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3-09-09 19:30:14 王娟 方案 我要投稿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老师绩效考核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通用15篇)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1

  为推进我镇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咸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指导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等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镇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管理人员(校长除外)、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师风、承担教育教学、岗位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学期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情况由学校负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其中“德”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能”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勤”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绩”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5%。

  (一)教师、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负责。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工作量、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

  (二)学校管理岗位绩效考核由教育总支考核小组和学校教师考评。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

  (三)班主任绩效主要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

  六、绩效工资分配程序

  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总额的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总额的30%)。

  1、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在考虑教师职称、地区差等因素情况下,由教育主管会计统一造册报教育局计财股后,直接按月划入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管理岗位绩效和班主任绩效三部分组成。

  班主任绩效按每班每月70元标准,以学期实际工作月数和学校班级数计算总额,具体发放标准由期末班主任考核结果来制订。

  学校管理岗位绩效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分学期计算总额,具体发放标准由教育总支考核和教师评价结果来制定。

  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总额为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减学校管理岗位绩效和班主任绩效后,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依据学校考核小组量化得分进行分配。

  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全校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工资总额/全校专任教师、工勤人员考核分总和)个人考核分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考核小组核算后,报教育总支送教育局审核,分学期划入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七、考核结果的确定

  (一)、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的考核:

  1.师德师风20分,其中教师师德基本得分5分、学生调查问卷5分、教师互评5分、总支及学校师德考核5分: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师德师风积分中扣5分:

  ①有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②有体罚和并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③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事假超过2个月以上;

  ④有工作日期间打牌、买码、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⑤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德师风积分中加分,本项加分不累计,以最高项为准,直到师德师风单项20分满分为止:

  ①获学校“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1分;

  ②获教育总支“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2分;

  ③获区教育局“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3分;

  ④获市级或市级以上“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4分;

  2.业务能力和工作量40分:其中业务能力20分、工作量20分。

  ①业务能力的考核计算办法:学生评教5分;教育总支及学校教学常规检查10分,期中占30%,期末占70%;参加各级各类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培训5分(本项累计得分,直到满分5分为止。其中: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1分;参加教育总支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2分;参加区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3分;参加市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4分;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5分;

  ②工作量的考核计算方法:语文、数学、英语为1.3,物理、化学为1.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为1.1,其他学科为1。初三各科均加0.1。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个人得分÷全校人均工作量积分×20。公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以全校人均工作量计入。

  3.考勤15分。以学校考勤记载为准。计算方法为:教师个人单项得分=个人期出勤次数÷学校期记载总次数×15。学校或上级抽查发现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

  4.教育教学业绩25分。其中教育科研业绩5分、教学业绩20分。具体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依据《汀泗镇中小学教师评估方案》对教师进行评估。

  ①教育科研业绩的考核计算方法:主要计算教师在论文、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教育科研的发表情况、教研专题的申报情况,可单项累计计算直到满分10分:获校级奖1分,获教育总支级奖2分,获区级奖3分,获市级奖4分,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奖5分。同一篇论文、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在多级发表,只计最高奖项。

  ②教学业绩的考核计算方法:三个班级的年级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14分,第三名10分,两个班级的年级第一名20分,第二名13分。所带多科教师按比例计入。一人带全整年级多班同科课程的教师以全校教师教学业绩的考核得分的平均分计入。

  (二)、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

  学校行政干部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总支根据总支考核和教师期末评价,从分管工作、工作态度、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综合得分确定,其中,教育总支考核得分占终结性评价的60%,教师期末评价占终结性评价的40%,具体评价标准见《汀泗镇中小学管理人员岗位绩效评价表》。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不超过学校岗位的20%。分管工作出现了重大责任事故的管理人员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3)班主任的考核:

  考核办法:学校班主任的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考核小组和学生期末评价,从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进行量化综合得分确定,其中,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分占终结性评价的90分:

  ①安全20分,班级管理中未出现了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班主任得20分

  ②卫生20分,以学生会记载为准,各班卫生得分=全期卫生得分率×20,在上级检查中受批评或通报批评的班级直接扣2分。

  ③班主任工作考勤记载得分20分,班主任工作考勤记载得分=班主任工作考勤出勤率×20

  ④班级控辍保学得分20分,流失2人(含2人)每加一名流失扣3分,扣完为止。

  ⑤班主任配合学校工作成效10分。以班级各项任务完成率×10计入。

  学生评价占终结性评价的10分,具体评价标准见《汀泗镇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价表》和《汀泗镇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问卷调查表》。班主任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不超过学校班级数的20%。班级管理中出现了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班主任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期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故意不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

  ②、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③、离岗退养人员。

  ④、不属学校指派,个人外出脱产学习的。

  ⑤、因工作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视不同的考核结果发放。要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九、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汀泗镇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

  十、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考核领导小组要参考本方案,考核小组成员要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同时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3、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学校实施方案必须在经过学校教代会或教师大会上讨论通过(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且得到与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同意)后,报教育总支送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实施方案一旦经过教代会或教师大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4、健全制度,完善体系。我镇绩效工资实施后,学校要建立学校所有岗位的工作职责,健全考核制度,每期对本校教职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内容,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我镇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5、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如教师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较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其拥有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的权利。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2

  为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为评优树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和绩效工资发放等提供客观依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及正式签订合同的职员)。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定量与定性、一般与特殊评价方式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统一考核、分类量化、适当向一线倾斜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

  绩效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出勤和工作业绩四部分,实行千分量化。其中,职业能力为400分(工作量200分,专业能力200分),工作出勤为100分,工作业绩为500分,职业道德作为前置条件是其它三项考核总分的系数与否决项。

  个人绩效考核成绩的核算办法:个人绩效考核成绩=〔职业能力(工作量分+专业能力分)+工作出勤分+工作业绩分〕×职业道德系数。

  1.职业道德

  (1)考核内容和标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列内容及标准和潍坊市教育局“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2)考核办法:略

