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初中学区入学条件

时间:2022-08-02 18:43:47 初中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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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初中学区入学条件

  初级中学简称初中(junior high school)。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肥初中学区入学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合肥初中学区入学条件

  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两为主”招生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9年8月31日满1年)、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义务教育实行县(市)区(含开发区,下同)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义务教育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

  市管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统一管理。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责任,统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规范招生方式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区域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招生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入学程序。

  (二)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等法规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三)免试就近原则。

  免试入学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学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学区的,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合教基〔2019〕56号)进行调整。各公办学校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儿童少年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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