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4-11-22 18:54:55 赛赛 方案 我要投稿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精选1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精选17篇)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1

  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体系,促进签约服务提质增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7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法〔20xx〕89号)、《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卫计通〔20xx〕4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内容及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制度和综合绩效考核评估标准,依据绩效考核评估成绩,实施多劳多得、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使辖区居民与家庭医生形成长期、稳定、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和相互促进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在全县形成“让家庭拥有医生,让医生走入家庭”的和谐社会医疗服务新常态。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原则。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统一的考核标准。

  (二)严格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流程及本方案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考核家医团队工作,并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及成员实际工作量进行评估,考核资料整理存档。

  (三)公开原则。绩效考核的结果应在考核结束后公示,保证考核公平、公正。

  (四)奖惩结合原则。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奖励工资发放的依据,形成奖励激励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沟通与反馈原则。绩效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单位或服务团队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发挥监督促进作用。

  三、考核对象

  全县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绩效考核、签约服务情况、宣传培训、服务效果五个方面内容,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

  (一)组织管理: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方案、制度建设、团队管理、团队信息公示等方面;

  (二)绩效考核:包括绩效考核、签约服务量等;

  (三)签约服务情况:依据签约服务包内容开展相关工作;

  (四)宣传培训: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签约团队及居民的宣传培训工作。

  (五)服务效果:包括血压血糖控制率、签约居民知晓率及满意度等方面评价考核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服务效果。

  五、考核流程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流程分层级进行,具体如下:

  一级考核: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单位,以“月”为时间段,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内部团队队长在每月底对本团队的业务工作的数量、质量进行自查。

  二级考核: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机构内部管理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工作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1次。

  三级考核:由县卫健局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签约服务费发放的主要依据。

  六、考核方法

  (一)听取汇报。由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全面总结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阅资料。包括查阅文件、资料、记录、档案、计划、总结、统计报表及考核结果。

  (三)现场检查。查看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具体项目落实情况,包括单位成立组织情况,团队人员、宣传栏设置、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等。

  (四)调查走访。通过电话核查或随机走访的方式抽取签约人群进行访查,向辖区居民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七、结果应用

  (一)一级考核结果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内部的工作自查,重点提升薄弱环节的质量。

  (二)二级考核结果用于促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有效实施,助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绩效奖励的兑现,提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积极性。

  (三)三级考核结果用于加强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管理,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促进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平衡发展,使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落实,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

  八、服务费发放方式

  20xx年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采取年初预拨,年底结算的方式拨付,卫健局在年终绩效考核结束后根据实际签约人数,从预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其中:包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10元/人)中提取实际签约人数的总费用,用于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其中签约数量占40%,服务质量占60%,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全额发放,低于90分的单位按比例扣除,扣除经费用于奖励前三名的单位。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考核,严肃考核纪律。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确保签约服务各项资料真实、规范。

  (二)遵循依据、严格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以本办法为依据,按照绩效分配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定期开展量化考核和绩效评估,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调动签约医生团队的主观能动性。

  (三)考核结束后,及时组织专人汇总、分析考核数据,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形成考核报告上报卫健局卫生业务股。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2

  为切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家庭医生团队工作积极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温州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温卫办〔20xx〕175号)和《泰顺县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泰卫发〔20xx〕2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0月9日起,对全县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

  一、考核目的

  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建立签约服务经费与签约服务质量、数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考核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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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核对象和要求

  (一)考核对象。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共体成员单位。

  (二)考核要求。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考核程序、内容、标准。对各医共体成员单位的签约数据进行抽样,签约总人数低于500人的单位随机抽查5人,签约总人数在501—1000人之间的单位随机抽查10人,签约总人数在1001人以上的单位随机抽查15人。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形式,根据《泰顺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考核工作。

  对签约医生及其团队上报的签约人数,针对不同人群按比例抽查签约服务质量。签约人数核定=上报签约人数×签约服务质量抽查合格率。

  四、考核时间

  10月9日—14日。

  五、结果应用

  (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实行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向县财政局、县医保局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以通报形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的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布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签约绩效考核得分85分(含)以上为优秀,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按考核得分率(考核得分/85分×100%)扣减补助经费。

  (三)考核结果与问题整改结合。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并追踪整改过程和结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3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医疗单位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全面真实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改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创新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满足签约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领导组织、优化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强化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等情况。

  (二)资金管理。包括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支账目和合理合规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等情况。

  (三)服务质量。包括健全签约服务台账、不同人群签约率指标、居民续约率、预约门诊率、预约转诊率和履约真实性等情况。

  (四)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签约服务知晓率、签约居民满意度、依从度、获得感等情况。

  (五)服务创新。包括签约服务信息化、服务模式创新、点单式签约、省签约服务项目库务实应用、家庭医生签约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区级考核。区卫健委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主体,区级考核半年一次,一年两次,要求覆盖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依据为:省市考核指标体系+区级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机构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根据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以及签约居民满意度等情况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对所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行考核,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维护管理工作。

  四、考核结果应用

  区卫生健康委向全区通报区级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挂钩,并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区卫生健康委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奖惩参考依据,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不合格或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将建立相应的惩处机制,必要时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4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准确评价各单位工作成绩,指导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工作内容、质量标准,突出工作导向,督促和指导各地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切实提高签约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二、考核原则

  (一)工作导向原则。围绕真签、常约、实履、细管的工作要求,合理设置指标体系,突出工作导向。

  (二)分级考核原则。坚持逐级考核、分层推进、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镇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切实发挥考核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式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规范化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满意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率、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医保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及激励配套措施等。

  四、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考核方式

  1、市对各镇(街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相关科室、村卫生室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实施考核。

  (二)考核范围、时间和频次

  市对镇(街道)综合考核每半年开展1次,原则上在当年度12月底前完成,并形成督导考核报告并上报徐州市卫生计生委。

  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所有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健康管理团队、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采取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果。

  五、考核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评定。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年度等级层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运用。市卫生计生委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奖惩、年度业绩评价及签约服务专项资金结算的依据。对考核结果后三名的单位分别扣除资金30%、20%和10%,用于奖励前三名(奖励标准为扣除资金的50%、30%和20%)。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除基金的40%,列下年度使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5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客观全面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医保基金(一般诊疗费中基金支付部分)支付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一)市级考核

  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以区为单位每年1次,随机抽取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原则上在下一年度2月前完成。

  (二)区级考核

  各区对本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具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考核指标。各区卫计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至少1次综合考核。

  (三)机构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所有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管理。鼓励签约居民代表、社区代表等群体参与各级组织所开展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绩效考核。

  四、考核结果应用

  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通报全市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并与市级相关奖补资金挂钩。

