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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根据
三、工作内容
关键操作技术及安排:
1.
2.
3.
4.
5.
四、进度安排
20XX
20XX
20XX
20XX
20XX
20XX
五、工作要求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2
耕地安全利用是净土保卫战的重要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1号),扎实推进我市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逐步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XX〕37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XX〕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以耕地为重点,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目标,以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定的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为重点区域,按照“政府主导、分类施策、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原则,推广适用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和治理修复技术,加强耕地重度污染区域用途管理,统筹产品产地一体化管理、用地养地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突出风险管控,强化监测评价,坚持重点突破,狠抓督导考核,建立我市耕地可持续安全利用长效机制。
二、总体要求
(一)完成设定目标。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
(二)突出问题导向。将全市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类区域,建立分类清单,针对问题突出区域提出技术措施,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三)分类综合治理。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按照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措施综合治理。优先保护类耕地要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安全利用类主要是农艺调控类措施,包括低吸收品种替代种植、调节土壤酸度、开展水肥调控等,在农艺调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土壤调理、开展原位钝化、实施生物修复等。严格管控类措施主要是针对重度污染耕地,可依据特色农业或具有较成熟链条的相关产业,改种或实行休耕及退耕还林还草,逐步退出超标食用农产品生产。
(四)动态类别调整。随着耕地环境质量数据资料的不断完善,以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如突发事件导致的新增受污染耕地或已完成治理与修复的耕地等,将类别变化耕地适时调整到相应类别;如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耕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根据生态退耕检查验收和土地变更调查结果,经上级部门同意,以实际退耕面积核减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时予以调整。
三、工作目标
一是完成莱州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分类管理清单。二是编制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莱州市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包括安全利用、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建设,建立核心试验区,开展安全利用技术、治理修复技术和种植结构调整等技术筛选、集成、验证、示范和推广,完成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实现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三是开展效果评估和安全利用率核算。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域跟踪监测方案,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完成莱州市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效果评估和安全利用类核算。开展技术推广应用,到20XX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金属污染源管控。
1、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责任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2、对于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加快实施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责任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3、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防治污染方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责任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农业农村局)
4、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治理白色污染,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二)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依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环办土壤〔20XX〕53号),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基础上,综合应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历史调查的土壤和农产品数据,在企业污染源、土地利用类型、土壤类型、行政边界等矢量数据及最新高分遥感影像数据的辅助下,针对铅、汞、铬、镉、砷等重金属指标,初步划分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结合农产品调查数据和实地踏勘、边界确认结果,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分类清单,编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绘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并逐级上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三)全面落实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结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责任目标,逐一确认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范围、面积、主要污染物等特征,编制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各镇街因地制宜选用农艺措施、修复治理、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休耕等措施分类施治,以实现土壤安全利用率达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四)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依据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在相关镇街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重点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修复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五)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20XX年起,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措施前后,开展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监测,加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力度,增加农产品监测样品量,建立监督抽查和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长效机制,对落实了安全利用类措施的耕地开展农产品抽测;对落实了严格管控类措施的耕地,采取检查台账、实地走访等形式,现场查看严格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办法(试行)》等相关标准,组织开展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自评估,20XX年12月底前,将核算的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核算过程,报送上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依据评估结果,及时优化调整技术措施,实时推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五、进度安排
20XX年6月底前,在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的基础上,组织编制《莱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实施方案》,开展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的培训,对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安全利用各项技术措施,开展小麦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同时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对玉米播种期集中实施安全利用、治理修复技术措施。
20XX年7-8月,玉米田完成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技术措施。
20XX年9月,对污染耕地土壤和产出的`玉米进行抽样检测,对安全利用、治理修复效果进行评价,合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说明核算过程、编制总结报告,并逐级上报。
