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安全生产月方案(通用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水利安全生产月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县局文件布置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氛围,注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贴近实际、适应发展,深入广泛宣传安全知识,提升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再次掀起社会关注水利安全生产的热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水利队伍的水利安全监管水平,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服务区内不发生水利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行业安全素质”。
四、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五、主要任务
1、以病险水库、山塘、堤坝安全度汛为主,加强汛期调试运用,严防垮坝事故,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制定好水库度汛应急方案的修定和演练,搞好小水库、山塘的管理和日常巡查。
2、小水电站数量多,要确保农村水电工程运行安全。对所在地的水电站安全隐患进行进一步排查整治,严禁带“病”运行。
3、汛期内一律停止河道采砂活动,搞好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对无证等非法开采和乱采滥挖予以打击,确保堤防汛渡安全。
六、活动措施:
1、充分利用标语,专栏、印发宣传材料、上街咨询等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以“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标语。
2、在检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水利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限期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以确保运行安全。
3、在两乡镇开展一次规模较大的防台风、防山洪泥石流灾害的防汛演练,以增强广大干群安全意识。
4、以“水利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水法》、《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和生产企业安全意识。
七、活动要求
1、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充分利用有效载体,不搞形式主义。
2、高度重视,争取当地政府大力支持和配合,抓好落实,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出特色。
水利安全生产月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水利厅印发《关于关于开展20xx年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20xx]33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热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确保宁安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深化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管理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为主线,以实现安全生产为目标,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策划,精心组织,面向水利工作人员,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灌输安全理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克服形式主义,切实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基础,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水利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工作目标
根据水利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把“安全生产月”活动职责任务列为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宣传贯彻安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四、活动时间
20xx年5月31日至6月30日。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安排,6月3日至9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9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0日至16日,为安全文化周。6月17至23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市水务局成立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党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某某
六、活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全市水利系统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水利工程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基层单位紧密结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重点,搞好职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 做好汛前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市水利系统各基层单位,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结合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汛前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发〔20xx〕323号)要求,积极开展汛前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打非治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等情况。对全市在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水库、堤防、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三)积极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和“水利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局及基层单位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水利部举办的“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和“水利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登录水利安全监督网站参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主题宣传片《关爱生命,杜绝违章》、道路交通警示教育片《危在瞬间》和警示教育片《零的神话》,并召开主题座谈会,撰写观后感;举办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剖析典型事故、组织反思大讨论,进行警示教育;结合防汛抗灾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局安全办公室将对各基层单位参加以上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测评,并同年终考核挂钩。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9日,市委宣传部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将面向全市安全生产单位和水利系统各相关企业,对有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技术及法规问题进行现场咨询答疑。
七、活动要求
(一)担高认识,认真组织。
各基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提高和加强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的生大意义及重要作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搞好思想发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充分展示水利战线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抓住重点,搞好结合。
针对当前水利建设和管理实际,要紧紧抓住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三贴近”、“四面向”,扎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督,强化生产秩序,强化教育培训,严肃事故查处,注重标本兼治。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各项行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重心下移,盯住问题,及时整改,抓出成效。
(三)形式多样,不拘一格。
各基层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安全宣誓、签名、研讨交流、影视放映、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多种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不断巩固深化教育效果,保障安全生产。
