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1000字范文(精选37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书笔记 篇1
《爱的教育》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吸引我的,并不是它的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令我震撼。
《爱的教育》这本书告诉人们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利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的学生的日记上大多都挂这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的性格都有所不同,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深深的爱以及对亲友的真挚之情。
读《爱的教育》,我仿佛走入了恩利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稀释”,甚至“消失”,但是还是希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爱的教育》这本好的书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的人。
从别的岁月里飘进我生命中的云朵,不在落下雨滴,也不再刮起风雪,只把那融入大自然的爱的色彩,挥洒于我蔚蓝的天空。四季的风吹动着岁月的风铃,奏响迷人的恋曲,如流星般划过天际,仿佛一首纯真的抒情诗、一支幽婉的小夜曲,荡漾在我心头。我感激上帝,谢谢他将我变成人类,这样我才有机会,体验爱的生活。带着一颗圣洁的爱心,投入到全世界中。请乘上爱的小舟,走完属于你自己的爱的人生。
读书笔记 篇2
每个人的记忆都是美的,如曹文轩在笔下描述的,那些支离破碎的回忆中美的东西有太多:喜悦是美,忧伤是美,欢聚是美,离别也是美。
那里的每一颗沙粒,每一个场景,每一个人物都是可以进入文学世界的。在喧嚣的都市里,在一个近傍晚的下午,读一读《草房子》,想一想乡野纯净的天下:微风卷着荷叶,又把香气吹得四散。懵懂的少年牵着长长的风筝线,奔跑在一轮硕大的红日里,美得近乎不可思议。
岁月的波纹荡漾开去,情感依旧鲜活。现今每每读起《草房子》,心里总像被故乡奶奶冲的红糖水浸润,那么暖,那么甜。
书中铺开的是油麻地的画卷:校园是金色的草房子,风吹过会有金属的声响:油麻地朴实的守地老人,和那落在竹丛与艾地的野花:渡船边嬉笑跑过的孩子与渡人的吆喝,自行车吱呀吱呀地行过晒稻场正搭建的戏台……在主人公桑桑并不连贯的记忆里,似乎记得最多的只有这些了。
在桑桑得病的日子里,有太多人的关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在药寮里的那些日子。几只烧得通红的泥药罐,缓缓溢出药香,无词歌的曲调总留下淡淡的伤感在心头萦绕。桑桑无端地变得脆弱、文静起来。
后来,桑桥四处寻访名医,几经挫折,终于把桑桑得病治好了。然而,一切也在冥冥之中变了。纸月和老僧人走了,回了故里江南;杜小康家出了变故,红门被拆走了抵债;桑桑的父亲桑乔升迁调走,桑桑离开了……油麻地变了,似乎又没变,命运继续推着岁月的齿轮不断向前。人来过,又走了。再正常不过的离别却忧伤得令人心痛。
纸月如画,杜小康如诗,细马和秃鹤也怀着少年独有的美好的梦,桑桑的伤痛也在淡淡的文字中显出了美好的特质。一场欢聚,终究是离别的结局。少年们都在光阴的十字路口走远,向自己的人生。最后,那一艘大船载着他们远去。那一定是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吧,我想。但,但请那曾经奔跑在夕阳里的少年啊,一定要记住这段年华,这段最美的少年时光,记住那个落日曾辉煌过的夏天。
因为——总有一天我们会再次相遇,畅谈从前。仿佛不曾离开,不曾改变。
读书笔记 篇3
看完《昆虫记》,这本书让我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蝉在地下“潜伏”了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周;蟋蟀擅长筑巢。请保管好这个记号笔。人类可能无法用三角尺和圆规画出如此精确的网。螳螂善于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但对方惊慌失措。各种奇妙的现象展现在我们眼前,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科学家和科普作家。今天看了一本fabres (—— 《昆虫记》)写的书,非常开心。法布尔是第一个研究自然界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致力于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观察和实验昆虫,真实记录昆虫的本能和习性。他写的《昆虫记》,昆虫学的杰作,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喜爱
法布尔努力学习,牺牲私人时间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描述了昆虫的生活,比如蜘蛛、蜜蜂、尾数、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为后世做出了巨大贡献,使人类社会快速走过现代文明。
法布雷加斯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通过自学获得了几个学位。他前半生贫穷,后半生勉强温饱。然而,法布雷加斯并没有屈服于各种困难。他勤于自学,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观察研究昆虫和植物,不断取得新的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在于探索生活世界的真实面貌,发现自然中蕴含的科学真理。他写《昆虫记》是因为他热爱真理。我多么渴望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探索科学的世界,揭开自然界一个又一个的谜团,像法布尔一样造福人类!但是,比起法布雷加斯,我真的很惭愧。法布尔可以在困难的环境中研究昆虫。平时连数学题都不认真努力。如果一遍遍都做不到,我就不想动脑,有时候会发脾气。
看了《昆虫记》和《昆虫记》的作者生平,感触很深。《昆虫记》不仅充满了对生活的敬畏,还蕴含着求真务实的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的勇气和毅力,去探索世界,勇敢追求真理。无论做什么,都要像法布尔一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都要持之以恒,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理想而奋斗。
我很佩服法布尔探索自然的精神,这种精神让我觉得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也让我感受到作者的独创性和精妙的观察力。《昆虫记》开阔了我的视野,对问题的视角也不同了,对问题的理解也会比以前更深刻。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我读一辈子的好书。我觉得不管是谁认真读《昆虫记》,读出其中的味道和感受,他都会知道的更多。
读书笔记 篇4
中国人是讲究变化的。这种变化是渐变的,最终达到了一个“神于天,圣于地”的境界。
这“神于天,圣于地”六个字其实是中国人的人格理想:既有一片理想主义的天空,可以自由翱翔,而不妥协于现实世界上很多的规则与障碍;又有脚踏实地的能力,能够在这个大地上去进行他行为的拓展。只有理想而没有土地的人,是梦想主义者不是理想主义者;只有土地而没有天空的人,是务实主义者不是现实主义者。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就是我们的天和地。
人的意义跟天和地是一样的,天地人并称为“三才”。只有当天地之气凝聚在一个人心中的时候,它才能够如此的强大。《论语》的思想精髓就在于把天之大,地之厚的精华融入人的内心,使天、地、人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人的力量因而无比强大。我们永远也不要忘记天地给予我们的力量。
孔夫子的态度非常平和,而他的内心却十分庄严。因为其中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是信念的力量。孔夫子是一个特别讲究信念的人。
他的学生子贡问,一个国家要想安定,政治平稳,需要哪几条呢?
孔子的回答说只有三条:足兵,足食,民信之矣。
第一,国家机器要强大,必须得有足够的兵力做保障。
第二,要有足够的粮食,老百姓能够丰衣足食。
第三,老百姓要对国家有信仰。
这个学生说三条太多了。如果必须去掉一条,您说先去什么?
孔夫子说:“去兵。”咱就不要这种武力保障了。
子贡又问,如果还要去掉一个,您说要去掉哪个?
孔夫子非常认真地告诉他:“去食。”我们宁肯不吃饭了。
接着他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没有粮食无非就是一死,从古而今谁不死啊?所以死亡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国民对这个国家失去信仰以后的崩溃和涣散。
而真正从内心感到安定和对于政权的认可,则来自于信仰。这就是孔夫子的一种政治理念,他认为信仰的力量足以把一个国家凝聚起来。
这个故事在《论语》里叫做“子贡问政”。
诚然,谁都不愿意过苦日子,但是单纯依靠物质的极大丰富同样不能解决心灵的问题。我们的物质生活显然在提高,但是许多人却越来越不满了。因为他看到周围总还有乍富的阶层,总还有让自己不平衡的事物。
人人都希望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而幸福快乐只是一种感觉,与贫富无关,同内心相连。
在《论语》中,孔夫子告诉他的学生应该如何去寻找生活中的快乐。这种思想传承下来,对历史上许多著名的文人诗人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例如陶渊明不愿为五斗米而折腰,让每个人心里都开出了一片乐土。
在如此激烈的竞争面前,每个人都在努力发展着自己的事业,收入多少、职位高低,似乎成了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志。但越是竞争激烈,越是需要调整心态,并且调整与他人的关系。
读书笔记 篇5
其实,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过上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日子,你说是不?故事的主人翁路瓦栽夫人就是这样一个对自己的生活处境极为不满的人,她强烈渴望像上流社会贵妇一般,过上风雅、闲适生活的女人。
这叫做虚荣吗?是的,她虚荣。她渴望得到,但她从来不掩饰自己的渴望,她并不为了过上那样的生活而不惜一切,甚至出卖自己的人格。她只是单纯的想罢了,难道一个人连想的权利都没有吗?所以她并不虚伪。
路瓦栽夫人为自己参加盛大舞会而没有合适场合的晚礼服、项链而烦恼、不安,当她丈夫银行中的全部积蓄——4百法郎买回一件华丽礼服,她找朋友好不容易借到一条美丽的项链时,她高兴得心都快跳出来了。
在舞会上,她把最美的自己展现给在座的所有人,在人们眼里,她是最美丽的女宾,美得连她自己都陶醉,那种美感是她从未有过的。晚会结束后,她甚至舍不得脱下这套衣服,在房里踱来踱去,又在镜子前细细打量。
看到这里,可能有很多人跟我一样,对于这种真情实感的直白表达,觉得有些不自在,但仔细想想,这种不自在源于那里,是源于自己的小秘密被她所泄露了吧!说实在的,我反倒喜欢她的这种直率、坦白,不像中国——这样的文明古国教育出来的人的那种含蓄,反倒令人感到虚假、厌恶。
路瓦栽夫人走到镜子前面,本想欣赏一下自己美丽的项链,谁知在她光溜溜的脖子上,那美丽的黑珍珠项链不见了!在她眼里,那是多么名贵的东西,也许光靠他丈夫的工资,他们一辈子也还不起这条项链。
在这巨大的打击面前,她丢弃了幻想,勇敢地面对残酷的现实,她贷了三万六千法郎,买了条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朋友,从此她和丈夫勒紧裤带过日子,精打细算。她辞去了家里的女佣,自己操持家务,丈夫在外面没日没夜地工作,还债。
这样的日子过了整整2019年!十年后,钱终于还清了,路瓦栽夫人也在也没有从前的美貌,脸干巴巴的,头发也十分稀少,但她并没有抱怨,发倒觉得身轻百倍。
有一天,路瓦栽夫人在公园里,碰到了当初借给自己项链的朋友,最后她得知,那条项链是500法郎就能买得到的次品……路瓦栽夫人是不幸的,但她也是有幸的,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她没有屈服,而是顽强地挺了过去,在逆境中并没有不择手段去追求,她扼守着做人的基本道德,维护着做人的起码尊严。
正是生活中的种。种无奈,让她清醒了,让她从虚幻的祈盼中找回了自我,让她结束了云里雾里的遐想生活,从此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去走自己的平凡而有趣人生路。
读书笔记 篇6
因为穿插了这些关于捕鲸的细枝末节,作者在叙述时用了上帝视角来描述,等到故事开始进展时,作者也没有做出调整。小说通篇都是以我(以实玛利)的口吻叙述的,但作者经常地转换到第三视角(上帝视角),比如亚哈、大副等的内心独白,对海上自然风光的描写等。文中作者还不时跳出一些证据来支持以实玛利第一人称的口吻,显得僵硬,尤其是故事结尾处,“我”的生还貌似合情合理,却也是作者匠心独运,在向读者做着解释。当一个作者在向读者解释他为什么要如此安排时,他就有些心虚。
我觉得作者开篇(指故事开篇,而非小说开篇,小说开篇关于鲸鱼的材料恐怕能吓退不少读者)的叙述语调很好,故事本身引人入胜,有趣而引人思考。无论如何,一个文明人和一个野蛮人在旅店结下友谊,兴奋地前往新的征程,这都令人喜爱,向往。但当裴阔德号开船之后,以实玛利和魁魁格这两个惹人喜爱的角色受到了冷落,我们觉得他们两个才应该是故事的主角,一个主题关于友谊与文化交融的故事,这个预想在开船后戛然而止,主角让位给亚哈,在船上,以实玛利和魁魁格两人的交汇很少,亲密关系可谓绝无仅有。作者在这时的叙事语调已经转变啦。
由于故事开篇的美好,大家对魁魁格的英武十足地信赖,期望魁魁格能在最后与白鲸的搏斗中一展身手。但作者没有让魁魁格在最后的搏斗中出现,以实玛利没有讲出他的好朋友在死前的英勇,魁魁格早已在开船之后让位给了亚哈船长,亚哈成了“我”的叙述重心,“我”的情感发生如此大的转变无他,此时的“我”早已不是以实玛利,而是作者本人。但作者在小说最后却在上帝视角下把开船时落在陆地上的以实玛利从最后的大搏斗中解救出来,以圆其说。
“枝干分岔,岔上分枝。同样,从丰富多彩的题材敷演出无数篇章。”作者在写作时显得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作者这句话好像说出了长篇小说创作的真理。
“我所有的手段都是清醒的,我的动机和目的则是疯狂的。”亚哈船长说了这么一句话。这是悲剧人物共有的特点,他们的情感绝对地压倒理性,即使他们本人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忍耐,爆发,无一例外。就在这里,我想到了莎士比亚,甚至欧里庇得斯。
“可是亚哈从不思考,他只凭感觉行事。”;“思考是,或者应该说是,一种冷静,一种沉着的表现;而我们可怜的心跳得太急,我们可怜的脑子动得太快,做不到这一点。”亚哈在自白,他做不到情感和理智的调和折中,那你就疯狂得干吧,你会成为传奇的英雄,让那些理性至上者客观地分析你的性格吧!
