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文明交通志愿者使用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文明交通志愿者使用方案范文(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文明交通志愿者使用方案1
为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我委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我委在职党员志愿者的先锋模范作用,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出行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0日,为期一天。
三、参加人员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由机关各科室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职干部职工组成。
四、活动地点
赞贤路和长征大道交叉路口。
五、活动形式
将志愿服务队员分为四班岗(上午、下午各两班),每班4人,服务1个小时,分布在路口的四个方向,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对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为出行的残疾人、儿童及老人提供所需的帮助;为问路的群众提供向导服务。
六、有关要求
志愿服务队员要听从安排,按时参与,服务时需穿戴统一的志愿者马甲,充分展示热心周到、文明优质的形象风貌。
文明交通志愿者使用方案2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推进创城工作深入开展,根据《XX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XX-20XX年工作规划》及县创城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文明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交通行为,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为创城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主题
交通法规齐遵守文明安全树新风
三、参加对象
文明交通劝导员以县直各部门、各省州驻县单位工作人员、各驾校学员以及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为主。每个路口每次安排2-4个单位、每个单位抽调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干部职工总数的40%(包含志愿者、三支一扶、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临聘人员等)。参加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热心公益,以身作则,做文明行为示范的标兵。各单位按报名人数和红绿灯路口进行合理分组,进行轮流值班。
四、活动时间
从12月10日开始,并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劝导活动。劝导时间每天分为三个阶段:9:00至12:10、中午12:10至15:20、下午15:20至18:30。
五、劝导内容
各单位抽调志愿者的主要职责是:上街执勤,对行人、非机动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行人走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不走斑马线、在机动车道内候公交车、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机动车辆逆向行驶、违章带人、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标识。文明劝导员在劝导时间内要按规定着红色袖标,手持引导小红旗。
(二)注重仪表。文明劝导员要注重自身形象,保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岗,当好文明礼仪标兵。
(三)忠于职守。文明劝导员要按时到岗,上岗期间应主动协助执勤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坚决有效地劝阻、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期间志愿者要争当文明行为的示范者、文明知识的宣传者、文明秩序的维护者。换班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不能出现空岗、缺岗等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曝光力度。县电视台要对文明劝导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对不文明现象和行动较差的单位、个人进行曝光。
(二)建立对接机制。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公开联系电话,便于及时处置文明劝导员在劝导期间的突发事件。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安排表详见附件,由牵头单位负总责,协调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积极配合,及时抽调人员,安排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员上街执勤。
(三)强化督导检查。劝导活动期间,县创城办、县文明办、团县委将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期检查志愿服务情况,对认真负责的单位和志愿者个人进行表彰,对活动不重视、消极应付的单位不准参加下一年度各级文明单位的评选;对已取得各级文明单位的停发20XX年度精神文明奖,并对文明单位给予黄牌警告,直至取消文明单位资格。志愿者劝导期间严禁擅自离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不与他人并岗、闲谈,对工作不负责、在岗不作为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组织岗前培训。县创城办、县文明办、团县委、县交警大队于12月7日下午2点半在会议中心对各单位进行岗前培训,请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精神文明领导按时参加。
(五)提供后勤保障。县创城办为劝导员配备统一的袖标、哨子、指挥旗等装备,在培训时统一发放。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一名活动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2月7日18:00前将联络员名单和抽调人员名单报至团县委。要合理安排好抽调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劝导时间,确保按时上岗,并为抽调人员每人每天发放交接班记录表,做好交接记录。由各单位联络员负责整理活动记录表(每周不少于2张),做到活动有痕迹。各项记录表将作为创城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待活动结束后上报至团县委。
文明交通志愿者使用方案3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志愿服务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提升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迎盛会讲文明树新风”——XX县2022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着着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助力文明县城创建,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县、美丽XX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
二、活动目的
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在融入社会治理、服务百姓民生上下功夫,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加入到学习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的活动中,推动志愿服务成为社会大众习惯的生活方式,在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的同时,助力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志愿服务文化
