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时间:2023-02-11 17:14:2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集锦15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家》读后感集锦15篇

《家》读后感1

  读完整本书给我的感受很丰富。

  首先是那个时代背景下的社会生活社会生态原来是这样的,其实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我们以前读过的很类似,但是在同样的时代不同的地域,却有着很不一样的社会生态。

  因为在川蜀地,思想上的浪潮还没能很深入影响到这些地方,所以当地接触到新思想往往是进度很慢的一个地方。

  第二个,其实更多的就是对于人物的.这些感觉了。

  嗯,其实都很老套。一些思维或者说是一些升华起来的内容,其实就是都是我们以前司空见惯的一些理论,我都能够很好的理解。

  在开头我就说过,作为读者,这本小说给我带来的体验感很好,让人读起来就没有那么枯燥。

  这种要冲破旧社会的牢笼,要去冲破这些时代的掣肘,大部分那个时代的小说情节都有所体现,比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都一直在说这个事情。

  哪一个积极向上的小人物不都是在终其一生地冲破时代牢笼?

  当然在合适的故事背景下,这样的人物都是值得歌颂和学习的,因为他们都会有值得我们去汲取的力量。

  可是我们的一生实在太短,我们的目的真的不是要去追求别人眼里的不一般就能取悦自己,而找到最珍贵的自己的价值,已经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了。

  也许我读书的境界还不够高,难免总是把作者的许多描述当作是刻意安排的故事情节,其实往往未必如此。

  但是作为读者的我,还是十分感谢巴金先生塑造了这么生动的人物角色,能让人在当今这样的时代下,读到这么有力量的故事。

《家》读后感2

  最近一段时间,我正在看《写给儿童的中国历史》这套书籍,其中有一篇文章我非常喜欢,那就是“东汉的发明家”。现在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听吧!

  从前的人们过着劳累而又艰难的生活:因为没有造纸的技术,人们也不会印刷,他们只能将字刻写在木板或者竹筒上,这样的书籍很重,读起来也不方便,更不利于随身携带;没有指南针,人们有时候很难分辨方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或哪个地方会发生地震……到了东汉时期,有个叫蔡伦的人发明了造纸术,制造出轻巧而又方便的纸张;张衡发明了浑天仪和地动仪,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天象、预测地震。

  张衡是我最喜欢也最佩服的人了。他精通天文,所以曾被派去负责观察气象。他发明的地动仪是这样的:一个“水壶”四周排列着整齐的`八条龙,表明有八个方向,每条龙下面都正对着一只蛤蟆。如果哪个方向发生了地震,哪条龙嘴里的铜球就会被吐出来掉进下面的蛤蟆嘴里。有了地动仪之后,人们可以提前探测到地震的发生,做好防范准备,这样可以减少对人类的伤害,挽回很多损失,真是了不起的发明啊!

  还有很多的发明家,他们都很伟大,我非常佩服他们,因为他们给人类解决了很多问题,让人们生活的更方便也更幸福,后代人永志不忘。所以,我们在享受现在的便利生活时,也要想起这些伟大的发明家哦!

《家》读后感3

  我参加海峡两岸读书活动的时候,老师推荐了一本叫《法老的探索者》的书,很有意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本书是《法老的探索者》,大致讲述了小特使米内梅斯的日记。故事发生在公元前1472年。米尼梅斯是一个孤儿,被他的叔叔卡马克神庙的牧师收养,他也是图图莫斯法老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第一任母亲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计划派遣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庞特国。图特莫斯决定让米内梅斯参加,于是一场奇妙的庞特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一个名叫米内梅斯的小男孩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篇日记相当于一篇短篇小说,长达一页半,短至十行左右。字里行间,满是童心。每篇日记都可以分开写,几篇日记汇成一篇长长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难忘的历史被精彩的故事再现。文史交融,散发出不同的魅力。

  我接过书,定睛一看,消化了书中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很喜欢写日记,完全把它当成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的想法,把日记当成朋友,不管你我的想法,我都想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心情也随之变化。当书中主角Minemais开心的时候,我也跟着他,变得开心;当我家难过的时候,我也会流泪。

  总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4

  从中午听着龚诗嘉的《放不下》,基本是哭着过完2个小时的,看到每个人的挣扎,每个人的痛苦,每个人的无能为力…虽然主角是觉慧,虽然是写当时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痛苦绝望和不合理的制度,怂恿觉慧为后人开启一条光明的路。就像觉慧说:“让他们来做一次牺牲品罢!”。真的是感动。大概是我们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也许我不能体会觉慧吧!也许我永远也成不了像觉慧那样的人。

