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方案

时间:2022-10-21 12:25:46 方案 我要投稿

奖励方案合集六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奖励方案6篇,欢迎大家分享。

奖励方案合集六篇

奖励方案 篇1

  为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努力实现学校新一轮发展目标,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学校内部分配的激励机制,倡导“学生在我心中,我在学生心中”的师德风尚,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建设一支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高质量,高标准的师资队伍。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校情,设立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一.专项经费的来源

  局拨经费和自筹经费。

  二.专项经费的使用

  1.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科研等成绩显著的骨干教师。

  2.专项经费的使用注重即时激励与期末考核奖励相结合,逐步建立长效管理的机制。

  三.专项经费的支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进行低职高聘。

  2.指导学生参加市、区学科体育、艺术、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3.骨干教师津贴: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双语教学、硕士学历等的教师补贴。

  4.学期、学年考核奖励费。重点奖励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科研成果显著、贡献突出的骨干教师。

  5.课题奖励经费。对围绕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平台、二期课改平台、信息化平台、国

  际化平台、校园文化建设平台的创建等方面开展课题研究和承担市、区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的教师予以经费保证和奖励。

  四.专项经费的管理

  1.学校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上级规定制定学校专项经费使用的试

  行办法,不断完善提高。

  2.学校定期向教职工、向局主管部门汇报专项经费的使用具体情况,接受检查与监督。

  五.评审程序

  1.凡属于奖励对象的教师对照条件,进行自评、自荐。

  2.组内讨论推荐,处室提供意见。

  3.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或材料

  4.学校校长办公室统一登记,实施奖励。

  5.奖励情况反馈。

  6.重大奖励经校务会或职代会通过方可实施。

  六.骨干教师的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积极,取得较为突出成绩并获得一致好评者。

  2.积极参加教科研,承担校级以上课题,在校、区、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科研文章或校级以上会议上交流三篇以上经验文章者。

  3.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指导学生在学科、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在指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成绩显著者。

  4.青年教师进步迅速、班级管理成绩突出、带教教师效果明显等得到公认的成绩获得者。

  5.在教师专业化发展方面全面提高,获取高学历(研究生以上)或国家认定高层次专业,考试证书获得者。

  七.发放标准:

  ㈠津贴:

  1.校优秀教师津贴费标准为:1500—20xx元/人/月(评选办法见规定)

  2.第一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享受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享受时间为3年并在此期间完成一定任务(具体要求由教导处制定)。

  3.班主任津贴费及考核标准为:600元/人/月

  4.教研组长、学科组长、备课组长费标准分别为: 200元;140元;60元/人/月(兼任同系列第二职务,津贴享受该岗位的70%)

  5.带徒费考核标准为:60元/人/月

  以上津贴:①照10个月发放;

  ②病假、事假按一定比例扣除。

  ㈡奖励:

  1.科研论文的奖励标准为:国家级刊物300元;市级刊物200元;区级刊物100元;

  系统内刊物50元。

  宣传报道文章等奖励标准为:国家级200-300元;省市级100-200元;区级50-100元;镇级和系统内50元。

  2.初三毕业考成绩超区均分者,奖励标准为:凡超区公办学校平均分,基本奖500元,在此基础上每超1分奖励50元,以此类推,不满1分算作1分计算。

  除毕业班外,在期末校际联考中,初中获第一名奖励标准为:200元(所任班级均分);获第二名奖励标准为100元。

  3.高三升学考,语、数、英及“加一”的教师每考取一名本科生,任教教师每人100

  元,综合课教师给予适当奖励。艺体类每考上一个本科奖励3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比赛获奖者,奖励标准为:

  市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区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局级内: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5. 辅导学生在学科比赛中获奖的奖励标准为:(正规竞赛)

  区级: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第六名,50 元。

  市级: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50元;第四-第六名,100 元

  团体成绩奖励照同项名次增加50%。

  6.辅导学生在艺、体类比赛中获奖的奖励标准为:

  区级:第一名,100元;第二名,30元;第三名,20元;第四-第六名,10 元。

  市级:第一名,2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50元;第四-第六名,30 元。

  团体成绩照同项名次增加50%奖励。

  八.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从20xx 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奖励方案 篇2

  一、全省、全市或全县统一检测质量奖

  (一)单科质量奖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中:单科合格率达98%以上且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九个学科中,排名前三名的学科分别给予奖励,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500元,第三名奖20xx元。如果有并列则相应减少后面的名次,例如第一名并列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则不奖第二名、第三名。

  二中、三中:参加考试的九个学科中,单科合格率达88%以上且合格率在本校排名前三名的学科分别给予奖励,第一名奖1500元,第二名奖1200元,第三名奖1000元。如果有并列则相应减少后面的名次,例如第一名并列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则不奖第二名、第三名。

