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核酸采样工作方案

时间:2022-09-02 19:30:32 方案 我要投稿

卫生院核酸采样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

  工作方案是对项目进行周密的思考、预想。当工作将要开展的时候,我们就要为上级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院核酸采样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院核酸采样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

  卫生院核酸采样工作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以及新巴尔虎右旗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加强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核酸检测的疫情监测作用,结合我苏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及目标任务

  坚持“统一指挥、部门联动、有序组织;科学划片、迅速检测、精准防控”原则。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防范大范围暴发,快速掌握特定人群可能的感染现状,确保发生聚集性疫情时,能够在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第一时间筛查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治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传播和蔓延风险。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组织保障

  在苏木党委领导下,由苏木人民政府统一指挥,成立由卫生院、达赉边防派出所、额尔敦乌拉边防派出所、等组成的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确定指挥长,统一指挥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附件1)

  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居民组织组:由苏木政府牵头,各嘎查(社区)进行全员登记排序并组织人员到采样点。公安部门负责社会管控和维护采样现场秩序。

  2、核酸采样组:由达赉苏木卫生院进行核酸采集工作。(附件2、3)

  3、样本转运组:由专人专车负责样品收集与转运工作。(附件4)

  4、实验室检测组:由达赉苏木卫生院组织各核酸检测实验室按照样本接收分工,负责检测工作和结果回报。(附件5)

  5、后勤保障组:由后勤保障组统一安排各专项工作组人员的物资和生活保障工作。

  三、采样点布局及人员准备

  (一)规范设置采样点

  1、以社区、嘎查为单位,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将摸底得到的信息建立台账,掌握采样工作量,按照每2000人设置1个采样点的比例科学布局和设置采样点。

  2、采样点应具备通风条件的独立空间或空旷广场,配备手卫生、更衣室、污物间、临时隔离室等设施,将产生的医疗废弃物按相关要求处置。(附件6)

  3、采样点功能区域划分为等候区、信息采集区、采样区,设置入口和出口通道。并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明确采样步骤和注意事项,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和体温检测、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避免人流、物流交叉。采样点完成采样任务后要进行彻底消毒。(附件7)

  4、对老弱病残孕、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优先采样,减少等候时间。对无法到达采样点采样的受检者,由流动采样人员上门采样,采样过程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附件8、9)

  (二)采样点人员配备

  1、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以嘎查(社区)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和推进,按照任务相当、界线清晰、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明确采样点由一名处级领导总负责,各嘎查(社区)分管领导分头负责,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2、达赉苏木人民政府社会管控组负责每个采样点等候区、信息采集、维护秩序、消毒等任务,并提前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和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组织实施和样本采集

  由达赉苏木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需要,统一发布启动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各嘎查(社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根据本方案在4-6小时内完成采样点的搭建和启用,采样点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有序到岗。同时组织协调人员立即组织本辖区采样对象到指定采样点,按照分批、错时的原则进行采样,避免人群聚集,缩短等候时间。

  (一)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安排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加强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突发疫情处置时,3天内要完成全苏木所有居民核酸采集,全员采样结束之后24小时内完成全员核酸实验室检测。

  1、按照全苏木人口2000人计算,设置一个采样点需要采样人员4人,采样人员由医务人员组成,分2个班次,每班次2人,每4小时轮班一次。

  2、由专人专车负责采样点的采样转运工作并按照规范做好采样物的交接记录及个人防护、车辆消杀工作。(附件10)

  3、提前与旗防控物资管理部门协调储备检测物资及耗材,确保检测任务顺利完成。(附件11)

  4、采样数量要与检测进度匹配,日最大采样量原则上不超出日最大检测能力20%,避免样品积压。

  5、苏木边防派出所负责采样点秩序维护和处置突发事件,如发现拒不配合检测人员经多次劝导无效的,可采取强制检测。居民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配合支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工作。对拒不执行检测工作决定,干扰、阻碍检测工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精准做好信息登记,包括受检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应确保混采记录准确完整。标本信息、人员信息应与标本同步提交至检测机构,检测完成后由检测机构核对人员信息,并出具结果报告单。