  我更被觉新而感动,也为他感到可悲可愤(他自己只是一未的为别人着想,破灭了自己的'爱情,又因为家庭的封建制度又失去深爱自己的妻子。)也许就想觉慧说的那样,是他懦弱,也许是他不想让自己的弟弟受到家里人的责备,也许是他不想让自己的家里人因为自己而生气…他做了好多好多…书里大概是说他的懦弱吧!可我还是想他不是懦弱,他是为了别人,我看了这书没对慧觉有什么想法只是觉的觉新真的太可怜了他幸运的是有一个贤惠了解自己的妻子,也许他自己也觉得满足——他肯定很满足——他不是那中不知道知足的人。

  看看书中觉民为了自己的爱情而努力也很让人触动,看到这我明白命运是自己把握的…每个人都要好好努力。

《家》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6

  昨天把《家》又看了一遍,以前看总是没有什么感觉,可能年龄的关系,现在再看觉得体会比以前深得多了。书中的几个人物总是浮现在眼前,让自己去思索。

  觉新

  觉新这个一物是老舍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感受最深的一个人物形象。从他的身上,我多多少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总是想把所有的事情做,总觉得要对得起所有的人,结果呢?费尽心思,最后什么事也没有做好,对不起所有的人。梅表姐也好,瑞珏也好,家庭也好,都不是他想要的。我想这个可能是我们这些70后人的一个缩影吧,一直都是在为别人活着,而不是为自己活着。

  觉慧

  一个青春叛逆的代表,他是一个有思想,有目标,有理想的,他能够为自己活着,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又能有多少呢?这样的人看起来很简单,其实做起来很难,就像在觉民的婚事上,把敢把觉民藏匿起来;在“捉鬼”的事上,他敢于和陈姨太斗争;在学生运动的事上也于顶撞家族的最高人物高老太爷。其实真得很敬佩这样的'人,敢作敢为。但是转念想一想,觉慧是不是有点自私,一个有着真爱的,是会去体会亲人朋友的感受,而不会只为自己,走自己的路而去让别人说。

  我们都很羡慕觉慧,很看不起“做揖主义”的觉新,但生活中我们更多做的都是觉新。老舍先生的笔真是好,几十年前写的东西,今天看来还是那样的亲切,让人久久回味。

《家》读后感7

  在生活中,处处都有美德,处处都有“美德少年”美德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有句话说得好,美德有如名香,经燃烧或压榨而其香愈烈,盖幸运最能显露恶德而厄运最能显露美德也。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肩挑一个家》。从一个故事读到最后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带给人的都是一种不同的感受。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叫《一盏温暖的莲花灯》。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女孩叫李晨瑶,她心地善良、充满爱心。别人有求与她,只要能做到的,都会帮忙。一天,她在一棵石榴树下看到了一位老奶奶,看起来很悲惨。这位老奶奶性格有点孤僻,不愿与人搭理。李晨瑶认为老奶奶一定有苦衷,她想了一条妙计,找了几个同学表演节目给老奶奶看,让她提出意见。慢慢的,他们成了老奶奶的知心朋友,是老奶奶感到了人间的温暖。有一天,大家一起去庙里。老奶奶送了他们一盏莲花灯,这盏莲花灯很精致,带给孩子们的却是温暖。

  读了之后,我被李晨瑶的爱心所震撼了,久久不能平静。我无比羞愧。有一次,我前面的陆伊倩问我借一支自动铅。我慢慢的从笔袋里拿出了笔,借给了她。我觉得这样已经很不错了,自己也是有爱心的。和李晨瑶相比,我顿时感到自己无比渺小,李晨瑶对一个素不相识、被人嫌弃的老人毫不犹豫地付出爱心,我不禁汗颜、羞愧。

  今后,我一定要做一个像李晨瑶一样充满爱心女孩,从小事做起。

《家》读后感8

  家,是温暖的港湾;家,是惦念的归属;家,是陪伴的摇篮。故事《家》讲的是,爸爸下班回家和儿子的对话,情节耐人寻味。

  一天,爸爸下班回到家,心里很烦恼。见到爸爸回来,儿子问爸爸:“爸爸你一小时挣多少钱?”爸爸说:“我一小时挣二十美元。”儿子说:“爸爸,您可以借我10美元吗?”爸爸说:“不行,如果你要买那些破烂玩具,那你就回房间吧。”之后,儿子一声不吭地回房间了。一小时后,爸爸情绪稳定下来了,觉得自己太严厉了,于是爸爸打开儿子的房间,拿出10美元给儿子,儿子再从枕头底下拿出10美元然后对爸爸说:“爸爸,我可以买你一小时吗?请明天早点回家,我喜欢和你一起吃晚饭。”