1、志愿服务理念宣传阐释活动。加大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志愿服务条例》和新修订的《河北志愿服务条例》的.宣传力度。围绕打造“志愿之城”,深入挖掘具有XX特色的志愿服务文化元素,利用公益广告牌、墙体广告等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组织传唱志愿服务主题歌曲,宣传推广全国志愿服务标识。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把志愿服务的要求体现到公民道德建设之中,体现到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和各行各业规章规范之中。(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2、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选展示活动。对我县荣获全国、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的先进典型、市优秀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等各级各类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展示,组织先进典型走进基层开展事迹巡讲、现场展示、互动体验等活动,推动志愿服务理念深入基层、深入人心。立足一线、立足基层,体现时代特征、确保推选质量,深入挖掘推选一批有一定影响、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二)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3、“学雷锋月”全县统一行动。“3·5”学雷锋日举办“迎盛会讲文明树新风”——XX县2022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号召全县各行业、各系统、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广场等开展创建文明县城宣传、政策宣传、法律援助、环境整治、技术培训、医疗义诊、家电维修、免费理发等志愿服务工作。围绕保护母亲河日、植树节、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公众主题活动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期间,县融媒体中心要采取采访报道、群众评论等形式密集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4、迎接庆祝党的二十大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宣传、文化部门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迎庆党的二十大为主题创作格调高雅、通俗易懂、感情真挚的文艺作品,宣传阐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单位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采用送服务、送知识、送安全、送政策的形式,为群众提供各种延伸服务和便民服务。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士为重点开展关爱活动。深入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开展清理卫生死角,净化楼道,修复破损路面,更换路灯、护栏、下水管道等便民、助民志愿服务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所需所急所盼问题,努力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5、“争做新时代雷锋式好少年”志愿服务活动。县职教中心、各中小学要把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体现到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中,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劳动精神。通过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和主题演讲等,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增强志愿服务意识。围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文明校园创建等,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文明交通劝导、小手拉大手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社区生活,组织未成年人开展亲情关爱、保护环境、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少年就近就便到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和敬老院等社会机构开展知识讲解、秩序引导和敬老助老、关爱孤残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组织设计面向青少年的志愿服务项目,吸引未成年人参与。(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6、“信仰照亮青春志愿因你精彩”志愿服务活动。职教中心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文明县城创建宣传、科学知识普及、环保节能减排宣传,电器维修、学业辅导、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青少年等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公交文明出行、义务献血、校园清洁等专项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中专学生自主参加公园广播志愿服务驿站的值班服务,不断提高志愿服务技能,引导志愿服务活动长期化、项目化、专业化、品牌化,形成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妇联)
7、“时间银行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学习承德滨河社区“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模式,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招募和登记志愿者,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摸排社区老人信息,梳理志愿服务需求,针对需求确定志愿服务项目,及时满足老人需要。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时间储蓄统计,受理时间兑付,促进“时间银行”志愿服务规范化,使志愿者成为养老服务的重要补充,解决“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问题,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农村)治理。以社区(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作为服务重点,充分发挥社区(农村)居民的主体作用,开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接地气、顺民意的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证明出具及抽查工作,让参与志愿服务成为人们丰富社区(农村)生活的重要选择,让居民群众感受社会和谐、享受幸福生活,让志愿服务形成良性循环发展。(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各志愿服务组织,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8、提质提效志愿服务活动。商场、便民市场、宾馆、医院、银行、电信、电力等窗口单位和公园、广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按照“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安排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标准,依托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结合行业实际,开展业务知识讲解、便民服务、满意服务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文明理念和雷锋精神,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使之成为弘扬志愿精神的窗口。(牵头单位:县直工委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银监办,各窗口单位)
9、“送温暖、献爱心”学雷锋志愿服务“暖心行动”。以不论春夏秋冬、刮风下雨始终坚守户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交通民警、环卫工人、快递小哥、建筑工人、消防队员、公交司机、出租车司机等七类户外作业工作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务实常态原则,采取“具体活动+常态服务”的形式,发动建立“劳动者港湾”等志愿服务爱心场点和站点,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四季服务长流水、不断线,全年开展由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各公共服务单位以及沿街门店等多方爱心力量提供的常态化、个性化关怀服务。(牵头单位:县直工委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10、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活动。全县组建10支以上专业志愿者队伍,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扶贫助弱、文化、科技、卫生、健康教育、法律援助、农村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美丽乡村环保、村民互帮互助、“新乡贤”、产业振兴和关爱农村未成年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与乡村中小学校开展传、帮、带结对活动,为他们提供资金、项目、技术和师资,培育文明风尚,共建文明校园。(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11、“共建网上美好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争当文明上网、绿色上网的宣传员,开展“文明上网从我做起”志愿宣传活动,普及有关网络常识、网络安全、谣言治理、“网络防骗小常识”等有关问题,宣传互联网法律法规,讲解网络防护技能,倡导网络文明新风,让广大群众了解文明上网相关知识,提高全民网络素质,杜绝不文明、不健康网上行为,防止网络诈骗。