  2.职业能力

  (1)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内容包括工作量(能干多少)和专业能力(能干什么)两部分。有能力承担足量的教育教学任务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考核办法:工作量考核办法见附件2《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办法》;专业能力考核办法见附件3《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专业能力考核办法》。

  3.工作出勤

  (1)考核内容和标准:学校考勤管理办法中要求教职工做到和遵守的内容及规定。

  (2)考核办法:略

  4.工作业绩

  (1)考核内容和标准:班级管理团队和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确定的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2)考核办法:略

  四、考核周期

  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分别在暑假、寒假进行。其中上学期原则为自放暑假之日开始到放寒假之日结束,下学期自放寒假之日开始到放暑假之日结束。

  五、组织领导

  考核由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委员会(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具体考核,其成员由校两委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考核结果经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无异议后向全体教职工公示3天,期间负责解释、接收查询,对查实的错误进行更正。

  六、绩效结果的使用

  1.评优树先的依据:按照规定时限将绩效结果相加排队,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及分配指标,由学校根据符合条件人员单独组织评选,或以此提名但经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占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进行推荐。

  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评优树先推荐资格条件:

  ①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之外的;

  ②教学成绩在学校二档之外的或者为全县三分之一名次之外的;

  ③工作量达不到全校教职工平均水平的';

  ④拒绝承担学校安排工作任务的。

  2.年度(届满)考核优秀指标分配的依据:按照当年年度绩效成绩排队,两个学期排名均进入全校教职工总人数二分之一以内的具有年度或届满考核优秀推荐资格。

  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或届满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条件:

  ①工作量达不到平均水平的;

  ②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③师德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

  ④应参加交流而不服从交流安排的;

  ⑤拒绝承担学校安排工作任务的;

  ⑥在本学年度受到教育局及以上机关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3.职称评聘年度业绩计算的依据:按照职称评聘文件规定及时限,结合学校职称评聘方案,先分学期将绩效成绩进行折算,再将各学期成绩相加计算平均分。

  4.教师聘用、岗位调整、干部推荐的依据: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岗位调整的依据;换届、新设岗位或出现岗位空缺时,符合干部选聘基本条件基础上绩效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5.教师层级确定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层级确定的基本依据。

  6.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和第十三个月工资部分分别以最低数额作为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基数进行核算,依照绩效考核结果分值发放。

  七、说明

  1.对编制关系在本校但未在本校工作的人员学校不进行其绩效考核。

  2.除公务、工伤、产假外假期达到一学期的人员本学期绩效成绩按0分记。

  3.公务、工伤、产假达到一学期的人员,本学期不再分项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按全体教职工绩效考核成绩的平均分记。

  4.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绩效考核同时进行,结果单独排列,奖励性绩效工资单独计算。

  5.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3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1.县公立学校编内人员

  2.县待入编教师

  3.县聘编外合同教师

  二、考核办法

  我县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与《福州市属学校教师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大致相同,是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出勤、工作量、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为减轻学校、教师工作负担,不做重复考核,直接运用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按考核结果分档奖励。

  三、分配办法

  1.县财政按每学年人均4000元安排年度奖励性绩效经费,县教育局按人均4000元核拨到学校,学校按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档发放。考核优秀的`教职工发放4800元,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3800元。

  2.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员均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全县优秀人数控制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4.新招聘人员当年考核不定等次,按合格等级、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5.减少人员按学年度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6.根据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四、执行时间

  按学年度发放,从2020年9月起执行。

  五、其他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成人教育服务中心、县电化教育馆等执行中小学工资制度的县属教育事业单位也参照本办法执行。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4

  一、专项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

  成员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组长:小良

  副组长:小新、小东、小红

  组员:小男、小芬、小杰、小良、小霞

  二、实施范围、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的对象为在圩塘中心小学工作的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含聘用制教师)。

  发放原则

  按照局“总量核定、评估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倾斜”的原则,体现“专项绩效”的特性,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突出对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和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教师的考核奖励。对考核合格的班主任,适当增加班主任岗位专项奖励;其他一线教师,由于学校根据工作量、工作实绩等情况综合考核奖励,不与职称、工龄挂钩、不搞平均分配。

  发放办法

  基于《常州市圩塘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1月)已将上述发放原则执行其中,故本次专项绩效考核发放兼顾以上分配方案执行,具体如下:

  1.根据区按照教师20xx年基础绩效月份核发本次专项绩效总量为978124元(其中校级领导62158元,根据区拨款数按实发放)。

  2.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基本绩效奖励:

  (1)满工作量2000元;

  (2)师德师风2000元;

  (3)安全2000元;

  (4)校本培训2000元;

  (5)集体荣誉1000元。

  3.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考核绩效奖励:

  (1)20xx年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20xx年度我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教职工个人20xx年专项绩效系数;

  (2)教师20xx年专项绩效系数×20xx年教师专项绩效考核奖励金额=20xx年个人专项绩效考核绩效奖励。

  以上2、3三项内容均以区基础绩效中核定的工作月数核算。

  4.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奖励总额=基本绩效奖励+考核绩效奖励

  发放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专项绩效奖励:

  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行为被查实,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年内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不予发放;正在被审查、调查的,暂缓发放。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及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不予发放。

  长病休等不在岗的,不予发放。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在教职工个人20xx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已做减发处理)。

  2.其他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学校制定专项绩效奖励考核方案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再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法》《教师法》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突出激励”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和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鼓励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更大程度地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考核及分配对象

  全区公办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街镇中心校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原则。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表现”原则。要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正实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考核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坚持“全面统筹、激励先进”原则。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同时,还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等工作实际。

  6.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原则。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要立足学校实际,充分考虑学校工作各个方面,力求考核方案科学合理。