“只要一个人失却理性,那么所有其他的人以至于整个世界亦将如此”。博尔赫斯在谈到梅尔维尔的《白鲸》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读书笔记 篇7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法布尔斯传世之作。也是不朽之作,不仅是文学作品,更是科学百科全书。它结合了作者毕生的研究成果和生活感悟,以人性为例,把昆虫世界变成了人类获取知识、兴趣、美、思想的美丽文本。本书本着忠实于法国原著整体风格和表达特点的原则,让中国读者先领略《昆虫记》的真面目。一个人用一生的时间去观察和研究“虫子”,这是一个奇迹。一生为“虫子”写十部卷帙浩繁的书,简直是奇迹。这些关于“bug”的书,被一部接一部地转载,被一部接一部地翻译成多种语言,百年后会在读书圈引起一次又一次的轰动,是奇迹中的奇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是fabres,《昆虫记》的作者。
法布尔有“哲学家的一般思想,艺术家的一般观点,作家的一般感觉和写作。”在这本书里,作者把专业知识与生活感悟结合起来,谈一谈。在对各种昆虫、日常生活习惯和特点的描述中,体现了作者独特的生活视野,文字中充满了作者对生活的尊重和热爱。这本书被认为是动物心理学的诞生。《昆虫记》不仅是一部关于昆虫的伟大科学著作,也是一首歌颂生命的壮丽诗篇。法布尔曾获“科学诗人”、“昆虫的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称号。人类不是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蝎子”和“象鼻虫”,都在同一个紧密相连的系统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们的生命应该受到尊重。《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一个人类杰出代表法布尔斯写的生命乐章,一个——昆虫,自然界很多普通人,一本永远读不完的书。这样的奇迹,也许会在人类即将进入新世纪,地球即将迎来生态时代的时候,给我们提供更宝贵的启示。《昆虫记》也叫《昆虫物语》和《昆虫札记》。
这本书可读性很强。其文笔生动,语气轻松幽默,趣味盎然。在作者笔下,刘阳天年就像一个守财奴,穿着一件似乎“缺布”的短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后代无私奉献,为孩子伤透了心;被毒蜘蛛咬到的麻雀也会开心的吃。如果我们慢慢喂,它甚至会像婴儿一样哭。多可爱的小生物啊!难怪鲁迅拿《昆虫记》当“谈虫生”的典范。
科学的灵感永远等不到。如果有科学发现的机会,那么这个机会只能给有文化的人,善于独立思考的人,有毅力精神的人,而不是懒人。
《昆虫记》不仅对生活充满敬畏,还蕴含着追求真理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探索世界、勇敢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都要像法布尔一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录观察到的事实,不加任何东西,也不忽略任何东西。”做任何事都要持之以恒,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理想而奋斗。
读书笔记 篇8
fabres的《昆虫记》让我觉得没有梦想。那些具体而细致的文字,让我时不时的感觉到放大镜、湿度、星星、昆虫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那些我忽略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它们过分的鸣叫,突然聚集起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和它们一起,穿透了我内心的黑暗。是法布尔,他向我展示了昆虫在许多问题上与我们人类惊人的相似,比如生死、劳动和掠夺。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和作家法布尔斯传世的杰作。也是不朽之作,不仅是文学巨著,更是科学百科全书。《昆虫记》详细介绍了很多昆虫,包括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姻、繁殖和死亡。《昆虫记》中描述的昆虫不是十个手指就能数出来的,我就不多说了,但是有几种生活让我震撼了很久,这里一定要提一下。
萤火虫——发光的甲虫。许多学者都写过赞美萤火虫永恒之光的诗,但只有法布尔发现了萤火虫短暂的生命,并对它们短暂的成年感到遗憾。
大概大家都忘了萤火虫的出现吧。说实话,看《昆虫记》之前我也不太确定。
根据《昆虫记》,高迪的孩子喜欢把萤火虫放在鸭蛋里,在上面抹一层薄薄的面糊,这样就可以当灯用了。但是高迪小朋友对萤火虫了解多少呢?
萤火虫的生命——甚至彩蛋——都会发光。奇怪的是,萤火虫的幼虫期长达2、3年,而成虫期只有几天。这意味着萤火虫在一天之内破蛹、结合、繁殖,然后一生默默死去。
对于很多自暴自弃的人来说,萤火虫无疑是勇敢的,因为它们依然忙碌快乐,给自己和别人留下了一些勇气和希望。
屎壳郎——是个很努力的人。屎壳郎这个名字大概大家都不熟悉。其实只是一个学名。说白了就是一种叫屎壳郎的昆虫的学名。
屎壳郎,我们现在不是陌生人了。大家大概都觉得这种昆虫每天都在处理污秽的东西,肯定不是什么好昆虫。自然没有萤火虫可爱。但是别忘了为什么叫屎壳郎。是因为它无时无刻不在为人们消耗着无尽的浪费。
屎壳郎比农民辛苦,但是屎壳郎比农民辛苦。屎壳郎在地里干活时,拖拉机、播种机、推土机等都会影响工作,甚至一把普通的锄头也会挡住他们的去路。那么屎壳郎会在那些拖拉机上堆垃圾吗?答案是否定的,他们会绕过咆哮的机器,寻找新的方法,哪怕《端午的鸭蛋》读完累积的结果是1000字
毁了,他们不会在那里没完没了地抱怨,而是省下抱怨的时间尽快开始新的工作。这就是屎壳郎的做法。
《昆虫记》不仅充满了对生命的敬畏,还蕴含着一定的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就是求真,求真。这就是费伯的精神。在《昆虫记》的指引下,我将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读书笔记 篇9
婚姻,按书里的一句话讲,就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禁锢了方鸿渐,禁锢了孙柔嘉,禁锢了苏文纨。
围绕在方鸿渐身边的有4个女人。
一开始的鲍小姐只是个过客,一次艳遇而已,玩弄了方鸿渐的感情,挥一挥衣袖不留痕迹地便甩开了他,而于方鸿渐来说,这个女人大概也只是他旅途中打发寂寞的调味品罢了,两个人互相玩弄,但还是方鸿渐占了下风。
苏文纨,我觉得这是一个做作、自负的女子,也可以说是假清高。她在背地里鄙夷鲍小姐的不知廉耻、有伤风化,却又暗自羡慕她与方鸿渐的亲昵,她自负地以为如方鸿渐般的男子理应为自己倾倒,故而欲擒故纵,周旋于方鸿渐、赵辛楣等男人之间。她的嫉妒之心还拆散了唐晓芙和方鸿渐,或许并不全是她的原因,但她无异于是两人感情发展中的拦路虎。当她被方鸿渐无情的拒绝之后,迅速地便为自己找好了退路,当机立断地嫁给了曹元朗,她的自尊心只允许自己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唐晓芙,一个聚集了所有美好事物的女孩子,纯真,美丽,善良。她很单纯,完全相信着方鸿渐的一切,毫无心机。也正因为她的单纯,当她得知方鸿渐的过去之后,她崩溃了。她所追求的爱情是纯洁无瑕的——“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唐晓芙的爱情观大概也是每个小女生内心的梦想吧。在说分手的时候,她也许有过犹豫,但是方鸿渐的懦弱,让他们终归有缘无分。
孙柔嘉,方鸿渐的妻子。结婚前,都以为这只是个没长大的小女生,单纯而没有主见。但是,实际上,她才是最富于心计的人,方鸿渐又怎是她的对手。抱怨婚礼的仓促,抱怨方鸿渐的无能,嫉妒苏文纨唐晓芙曾经得到过方鸿渐的爱,再后来,是婆媳之间的矛盾,两亲家之间的矛盾,生活小事上的矛盾……最终,矛盾爆发了。
书从方鸿渐留学回国讲起,这是一个靠着死去的未婚妻的父亲资助去欧洲留学的男人,留学四年玩世不恭,到头来连个文凭也拿不出,为了向岳父父亲交差而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博士学位,实在是令人鄙夷。这个人生污点伴随了他的一生,让他胆颤心虚、抬不起头,假的就是假的,永远也不能成真。相反的,另一个造假学历的韩学愈却凭着厚颜无耻,一跃而上成为了历史系系主任。如此对比反倒显得方鸿渐更诚实了?但是,实际上这两人确实半斤八两。
其实,方鸿渐只是众多平庸的人的一个代表,是当时中国社会众多知识分子的一个缩影,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像赵辛楣一般,既有真才实学,又仕途顺利,做了官。方鸿渐无疑是失败的,爱情的失败,婚姻的失败,但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若他能勇敢,诚实,直面自己的缺陷,一切也不至于此。
读书笔记 篇10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守株待兔》。上面写了一个农夫,一天在田里干活,突然一只兔子撞在一棵又高又大的树上死了,那个农夫高兴极了,他想:“今晚可以兔子肉了。”他回到家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妻子,他妻子听了很高兴。以后他每天都不管田地里的事,却在等着一只来撞死在树上的兔子。我觉得这个人真是愚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不能不劳而获。如果我是他的话,我一定先把该做的事做完,多余的时间再做别的事情。(多余的时间去等兔子)
农夫心想:以后要是每天都能捡到一只兔子那该多好啊!于是,他天天在那棵树下等,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农夫还是没有等到撞死的兔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应当脚踏实地的去努力,最终才能会获得成功!