水利安全生产月方案 篇3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xx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xx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
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
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
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
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
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
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
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
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
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四、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
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
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
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
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
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水利安全生产月方案 篇4
一年一度的水利秋冬修工作已全面启动,各类水利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建设,迎来水利行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期,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局党组研究决定从10月中旬到11月底对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作业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特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集中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作业作为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行为,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检查内容
(一)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是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资质等级、安全许可的有效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培训情况;“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情况;二是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施工支护、脚手架、爆破、吊装、临时用电等情况;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持证上岗;警示标志设立情况;
(二)河道采砂作业。重点检查采砂是否有相关作业许可证照;采、运船只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应急保障物资是否到位;采、运、停安全保障设施是否设置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编制。
三、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谢雪武
副组长:张智勇雷思军毛常春陈军李依芳
马启悦吴建光
组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
四、任务分工
本次专项检查由局安监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紧密配合,分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两个专项检查小组。
(一)在建水利工程专项安全检查。水利股牵头,防汛办、安监股、农电股、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配合。
(二)河道采砂专项安全检查。水政监察执法大队牵头,防汛办、安监股配合。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10月15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5日)。
各责任单位对所管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于10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局安监股。
(二)整改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5日)。
根据安全生产检查排查的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对各类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逐个销号。
(三)总结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吸取经验教训,巩固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11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局安监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活动的工作,局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
(二)突出重点、严厉执法、提高效能。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人们关心的热点,突出重点抓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要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把检查、整改、执法和“打非治违”行动及“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需停工、停业、停产的要坚决停下来,绝不能留任何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一定要在可控状态,实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尤其要突出暗访暗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督办的结果必须经督查检查组组长签字确认。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严格问责。要视隐患为事故,因工作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严格事前问责;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认真总结。
抓好“两个主题责任”的落实,强化干部职工“末级责任”的落实。要通过本次专项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实情,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行进典型,及时发现和曝光反面典型,加强工作引导和警示教育。
水利安全生产月方案 篇5
为提高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5~8月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由水利部安全监督司、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联合主办,武汉大学承办。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竞赛相关组织工作。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概念、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与原则、水利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危险源与隐患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本质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水利安全生产技术等。
三、竞赛对象
水利部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四、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分为3个阶段,具体为:
1.准备阶段
5月15日~6月7日,竞赛组委会将有关水利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资料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发布,开展单位信息核对、用户注册、完善试题库等工作。参赛单位名称已由竞赛系统全部内置,参赛人员注册时只需选择即可。如本单位名称没有出现在系统内置名单中,请及时与竞赛客服小组联系。各参赛单位要如实填报单位相关资料,便于竞赛组委会统计。
2.竞赛阶段
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可以登录“水利安全监督网”和“博安网参与竞赛。每人最多可参加答题15次,按总成绩和累计时长排名,实时显示各单位和个人的成绩及排名。
3.奖励阶段
8~9月,竞赛组委会对获奖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在“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水利安全你我他”微信平台等媒体公布。