  7、样本标号。采用10合1混采方式,每10人一组,一组一个采样管。编号方式以简单明了为原则,将所有采样小组按采样点+采样组+采样居民的方式,字母编号。如出现问题,此组10人重新检测。

  8、要科学设置轮值班次,选定好休息地点,安排好采样、检测等人员工作生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嘎查(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实的本嘎查(社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操作流程,提前规划采样点设置位置,统筹安排采样检测队伍,并明确到具体人员。要按照本方案开展样本采集、标本运送、实验室检测、结果反馈以及采样组织、应急支援、物资保障的桌面推演和实地演练,做足做细全员核酸检测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届时各嘎查(社区)要向居民广泛宣传核酸筛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让居民广泛知晓,引导其迅速有序接受检测。要制定科学完善的防控宣传方案,牢牢把握宣传主线,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避免引起居民恐慌,及时甄别虚假信息,弘扬正能量。

  (三)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抓好城镇环境卫生治理,商店、冷库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治等,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增强居民主动参与防疫的法律意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法治观念。引导居民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和少聚集”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卫生院核酸采样工作方案2

  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引导群众自觉进行核酸检测,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机制、实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的重要途径。为加强社会面人员核酸检测措施,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潜在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群众就近就便得到核酸检测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区按照“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全民配合”及“属地负责、市区分担”原则,以固定采样点为主,以流动采样车、临时采样点为辅的方式,综合各类人员采样频次,按照每10万人设置30个采样点的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各县区建成区以外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置采样点。

  二、职责分工

  (一)属地党委、政府要统筹组织好辖区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在摸清人员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配齐核酸采样所需相关物资、信息录入设备,做好后勤、信息网络等保障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引导群众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二)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属地做好职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及时了解人员健康码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要进行检点督促,确保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三)各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行业系统内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核酸检测技术支持,做好采样和检测服务;工信部门负责信息化支撑和核酸检测医用物资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经费保障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信访部门及市政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负责相关投诉解释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供电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的供电保障。其他住建、商务、教育、民政、国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三、检测人群范围及检测频次

  (一)属于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同防组办字〔2022〕130号)确定的重点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规范开展核酸检测。两站一场、交通卡口、医院、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狱、隔离场所等封闭性场所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其他重点人员在居住地进行核酸检测。

  (二)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超、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剧院、电影院)、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有预约要求的景区景点、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按摩、足疗、水疗、美容院、茶庄、酒吧、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澡堂、剧本杀等)等重点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每5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三)各县区其他常住居民及在同人员每10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四、采样点设置

  (一)各县区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人口规模、小区分布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配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或定期派驻流动采样车,鼓励自行购置便民核酸采样亭和流动采样车,鼓励人口规模较大的小区适当增设采样点,人口较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平城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300个,云冈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150个,其他县区按照省定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本市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于2022年5月18日试运行,5月20日投入运行,各公共场所开始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5月30日前根据实际采样需求情况进行采样点位动态调整。

  (二)按照应设尽设原则,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其中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鼓励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核酸采样检测服务。

  (三)鼓励主城区充分利用阳光志愿服务站、药店及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核酸采样服务。鼓励在汽车站、火车站、公园、广场、交易市场、物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便民核酸采样点或进行流动巡回采样。

  (四)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可维持原有的核酸检测途径及方式,属地要充分考虑特殊行业需求,安排流动采样队伍,提供上门服务,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属地防控办。两站一场、交通卡口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所需医用物资由属地提供。

  (五)所有核酸采样点应以区为单位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地址格式,便民采样亭/点外观整洁,可结合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适当张贴形象标语,充分体现城市特色。所有采样点应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告知,鼓励采用创建微信小程序地图或在高德、百度等电子地图上标注的方式向社会发布,并动态维护,以便公众实时查询。各县区疫情防控办根据实际确定除提供24小时采样服务的其余各采样点工作时间,及时对外公布。

