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16篇)
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活动的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活动的目的或者意义。怎样写活动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1
一、活动背景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老年人由于其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往往成为诈骗分子的主要目标。为了提升老年人的.防范意识,保障他们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标
1. 提升老年人对电信诈骗的识别能力。
2. 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3. 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反诈骗环境。
三、活动内容
1. 宣传发动
利用社区公告栏、宣传册、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电信诈骗的危害和防范方法。
邀请法律专家、公安民警进行专题讲座,解析常见诈骗手法和案例。
2. 知识讲座
组织老年人参加防诈骗知识讲座,重点讲解识别诈骗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应对诈骗电话等技巧。
播放防诈骗宣传视频,让老年人通过生动案例了解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段。
3. 互动体验
设立防诈骗体验区,模拟诈骗场景,让老年人在互动中学会识别和防范诈骗。
提供咨询服务,解答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防诈骗疑问。
4. 志愿服务
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一对一的防诈骗指导服务。
发放防诈骗宣传手册和纪念品,增强老年人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四、活动效果评估
1.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老年人对活动的反馈意见。
2. 分析活动数据,评估活动效果,为今后的防范工作提供参考。
五、活动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 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活动所需物资和人员到位。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2
一、活动主题
“守护夕阳红,防范诈骗行”——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
二、活动目标
1. 增强老年人的反诈骗意识,提高他们识别和防范诈骗的能力。
2. 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老年人防诈骗的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四、活动地点
社区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公园等老年人聚集场所
五、活动内容
1. 宣传材料制作
制作防诈骗宣传海报、宣传册、视频等,内容涵盖常见诈骗手法、防范措施、报警途径等。
在社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地方张贴和播放宣传材料。
2. 讲座与培训
邀请公安民警、法律专家等,为老年人举办防诈骗知识讲座和培训班。
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让老年人深入了解诈骗的危害和防范方法。
3. 互动环节
设立防诈骗知识问答环节,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
开展“防诈骗小能手”评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老年人给予奖励。
4. 志愿服务
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一对一的防诈骗指导服务。
设立防诈骗咨询热线,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
六、活动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 加强与公安、法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 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活动所需物资和人员到位。
七、活动评估
1.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老年人对活动的反馈意见。
2. 分析活动数据,评估活动效果,为今后的防范工作提供参考。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3
一、活动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老年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往往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因此,开展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二、活动目标
1. 提高老年人对诈骗手段的.认识和了解,增强防范意识。
2. 引导老年人掌握识别诈骗的方法和技巧,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 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诈骗的浓厚氛围,保护老年人的财产安全。
三、活动内容
1. 宣传阐释打击整治诈骗的重大意义
广泛宣传解读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意义。
2. 揭露诈骗新手段、新动向
通过公开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揭露诈骗分子的新手段、新动向,帮助老年人了解诈骗的形式和特点,提高警惕性。
3. 开展“点对点”风险提示和预警
利用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对老年人进行“点对点”风险提示和预警,提醒他们注意防范诈骗。
4. 制作发放宣传资料
制作老年人防范诈骗的宣传册、海报等宣传资料,并在社区、公园等老年人聚集的地方进行发放,方便他们随时查阅和学习。
四、活动形式
1. 举办讲座和培训班
邀请专业人士为老年人举办防范诈骗的讲座和培训班,讲解诈骗的种类、特点和防范方法,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2.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养老院等地方,为老年人提供防范诈骗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识别诈骗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3. 利用媒体进行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老年人防范诈骗的重要性和方法,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
五、活动效果评估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了解老年人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是否得到提高,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活动进行改进和完善。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4
一、活动目标
1. 提高老年人对诈骗行为的识别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 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盲目投资和消费。
3. 营造全社会关注老年人权益、共同防范诈骗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1. 举办防范诈骗知识讲座
邀请法律专家、公安民警等人员,为老年人举办防范诈骗知识讲座,讲解诈骗的'种类、特点和防范方法,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2. 制作并播放宣传视频
制作老年人防范诈骗的宣传视频,并在社区、养老院等地方进行播放,让老年人更加直观地了解诈骗的危害和防范方法。
3. 开展“以案说法”活动
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让老年人了解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和特点,提高他们的警惕性和防范能力。
4. 设立咨询服务热线
设立老年人防范诈骗的咨询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活动形式
1. 线上宣传
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老年人防范诈骗的相关知识和案例,提高社会关注度。
2. 线下宣传
在社区、公园等老年人聚集的地方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和解答活动。
3. 志愿服务
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养老院等地方,为老年人提供防范诈骗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识别诈骗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四、活动效果评估
通过收集老年人的反馈意见和满意度调查,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活动进行改进和完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老年人防范诈骗的宣传活动,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5
一、活动背景与目标
随着科技的发展,诈骗手段日益翻新,老年人因其信息获取渠道相对有限、防范意识较弱,成为诈骗分子的重点目标。本活动旨在通过社区联动,增强老年人的防骗意识,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
二、活动主题
“智慧养老,防骗同行”——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普及月
三、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四、活动内容
1. 开幕式及主题讲座:活动首日举行开幕式,邀请公安部门反诈骗专家进行主题讲座,通过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讲解常见诈骗类型及防范措施。
2. 防骗知识展览:在社区中心设立防骗知识展览区,利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示诈骗案例、识别技巧和应对方法,供老年人参观学习。
3. 互动问答与情景模拟:组织现场互动问答,检验老年人对防骗知识的掌握情况;设置情景模拟环节,如模拟电话诈骗、网络诈骗等,让老年人在实践中学习如何识别和应对。
4. 志愿者一对一辅导:招募志愿者队伍,对社区内行动不便或信息接收能力较弱的老年人进行一对一上门辅导,确保防骗知识普及无死角。
5. 家属参与工作坊:举办家属参与的工作坊,教授家庭成员如何与老年人有效沟通,共同防范诈骗,同时提供技术支持,如帮助安装防骗软件、设置紧急联系人等。
6. 闭幕式及表彰:活动结束前,举行闭幕式,对积极参与活动的老年人和志愿者进行表彰,总结活动成果,鼓励持续学习防骗知识。
五、宣传策略
利用社区公告栏、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提前发布活动信息。
制作防骗宣传手册、海报,在社区内广泛分发。
邀请当地媒体进行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力。
六、预期效果
提升老年人识别诈骗的`能力,减少诈骗案件发生。
增强社区居民间的相互帮助和支持,促进社区和谐。
形成良好的防骗文化氛围,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6
一、活动背景与目标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老年人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数字生活中,但同时也面临着网络安全的风险。本活动旨在通过数字技术的赋能,提高老年人对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能力,享受安全、便捷的数字化生活。
二、活动主题
“数字安全,乐享晚年”——老年人网络安全教育周
三、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四、活动内容
1. 启动仪式及网络安全讲座:活动首日,邀请网络安全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介绍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段、危害及防范措施,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常见的'社交媒体、网购、投资理财等领域的诈骗。
2. 数字安全体验区:设置数字安全体验区,包括防病毒软件演示、密码管理教学、识别钓鱼网站小游戏等,让老年人在互动中掌握安全技能。
3. 智能手机安全培训:组织智能手机安全使用培训,教授老年人如何识别垃圾信息、安全下载应用、设置隐私保护等,提升手机使用安全性。