  区卫生计生局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并作为奖惩参考依据。

  基层单位要将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卫生政策,在经济管理上,积极拓宽服务领域,通过开展新项目,引进新技术,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分配机制,要坚持“三个衡量”的原则,即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基础;以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管理责任轻重,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导向;以工作效率、管理效能、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四个方面的各项指标进行全方位考核,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依据。充分体现向临床一线,向工作强度大、风险大的科室倾斜,建立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推进我院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推动我院稳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院部决定成立绩效考核领导组。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组职责:

  全面负责我院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考核方案,建立考核制度,全面领导、部署并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保障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绩效考核办公室职责:

  具体贯彻落实领导组部署的工作,组织、指导绩效考核工作。及时了解考核情况,掌握考核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小组决策提出建议。参与考核工作,收集考核结果,量化汇总。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三)职能部门职责:

  办公室负责组织行政后勤科室和科主任考核的科室管理部分的考核,提供相关考核结果;医务科负责全院医疗质量考核,提供考核结果;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质量考核,提供考核结果;院感办负责院感管理部分的考核,提供考核结果;保卫科负责防火防盗及治安管理部分的考核,提供考核结果;党办负责精神文明的考核和各类满意度调查,提供考核结果。考核办负责汇总、统计、计分。

  四、具体措施

  绩效考核由分管院长牵头,由职能科室分工合作进行全方位的考评,考核办全程参与考核工作。绩效考核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采用联合检查、单项检查、业务考核等多种形式。相关科室至少每月全面考核一次,并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报考核办汇总,考核办将考核结果于10日前上报绩效考核领导组,考核结果每季公示一次。各类满意度调查为每季度开展一次。

  五、具体方案

  全院各科均实行定编定岗,根据科室性质,业务工作量,工作强度及风险大小进行分类,并采取不同系数核算,结合相关指标进行分类考核。(科室分类及系数见附表1)。各级各类人员按月发放固定工资作为考勤及交纳各种保险的依据。同时,每人每月从档案工资中预留200元作为绩效考核的基础与工作效率奖共同参与绩效考核。实行逐月考核按季核算,全年平衡的办法。

  (一)临床医技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本年度医院对临床医技科室实行基础绩效工资和工作效率奖,并结合相关指标进行全方位考核。即以各科室工作量、经济收入为基础,按比例提取基础绩效工资和工作效率奖(提取比例见附表3),相对纯收入增长10%以上部分,医院与科室6:4分配。

  (二)、今年在药剂科试行按工作量考核的办法,完成定额工作量后兑现基础绩效工资和基础工作效率奖,超额部分按0.5元/处方提奖。

  (三)、部分业务收入不达工作人员工资的科室或班组,今年仍实行定额到科,超额提奖的办法,完成定额任务后,兑现基础绩效工资,超额部分医院与科室7:3提取工作效率奖。

  (四)、门诊部考核办法:

  1、本年度对外科门诊仍实行任务定额到科与业务工作量完成情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即完成定额任务和定额工作量后兑现基础绩效工资,超额完成任务的医院与科室按8:2比例分成,超额完成业务工作量的按照按量计酬奖中第5条核算工作效率奖。

  2、内科门诊、儿科门诊、中医科门诊、皮肤科门诊试行按业务工作量完成情况确定基础绩效工资和工作效率奖的办法进行考核。各门诊完成额定工作量后,兑现基础绩效工资,超额部分按按量计酬中的第5条核算工作效率奖。

  上述两类门诊,均按季度考核。业务工作量按统计范围包括处方、检验、病理、放射、核磁、CT、B超、心电图、脑电图、内镜检查、红外乳腺、妊高症检查、挂号、住院证等,处方完成量与病人挂号量不符时,不得提取工作效率奖。

  (五)、行政后勤科室考核办法:本年度行政后勤科室实行基础绩效工资与基础工作效率奖结合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考核的方法,继续坚持行政后勤面向临床,临床考核行政后勤,能量化的采取量化考核的办法。全院相对纯收入增长10%以上时,基础工作效率奖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六)、关于相关科室的业务收入分配:今年继续执行手术费临床科室与手术室按6:4计入各科收入;ICU的相对纯收入全部划归各临床科室;检验、放射(不含核磁收入)、CT、功能(心电、脑电、红外乳腺、动态血压检测、B超、妊高征检查、动脉硬化检测)、高压氧舱等科室的纯收入,临床科室与其按2:8分别计入各科收入,消耗部分按比值分摊。医技科室的业务构成是指上述涉及到的划归临床科室部分后的全部业务收入。

  (七)、关于消耗比值:各临床医技科室的消耗比值确定后,允许科室浮动10%,超出部分在科室相对纯收入中加倍扣除,(由于开展新项目造成消耗比值增加的不加倍扣除)。个别一次性支出较大全年受益的科室可实行分期摊销的办法,本年度对新购设备拆旧费,大型设备维修费(指设备老化需要维修的设备)不列入科室消耗,由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维修由科室负担。全年核算消耗比值降低的按节约额的30%奖励科室。行政后勤及无收入科室的消耗,下达全年指标后超出部分从科室奖金中扣除。

  (八)、关于延时手术就餐,为了保证延时手术人员的正常工作,医院对延时中午1小时,晚上2小时以上或手术超过5小时的工作人员安排食堂就餐,标准量7元/人次,具体由麻醉科主任审批,超标者个人负担。

  (九)、关于职务津贴:

  根据不同的职务按月享受不同的津贴标准:院长、书记260元/月,副院长200元/月;年业务收入(相对纯收入包括ICU、手术返还收入)超过50万元的部分临床科室主任150元/月,其余主任、护士长100元/月,副主任50元/月。

  (十)、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建立激励机制,20xx年设立按量计酬奖和年度奖:

  1、按量计酬奖:以单项工作为基础,结合该项工作量的收入标准计发。

  ①入院收容:门诊医师收治门、急诊病人入院,以开入院证统计 5元/人次。

  ②住院收治:病区医生对新入院病人的首诊治疗。按首诊病历统计5元/份,同时对一级以上护理病例每人每天提取2元。

  ③住院手术:凡在手术室进行的各类手术,对从事手术的所有人员(临床、麻醉、护理)共享比例5:3:2.