  五、采样人员、检测能力配置及经费保障

  (一)采样人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确保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医务力量参与核酸采样工作。各区应有效组织管辖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参与核酸采样工作。为缓解平城区无直管县级医院导致采样人员紧张的现状,市卫健委下放21家市管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的监管权限至平城区和云冈区,充实属地采样队伍。同时鼓励县区聘请身体健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充实核酸采样队伍。所有采样人员应经过区卫体局组织的核酸采样、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

  (二)辅助人员。各区应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发动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参与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具体采样相关工作人员由各采样机构根据实际配置。

  (三)检测能力。各区应按照大同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同防组办字〔2022〕129号)要求,着力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满足辖区内群众常态化核酸检测需求。平城区要确保平城区疾控中心5月20日前投入使用,5月底前具备3000管/日的检测能力。平城区自身无法承担的核酸检测任务由市级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负责。在不考虑支援的情况下,各县区要达到仅依托辖区内核酸检测机构24小时内可以完成对辖区所有常住人口按20:1混检的能力。

  (四)经费保障。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向全体市民提供采样检测服务。

  六、工作流程

  (一)信息录入。所有采样点使用大同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员上岗前须接受至少3次系统使用培训和实战演练,严格按照系统设计流程规范操作,每次录入时要认真核对受检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各区要负责做好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和指导,随时监测数据、纠正不规范的系统使用操作,确保信息录入准确、采样点命名规范、使用有序。

  (二)样本采集。各采样机构要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配备20合1混采采样试管和材料,全面开展20合1混采工作。每个采样点要结合所辖人员实际配备足够的采样耗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同时要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和《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规范开展核酸采集工作,严格一人一采一手消,确保采样质量和感控安全。

  (三)样本转送。按照“快转运”要求,各区要根据采样点设置情况,配备充足的.转运车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第三方样本中转站进行有效样本收集和转运。各采样点要落实专人专车,每小时一次将样本转送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应按每300-500管或每1小时转运一次的要求及时将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确保样本在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检测机构。所有转运人员应经过辖区卫体局组织的样本转运培训、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所有转运车辆要统一办理生物样本准运证。

  (四)实验室检测。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优先选用国家药监局批准有注册文号,检测下限更低、灵敏度高、检测速度快、有效期更长的试剂盒,确保快速完成核酸检测任务。平城区要及时、动态将采集点设置情况向市疫情防控办汇报,由核酸检测能力调度专班合理分配市区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避免超负荷接收样本导致样本积压情况。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常态化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对检测量大以及承担重点人群筛查等任务的实验室,要适当增加室间质评频率。不按要求参加室间质评的,或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的,或检测结果质量问题突出的,不得开展核酸检测。

  (五)结果出具。各检测机构要在检测完成后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和中国疾控网,受检者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大同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等查询结果。各提供结果查询的信息平台要提前做好查询服务压力测试,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各环节要密切衔接,高效运转,确保群众采样后8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提升核酸检测采送检报各环节工作能力,确保检测有序、结果精准。

  (二)加强服务保障。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核酸检测费用,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费用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执行,其他各县检测费用本级财政自行解决。属地政府要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机构运行维护及物资保障。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政策宣传,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对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卫生院核酸采样工作方案3

  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区内人群疫情风险,落实“早发现”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2次全体会议和第16次周例会精神,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永宁县全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永疫指发〔2022〕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以全域核酸检测为核心的预防策略措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高效管控疫情;规范全域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力争在1天内安全高效完成一轮全域核酸筛查检测任务,摸清我县当前疫情风险。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协同,应检尽检、免费检测,统一行动、集中实施”的原则开展。

  三、检测时间

  根据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6月2-3日开展全域核酸检测,1天半内完成。

  四、采样检测人群范围

  采样检测当日永宁县域内所有常住及流动人员,检测范围为6个乡镇、2个农场和1个街道全部常住居民和暂住居民,约32.9万人。

  五、组织领导

  (一)组织体系

  1.成立永宁县卫健系统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由李建平担任组长、沈建华、李斌为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统筹协调分配辖区医疗卫生资源,解决各医疗机构实际困难,指导落实工作规范、防疫责任及其他相关事项。