  四、考核内容

  (一)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中心校校长主要考核其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教研教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方面的实绩。

  (二)行政管理、工勤人员考核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绩。

  (三)专任教师考核

  主要考核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表现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实绩,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职业道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特别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2.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方面的实际表现,包括业务学习进修、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业务水平提高情况等方面。

  3.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对于教师的请假、旷职、离岗等,要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要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4.工作量。主要考核教职工承担工作劳动量情况。考核时要充分考虑教职工所承担工作的实际工作量(包括体力和智力、显性和隐性等各方面因素)。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合理计算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同时在安排工作时,要合理分配,尽量使教职工工作量均衡。

  5.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备课、课堂教学、自习及课外辅导、作业批改、质量检测、实践指导等教育教学工作环节表现情况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等内容。

  6.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包括学生整体学习水平、培养优秀生学习水平、质量提升幅度等方面,但坚决不允许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

  (四)班主任考核

  主要考核班主任的工作态度与水平、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含安全管理)、班队活动、家校沟通、控辍保学、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办法

  1.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总分300分)

  中心小学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城区完全小学校长、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的考核采取主管部门与学校(单位)教代会测评相结合的办法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结构及自评范围具体见附件)。教育局考核、测评由区教育局采取股室评价相关业务和组织人员实地考察、测评的方式进行,自评由学校(单位)教代会组织相关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测评。自评结果报教育局确认后,由教育局按比例折算总分、确定等次。

  农村其他完全小学校长的考核由中心校组织进行。

  2.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考核

  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的考核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分别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3.班主任工作考核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校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

  六、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改革性和奖励性三部分,基础性和改革性绩效工资经考核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绩效考核具体情况发放。绩效工资必须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要根据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一)基础性、改革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经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基础性、改革性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参照陕人社发〔20xx〕171号文件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农村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其余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分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工作过程奖励和工作实绩奖励两部分,其额度分别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和40%。

  3.工作过程奖励部分可单独设立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等项目,具体项目及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4.工作过程奖励由学校根据实际,以月或学期为单位发放。工作实绩奖励以学期为单位分配,寒暑假工作实绩奖励按上、下学期进行考核分配。

  5.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成立的考核分配实施机构核算,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单位考核分配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发放。

  6.单位(专项)负责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确定,以本校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为基准,按照教育局确定的绩效考核等次对应相应比例(A:140%、B:120%、C:90%、D:80%)确定,以学期为单位发放。

  7.中心小学及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最高标准。学校其他领导、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不得高于本校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的平均水平。

  8.经教育局批准借调到区级其他部门、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9.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的法定假(婚、丧、产、计划生育等),在法定期限内,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10.死亡、调出系统人员按当年实际工作月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到龄退休人员从到龄次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不再发放绩效工资。

  11.请事假、病假人员及脱产进修人员,请假、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在编不在岗、旷职、超假不归、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借调到其他学校(单位)或离职进修者,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和奖励性部分)自发生之日起,不予分配个人。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3.有违法行为、重大违纪行为和存在“师德一票否决”行为的,由学校提出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意见,报教育局审批后执行。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4.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严重失职或渎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或有违纪现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学校领导及责任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育局调查处理结果予以扣减。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5.扣除的绩效工资全部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分配。

  16.离退休人员不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在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补贴。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补贴发放仍按陕人发〔2007〕2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的人员,其补贴标准按照本单位同职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乘以本人的退职比例确定。

  17.原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规定高出30%的部分及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补贴、奖金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七、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工作。组建绩效考核的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实施工作。组建领导小组和考核实施机构时,要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成员。成员既要有学校(单位)领导,也要有学校(单位)方方面面的教职工代表,确保考核、分配工作客观、公正、公平。中心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辖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分配工作,加强对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管理。

  2.科学民主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紧密结合本校(单位)实际,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确保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符合政策、符合实际、符合广大教师利益。在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使方案具有良好的指导性和激励性。同时,严禁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正式确定后,农村小学、幼儿园以中心校为单位,其余学校、单位独立上报(一式二份)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批备案后执行。

  3.认真细致做好考核和分配工作。各校(单位)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实施考核工作,力求做到项项有考核,天天有记载,月月有小结。根据考核结果认真核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并将结果在本镇校公示,经教职工签字确认,上报教育局审批后,及时、足额向教职工发放。对于在考核、分配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挟私报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严厉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在全区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减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科目核算,按规定周期及时全额发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截留滞留。绩效工资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改革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拨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公示、教师确认,教育局审批后打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5.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与规定的津补贴项目和标准之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6.各校(单位)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坚决维护学校及教师队伍的安定与稳定。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6

  一、基本原则

  1.遵循政策,依法依规;

  2.突出导向,有效激励;

  3.控制总额,量力而行。

  二、实施对象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是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非在编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此方案核算,另行发放。我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不得享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绩效总量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度由区人社局按照区政府批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标准核算,全校合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不能超过区人社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并根据学校财力实际控制在1.4倍总额范围内,量力发放。

  四、考核内容

  (一)岗位绩效奖(本项由校办室组织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数据)

  1.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岗爱岗,从业敬业,全年出满勤,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其他学习任务,按时参加教师例会和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党员教师按时参加党员集中学习和活动。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照职称等级发放岗位绩效奖。职称等级岗位绩效奖的总量按全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度的30%计算。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分的,扣发全年岗位绩效奖。没有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每次扣发岗位绩效奖1000元。没有按规定完成其他学习任务、晒课任务的,每次扣发岗位绩效奖500元。

  3.全体教师按时参加教师例会和教研活动,按时上课;专职教辅人员和全体中层干部要按时考勤,工作日每天上下午两次打卡。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10元;考勤未打卡、例会缺席、教研活动缺席或其他应参加的集体活动缺席的每一次扣50元;旷课一节扣100元。