20XX年11-12月,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推广和应用,实现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开展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工作,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及推进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专班,各镇街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强化督导、推动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扶持。切实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调查评估、科研试点、推广示范等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立推动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制订本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省内外科研院校技术优势,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各地要加强相关技术培训指导,编制安全利用推荐技术目录,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水平。
(五)突出监督评估。对开展安全利用的区域,先期进行耕地—农产品污染情况综合评估,制定安全利用目标。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开展阶段性绩效考核和终期评估,保证实施前有目标、实施中有监督、实施后有效果。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六)做好宣传培训。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举办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班,提高队伍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XX〕6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德阳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府发〔20XX〕7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XX〕1025号)和市委农领办《关于印发<德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的通知》(德农领办〔20XX〕2号)要求,结合罗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耕地土壤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为出发点,重点针对受镉、汞、铅、砷、铬污染耕地,采取安全利用类措施,有效控制耕地的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推动解决我区突出耕地污染问题和当前面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德阳市工作方案》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为依据,我区安全利用类耕地有3.22万亩。20XX年全面开展安全利用类耕地的安全利用,确保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到2030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保护优先、利用为主原则。立足我区耕地环境质量现状,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优先保护耕地环境质量,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强化措施,严格管理,避免新的污染产生。同时严守耕地红线,针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类型、种植特征等基本状况,通过治理修复、种植结构调整等方式,有效降低耕地土壤环境风险,使之始终用于农业生产。
二是坚持分类管理、降低风险原则。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下简称“详查”)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以下简称“普查”)结果为基础,按污染程度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对未污染的耕地实行优先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质量不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充分考虑当地主栽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大力实施农艺调控、土壤改良及生物调控等措施,有效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结合国土空间布局调整、综合安全利用技术、种养结构调整等方式进行保护利用。
三是坚持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原则。全面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土十条”,按照“谁污染,谁治理”,严格督促造成耕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引导、政策支持、要素投入、强化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借鉴、总结国内外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经验,加强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以典型带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着力推进安全利用
采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并结合种植结构调整,综合推进安全利用工作。
1.因地制宜选用农艺调控技术
(1)品种选用。加强与省农科院、川农大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展重金属镉低积累作物品种筛选研究和试验示范;
(2)水肥调控。主要包括优化施肥、水分调控等,减少污染物从土壤向作物特别是可食用部分的转移;
(3)土壤调理。通过施用钝化剂、土壤调理剂等,降低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阻控作物对土壤污染物的吸收;
(4)叶面阻控。喷施硅、硒、锌等叶面阻控剂;
(5)综合技术。结合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类型、污染程度,集成联合技术措施,如“VIP”技术。
2.优化种植模式
(1)发展专用特色作物。加强与酒企等企业合作,发展专用水稻、小麦、玉米和高粱等特色作物;
(2)小春改种油料作物。在适宜地区大力发展“双低”油菜、高芥酸专用油菜;
(3)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因地制宜适度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实现耕地安全利用。
(二)切实加强优先保护
各地要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将符合条件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建立存在重金属污染风险的企业;严格按照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切实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三)加强联合攻关
因耕地土壤污染区域性强,治理难度大,污染成因复杂,目前全国无成熟、可复制、易推广的技术模式,要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开展安全利用技术研发和试验示范。
(四)加强动态调整
在耕地安全利用区内按照100-1500亩建立1个综合效果监测点的要求,对土壤和农产品进行重金属污染物检测。开展受污染耕地监测评估和利用效果评价,及时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领导责任制,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认真落实土壤污染治理和种植、收购、储存、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的监管责任,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源头管控。各镇、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各类工矿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因生产造成耕地污染的工矿企业要依法严格查处,切实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重金属积累的输入。
(三)强化资金投入。利用资金由本级财政保障,区财政局要牵头做好财政资金保障,相关责任单位要因地制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事后补贴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主动投资参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四)强化技术利用。各镇及区农业农村局、罗江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现有安全利用技术,充分运用效果好、成本低的土壤污染治理技术及产品。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要结合当地实际,把握宣传导向,坚持内紧外松,在充分尊重社会群体意愿的前提下,正确、审慎、有序引导群众自觉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不断提升社会各方的参与度,共同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4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根据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XX〕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XX〕116号)、黄山市人民政府《黄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黄政〔20XX〕25号)和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工作推进方案》(皖土壤办〔20XX〕5号)要求,全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相关工作,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的系列部署安排,以耕地为重点,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目标,推广适用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加强重度污染耕地区域用途管理,突出风险管控,强化监测评价,坚持重点突破,狠抓督导考核,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底前,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清单,完成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11427.15亩、严格管控面积1131亩,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分类清单。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按照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牵头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完成歙县的耕地质量类别划分任务,并于8月中旬前将歙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分类图件、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等汇总、审核后提交省农业农村厅。