  2.领导小组下设11个工作专班

  (1)应急处置专班,由杨志星(杨和、街道、望远)、王金玉(胜利、望洪、李俊)、宋志学(闽宁、黄羊滩、玉泉营)同志负责。主要职责:协调处置应对突发事件,联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分管领导以及协调公安、民政、交通、市监、教育、财政、县团委、城管、综合执法、住建、环保、各乡镇等部门解决大范围核酸检测工作中人员组织、秩序维护、物资保障、交通安全、废物处置、场地设置、运送车辆、样本送检等突发问题以及相关责任落实。

  (2)现场督导专班,由王洪、李洋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检查指导核酸采集、检测工作情况,督导落实工作规范、防疫责任及其他事项。

  (3)信息系统保障专班,由纳扬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做好核酸采样点码、台码、箱码、管码分配、标识以及人员扫码等信息采集、使用培训工作;及时保障和解决核酸采集过程中出现的断网、乱码、缺码、重码等应急问题。

  (4)数据统计专班,由李斌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各单位数据统计上报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核酸采集数据,核对、汇总后上报县医疗健康总院、卫健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单位。

  (5)人员保障专班,由沈建华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调配各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人员,按照核酸采样范围、点台设置组织、抽调、分配工作人员,确保各点位、台位人员配置到位。

  (6)院感管控组,由窦艳雪同志担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各医疗机构院感管控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督导、检查各采样点院感管控、医废处置、人员防护等工作,指导各单位、点位落实整改措施。

  (7)样本转运专班,由陈丽娟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核酸样本收集、运送相关知识培训和转运路线设定工作,督导、检查各采样点、台样本处置、管理等工作,调度车辆、人员及时转运核酸样本,及时上报核酸样本收集、转运数据。

  (8)物资保障专班,由谢炜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做好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按照核酸采样范围、人数、点台设置提前分发相应物资以及及时回收剩余物资工作,及时解决核酸采样过程中物资短缺等应急问题,按时统计物资采购、储备、使用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9)技术指导专班,由吴学英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医疗机构、各点位规范性设置、合理分区、人员防护、核酸采集技术规范等工作,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10)医疗保障专班,由马军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度120救护车辆做好核酸采集点位之间巡回急救保障和采集过程中突发疾病急救和病人转运、急救工作。

  (11)应急核酸采样小分队专班,由王洪同志负责,主要职责:组建永宁县应急核酸采样小分队,核酸结果报告异常情况时组织采样复核。

  (二)工作职责

  1.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安、交通及乡镇(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2.医疗健康总院。负责组织各医疗机构采样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核酸采样和送检、院感防控知识等培训及实操演练;负责统筹调配人员、物资及组建核酸采样、样本运送、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技术保障和相应的应急处置等队伍,保证现场采样工作顺利开展。

  3.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专班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履行职责,全力支持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五、组织实施

  (一)完善信息登记

  各单位主动对接辖区政府,摸清待检测人员底数,切实保证应检尽检,同时注意做好居民信息安全保护。

  (二)规范设置采样点

  根据检测任务实际和核酸检测人员分布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科学设置采样点和采样台。一个采样点可由多个采样台组成,一个采样台应包含采样人员、信息采集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必要物资。

  1.人员准备

  (1)各医疗机构对接辖区乡镇(街道、社区),精细化组织管理,做到不缺户、不漏人。积极引导人员分组、分时段有序采样,避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2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严防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2)每个采样台应当配备1-2名采样人员。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

  2.空间准备。

  采样点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物品。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保证人员单向流动。不得将采样点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设置在同一地点。

  3.物资准备

  (1)基本设施:帐篷、桌、椅或凳等保障采样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物资。

  (2)采样物资:专用的采样拭子、合格的采集管、足量的试管架、运输车辆和运输箱(B类包装)以及采样人员防护物资。

  (3)信息采集系统:使用“宁夏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采样效率,加强核酸采样信息化管理,避免出现人工填报的情形。