4. 家庭网络安全研讨会:邀请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参加,共同探讨家庭网络安全策略,如设置家庭网络密码、安装监控软件等,形成家庭防护网。
5. 在线防骗课程:开发适合老年人学习的在线防骗课程,涵盖视频教程、图文资料、在线测试等,方便老年人随时随地学习。
6. 成果展示与反馈收集:活动尾声,举办成果展示会,展示老年人学习成果,同时收集反馈,持续优化后续防骗教育活动。
五、宣传策略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抖音等,发布防骗短视频,吸引老年人关注。
与当地电视台合作,制作专题节目,深入讲解网络安全知识。
在社区、公园等老年人常去的地方,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
六、预期效果
增强老年人对网络诈骗的识别能力,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促进老年人安全、自信地使用数字技术,享受数字生活带来的便利。
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防骗教育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持续的学习资源。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海委平安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海委平安组〔202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统筹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得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管理机制与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2022年5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环节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导。打击整治环节约4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切实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3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彻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牵头。
1.广泛动员、广辟渠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行动。在扎实做好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线索办理的前提下,公安110接处警平台、12345市民热线等多种渠道要高效收集反映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等相关问题线索。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警情案件等专业系统中滚动排查研判相关线索,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目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线索办结情况。
2.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用好各类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将防范非法集资、保健品诈骗、养老诈骗等宣传纳入老年宣传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专题文艺演出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村(居)、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要突出宣传重点,针对养老诈骗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以案说法教育活动,揭露养老诈骗“套餐”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筑牢老年人思想防线,深化宣传效果。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把关、严防炒作。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得对尚未终审的案件作定性报道。注意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成员单位和村(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从严打击养老诈骗。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养老诈骗,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这项工作由派出所牵头。
1.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识别、打击养老诈骗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2.严格依法办案。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决防止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这项工作由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牵头。
1.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摸排,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相关机构、企业,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2.加强分类处置。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的事件的底线。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设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专项办”),由常乐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下设综合工作组,组长为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宋钧。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综合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专项办要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制度,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平安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针对本地区养老诈骗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
(三)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各村(居)各部门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此专项行动将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居)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8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依法打击整治存在诈骗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效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净化规范养老服务市场。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时间
5月24日至10月24日,为期5个月时间
三、排查对象
全县所有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
四、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养老服务机构非法炒作集资问题。排查整治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床位包干使用权、优先居住权、照顾陪护、高额利息分红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高额收取押金或保证金(超过月服务费6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问题。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在养老服务机构内推销“保健品”“药品”等行为,通过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
(三)非法开展养老服务的问题。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4日至5月31日)。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制定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启动相关工作。向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定期梳理分析我县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动员各养老服务机构向机构内老年人宣传防诈防诈知识,通过播放防诈反诈宣传片、悬挂防诈反诈宣传标语、发放防诈反诈宣传图册、宣讲防诈反诈典型案例等多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5月31日前,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上墙。
(二)摸底排查阶段(6月1日至8月30日)。全县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机构和未登记为养老机构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养老服务站)一并纳入风险排查范围。
(三)整改推进阶段(9月1日至10月24日)。及时对摸排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整改销号。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推进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县范围内养老服务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可防可控。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9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县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在全镇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充分展示党和国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和优化服务“四管齐下”,将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强化新闻媒体主阵主渠道作用,突出新媒体矩阵和传播优势,发挥社会面宣传“点对点”贴近性的特点;注重宣传内容和方式创新,加强案例式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质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宣传纪律,有效防范化解负面舆情,为推进我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解读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中华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保持同本民方社会环或等方面的重大义。
(二)宣传报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取得的`积极成效。宣传报道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严肃查处养老诈骗案件、规范整治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预防治理养老诈骗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整治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涉稳问题风险隐患,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积极成效。
