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绩效量化考核方案

时间:2022-11-11 20:40:03 方案 我要投稿

护理绩效量化考核方案(精选6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护理绩效量化考核方案(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护理绩效量化考核方案(精选6篇)

  护理绩效量化考核方案1

  根据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要求,为充分调动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管理水平,探索医院分配制度改革,推进护理人员绩效分配向临床一线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同工同酬,更好地促进护理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经讨论完善以下绩效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金分配原则

  1、护理部提出指导性意见,大科统一操作。

  2、护理人员绩效分配向临床一线倾向,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

  3、护理人员绩效分配应体现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四个维度。

  4、科护士长根据护理部指导意见,结合本片区实际,制定本大科考核指导方案。

  5、各护理单元制定本单元绩效分配方案;科护士长根据分配方案进行核查;再经护理部认可后交财务处执行。

  6、医院在职护士与聘用护士同条件享受绩效分配。

  7、各护理单元绩效分配方案总体构成:本方案所显示系数占70%;工作量占20%;工作质量占10%。

  二、绩效考核方案

  1、院龄、学历、岗位职称系数:

  院龄、学历、职称体现护士工作经验和能力,岗位体现护士的工作能力,反映能承担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按院龄、学历、岗位设置奖金系数,各大科统一协调。

  (1)护士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结束轮转定科后,进入临床系数为1;

  (2)进入科室后,本科生加系数0.03,大专生加系数0.02,中专生加系数0.01;

  (3)院龄6-10年护士基本系数+0.03;院龄11-15年护士基本系数+0.08;院龄16年以上护士基本系数+0.15;

  临床科室设4个岗级:

  护士长: 1.4-1.6;

  总责护士:1.2-1.4;

  轮班护士:1.0;

  非轮班护士:接触治疗、处理医嘱1.0;不接触者0.9

  (4)职称:护师+0.01;主管护师+0.02;副主任护师+0.03;

  (5)专科护士:在本专业领域并发挥作用+0.01;

  (6)各病区质控护士、带教组长、安全员另加权系数0.01;

  (7)中途中断护理工作(停职),中断前的工龄不累计;

  2、夜班:

  夜班体现护士的工作辛苦与风险,小夜班、大夜班加权系数各0.01-0.02(不同年资护士值夜班,加权系数不同,年龄<40岁每班为0.01,年龄≥40岁每班为0.02)。早晚班可加权系数0.005。总责护士夜班另+0.005。

  3、考勤:

  (1)考勤直接体现工作态度、工作量等,各病区根据医院《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2)出勤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4、法定节假日值班:

  法定节假日值班体现护士的工作风险与劳动强度,护士每天加权系数0.01。

  5、患者满意度:

  患者满意度直接体现护士的综合能力与服务品质,各病区根据每月病人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奖励与惩罚。

  6、护理质量:

  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体现工作质量,各病区根据护理部督查、病区自查结果进行奖励与惩罚。

  7、科研教学:

  科研教学间接体现护士的工作能力,各病区根据带教、科研结果进行奖励与惩罚。

  护理绩效量化考核方案2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校副职,教导主任,副主任,大队辅导员,总务人员

  二、考核指标及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量化指标考核占80%,学期末民主测评考核占20%。

  (一)、领导素质与职业道德(3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

  1、 团结协作(5分)

  团结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办事说话注意方式,主动帮助其他成员,得到其他成员支持与肯定。

  2、作风正派(5分)

  领导作风,工作作风要正派,按原则办事,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遵纪守法,对下属要关心爱护,有事要沟通,要光明磊落,办事公道,公平。

  3、领导才能(5分)

  具备领导能力,敏锐的洞察力,一定的号召力,果敢的魄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学科指导能力。

  4、职业道德(5分)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尊严,严格按照师德标准要求自己,不带头有偿补课。有违纪行为受到组织处理的,一票否决,评为“不称职”。

  5、出勤情况(10分):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工作(50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

  1、计划、总结(5分)

  按时完成并及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总结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2、任课工作(4分)

  完成所代学科课程任务,无缺课。

  3、党建工作(6分)

  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4、指导、服务教学(8分)

  按要求完成听课、评课任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教师的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试和反馈。开展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课程改革等活动。指导中队辅导员开展班队活动。总务人员要为班级、大队部、教导处、学校做好一切服务性工作。

  5、档案管理与督导评估(8分)

  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按《回民区教育局城区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及细则的各项B级指标和《糖厂路小学工作细化分工表》的具体要求,努力完成目标考核。按照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率=各项实得分/各项应得分)排序得分。

  6、值周情况(6分)

  按照学校制定的值周工作安排和要求,尽职尽责。

  7、领导交办工作(5分)

  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不能找借口推诿,看表现得分。

  8、个人获奖(4分)

  9、集体获奖(4分)

  (四),民主测评(20分)

  1,个别谈话(6分)

  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应是被考核人所在办公室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指定一名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2、期末述职(6分)

  学期末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民主测评(8分)