  (三)确定采样检测方式

  (1)采样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不能是同一批工作人员。被采样人员采样前48小时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各医疗机构要根据筛查对象分布情况,采样检测能力、样本存储运输能力等情况,合理选择10∶1或20∶1混采混检技术。密接、次密接及其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及红黄码高风险人群采取单采单检形式。

  (3)针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社区内其他行动不便居民,采取上门的方式进行采样检测,不得安排以上人群前往集中采样点采样。

  (四)现场组织

  采样现场要精细化组织管理,严格落实“2米线”间隔要求,保证检测人员排队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严防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采样时不得设置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等措施,确保采样工作顺利进行。

  (五)样本保存与转运

  核酸检测样本应当低温(2-8℃)保存,由卫健局协调市卫健委、县交通运输部门配备足够的车辆,交由健康总院统一调度并配备专业人员,尽可能按每2小时收集一次样本进行转运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专车对样本进行转运,保证样本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指定检测机构实验室。承担转运任务的车辆应严格按健康总院划定的转运范围、转运路线、转运起点及目的地运行。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六)检测物资保障

  (1)采集管。原则上优先使用库存现有的10:1或20∶1混采管(带条形码),采集管现有库存不足的各单位提前24小时向健康总院提出申请,统一调配。

  (2)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头戴式)、隔离衣或防护服、无粉乳胶手套、鞋套、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帽子、洗手液等,优先使用库存现有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现有库存不足的各单位提前24小时向健康总院提出申请,统一调配。

  (七)及时反馈结果

  1.样本检测。实验室接收样本后,应当立即进行检测。检测前进行充分震荡洗脱,之后进行核酸提取及扩增实验。

  2.质量控制。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3.检测报告。新冠病毒核酸定性检测报告应当包括检测结果(检出/阳性、未检出/阴性)、方法学及其检测限、检测时间等。依据所用扩增试剂说明书,判断检测结果为未检出/阴性或者检出/阳性。

  4.明确时限。检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原则上不得超过12小时,所有检测结果须在区市规定时限内报告。

  5.结果推送。检测机构要及时反馈上报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推送到“我的宁夏”APP。

  (八)规范阳性病例报告处置程序

  1.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组,工作组同时推送2条信息(阳性感染者基本信息、核酸检测阳性报告)至以下6个部门。一是通知120负压救护车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二是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三是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小区)确认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及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密接)。四是通知公安机关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并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五是通知疾控中心开展流调、密接排查、研判社区封控范围、疫点终末消毒等工作。六是通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上述6个部门同时推送、不分先后。

  2.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立即上报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组,工作组同时通知应急采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单位)和公安机关,立即原地隔离相关涉及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原阳性样本送至自治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检,单采复核样本(双采双送)分别送自治区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复核。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阳单采检测工作应在1小时内完成。

  (九)医疗废物处理

  核酸检测各环节均产生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

  1.基本要求。

  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应当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的处理措施。

  采样场所应设置医疗废物收集装置,做到及时清运,对场地定时消毒,杜绝环境污染。由各街道(乡镇)组织人员,按每个采样场所3-5人配备,负责采样场所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物转运。

  3.医疗废物清运。

  核酸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定时回收,在采样结束后12小时内进行全部回收并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清运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搬运普通医疗废物前应穿戴工作服,搬运涉疫情医疗废物前应穿戴防护服),并正确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搬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工作人员接触。各采样点要关注气候变化,如遇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及时调整医疗废物暂存点位置和暂存方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认识,服从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医疗健康总院统一指挥和调度,对设备、物资、人员等涉及核酸检测的所有力量进行集中管理和按需调度,全面落实辖区核酸检测工作。

  (二)强化人员培训。根据核酸检测工作需求,县医疗健康总院组织开展各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和实操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样本采集、样本运送、样本处理、安全防护以及职业暴露处置等环节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建立工作梯队、完善轮换机制,确保人员调度时用时拉得出、用得上、靠得住。