今天上午,我读了一篇《守株待兔》的寓言故事。故事讲的是:有一天,一位农夫正在锄草,看到了一只兔子一不小心,撞到了树干上,把脖子给撞折了。农夫高兴的捡起兔子拿回家,美美得吃了一顿兔肉。
有一个农民,他正在田里耕地。突然,农民看见一只兔子撞在树桩上,农民拣起兔子,喜滋滋地想:这下,我可以美美地吃上一顿啦!第二天的一整天,他坐在树桩等待着一只将要撞上树桩的兔子。过了几天,田里长满了杂草,他坐在树桩旁饿死了。
读了《守株待兔》这篇寓言故事后,只有辛勤,才能得到收获。我觉得,这位农民是个想不劳而获的人。俗话说:“天上没有掉下的馅饼。”我们同学也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学到真正的知识,做一个有用的人。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篇文章,使我感受很深,里面写的是一个人在田里干活,一只兔子慌慌张张跳出来向前跳去,却撞上了大树上。兔子立刻就死了农夫很高兴把它捡回家以后他异想天开等待第二只兔子撞树结果没等到兔子自己的地干裂了这是多么愚蠢的事啊。
多一份辛劳就多一分收获这句话说得很好我决心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抛开不劳而获的思想做一个勤奋的人。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守株待兔》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主动的努力,只是懒惰的,寄希望于万分之一的侥幸,最终只会一无所获,我们小朋友应该从小养成勤奋在习惯,不要懒惰!守株待兔是讲的有一个农民在地里干活,一只兔子飞快的撞倒大树上。农民拿起兔子,心想今天又肉吃了,不用干活了。
农民来到家里,用刀把兔子的肉,切成一块块的,再把肉放在锅里,过了一会儿,兔子熟了。
农民拿起兔子吃起来了,自言自语地说我以后不用干活了,直接等兔子撞树上就行了,还干什么活啊!
农民以后都在等兔子,一天天过去了,一只兔子也没撞树,庄家叶枯萎了。
读书笔记 篇11
爱情,亲情,友情的诠释都让人很是钦佩。
斯佳丽的爱情与谁瑞特。巴特勒,和阿希礼,与父亲杰拉尔德,母亲艾伦以及塔拉庄园的所有人的亲情,与玫兰尼共患难的友情,以及十二橡树的从小玩到到大的挚友。
斯佳丽从未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他一直以为钱和阿希礼才是自己真心的归属,一直任性的凭心而定。为了气阿希礼却嫁给了他的哥哥,不久之后的悲剧随着丈夫的牺牲而一直延续,却因为巴特勒的介入使她慢慢的幸福,巴特勒为了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费心去讨好她的姑妈,用自己真正的绅士品格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她只顾着享受他所带来的幸福,一个少女的幸福快乐,却从来不会多想,真的瑞特。巴特勒的宠爱让他处于至高无上的公主
地位,不去为任何一件小事而担忧,这种爱也让人不禁感染,如果现实中也有这么一个人有多好!如果他们之间有一个人能放下他们呢胡思乱想,不顾一切去为爱情,可能结局就不一样了,斯佳丽如果可以放下他的高傲,瑞特放下他的不自信,让斯佳丽认清阿希礼,打破她心中那个坚不可摧的梦幻中的人,那么结局肯定是个幸福美满的大结局,可是瑞特对她的宠爱却不忍伤害她分毫,只想宠着她,却不曾想为他们的爱情种下了毒瘤!埋下了炸弹!多少次的犹豫,多少次的无奈,多少次的高傲,造成了这个痛心的结局!
失去了才知道后悔也是斯佳丽的大忌,但是美貌与智慧,勇敢,坚强与果断又是让人不可忽视的优点,每一次她为玫兰尼做的好事虽然大部分是因为内心那个崇高的阿希礼,但是却让她有了一段不可磨灭的友谊。玫兰尼的善良,内心的坚强,面对友谊和爱情的忠诚度真心被打动,怎么会出现这么好的人呢?确实是有,不过自己要向她学习,却感觉有时候身上有斯佳丽的缩影。
埃伦的善良和玫兰尼真的是如出一辙,他们有着共同的魅力,身上有种光芒!
整体的感觉,每个人都要经历一段成长,有的人的路比较长,有的人的路比较短,但最后都会继续走下去,不管靠的是什么?
漫漫人生路,不论前路是啥?自己都要往前冲。
面对爱情,还是有很多困惑,爱要大声说出来,但是想想每个人都一样,都在等待那份属于自己的爱情,不知道它多久会到,说实话,怕等不到,怕错过,又不愿意去追寻。走好当下路吧!该来的总会来的
潜心学习,让思想更通透,这也是很重要的,继续保持!珍惜自己身边的友情与亲情,用心交朋友!
美貌与智慧并重的美少女,拥有帅气与幽默并重的男朋友,世界一大美哉事件!想想都很幸福,现实是现实,还是努力吧!
读书笔记 篇12
一本读者,一篇首卷语,一页页精彩的文章,将身心浸入其中,你会以一种全新的视角看见一个全新的世界。我喜欢《读者》是因为它似乎包罗万象,展现了许多“别人的生活”。而我坚信人交往的意义就是一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的碰撞,当两个世界碰撞融合交汇就会产生新的物质与思想。
最近这几期很多都是关于环保与科技的,毕竟是热点话题,大家都很敢兴趣我也不例外。在很多篇文章里,我都感受到这样一个词“变化”。就拿乡村来说,十年前的乡村是那样的欣欣向荣、诗情画意,而十年后的乡村,有的作者把它比作“吞噬人心的地方”“充满迷雾的世界”。我仿佛能感受到作者内心的悲哀。是怎样的深情与愤怒才能写下“祖国大好河山岂敢欺”这样的激昂之语?我不禁想问,十年有多长,有多可怕?那湛蓝的天空竟然变成了阴沉的雾霾!那天真无知的少年竟然成了勾心斗角的奸商!那野百合竟然变成了拔地而起的工厂!虽然科技进步带给我们便利,但这是人类的进步还是退步?如果100年后机器代替了人类的劳作,那么还需要人类干什么?是不是所有人都不用努力没有目标等待死亡?也许有人说我偏激愤青,但当你看见作者笔下那千疮百孔的“家”与“乡”,你会作何感想?会不会有他的那种“扑面而来的空寂感”?也许还会有人说我不知好歹,拿着手机发着短信还在吐槽手机多不好!我和作者一样,我们并没有否定科技,我们是想说,当人类在为科技凯旋高歌的时候不要忽视了那些被某些阴谋家所淡化的负能量。
《读者》上说“发展是一个永远不会停止的机器,那么操作它的人就是试试呆呆的人类”所以我想说,人类也是发展的一个牺牲品,为未来而牺牲,为后代而牺牲,伟人总是带有悲剧色彩的不是么?我觉得我一个17岁的中学生在这里大谈科技,大谈人类的意义也是很靠谱,我们的状态是正在缓冲,缓冲的动力就是听说读写,最重要的是思考,毕竟纸上谈兵人人都会,听你吹的天花乱坠,图片仅供参考,生活需要大脑。很喜欢《读者》上的一句话“是人就要活出自己,让你的名字不要只是一个代号而成为一种标志”。而我想说的是“亲爱的,不管你是秋香还是如花你就是你,你是一个单独的完整的个体,也许你不能改变世界,但凭着自己的力量你一定可以改变自己!