  一类手术:20元 二类手术:30 元 三类、四类手术: 70元

  ④业余手术:今年继续实行业余手术单项奖。凡是在本人业余时间为患者施行手术者,均按下列标准享受业余手术单项奖励,即:手术者30、麻醉20、助手15、护士15。

  ⑤辅助检查:凡开据处方、检验、放射、CT、B超、心电图、脑电图、内镜检查、红外乳腺、动脉硬化检测、妊高症检查等,按人次统计工作量。按0.2元/人次计发。

  2、年度奖:相对纯收入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科室或班组,年经济收入比上年增长20%及以上时,奖励科室人员每人300元;增长在30%及以上时,奖励科室人员每人500元。相对纯收入在20万元以下的科室,年增长30%时,1-5万元(含5万元)科室每人奖励100元,5-10万元(含10万元)的每人奖励200元,10-20万元的每人奖励300元。全院年增长达到30%,行政后勤科室考核分平均在95分以上时每人奖励200元。同时在医院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另行奖励。重症监护室经济增长达到上述标准时,相关人员的特别奖由监护室按比例分配。

  六、绩效考核分配原则

  本年度各级各类人员实行按工作量、系数分配奖金的办法,并坚持三个衡量的原则。

  1、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单独考核,科主任护士长超出所在科室平均奖部分由医院承担。

  院领导:正职:科主任最高奖的95%+职务津贴

  付职:科主任最高奖的`90%+职务津贴

  中层领导:手术科室:主任:(所在科室平均奖×1.4+职务津贴)×考核得分

  非手术科室:主任:(所在科室平均奖×1.35+职务津贴)×考核得分

  职能科室主任:(全院平均奖×1.3+职务津贴)×考核得分

  医技科室:主任:(所在科室平均奖×1.3+职务津贴)×考核得分

  各科护士长:(所在科室平均奖×1.25+职务津贴)×考核得分

  社区、五官、康复、中医科室主任:(所在科室平均奖或所在核算组平均奖×1.2+职务津贴)×考核得分

  2、临床医技科室中,担任付主任职务和担任一线工作的主任医师、技师系数为1.15,付主任医师、技师1.10,其余工作人员系数为1.0。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中做辅助性工作不参加轮班的人员系数为0.5。由科主任根据科室性质和工作完成情况,在科室二次分配中体现。

  七、有关规定

  1、临时性的不超过一个月的短期学习和社会服务,各科都有义务服从医院的统一安排。

  2、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仪器损坏影响科室经济收入,只保固定档案工资,新增设备依据其成本效益分析情况调整工作效率奖提成比例。

  3、各种原因的人员进出工作效率奖提成比例不变,全部带入科室,由科室支配。

  4、关于业余手术单项奖励由手术室护士长和该例手术的麻醉师共同负责按规定项目填写“业余手术单项奖励审批单”,连同手术通知单、收费存根于每月末报办公室,与住院部、总值班核实后,实现月清月结。护士与麻醉师填写手术通知单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任意扩大参加人员,超范围申报时,取消该次所有参加人员的奖励。

  5、关于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收费标准问题,科室的各项业务收费严格按山西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任何科室不得多收费,乱收费,不执行者一经查出,加倍从各科的业务收入中核减。凡医保患者不下医嘱收费的情行,按我院医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临床科室经济收入中药品占总收入的比例,妇科小于25%,神外、普外、创伤骨科小于35%,儿科小于40%,内科小于45%,否则按药品收入实际超出的金额从季度奖金中扣除(只限临床医生),但科室必须责任到人。季度奖金不足时,从医生本人工资中扣除。

  7、凡被我院聘用的临床、医技、护理人员能独立工作,有相关资格证,占科室编制的均享受科室工作效率奖和按量计酬奖。新招聘调入人员一年内,不参与科室奖金分配。

  8、外出进行学习人员工资按《平定县人民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为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县级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解决县域内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 》(皖政20xx9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7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力度,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全方位的综合平衡管理,经研究,制定以下绩效考核方案。

  一、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及目的

  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及规范管理原则,有效落实绩效考核指标,促进医院内部管理持续、健康发展。通过不断完善、修订绩效考核内容及制度,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的实效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二、考核对象

  职能科主任、科主任、护士长及各个科室负责人。

  三、成立绩效考核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直接由院长管理,日常事务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管理小组职责及任务:

  1、建立健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对绩效考核项目及标准进行审议。

  2、补充、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及项目的目标值。

  3、跟踪、评估科室绩效情况,指导科室改进管理缺陷,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或惩戒意见。

  4、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及管理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确定考核方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管理效率。

  5、每月召开考核结果反馈会,并对需要讨论的问题不定期进行专题讨论。

  四、绩效考核项目

  (一)职能科室

  1、行政管理考核项目:

  出勤情况、参加会议情况、临时性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及节假日值班。

  2、总值班完成情况考核项目:

  主要考核职能科主任处理协调应急事件能力。

  3、履行职责情况考核项目:

  日常工作完成情况、本月工作完成情况、院领导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4、迎接上级检查工作考核项目;

  上级检查各负责业务部分完成情况及接待能力的考核。

  5、投诉考核项目:

  调查一线科室对职能科主任的投诉。

  6、满意度测评考核项目:

  分别由院领导及一线科室对个职能科主任进行测评。

  (二)临床科室

  1、行政管理考核项目:

  科室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科主任会议;科室人员不按时参加会议;科主任电话不通;不按医院规定履行请假制度(以请假条为准);当班人员与值班表不符(私自换班);科室未按时完成排班任务;指令性任务一次不执行;科室工作人员每被通报一人次;收到表扬信、锦旗;无资职人员执业上岗及超范围执业。

  2、合疗管理考核项目:

  直通车不能按时;单病种不执行;各类签字手续影响患者报销;篡改病历。

  3、核心制度落实考核项目:

  记录本不按时规范填写;执行首诊负责制度、术前讨论、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及病历书写规范等核心制度;急诊会诊10分钟到位,普通会诊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医师应在24小时内完成;外院医师来院会诊、手术申请制度等;严格执行三级查房规定、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落实手术安全核查表、手术风险评估表情况;科内每月召开一次医疗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会议;科内核心制度记录本应项目记录齐全、规范,字迹清晰,记录本放置整齐。

  4、医疗质量管理考核项目:

  药品比例及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指标;临床路径管理指标;床位使用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乙类手术比例;三基培训合格率等。

  5、医院感染管理项目:

  由医院控感科按照上级工作细则要求进行考核。

  6、医疗安全考核项目:

  医疗投诉次数考核;医疗纠纷类型考核;医疗纠纷赔偿款项考核。

  7、财务管理考核项目:

  考核经济收入与支出与上一月的变化。

  (三)医技科室

  1、行政管理考核项目:

  科室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科主任会议;科室人员不按时参加会议;科主任电话不通;不按医院规定履行请假制度(以请假条为准);当班人员与值班表不符(私自换班);科室未按时完成排班任务;指令性任务一次不执行;科室工作人员每被通报一人次;收到表扬信、锦旗;无资职人员执业上岗及超范围执业。

  2、核心制度落实考核项目:

  诊断报告书写制度、差错事故登记及分析制度、疑难病

  例讨论制度、集体读片制度、实习进修人员管理、仪器使用标准及维护保养制度等;制定与科室联系及征求意见计划、诊疗常规、操作规程;制定本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项登记本记录完整,摆放整洁。

  3、医疗质量考核项目:

  报告单书写质量、检查结果的.审核、分析、评价和解释,由专人负责及签字、三基培训及考核。

  4、财务管理考核项目:

