出来。
4坚韧不拔
作为创业者的他身上最宝贵的品质是他身上的坚持和坚韧。创业是一个不断遇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在奈特的创业过程中,代理权问题,资金问题,税务问题和技术问题,每一个都可能让他的公司走向万劫不复,每个问题都让他彻夜难眠,但是他没有放弃,而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直到事情出现转机。他说:“懦弱者从不启程,弱者死在路上,只剩我们前行,一步都不停”。
梦是诚实的吗?
所思
奈特的偶像,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长跑运动员史蒂夫.普雷方丹说过的一句名言备受奈特推崇:
很多人都会遇到更有经验的对手,也许我根本没可能赢。但是,如果我迈出脚步,鼓起勇气,最后累 晕,对手仍然打败了我,只要我让对手紧张起来,让他竭尽全力才能赢我,那么这只能证明他当天的表现比我好。
这就是作为创业者的他极为推崇的精神。
所忆
那些年
我做过的梦
当你在朝一个错误的方向,越努力只会偏得越远。选择一个正确的方向,不断去坚持,终究会有成功的那天,至少也是离成功越来越近。要能够选择好正确的方向,需要睿智,机敏还有洞察力,加油,年轻人!
读《狗》有感12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读《狗》有感13
我在寒假中读了《飘来的狗儿》这本书,这本书让你明白什么是成长,让你体会成长的乐趣。
这本书是一本讲述成长的小说:在“梧桐院”的小小天地里,一群中学教师的孩子和邻家女孩‘狗儿’结成玩伴,玩得上天入地,花样百出,趣味无穷。聪明的小爱,博学的方明亮,高贵的小兔子,调皮的小山,天真的小水,精灵般的小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狗儿……他们一起捉小鱼,捕知了,去图书馆偷书,看连环画,在漂亮的舞蹈演员面前自惭形秽,体会成长的乐趣。
这本书写的是孩子们的童年。读这本书便是在读七十年代孩子们的乐趣,是发生在那个时代的尖叫,追寻和梦想。这些昨日的影像,它们已经泛黄,可是并不破旧,更不破碎。相反,因为积淀了岁月的沉渣,反倒散发出怀旧的温暖。选一个长假,做完作业,带着感恩的心,读这本书,你会发现在那个年代父母的工作很忙,在那个时代的孩子们就好像走到你面前,你可以跟他们一起撒欢儿,释放自己生命的全部能量,而后明白“成长”和“童年”的含义。读完这本书我就得到一个启迪,在成长中,有时快乐,有时忧伤。每次遇到事情,不能沮丧,而要用快乐的态度把事情解决,这样才能做得更好。
读完这本书我有了许多感想,同学们,你们也读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有很多收获,一定!
读《狗》有感14
《漂亮的狗儿》一书写了乡村儿童美好的生活。读完了这本书,就使我联想到了城里儿童不一样的生活。当城里儿童一大早起床,强忍着汽车尾气,赶去上奥语奥数时,乡村儿童可能躺在床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倾听着小鸟的歌唱;当城里的儿童晚上十一、二点钟还趴在书桌前,完成奥语奥数时,乡村儿童可能正躺在稻草堆上望着繁星满月的天空,遐想着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当城里儿童暑假里跑来跑去,这个补习课上完了上家教时,乡村儿童可能在河里游泳,吃着醋酸甜甜的山楂果;当城里儿童迎着刺骨的寒风,顶着大雪去上课时,乡村儿童可能打雪仗、堆雪人……为什么城里的孩子们学习负担这么重?原来,城市里分好学校和差学校。学校越好,教育质量越高,相反就差了。而乡村的学校是不分好坏的,教育质量都差不多。城市里的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考上好学校,就让他们拼命地学,最终才导致这样的。
现在,城市里的孩子童年都放在了学习上,哪里有自己快乐的童年呀!人生的童年是很珍贵的,也是很短暂的,现在城里的孩子已经失去了童年的快乐,更失去了人生中最为宝贵的童年记忆。一个人即使童年时期学得再多,长大成人后又能记得多少呢?那么,怎样才能让城市里的小孩子拥有快乐呢?首先,全社会都要对此特别关注,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教育部门也要对此重视,采取措施,减少考核作业,学校要要求老师不要让学生读死书,死读书。其次,家长要减少孩子的学习负担,要适当上些小孩感兴趣的课,但也不要太多。让快乐属于儿童自己,让我们的童年重新变得更加美好!
读《狗》有感15
今天,一本新书到了我的手边,它叫《绿狗山庄》,读了它让我深受启示。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和笑猫关系很好的老老鼠,告诉了笑猫:它的好朋友一只名叫小白的狗>在绿狗山庄,于是笑猫带着老老鼠和地包天一只京巴狗>一起去山里的山庄找小白,可那里的狗都是绿色的,耳朵都是支在头上的。后来地包天也离奇失踪了,笑猫和老老鼠沮丧极了然而,一瓶有魔力的红酒让老老鼠能飞的很高。于是笑猫用老老鼠救出了地包天与小白,还有另外被关押的98只绿狗。后来在一个叫一忛哥哥的帮助下恢复了原样。
我觉得那个关押100只小狗的雕塑家的行为很可耻,只想着自己,而不为别人考虑。为了自己的事业成功,牺牲了100只狗的自由和权力。如果小白和地包天没被抓住,笑猫根本不会知道那里,也不会去救那些绿狗,那些小狗岂不是一本子都要在那种不见天日的地方?这是一处感人的地方,还有一处也很感人:笑猫告诉地包天后;完全可以和老老鼠两个人去,可地包天却一定也要去找小白,害的自己也被捉,变了模样,那个雕塑家太差了。
这本书一针见血的使我悟出了许多道理,我会永远保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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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狗》有感600字10-18
读城市与狗有感1000字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