五、竞赛流程
1.核对单位信息
5月15日~7月15日,竞赛组委会通过竞赛网站和微信对外公布竞赛平台内置单位名单,参赛单位及人员可查阅并核对本单位信息是否正确。如发现没有本单位信息或信息错误,可联系竞赛组委会进行添加、修改。
2.用户注册
6月1日~12月31日,参赛人员可以进入“水利安全监督网”或“博安网”,点击此次竞赛活动通栏标题,进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和“20xx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参赛人员可在“20xx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注册登记个人信息。帐号注册成功,两个平台均可使用。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邮箱、所在单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部直属单位、详细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6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参赛人员可登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查看竞赛学习资料,参与培训学习。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可登录“20xx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参与竞赛答题。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答题的参赛人员,在竞赛主题网站扫描对应的二维码下载答题客户端,或通过微信关注竞赛公众号“博晟安全”下载答题客户端,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直接登录系统答题。
3.完善竞赛试题库
6月1日~7日,参赛人员可以通过竞赛平台在线提交竞赛试题。6月8日~14日,竞赛组委会对提交的竞赛试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试题将纳入“20xx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试题库”,提交试题人员按照竞赛贡献分排名给予竞赛贡献奖励。
4.竞赛答题
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参与答题。竞赛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由竞赛系统自动从题库随机生成50题的试卷。答题时间为30分钟,参赛者登录竞赛客户端后点击“开始答题”按钮,进入答题页面后电脑将自动开始计时。答题页面右侧显示竞赛试题及答案选项,参赛者通过鼠标点击选项即可作答,多选题错选、漏选或多选均不得分。如未在30分钟内答完,系统将自动强行交卷。提交试卷或超时强行交卷后,系统自动显示答题用时、答题得分和正确答案(答题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且得分不少于50分时显示)。在竞赛日期内,参赛者均可答题,每人最多可答题15次。参赛人员在答题过程中,可以通过试题旁边的“错题反馈”按钮在线反馈错题。反馈的错题经过竞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按照竞赛贡献分排名给予竞赛奖励。
5.评奖
7月16日~9月30日,竞赛组委会组织评奖,并对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奖金。
6.打印培训证明
7月21日~12月31日,参赛人员可登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打印培训学时证明。培训证书上的学时为参赛人员当前获得的学时。学时由两部分构成:参赛人员在竞赛中获得的竞赛学时和在培训平台学习中获得的培训学时。
参赛人员每次答题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可获得1学时,最多可获得8学时。获得个人奖的参赛人员,可获得额外的8学时奖励。
参赛人员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每学习1小时可获得1学时,6月1日~12月31日期间最多可获得20学时。
六、奖励办法
竞赛奖励包括个人奖和单位奖。具体情况如下:
1.个人奖210名。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和竞赛贡献奖,获奖人数和奖励方法分别为:
(1)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颁发证书。
(2)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3)三等奖50名,奖金300元,颁发证书。
(4) 鼓励奖:120名,颁发证书。
(5) 竞赛贡献奖10名,颁发证书。
个人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由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在全国水利系统范围内自动排名产生。各流域机构及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去获得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者外,顺排前三的'个人将获得鼓励奖。
2.单位奖65名。奖励分为单位竞赛奖和组织奖。
(1)单位竞赛奖50名,颁发证书。由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根据各参赛单位的竞赛总分最终自动排名产生。
(2)组织奖15名,颁发证书。根据各流域机构和各省参赛总分和下属单位参赛率综合评比选出。其中,部直属单位3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2名。
水利安全生产月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全区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突出推进落实“一岗双责”、“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等重点工作,探索建立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为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靠实安全生产责任
1、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在安全生产上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水务局每月到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市水务局每月中旬到重点水利建设现场专项督查一次,检查工作要有安排、有落实、有通报。
3.对出现不按要求召开安全列会、安排落实不到位、不定期组织检查、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在全水利系统进行通报。
(二)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水利行业专生产经营行为
1.各单位要加大对水利行业专项整治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在搞好日常检查的同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限时整改、挂牌督办等强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小水电站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和操作规程,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深入细致查找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进行坚决整改。
2.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推动监管,以处罚促进整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配合安监部门集中处罚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全面落实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的工作措施,强化整改力度,增强整改实效。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各单位要和安监部门密切联系,按照省市区目标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达标任务。
2、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监部门将依法严厉处罚;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委会将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1.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摸清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做出安排。要改进作风,实行跟踪服务,督促、指导、服务企业办理手续。要建立项目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努力扭转“三同时”执行不够到位的局面。
2.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以前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投产但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可由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等相关文字、影像资料一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以后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1.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整改到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着力实施。整改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区水务局备案。