  事假按天扣除岗位绩效奖,病假(住院除外)按事假标准的一半扣除岗位绩效奖。每天岗位绩效奖标准为本人职称等级岗位绩效奖÷270天。

  4.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教师一岗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全年岗位绩效奖的一半或全部。

  (二)工作量绩效

  1.定量:学校实行满工作量工作法,全体教职工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校的工作安排。

  教师工作量标准:语文、数学、外语每周正课10节为满工作量,物理、化学每周11节,其他学科为每周12节。中专部专业课各学科工作量参照高中部相近学科执行。超工作量的享受超工作量奖。

  男教师56—58周岁、女教师51—53周岁坚持从事课堂教学的每周分别多计1个课时工作量;男教师58周岁以上、女教师53周岁以上坚持从事课堂教学的,每周分别多计2个课时工作量。

  2.定标(每年按实际教学周期计算,有新提高的标准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①正课标准:基本课时奖:高中部6元/节;中专部8元/节;超课时奖:25元/节。

  ②晚自习标准:15元/节。

  ③周六、节假日上课:30元/节。

  ④期中期末考试:监考、阅卷30元/场,巡视、收发25元/场,命题每套150元。(第①②③④项由教务处核算。)

  ⑤班级管理绩效:

  班主任管理绩效由基本绩效、早自习绩效、考核绩效三部分组成。基本绩效300元/月,早自习10元/节,考核绩效根据《亳州五中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案》计算。自2020年9月起,班主任考核绩效调整为优秀占比30%,400元/月;良好占比50%,300元/月;合格占比20%,100元/月。(第⑤项由政教处核算)

  ⑥校务管理绩效:

  校长800元/月,副校长700元/月,中层正职400元/月,中层副职、年级部正副主任280元/月,专职教辅人员、教研组长150元/月,备课组长80元/月;校务管理绩效不重复享受,行政兼职人员取最高项发放。

  学校为课时不足的教师设有党建员、实验员、宿舍监管员、视频检查员等兼职教辅岗位(兼职教辅岗位设置由校党总支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兼职教辅岗位每月100元。

  学校安排的全天24小时护校值班和节假日、寒暑假值班80元/天。

  运动会、职业技能大赛等大型活动工作人员100元/天(由活动组织部门提前上报至校办室报备并需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名单到办公室)。(第⑥项由校办室核算)

  (三)教学教研成果绩效奖

  1.教学成果奖:按《亳州五中高考奖励办法》执行。

  2.教科研成果奖:按《亳州五中教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3.教研组考核奖:按《亳州五中优秀教研组考评方案》执行。

  五、发放办法和解释权

  奖励性绩效奖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由办公室汇总,经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后交会计室发放。此方案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校党总支。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要控制在学校财力可承受范围内。如遇政策调整、生源变化影响到绩效工资总量的变动,党总支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差距。

  四、工作职责

  根据《潮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学校结合实际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制定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长:,成员:,负责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督查和实施。

  五、绩效考核的指标与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的主要指标与主要内容,结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以及本校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具体细则见《金灶某某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表》。

  “德”、在具体细化的考核指标及规定的基础上,在其总分内以扣分为主,扣完为止。“德”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并将以上规定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称职(合格)或良好的必备的基本要求。其中为人师表占6分,爱岗敬业占7分,关爱学生占7分。对出现指标内容中情况的予以扣分,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能”主要考核教师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其中文化素质占5分,教学能力占5分,科研能力占5分,创新能力占5分。各项中能完全做到的得5分,大部分做到的得4分,一般做到的得3分。

  “勤”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扣分为主,扣完为止。其中出勤情况占4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0.5分,扣完为止。工作责任心占3分,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懒散、不到位、不负责任、不服从安排、出现责任问题等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工作作风占3分,违背原则,拨弄是非,制造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绩”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其中德育工作占7分,教学工作占18分,班主任工作占5分,教育教学研究占10分,教师专业发展占5分,成果奖励占5分。各项中能完全做到的得A级分值,大部分做到的得B级分值,一般做到的得C级分值,其中成果奖励获市级及以上层次的得5分,获区级的得4分,获镇(校)级的`得3分。

  学校教职员工按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划分,教师是指学校中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职员是指学校校长和其他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学校中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指学校后勤服务人员。

  教学工作量校长必须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副校长每周任课不少于8节;中层干部每周任课不少于12节;班主任每周任课不少于12节;专任教师每周任课应达到16节及以上。其他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完成学校规定分配的工作任务,视为完成每周工作量。

  六、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采用量化积分与评定等次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每位教职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形式采用“平时绩效考核”与“学年度绩效考核”。

  “平时绩效考核”以月度量化积分记实,学期末进行考核评定等次,每学期考核一次。

  “学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由学校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学期末与年度考核结合集中进行考核,评定等次,每学年考核一次。

  (一)平时绩效考核

  1、月度记实

  月度记实采用量化积分形式,以“德、能、勤、绩”为一级指标项目,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德”占20分,“能”占20分,“勤”占10分,“绩”占50分。对绩效考核指标与内容进行细化的基础上,在一级指标项目下设置二级指标项目及相应的分值标准,并根据指标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形成科学系统的绩效考核量化表,用积分形式如实记录每位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

  2、学期考核

  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学期考核,以月度记实为基础,按照制定的程序,按“好、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评定考核等次,写出考核评语,并把考核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

  评定“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要求达到90分及以上,评定“良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要求达到75分及以上,评定“一般”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评定“差”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在60分以下。

  (二)学年度绩效考核

  学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学期末与年度考核结合集中进行考核,按“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定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突出。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教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发生较大教学事故。

  教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5、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

  6.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私自办班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受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教师确定学年度绩效考核的有关问题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时要求做到:

  1、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平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校长对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对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6、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定,必须在绩效考核的“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平时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1、月度量化积分的运用