  (三)保障信息联通。县医疗健康总院要组织各医疗机构核酸采样人员、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参加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和实操演练;各医疗机构要对核酸检测信息系统进行逐级培训,做到医务人员全员熟练掌握系统安装和使用技术要点,提高采样、检测效率,

  (四)做好物资储备。检测耗材、防护物资按照集中物资统筹调度的原则,由县医疗健康总院统一储备和调配病毒采样管(混采及单采)、防护服、生物安全转运箱等核酸应急采样、送检所需相关设施设备和物资。

  (五)做好经费保障。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费用由本级财政负责,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患者、新住院患者核酸试剂和检测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予以保障。

  (六)广泛深入宣传。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告知核酸检测有关流程和要求,引导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七)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各医疗机构要指导乡镇、社区(街道)加强核酸检测点人流监测、预警、分流,通过预约登记、提前告知等方式,疏导人流,避免扎堆聚集。同时,要做好采样现场医疗保障和区域医疗急救,保障工作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

  卫生院核酸采样工作方案4

  为确保可能出现新冠肺炎本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后,能够有序、高效对全镇约4万多人群(包括临时外来人员)快速完成全覆盖核酸检测,制定本方案。

  一、核酸检测范围

  出现本地确诊、疑似和无症状感染者病例的村、组及其活动区域的全部居民、临时外来人员(如确诊、疑似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活动区域涉及到阜南以外的区域,应将关联区域及时通报到其他地区)。

  二、组织实施采样

  (一)采样点设置

  采样点布局原则为突出重点、分批有序、因地制宜(场地宽阔、空气流通)、高效便捷。

  1.地点准备。在通风良好的位置布置采样点,原则上可每个自然庄设置一个采样点,相邻自然庄可合并。

  采样地点准备桌椅至少四套(登记桌2个,采样桌,发热人员隔离采样桌),帐篷两个,体温枪1个,登记表(每10人一张,南疫指办228号附件2,根据采样人员数量预备)。

  2.人员准备。

  (1)组织人员。每个采样点安排3名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请派出所参加,需采样人员间隔1米以上。按照演练由一人带领每10人一组进行测温、登记和采样。

  (2)登记人员。2人一组,由于登记时间耗费较长,建议设置两个登记桌同时登记,每10人一组进行检测,提高效率。

  (二)采样人员组织

  1.采样小分队人员组成

  每组采样点人员安排为3+2+1+X,即3名工作人员(协调人员1名、组织人员2名)、采样技术人员2名、转运人员1名、后备人员3-5名。每小组大概6小时工作时间(包括吃饭、休息)。

  采样技术人员:由指挥部从县医疗机构人员中抽取、培训

  采样工作人员:从村(组)中抽调不少于60人的队伍。

  2.被采样者组织

  常住居民或本辖区户籍人员由村(组)组织动员,此部分人员要重点摸清户籍不在本辖区,人却长期在本辖区居住。临时居住者如走亲访友居家居住的由村(组)负责;临时外来人员居住在宾馆、酒店者,由各单位和公安部门联合排查动员,确保不漏一人。

  3.采样操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培训指导)

  (1)采样、信息登记及编号要求

  样品采集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执行。信息登记员规范填写《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登记表》。混检编号为采样点编号+混检管编号,如采样点编号12,混检管编号为35,则在混检试管标记为012-35。

  (2)特殊情况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评判确定重点人群,在解除严格管控前,对其实施每3天一次的核酸检测,及时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釆样小分队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上门采样。

  (3)采样结束后现场消杀工作

  消杀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后,使用配置好的喷雾消毒剂从入口、采样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样区、出口、医疗废弃物放置点进行全面消杀,包括地面、墙壁、桌椅等。

