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采样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01 16:53:57 方案 我要投稿

核酸采样工作实施方案(通用7篇)

  如果我们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当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那么你会写工作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核酸采样工作实施方案(通用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核酸采样工作实施方案(通用7篇)

  核酸采样工作实施方案1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疫指[20xx]x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疫指[20xx]x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工作,对回x的在外务工人员,全员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核酸检测对象

  (一)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回x的务工人员必须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措施。

  (二)所有回x的在外务工人员必须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

  对持有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免于检测,但要落实自我健康监测举措。

  二、检测对象摸排

  (一)符合要求检测对象自主申报,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进行登记确认为检测对象。

  (二)各乡镇(开发区)安排各村居落实专人进行主动摸排,每日进行汇总上报所在地乡镇防指办,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审核确认为检测对象。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落实专人对本单位符合检测对象进行摸排,每日进行汇总上报所在乡镇、社区,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审核确认为检测对象。

  三、检测采样时间、地点

  (一)原则上每日上午8点至12点进行采样,特殊情况除外;

  所有应检对象须在返x24小时内完成采样。

  (二)所在乡镇(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当日应检对象在做好个人防护后,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指定场所进行采样,采样工作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进行。

  四、采样人员安排

  (一)各乡镇采样人员原则上由该乡镇卫生院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担任,人员不足可向所在医共体牵头医院申请支援。

  (二)县疾控中心采样人员不足,在报县防指办同意后,可临时抽调民营医院和县直卫生健康单位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支援。

  (三)县级公立医院原则上负责做好本院发热门诊、住院、陪护、一线人医务人员采样检测和“原检尽检”对象的采样检测工作;

  县防指办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抽调人员参与采样检测工作。

  五、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

  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参照相关文件要求于1月xx前落实到位。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协助落实,县疾控中心给予业务指导。

  六、采样标本转运

  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采集标本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安排专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转运,规范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生物标本安全。

  七、检测单位及费用

  所有采样标本由县疾控中心负责统一安排检测,按规定时间出具检测报告,如果日检测量超过县疾控中心承受能力的,可委托县医院、县中医院或第三方进行检测,所有“应检尽检”对象的采样检测等费用由县疫防指研定。

  八、工作要求

  (一)组织动员,精准摸排。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按照省委书记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四个强化”和完善“四个链条”要求,成立专班、落实责任,组织动员应检对象参加采样检测;

  及时精准摸排应检对象信息,确保做到应检尽检和健康检测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防护,规范操作。所有参与摸排、采样、检测人员均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专业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规范开展采样检测工作,确保采样准确、检测规范,生物安全。

  (三)加大宣传,维护秩序。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检测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并安排专人到采样点现场负责维护秩序,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保证采样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及时汇总,准确报告。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汇总参检人员信息,督促落实应检人员采样到位;

  县疾控中心要按照规定时间准确报告检测结果,对检测阳性人员做好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复检,第一时间处置,并确保信息安全。

  核酸采样工作实施方案2

  为全面做好XX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疫情防控机制,有效应对冬春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应对与处置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员核酸检测决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街道全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按照“能快尽快”的原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街道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目标。先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后检测低风险地区;先检测疑似病例、密接者、密接的密接等重点人群及其所在社区、单位和行动轨迹覆盖区域人群,后检测一般人群。按照低风险地区10合1采用科学混检方式,科学调度安排人员,按照本地区已测算的每天检测人数、覆盖区域,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全员检测工作。

  三、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XX区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等有关方案及技术规范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或某个区域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经市或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判决定,以区为单位,启动一般人群全员核酸检测集中采样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采样对象分类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由收治或医学观察的定点医院采样、检测。

  2.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者,由区疾控中心到辖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采样、检测。

  3.一般人群全员核酸检测集中采样工作,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落实。

  (二)采样工作队伍

  1.采样人员组成

  辖区一旦发生多例新冠肺炎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区疾控中心人员主要用于流行病学调查、密接者排查和采样、重点场所终末消毒、聚集性疫情采样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一般人群集中采样工作,由区卫健局抽调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年富力强、经过培训的卫生专业人员参加。每个采样小组由2名卫生人员组成,1名负责采集样本,1名负责采样管编号、标记和采样登记核对、采样管条形码核对粘贴。

  2.采样点其他工作人员安排

  街道设立4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由街道安排1名负责人,负责采样点总体工作,由社区安排3名工作人员,其中两名人员负责现场采样人员信息登记,同时区级安排2名警务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安全保障。采样点负责人要提前与各社区对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检测对象组织