  月度量化积分作为定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将学校在该段时间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该段时间内全校教职员工积分的总分,算出每分得多少奖金的分值,再将每位教职员工在该段时间内获得的积分总分值乘以每分得多少奖金的分值,算得该员在该段时间内应得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该员积分总分值=该员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平时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平时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学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平时绩效考核结果一学年内有一次被确定为“差”档次的,学年度绩效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一学年内两次均被确定为“良好”以上档次的,学年度绩效考核应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为称职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教师,不得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在下一学年度扣减。

  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也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学校在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时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组织,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绩效考核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

  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载体。采取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测试、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形式,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

  学校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校长任组长,普通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须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学校正式人员均应纳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在教师绩效考核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要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8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对待工作的态度,规范课堂教学和学生管理,进一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奖罚方案。

  一、中期和期末质检奖励

  1、中期质检:

  A、低学段(一年级)语文、数学及格率达到95%以上奖励50元,语文优秀率达到55%均分达到85分、数学优秀达到65%均分达到90分的教师奖励80元。

  B、中学段﹙二年级、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及格率达到90%的任课者可奖现金50元。优秀率语文﹙85分﹚、数学﹙90分﹚、英语﹙90分﹚分别达到35%、40%、45%的教师可获奖金80元。

  C、高学段﹙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及格率达85%的任课者可获得奖金50元,优秀率语文﹙80分﹚、数学﹙85分﹚、英语﹙90分﹚,分别达到30%、35%、40%的.教师可获得奖金80元。

  D、各主科学生平均成绩全乡四校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本校奖教研组第一名200元。

  2、期末质检:

  A、所任年级学科学生成绩平均分超出全乡其它三所学校同年级平均分以上的每一分奖10元。

  B、各主科学生平均成绩全乡四校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

  C、榆阳区统考中,学生平均成绩全区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000元,第三名奖1000元。

  D、各班级要奖励年级中期、期末学生奖励前三名学生。

  二、课时奖励:

  1、课时数以实际授课为准。(见课时统计表)

  2、每周加2课时:会计、保管;教务主任、主管卫生、主管安全。

  3、每周加1课时:教研组长、少队辅导员、各部室管理人员、打印室管理。

  教师灶管理每周加3课时;学生灶管理4课时。

  4、课时以周计算,学期末统计,每超一课时奖2元。

  5、以此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鼓励奖金分配:

  1、论文投稿:获国家级省级论文奖励100元,获市级论文奖励80元,获区级论文奖励50元。

  2、获省市级教学能手奖励200元,获区级教学能手奖励100元。

  3、其它上级奖励本校一次奖励50元。

  四、优秀班主任、任课教师。

  1、优秀班主任2名,各奖励100元。

  2、优秀任课教师3名,各奖励100元。

  五、教学业务考核:

  1、以文件一、文件二、文件三为指导,按值周领导和校长实际打分和学生考试平均成绩来计算。

  2、校长取全校教师的平均分,后勤人员取全体教师平均成绩的80%。

  3、业务以绩效工资中的1000元为考核标准,班主任津贴以2023元为考核标准。

  六、罚款项目

  ㈠、上课考核:

  1、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主科辅导课每超一节奖励2元。(根据学期课时表进行计算)

  2、授课教师如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每一次扣5元。

  3、无故旷课和不上课扣20元。

  4、自习课不跟班扣10元,如不跟班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己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㈡、关于教职工请假问题。

  1、工勤,教职工每学期无病事假,保证出满勤。

  A、除特殊情况外,事假一天扣20元。病假一天扣10元。

  B、婚假产假丧假需教育局审批,办理请假手续,扣除30%中的相应金额。

  2、短假:正常上课期间短假每次超过2个小时,每10次短假折合为一天;如外出不请假,查岗漏岗,发现一次扣10元:无故不上课,造成学生无人管理等现象,一经发现,每次扣10元。

  3、迟到早退

  ﹙1﹚、每位教职工早操、午操、兴趣活动、阳光体育必须出勤,星期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

  ﹙2﹚收学和放学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以签到册为准。

  ﹙3﹚早操、午操、兴趣活动、阳光体育各班任必须跟班,否则一次扣5元。

  4、会议、早间操出勤:教工会议、大型集会、活动,不参加一次扣10元。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9

  一、考核对象:

  团西二小现任具体学科教学岗位的专业任课教师。

  二、考核时间范围:

  每年的春学期开始至当年的秋学期结束。

  三、考核细则:

  (一)业务素质(10%)

  本科学历记6分,专科记4分,中师记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课题和论文)的“学科带头人”省、市、县级分别记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教学能手”省、市、县级分别记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的减半记分。当年新增各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教师”、“名校长”称号的另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二)计划的制订与总结(5%)

  每学期计划总结各记2.5分,各类学科计划、小结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学期分别计算,对应学期计划或总结分数扣完为止。

  (三)备课20%

  集体备课计8分,每学期4分。材料不符合学校统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时上传学校网站的-0.1分/次,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个案备课计12分,每学期6分。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备课材料质量较差被点名通报的-0.4分/次,备课节次不足的-0.2分/课时,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四)上课25%

  为他人代岗但实际未到岗的-0.5分/次,代岗而未按时到岗、上课不备课或备课与上课明显不符造成课堂纪律混乱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0.4分/例,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或不按教导处课表上课的-0.2分/例,上课迟到、拒绝学生听课、因教师责任造成的学生上课不全且无严重后果的(有严重后果的另外处罚)、中途离开课堂、课堂上接听电话-0.1分/例。教学工作检查或抽查听课被评为差课的-0.5分/次,总扣分不超过10分

  (五)作业与辅导20%

  作业辅导每学期各记10分,布置学生书面完成的作业有连续未批阅或错批的-0.1分/例,教学工作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作业质量较差或批阅不符合学校要求的-0.2分/次,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六)考查与评价4%