(三)持续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力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整治规范涉老涉诈乱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四)充分展示反诈宣传教育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公益性社会组织等作用,大力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及时宣传打击整治的政策法规,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刻揭露养老诈骗手法、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帮助老年人识别诈骗套路,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五)积极宣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大力支持的生动局面。宣传报道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以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采取电话、网站、信箱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便捷举报渠道,落实保护举报措施,及时开展核查、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的有力举措;报道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得到迅速受理,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等工作情况;展现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拥护、积极支持参与打击整治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工作安排
各村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全县政法新媒体矩阵和各成员单位官方网站及自媒体,紧紧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工作进展积极进行正面宣传,并扎实开展社会面宣传。
(一)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积极提供宣传素材,配合新闻采访,大力宣传专项行动重要工作部署、典型警示案例、重大打击成果和整治成效,形成震慑养老诈确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二)新媒体宣传报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作用,深化人民群众对养老诈骗的认识;充分利用新媒体方便快捷、覆盖面广、传播力强等特点,增强联动宣传报道的力度与深度,充分展示党委和政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坚定决心和成效。
(三)社会面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社会面宣传。在村委、街道、企业大门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册和展板;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组成宣传小分队进村入户开展涉老反诈精准宣传,对老年人进行“点对点”风险提示和预警;对入户排查发现已存在或潜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积极做好打击化解帮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各企业要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意义;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的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班工作”;宣传工作专班要策划系列主题宣传、要精编系列典型案例、要创作系列宣传作品;要定期向镇政府报送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有影响的宣传案例及成果。
(二)完善方案,相互配合。各村、各企业要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紧紧围绕承担的整治任务开展宣传,明确宣传重点,细化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并根据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宣传内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切实增强宣传实效性。
(三)规范报道,加强管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法律性、政策性强,宣传工作既要为专项行动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更要进行舆论引导、防止负面炒作。要通过宣传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 细化工作预案,严防恶意炒作;要加强舆情监督,及时做好负面敏感奥情结调控管控,确保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烦利开展营造积极有利的舆论氛围。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10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11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
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
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
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
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
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
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
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
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
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
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
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
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
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法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问题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风险,有效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全面摸排
(一)摸排对象。已经登记的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严肃认真开展摸排。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二)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区各镇办负责摸排。
(三)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四)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本轮摸底排查工作于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分类处置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上报区政法委,在区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制订了《玉泉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拓宽宣传渠道,时刻加强防范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作用,将防骗宣传知识积极向老人进行宣传。为加大宣传效果,深入到全区养老机构开展精准宣传工作。通过向老年人进行诈骗典型案例宣讲、老年人防诈骗指南解读、悬挂横幅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常见的养老诈骗方式,并就养老涉诈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通过宣传,进一步揭示了养老诈骗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提高了广大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引导老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远离养老诈骗陷阱,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13
根据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自4月下旬起,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及长态化的电信诈骗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国部署会议和全省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推进,认真贯彻省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电信诈骗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电信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别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举措
打击养老诈骗方面
(一)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本部门实际,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县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明确整治重点。依法查处以“养老”名义进行的养老产品的广告宣传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管,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中的.广告宣传;加强对“养老”名义进行的各种虚假广告和商业行为。加强监管巡查力度,把养老诈骗违法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还老年人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防范意识。打击养老诈骗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观念,提升反诈反骗防范意识,增强明辨是非能力。
打击电信诈骗方面
(一)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一是规范管理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亮标亮照”率。二是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控。坚持传统监管方式与信息化监管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落实广告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广告。三是严查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的摸底排查,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对辖区内的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至公安机关,并配合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打击取缔非法活动。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经营方式、经营形式等入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化。同时,要对新增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含投资、理财、投资管理、咨询等)、网络工作室等类型市场主体,加强后续监管。