  诊疗人次及经济收入与支出与上月比较。

  5、医疗安全考核项目:

  医疗投诉次数考核;医疗纠纷类型考核;医疗纠纷赔偿款项考核。

  (四)其他科室

  1、手术室及急诊科参照临床科室考核标准,对部分项目进行修订,以考核表为准。

  2、药剂科及收费室考核标准由其主管科室制定并实施考核,具体项目以考核表为准。

  (五)一票否决项目

  对于个别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项目进行单项否决的考核方法,暂规定为:项目所属部分得分为零分。下一步计划将个别项目或情形列为全部考核的一票否决制。

  五、绩效考核方法

  1、由办公室牵头,各涉及职能科室依据考核项目标准分别进行检查。每月底由办公室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对有争议的问题组织讨论。

  2、考核得分与被考核人绩效工资及被考核科室奖金均挂钩,同时对总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进行奖励,末尾一名进行处罚(具体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由财务科制定并执行)。

  3、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排名末尾次数最多的科室不能参加先进科室评选,科室负责人不能参加个人先进的评选。

  4、考核管理小组根据运行情况,对绩效考核实施动态管理,经会议通过后,可调整考核项目或考核标准。

  六、考核反馈方法

  1、现场反馈和处理:各检查人员在检查现场就存在问题向陪检人员及科室负责人反馈,并协助制定改进措施或方案。

  2、院会反馈:每月全院召开一次绩效考核暨医疗质量检查结果反馈会议,通报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并对科室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3、年终点评:每年11月底,医院绩效管理小组对全年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横向、纵向评估及分析,调整绩效考核方案。

  本方案由绩效考核管理小组负责解释。既往院内有关制度、规定与本方案内容相冲突时,以此方案为准;本方案未涉及内容以原有制度、规定或职能科室要求为准。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8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枣卫函〔 20xx〕 46号)要求,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逐步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落实,现就全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的作用,建立家庭医生与辖区居民间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㈠明确责任,规范服务。坚持签约与服务相结合,提高群众满意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包,协议承诺的服务项目要落实到位,要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契机,切实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和效果。

  ㈡坚持与分级诊疗相结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为目标,各项优惠政策,具体推进措施,都要围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形成合力。

  ㈢加强宣传持续提升,不断提高签约服务内涵。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将政策要求和群众需求相结合,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签约服务内容,随着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和信息化建设完善,促进签约服务不断升级。有针对性地设计重点慢性病高危人群、亚健康人群、健康人群中医保健等不同类型服务包或服务项目菜单,精准满足职业人群的多样化需求。

  三、签约内容

  ㈠服务内容

  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各项服务内容以服务包形式提供给签约居民。签约服务包分为基础、初级、中级和高级服务包,拉开服务的档次和梯度,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

  基础服务包以基本公共卫生个体服务为主要内容(包含《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建册),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服务内容。在基础服务包的基础上,针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需求及享受的医疗保险类型的不同,选择针对性强、群众认可度高、实施效果好的中、西医基本医疗项目,和基层适宜技术纳入签约服务内容,组合成种类合理、适合不同人群、不同病种的初级服务包群。充分考虑群众健康管理服务需求和承担能力,进一步制定层次分明、特色突出的差异化、菜单式的中级、高级服务包。

  签约服务包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和收费标准,按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标准实施。收费服务包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脑卒中康复期、冠心病康复期、恶性肿瘤康复期、中医适宜技术等基层医疗机构能开展的诊疗项目为主,与慢性病患者分级诊疗相结合,稳步实施,有所突破。签约居民在按照协议内容接受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的同时,享受当地医保签约服务差异化支付政策。

  (二)服务对象

  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现阶段要以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冠心病复期、恶性肿瘤康复期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宜在卫生院接受治疗、护理、康复和健康管理服务的慢性病患者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为主。对在辖区居住的贫困人口,按照自愿和应签尽签原则,主动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制作联系牌(包括团队成员姓名、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固定在居民家中显要位置,方便主动享受服务。对签约贫困人口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进行重点管理,做好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适时转诊等工作。对患有其他慢性病及健康的签约贫困人口,每年通过门诊或入户方式,至少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检查并评估血压、心率等基础性健康指标,有条件的地区和机构可提供血糖检测,并做好随访记录、健康指导和健康档案更新。在对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6类慢性病的签约贫困人口进行健康指导时为其出具健康教育处方,提供健康指导。卫生院对辖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进行摸底造册,按照充分告知、自愿签约原则,组织集中签约或诊间签约。家庭医生签约协议有效期至少为一年,服务起止时限原则上按自然年度计算。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三)服务主题

  签约服务原则上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与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共同组成家庭医生一级团队,为签约的健康居民、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基础和初级服务,公共卫生医师不足的.机构可暂由实际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承担。结合签约服务包群的内容,制定家庭医生团队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申请组合成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明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和分配机制,合理确定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规模和人群结构,确保签约服务质量。

  (四)收付费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具体标准和分担比例根据签约服务内容、签约居民结构以及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确定,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资金保障水平、医疗消费水平发展等因素适当提高。

  基本公共卫生部分,按国家确定的项目年度签约服务补助标准或原则测算,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部分,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保险按当地政策规定报销;报销后居民自付部分及不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服务项目,按略低于原自付累计总价的原则核定价格,签约时一次性预缴或在接受服务时按签约协议金额即时缴纳;健康管理依从性高、连续签约或长期签约的居民,给予优惠。

  (五)完善考核机制

  根据签约服务所增加的工作数量和工作时间,合理调整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卫生院可按照财务制度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可用于绩效工资分配,用于绩效工资分配的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适当提高卫生院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卫生院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人员聘用、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签约的优秀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倾斜,提高卫生院和医务人员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在考核签约数量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签约服务机制、服务效果和群众感受度,建立以机制建立情况、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经家庭医生转诊率、续约率等为主要指标的质量考核体系和以健康管理效果、医药费用控制为核心的效果评价体系。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拨付与签约服务考核结果挂钩,并纳入卫生院业务收入统一核算。卫生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个体服务绩效考核结果,自主确定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农村地区要保障家庭医生合理收入。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领导。卫生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公卫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㈡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家庭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统一时间步骤、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卫生室利用设置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告知群众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进村入户活动要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㈢强化培训。为了做好此次签约服务工作,卫生院将加强对家庭医生的培训,提高家庭医生服务水平和能力。要着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的培训,转变家庭医生的服务方式,利用规范的服务行为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农村居民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为了提高家庭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卫生院将制定可行的激励措施,为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基础。