  学校将在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按满意率得高低排队给出量化分值。

  三、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实行领导打分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平时与期末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四、考核等次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分别高分到低分排队。

  优秀(占15%):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称职(占70%):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占15%):基本称职:政治表现、出勤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不称职: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出勤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分别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报学校党支部审议。

  2、对考核中获得基本称职以上等次的教师,学校要发给不同档次的绩效奖励工资,根据本校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分别测算出均数作为基数。

  绩效奖励:

  优秀: 基数+基数的4%

  称职: 基数

  基本称职: 基数-基数的4%

  不称职: 不发绩效奖励工资

  3、在考核中总分列在末位的教师,学校校长书记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护理绩效量化考核方案3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x市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x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x年度绩效管理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情况,现制定x市—20xx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一、中职学校达标建设总体目标

  现有全市中职学校36所,已达标17所,未达标19所,达标率占47.2%。从x年下半年起,力争用两年时间,采取合并、转型、停办、共建等形式,整合一些校园面积和办学规模未达标的中职学校,经过资源整合、布局调整优化,到20xx年,全市中职学校从现有36所整合成具有较大办学规模的22所,校园校舍和教学实训设施设备硬件建设等基本达到部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二、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对象目标

  1.x市属校:现有公办中职学校5所(文教职专、商贸职专、艺术学校、盲校、聋校)未达标,民办中职学校4所(经济职校、榕西职校、国防职校、省防卫职校)未达标。

  整合目标:异地新建1所、合并2所、停办或转型6所。

  2.台江区:现有公办中职学校1所(外贸职专)未达标。

  整合目标:整合并校。

  3.仓山区:现有公办中职学校2所(跨洋职专、环保职专)未达标。

  整合目标:合并后异地新建1所。

  4.福清市:现有公办中职学校1所(福清高山职技校)未达标;民办中职学校3所(福清光明职高、西山职校、美佛儿职校)未达标。

  整合目标:合并2所,停办或转型3所。

  5.连江县:现有公办中职学校2所(连江职专、青芝成专)未达标。

  整合目标:合并后异地新建1所。

  6.高新区:现有公办中职学校1所(闽侯美术职校)未达标。

  调整目标:异地新建1所。

  三、中职学校达标建设主要考核指标

  1.办学规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x人以上,且专业结构比较合理。

  2.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1:25,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专业课与公共课教师比为5:5左右。

  3.校园面积。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60亩;生均不少于33平方米,各种场地设施基本满足学校办学需要。

  4.校舍面积。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万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20平方米(不包含校外租赁建筑面积),各种建筑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

  5.实训条件。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场所和设施设备,学校实训设施设备总值360万元以上,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四、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步骤

  1、工作部署(x年7月):市教育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x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推进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校长会议,全面部署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工作,明确建设任务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2、制定方案(x年9月):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制定上报本地区(学校)布局调整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制定《x市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并报送市效能办、市统计局。

  3、启动实施(x年9月至12月):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对照考核评估指标,启动整合和建设工作。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处室对民办校办学条件进行评估为布局调整做准备。

  4、x年工作绩效评估(20xx年1月):组织评估x年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推进达标校建设工作绩效并报送市效能办、市统计局。

  5、深度推进(20xx年2月至12月):市教育局跟踪督查落实。

  6. 20xx年工作绩效评估(20xx年1月):组织评估20xx年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达标建设推进工作绩效并报送市效能办、市统计局。

  7.达标建设收官(20xx年6月):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建设全部达标,并申报省教育厅评估。

  8.全面评估(20xx年9月至12月):省市教育部门组织全面评估达标校建设。

  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具体详见附表.

  其他工作要求按照《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推进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榕教职成【x年】27号)执行。

  护理绩效量化考核方案4

  根据x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x市委、政府关于印发〈x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x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护理绩效量化考核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和杠杆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事业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公开,方法公平,结果公正,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易于操作,便于考核。

  4.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力求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科学合理。

  三、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将我校工作岗位分为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

  四、考核内容

  1.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副书记、副校长、纪检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的考核,采用百分制方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因岗位工作致通报批评的相应扣分。

  2.对班主任的考核:以100分为基准分,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3.对身兼两个以上工作岗位的人员的考核,按不同岗位先进行考核,再按所兼各个岗位的平均分计算考核结果。

  4.等级介定:优秀:95分以上;称职:70分至94.9分;基本称职:60分至69.9分;不称职:60分以下。

  五、各类人员工作量的均衡办法

  1.按照黔教机编(1993)119号文件,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特点,以每个教师周课时数为10节,将各个岗位折合为基本课时,按照基本课时评出各个教职员工的绩效总分。

  2.班主任每周节折合工作量4节。

  3.各组织负责人工作量的折合:

  (1)工会主席按中层正职待遇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2)团委书记妇委会主任按中层正职折合工作量。

  (3)各学部主任按中层副职折合工作量,副主任按主任减0.2折合工作量。

  (4)各组织的其他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减半折合工件量。

  4.其他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衡定工作量。认真履行职责。综合考核达到良好以上为达到基本工作量。