读者是很好的阅读伴侣,你值得拥有。最后的最后我想发自肺腑的说一段话:“你能言善辩不能沉默寡言,你心向往之不能望而却步,你能说能读能写,就不要给青春留下空白与残缺,翻开书页读一读写一写,今天你们听我说,明天我想听你说。”
读书笔记 篇13
一、哈德罗和酒保的对话
哈罗德暗暗祈祷他不是要强调德文郡和贝里克郡的距离。“我以前认识一个女孩,非常可爱的一个女孩,住在汤布里其。我亲过的第一个女孩,还有一些其他第一次,你懂的。那女孩会为我做任何事情,但我当时就是不明白,净忙着出人头地去了。一直到好多年以后,收到她的喜帖,才反应过来那个娶到她的家伙有多幸运。”
“我们都有过去,都有遗憾,希望有些事情当时做了或者没做”。
生命短暂,不留遗憾,活在当下,想好的事情立马去做,遇见投缘的人不要错过表达。
二、哈德罗和没有孩子的女人的对话
他看到蹒跚学步的戴维,小小的脸在阳光下渐渐晒黑,像熟了的坚果。他想形容他胖胖的膝盖上小小的窝窝,还有他穿上第一双鞋走路的样子,他总是低头去看,仿佛不确定它们是不是还挂在脚上。他还想起他躺在婴儿床里的样子,十只手指小得惊人,安然地放在羊毛薄毯上,看起来那么完美,叫人看着就会担心轻轻一碰,这小小的手指就会融化掉。
莫琳身上的母性来得太自然了,仿佛一直以来都有另外一个女人在她身体里等着,随时准备出现。她知道怎么摇晃身体能让怀里的宝宝安然入睡,怎样发出柔软的声音,怎样弯起手臂托起孩子的头,知道洗澡水应该放多热,知道他什么时候想睡觉,还有怎么织那些蓝色的小小羊毛袜。他从来不知道她会这些,只能惊叹地看着她,像个心悦诚服的观众。这既让他更爱她,又将她的地位提升了,正当他以为他们的婚姻会更牢固,机会又一闪而过了,剩下两人待在不同的位置上。他试过仔细凝视小小的儿子,用一种肃穆的方式,却被恐惧击中了。他饿了怎么办?不开心怎么办?如果他在学校里被其他男孩欺负怎么办?要保护他实在需要防备太多东西了,哈罗德一下子觉得难以应付。他纳闷其他男人会不会也觉得初为人父的责任有点让人畏惧,还是只有他自己有这种不正确的感觉。如今可不一样了,到处都可以看到大大咧咧的父亲推着婴儿车,喂着小婴儿,一点也不慌乱。
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地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终于永远地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
这些对话让哈德罗回想起孩儿刚出生时的模样,为母则刚的妻子以及家的温馨,这份美好感动了没有孩子的女人。
写出了为人父母共同的感受,这副画面把读者的心暖化了。父母和孩子相识一场,就是渐渐地培养孩子独立,慢慢地目送着孩子越走越远。虽有千般不舍,但不得不默默地经受这种分离。
三、朝圣的路上,第二次一夜无梦。
多好的睡眠,简单而纯粹的行动,走在让朋友活下去的路上是最好的安眠药。
读书笔记 篇14
“生活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生活不是没有感动,而是缺少能够感动的心灵。很多的感动,或许缘于瞬间的小事,而正是那么多的小事,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感动。”是啊,如果说我们的生活是一片毫无波澜的湖水,那么《读者》便是这片湖水里泛起的点点涟漪,它用真挚的情感串起我们的心,亲情,友情,爱情,都在这一刻化成一叶叶小舟,驶向那片名叫“感动”的彼岸。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从未有过的读书经历。曾经,为那一篇篇美丽而真实的爱情童话深深震撼;曾经,为那一股股感动人心的亲情力量止不住地流泪;曾经,为那一段段感性哲学的小故事思考人生……
情感的交织,智慧的碰撞,人性的对比,就像一个个满满的包裹,充实着我的人生。在《飓风中的两个瞬间》文章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而又平凡的人在面对飓风时,选择牺牲自己换取其他8个人的生命,正如小说人物福尔摩斯所说:“为了公众的利益,我会毫不犹豫的接受死亡。”而作者最后的点睛之笔更是全文的亮点,每场灾难都是对人类的严峻考验,就在这些考验中,我们往往会看到最光芒四射、最铿锵峻拔的魅力人性。
在《一杯温开水》中,我感受到了,一杯白开水都会蕴含着一份感动,蕴含着一份爱,它启示了我,其实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细小的事物,也许它看上去普普通通,其貌不扬,但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它会成为一份盛满感动的小礼盒,让打开它的你流下幸福的眼泪。在《爱情的出口》中,我以一个特殊的视角见证了一段平凡却感人至深的凄美爱情,还记得那句话“因为有爱情,这世上,就不会再有一个人的出口。”久久徘徊在我的耳畔,也许我没有经历过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我明白了爱情并不是想象中的甜美可人,一段真正的感情需要悉心的呵护,更需要能够承担那份责任的决心。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感人小故事,最大的收获便是懂得了许多待人处事的态度与情感,明白了感动是需要去寻找,需要自己去感触的,它一直都在你我的身边。去留心身边的那些人,那些事,也许我们就不会再抱怨命运的不公,取而待之的将会是会心而又灿烂的微笑,每当阴霾笼罩之时,不要低头埋怨,抬起头仔细寻找,也许你就能找到那缕照亮心灵的希望之光。
也许,这本书并没有世界名著那么出名,那么深沉,那么伟大,但是它用朴实的文字和真挚的情感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微观的感动世界。如果说世界名著是正餐,每日必须,那么这本书就是甜点,它会在我们酒足饭饱之时再送上一份来自内心深处的甜。作文
读书笔记 篇15
故事发生在120多年前,美丽的乡间女子扶桑被人贩子拐卖,跟随大批海外谋生的劳工来到美国旧金山,她与大批被漂洋过海带到旧金山来的女孩一样没有其他谋生技巧,只能倚门卖笑,做供美国男孩和中国劳工们享用的皮肉生意。成了妓女的扶桑,从不反抗,一心一意地等着见丈夫,这之前,她得活着,并美丽着,她决定不了自己活下来的方式,但她可以选择微笑。扶桑是个不同于其他妓女的女子,她健壮而美丽,她温厚而善良,她迟钝而从容,她似乎不生活在那个充满杀戮,肮脏,压榨和渴望的世界里,她任人欺辱,任人称赞,任人因为任何原因想要索取她的性命,索取她的尊严,而她的脸上始终带着真诚而让人信赖的笑容。她像个美丽的傻瓜一样是旧金山唐人街上的一个传奇,男人们为她争斗,为她丢掉性命,而她依旧温厚真心地笑着,似乎她没办法左右生活和自己的命运,只能超然地生活在世界之外,笑看这世界上的一切美好和丑陋。
美国男孩克里斯从12岁起便沉迷在扶桑的大红缎外衣和丰润身体和宽厚笑容里而不能自拔,扶桑阳光一样的东方之美混沌着克里斯的少年和青年时代,并最终影响着他的一生。那段隔越了种族,隔越了年龄,隔越了阶层的绝望而又偶尔升起希望的恋情始终像一朵幼小的花蕾,始终在恶劣的环境里煎熬而得不到成长和开放。那是一段纯洁而惨烈的恋爱。一直处于悠深的黑暗里。
很多作家的笔下,都有妓女的身影。扶桑,就是严歌苓笔下的一个妓女——第一代女移民——用肉体款待天下的妓女。
严歌苓借扶桑的身体,让她负载一段沉重而悲惨的过去,一段真实的移民血泪史,其实包括美国历史书上称为“最奇特的社会现象”:白种男童,用午餐的糖果费向中国的妓女定期造访……
这本书读起来心里有一种怪怪的沉重,故事里充满中国劳工的苦难和愚昧,充满种族歧视和践踏生命的仇杀,那个世界里男人们尔虞我诈地赚钱和享乐,女人们出卖肉体养活自己可怜的灵魂。一直在为生活在那个混乱年代里的扶桑担心和浅浅的心痛。她就像被上天派来承受苦难的一个菩萨,但她又如此真诚地从不反抗和对一切宽容的接受,我常常迷惑扶桑是一个有着什么样内心的女子,她的愚钝实际上是不是她无奈而聪明的一种生活态度。
还好,那是个已然过去的年代;但悲哀,那依然是一些中国人曾经有过的生活。我们那些苦难的同胞,曾经在一个大洋彼岸的尊崇自由和平等的国度里,受了那么多的苦难。
据说,扶桑有一个真正的故事原形,严歌苓翻阅了海量的资料才把扶桑这个人物刻画得饱满和完整,那么,曾经的扶桑,你真的受苦了。
读书笔记 篇16
我从未觉得简·爱是作者介绍的丑女孩。无论作者用怎样生动的语言去描绘简·爱的其貌不扬,在我心中的简·爱,依然是那么完美。像偶像剧里完美的女主角,也想童话故事中的公主一样善良、有着执着的追求、不慕名利。真的,简·爱的坚强勇敢,自强不息,对男女平等的执着追求,为了爱抛弃了富贵的内在美,打动了读者,将她的其貌不扬几乎完全掩盖,让读者认识到了一种真正的美丽。
而且《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有163年的历史了,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为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但是,简·爱的那种倔强并没有一直延续到最后。也许是源于那个唯一一个在那个必究马季更可怕、更恐怖、更黑暗的学校里对她友好的海伦,那个生有一头令简·爱羡慕的卷发的女孩,源于她的去世,让她知道:她要离开,离开这种黑暗的地方;她要变强。因此她开始逆来顺受,可她渴望自由的心依旧如前。
最值得读者记忆的是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切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切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并且小说通过描写罗切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暗暗地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以此表现出简·爱的与众不同以及她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形象。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新颖,情节波澜起伏,衬托出当时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深受读者喜爱,而且使简·爱的形象深入人心。
读书笔记 篇17
雨一直在下,我的思绪也随着雨丝漫天飞舞,在这样的时节,这样的雨天,好像最适合听着音乐读一本好书,于是我和着轻音乐在网上漫步,不经意间又一次看到了龙应台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最初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我觉得它应该与女人无关!
但是当她的作品引领我细细品味时,我才知道她是一位来自一位出名的女作家,她的文字像涓涓细流般,静静的流淌。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却能深入读者的心灵,她的文字平实却有着深深的寓意。似是和一位故交娓娓的讲述着自己的经历。
今天我是第二次读《目送》了,确切的说是第一次认真的读,这是一《目送》读后让我有些酸楚和失落的文章,龙应台在文章里的每一种感觉都撕扯着我的心,让我感同身受。
《目送》由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出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出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当我读到“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时,我的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痛楚!当读到“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的心再一次被刺痛,“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一个人听音乐。”我们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对我们是如此的排斥与冷漠!
于是“我慢慢、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任谁看到这样的文字,都不免在心里发出一个共鸣的震颤,这让我想起现实中的自己,现在我们总在抱怨孩子粘人,总希望能让自己多一点自由的空间,少一点孩子的纠缠,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孩子一天天长大,我们想要跟她们亲近都将成为一种奢望了。
我们的现在就是孩子的将来,今天上午我还在跟表妹埋怨老妈太过唠叨,我都三十好几了还管三管四的。从上学到工作再到成家,我不知道留给了母亲多少落寞,我每次都匆匆的离家,留给父母的只有背影!当车轮启动我目视前方,完全忽略了身后那深情的目光!每一次离家,母亲都会把我送到车上,帮我找好座位,而我却只留下淡淡的一句:“妈,你快回去吧”,但每次妈妈都会固执的等到车子启动,直到我完全脱离她的视线。
感谢龙应台的这《目送》作品,是她让我读懂了老人内心的凄凉与无奈!是她让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应该怎样去对待我的亲人,爱人和孩子!怎样让我们的人生少一些不必要的遗憾!