  检测对象由街道负责组织,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定的检测范围,统计确定检测人数,通知到户到人。组织人员按片区进行宣传,组织、引导检测对象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到指定采集点完成样本采集。

  在集中采样前,以社区或小区为单位,发动社区或小区等有关人员,对集中采样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详细住址、常用联系手机号码,特殊人群需留下可联系上的监护人有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

  (四)集中采样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现检测对象就近、迅速接受核酸检测,避免人员聚集。采用专用病毒采样管进行采样和样本收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集中采样点,一个大的采样点,可以设立子采样点,每个子采样点根据场地条件,一般设置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缓冲区和临时隔离区等分区,并设置警戒带,保持安全距离,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采样点应选择相对独立、通风的场所,若无条件可在比较空旷或宽敞室外空间,并配有电源设备及帐篷,以备雨雪天连续采样。

  (五)后勤保障

  街道听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集中统一指挥,对物资、人员等涉及核酸检测的所有力量进行集中管理和按需调度。街道负责辖区采样场地、常规物品和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准备桌子及有靠背的椅子、方凳等,每半天对现场相关物品消杀一次,室内环境和物品4小时消杀一次(医疗垃圾和医疗废弃物由区级相关部门处置)。

  (六)检测结果的反馈

  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街道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及时向居民反馈,检验结果为阴性的居民进行解除隔离和安全管控告知;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居民,由区级相关部门进行规范处置。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保障。街道参与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服从指挥安排,切实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按照即定预案有序有力开展。

  2.迅速落实,做好应急准备。在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各社区要认真按照核酸检测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和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的应急准备工作。

  3.提高效率,实现应检尽检。核酸检测工作要坚持精准、全面,对于应急管理时已在辖区人员,要有序引导检测,对于应急期间返回辖区人员,要做到分流管理,避免与已检测居民接触,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互通信息和工作动态,做好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执行有力的共同协作机制。

  核酸采样工作实施方案3

  一、成立医院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所有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的制定修改,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工作目标:快速反应,协作配合,依法有序,操作规范,结果可靠。确保在发布全员核酸检测指令后30分钟内人员、物资、场地安排等全部到位,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后2天内完成检测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专班:

  组长:

  组员:

  工作专班负责医院全员核酸筛检测的具体实施等,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公卫科根据要求规定采集检测时间、检测人员及统计,医务科负责集中采集的组织工作,护理部负责采样人员的培训、组织,院感科负责标本采集、转运及检验过程的院感防护,检验科负责检测、出具报告及结果查询等,设备科负责试剂、采样管、防护用品的储备及购买。

  二、全员核酸检测范围

  在医院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病人及陪人都要进行核酸检测,包括医护人员、医技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保安、保洁、护工、食堂工作人员)、进修实习人员、住院病人及陪人、发热病人等。

  三、工作流程

  1、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范围内所有在岗工作人员、病人及陪人的核酸采集,包括在本科室工作的进修、实习人员、保安、保洁、护工等,不能有漏检。科室不能自己采集的尽量自行联系其他科室帮助采集,或是到医院指定的核酸采集处采集,注意不要聚集。采集人员按要求做好条码打印。采集方法视要求决定。

  2、采集时间要求:预案启动后第一天采集完所有在岗工作人员、病人及陪人,第二天采集完剩余人员。

  3、集中采集点:初步定在门诊楼东头采集处(根据需要可以停止查体工作,查体中心设置为采样点),工作人员采集时间拟定上午10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根据需要到时可调整)。如遇特殊状况,无法设立集中采集点时,各科室自己联系其他科室帮助采集。标本和登记表(条码)按要求送检验科。采集的标本数和登记表要一致。检验科收标本时要核对无误。

  4、不能来医院采集的工作人员,根据省市要求,可在规定区域内采集,报告单(或复印件)交科室留存。

  5、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做到不漏一人。

  6、设备科除正常储备之外另增加储备2000人份的检测试剂和采样管(10:1混采采样管、5:1混采采样管、单人采样管各2000人份)。

  7、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有阳性标本立即报医院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专班,医院立即上报区核酸检测工作组。阳性样本第一时间送市疾控进行复核。做好阳性人员的隔离,等待转运;做好相关环境的消毒处理。阳性信息报公卫科进行网络直报。

  8、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有阳性标本立即报医院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专班,医院立即上报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组。混管样本阳性所涉人员在院内的要立即原地隔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处置。做好相关环境的消毒处理。