利用微信、微博、论坛、QQ等网络互动阵地,通过论坛跟帖、撰写博文、评论等方式,发表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言论,宣传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先进典型,积极引导网上舆论,传播文明上网、科学上网、安全上网有关内容,营造良好网络环境。组织志愿者走进网吧发放《文明上网倡议书》,讲解“文明上网”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意义,倡导遵守公民行为规范科学上网,树立正确的上网观;争当文明上网、绿色上网的监督员,开展网吧监督巡查,查看网吧营业情况,查看网吧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标志、是否接纳了未成年人,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在场内悬挂经营执照和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登记上网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等。(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12、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活动。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是专业救援的重要辅助力量,是国家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消防、公安、医疗、交通等积极开展本领域内志愿者服务活动,广泛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保证志愿者关键时刻能服务、会服务。(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队、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三)持续打造志愿服务特色品牌
13、“共创文明城志愿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是文明县城创建的生力军,志愿服务是展现一座城市文明风尚的新标志。围绕城市环境再美化、公共秩序再优化和市民素养再提升三大目标,组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文明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小区结对共建活动、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主要街道净化活动,通过活动培育文明风尚,破解城市顽疾,补齐城市短板,优化城市形象,助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14、“访千楼进万家”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县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单位所属社区和居住地社区报到,与小区结对共建,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特点,深入开展帮民困、解民忧、排民难的访千楼进万家活动,进一步了解基层需求,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践行雷锋精神、传递文明新风上做表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牵头单位:县直工委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15、“爱心门店”招募活动。进一步推动“爱心门店”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化、规范化、制度化,举办志愿服务业务培训,推选一批优秀“爱心门店”,做大做强“爱心门店”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发布“爱心门店”招募公告,常态化招募“爱心门店”,县乡联动实现“爱心门店”全覆盖,打通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16、志愿服务项目月发布活动。征集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志愿服务项目库,定期通过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符合社会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社会效益良好的志愿服务项目,动员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结合自身特长和实际情况,积极认领对接并认真组织实施活动项目,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内容,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有效载体,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精心制定具体方案。县文明办要加强统筹,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资源整合、人员统筹、机制贯通、覆盖广泛的优势,打通志愿服务“最后一公里”,形成推进志愿服务的整体合力。全县党员干部、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要发挥好排头兵、领头雁作用,积极投身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县文明办将把此项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考核复评指标体系,县直工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指标。
(二)扎实推进,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办实事、求实效,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把学雷锋志愿服务与道德模范宣传推选、创新社会治理、创建文明县城、提升文明素质结合起来,相互融合、协调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要创新方法手段,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组织新闻宣传、刊播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网上网下对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的宣传报道,生动讲好雷锋故事。要及时总结推广本地的创新做法和鲜活经验,生动反映活动的新进展新成效。要重视用好新媒体阵地,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展示先进典型的高尚品德、时代风采和良好形象,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梳理,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收集整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包括图片、影像、新闻报道资料等)报送县文明办(邮箱:XXX、,联系电话:XXX、)。
文明交通志愿者使用方案4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城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市民文明交通行为,提升广大群众交通文明素养,营造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时间
本年度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即6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岗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7:45-8:30,下午17:45-18:30;周六、周日的上午10:30-11:30,下午16:30-17:30。端午、中秋小长假不安排活动。
三、参加人员
市直及滨城区、沾化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志愿者,市、区直及驻滨参与文明创建的单位志愿者。
四、活动内容
(一)整治机动车不文明行为。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进行劝导。