  三、样本接收和核酸检测调度

  由县卫健委负责核酸检测样本的接收和调度。

  四、特殊要求和建议

  (一)为了提高效率,镇政府要及时与上级部门加强协调,以便随时请求支援,满足采样、检测需求。

  (二)采样小分队及司机就餐、休息、临时所需物资的运送问题,列入工作手册,由镇政府负责。

  (三)每个采样点配备两顶帐篷,其中一顶帐篷密封,以备冬季安装取暖设备。

  (四)对出现首例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本土病例时,或后续病例经全面流调后仍不能确定传染源的,需对以上调查对象生活和活动区域的环境、用具、物品、下水道污水,可能关联的重点区域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业、可疑污染水、冷冻冷藏肉品开展外环境核酸检测。

  卫生院核酸采样工作方案5

  为全面做好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冬春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应对与处置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广西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桂新冠防指〔20xx〕1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大规模人群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98号)《鹿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工作要求,一旦发生辖区局部疫情,迅速开展疫情评估,确定防控区域和检测目标人群,统筹各方力量,在1天内完成核心区、2天内完成周边区、3-5天内完成外围区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有力控制疫情,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组织管理

  为建立健全我镇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应对能力,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护环境,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成立中渡镇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研究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居民采样检测组、环境采样检测组、信息维护组、技术指导组、秩序维护组、交通保障组、舆论宣传组、医疗物资保障组等9个专项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莫瑞祥任办公室主任,及其余党政办人员为成员。

  各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负责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落实全镇支援队伍的安排和调配;负责采样队伍和检测机构调配;负责核酸检测数据的上报;负责采样物资的调配;协调相关部门与第三方实验室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等。

  居民采样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组织对目标人群开展现场采样及检测工作;负责完成采样队伍组建及培训,建立当地采样队伍库;负责常态化开展培训及上传本组核酸检测结果。

  环境采样检测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核酸采样检测工作;负责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住所环境、办公环境、接触过的场所外环境进行核酸采样和检测工作,负责上传本组核酸检测结果。

  信息维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录入有关检测结果,维护可供群众检测登记、查询核酸检测结果的渠道。

  技术指导组

  组长: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采样检测过程中各项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采样和检测骨干的培训及相关采送样表格的制定完善,负责汇总核酸检测结果数据。

  秩序维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采样现场安全,秩序维护。

  交通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协助完成采样点至实验室之间的标本运输,完成防护用品、采样和检测等相关物资的运输。

  舆论宣传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拍摄和整理相关的图文资料进行宣传,并做好舆情分析。

  物资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落实后勤保障,食宿安排等;负责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储备;统筹调配现场所需采样、核酸检测、防护等物资。

  根据人群分布,合理设置采样点。

  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的场地作为大规模人群筛查集中采集点。按照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根据各村(社区)人口数设定采样点,按照每3000—5000人口设置1个采样点,或以社区、村屯、企业(工厂)、学校为单位设置采样点,对每个采样点进行编号,确保每个采样点配备的采样人员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采样任务。采样点布局应结合交通便利性、覆盖半径、行政村划分等综合考虑。根据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和临时隔离区,有效分流待检人员。应当设置急救设备备用,配备采样、登记、测温、维持秩序和应急处置人员,落实采样设备耗材、消毒设备和标本运输车辆。

  1.等候区。设置人行通道,同时设置一米线,引导等候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根据天气条件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等设施。老年人、儿童、孕妇和其他行动不便者优先采集。

  2.采集区。根据气候条件,配备帐篷、冷/暖风扇、适量桌椅,保证医护人员在相对舒适环境下工作。配备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病毒采集管,并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标本如无法及时运送至实验室,需准备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暂存。应当制定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应急预案。

  3.缓冲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用品、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和采集管、户外消杀设备。

  4.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病例或高危人群。

  统筹人员安排,配足现场工作人员。

  1.居民采样队员数量测算原则。居民采样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方式开展。每组采样组需3班轮班,每班采样人员工作8小时。按1分钟采样1人,每组日采样量约为1440人。根据需筛查人口数,测算需要采样人员数量=需采样人员总数/1440*3班*3人/班(如果不能实现24小时不间断采样的,通过增设采样点、增加采样人员完成)。