  四、本预案根据上级要求时间开始启动

  核酸采样工作实施方案4

  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引导群众自觉进行核酸检测,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机制、实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的重要途径。为加强社会面人员核酸检测措施,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潜在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群众就近就便得到核酸检测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区按照“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全民配合”及“属地负责、市区分担”原则,以固定采样点为主,以流动采样车、临时采样点为辅的方式,综合各类人员采样频次,按照每10万人设置30个采样点的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各县区建成区以外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置采样点。

  二、职责分工

  (一)属地党委、政府要统筹组织好辖区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在摸清人员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配齐核酸采样所需相关物资、信息录入设备,做好后勤、信息网络等保障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引导群众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二)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属地做好职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及时了解人员健康码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要进行检点督促,确保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三)各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行业系统内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核酸检测技术支持,做好采样和检测服务;工信部门负责信息化支撑和核酸检测医用物资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经费保障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信访部门及市政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负责相关投诉解释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供电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的供电保障。其他住建、商务、教育、民政、国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三、检测人群范围及检测频次

  (一)属于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同防组办字〔20xx〕130号)确定的重点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规范开展核酸检测。两站一场、交通卡口、医院、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狱、隔离场所等封闭性场所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其他重点人员在居住地进行核酸检测。

  (二)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超、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剧院、电影院)、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有预约要求的景区景点、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按摩、足疗、水疗、美容院、茶庄、酒吧、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澡堂、剧本杀等)等重点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每5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三)各县区其他常住居民及在同人员每10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四、采样点设置

  (一)各县区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人口规模、小区分布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配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或定期派驻流动采样车,鼓励自行购置便民核酸采样亭和流动采样车,鼓励人口规模较大的小区适当增设采样点,人口较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平城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300个,云冈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150个,其他县区按照省定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本市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于20xx年5月18日试运行,5月20日投入运行,各公共场所开始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5月30日前根据实际采样需求情况进行采样点位动态调整。

  (二)按照应设尽设原则,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其中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鼓励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核酸采样检测服务。

  (三)鼓励主城区充分利用阳光志愿服务站、药店及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核酸采样服务。鼓励在汽车站、火车站、公园、广场、交易市场、物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便民核酸采样点或进行流动巡回采样。

  (四)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可维持原有的核酸检测途径及方式,属地要充分考虑特殊行业需求,安排流动采样队伍,提供上门服务,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属地防控办。两站一场、交通卡口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所需医用物资由属地提供。

  (五)所有核酸采样点应以区为单位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地址格式,便民采样亭/点外观整洁,可结合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适当张贴形象标语,充分体现城市特色。所有采样点应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告知,鼓励采用创建微信小程序地图或在高德、百度等电子地图上标注的方式向社会发布,并动态维护,以便公众实时查询。各县区疫情防控办根据实际确定除提供24小时采样服务的其余各采样点工作时间,及时对外公布。

  五、采样人员、检测能力配置及经费保障

  (一)采样人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确保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医务力量参与核酸采样工作。各区应有效组织管辖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参与核酸采样工作。为缓解平城区无直管县级医院导致采样人员紧张的现状,市卫健委下放21家市管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的监管权限至平城区和云冈区,充实属地采样队伍。同时鼓励县区聘请身体健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充实核酸采样队伍。所有采样人员应经过区卫体局组织的核酸采样、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

  (二)辅助人员。各区应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发动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参与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具体采样相关工作人员由各采样机构根据实际配置。

  (三)检测能力。各区应按照大同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同防组办字〔20xx〕129号)要求,着力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满足辖区内群众常态化核酸检测需求。平城区要确保平城区疾控中心5月20日前投入使用,5月底前具备3000管/日的检测能力。平城区自身无法承担的核酸检测任务由市级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负责。在不考虑支援的情况下,各县区要达到仅依托辖区内核酸检测机构24小时内可以完成对辖区所有常住人口按20:1混检的能力。

  (四)经费保障。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向全体市民提供采样检测服务。

  六、工作流程

  (一)信息录入。所有采样点使用大同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员上岗前须接受至少3次系统使用培训和实战演练,严格按照系统设计流程规范操作,每次录入时要认真核对受检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各区要负责做好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和指导,随时监测数据、纠正不规范的系统使用操作,确保信息录入准确、采样点命名规范、使用有序。

  (二)样本采集。各采样机构要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配备20合1混采采样试管和材料,全面开展20合1混采工作。每个采样点要结合所辖人员实际配备足够的采样耗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同时要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和《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规范开展核酸采集工作,严格一人一采一手消,确保采样质量和感控安全。