读书笔记 篇18
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你和端木结婚,明明在《弃儿》里,你和萧军那么开心,仿佛他就是你的全世界。 初次见你,是在许鞍华的《黄金时代》。个人觉得这部电影是成功的,至少它让我动了想要了解你的念头,了解你是如何叛逆地走在时代的前沿,如何那么狠心地舍弃自己成为母亲的权利,如何昧着爱意委身端木? 至今,我还没看完你,我还没懂你,我还不敢断言你。可是我想就自己目前为止所了解的,谈谈你的儿。
你的第一个孩子是你的未婚夫的,明明你当初并不想嫁给他,却有了他的孩子。我以为你告诉萧军你的孩子送人了是因为你不爱他,可是看了你的《弃儿》我才知道你有多爱你的孩子。 我从未见你这般开心,你和萧军一起时最是像个孩子。你们不顾穷富荡在街头,他为你心疼为你奔波,你为他感动为他快乐。这些在你的呼兰河里,在你的生死场里从未见过。你说:“这是两个雏鸽,两个被折了巢窠的雏鸽。只有这两个鸽子才会互相了解,真的帮助,因为饥寒迫在他们身上是同样的份量。”我知道,你们生死相依,灵魂和身体都在一起。只有在这里,我才觉得你不是孤独、寂寞的。
我多希望你一直都是这样的,简单幸福。可是你不是这样的,我才读着你却一直揪心,一直不肯前进继续了解你。 我一直以为,你就如度娘告诉我的那般,创作上的天才,感情上的蠢材,是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可是,我真的不该把你的《弃儿》放在第三个被读的位置,这样我才能更早地了解你:你是真的爱你的孩子的。你在月光洒满墙的夜里,可怜隔着一面墙的你的孩子的哭声,你想要抱起你的孩子,却不容忍自己的自私,成千成万的小孩在哭怎么就听不见呢?成千成万的小孩饿死了,怎么看不见呢?比小孩有用的大人也都饿死了,自己也快饿死了,这都看不见...... “最后你只能任由那一面墙永远隔住你和孩子的母子之情。 你狠心说出”请抱去吧“之后,悄悄躲在被子里,任眼泪横流。这一章节的结尾,难过化为嘈杂在你耳里扩散,无处不在,无处不达,深入骨髓。 现在的我只能简单地以为,你把孩子送人是为着孩子好好活下来,也许也是为着你和萧军的以后。你在《弃儿》的结尾说”他们这一双影子,一双刚强的影子,又开始像人林里迈去。“你看,你在他身边始终那么快乐坚定,我不得不以为你把孩子送人的原因之一是为着和萧军更好地生活下去。其实这样也好,对你,对萧军,对孩子都公平。所以才说想了解你是怎样叛逆地走在时代的前沿:为着自己的爱,你可以舍弃自己的另一份骨肉之爱。你当是如此忠诚开明的那个时代的女人。 至少在《弃儿》里,我知道了你的爱,爱得决绝惨烈,爱得不被理解。爱你唯一的希望,也爱你带到这世界的生命。
读书笔记 篇19
《神曲》是西方中世纪文学的开山之作,因其年代久远而显得颇有生涩之感。但是专心读下去,依然能够清晰地感觉到《神曲》中交织的人神共鸣之曲。下如此结论之前,我暗暗的把我刚释卷的《神曲》回想一遍,从《地狱》到《净界》再到《天堂》,默然发现者这种分法本身就隐含着一种神学的思想。
首先我们知道,中世纪的欧洲的基督教的天下,不是基督教,就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大的长久的宗教,都总会影射着人的前世今生以及现实报应这种神学思想,这已几乎是全人类思想的共同点。但丁在《神曲》中,依据《圣经》和《福音书》以及自我的想象,把这种宗教思想细化成这三个部分,并且在每个部分都细心地安排了一些或是古代名人或是“当代”名人在里面,不无有为基督教宣扬这种神学思想的目的。再者,这种按现世作为分类,按人头分类的做法在中世纪宗教盛行的欧洲,其可信度可就大大增加。因此,不管是宗教的教会亦或是中世纪的普通人民,都不可能有理由去发对甚至批判这部书。
其次,作者的这种安排实则上隐含了一种“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意味。我们都知道,《地狱》是一个人过大于功的象征,而《净界》则是一个无功无过的象征,到了《天堂》,就是功大于过的意思了。作者本人从《地狱》升到《净界》再升到《天堂》,完成了一个从过到功,从罪到德的过程。而相同的,普通市民,甚者是整个国家,如若能有所顿悟,这种上升也是在神的神恩之内的。所以《神曲》看似批判佛罗伦萨,实则在内部也隐含了作者对佛罗伦萨的无限热忱和希望。
再次,《神曲》的创造并不仅仅是为了影射某些宗教人生的问题,它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为挽救沉沦中的佛罗伦萨。作者在书中的不同部分对此都有隐喻。比如在《地狱》这折里,作者精心挑选的灵魂代言人很大成分上都是来自佛罗伦萨,从教职人员到普通的骄、贪、色等人员都给予了不同的惩罚。作者通过众多灵魂的嘴道出了当世的佛罗伦萨的黑暗,也通过地狱中的魔鬼给出了评判。而在《净界》和《天堂》里,作者则通过对佛罗伦萨的评判上升到一个整体的层面,通过神人之口委婉道出。这其中包含着作者对自我成长、生活的土地的深厚情感。读之,大有“怒其不争”的意味。
以上是从大的方面对《神曲》大意的一点自我见解。而从小的方面看,《神曲》诚然是一曲中世纪拙朴的史诗。在《神曲》里,随处可见古希腊神话和《荷马史诗》的影响。英雄主义、正义,神学的光芒照耀着整部《神曲》,犹如但丁在天堂中看到的天使的光芒,《神曲》本身也散发着耀眼的金光。然而,《神曲》的金光却并不全为歌颂金光而写,而是为了歌颂世俗伟大的道德和信仰而作,这正是《神曲》对古希腊神话的借鉴和突破之处。
读书笔记 篇20
甜河的这首《晚宴》,总体上令人感觉有一股黛玉式多愁善感的气息,全诗氤氲着诗人对因一次爱情的失意而感到锥心之痛,进而对人生失去了些许的淡定与自信而彷徨踟蹰、裹足难前。
标题“晚宴”二字匠心独运,一词道破这是“黄昏”时刻的宴会,表面庄严隆重,热闹非凡,可“预感失败”之失意落寞。虽然“我用一次奉献一生”竭尽全力、倾吾所有,心灵中的惆怅、皱褶犹如这把“扇子的细褶”在无休止地加添,何时能寻见希望与曙光?于是诗人诘问苍天:“告诉我,弓箭的足尖在哪着落?”暗示“我”的意中人非他又会是谁呢?“我”便忐忑不安起来,在痛苦中挣扎着,煎熬着……
第二小节诗人进一步坦言自己孑然一身,无所依傍:爱情的失意抑或说失恋使她的灵魂挫伤,哀怨自己虽“衣冠楚楚”活脱脱一个冷美人,却仿佛一只可怜高挑的酒杯,只能对之伤感,借酒消愁愁更愁。梅花虽好,她傲雪、高洁、坚贞,可她还不是要缭绕于人,东旋旋西转转,等候那意中人用“迷人的舌头”来接纳自己而共度人生嘛!这也许是梅花作为花所共有的宿命与归宿吧?难怪诗人把自己比作“这纤细的梅花”隐忍着“饱含远景之泪”之酸痛呢!
故此,诗人慨叹了对人生的无奈。她说,人“活着”就如同一把“扇子的醉态”:别人在你耳边高谈阔论、美言恭维、甜言蜜语几句,为什么就能使你觉得他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使你飘飘然神魂颠倒,不知所措,甚至高兴得“发颤”而乱了阵脚?为什么要任凭微醺的自己虚度光阴、渐渐磨蚀自己的清醒与意志?
最后一节是诗人在感情受创之后的呻吟与呐喊。别看那一群群一对对男男女女,来来往往,眼花缭乱,其中能有几对是找到了真爱并持守了真爱?因为,外表的假象,凑合的爱情,闪婚试婚的追捧、泛滥,只能是“美会衰竭”的可悲结局,岂会是真让人感受到幸福的光芒?那只能是在“耳中嗡鸣”的一种幸福幻觉罢了,这样的“爱情”只能给人带来飘飘然的“轻微失重”,使人坠入不知不觉的伤痛之中,难以自拔。然而,末尾“我们都在渴望着受伤。”是诗人在揭示人性的晦暗之处:即使像自己对待爱情有些理智和醒悟那样,人们也不愿再去纠结于情感与理智的漩涡之中,明知这场爱很可能会给双方带来“受伤”的后果,却仍然‘毫无来由地’身不由己、情不自禁地去“渴望”占有对方的肉体与感情。这是人性中善与恶、美与丑、光与暗的较量,看谁能自重,看谁能得胜。遗憾的是,诗人也许太年轻,涉世较浅,没能给出果敢而正确的抉择来。
总之,本诗描摹情感丰富,用词细腻温婉含蓄,物象意象选取得当贴切,乍看有些晦涩难懂,细细咀嚼有味,总体格调略显忧郁哀伤,但瑕不掩瑜。
读书笔记 篇21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读书笔记 篇22
这本书是丰子恺先生写的,本书的背景是抗日时期,丰子恺住在简陋的屋里。在抗日时期背景的衬托下,写下了一篇篇意味深长的文章。
书中有四大块内容,让我最回味的是“赞美童真”和“感悟自然”这两块。
“赞美童真”讲了丰子恺先生看到自己的儿子、女儿,回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并发出阵阵感慨,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虽然文章的字词不华丽,但是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真情实感。
“感悟自然”主要写了丰子恺先生观赏大自然,对生命的感悟。丰子恺先生细细感受春光,告诉人们不同时节的变化,并对那些顽强的生命,发出赞美之情。
听了我上面的介绍,你是不是想读一读,那就去感受一下丰子恺先生文笔的魅力吧!
静静地读完了 丰子恺先生的《白鹅》,我陷入了沉思。丰子恺先生在这部书中写下了许多与常人不同的观点。 “do、re、mi、fa、sol、la、si”这是我们熟悉的音符,丰子恺先生却按照谐音,将其凑成了一句颇有中国古典文学意境的诗句“独揽梅花扫腊雪”。
这难道不是丰子恺先生的创意吗?桂林山水之美世人皆知,自古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说法,文人墨客无不为之倾心。丰子恺先生的“桂林的山”这篇文章中却有着独到的见解。丰子恺先生形象地把桂林比作一个大庭院,把桂林的山比作院子里的大笋,令人捧腹,却又不得不佩服他比喻的贴切。再否认了世人的公论后,丰子恺先生又提出了一种新的说法:“桂林山水奇天下。”他认为“甲”有尽善尽美的意思,而美是具足圆满的,不一定奇;奇是罕有少见的,不一定美。“美”与“奇”不能混淆一气。桂林的山,奇而不美。水仙花淡雅朴素,是文人雅士的爱物。
人们历来对它吟咏不断,但将它作为民族之魂的则颇为少见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心得体会。而这又是丰子恺先生一大创新。许多人都喜欢狗与猫,而丰子恺先生却不这样想
他喜欢鸭,在“养鸭”这篇文章中有所体现。他认为狗是贪婪势利的,猫是凶狠谄媚的,只有鸭子样子自然天真,不摇尾乞怜,不贪婪争食,有“履霜坚冰”之操,“不食嗟来”之食,是可爱的动物。在《白鹅》这本书中,我找到了许多与常人不同的理论,我喜欢这本书! 今天,我阅读了《白鹅》这篇课文。
课文中写了白鹅是一个高傲的动物,连鸡、狗都敢咬,课文中有一处我非常清楚,附近的狗都知道我们这位鹅老爷的脾气,每逢它吃饭的时候,狗就躲在篱边窥伺了。从这里我可以知道连狗也敢咬,真是厉害!