  我相信听了儿子的这句话,爸爸一定非常内疚。而我读完这篇故事,心情也很沉重。其实儿子向爸爸借10美元的意思是想让爸爸更多陪伴自己,但是爸爸没有听完孩子的话就发脾气、没有耐心,这样子会伤害到孩子的,所以爸爸妈妈要多倾听孩子的.想法。我觉得爸爸不应该把自己工作的烦恼发泄在自己孩子的身上,应该多听取孩子的心声。而孩子也要大胆地说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这样一个家庭才能更加和谐、和睦。当然,作为家长也一定要抽更多时间来陪伴孩子。在生活,我当然也希望我自己的爸爸妈妈也能抽出更多的时间来陪伴我,而且我自己有什么困难、想法也会跟自己的爸爸妈妈说出来。

《家》读后感9

  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读了格林童话中的《布勒门镇上的音乐家》,故事中有四种动物,分别是老驴、老狗、老猫、老公鸡,它们都是因为老了不能做事了才被财主赶出了家门,它们商量一起到布勒门镇上去当音乐家。它们越走越累,肚子也越来越饿,在路上它们到一家农舍,农舍里有一桌好吃的食物,一帮强盗正坐在那儿吃喝,驴想出了一个好点子,驴对老狗、老猫、、老公鸡说:我们这样。

  于是它们站在一起大叫在加上可怕的影子,把强盗吓跑了,它们吃着可口的.食物,它们吃饱了饭各自找了一块地方很快就睡着了,早上它们收拾好了农舍,找了几件乐器开了一场家庭音乐会,它们决定在这里长期住下来,从些它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一头驴、一条狗、一只猫和一只公鸡因为年老体弱而受到了主人们的厌弃和迫害,它们没有消极地等厄运的降临,而是从无情的主人家逃离出来接伴而行,怀者美好的希望,准备到布勒门市去当音乐家。他们团结合作,战胜了一群强盗,过上了美好的生活。童话赞美和褒奖善良的动物们的团结勇敢、聪明机智、自立自强的优秀品质,讽刺嘲弄了强盗们的无知和懦弱,让人明白美好的生活就要用勇气和智慧去抗争、奋斗,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文章的语言淳朴、幽默,通俗易懂,富有趣味性和民间特色。

《家》读后感10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这本书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读后感11

  《家》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家巴金在1931年创作的。这本书讲的是高公馆里有一个有五房儿孙的'大家族,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统治者,他独断专横,凶残暴虐。五房中的长房有觉新、觉明、觉慧三兄弟和他们的继母及继母的女儿。

  觉新是长房长孙,他的母亲早年不幸去世,父亲又娶了一位继母。觉新毕业后父亲强迫他和一位素不相识的女孩结婚,生了两个孩子。

  觉明是一个敢于与旧势力作斗争的人。他和表妹相恋,而高老太爷一意孤行,强令觉明和别的女人结婚,觉明不肯,他决定逃婚,最后获得了胜利。

  觉慧是一个敢于公开反抗一脑子旧封建思想的祖父的孩子。他积极参加学生运动,支持二哥觉明反抗旧社会给他们带来的阻碍,批判大哥觉新的无能。他希望大哥早日清醒。后来,他忍受不了旧式家庭的束缚,离家出走了。

  读了这本书,我比较喜欢觉明和觉慧这两个人物的性格,他们敢于与旧势力作斗争。我懂得了做人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要任人宰割,对不好的事情要敢于反抗并且坚持下去。

《家》读后感12

  《黑熊舞蹈家》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爷爷的作品。沈石溪爷爷著的小说将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充满着生活哲理,风格独特,让你身临其境到动物世界里。《黑熊舞蹈家》是一本感人中篇故事集,它的感人会一步步将你带到动物世界,你也会慢慢地对黑熊生活习性了如指掌。

  这本书由八个小故事组成,主要讲六只黑熊和两只狮子的故事。其中《黑熊舞蹈家》最为感人,它主要讲马戏团里有两只性格各异善于跳舞的黑熊,它们在不同环境中的.不同遭遇。阿宝是只既聪明又有音乐天赋的黑熊,但它心高气傲受不了半点委屈。而圆球是只资质平庸的黑熊,但它勤奋性格温顺。因为阿宝脾气不好,圆球代替阿宝与元首夫人跳舞,从此圆球一举成名,成了"阿宝",而阿宝成了"圆球"。阿宝成"圆球"以后也改了过去的坏脾气,表演特别卖力,可最后回到马戏团看见昔日的荣耀全归假阿宝时,它心灰意冷,绝食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它恨人类的虚荣。看到这里时我的也心酸酸的,阿宝觉得人类社会太复杂,它是永远不可能弄明白其中的奥妙,所以它选择死亡。而我觉得阿宝应该放弃名利快乐的生活,不要走这么极端的路。