  ㈣加强督导。为保证工作落实,卫生院领导小组成员随时检查督导活动开展情况,深入村户、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签约活动开展,确保家庭医生入户率(“入户”系指通过与村民“面对面”进行查体、建档和健康教育宣传)85%以上、普通人群签约率45%以上、老年人签约率75%以上、高血压签约率70%以上、糖尿病签约率70%以上、残疾人签约率70%以上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率90%以上、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率100%,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率90%以上、档案的真实性100%。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9

  一、绩效分类:

  绩效工资体系分类设置:业务核算单元、个体核算单元、科主任、护士长、院党政领导及行政后勤管理岗位、行政后勤服务科室员工、非核算业务科室员工七个系列

  二、绩效工资调整说明:

  (一)绩效工资构成:

  由原应发奖金(收支结余提成比例部分)、其他补贴二大部分构成。其他补贴包括加班费、夜班费、误餐费。

  (二)其他费用:

  节日费(含年终奖励)、高温补贴、法定节日加班费、特殊补贴(放射补贴等)不属于医院绩效工资范畴,所发生的费用由医院支付,其中法定节日加班费:医、技由医务科审核,护士由护理部审核,行政后勤及其他由办公室审核汇总,报财务科核算。

  三、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控制: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20xx年人员开支控制(减除政府补贴部分)占医院总业务收入26%以内。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

  科室实发绩效工资采用月度考核、月度发放。

  五、可分配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一)业务核算单元(科室)可分配绩效工资的分配:

  业务核算单元(科室)绩效工资总额不包括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的绩效工资,科主任和护士长的绩效工资由医院发放。

  1、科室绩效工资计算方法(除急诊科)

  业务核算科室实发绩效工资总额=业务核算单元实际业务收入×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比例×科室绩效考核得分/100±医院奖罚金

  说明:业务核算单元实际业务收入按照医院《20xx年医院成本经济核算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

  2、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比例标准的制定

  按新核算方案测算20xx年上半年的科室绩效工资占科室业务收入比例,根据科室人均绩效占人均创利的比例对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比例进行合理的调整。

  3、科室绩效分配比例与其业务成本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00%,超出部分从科室绩效分配比例的扣除。

  4、急诊科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急诊科在业务收入增长比例不低于内、外科的平均业务增长率的前提下,人均绩效工资等于内科、外科的人均绩效工资,否则按照急诊科业务增长比例与内科、外科业务增长比例的比值拿取,封顶为1.2倍。

  急诊医生每收治一例病人(住院超过48小时)给予收治病人奖励10分。收治率为2.5%,未完成收治率每人次扣50分。

  (二)个体核算单元(科室)绩效工资分配:

  固定出门诊医生按工作量奖分配绩效工资直接计入医生个人收入,无专科住院病区的绩效工资=收治病人入院奖+诊疗人次奖+医疗核算收入奖,有专科住院病区(内科、外科、儿科)的绩效工资=收治病人入院奖+诊疗人次奖。

  门诊医生每收治一例病人(住院超过48小时)给予收治病人奖励10分。收治率为2%,未完成收治率每人次扣50分。

  门诊医生诊疗人次收入为主治以下每人次为1分,主治1.3分,副高以上为1.5分。

  无住院部的专科门诊医疗核算收入奖按照各门诊科室医疗核算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三)科主任绩效工资分配:

  业务科室科主任的绩效工资与科室实发绩效工资总额及科室人均绩效工资相关,科主任个人工作量、加班值班等补贴,不计入个人,直接计入科室进行分配,科主任的绩效工资由医院支付。

  1、临床及医技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

  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科室人均实发绩效工资x绩效倍数+科室实发绩效工资总额x提取比例)x绩效考核得分/100±医院奖罚金

  绩效倍数:临床业务科室主任为1.4,医技科室主任为1.3.

  提取比例:3%.

  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不超过科室人均实发绩效工资的2.5倍。

  医技科室主任的工作量达到科室人均工作量按照方案发放,如果低于科室人均工作量的按照对应比例拿取。

  科主任绩效工资总额的90%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总额的10%留到年底由医院进行年度考核后发放。

  2、急诊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

  急诊科在业务增长不低于内科、外科业务增长的前提下,急诊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等于内、外科室主任的人均绩效工资,否则按照急诊科业务增长比例与内科、外科业务增长比例的比值拿取,封顶为1.2倍。

  备注:科室人数少于5人(含5人)的科室主任,主任需要以医生身份在科室内参与科室的二次分配,主任分配所得绩效工资归由医院。

  3、门诊部主任按照行政后勤管理岗位绩效进行分配。

  4、科室副主任参与科室二次分配,在科室分配总额中提取科室人均的15%作为副主任管理津贴。

  (四)护士长绩效工资分配:

  护士长的绩效工资月总额=核算科室人均绩效工资×1.1+科室绩效工资总额的1%

  护士长的科室平均绩效工资×1.1绩效工资的分配权在护理部,70%绩效工资与科室人均绩效相关,30%绩效工资汇总后由护理部进行考核分配,护理部统一制定详细的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案。

  科室绩效工资总额的1%直接发放给护士长。

  护士长实发绩效工资不超过全院护士人均实发绩效工资的2.5倍,保底为全院护士人均绩效(由护理部二次分配自行调节)。

  产房护士长和妇产科护士长共分1%的绩效总额。

  护士长绩效工资由医院支付,护士长不能参与科室二次分配,不能以任何名目分配科室绩效工资。

  科室副护士长参与科室二次分配,在科室分配总额中提取科室人均的10%作为管理津贴。

  绩效考核的原则

  公平原则

  公平是确立和推行人员考绩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考绩应有的作用。

  严格原则

  考绩不严格,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考绩不严,不仅不能全面地反映工作人员的真实情况,而且还会产生消极的'后果。考绩的严格性包括: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要有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要有严格的考核制度与科学而严格的程序及方法等。

  单头考评的原则

  对各级职工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进行。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成绩、能力、适应性),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间接上级(即上级的上级)对直接上级作出的考评评语,不应当擅自修改。这并不排除间接上级对考评结果的调整修正作用。单头考评明确了考评责任所在,并且使考评系统与组织指挥系统取得一致,更有利于加强经营组织的指挥机能。

  结果公开原则

  考绩的结论应对本人公开,这是保证考绩民主的重要手段。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被考核者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从而使考核成绩好的人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先进;也可以使考核成绩不好的人心悦诚服,奋起上进。另一方面,还有助于防止考绩中可能出现的偏见以及种种误差,以保证考核的公平与合理。

  5、结合奖惩原则

  依据考绩的结果,应根据工作成绩的大小、好坏,有赏有罚,有升有降,而且这种赏罚、升降不仅与精神激励相联系。而且还必须通过工资、奖金等方式同物质利益相联系,这样,才能达到考绩的真正目的。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10

  为做好我县20xx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实施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促进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考评依据

  《关于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xx]38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粤卫函〔20xx〕205号)。

  二、考评目的

  根据20xx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标任务,了解各镇(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管理、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和亮点,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项目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提高。