从课文中我知道这是一只架子十足的鹅!我希望大家多读书,品味一篇文章,就像品味一种美食。
读书笔记 篇23
千年之后,当历史学家回溯过往时,会认为第三个千禧年的开端是一个古老的绝妙时代。在这个时代中,地球上的居民首次把自己与一种巨大的事物相连。未来,它的规模将会继续增加,但是如今,你我正生活在经刚刚苏醒的时刻。未来的人会羡慕我们,希望自己也能亲眼见证它的诞生。这些年里,人类开始用微小的智能主没有生气的物体变得活跃,把它们纺织进云端机器智能这张大网中,并将数十亿心智与一个超级心智相连。穿上聚拢的过程将被当作这个星球上迄今为止发生的最重要、最复杂也是最令人惊叹的事件。用玻璃、铜和电磁波组成神经,人类这个物种开始将所有地区、过程、人口、人工制品、传感器、事实和概念编织成一张复杂到难以想象的巨网。
在2015年,150亿设备接入了一个大型“大脑回路”之中。任何一个设备包含100万——400万晶体管。人类大脑约有860亿神经元,比霍洛斯少了4亿倍。
谁在编写代码,让这个全球化系统发挥作用并取得成效呢?答案是人类自身。我们可能会觉得,自己无尽地上网浏览或给朋友发东西只是在浪费时间,其实,我们每点击一次链接就强化了霍洛斯大脑中某个节点的功能,其实就是在为他编程。
以如今的技术普及速度看来,我预计到2025年,地球上每个公民都将使用这个平台。
高度的知化会让我们现在从事的最智能的事情看上去十分蠢笨。
“奇点”是从物理学借用的一个概念,用来描述一个边界,越过边界一切都是不可知的。在流行文化中则有两种版本:“硬厅点”和“软奇点”。“硬奇点”指的是未来将由超级智能的胜利所奠定。
事实上,人工智能将会引导自身以级联的方式无限加速生产,使得每一代更聪明的智能都比上一代生产得更快,直到人工智能变得极端聪明,用上帝一般的智慧解决一切现在问题,从而把我们人类远远地甩在身后。有人把 种智能称为我们“最后的发明”。考虑到各种因素,我认为这个设想不太可能实现。
“软奇点”更有可能成为现实。在对未来的这个设想中,人工智能不会像聪明的坏人一样,试图奴役人类。人工智能、机器人、过滤技术、追踪技术以及我在书中列出的其他一切技术将会融合在一起,并且和人类结合,形成一种复杂的依存关系。在这个层级中,许多现象发生的等级将高于现存的生命以及我们的感知水平,而这就是“奇点”出现的标志。这是一种新的系统,在其中,我们创造的东西让自己成为更好的人,同时,我们也离不开自己的发明。
未来30年,霍洛斯将沿着与过去30年同样的方向挺进,那就是:更多的流动、共享、追踪、使用、互动、屏读、重混、过滤、知化、提问以及形成。我们正站在开始的时刻。
已经开始。当然,也仅仅是个开始。
读书笔记 篇24
我仰慕高尔基的《童年》很久了,暑假里,在三味书店的开业之时,坐在全新的咖啡吧里,我终于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一口气将全书读完,不禁掩卷深思:这是一本伟大的书,既充满黑暗,又能看见光明,在冷酷无情中突显着人性的光芒。
书中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幼年时期从三岁到十岁的生活片断。读到他的外祖父如何贪婪、残暴,有一次竟将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结果大病一场;还曾疯狂地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发针都扎进了她的头皮里;他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把阿廖沙的爸爸推进冰窖里,还惨绝人寰地折磨自己的妻子,害死徒工小茨冈。他们冷血得连禽兽都不如,看着阿廖沙悲惨的童年生活,仿佛将我我带进了一个黑暗的世界。
我一直认为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幸福的一个阶段,可读到这里,我才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快乐的童年。啊,我比阿廖沙幸福多了。他的童年充满黑暗,而我的童年记忆里,外祖父和舅舅可疼我了,常常买糖果给我吃,和我一起玩游戏,快乐极了。在感叹自己幸福的同时,我不禁深深地为他感到心疼和同情。
庆幸的是,正当阿廖沙处在困境时,终于出现了缕缕阳光——他的外祖母,她经常讲正义和光明的故事给他听,像个天使般引导他走向光明。正如文中写道的:“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 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她给予阿廖沙知识和战胜黑暗的力量,给予他迎接光明、向往美好生活的希望,使他成为了一个坚强、善良的人。
听说过一句话: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黑暗邪恶的环境没有毁灭高尔基,相反却造就了他,在那种邪恶污秽的社会里,高尔基始终保持了那颗明亮、纯洁的心,向着他理想的光明境界奋斗。最后,他的优秀文学作品和论著成为了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共同财富。他用实际行动说明:一个人所处的环境并不重要,重要是面对困境的坚强决心。
我自思:如果把我放到阿廖沙所在的那个社会,或许我连一天都没办法活下去,更不要说和罪恶的社会做斗争了。我现在才知道我的童年有多幸福,父母的疼爱、良师益友、良好的学习环境,使我的童年充满快乐,使我健康成长。于是我明白:我要一边享受童年快乐,一边认真努力学习知识,用知识和智慧为我们的下一代创造一个更美满更幸福的生活。比起高尔基的童年,我们每个人的童年要比他好的多,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学习高尔基,在风雨中行走,在逆境中成长!
读书笔记 篇25
这本书的书名取自一枚外圆内方的古钱,揭示了做人处世须“外圆内方”的道理。书中说,“方”乃是做人之根本,“圆”乃是立世大道。在人的品质培养、气质修养、人性、处事技巧、交际技巧等方面,如果能够恰当的把握“方”与“圆”,就能使人生更快乐,事业更成功。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古就有这样的定论。
“方”的确是做人之本,是堂堂正正做人的精神脊梁,人的外在是内在的一种反映,内心没有的东西,外表就无法显露;内心有了,外在自然而然就表现出来。人的心灵杰出,行为才可能杰出;人的内心美好,气质才会美好。人的气质、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的内在品质决定。正如军队,做参谋的,只需要有计谋,但起决定作用的司令官,却要有威望、魄力、具备优秀的品质。对人生而言,技巧只是方法和手段,而决定人生成败的却是品质。
圆,就是处世老练、圆通、善用技巧。圆是成功之道,是通向成功的有力保证。良好的处世技巧能让人在工作、生活中游刃有余。一个人的成功主要依靠什么?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善于为人处世,会有效说话,推销自己。如幸福的家庭并不一定是妻子貌美如花,丈夫英俊潇洒,幸福的家庭正在于双方彼此尊重体谅,关系融洽和谐。美国著名人际关系专家戴尔·卡耐基曾这样说:一个人的成功只有百分之十五是依靠专业技术,而百分之八十五却要依靠人际交往、有效说话等软科学本领。
通过阅读,它让我更深刻地认识人性,认识社会,认识人生,教会我如何为人处世。古训说的好:做人要“外圆内方”,即内要方正,外要圆通;既有鲜明的棱角,又有处世的技巧。只有把握好这其中的平衡点,才算真正把握了自己的人生,从而走向成功。要想获得成功就得具有自信、勇气和热忱。你不觉得正是如此吗?生活中的许多问题和困难,实际上正来源于你自信心的不足,一旦获得了信心,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自信能使你保持最佳状态,有助于激发你的潜能。信心会为你带来活力,焕发光彩,使你谈吐洒脱,大度,产生一种不知不觉中感染人的魅力;而丧失信心,会使你显得委琐,不能发挥水平。正像书中所言,刻意改变自己去掌握某种技巧,是永远无法取得成功的,而优秀的品质才是人生成功的决定因素。
一个人内在的修养、品性是最重要的,适当提高一些待人、处世、做事的技巧,不断在工作、交往中学习、调整,而你也会因为这些改变受益匪浅的。我想提醒自己的是,每天对着镜子的时候多一些微笑,那么你看到是就是一个自信的,快乐的,充满活力的,在走向成功的自己。
读书笔记 篇26
教师这个职业的确不错,一年两个长假总是让我激动万分,因为时间充足,不仅可以放松心情,让自己慵懒一下,而且还有时间干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收拾一下衣柜,在厨房中做一些自己喜欢的饭菜,和朋友们聚在一起聊聊天,还可以发发呆,让自己的思绪游弋在宇宙之中,此时真正享受到了生活的美好……所以逢假必喜。
假期里由于时间多,我也偶尔会看一些书,其中《习惯的陷阱》一文让我的感受颇深。这篇文章读后真正让我体会到好的习惯会让我们受益终生的道理。
这篇文章的开头就引用了一个小故事。从前有一头骡子,从小就在磨坊里拉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绕着石磨转圈子,十几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始终如一。主人觉得它任劳任怨,劳苦功高,决定让它休息,让它在蓝天白云下下享受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这头骡子却已经习惯了原来的拉磨转圈的生活,对现在的生活难以适应,已经完全失去了作为动物融入自然的天性,它吃饱喝足后还是习惯地绕着一棵树转圈子,不停地转来转去,直到最后死在了这棵树下。
其实我们有些人也过着和骡子一样的生活,从小都会养成这样或那样的习惯,大部分的人被自己的习惯左右着, 所以习惯就是人生命运的关键。
看了这篇文章不知不觉联想到了自己,我也有那么多阻碍自己前进的坏习惯,这些坏习惯让自己最宝贵的、最美好时光白白浪费掉,也影响我生活的质量,让自己的人生旅途中不够完美……其中办事拖拉时是最难让人原谅的缺点,可我却的的确确的具有,也是我最大的缺点。
我来海南也有十几年的时间,由于办事拖拉,不果断,有好多的机会都从自己的身边错过,有时真是觉得这样的习惯会给我带来太多的遗憾。
在海南还没有列为国际旅游岛之前,那时候房价真是便宜,在全国所有的省会城市中价格是比较低的,况且我也当时有买房的计划,可就是因为拖拉的不良习惯,今天等明天看,明天再等后天看,就这么拖来拖去的,一拖就是几年的时间,结果等来的就是房价的上涨,好的机会也就这样错过了。其实生活中由于拖拉错过好机会的例子真是数不胜数,所以说一个习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读书让我有了太多的感触,看了这篇文章也的确让我有 了很大的收获,如果每个人都有一个好的习惯,无论是健康方面还是生活方面都会有更大的改变。养成读书的习惯,你一定会增长知识,让思想开阔,内心充实;养成运动和良好饮食的习惯,不仅让身心愉悦,还会有一个强健的体魄。让我们都有一个好的习惯,让好的习惯引领我们走上幸福的旅程吧!