2.结合“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立即组织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区水务局根据上级安委办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水利安全生产月方案 篇7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和顾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辖区范围内的工程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等其他事故应对工作。
4、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二、超标准洪水预案
当发生大洪水时,作好正在施工的永久、临时建筑物保护。并听从业主的指挥,一旦发生超标准洪水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我单位将发挥水利人的光荣传统和各种优势,无条件的同当地政府及业主联系,无偿参加救灾抢险工作。
(一)防洪度汛信息保证
汛期与业主、主体工程标段承包商、当地气象和水文预报部门保持高度联系,做好电话、传真、电视的天气预报记录,对预报信息资料及时分析、及时反馈给防汛领导小组,以便及时做出相应的对策。
(二)防洪度汛机械、物资、材料保证措施
选择工地现有状况良好的施工机械设备作为主要力量,其它机械作为备用力量,随时待命,统一指挥;
提前准备好足够的铁丝、钢筋、编织袋、草袋堆放在防汛物资专用仓库内,设专人保管,24小时值班,严禁防汛物资挪作其他用途;
提前备出足够的30cm以上粒径的块石料,堆放在工地附近不超过500m的专用备料场内;土料也堆放在工地附近不超过500m的专用备料场内。
(三)针对工程特点开展工作
1、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促进全员的法制观念,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提高识灾、防灾、救灾,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及应急求援等方面的能力。
2、搞好教育,培训工作,生产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坚持在施工现场,组织施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制度学习,对各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持证上岗,掌握要领,杜绝违章操作发生。要求各班组长每天都要对你带领的施工人员,在操作上、技术要求上、安全事项上进行说明,做到每个参加施工的人员都了解做该项工作的工序,及操作工程中注意的安全事项,从而强化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意识。
3、施工现场在各区域的醒目部位,张贴和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和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时刻注意安全。本工程战线长、砌筑高等特点,我们把工作重要放到了高部位施工作业上,设专人看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以确保施工安全。现场所有施工人员配有安全帽,电工、混凝土工配有绝缘靴、鞋、手套,现场及生活区配有常用医药等设施。防汛期间设专人24小时值班,配备好防汛物资和机械设备及人员,随时准备投入抗洪抢险。
三、应急救援措施
发生轻微挫伤、擦伤者,施工现场消毒、包扎;重伤者,与当地120联系,紧急救援。
如发生火灾事故,利用工地配备的消防车和灭火器材灭火,拨打当地119电话紧急救援。
边坡开挖中如发生塌方,造成人员伤亡者,紧急送当地医院,无人员伤亡时,利用机械设备清除塌方部位,并及时进行支护,确保安全时,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四、安全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领导小组
(一)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后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纪录作业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分析和处理。
(二)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提供建议和信息。
(三)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和整理及对外联络。
(四)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五)消防保卫组职责
1、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
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抢险救护的正常动作。
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4、保护受害人财产。
5、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六)抢险抢修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七)医疗救治组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直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后勤保障职责
4、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5、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五、应急预案的技术措施
准备工作:
特种防护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一般防护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防护网;救护担架一付、医药箱1个及临时救护担架及常用的救护药品等。专用水源、冲洗设备。专用装备:消防栓及消防水带、灭火器等。自备小车一辆。无线电对讲机。
(一)创伤止血救护
出血常见于割伤、刺伤、物体打击和辗伤等,如伤者一次出血量达全身血量的以上时,生命就有危险。因此,及时止血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遇有这类创伤时不要,惊慌。可用现场物品如毛巾、纱布、工作服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如果创伤部位有异物不要随便将异物拔掉,应立即送医院,经医生检查,确定未伤及较大血管时,再拔出异物,以免发生大出血措手不及。
(二)手外伤急救
在工作中发生受外伤时,首先采取止血包扎措施。如有断手、断肢应立即拾起,把断手用干净的手绢、毛巾、布片包好,放在没有裂缝的塑料袋或胶皮带内,代扣扎紧。然后在口袋周围放冰块雪糕等降温。做完上述处理后,施救人员立即随伤员八段之迅速送医院,让医生进行断肢再植手术。切记千万不要在断肢上涂碘酒、酒精或其他消毒液。这样会使组织细胞变质,造成不能在职的严重后果。
(三)骨折急救
骨骼受到外力作用时,发生完全或不完全断裂时叫做骨折。按照骨折是否与外相通,骨折分为两大类:即闭合性骨折与开放性骨折。前者骨折断不与外界相通。后者骨折端处外界相通,从受伤的程度来说,开放性骨折一般伤情比较严重。遇有骨折类伤情应做好紧急处理后,再送医院抢救。
为了使伤员在运送途中安全,防止断骨刺伤周围的神经和血管组织,
加重伤员痛苦,对骨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不让骨折肢体活动。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及时、正确的对骨折做好临时固定。
(四)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提供施工作业人员高处坠落事故状态下的应急能力,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制定本预案。本预案规定里施工作业人员在共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程序。
本预案适用于此项目各类人员在高处坠落发生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1、高处坠落事故处理程序:
在场人员要有人坚守岗位,同其他在场人员联合起来维持现场秩序,向现场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部报告。
当发生坠落事故时立即将伤者保护好,不要轻易挪动伤者。
2、拨打急救中心和防护站的电话:
说明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和伤者情况等。
现场营救人员要清理伤者周围危险物,用木板或平坦物品,把受伤者抬到木板上,抬离现场到安全就近路口的地点,观察伤者情况,保持呼吸通畅,简单止血。
等待救护人员到来,并保护现场,协同救护人员将伤者送完医院救护。
3、施工现场发生人员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
现场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时、伤者或目击者应立即大声疾呼。发出急救信号,并同时迅速通知急救援小组成员。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伤者情况,应迅速决定采取何种应急救援措施,同时采取现场必要的救援措施。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用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与附近医院联系,通报伤者情况、出事地点、出事时间,并请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经济救领导小组时刻保持联系,随时报告伤者情况和具体位置。同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还要向高一级的医院联系,一边在当地医院无法救治时及时转治。
如果事故发生后,确认无人员伤害时,而设备、设施受损,应立即切断受损设备或设施的电源、火源、动力,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与扩大。
填写好应急救援报告,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将事故救援情况上报单位安全领导小组。
六、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措施原则