  该项奖励奖到学校,由学校按任教班级的数量奖给任课教师;该项奖励以上学年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奖励依据。

  2、小学、初中全市或全县统一检测、考查

  (1)实行奖励的学科

  小学实行奖励的科目共九科: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品德、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品德以小学六年级水平检测、期末抽检为奖励依据。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以考查结果作为奖励依据,主要从课堂教学情况、大课间活动开展情况(小学从20xx年试行开展大课间活动)、学生音、体、美、信息技术方面的素质进行考查,由基教股拿出具体的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初中实行奖励的科目共十三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品、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品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期末抽检为奖励依据。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以考查结果作为奖励依据,主要从课堂教学情况、课间操开展情况、学生音、体、美、信息技术方面的素质进行考查,由基教股拿出具体的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分组进行奖励

  分初中组(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二中、三中的初中、民族中学的考查科目)、乡镇小学组(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县城小学组(一小、实验小学)进行奖励。民族中学检测科目以上学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奖励依据,单列进行奖励;考查科目列入初中组进行奖励。

  学校单科奖

  乡镇小学组、初中组:对单科平均分(或考查成绩)在本组排名前五名的学校分别给予奖励,第一名奖700元×系数,第二名奖600元×系数,第三名奖500元×系数,第四名奖400元×系数,第五名奖300元×系数。注:单科合格率没有达到本组平均水平的不予奖励。该项奖奖到学校,从该奖中拿出本校同学科的教师个人单科奖后,余下的由学校按任教班级的数量奖给任课教师(含获教师个人单科奖的教师)。

  县城小学组:一小、实验小学的单科平均分(或考查成绩)高出乡镇学校单科平均分最高分5分的,第一名奖700元×系数,第二名奖500元×系数;单科平均分(或考查成绩)高出乡镇学校单科平均分最高分的,第一名奖600元×系数,第二名奖300元×系数。单科合格率低于80%的不予奖励,该项奖奖到学校,从该奖中拿出本校同学科的教师个人单科奖后,余下的由学校按任教班级的数量奖给任课教师(含获教师个人单科奖的教师)。

  民族中学:九年级七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八年级两科(生物、地理)的单科奖以上学年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奖励依据。单科平均分在全市的排名为第13名的,奖300元×系数,每前进一个名次多奖100元×系数,每科的单科奖700元×系数封顶。(单科合格率低于70%的不予奖励;该项奖奖到学校,由学校按任教班级的数量奖给任课教师)。

  以上所说系数=班级数×学科周课时数÷5,学科周课时数超过5节的按5节算。某校实发单科奖=18万÷计算各学校所得单科奖总和×某校计算所得单科奖。

  教师个人单科奖

  乡镇小学组、乡镇初中组:对单科平均分(或考查成绩)在本组排名前六名或前十名的教师分别给予奖励,第一名奖600元,第二名奖550元,第三名奖500元,第四名奖450元,第五名奖400元,第六名奖350元,第七名奖300元,第八名奖250元,第九名奖200元,第十名奖200元。注:单科合格率没有达到本组平均水平的不予奖励,小学语文、数学奖前十名,其他科目奖前六名;初中语文、数学、外语奖前十名,其他科目奖前六名。

  县城小学组:对单科平均分(或考查成绩)在本组排名前两名或前四名的教师分别给予奖励,第一名奖600元,第二名奖550元,第三名奖500元,第四名奖450元。语文、数学奖前四名,其他科目奖前两名。单科合格率低于80%的不予奖励。

  注:教师个人单科奖奖金,从本校同学科的单科奖中出,学校的单科奖不够发教师个人单科奖的,如学校有综合奖,则从学校所获的综合奖中出,用完该校单科奖和综合奖为止。没获综合奖或学校单科奖的,则该校教师不予评教师个人单科奖。

  (二)综合质量奖

  1、高中组:一中全科合格率达99%以上,二中、三中全科合格率达90%以上,则分别奖4000元;一中全科合格率达97%以上,二中、三中全科合格率达85%以上,则分别奖3000元。注:以上学年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奖励依据。该项奖50%奖给任课教师,50%奖给行政人员。

  2、乡镇小学组、初中组:全科平均合格率在本组前五名的,分别奖励4000元、3500元、3000元、2500元、20xx元。从该奖中拿出本校的教师个人单科奖后,余下50%奖给任课教师(含获教师个人单科奖的教师),50%奖给行政人员。

  3、县城小学组:一小、实验小学的全科平均合格率高出乡镇小学组全科平均合格率最高的学校5个百分点的,第一名奖4000元,第二名奖3000元;全科平均合格率高出乡镇小学组全科平均合格率最高的`学校的,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0xx元。从该奖中拿出本校的教师个人单科奖后,余下50%奖给任课教师(含获教师个人单科奖的教师),50%奖给行政人员。