读书笔记 篇27
读完《妞妞》这本书,我并没有如先前预想的泪如雨下。我是很平静地看完的。我很诧异。自想这其间的缘由:也许是这个故事被太多的获悉,先前已早有预防,因此对于其悲哀的画面早已提前感同身受,在当真面对文字的时候,反而多了一份理性的感知;也许是自己也曾经历过和死神搏斗,将父亲从他的魔爪中挣脱的过程,我也看淡了些人间的生死离别;毕竟,我们每个人最终都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得干干静静。
深夜,看着这些折磨人的文字和故事,真的知道,什么是这世界最美的东西:坦诚和真情。无价的宝贝。我合上书本,走到女儿床前,轻轻地躺下,抱着女儿,是这样的富有和知足。我的宝贝,妈妈永远爱你!轻轻地抱紧她,眼前浮现的是妞妞无神的眼珠和窗外她一生也没有看见的太阳。顿时,我知道,对于孩子,我们对他们奢求得真的太多。面对变形的教育体制,我们也相应的将这些变形的压力转载给了稚嫩的肩膀。我们应该给予的爱心培养,习惯培养,做人培养这些真正对他们一辈子受益的东西却抛得好远。
昨天带女儿和美国的朋友一起吃饭,一双儿女,从小在美国长大,那份天真的眼神,正直的气魄令人羡慕。轻松有趣的学业更是令人心疼,心疼我们的孩子在受着怎样的待遇。女儿还不懂得这种比较下的不平和不满,但是看着她专心看课外书的样子,心中还是微微一阵心酸,孩子是不懂得选择,只是在既定的路上行走,而我无法给予她这份轻松,还时不时以考试分数要挟。我自知这份矛盾,但是很无奈。这更增加了这份心疼,因为我知道我无能为力,进而心疼又变成了内疚和自责。
每个父母,对于孩子的感情是难以描述的,各有不同。对于女儿,虽不会如有些母亲般成了生活的全部,但是肯定是我生命中最为珍视、最能令我因她的喜怒而乐哀的人,是我柔情肆意播撒的天地。又想到妞妞,一岁半就离开了人世,将最稚嫩的声音,最喷香肉体,最单纯的神采,最天然的喜怒留在了爱她的人的记忆中,这是多么残忍的滋味。哲学思辨是能让人坚强的寻找活下去的理由的,也能找寻到逝去的缘由。钦佩在这样的巨痛中,周老师仍能如此冷静客观的分析自己的感情和心绪,真实的袒露自己的心路历程。“对于男人来说,唯有父亲的称号是神圣的。一切世俗的头衔都可以凭人力获取,而要成为父亲却必须仰仗神力。”其实,做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不必去羡慕别人,珍惜自己的拥有。很难去真正同情别人,没有亲身感受,任何同情都只是隔靴抓痒,只有好好保护好自己的周遭,尽可能不让别人有同情的机会。
读书笔记 篇28
读《白话史记读本》,感觉像是作一次足不出户的旅行,领略着那个时代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在不知不觉中增长了知识,又震撼了心灵。
司马迁耗尽毕生完成的52万字辉煌巨著,凝聚着他强烈的责任感和历史担当。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带来了太多的思考。
《史记》在传授给我们历史知识的同时,又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世,时刻谨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接下来的古代汉语学习中,我还要更深入地了解、掌握其精髓,并通过不断地学习来充实知识面,传承好中华文化。
中学时代,我们就学习阅读过《史记》中的一些名篇如《鸿门宴》等文章,对《史记》就很感兴趣。这次寒假,我又认真读了《白话史记读本》,仿佛是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谈话,深深地被他那栩栩如生的文字史实所打动,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浮现在我眼前,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历史知识,丰富了历史认识。
读《史记》让我领略了那个时代,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感悟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司马迁用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写下一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个性的人物,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真实的意境中,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事件的背景特色、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都历历在目,真实在现。
读《史记》,让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引我深思。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所以,遇到挫折,就要学会迎难而上,做一个永不服输、志存高远的人,为达到理想的目标而奋斗!?还要做到脚踏实地,仰望星空。
《史记》这本巨著,在传授给我们历史知识的同时,也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世,总结前人的经验,加以很好的借鉴,时刻谨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需要我在未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品味并身体力行。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这部巨著的初步阅读和理解让我对它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也很受益。对于这部巨著,我还要更深入地去研读和认知。在接下来的古代汉语文学的学习中,还要跟着老师更加系统的学习掌握其精髓,学深学透,使自己的古汉语知识更加扎实。并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来充实知识面、开扩视野,传承好中华文化。
读书笔记 篇29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一本具有女性传奇色彩的成长小说,讲的是一个出生寒微、父母双亡的孤女成长的故事。
小说写了五个不同的阶段:
1、盖茨黑德府的童年,在那里,幼小的简受到她的舅妈、表兄及表姐妹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虐待。
2、在罗伍德慈善学校的教育,在那里,简得到了朋友和榜样,但是任然要忍受贫困的折磨和精神上的压抑。
3、做桑菲尔德府的家庭教师,在那里她爱上了她的男雇主,一位有瑕疵的拜伦式男主人公爱德华·罗切斯特。
4、是与里弗斯一家在一起的日子,这期间,严肃而冷酷的牧师表兄约翰·里弗斯向她求婚。
5、简回到她深爱的罗切斯特身边并且嫁给了他。
童年时期,简·爱的舅妈里德夫人不喜欢她,可以说是很讨厌她,简的舅舅临终前叮嘱妻子要善待简,但是里德太太对简的嫌恶和憎恨却与日俱增。她的表兄借口对她进行辱骂和殴打,让简的童年在恐惧和伤害中度过,里德太太把她关到红屋子里,晕倒后由药剂师劳埃德先生的建议去了罗伍德慈善学校。在那里,她结识了海伦,导师谭波尔小姐。但是布罗克赫斯特宣布她是个说谎者,使她绝望,海伦给了她极大的安慰和精神支撑,谭波尔小姐给她洗清了罪名。在一次严重的瘟疫过后,海伦去世了,这让简非常的伤心。在罗伍德慈善学校待了整整8年,6年学生两年教师。谭波尔小姐走后,简也离开了这儿,去桑菲尔德府做一名家庭教师。简·爱的童年的经历对她的性格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童年的一切和在罗伍德慈善学校学到的使简·爱成为了一位优雅、善良、独立、自尊的女性。简不但克服了艰苦恶劣的生存环境,顽强的活了下来,还学有所成,具备了谋生的.本领。海伦的影响使她坚定了信念,对爱、上帝都有了宁静而深沉的思考,变得成熟而宽容。简始终保持着独立的人格和自尊,并没有因为自己地位的卑微而放弃对感情平等的追求。
简对罗切斯特的表白,同时也是一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女性平等宣言。抛开外貌和财富,两个灵魂平等的站在上帝的面前。多么纯粹!在维多利亚时代,这种女性意识具有超前性。简·爱的形象能够这样的完美而迷人,这样令人倾倒,完全是由于她的性格和精神的力量:一个有头脑且情感力量强大的女性,既独立,又渴望美满的生活,同时又道德高尚;出生贫寒,丝毫没有俘获人心的地位和美貌,却成长为一个富有同情心而自信的健康完善的女人。她信仰上帝,却更相信自己内心的感受,听从自己内心的呼唤;饱经磨难,却没有被描写成需要救助的苦难少女。
《简·爱》作为一部世界文学名著的魅力,是作品中充满个性的生动对白,每一句都发自灵魂深处,令人震撼!
读书笔记 篇30
围城故事发生于1920到1940年代。
根据百度百科的内容介绍,小说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
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部分,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在这个单元中,方鸿渐和苏文纨的“爱情”纠葛占了重要的分量。
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在这个单元中,在个人生活上分别吃了败仗的方鸿渐和赵辛楣,从“爱情”牢笼中冲了出来,他们由假想的情敌变为真正的挚友,共同到湖南平成三闾大学谋事。
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
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这对双方来说,都不能算做令人激动的结合,加以失业造成的对于前途的焦虑,使他们婚后不断发生争吵。
主人公方鸿渐留洋归来途中,与有未婚夫的鲍小姐相识,并与其调情、热恋、进而发生肉体行为。
这种事就算发生在大胆而可接受度较高的今天也未免让人忍不住嘘唏几声,而鲍小姐就厉害了,竟若无其事般,离别时还能好好告别一番,真可谓是提上裤子便能做到相望不相识。如此洒脱豪爽真乃奇女子也。
回到上海的方鸿渐,整日周旋于苏文纨与唐晓芙之间,他喜欢唐晓芙却在苏文纨的世界里脱不净干系,让旁观者看来真是又急又气,又爱又恨!
苏文纨对方鸿渐那是真感情的,也许不一定是真爱,但定是她心想可以看上交往的!
苏文纨,一个有才华有美貌家世又好的女子,放在现在就是妥妥的白富美外加学霸!
而方鸿渐,纨绔子弟,留洋归来未取得一纸文凭,家世也并非达官显贵,按常理,此时的他既得到苏小姐亲睐,应该借此机会,攀龙富贵,奉承一番,再紧紧抱住这大腿以求飞黄腾达,然后王子和公主幸福美满,小说就此圆满结束。
终究,他们都不是凡夫俗子。
或许,苏文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什么,她太在意贴在身上的标签了,她终究跳不出繁重的封建枷锁,禁锢的不只身体还有思想。本该是一路开挂的人生,却将一把好牌打的贼烂。方鸿渐又何尝不是呢?
在这战火连绵的年代,儿女情长来的太脆弱也太奢侈,我为苏文纨叹息,悲叹她有先进的学识却没有帮助她改变爱情观和那封建的思想;
我憎恶方鸿渐,懦弱胆小虚伪,没有主见也不果断,若不是他运气较常人好些,他简直可以去流浪拾荒讨生活;
唐晓芙是我赞叹的,虽然,她最终还是没能终成眷属,起码她曾经勇敢冲出思想禁锢,做了一回自由的主人。
每个人物都鲜活饱满,堆积成许多个不同的小世界!读完好几天才来写读后感,很是吃力!回忆起来的感受很空洞,缺乏真情实感!