1、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2、按施工人员的比例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驻地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安全员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二)安全措施
1、在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度及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落实。搞好“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
2、每一工序开始前,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严格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3、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同时加大安全教育及宣传力度,对重点作业场所、危险区、主要通道设“五牌一图”,即工程告示牌、安全生产记录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记录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4、坚持每周一安全活动日的安全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比安全的“三工制”活动。
5、开工前期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作业规章制度。
6、各类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作业规章制度。
7、用电安全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
8、各类管路安设及养护制度。
9、有关乘坐车辆的安全专项规定。
10、防雷电、防洪、防火的安全专项规定。
11、针对重点工程项目及关键工序,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和专项技术交底,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与落实。
12、施工现场设工地医院,做好现场医护和急救工作。
13、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以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七、各项安全具体技术措施
(一)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滚石、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
2、施工现场内配备、架立并维护一切必要的标志牌。为职工和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等。
3、在现场采取防火与消防措施,在合适地点配备足够的手持式灭火器,防火、防洪、防风及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做到定期检查、及时修理。
4、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5、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堆积的拆除物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6、网点,消防设备设专人管理,不乱拿乱放,每作业队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11、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安全消防距离符合有关规定,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易燃物品。
12、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6-88的规定执行。
13、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
14、从事爆破、电力、高处作业及起重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并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独立操作。
15、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16、所有道路的便桥在桥头设立标志,注明载重能力和限制速度。
17、加强爆破器材的领用、运输、使用、退库管理,严禁爆破器材流失。
18、雷电期间作业安全措施:施工场地的油库、料库、变电站及其他所有临时设施均设置防雷设施,定期检查接地电阻,防止雷击。
(二)场内交通及排水设施
1、工地临时道路的修建尽量避开松软土、陡崖、滑坡坠石地段。如需通过,则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2、临时道路、通道在狭窄、陡坡、急弯、穿越电力通讯地段设置交通标志,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车辆通过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
3、临时道路平整无坑洼,路面高过自然地面20cm,低洼地段适当加高;面层用碎石或透水性良好的风化料铺垫,并派专人维护。
4、工地内合理布置排水沟,排水沟不妨碍工地内的交通。
(三)临时通讯线路
1、减少与既有通讯、电力等线路的交叉和干扰。
2、线路走向避开沟渠、陡坎、滑坡、河流及易受洪水冲刷等危险地区。
3、通讯线路与地面等建筑物的最小距离,符合有关规定。
(四)临时电力及照明安全
1、变压器设在边角等比较安全的位置,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上装设分线箱。
2、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施工现场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
4、施工现场的电线按标准架设,不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木桩、脚手架上;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的配电柜里,禁止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5、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装设。
6、在高压线附近施工时,人机距离高压线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7、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距离不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8、移动式电动工具及设备采用绝缘电缆供电,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
9、电器设备的传动轮、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10、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最低照明度符合表9-1-1的要求。
11、在不方便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采用特殊照明设施时;地下工程照明用电应遵守《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099-1999第13.3条的规定,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大于36V。
(五)信号
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这些信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道路信号、报警信号、危险信号、控制信号、安全信号、指示信号。并且经常补充新的或更换已失效的信号装置。
(六)有害气体的控制
配备对有害气体监测和报警的装置以及工人使用的防护面具。一旦发现有毒、有害气体,立即停止施工和疏散人员,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在经过慎重处理,确认不存在危险,并取得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同意后,方能复工。对易燃易爆材料隔绝火源,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七)接地及避雷装置
对于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及建筑物,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八)消防、保卫
1、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对职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训练。
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并佩带执勤标志,出入现场凭证,外部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3、加强对施工队伍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制订治安消防协议;
4、消防器材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在易燃物出口处要有专门消防措施;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搭设临建应符合消防要求,消防水源配置合理;
6、对职工经常进行治安、防火教育,培训兼职消防人员,现场设置消防通道;
7、油库采取封闭,并远离生活区,配齐消防器材,昼夜专人看护;
8、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不得乱拉线、乱用电热器具;
9、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并检查执行,处理隐患,奖罚分明;
10、与当地治安消防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并保持良好合作;
(九)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
根据业主提供的水情和气象预报,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预兆时,将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洪和防灾措施,确保工程、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十)施工测量安全保证措施