  每学期考查各记2分,未按学校要求完成期末学情调研或考查任务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质量分析报告的、统一阅卷中积分错误或错批的-0.1分/例,考核学期内分数扣完为止。

  (七)学习教研16%

  教师参与集中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各记0.1分/周,学习无详实记录的减半记分;参与教研组集中活动记0.2分/周,学习无记录的减半记分,不参加活动不得分。

  四、考核办法

  积分从高到低排名,前十名为优秀级,后十名为合格级,其余为良好级。每级奖金相差250元。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10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制定方案的原则

  1、在教师中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主人翁精神,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的思想。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工作情况,实行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分配制度。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

  3、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适当考虑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现实。既要充

  4、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三、实施对象

  接受校长聘任的在编正式教师,见习期教师拿基础奖金1000元,待聘、试聘、拒聘的教师不拿绩效工资。

  四、校内绩效工资的来源

  教育局每月下拨的700元奖金,400元的考核奖和学校自筹的'部分150元。(共1250元全校教师平均数)

  五、校内绩效工资的构成

  1、师德奖

  2、全勤奖

  3、教育教学奖

  4、安全、管理奖

  六、发放办法及有关规定

  1、师德奖:250元。根据月考核细则发放。

  2、全勤奖:200元。根据月考核细则发放。

  3、教育教学奖:300元。根据月考核细则发放。

  4、安全、管理奖:250元。根据月考核细则发放。

  七、附加津贴:

  1、教师奖金最低保障线每月200元。

  2、教师未达到标准工作量:

  ①工作量未达到学校标准工作量的90%,因个人原因(工作能力、工作状态、身体状况、个人特长等)造成,按教师应得的绩效工资90%发给;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②工作量未达到学校标准工作量的80%,因个人原因(工作能力、工作状态、身体状况、个人特长等)造成,按教师应得的绩效工资80%发给;

  ③因个人原因(工作能力、工作状态、身体状况、个人特长等)造成无法胜任课堂教学的,按教师应得的绩效工资60%发给。

  (备注:学校标准课时量:语、数、英学科为18节,综合学科为20节。)

  2、班主任:按班级人数发放,每月每生1元,当月发放。(班主任休息超过10天,不足20天,发50%,超过20天,不发津贴。)

  3、跟班教师:每月20元。(超过10天,不足20天,发50%班主任津贴,超过20天,全额发放班主任津贴)

  4、市名教师每月补贴150元。

  市学科骨干、区名师每月补贴120元。

  区学科骨干教师每月补贴100元。

  校学科骨干教师每月补贴50元。

  (以上几项按任期终结称号自行解除)

  区教坛新秀根据奖项分别为50元、40元、30元。

  校鹤苑杯比武,获鹤苑教坛之星称号每月10元。

  (以上发放期限为一年)

  5、各年级、各学科津贴:

  六年级语文教师每月补贴60元。

  三、四、五年级语文教师每月补贴45元。

  一、二年级语文教师每月补贴35元。

  六年级英语教师每月补贴50元。

  三、四、五年级英语教师每月补贴40元。

  六年级数学教师每月补贴40元。

  三、四、五年级数学教师每月补贴30元。

  一、二年级数学教师每月补贴25元。

  音、体、美、常、思、信息、书法、综合实践学科教师每月补贴20元。以上数学教师的补贴以任教一个班级为准,任教二个班级的再加二分之一,任教三个班级的加一倍。

  注:每位教师核定的实际课时工作量与核定的标准工作量相比,超一课时每月补贴25元。学校所有教师根据学校教导处安排,有义务承担分配的代课任务,代课津贴每节5元。连续代课一星期以上(含一星期)每节6元。

  6、体育教师带队训练每日8元。

  7、岗位津贴:

  (1)局管干部按局规定。

  (2)工会主席依据校副级。

  (3)中层正职每月100元,副职80元。

  (4)教务、出纳、教研组长、网管员每月30元。

  (5)人事、档案、保管、电教员、实验员、书法、体育负责教师、办公室负责人每月20元。

  (6)团支部书记每月10元。

  注:以上岗位津贴于学期结束发放,专职人员不享受。

  八、考核办法:

  1.学校成立评议考核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

  2.每月考核,以平时随机抽查为主,不作具体考评。

  具体负责平时考评人员:

  出勤:xx

  师德:xx

  教育教学:xx

  安全管理:xx

  注:绩效工资考核奖金以一年11个月发放,暑假一个月不作考核发放局下拨的奖金(1100元)。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的自觉性、能力和业绩。绩效考核分平时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量化评分。学校正校级领导由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副校级及其他教职工由学校考核。

  (一)学校正校级领导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学校领导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小组和学校教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及教职工评分各占总分的50%.(二)教师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由学校组织教师绩效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及学生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中学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考核评分占总分的40%,中学生评分占总分的10%;小学四、五、六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45%,小学生评分占总分的5%;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6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的40%(年级组、学生对教师考核、评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一、二、三)。

  (三)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四)。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各占总分的50%。

  (四)班主任绩效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见《上饶县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分细则》(饶县教发[2009]7号)。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评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五)学校对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总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为: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制定。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工作量(30分)。各校以全县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同类学校工作量为系数1,把教师实际周课时按学科系数折算成周标准课时数,除以全县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得出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乘以工作量分值(30分),即为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工作量得分可以超出30分。计算公式为:

  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课时÷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

  教师个人周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30

  (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课时的计算办法见附件五)

  各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特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

  (六)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办法(计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学校正校级绩效考核得分=县级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职工评价平均分×50%初中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0%+学生评价平均分×10%。

  小学四、五、六年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5%+学生评价平均分×5%。

  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6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0%。

  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师评价平均分×50%。

  五、考核程序

  (一)平时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1、教师本人在每月末将本月的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政治思想表现情况以及出勤等情况如实记录。