  三、考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科学可行、严谨规范;要求逐级评估,持续改进项目;突出重点、亮点,鼓励创新模式;实施奖罚并重、落实跟踪整改。

  四、考评对象

  考核评估对象包括各镇(乡)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

  五、考评内容

  考核评估内容包括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软硬件建设、履约服务等三个部分。考核评估实行百分制,县级组织的现场评估中,制度建设、软硬件建设和履约服务三部分参考分值分别为16分、18分和66分。各镇(乡)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细化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评估方案和考核指标体系。

  六、考评周期

  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评估年度周期。

  七、考评程序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定期开展自查自评。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家庭医生团队评估。

  (二)县级至少每年对辖区内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评估,考核机构覆盖面应当达到100%,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年终考核后形成年度考核报告上报市卫生健康局。

  八、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注重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及资料真实性复核。具体方法包括:

  (一)查阅资料。收集、查阅和核实项目组织管理、自查评估报告及有关数据,查阅和核实会计凭证、健康档案和其他项目工作记录。

  (二)座谈访谈。听取有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执行情况的简要介绍,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交流有关意见,收集项目工作有关建议。

  (三)问卷调查。问卷主要包括核实各类服务真实性及服务质量的问卷、居民知晓率满意度问卷等两类。主要通过电话访谈、入户访谈、现场测试等方式进行调查。居民知晓率满意度调查,根据实际情况,由现场评估组同步实施。

  (四)指标复核。现场抽取指标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计入最终成绩。

  九、考核评估结果应用

  (一)评估结果及时全县通报并向市汇报。

  (二)对年度考核结果排名最后3名的乡镇卫生院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直接约谈,要求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对限时整改仍不重视,工作仍不到位,在上级考核中成绩较差的乡镇卫生院,以县、镇(乡)两级有关部门名义向本级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组织问责处理。

  (三)县级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依据。县级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以及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评定年度考核等级的依据。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卫健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工作,将其纳入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合作,共同组织实施。

  (二)规范考评工作。卫健部门要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项目管理和评估能力。培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人才,加强以签约协议书、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和评价中的应用,充分听取评估人员和被评估机构的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绩效评估工作。

  (三)落实监督管理。卫健部门要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建立评估质量负责制,组织专人对评估现场进行巡查,监督评估的质量和效率。严格评估纪律,要轻车简从,严禁超标准接待、赠送礼品,杜绝提供虚假材料、妨碍评估工作正常开展等影响评估秩序的情况发生。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11

  为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绩效评价,制定本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绩效。

  二、考核内容

  组织管理、签约服务规范、签约服务执行效果、签约服务效果评价(具体详见附件1)。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临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考核方式

  采取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

  五、考核时间

  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结果应用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100分,占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分值的30%。

  2.签约服务经费预算标准根据县府办(杭政办〔20xx〕307号文),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100元/年/人;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40元/年/人、医保基金支付40元/年/人、签约居民个人经费支付20元/年/人(暂免)。20xx年预算标准为80元/年/人。

  3.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年终考核总得分≥85分,给予补助经费的全额;总得分≥75分未达85分,给予补助经费的`90%;总得分≥65分未达75分,给予补助经费的80%;总得分≥60分未达65分,给予补助经费的70%;未达60分的,给予补助经费的50%。

  各卫生院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规范与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补偿费用挂钩。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12

  为扎实做好“医卫融合”试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调动院村医务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积极性,提高辖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重点人群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受益面,经院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绩效考核方案。

  一、家庭医生签约的考核目标

  1.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和督察考核机制

  2.将各团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纳入年终年度绩效考核

  3.每一团队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将作为岗位绩效考核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聘用岗位的参考依据。

  4.鼓励家医团队各成员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充分调动团队各成员的参与积极性和签约居民的满意度。

  二、家庭医生签约的服务任务指标

  完成团队辖区户籍人口数的30%,完成辖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00%,完成重点人群签约的60%。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人员构成

  我院现有4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各团队包含队长一名,家庭全科医生一名,注册护士2名,公卫人员2到3名,乡医若干名,为更好的做好医卫融合工作,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其余各科室人员及村网格员妇幼专干也可以参与工作,由各团队队长负责安排协调工作。

  四、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绩效考核内容和办法

  1.实现百分制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签约服务数量,下乡履约服务量化管理,履约服务质量管理,签约服务群众知晓率,签约服务效果满意度等方面。具体考核分值以院办公室考核细则为准。

  2.签约服务履约质量核查要求

  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14项服务内容进行分类规范落实。乡村医生以前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纳入团队进行考核,由院考核小组分别对各家医团队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3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管理

  按上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要求,院考核小组对各团队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方案见院办公室考核细则)。达到考核标准后予以发放考核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合规使用。卫生院对服务团队签约履约服务考核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履约服务质量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按考核结果及时发放服务团队的考核绩效。(绩效考核的发放以上年下拨公共卫生经费及今年县医共体对我院考核及发放公共卫生资金为基础)

  4.服务团队的二次分配管理

  服务团队的'二次分配管理以量化评分为参考标准。服务团队成员之间要互相配合,认真履约服务,提高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质量。成员间按一定比例确定考核系数,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成员的考核细则采取积分制,以工作量和工作完成记录为考核依据。团队绩效杜绝以下乡补贴,工作餐,加班费等进行开支。

  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院成立了“医卫融合”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考核小组。各团队要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取得实效。

  2.广泛发动宣传。充分利用家医团队入户,宣传栏,宣传单,建立健康群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家医团队要充分告知签约群众签约的目的和意义,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居民接受签约服务。

  3.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县卫建委,医共体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专款专用。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xx〕1号),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变,根据《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渝府发〔20xx〕1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xx〕183号)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基层卫生服务资源,突出中西医结合,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内容和激励政策,强化健康管理,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增强群众获得感,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逐步构建科学合理就医新秩序。

  (二)主要目标。从20xx年起,所有区县(自治县)都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xx年,城镇和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30%和50%以上的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到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基本建立,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明确签约服务主体及形式

  (三)签约服务主体。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家庭医生以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乡村医生为主,鼓励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或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吸收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四)签约服务形式。按自愿就近原则,每个居民家庭可以选择一个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签约家庭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签约。

  1.团队式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的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人员组成,要积极吸收个体诊所医生加入。加强中医药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多点执业医师,以及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加入团队,合理分工协作,为签约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务。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下开展签约服务。

  2.组合式签约。开展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与附近的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承接关系,签约居民可自愿选择1所二级医院、1所三级医院作为就诊和转诊的首选医疗机构,形成“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内,签约居民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未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不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优惠政策。

  3.独立式签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村卫生室的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乡村医生可以个人名义与附近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履行协议内容并承担法律责任,接受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并报送相关信息。