1、雷雨及大雾天气,不进行野外施工测量。
2、道路泥泞及爬山时穿防滑鞋。
3、测量人员在高处、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系好安全带,脚穿软底鞋,并设简易的便道和采取防护措施。
4、安装仪器避开落石、坍塌和其它不安全地区,上方有施工时,待施工结束后再进行测量作业。
5、测量钉桩时,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对面使锤。钢钎和其它工具不随意抛掷。
6、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
7、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十一)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规定各种安全信息的传递方法和程序,在施工中形成畅通无阻的信息网,准确及时地搜集各种安全信息,并设专人负责予以处理。
(十二)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
1、机械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挂牌上岗,杜绝无证上岗,投入使用的各种设备通过安全检验及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各种机械要有专人挂牌操作运行,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
3、运输车辆应服从指挥,施工现场要设置交通指示牌,不得超速行驶,过岔口和遇障碍物时应减速,制动器齐全,功能良好;
4、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和作业人员酒后操作机械设备。
5、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6、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7、保持机械操作室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酒后操作机械,机械不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8、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9、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水利安全生产月方案 篇8
按照11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水发〔2013〕589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水务局决定在全区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区水务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三、职责分工
按照市水务局、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分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重点
1、在建水利工程。重点是冬季施工的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小水电站、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2、水利设施运行。重点是水库、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小水电站、河道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安全等。
3、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学校、幼儿园、办公区域、宾馆、家属院、出租铺面等场所的水电暖、消防设施、饮食安全及行车安全等。
4、重点部位。重点是水库大坝枢纽、溢洪道、泄洪洞、人饮工程、干渠渠堤、施工现场安全等。
5、重大隐患。重点是大坝安全、人饮水厂、闸门启闭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河道采沙、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防煤气中毒等。
(二)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定期排查、登记建档、治理措施等长效制度。
2.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现象。
3.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有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4.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6.是否贯彻落实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是否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四、组织实施
这次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区水务局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自查(11月26日至12月8日)。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
(二)区水务局检查(12月9日至12月18日)。
区水务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单位,要重点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各成员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要大力宣传,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确保整治成效。
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专项整改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要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别于12月3日、9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2)上报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进行挂牌督办。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原则上不得少于1个。
(四)做好总结上报。
区水务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组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各单位专项整治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区水务局备案;于12月12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区水务局。
水利安全生产月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行地毯式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深化水利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市、乡两级部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我市水利水电安全无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及设施。主要包括:
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领域以及近年来出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和重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使用、存储的安全管理及检测检验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进行演练情况;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作业过程中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因素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
1、水利工程建设。
以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及小农水建设项目为重点,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高边坡、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施工。
2、水利工程运行。
以中、小型水库(包括重点山塘),尤为小型病险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防汛责任制落实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库区安全警示牌的设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农村水电站运行。
以农村水电站为重点,对水能开发、项目审批、资质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包括:水库电站安全度汛措施;已建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水电站“双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警示牌的设置情况;发电机组、输变电设备等重要设备检修、检测情况。
4、河道采砂。
以违法采砂突出的河段和采砂量较大的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通航、航道及航道设施和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河道安全警示牌的设置情况等。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
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山地灾害、水灾的防治。