  (三)样本转送。按照“快转运”要求,各区要根据采样点设置情况,配备充足的转运车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第三方样本中转站进行有效样本收集和转运。各采样点要落实专人专车,每小时一次将样本转送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应按每300-500管或每1小时转运一次的要求及时将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确保样本在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检测机构。所有转运人员应经过辖区卫体局组织的样本转运培训、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所有转运车辆要统一办理生物样本准运证。

  (四)实验室检测。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优先选用国家药监局批准有注册文号,检测下限更低、灵敏度高、检测速度快、有效期更长的试剂盒,确保快速完成核酸检测任务。平城区要及时、动态将采集点设置情况向市疫情防控办汇报,由核酸检测能力调度专班合理分配市区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避免超负荷接收样本导致样本积压情况。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常态化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对检测量大以及承担重点人群筛查等任务的实验室,要适当增加室间质评频率。不按要求参加室间质评的,或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的,或检测结果质量问题突出的,不得开展核酸检测。

  (五)结果出具。各检测机构要在检测完成后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和中国疾控网,受检者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大同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等查询结果。各提供结果查询的信息平台要提前做好查询服务压力测试,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各环节要密切衔接,高效运转,确保群众采样后8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提升核酸检测采送检报各环节工作能力,确保检测有序、结果精准。

  (二)加强服务保障。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核酸检测费用,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费用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执行,其他各县检测费用本级财政自行解决。属地政府要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机构运行维护及物资保障。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政策宣传,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对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核酸采样工作实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近期全省疫情防控调度会及省委第87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核酸检测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省疫情形势趋于整体平稳,但周边多省份相继出现局部聚集疫情,且毒株以奥密克戎为主,呈现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隐匿性高、无症状感染者占比大等特点,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核酸检测作为当下筛查感染者的关键技术手段,可及时发现传染源、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为后续防控工作赢得时间。依据《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xx〕10号)、《关于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相关工作的通知》(吕疫情防控办函〔20xx〕191号)、《关于转发加强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xx〕14号)、《关于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吕疫情防控办函〔20xx〕195号)精神,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以核酸检测为中心扩大预防,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部署,更好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

  二、总体要求

  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按照市防控办《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xx〕10号)文件要求的频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建立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日报告制度。常态化防控情况下,全市居民每15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月1-2日、15-16日),所有居民15分钟可到达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点,核酸检测对所有人员实行免费。

  三、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突出重点;定期检测、分类管理,系统管理、及时上报;方便检测、全民免费,常态推进、筑牢防线。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核酸检测体系。

  1.场所设置。市医疗集团牵头,以汾阳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为中心,分别设置三类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点,山西省汾阳医院发热门诊、汾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区三个街道办公共场所设置固定采集点31个,汾阳医院和汾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保持全天候24小时运行,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公布运行时段;整合所有村级卫生室设置80个备用采集点(原则上满足居民2000人左右选择有宽敞地点的位置),在全民检测时使用;在4个高速卡口和火车站、汽车站设置6个临时采集点,全天候24小时运行。

  2.人员配备。核酸检测实验室人员由汾阳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为主,抽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技术人员补充,满足24小时4班倒运行。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来源:

  (1)以属地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抽调医务人员为主,汾阳医院、汾阳市人民医院、汾阳市中医院、汾阳市妇幼计生中心各抽调10名采集人员补充三个街道办公共场所固定采集点使用;

  (2)交通卡口核酸采集人员由医疗集团抽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满足24小时运转使用;

  (3)每月两次全员核酸检测可由民营医院抽调补充三个街道办固定采集点使用,或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培训100名有医学教育背景人员,储备为应急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

  3.标本采集。固定采集点标本采集人员由医疗集团统一调配各市直医疗机构储备队伍,主要完成重点人群定期日常检测;储备采集点负责每月两次全民核酸检测,属地政府负责采集点现场的组织领导、信息登记、后勤补给、秩序维护等,具体工作按照《汾阳市全员新冠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第三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4.标本转运。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逐级转运至汾阳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交通卡口临时采集点标本由医疗集团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市中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救护车归医疗集团标本转运调配使用。

  (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各单位要充分履职尽责,完善部门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按照吕梁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组发〔20xx〕10号),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分门别类建立本部门和本单位重点人员名单和管理台账,实施精细化、动态化、数据化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按时报送《汾阳市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核酸检测日报表》。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情况,务于每日下午17:00前报送前一日检测数据(邮箱:xxxxx)