  2、教师所在教研组或年级组在每学期末根据教师月工作记录,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提出档次建议和写出评语,并报主管领导审核。评语中应指出教师的工作成绩和不足,并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3、学校将平时绩效考核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

  (二)学年度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学年度绩效考核坚持发扬民主、全面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第二学期末集中考核的办法进行,每学年考核一次。

  1、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平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校长对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领导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定为优秀,70分(含)以上定为称职,60分(含)以上定为基本称职,少于60分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称职: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称职的人数不占比例。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并经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视不同的考核等次发放;对不称职的教职工,全部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减去70分,即为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全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办法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执行。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八、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县教育局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和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九、借用人员由借用单位负责考核并发放绩效工资。借用人员包括支教人员、跟班学习人员、单位借用人员等。

  十、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十一、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1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全面建立我校教师工作考核奖励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实施原则

  1.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德为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师德考核合格为前提、以工作实绩考核为依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绩贡献。

  2、实行教师基本岗位工作与班主任岗位工作分开考核和奖励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制定公开,考核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4.坚持“绩效考核三结合”原则。考勤、考量、考绩与考德(师德师风)相结合;平时过程考核与学期结果考核相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根据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三、实施步骤

  1、学校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行政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2、研究制定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由教师大会80%以上教师通过方予以实施;

  3、每学期结束时由考评小组依据教师提供的真实资料和本期工作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考核打分。

  4、考核结果核实无误并公示后,经考评小组签字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结果作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本办法于20xx年12月26日学校教师绩效考评小组全体成员通过,于20xx年12月27日教师大会通过。本办法具体解释由考评小组负责。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13

  为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我校课堂教学改革的步伐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确保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德、能、勤、绩,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根据《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和《云溪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xx

  副组长:曾xx

  成员:刘xx、彭xx、周xx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刘xx

  成员:李xx、郑xx、向xx、刘xx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建立健全对教职工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我校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

  四、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五、考核对象

  列入财政预算拔款的在编在岗全体教职员工(校长除外)。

  六、考核内容

  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工作量和班主任等方面的实绩。

  具体内容为:

  1、本办法所指绩效工资即:区财政下拨的早晚下辅津贴及本期每位教师(在编在职)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每年人均8400元。

  2、绩效工资用于发放工作质量奖、班主任津贴、早晚下班津贴、值周补助、教师个人绩效奖五大部分。

  3、五大部分为:

  A、工作质量奖B、班主任津贴C、早晚下班津贴D、值周补助

  E、教师个人绩效奖=教师期末绩效考核得分/校绩效考核总分(下拨总额-A-B-C-D)

  4、工作质量奖发放办法:

  每次联考或区教育局组织的质量抽测中,所授学科的平均成绩超过同年级同学科的总平均成绩0.1分,奖励授课教师2元,以此类推。教两门主科的教师取两科的总和(含平行班)。中考奖、特殊贡献奖按《中考奖、特殊贡献奖发放办法》执行。奖金由校长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不列入绩效奖范围,

  5、班主任津贴发放:

  (1)、班主任津贴基数为每月元。

  (2)、班主任工作由政教处根据《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单独考核并下发班主任津贴。考核细则由政教处负责。

  6、早晚下班津贴发放标准:早、晚下班每节12元。

  7、值周补助:由校长室根据全期教师值周情况造表核发。

  8、教师绩效考核及年度考核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执行并下发绩效工资。考核细则由教务处负责。

  七、确定等级。

  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绩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分数排名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区优人数按当年教育局下发指标确定,镇优人数等同于区优人数,总分60分以下者定为不称职,人数控制在总人数的5%以内)。区优指标分配原则:班主任每年1名、行政两年1名,教辅人员每年1名,丁山小学每年1名,其余为教学人员,各类别按考核分高低取,镇优指标与评比方法同区优。

  八、教职工凡有下列情行之一,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家教家养的。

  3.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取财物的。

  4.旷课(工)超过七天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的。

  6.出现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7.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8.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9.违反计划生育的。

  10.未超过教职工平均工作量的120﹪的拒绝学校安排的。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每期进行一次,结果作为当期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2、绩效考核结果也作为教职工表彰奖励、培养培训、年度考核工作(上、下两期绩效分相加即为当年年度考核分)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或合格者,可晋升、评优评先,考核基本合格者,不得晋升、评优评先。

  十、说明

  1、本方案自20xx年上期起执行,由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2、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14

  一、师德奖考核

  1.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如发现师德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经调查核实的,扣发当月全部师德考核奖。

  2.热爱关心全体学生,尤其是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发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扣发当月全部师德考核奖。

  3.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酌情扣除。

  4.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和教师广播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搞好办公室的清洁卫生。违反上述规定,经两次指出后无改正的,第三次起扣发20元。

  5.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如一月内连续违反三次的扣20元。

  6.上班时间保持办公室安静,不串岗闲聊,不利用电脑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打游戏、看网上电影、上网聊天、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网)。如发现一次扣50元。

  7.教师间团结协作。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在教师中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次扣发50元。

  8.搞有偿家教的扣发当月全部师德考核奖。

  师德奖考核由学校党支部负责。

  二、全勤奖考核

  1.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有病有事先请假,手续齐全。中途外出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半天内向教导处请假,半天以上向校长室请假。如迟到早退一个月累计三次以上算事假一天,因公因私外出未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发现一次扣10元(以记事本为准),未办手续无故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一次扣60元。病假一天扣20元,事假一天扣40元。婚假、法定假每个工作日扣20元。每月如事假累计5天以上、病假累计15天以上,不发绩效工资。病假累计10天以上到15天,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3。病假累计5天以上到10天,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2。法定假(产假)学期奖按月扣1/3。