  4、民族中学:以上学年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九年级七科(含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平均合格率作为奖励依据。平均合格率在全市的排名为第13名,奖20xx元,每前进一个名次多奖400元,综合奖4000元封顶。(如市里统计的是全科合格率,则以全科合格率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和平均合格率的奖励办法一样。)

  以上说的“全科”是指所有参加统一检测的学科(不含考查科目)。

  二、教师教学比武奖

  教师凡在省、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各类教师教学比赛(含说课、评课比赛)中获奖的,给予如下奖励。

  省一等奖:1000元 二等奖:800元 三等奖:600元

  市一等奖:5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300元

  三、其他活动奖

  学生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类活动中获奖的,对指导老师给予奖励(同一类活动,同一个老师指导的学生多个获奖的,只奖所获最高奖一次):

  全国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500元;

  省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市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50元,三等奖200元。

  如上述奖金超过总奖金数,则上述奖金都按比例折算。

  本奖励方案执行时间为20xx年秋季-20xx年春季。

奖励方案 篇3

  为了强化教师质量意识,激励教师不断奋发进取,勤奋工作,确保我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保证中小下达的毕业班各分数段质量目标达成,并在此基础上有所突破,进而提升我村小学在全镇范围内的办学地位,结合我校校情实际,特制定以下毕业班奖励方案:

  一、奖励范围:

  1、全县毕业班检测考试,成绩以教体局评比公布数据为准,各类奖励以本镇六年级成绩评比结果执行。

  2、奖励对象:

  (1)、语文、数学、综合学科(品社、科学)。

  (2)、奖励项目:a/合格率;b/单科三率和;c/中小下达的质量目标(分数段人数)

  二、具体办法:

  1、合格率:

  本校合格率位居全镇前4名进行奖励,依名次分别奖励班主任100元、80元、60元,50元。

  2、单科三率和:

  单科三率和位居全镇各教学班前三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80元,第二名奖励60元,第三名奖励50元。

  备注:综合科成绩奖金由品社、科学科老师平均分配。

  3、质量目标的完成:

  中小下达我校各分数段人数达标标准:

  各分数段每超一人依次奖励班级30元、25元、20元、15元、10元,按人数累计计算;未下达分数段每进入一人,从高到低依次奖励50元、45元、40元、35元、30元,按各段人数累计计算。

  备注:本目标奖励属班级奖励,由班主任根据进入学生各科成绩高低进行分解,分配到教师个人,品社、科学占总奖金的三分之一,再从三分之一中进行平均分配。

  三、几点说明:

  1、月考成绩按照中小奖励政策执行,本校不再设奖;

  2、本奖励方案属本校奖励政策,与中小奖励方案不冲突,获奖教师双重受奖(中小奖励和本校奖)。

奖励方案 篇4

  社会群体:

  是指具有必须的工作经验并取得必须的工作成绩的应聘者。这一群体具有不易改变的习惯、自我中心的影响和必须的工作价值等特性。他们再择业或基于良好的地理位置与工作条件;或基于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与前景;或基于企业强大的生命力;或基于丰厚的薪酬福利待遇;或基于家庭的因素。与之对应的在激励上或供给便利的生活条件;或供给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进行工作设计;或供给较高的薪酬福利。这种再择业的动机是复杂的,不是单一的,所以获取这样的动机至关重要。这就需要企业招聘者在面试过程中运用各种方式获取求职者的择业动机。

  毕业生群体:

  是指刚从学校毕业的应聘者。这类群体具有职业区空白、可塑性强、职业自我定位模糊、思维活跃、求知欲强、易于比较和表现等特性。从近几年就业状况调查来看,这类群体在择业时更看重的是良好的地理位置与工作条件、良好的资讯条件、较高的薪酬福利待遇和更好的培训与发展机会。所以在经过双向选择进入企业之后,企业更应根据各自的职业兴趣与专业为其供给良好的发展、锻炼机会和资讯获取渠道。尤其重要的是鉴于其经济上的拮据,根据其业绩供给其相对于市场中位甚至偏上的薪酬水平。正是因为很多企业忽略了这一点,认为“我的价位是最好的”,而导致了很多优秀毕业生的流失。

  内部员工群体:

  是指直接在企业内部岗位之间应聘的员工群体。这一群体具有必须范围的组织社会化,已经理解了企业文化,但对于新岗位具有陌生性。对于这一群体的激励更应侧重于根据业绩的考核给予相应的荣誉感、成就感与物质激励。

  充分分析不一样类型新员工的入职动机,采用差异化的激励方式,在利用物质激励的同时,充分发挥非物质激励的效应,对提高整个新员工的价值效应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期望以上愚见,能对人力资源激励实践有所借鉴。