(二)全面摸清底数。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结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入户调查行动,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农田地块,确认到具体种植经营主体和农户,准确摸清受污染耕地20XX年以来种植制度、田间管理记录等基本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附件1),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台账(包含工作记录、文件、方案、合同、经费资料等所有与工作相关的书面材料)。入户调查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
(三)推进措施落实。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制定《歙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方案》,深入分析受污染耕地特征与成因以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程度,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XX年版)》(农办科〔20XX〕14号),分区分类分级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对于安全利用类耕地,优先采取石灰调节、优化施肥、深翻耕及种植结构调整等农艺调控类技术措施阻断或减少污染物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安全利用类措施难以奏效时,再选取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修复治理类措施,修复治理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于严格管控类耕地,主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等风险管控措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建议选择改种蚕桑、麻、花卉苗木,以及经过安全评估的特色水果、玉米、糖料作物、油料作物、饲用作物等农作物。严格管控类农产品超标严重区域,要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划定技术导则(试行)》(农办科〔20XX〕3号)要求,提出退出食用农产品生产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无论安全利用或是严格管控方案,但凡涉及食用农产品种植,都应包含农产品监测方案。制定的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农业农村局、省农业农村厅备案,7月中旬前完成方案论证和报备。
(四)强化监测评价。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及时掌握受污染区域农作物种植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过程、治理效果进行评估,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完成受污染耕地水稻等样品采集、制备等任务。
(五)做好安全利用率核算。要依据国家出台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开展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自评估。12月上旬前,全面总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整理工作台账,报送工作总结。
(六)加强源头防控。各乡镇要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控制和减少农业生产活动对耕地造成的污染。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源头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是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的攻坚年、考核年。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资金保障。要根据本地区耕地安全利用任务,争取国家及省专项资金支持和地方财政保障,确保相关调查监测、方案制定、措施落实、效果评估等工作正常开展。对已经下达和即将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要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技术支撑。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及专家团队的作用,在市农业农村局的统一安排下,拟聘请业内高水平专家团队为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根据我县种植制度和耕地安全利用重点任务,切实梳理一批适合不同区域的安全利用模式,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四)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活动,提高经营主体、农民等参与的积极性。强化新闻媒体正向宣传,为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严格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数据管理,严防信息泄露事件。
(五)加强监督考核。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工作台账和推进机制,注重文件、照片、会议纪要、报告等证明资料收集归档,为自评估及考核提供依据。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XX〕47号)、省土壤和固废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XX年工作计划》(浙土壤办〔20XX〕2号)和台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的通知》(台土防治办〔20XX〕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和上一阶段工作成果,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成果,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为出发点,加强分类管控,精准施策,确保实现20XX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有效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实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果,全面落实农用地土壤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要求。20XX年11月底前,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实行严格保护。
(二)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
应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强化已采取安全利用措施的耕地和水稻、小麦等协同监测,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等情况,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
(三)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指导,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农田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模式,完成省级下达的安全利用和分类管控任务。
三、主要技术措施
(一)种植结构优化及调整
试行“正负面”作物清单制度,引导农户科学布局,鼓励高粱、油菜、大豆、玉米等相对低风险粮油作物替代芋艿、生姜、水稻等相对高风险作物种植。受污染地块早稻品种选用中早39,晚稻品种选用甬优1540。
(二)水稻种植安全利用措施
在水稻播种前、收获后撒施土壤调理剂120kg/亩,降低土壤PH。对水稻喷施叶面阻控剂,用量为0.5L/亩,共使用3次,相关安全利用物资通过政府采购免费发放到安全利用区域水稻种植户。病虫草害防治:病虫防治要根据病虫发生情况进行,主要病虫为螟虫、稻飞虱、纵卷叶螟、纹枯病、稻曲病为主。防治螟虫用锐劲特防治;纵卷叶螟用阿维毒死蜱、康宽、垄歌、稻腾等农药;稻飞虱用烯啶。吡蚜酮、吡虫啉、蚜虱净防治;纹枯病、稻曲病用井冈蜡芽菌、翠苗、拿敌稳防治。除虫防病用药量,要根据叶面积指数大小、药成分含量,决定用量多少。兑水量保证在40~55kg以上,以提高防治效果。
(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深入实施种植业“肥药双控”工作,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和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应用土壤环境改良技术、肥水综合调控措施改善土壤环境,重金属镉、铅总量较实施前有效下降,推进农业清洁化种植,提升土壤环境容量和抗风险能力。
(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监测
加强食用农产品协同调查,在安全利用区域内建立常态化的土壤环境和食用农产品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健全监测网络建设,及时掌握受污染耕地种植利用现状和水稻种植区域稻谷达标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稻收获前取植株样品分析籽粒中重金属含量,并按照相关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处置。根据《台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任务实施评估验收方法(试行)》(台土防治办〔20XX〕4号)要求,开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评估和核算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临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
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土壤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调查评估、检测分析、治理示范等工作的资金需求。市级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对接省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扶持政策,结合实际配套地方财政资金扶持。
(三)强化科技支撑
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农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在我市开展研究的各科研院校的技术优势,积极引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利用技术,整建推进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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