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大学招生条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设有八大学科门类46个本科专业;有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两院院士29人。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国防科技大学招生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防科技大学录取条件
在符合报考条件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学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实施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符合投档成绩、分数相同且我校在本省计划余额不足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实施录退。
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录取时,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报考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二、强基计划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校考笔试及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5%+(校考笔试成绩+校考面试成绩)*N*15%(N系数=生源省份高考满分/校考成绩满分)。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统一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成绩优先)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及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校考笔试成绩和校考面试成绩)。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限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公布录取信息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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