  (三)公共场所核酸检测查验。

  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建立常态化查验监测机制,从5月20日起,按照“谁管理、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单位等重点单位,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餐饮住宿、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旅游景点、商务楼宇、交通场站、零售药店、学校(含托幼儿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城际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按摩、理发、洗浴、足疗、水疗、茶庄、酒吧、美容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密闭场所,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聚集性活动”,要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卡)、查证(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无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并提醒其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统筹组织好辖区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在摸清人员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配齐核酸采样所需相关物资、信息录入设备,做好后勤、信息网络等保障工作,引导群众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配合属地做好职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及时了解人员健康码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要进行检点督促,确保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三)部门协同作战。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系统内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核酸检测技术支持,做好采样和检测服务;财政部门负责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经费保障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其他住建、商务、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四)畅通信息系统。市医疗集团我市核酸检测信息平台对接机制,各级各类场所核酸检测查验以国务院客户端、山西健康码或检测机构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核酸查询结果或纸质报告为凭证,平台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

  (五)严格查验结果。全市所有公共场所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明显标识,提醒群众需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安、交通、市场、文旅、住建、商务、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深入所管理各场所和单位,对不按规定查验核酸检测证明,要求立即整改;引起疫情传播风险的场所和单位,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核酸采样工作实施方案6

  —、总体原则

  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 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照“自愿、自费”原则, 实施“愿检尽检”。

  二、重点人群范围

  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分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连云港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 由县政府承担。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障。

  (三)加强实验室建设。县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于6月30日前建成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 状病毒检测的能力。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不具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及时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者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检测协议,不折不扣完成“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任务。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检测工作安排、收费政策、结果出具时间等内容,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五)加强信息报告。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汇总整合重点人群和“愿检”人群核酸检测开展情况于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检测情况统计表统一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六)加强督导检查。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核酸采样工作实施方案7

  按照省、市以及辉县市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xx年春季开学全体师生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一、检测对象及服务人员

  检测对象:我校全体师生(含临聘人员)、后勤人员、学校服务人员及校内家属。

  场地服务人员:xxxxxxxx(2月14日7:30到校,配合医务人员)

  二、检测费用

  收费按照通知要求及医保部门规定标准执行,每人10元。

  三、时间安排

  1.2月13日按照通知要求,和洪洲乡卫生院对接、布置场地,抽调人员。

  2.2月14日上午8点开始核酸采样,上午全体结束,外地师生可在属地检测,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

  8:00-8:30三年级、教职工

  8:30-9:20二年级

  9:20-10:40一年级

  10:40之后三年级请假学生、服务人员

  四、地点及要求

  1.国旗广场

  2.学生家长一律不准进入学校二门,车辆停放在二门外停车场,学生入校检测,请家长在车内等候。

  3.总务处、安全办负责二门口出入秩序。

  4.学生进入二门后按照指定路线往采样点,采集完成后迅速离校(一、二年级)。

  5.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不佩戴者禁止进入校园。

  6.班主任按时通知到班级所有学生,确保不漏下一名学生,并教育学生到校后不聚集、自觉保持1米距离。

  7.学生及家长全程不准拍照,发现后要严肃处理。

  8.开学返校时需要提交入校核验卡:包括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9.采样工作结束后,总务处负责校园集中消毒。

  五、采样方式

  1.分3个通道6个采样点,同时进行。

  2.每10个人一组。

  3.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提前准备好纸质预约码。

  六、采样流程

  1.在“放新办”公众号预约,预约成功后截屏保存预约码,采样时需要出示纸质预约码。

  2.为便于采样工作顺利、快捷进行,一定要先预约,打印纸质预约码。

  3.预约方法

  (1)打开微信

  (2)通讯录——公众号——搜索“放新办”

  (3)点击进入“放新办”

  (4)选择“核酸检测”

  (5)选择“核酸检测预约”

  (6)输入身份证号——提交

  (7)填写个人信息(没有手机号的可以填写家长手机号,学校要写全称:辉县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8)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9)生成二维码——截屏保存(一定不要忘记截屏,并保存好此二维码),打印出来

  (10)采样时出示此二维码

  注意:没有个人手机的学生,可以使用家长、老师及他人手机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截屏保存预约码。

  七、注意事项

  1.接种过新冠疫苗48小时后才可进行核酸检测。

  2.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暂缓进行核酸检测。

  3.采样前2小时建议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免影响检测结果。

  4.请自觉遵守采样工作人员安排,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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