  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每个采样点由社区(村委)安排1名联络人,负责与采样小分队联络、协调事宜;另安排2-4名工作人员或社区志愿者在现场负责场地布置、引导群众、回答咨询、协助登记、查缺补漏等工作。

  3.其他保障人员。按照每个核酸检测采样点安排1-2名警务助理,主要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安全保障。统筹安排好标本转运车辆、驾驶员等,确保采集到的样本能够及时送达实验室。

  工作流程

  (一)组织动员,快速到位。

  一旦发生疫情需要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要立即组织动员,按本方案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各方力量按照既定的职责分工,在6小时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12小时内抵达现场。外地驰援队伍在接到支援安排后,在24小时内完成集结并抵达指定的工作地点。

  (二)宣传发动,摸底调查。

  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要尽快通过微信、短信、朋友圈、广播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组织各村(社区)防控力量在各村、街道、学校、工厂等张贴通告,入户或电话告知本街道/村的采样时间、地点、批次安排、注意事项等。以街道、村民委、工厂、学校等为单位,迅速统计确定检测对象,尤其注意流动人口的登记,确保辖区常住和流动人口不漏一人,逐级汇总上报核酸检测人数。

  (三)合理安排,有序采样。

  根据检测任务数量,统筹调度采样检测力量,有序做好采样工作。采样人员抵达采样点后,迅速做好采样相关工作;村(社区)工作人员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依次进行测温、登记、发管和采样;群众排队等候和登记时需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现场采样人员应进行二级以上防护,其他工作人员需戴医用外科口罩,同时做好现场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采样小分队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上门采样。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引导至相对独立区域静候3-5分钟后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体温仍异常的,引导至临时留观区,等候进一步处置。

  (四)科学调配,快速送检。

  根据采样点布置情况,在若干个相近采样点配备一辆转运车辆及司机负责样本转运,按照事先确定的检测单位,将现场采集的样本及时送至相应实验室,原则上每4小时运送一批样本。标本运输应符合生物安全的要求,使用专门的标本运输箱和保证低温转运。

  (五)及时透明,公告结果。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每日采样情况,于每日12:00、24:00各报一次累计采样及送检数据;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汇总每日核酸检测情况,于每日12:00、24:00各报一次累计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混检样本出现阳性的,应立即取混检样本所包含的所有单样进行复测确认;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医疗机构检测出阳性标本的,应当立即由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检,复检仍呈阳性立即核实信息通知医疗卫生机构网报。所有采样和检测数据统一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六)妥善保存和处理检测后样本。

  实验室检测的阴性样本保存2周后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规定予以销毁。阳性标本送县疾控中心,由其统一送自治区疾控中心保存,开展后续病毒分离或基因测序等工作。

  (七)及时运送和处理医疗废弃物。

  各采样点产生的所有医疗废弃物,使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加一个清洁外包装袋,及时分批次运送到县疾控中心检测实验室,然后由实验室移交医疗废弃中心处置。包装袋表面运送前使用0.2%含氯消毒剂消毒。

  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动态掌握辖区核酸检测能力,形成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目录,登记检测能力和联系方式。

  (二)能力保障。

  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能力,建立跨地区支援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内的检测资源调度,通过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协议等,弥补局部地区可能存在的检测能力不足问题。

  (三)队伍保障。

  根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需要,组织采样力量、检测力量和综合保障力量。提前谋划,分期分批对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处理和检测各环节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确保采样人员规范采集各类标本,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和检测方法;适时开展专项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一旦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能够在规定时限内有序完成任务。

  (四)医疗物资保障。

  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由镇中心卫生院统筹负责。医疗物资保障组要根据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处置物资储备清单提前做好储备,及时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沟通,确保防控物资充足、到位。各项实物储备应能满足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至少满负荷运转1天的需求量。各检测机构要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情况,充分调集储备试剂、耗材和相关物资,集中力量开展检测筛查。疫情防控物资可采用实物储备与合同储备相结合方式。

  (五)经费保障。

  根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际情况足额安排所需试剂、耗材及人员补助等经费,不得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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