  三、明确签约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签约服务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家庭,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以重点人群为主,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重点人群包括:重特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和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员、低保户、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

  (二)签约服务内容。各区县(自治县)要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围绕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设计具体的签约服务包,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作用,在提供免费的基本服务包基础上,根据居民个性化需求,设计适宜的有偿服务包,提供差异化服务。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适宜的健康技术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健康咨询、预约门诊、普通转诊等服务,并定期收集与更新签约家庭健康信息,提出健康管理方案和健康维护意见。

  2.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区县(自治县)也可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政府资金保障的前提下,提供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3.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居民需求,设计个性化服务包,满足签约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个性化服务包可提供预约挂号、专家会诊、特需健康体检、康复理疗、口腔保健、中医针灸、中医药“治未病”、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专项健康评估、远程健康监测等服务。

  四、完善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

  (一)明确签约服务项目价格及支付标准。开展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设计服务包,在打包提供有偿服务时可适当降低分项累计的收费价格。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市财政、市人力社保、市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价格、支付和分担比例标准。

  (二)规范其他诊疗服务收费。家庭医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三)建立签约服务费用分担机制。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1.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由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按规定支付。

  2.公共卫生补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根据筹资水平的变化逐步调整。20xx年,每签约一户,按户内居民人数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支付签约补助金,主要用于签约服务家庭电话咨询及每年不低于2次的主动电话随访服务。家庭医生可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标准按规定执行。

  3.签约居民付费。签约居民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相应的个性化服务项目,费用由签约居民自付。

  五、完善签约服务激励引导机制

  (一)健全家庭医生服务激励机制。综合考虑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事业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家庭医生团队和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予以资金支持引导。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规定给予表彰。

  (二)引导居民参与签约服务。

  1.开展便捷的助诊服务。建立家庭医生预约服务制度。预约门诊服务,签约居民可提前预约家庭医生门诊,在约定时段内至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优先就诊;预约会诊服务,对治疗效果不佳的签约服务患者,可由家庭医生预约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到签约服务机构会诊,改进治疗方案;预约挂号服务,建立二、三级医院“号源池”,将20%的号源提前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由家庭医生为需要转诊的签约家庭患者预约挂号,未用完的号源应归集回“号源池”。

  2.提供方便的用药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优先选择基本药物,逐步提高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的非基本药物主要用于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对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根据上级医院医嘱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一次性可开具最长2个月的配药量。

  3.建立畅通的转诊渠道。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专人负责,优先为签约家庭患者提供服务。对检查充分、诊断明确的患者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再做重复检查。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快医联体建设,通过医疗联合体内人才、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为签约家庭提供预约门诊、住院、检查等服务。区县内无三级医院的可与邻近的三级医院建立承接关系。家庭医生对超出服务范围的需求应为签约家庭提供转往康复、护理、养老等其他适宜机构的建议。

  4.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险政策促进签约服务。扎实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实行定点管理,按人头付费。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的,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收取一次医保起付线。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医保目录内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六、强化签约服务支撑

  (一)搭建技术支撑平台。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稳定的工作关系,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指导。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区域医学检验检测中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诊断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适应家庭医生制度的要求,优化内部科室设置,为家庭医生开展有效服务搭建良好平台。可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成为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信息化支撑。加快推进市、区县两级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远程培训等服务。市、区县(自治县)要依托现有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专家信息库和家庭医生信息库,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网上对接、网上咨询、预约挂号、预约会诊、预约转诊、服务提醒等功能,通过采集、分析签约服务家庭和个人信息,为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决策支持。村卫生室要充分利用健康一体机实现与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管。

  有条件的区县可为签约居民发放居民健康卡,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医患交流、健康知识传播等服务,鼓励签约居民利用可穿戴设备采集和上传个人健康信息。

  (三)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市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卫人发〔2014〕42号),加快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全科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全科医生注册管理,按《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卫医发〔20xx〕42号)要求,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注册或加注为全科医师,做到应注尽注。

  七、加强签约服务监督管理

  (一)明确签约服务管理责任。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是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管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明确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准入标准,建立退出机制。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的日常管理,要根据辖区内地理交通条件和服务人口,本着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家庭医生服务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团队成员的具体项目包、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财政、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监管。

  (二)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应当分别将医疗机构是否设立转诊协调机制、双向转诊开展情况、专家号源预留情况、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工作的帮扶支持情况、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及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等业务考评体系中,考核结果要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等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基本服务项目标准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每年至少开展1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差、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签约居民及社会人士代表参与签约服务考核评价和日常监督,相关反馈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作为家庭医生及所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责任风险防范。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我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卫医发〔20xx〕9号)要求,统一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保。各区县(自治县)可采取为家庭医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方式,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统筹考虑,把建立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有序诊疗机制作为重点,及时出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上下联动,形成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链,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规范制定、绩效评估、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并加快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套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补偿资金,并建立与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补助机制。民政部门应当支持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入签约服务团队,落实对签约服务的特殊困难家庭有关救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医保资金监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和人事政策。物价部门负责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落实定价政策。

  (三)加强督导评估。加强日常督导,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督查制度,通过定期走访、暗访、问卷调查、电访回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围绕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开展日常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定期对签约服务工作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你健康、我服务”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政策,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加强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活动的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签约服务,形成良好的就诊习惯。有条件的区县可统一设计家庭医生着装和标识,配备统一的随访工具,着力塑造鲜明的家庭医生形象。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的良好氛围。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14

  为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做实做细签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管理,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补助资金挂钩,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积极性,确保补助资金真正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项目。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坚持一个标准、一样尺度,科学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过程、结果和投入产出情况,准确评价被考核机构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

  (二)逐级考核原则。机构内部考核,由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本机构考核专家组对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行全面考核。县域内考核,由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县级考核专家组成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家庭医生签约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抽查。

  (三)绩效挂钩原则。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并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家庭签约医生倾斜。

  三、考核依据

  国家、省、州印发的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开展绩效考核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县级考核的对象包括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的'对象为本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

  (二)考核内容。

  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收费管理等。

  五、考核方法

  县级考核每年两次,机构内部考核每季度一次。以签约团队为考核单位,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直接取数、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卫生健康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将相关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六、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采取百分制计分,综合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根据考核、抽查及复核情况确定经费补助支付数额,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1、考核结果85分以上,全额支付;

  2、75—84分,按90%支付;

  3、60—74分,按80%支付;

  4、60分以下,按60%支付。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费拨付挂钩。

  1、综合得分为优秀的,全额拨付签约服务费,签约服务费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按照10%核定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奖励;

  2、综合得分为良好的,签约服务费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按照9%核定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奖励;

  3、综合得分为合格的,签约服务费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按照8%核定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奖励;

  4、综合得分为不合格的,签约服务费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按照6%核定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奖励。

  (四)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采取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改进落实,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团队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格。