奖励方案 篇5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体艺特色教育的发展,激励进入我校的体育特招生刻苦训练,积极参加比赛,争取优异成绩,为校争光,根据我校办学的宗旨,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条件和办法

  1、具有广东省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4周岁以下,并获得广东省级田径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2、具有佛山市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佛山市级田径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3、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顺德区级田径比赛前6名的运动员;

  4、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勒流街道级田径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

  5、经我校体育科组认定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生,报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呈校长批准,并签名确认,才能成为我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

  二、奖励办法

  1、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2、第一学年按我校电脑派位生的收费标准进行奖励(但需缴交住宿费,每人每学期750元)。

  3、第二、三学年按下列办法进行奖励:

  (1)体育特招生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每项(包括单项和集体项目)每分按1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200元;

  (2)体育特招生参加顺德区级比赛每分按2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400元。

  (3)体育特招生参加佛山市级比赛每分按3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600元。

  (4)体育特招生参加各类田径比赛:破学校纪录按每项300元进行奖励,破勒流街道纪录按每项600元进行奖励;破顺德区纪录按每项900元进行奖励;破佛山市纪录按每项1500元进行奖励;如此类推。

  (5)体育特招生代表学校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奖励300元,代表勒流参加顺德区级比赛奖励600元,代表顺德参加佛山市级比赛奖励900元;如此类推。

  (6)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顺德区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8000元进行奖励。

  (7)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佛山市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10000元进行奖励。

  (8)每位体育特招生每学年参加各类田径比赛获得的奖金总额以当年每名民办学生所缴纳的费用为最高额。每位体育特招生参加比赛获得的奖金折充为在我校的就读费用(不包括日常生活费用),不以现金支付。

  (9)体育特招生在第二、三学年的体育训练和参加各类田径比赛中,如不能获得上述奖励金额,则按奖励办法的“第二款”进行奖励,但必须完成第三项“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三、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1、凡被我校录取的体育特招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习待遇。在需要体育训练和比赛时,必须发挥本身的特长和起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我校体育特色的发展。

  2、进入我校就读的体育特招生,在三年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若有违反校规校纪,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3、体育特招生在我校三年学习期间,在学校规定的体育训练时间内,一学期迟到超过3次、早退超过3次或无故缺席超过2次;不完成教师布置的训练任务或达不到训练要求的,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4、不按学校规定参加各类田径比赛,则取消体育特招生待遇,补交原来免除的费用。

  四、我校**年1月1日后招收的体育特招生均适用本办法。非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不适用本奖励办法。

奖励方案 篇6

  为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奖励在校各方面优秀的适龄学生。特制订本校公益助学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A助学对象

  在校就读的学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

  2、残疾学生;

  3、革命烈士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孤儿、单亲母亲独自抚养的子女;

  6、家庭中无劳动能力的家庭子女;

  B奖励对象

  在校就读的学生中,日常表现突出具体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能为学校添光彩。

  2、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认真负责,自觉履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

  3、学习目的性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达到优秀等级。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级以上。

  选备条件:

  1、在体育、书法、绘画、歌舞、器乐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并取得一定成绩。

  2、工作出色,成绩显著,有很强管理能力的学生干部。

  3、一学年中, 在学校或其他单位组织的某项活动中,取得过奖励和荣誉。

  4、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1、低保家庭子女凭《低活卡》,残疾学生凭《残疾证》,革命烈士女凭《烈士证》,其他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村委会、班主任核实。优秀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提交班主任审核、上报学校。

  2、审批结果在学校公示7天,接受村民和学生的监督。

  3、申报时间:每年的5月和11月份。

  三、助学金管理

  1、学校成立公益助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公布收支情况。

  2、学校常年接受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助学资金和物资,对所有捐助者登记造册,对捐资金额(等额)超过50元发放捐资证书,每年进行公布。对捐资额度超过200元以上的登记助学碑。

  3、加强对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教育他们要珍惜这个机会,勤奋学习、长大报效祖国。

  四、发放标准

  1、按照每年度捐助资金10%-50%提取。提取剩余部分报备留存,统一流转至下年度取用。助学金额按实际情况提取,优秀奖励部分根据提取金额商定,不低于10%.

  2、捐助款项优先用于助学,按照年度核准实际人数平均分配。助学金、优秀奖励金不重复发放,每个家庭只计入一人。

  3、助学金限额每人每学期不高于500元,奖学金不高于800元,(物资等额计算)。

  五、其他说明

  1、此助学奖励金仅限于西大慈小学学籍的学生,年龄在3-18周岁。并且户籍所在地为西大慈、西弓庄村。

  2、本助学奖励金捐资账户仅授权于微信、支付宝账户(17331012808)为唯一捐资账户。

  2、本方案解释权归西大慈小学所有,有不妥之处敬请指导改正。

  2、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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