《家》读后感13

  今天,我看了《家》这本书,它是大作家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高觉新、高觉民和高觉慧三兄弟。他们出生在一个旧官僚地主大家庭——高公馆。

  高公馆是一个四代同堂,拥有五房儿孙的大家庭,高老爷子是这儿的统治者,而觉新三兄弟则是五房中的长房子孙。

  大哥高觉新是个“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者”。因为母亲死了,而父亲娶了位继母后也死了,所以他过早的`承担起了照顾继母和弟弟妹妹的重任。可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是他和从小就青梅竹马的梅芬分开了。最终,还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让他的爱妻在荒郊的一间小房子中生下一个小男孩后痛苦的死去。

  二哥高觉民是一个勇于对恶势力进行反抗的青年。当高老爷子要把他许配给冯乐山的侄女时,他勇敢地进行了逃婚,并在最终取得了胜利!

  三弟高觉慧是一个在“五四新潮”影响下长大的新青年,他比二哥还要勇敢,在爷爷生病时,他揭穿了捉鬼闹剧。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恶势力面前只能勇于抗争!

《家》读后感14

  巴金,很多人都皆知,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创做了3部曲《家》,《春》,《秋》。而今天,我要说的是《家》。

  《家》这本书,在刚拿到这本书时,我本以为它是写有关巴金和他家人的故事。但是,并不是如此,更多的还是对封建家庭的看法。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管是否喜欢对方,都必须服从安排,毫无商量的余地可言。

  觉新,是长子长孙,他的性格格外的软弱,不知不觉之中,社会的风气也影响了他,还有一方面家族的原因,在许多的事情面前,总是选择去逃避,去忍耐和顺从,他选择了顺从,而不是去反抗。他喜欢梅,但,却被另安排娶钰!两人见面时,给了他无限的.痛苦,这同样也是主干,一个因为旧制度而没有了反抗的青年人!社会的腐败,让他没有余力去挣扎,只能忍受心灵中的痛。他的不幸,不仅是自己的懦弱,还是由于时代,才带来了这样的悲剧!

  但是,在《家》中,勇敢的人物还是有的觉慧,她勇敢又天真。在高家,觉慧对很多的事情都感到不平和愤怒,常常反对一切旧的礼俗。封建礼教扼杀了太多的生命,这,让觉慧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必须参与革命,做勇敢的抗争。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封建不会长久的,要不,会使家庭四分五裂!还有又一次次的造成悲剧,不仅仅会毁掉一个家庭,一个国家,甚至是一个世界!

《家》读后感15

  有两年没写过东西了,突然想写书评还真的是不知道从何写起。

  这次拜读了石田衣良的著作《孤独小说家》,故事情节中不乏让人揪心,让人喜悦的片段。我认为整本书的色调是暗淡的灰色,偶尔会有突然迸发出彩色,偶尔甚至会出现比灰色更厚重的黑色。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中年作家青田耕平在妻子因车祸不幸遇难三年之后的生活。从书的描述中,脑海中得到了一个略微消瘦带着那一点点不自信甚至有一些懦弱,但在骨子里有着一份执念的中年作家兼单亲爸爸的形象。心中对于去世妻子死亡的执念或者说是爱与不舍,还有对儿子的愧疚以及自己无能的自责。儿子小驰,虽然总是用平淡的语气回答父亲的问话,却带着一份不应该在还在上国小四年级孩子的懂事。亡妻久荣,则是一个柔美的形象,要强中带着一丝柔弱与哀伤,但也少不了的一份幸福。书中三位和青田有交集的女性,书店店员

  香织,女招待 椿,国语老师奈绪。各有各的特点,在此处不想多写,留悬念,要读了才能体会。到这里人物并没有交代全,青友会的各位作家,数位不同出版社的`编辑比如大久保,冈本小姐,米山等,亡妻的母亲郁美对于青田再婚的极力撮合,其父的回答方式。我只能说这本书很好,真的很好。我分三次才看完,太过揪心,实在是没办法一气呵成地读完。过程有揪心有喜悦,但是最后的结局却让人心中一酥。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很难从书中出来,就好像我曾经在哪里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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