  2.如学校无重大活动,每位教师每学期享受一天调休假。调休前,提前调好课,并上报教导处。一学期内无调休的教师奖40元。法定假未休每个工作日奖30元。公出(开会、培训、学习)请假,自行调好课务,调课情况应向教导汇报。如未向教导处报告而造成上课无教师,发现一次扣30元。

  3.全勤奖由校长办公室负责。

  三、教育教学奖考核

  1.教师应认真制订教学计划,备好、上好每一堂课。应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改课,随意改课者,并未完成教学任务,期末一次性扣50元以上。认真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如未参加区级教研活动一次扣20元。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每月各项教研任务,如未完成,一次扣20元。

  2.不断探索课堂教学艺术,提高教学水平,做到目的`明确,重点突出,教法得当,板书规范,语言准确,能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作业适量,有针对性、层次性,学生书写规范,批改认真及时,做好培优补差工作。

  3.上课铃响教师应提前1—2分钟到位,不拖课,不接手机、电话等通讯工具。教学时间教师应在教学岗位,不可擅自调离岗。如发现以上行为,经两次提醒仍未改正的,发现一次扣20元。

  4.教师要备好、上好每一堂课(包括午谈课、天天练、班队课、活动课),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上课如有“放羊式”,发现一次扣30元。

  教育教学奖由教导处负责。

  四、安全、管理奖考核

  1.安全工作要求具体见《教师安全责任状》。如发生教育安全事故视情况轻重,酌情扣除。

  2.所管理的室整洁、有序,设备设施保管完好,如发现有人为损坏现象或室不整洁,按情节轻重扣除管理奖。

  3.班主任要认真管理好学生的午餐、饮用水、早读工作,还要按规定上好午谈课、天天练、班队课,并做好记录。并配合、协调各任课教师做好班级的管理工作。跟班老师应树立“大教育”的观念,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配合班主任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协助班主任认真管理好学生中餐纪律和卫生工作。班主任公出或病假时,跟班教师应承担班级的管理工作。对于未履行职责的跟班教师扣除当月跟班教师奖。

  4.值周、值日教师应按时到岗(提前20分钟),履行值周、值日职责,认真检查,客观评价,及时汇报反馈。

  对于以上工作未履行职责的,将视情况轻重,酌情扣除。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15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昌邑市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特点的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教职工、交流教职工。

  三、组织实施

  纳入校长职级管理的校长,由市教育局按《昌邑市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其他人员的考核在教育办的领导下,由学校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四、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教职工按专任教师、管理、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人员分类考核。领导干部等非专任教师兼课节数超过学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2/3的,可按专任教师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采用量化考核和民主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量化部分以学校考勤、实际授课记录、获奖证书等为依据,主要对工作量、考勤和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评价部分采用多主体综合评价打分的方式,对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教师在备、教、批、辅、检测等环节中实际付出的差别,设定学科标准周课时量,具体由学校研定。学校根据教学人员数、班级数和学校正常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情况,量化出学校所有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岗位工作量。自习辅导、体育训练、文娱活动、考试等其他教学活动的工作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核定。

  根据管理、工勤、教辅等非教学人员数和各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量核定出各非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在核定岗位工作量时,非教学岗位总工作量占学校所有岗位总工作量的比例:小学不高于9%。

  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大体均衡。教职工可根据岗位要求,通过学校安排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兼任多个岗位,合并计算总工作量。

  教职工总工作量由学校每周进行统计备案,考核时累计。

  教职工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均工作量×30分

  2、考勤(20分)

  主要考核年度内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旷工每天扣2分,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0.2分,因公请假和婚、丧、产假等规定假期内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3、业绩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包括育人效果、教学质量、教研成果、专业发展等方面。考评时要注重教学常规检查,不得简单地以考试分数为标准,应设立学困生转化、考试合格率、辅导学生获奖等量化指标,同时将教职工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管理、文体活动、培训进修以及公开课、示范课等方面获奖情况纳入量化范围,突出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贡献,具体打分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制定。

  (二)评价部分(30分)

  管理、教辅、工勤岗位人员的业绩评价由学校教职工和考评委员会评分。其中学校教职工评分占40%;考评委员会评分占60%。

  专任教师业绩评价由考评委员会评价、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学生评价三部分评价综合构成。其中考评委员会评价占50%;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占30%;学生评价占20%。

  兼任教师或管理、教辅、工勤岗位的,参与不同类别的评价,并根据实际工作侧重按比例计算总分。

  五、等次确定

  (一)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依据上级规定的绩效考核等次标准确定,严格控制。学校按岗位分类考核,非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违反潍坊师德投诉30项必查内容规定,被投诉查实的。

  (三)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教职工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3、旷工累计5天以上的以及非特殊原因、未经教育局批准,病、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四)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教职工受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因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行为受到潍坊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

  3、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五)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以及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六、结果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今后,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原则上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不再单独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50%的人员可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教育教学业绩评定赋分可参考绩效考核成绩。

  七、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要求教职工对自己采取全面、发展、联系的观点,客观地检查各项评价指标的达到程度,按照学校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

  (二)量化核算:考评委员会根据学校提供的授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教职工获奖证书原件等,参照量化考核方案进行核算计分,计算出量化指标的得分。

  (三)民主评价:组织考评委员会评价,教研组评价,学生、家长评价,教职工评价。各种评价填写相应评价表,并由考评委员会进行汇总计分。

  (四)综合评定:在量化和考核的基础上,学校考评委员会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备案:对考评委员会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3-5天的公示,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教职工绩效考核时间一般根据上级的安排进行。

  八、相关要求

  (一)学校要根据“指导意见”制订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实施(通过率不低于85%),如需修正需通过上述程序进行,学校制定的方案需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二)学校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考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7—13人组成,成员可由学校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一线专任教师的比例不少于60%。

  (三)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结果要在本学校显眼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四)绩效考核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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