  (五)因管理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行政责任。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机构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保障措施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基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对签约服务的认识,认真研读考核办法,领会考核办法的主要指标、抽样方法和经费计算,切实以考核办法指导签约服务工作,以现有力量实现最佳签约服务绩效。

  (一)严格专项经费使用。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对责任医生经考核认定提供有效服务的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严格按有效签约服务考核结果进行拨付和分配,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挪用,不得违规发放签约服务经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乡镇和家庭医生团队,可适当予以奖励。

  (二)规范签约工作考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要体现多劳多得、质优多得的原则,充分调动签约责任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提升签约服务质量。要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加以研究解决,保障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医生,取消其连续两年签约资格。

  (三)加强组织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配合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办公室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下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并组织专家组成员进行考核。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专家组。

  (四)及时做好数据上报。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签约服务数据上报工作,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至县卫生健康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科。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15

  为进一步落实医改任务,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城乡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基层卫生人员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特需服务相结合。家庭医生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社区(村)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费用的双重守门人新制度。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积极性,提升业务素质,竞相提供优质服务。基层卫生资源得到合理运用,群众从签约服务中得到实惠,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依从性得到改善。引导签约居民自觉遵守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就医模式。到20xx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具体目标数详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对照任务目标,认真抓紧落实。

  四、签约服务重点内容

  (一)签约服务对象

  签约服务对象原则上为全体居民。初期阶段,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脑中风康复期、腰颈椎退行性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在家康复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患者、因病致贫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长期卧床者以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确保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提供相应的免费签约服务,建立相应的电子健康档案。

  (二)签约服务主体

  明确乡镇、社区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签约服务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师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经卫生计生委组织考核合格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为主体。

  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团队原则上由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人员组成“1+1+1”小组,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专科医师由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的主治医师(含中医)经过家庭医学培训后担任,负责患者病情的明确诊断与个体化治疗方案的制定,并带教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人员。全科医师负责落实专科医师的治疗方案,及时掌握、处理病情,并及时与专科医师互通,预约专家门诊,并指导健康管理人员的工作。健康管理人员由护士、药师、公共卫生医师、心理咨询师等有医学专业背景的人员经过家庭医学培训后上岗,协助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与患者联系沟通、负责患者的日常随访与筛查、个体化健康教育,以及饮食、运动等生活方式的干预。

  在社区医生(村医)缺乏资质和能力、社区医生(村医)数量少或无社区医生(村医)执业的社区(行政村),签约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开展签约服务的.收入主要用于团队成员的劳务报酬。

  (三)签约方式和责任

  1、签约对象原则上为个人,不得以家庭为单位签约。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服务对象按照自愿原则,选定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为确保履约服务质量,初期阶段每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不超过1000人。

  2、制订签约服务协议书,明确签约服务具体内容,确定相关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补偿优惠政策,规定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协议一式三份,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和基层医疗机构各持一份。双方签订协议后录入签约服务系统,也可网上签约并直接打印协议。签约对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服务包。

  3、服务对象与家庭医生按年度签约,有效期为一年。签约时一次性预收自付费用并开具或打印收费凭证(收据),所收资金上交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初期阶段,每年度内签约的所有服务包从下个年度第1天开始生效、执行。协议到期,签约服务对象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家庭医生。

  4、签约期内,如因家庭医生原因导致无法履约,应及时征求签约服务对象意见更换家庭医生或解约。如服务对象在年中不满意,可以在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范围内调换其他家庭医生续约。年终如不满意,可以在下一年度调换家庭医生签约,也可以不再签约。

  5、对于未按签约服务协议书提供相应服务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家庭医生,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签约资格。经整改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签约服务。

  6、在签约服务过程中,因服务对象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家庭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遵医嘱而影响服务质量,以及因病情超出家庭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由服务对象自负。

  (四)签约服务的基本内容

  签约服务由无偿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有偿服务项目组成,实行打包服务。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综合服务等三个方面内容。社区医生(村医)能完成的项目原则上由社区医生(村医)执行。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街道社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为居民提供的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16

  一、工作目标

  (一)签约覆盖率:20xx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力争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五个结合”,即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

  三、主要内容

  (一)签约对象。签约服务面向全体居民,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中风等)患者、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居家治疗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以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二)签约主体。我卫生院成立6个庭医生服务团对,以家每个团队由1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执业医师、1名护士、1名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组成,具备能力的乡村医生可吸收进服务团队,协助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家庭医生团队要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可根据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服务。

  2、提供规范的转诊服务。家庭医生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中如遇有疑难、危急重症或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要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及时联系上级医疗机构提供转诊和住院服务,履行转诊手续,规范转诊服务。上级医疗机构应为每个家庭医生预留部分专家号和床位,并建立绿色转诊通道,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3、健康管理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及签约居民的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人群:以普及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抓手,以预防疾病为目标,开展健康评价。免费提供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定期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和组织健康教育讲座,为签约居民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重点人群:在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可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提供个性化延伸医疗保健服务。

  特殊人群:对长期卧床病人、残疾人、恶性肿瘤患者、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实行重点管理,根据需求提供上门随访、康复指导和及时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4、个性化服务

  根据协议,家庭医生团队可为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

  (一)签约方式。家庭医生应根据辖区居民意向和自身服务能力,在自愿的前提下,合理引导居民进行签约,采取门诊签约和上门签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签约周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居民可选择续约或解约,也可另选其他服务团队签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院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成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要设立分级诊疗办公室,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诊病人的对接和分诊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估。卫生院负责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绩效收入分配挂钩。

  (三)加强宣传引导。我院利用宣传资料、健康信息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大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积极性。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1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现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民生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主动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机制建设,调动居民和家庭医生参与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

  二、年度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不低于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覆盖率为10%,家庭医生有偿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数的比例不低于2%、1%;全面取消纸质健康档案,不再新建纸质健康档案,现有纸质健康档案不再填写新的内容,现有纸质健康档案如数封存、不再使用,不再作为工作考核依据。

  三、项目内容

  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应当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

  公共卫生服务要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它公共卫生服务。

  各县要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合理设定包含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内的基础服务包,内容应当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优先预约就诊、转诊绿色通道、慢性病长处方、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预防接种、重点疾病健康管理以及儿童、孕产妇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服务,满足居民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各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计针对不同人群多层次、多类型的有偿服务包,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远程健康监测以及特定人群和特殊疾病健康管理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并与基础服务包捆绑签订。

  对未签约居民,继续按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引导未签约的城乡居民加入签约服务。

  四、工作要求

  完善引导居民签约的优惠措施。各地要统筹各方资源,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提高居民参与签约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合理设定有偿服务包、个性化延伸服务项目的价格标准;建立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个人付费相结合的付费机制。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分配机制。建立以服务数量及质量、健康管理及分级诊疗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并与收入分配相挂钩。建立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的收入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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