  5.衡定全校教师基本工作量后,所超课时按全学期满课时总量平均分值折算。

  六、考核办法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5至9人的考核领导小组,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2.采用按周记载、按学期考核进行,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考核分加权重进行量化。每位教职工以100分为基准分。以每学期考核结果增减,最后得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3.平时考核:由学校拟定符合工作特点的常规工作细则考核,主要考核考勤、工作过程等,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4.综合考核

  (1)教职工个人总结、自评、述职(领导岗位)。

  (2)考核组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分别按照《教学岗位考核评分表》、《管理岗位考核评分表》、《工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

  (3)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评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由校长签字后在本校公示一周。

  (5)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6)每学期结束前由学校考核组考核后报校长审核,公示之后报教育局批准执行。

  七、考核结果

  1.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分配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即得到全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总分。提取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和突出贡献奖及其他自设项目津补贴后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总分,所得分值乘以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岗位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本校提取超课时津贴及奖金后)

  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 ×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2.全校岗位绩效考核总分

  3.班主任津贴标准

  4.各级各类人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本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0.6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兼几职的以最高职级考核定等,不重复计算。

  八、 特殊情况的考核处理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2.学校派出到异地管理顶岗实习学生的教师,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工资。

  3.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脱产学习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4.经医院确诊的癌症病、麻疯病、精神病的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该校平均标准发放(有检查收费收据及证明)。

  5.经组织批准借用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6.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7.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一学期内病假超过15天(不含15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以天计扣。

  8.在职人员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一学期内事假超过6天(不含6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以天计扣。

  9.一个月内有一周旷工的,停发本月绩效工资,一年内旷工累计计算达一个月的,停发本年度绩效工资。

  10.达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退休前执行绩效标准,退休后,从执行退休后的当月起按相应的退休生活补贴标准执行。

  11.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工资继续发放。

  12.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的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

  13.不任现职亦未退休但保留正校级待遇的.离任校级领导(校长、专职支部书记);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按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并享受每月100元津贴;不任现职亦未退休但保留副校级待遇的离任副校级领导(副校长、专职副支部书记),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14.一学期有下列工作情况的,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

  (1)未经学校及区教育局同意批准脱产学习的;

  (2)解除聘用合同的;

  (3)不假外出的;

  (4)无正当理由参与群访、集访、非访的。

  (5)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参与黄、赌、毒,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7)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8)参加邪教宣传或活动未达到犯罪行为的。

  (9)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达不到法律法规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60%、80%;降级、撤职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九、各类人员考勤量化标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经学校核定)3天扣1分、事假1次扣1分、旷工1次扣3分、迟到1次扣1分、早退1次扣2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假、丧假、产假、公假以及经学校同意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学习考试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办公室的考勤汇总记载。

  十、各类人员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标准:

  1.“双师型”教师加分标准:取得相应的由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等级证的教师:初级工加5分;中级工加10分;高级工加15分;技师加20分;高级技师加30分,只在获证本学期加分,不重复加。

  2.辅导学生参加区、市、省、国家级竞赛获等级奖,每人次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4(3、2)、6(5、4)、10(8、6)分。

  3.教职工本人在《毕节教育》、《七星关教苑》、《毕节日报》、《毕节晚报》或有国内正规期刊号刊物上发表新闻、简讯报道学校的,每篇加1分,省级以上公开报刊每发表一篇加3分,国家级每篇加5分,专著必须是有正式出版并有“中国版本图书……”编号的,独著加50分,合著第一署名加30分,第二署名加20分。

  4.学校组织或推荐的教职工个人竞赛类获学校、市、地、省、国家级获奖,每次加1、2、3、4、5分。以国家党政机关评选颁布发奖证为准。

  5.教职工个人主动承担学校教学研究课、公开课等一次。省级加10分,市级加6分,区级加3分,校内的加1分。

  6.教育科研奖:教育科研获市一等的加5分,获市二等的加3分,获市三等的加2分。获地区教育科研获奖的个人,则在市奖励分基数上增加2分。

  7.表彰加分:区级表彰的加5分,市级表彰的加10分,省级(国家部委)加20分,国家级加30分。

  8.学校考核小组研究认为在工作中有贡献:加1—5分。

  (二)减分标准

  1.考核期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上级点名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级扣2分/次;区教育局级扣4分/次,区委区府级5分/次。受到书面通报批评的,按照以上各级别的2倍扣分。

  2.考核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党内外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扣相关责任人考核总分的20%——50%。

  3.因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学校财产重大损失:1-10分。

  4.因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事故:1-10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1-10分。

  6.教师间发生矛盾经学校以上单位处理的:1-10分。

  7.因教师过错同学生发生矛盾经学校以上单位处理的:1-10分。

  8.校领导和教职工公认的其他重大事故或过失:1-10分。

  9.凡对学校班主任等工作安排有拒绝接受者,扣除考核总分20分。

  护理绩效量化考核方案6

  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xA/3+40%xB/8+10%x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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