读书笔记 篇31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世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形愧,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火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读书笔记 篇32
不忍人之心,什么意思?以前我也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孟子:行为与责任的故事》之后,我才懂得了什么叫“不忍人之心“。若大家有兴趣,不妨听我一一道来。
《孟子:行为与责任的故事》中的主人公是:小聪,小顺,铁蛋和孟子哥哥。孟子哥哥本是一位无工作的青年,后来遇到了一位老道爷爷,那位奇怪的老道爷爷偏说孟子哥哥是转世的孟子,经过一系列的酸甜苦辣后,孟子哥哥将成为下一任总统但奇怪的是,他在听完老道爷爷的一席话后,毅然决定:不当总统了!
这本书只要体现了中国著名的政治家,教育家孟子的著名观点“仁政”。仁政是指施行“不忍人之政”的政治,而“不忍人之政”又是“不忍人之心”的延伸。孟子认为每个人都拥有这种“不忍人之心”,他主张人的本性是善良的。
这让我想到有一次和奶奶一起看“第一时间”里的一件让人为之动容的事情。
在一个普通的小区里,人们出去上班的上班,买菜的买菜,一切都是那样的安静与祥和的。可谁又会注意到,三楼的一个三四岁大的小宝宝正趴在阳台上呢!也不知怎么的,小宝宝的身体开始倾斜。一开始,他的一只小脚离开了阳台,渐渐地他的一条腿腾空了,又过了一会儿,他的半个身子都离开了阳台。多么令人胆战心惊呀,可是,没有人注意到。最后,那个小宝宝的身体以趴着的姿势往下坠。天哪,很快就要掉到地上了!有的居民正要快速地赶往这里,也有的居民眼睛睁的老大,很想去救那个小宝宝,但腿脚都如灌了铅一般,脑子瞬间短路。一秒,两秒,三秒,“嗖——”一个身影如飞箭一般窜过人群,那小宝宝正好落入一位年轻妇女的怀里,一个小生命免于升天!原来,那小宝宝的爸爸上班去了,妈妈又去买菜,便把小宝宝放在了阳台旁的推车里。而小宝宝又阴差阳错地爬上了阳台,这才导致了刚才这一幕的发生。不过,这小宝宝上辈子一定积了不少的福,有位善良的阿姨看到了,勇敢地接住了他。记者采访那位阿姨是,她正在病房,因接那个小宝宝而手臂骨折了。但她仍然笑着说:“我的手臂虽然骨折了但挽回了一个小生命,我觉得很值得!”于是,记者又问她,你为什么能如此处变不惊地去救那个与你非亲非故的小宝宝呢?那位阿姨轻松地说道:“其实我当时也没想什么,就是想着一定要接住他,”那位阿姨并没有讲太多话,但她的话却是足以深深地印在我们的心中!
其实,当别人遇到生命危险时,不管是什么人,只要看到了,一定会去救他。那不是为了得到他父母的报酬,也不是为了得到别人的称赞,更不是为了不想听到“见死不救”的谴责。这只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忍人之心,同情之心。
我们要坚信:不忍人之心,人皆有之。
读书笔记 篇33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温暖的标志。它给那些失落和悲观的人带来希望和光明。但是,在巴金先生的笔下,家失去了原有的温馨,被封建礼教束缚着,下面就让我们走进这本书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的这个封建家庭,小说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还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小说中塑造了觉慧、觉民、觉新这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在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觉新处于长房长孙的位置,有着较强传统观念的人,为了维护家庭,他凡事采取“不抵抗主义”,他处处表现出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性格特征。他希望这个大家庭能和平共处,每一个人都生活好,因此他一方面遵从祖父意愿,一方面又帮助觉民逃婚、觉慧离家;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的影响的青年投身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
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有许多人遭到封建礼教迫害,觉新就是受它毒害的典型例子。他虽有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但却失败既而沉沦了。因为他受的毒害实在太深,在强大的势力下他无可选择,只能屈服。就因为他服从,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梦想,割舍了自己的爱情,最后又碍于压力致妻子惨死,这一切都表现出他的懦弱。
相比觉新,我更欣赏觉慧,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大胆地与旧礼教抗争,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接受新思想的洗礼。他勇于发表自己的看法,抨击旧社会,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
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希望,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觉新就是代表之一。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是有拥有新思想的人们,他们带领人们走出了这个可怕的囚笼,一步步开导人们,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挣脱了牢笼,舍弃了自己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去寻找自己所追求的光明,他这份敢于追求新思想、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与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生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进行了极度讽刺,对那些在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的人们给予了无限同情,对那些争取自由生活、新思想的人进行了大力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即使是在最阴暗的时候,也会有人去争取自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时代的潮流。虽然在流经的途中,总会遇到艰难险阻,但,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和改变它的流向,因为这种水流具有排山倒海之势,可以轻易击倒沿途的阻碍,朝着那唯一的海洋流去。
读书笔记 篇34
读完《简爱》,我不由地为女主人公的坎坷的命运唏嘘,也为她最后能获得幸福而畅笑。
女主人公简爱幼失父母,从小寄养在舅母家,因备受虐待而萌发反抗意识,进了罗沃德学校。毕业后,应聘来到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但因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庄园一间阁楼里的疯女人,简爱便只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最后,因心中一直恋念罗切斯特,又重新回到他身边,却发现庄园已被烧毁,罗切斯特双目失明,手也残废。简爱依然和他结了婚,获得了幸福。
女主人公简爱虽然柔弱矮小,却性格独立,自有主见,对谁都敢于说不,她身上所表现出的追求自由、平等和维护人的尊严的信念和举动。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这些都是令我们汗颜和敬佩的。
《简爱》在文中一直都阐释着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从小寄人篱下,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在被侮辱后,一次次地反抗中,简爱内心形成了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无时无刻地维护者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保持着内心的独立和纯洁,没有愤恨世俗,也没有自甘堕落,在终日奢华的盖茨黑得和贫困的罗沃德中,她选择了用知识来充实自己。“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她的豪迈和胆量,令我钦佩,简一直以她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着。
在应聘入桑菲尔德庄园后,简爱便卷入了爱情的漩涡。在感情问题上她同样不卑不亢,始终保持着个人的尊严。尽管英格拉姆小姐是大家闺秀,态度又很傲慢,说话咄咄逼人,但简爱总是从容面对,不失尊严。她同罗切斯特地位更为悬殊,但她从来认为他们是平等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充实!……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以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而在罗切斯特问她还需要什么时,她立刻回答说:“你的尊重。而我也报之以我的尊重。”更在结婚前,发现罗切斯特已婚,而且家有结发妻子,出于尊严,不顾爱人的再三挽留和恳求,毫不犹豫的离去。在她看来,羁绊是爱的坟墓。
最终,简爱追求到了自己的幸福和成功花园。故事虽然完结了,但她独立性格、执著的生命力,与生活愤然抗争的勇气,那一个令所有人惊讶的勇敢灵魂,永远地留在了我们的心中,犹如一杯清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引起读者的共鸣。
读书笔记 篇35
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和社会风貌。
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然而大师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高尔基在书中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缠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走上工作岗位,领导和同志们关心着,支持着,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
读书笔记 篇36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埃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我仰慕高尔基的《童年》很久了,今天终于有机会读它,真是很高兴。将全书读完,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是一本伟大的书,既充满黑暗,又能看见光明,在冷酷无情中又看到人性的光芒。
家长:此书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幼年时期从三岁到十岁的生活片断。一直读下去,我进入了一个黑暗但又光明的世界。读到他的外祖父如何贪婪、残暴,有一次竟将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结果大病一场;还曾疯狂地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发针都扎进了她的头皮里;他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把阿廖沙的爸爸推进冰窖里,还残无人性的折磨自己的老婆,害死徒工小茨冈。他们冷血得连禽兽都不如。
我认为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幸福的一个阶段,可读到这里,我才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快乐的童年。我不禁感到我比阿廖沙幸福多了。他的童年充满黑暗,而我童年时,外祖父和舅舅可疼我了,常常买糖果给我吃,和我一起玩游戏,还带我到郊外游玩,快乐极了。我为他感到心疼和同情。
读书笔记 篇37
林语堂是我国著名学者、文学家。他的《苏东坡传》可谓是清新脱俗,更是中国现代长篇传记开标立范之作。相比较以往常平淡的写作手法,他以独特、轻松、幽默的向我们展现出我国著名北宋文学大家苏轼的风采。
苏东坡是我国北宋时期著名的文学大家,与苏洵,苏辙一起称为“三苏”,在文学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并且他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后人所留下的作品更是让我们为之而感叹。我相信,当我们在读完《苏轼传》后,我们会对于苏轼有了更深的了解。林语堂先生对于苏轼的了解可谓是非常的独到。林语堂先生曾说,他之所以完全知道苏东坡,正是因为他了解苏东坡;他了解苏东坡,正是因为他喜欢苏东坡。足以可见,林语堂先生对于苏东坡的喜爱。在他的笔下,我们见到了一个爱民如子,文韬武略,忧国忧民的苏东坡。
苏轼之所以伟大,首先表现在他的才华。苏轼是一代文豪,他的一生创作出了很多经典的诗篇。如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让我们体会到了“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让我们体会到了“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的人生情感。总之,苏轼是一位文学的集大成者,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可谓是样样精通。同时如他在黄州时独创的东坡肉等让后人津津乐道。在《苏东坡传》对于苏轼的而热爱在字里行间之间表现的淋漓尽致。
同样在《苏东坡传》中描写了苏轼不畏强权,敢于挑战权威,为天下苍生着想等,这些都体现了苏轼的正直和伟岸。在他被贬之后,苏轼任徐州太守,他带领着人民兴修水利,造福了一方百姓,深受人民的爱戴。我想,苏轼的这种精神会一直引领着我们前进,永远不会被我们所忘记。
苏轼之所以伟大,不仅体现在他的忧国忧民的情怀上,而且体现在他的乐观上。林语堂先生在《苏东坡传》中指出,苏东坡是一个乐天派。我想,苏东坡能一直保持着乐观的态度是难能可贵的。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很少看见具有悲观消极情绪的作品。相反,在他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了乐观,豁达的人生态度。我想,这些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当我们在学习生活多种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不应该自暴自弃,而是应该积极乐观的去战胜挫折,拥有前进的勇气。
林语堂先生说,苏轼先生虽然已经以我们远去,但是他留给我们心灵的喜悦是永恒的。我想,苏轼所展现出积极乐观的情绪会一直为我们所铭记,我们应该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像苏轼一样,拥有战胜困难的决心。
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写的非常精彩,我们可以在这本书中可以看到了苏东坡身上所散发出的人性的光辉,可以让我们实现人生的价值,做出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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