(二)纠正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针对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三)引导行人文明交通。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不走人行道、过街不遵守信号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四)开展现场帮扶。主动帮助未成年人、老人和残疾人安全过马路,主动向群众介绍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目的、意义,树立文明交通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五、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实行定岗服务,分别负责城区30个路口120个岗位的文明交通劝导服务,详细安排见附件。各参与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确定本年度的志愿执勤表,确定每天的执勤人员,定责定岗;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劝导服务的岗位,由排第一位的单位负责进行统筹协调确定本岗全年的志愿执勤表。请于5月31日前将志愿执勤安排表报市文明办(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政务协同办公: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滨城区、沾化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市里活动安排,组织实施本区的城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立足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定单位、定人员、定路口,保秩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将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参勤人员,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提高出勤率、管事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对活动进行充分动员发动,确保活动参与面。要教育职工志愿者遵守纪律,不溜岗、脱岗,不得在志愿服务期间做与志愿服务无关的事情;要严格遵守安全防护规定,注意避让车辆,确保自身安全;注重单位和自身形象,做到精神饱满,举止得体,语言文明。市文明办按照《志愿服务条例》要求,活动期间为志愿者购买岗位意外伤害保险;市公安局为志愿者统一配发帽子、反光背心和交通指挥旗,由现场执勤民警为志愿者发放;执勤交警负责对劝导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劝导员的职责、任务,并负责对志愿者在岗情况进行日常考勤。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将组成督导组对此项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对缺勤、迟到、早退、在岗不尽责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通报,通报结果计入文明单位考核成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级报纸、电台、电视台要开辟专题专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解读文明交通行为规范。要组织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设立曝光台,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不听从劝导、不文明行动进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文明交通志愿者使用方案5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根据《宜城市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和《20XX年宜城市志愿服务工作计划》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要求,坚持“就地就近”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部门、单位、企业在城区重要路段、路口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全社会形成“文明交通,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任务及时间
(一)活动任务
志愿者在执勤民警的指导下,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信号和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积极营造安全出行氛围,维护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压力,提升城市交通管理和谐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具体任务如下:
1、对行人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2、对三轮车、电动车逆行、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载客、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3、对机动车随意调头、乱停乱放、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开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二)活动时间(根据作息时间变化,另作通知)
1、上午7:30——9:00;
2、下午17:30——18:30。
五月为主题活动月全面铺开,周一至周五由市直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周六、周日由义工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其余月份另行组织重点路口志愿引导活动。个别路口上岗服务时段可结合实际高峰拥堵时间调整。
三、活动区域安排
第一片区:振兴大道政府转盘——振兴大道望江路口
牵头单位:市委办
参与单位:国税局、建投公司(政府转盘路口)
规划局、环保局(九龙路口)
住建局、安监局、联通公司(建行转盘)
第二片区:振兴大道望江路口——振兴大道燕京渠化岛
牵头单位:人大办
参与单位:物价局、司法局、中行(望江路口)
地税局、移民局、移动公司(龙头转盘)
人社局、商务局(万象大酒店路口)
国土资源局、工行(燕京渠化岛路口)
第三片区:襄沙大道楚都山庄路口——楚都巷路口
牵头单位:政府办
参与单位:畜牧兽医局、水务局(楚都山庄路口)
卫计局、经信局(鲤鱼湖路口)
教体局、文旅新局(城关中学门口)
供销联社、招商局(西街口)
行政审批局、粮食局(楚都巷路口)
第四片区:襄沙大道楚都巷路口——宜城大道路口
牵头单位:政协办
参与单位:农业局、总工会、妇联(自忠路口)
科技局、统计局(武商门前)
交通运输局、团市委(中华路口)
第五片区:自忠路
牵头单位:市纪委
参与单位:审计局、质监局(实验小学门前)
民政局、林业局、工商局(中医院门前)
组织部、财政局、农行(京忠路口)
宣传部、发改局、老干局(紫阳观路口)
统战部、电信公司、烟草局(好邻居路口)
第六片区:育才大道、宜城大道、情侣路
牵头单位:政法委
参与单位:法院、信访局(二中路口)
行管局、气象局(气象局路口)
检察院、广电台、盐务局(紫阳观路口)
食药监局、党校(医院门口)
城管执法局、建行(一中路口)
公安局、邮政局(环翠小学路口)
注:周六、周日义工组织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切实把此项工作当作提升驾驶人和行人素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强化教育,预防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周制定上岗执勤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布,并将执勤名单每月向市文明办上报一次,力求活动扎实有效,长期顺利开展。
(二)参加岗前培训,确保文明安全。教育志愿者在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文明用语,行为规范,听从交警指挥,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不得强行在车辆前方拦车、随意追车、强行拉拽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坚决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三)加强交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文明交通知识,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各临街单位要悬挂宣传标语,引导正确舆论导向;交通志愿者要将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摆放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街道;交警部门要印制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交由志愿者广泛发放;新闻单位要及时曝光各类不文明交通现象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文明劝导,严治交通违法。各路口都要安排至少一名民警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除指导志愿服务者在路口正确文明劝导、宣传、纠章外,还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格整治,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志愿者要统一标识,佩戴口哨(各单位自备),主要路口使用警戒绳(市交警大队统一配发)。
(五)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检查督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要联合市文明办组织工作专班,对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专项督查,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如一个月内3次以上发现有未安排劝导人员和开展活动的单位,将取消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各单位对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人员排班、时长要进行记录,可结合实际调整志愿者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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