6、水利旅游。
主要包括:水利旅游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水利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水上旅游设施、船舶和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7、后勤服务。
以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办公场所、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车辆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设备维护保养和防雷防雨措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围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防汛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单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好抓实。
2.要以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供水、农村水电、车船交通、防火防爆和水库旅游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全力做好受损后水利检查设施修复、重建工作,防范次生灾害和安全事故。加强水利工程监测和管护工作,保障工程安全。
4、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机制,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专项检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
5、针对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切实做好病险水库水电站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制定防汛安全责任制和度汛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6、开展以预防坍塌、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和规范施工人员劳动保护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小水电建设管理体制,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组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坚决治理乱采滥挖;结合防汛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度汛。
7、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二)隐患整改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15日):
针对第一阶段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整治。各乡镇、单位要切实做好隐患整改整治工作,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对重点区域和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到位。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各乡镇、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正措施和要求,健全水利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8月25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水利局。
四、职责分工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项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2、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相应项目勘察设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3、中小河流治理及相应项目勘察设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4、河道采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5、水利工程运行、小农水项目建设、水文测验、水利旅游、综合经营及相应项目勘察设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6、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运行、农村饮水安全及新农村建设改水项目、办公大楼、后勤服务及相应项目的勘察设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狠抓落实。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狠抓落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落实到水利重点领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一个角落。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
各乡镇要不断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抓实隐患整改工作。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任务。
各乡镇要围绕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电、河道采砂重点等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确定隐患治理目标、措施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完成。
(四)宣传到位,大力营造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宣传报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不断浓厚活动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靠和发动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细致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五)标本兼治,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发现掌握隐患整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反馈隐患整治查处信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等数据化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案件,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水利安全生产月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建设,开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县局文件布置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氛围,注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贴近实际、适应发展,深入广泛宣传安全知识,提升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再次掀起社会关注水利安全生产的热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水利队伍的水利安全监管水平,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服务区内不发生水利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行业安全素质”。
四、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五、主要任务
1、以病险水库、山塘、堤坝安全度汛为主,加强汛期调试运用,严防垮坝事故,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制定好水库度汛应急方案的修定和演练,搞好小水库、山塘的管理和日常巡查。
2、小水电站数量多,要确保农村水电工程运行安全。对所在地的水电站安全隐患进行进一步排查整治,严禁带“病”运行。
3、汛期内一律停止河道采砂活动,搞好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对无证等非法开采和乱采滥挖予以打击,确保堤防汛渡安全。
六、活动措施:
1、充分利用标语,专栏、印发宣传材料、上街咨询等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以“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标语。
2、在检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水利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限期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以确保运行安全。
3、在两乡镇开展一次规模较大的防台风、防山洪泥石流灾害的防汛演练,以增强广大干群安全意识。
4、以“水利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水法》、《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和生产企业安全意识。
七、活动要求
1、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充分利用有效载体,不搞形式主义。
2、高度重视,争取当地政府大力支持和配合,抓好落实,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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