(二)加强敏感领域监管。加大对手机、电脑、印刷、快递等市场敏感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及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特别是对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黑卡”、“伪基站”、无线电通讯设备等作案工具的,对经营者予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加强反诈知识宣传。鼓励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同参与、抵制各类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反诈防骗宣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搜索并点击关注“国家反诈中心”,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多渠道开展防范宣传。提醒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思想上戒除贪念,不随意相信陌生人“忽悠”,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通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要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对可疑公司、工作室开展定期现场检查,检查其工作平台及业务开展情况,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要配合公安机关保存相关证据,并支持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响应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化解、防范、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及非法集资问题,督促养老机构控制融资风险,及早发现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线索,妥善化解风险,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养老服务企业涉嫌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养老服务企业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或不合理低价旅游等欺骗、诱导方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以不同形式提供服务的企业监管不到位、出现养老行业漏洞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和预收费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向已入住老年人提前收取养老费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不够、发现问题线索报告处置不力的问题。
(三)养老服务机构涉嫌违规销售保健品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推销故意夸大功效的“保健”产品现象;养老服务机构为牟取暴利将普通消费品“功能化”包装后高价售卖现象;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违规销售保健品排查、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要组织深入排查,摸清底数,针对问题抓好整改,建立排查整治清单。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上报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信息及线索。各乡镇(办)要把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作为一项常态性、长效性的工作执行,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监管。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乡镇(办)政府;对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区级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街道、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张贴防诈骗宣传海报、发放防诈骗宣传折页、悬挂横幅,组织老年人观看民政厅制作的防诈骗宣传短片;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及时将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上报区民政局,重大突出情况立即报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成效、风险形势,期间各乡镇(办)可随时报送阶段性成果、突出风险苗头、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等。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15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2月开始,到2022年6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即日起至2月10):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2月10日至2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
(三)分类整治阶段(2022年3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
三、任务要求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县民政部局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3.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4.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5.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在2022年2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市、县民政局将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推进分类处置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
(三)强化综合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91号)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和2022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要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乡镇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
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16
为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以“除险保安”晾晒机制为载体,依法严惩养老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详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APP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基层治理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阶段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2年4月开始至2022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要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边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二)打击整治阶段(2022年5月—9月)。对辖区全域养老领域涉诈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通过排摸掌握一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积极协同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对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大力宣传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基层治理、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整治社会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镇综治办牵头,镇派出所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全镇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镇专班开通举报电话,对市统一举报平台和电话做好宣传,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排查评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加强分类处置。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对存在的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养老服务活动和场所、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四、职责分工
组建工作专班。由镇打造“平安洲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镇专项办),由镇党建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文体站、派出所、洲泉法庭、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自然资源所等10家成员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姜惠明兼任,副主任由顾立强、蔡瑶、周炜、朱沉潇、钱亚平、顾如强兼任。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4个专项工作组,其中综合组、整治组、宣教组在镇综治办,打击组在派出所。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办:牵头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渉诈问题隐患,排摸上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配合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排查上报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镇党建办:牵头组织开展网上巡查,排查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协同上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
(三)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牵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负责查处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防止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五)派出所: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摸清5年来未破的养老诈骗案件底数并力争破获一批积案;惩处犯罪团伙幕后组织者、中介机构,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查清资金流向、冻结被骗资金、追缴赃款赃物。
(六)综治办:将专项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履行专项办职责,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职能,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
(七)自然资源所:牵头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
(九)文体站:牵头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严格做好风险把控。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制,压实村(社区)属地责任、各单位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洲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有所侧重,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精准排摸宣传。
(二)加强统筹推进。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调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例会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和整治工作,与市级部门协调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督导考评。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村(社区)考核专项指标,进行排名赋分考核。镇专项办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并依据除险保安挂牌整治机制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进行挂牌整治;食品药品、保健品违规销售、虚假宣传,无资质机构、人员非法诊疗,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等涉老问题隐患,以及养老院、医院诊所、老年活动场所等涉老机构将作为今年督导检查重点,问题突出的,列入除险保安专报晾晒;后期,镇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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