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4-12-11 16:39:28 小英 方案 我要投稿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精选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精选13篇)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1

  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体系,促进签约服务提质增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内容及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制度和综合绩效考核评估标准,依据绩效考核评估成绩,实施多劳多得、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使辖区居民与家庭医生形成长期、稳定、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和相互促进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在全县形成“让家庭拥有医生,让医生走入家庭”的和谐社会医疗服务新常态。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原则。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统一的考核标准。

  (二)严格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流程及本方案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考核家医团队工作,并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及成员实际工作量进行评估,考核资料整理存档。

  (三)公开原则。绩效考核的结果应在考核结束后公示,保证考核公平、公正。

  (四)奖惩结合原则。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奖励工资发放的依据,形成奖励激励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沟通与反馈原则。绩效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单位或服务团队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发挥监督促进作用。

  三、考核对象

  全县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绩效考核、签约服务情况、宣传培训、服务效果五个方面内容,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

  (一)组织管理: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方案、制度建设、团队管理、团队信息公示等方面;

  (二)绩效考核:包括绩效考核、签约服务量等;

  (三)签约服务情况:依据签约服务包内容开展相关工作;

  (四)宣传培训: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签约团队及居民的宣传培训工作。

  (五)服务效果:包括血压血糖控制率、签约居民知晓率及满意度等方面评价考核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服务效果。

  五、考核流程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流程分层级进行,具体如下:

  一级考核: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单位,以“月”为时间段,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内部团队队长在每月底对本团队的业务工作的数量、质量进行自查。

  二级考核: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机构内部管理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工作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1次。

  三级考核:由县卫健局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签约服务费发放的主要依据。

  六、考核方法

  (一)听取汇报。由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全面总结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阅资料。包括查阅文件、资料、记录、档案、计划、总结、统计报表及考核结果。

  (三)现场检查。查看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具体项目落实情况,包括单位成立组织情况,团队人员、宣传栏设置、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等。

  (四)调查走访。通过电话核查或随机走访的方式抽取签约人群进行访查,向辖区居民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七、结果应用

  (一)一级考核结果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内部的工作自查,重点提升薄弱环节的质量。

  (二)二级考核结果用于促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有效实施,助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绩效奖励的兑现,提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积极性。

  (三)三级考核结果用于加强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管理,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促进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平衡发展,使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落实,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

  八、服务费发放方式

  20xx年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采取年初预拨,年底结算的方式拨付,卫健局在年终绩效考核结束后根据实际签约人数,从预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其中:包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10元/人)中提取实际签约人数的总费用,用于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其中签约数量占40%,服务质量占60%,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全额发放,低于90分的单位按比例扣除,扣除经费用于奖励前三名的单位。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考核,严肃考核纪律。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确保签约服务各项资料真实、规范。

  (二)遵循依据、严格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以本办法为依据,按照绩效分配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定期开展量化考核和绩效评估,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调动签约医生团队的主观能动性。

  (三)考核结束后,及时组织专人汇总、分析考核数据,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形成考核报告上报卫健局卫生业务股。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2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客观全面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医保基金(一般诊疗费中基金支付部分)支付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一)市级考核

  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以区为单位每年1次,随机抽取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原则上在下一年度2月前完成。

  (二)区级考核

  各区对本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具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考核指标。各区卫计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至少1次综合考核。

  (三)机构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所有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管理。鼓励签约居民代表、社区代表等群体参与各级组织所开展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绩效考核。

  四、考核结果应用

  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通报全市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并与市级相关奖补资金挂钩。

  区卫生计生局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并作为奖惩参考依据。

  基层单位要将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3

  为切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家庭医生团队工作积极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于10月9日起,对全县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

  一、考核目的

  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建立签约服务经费与签约服务质量、数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考核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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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核对象和要求

  (一)考核对象。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共体成员单位。

  (二)考核要求。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考核程序、内容、标准。对各医共体成员单位的签约数据进行抽样,签约总人数低于500人的单位随机抽查5人,签约总人数在501—1000人之间的`单位随机抽查10人,签约总人数在1001人以上的单位随机抽查15人。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形式,根据《泰顺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考核工作。

  对签约医生及其团队上报的签约人数,针对不同人群按比例抽查签约服务质量。签约人数核定=上报签约人数×签约服务质量抽查合格率。

  四、考核时间

  10月9日—14日。

  五、结果应用

  (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实行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向县财政局、县医保局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以通报形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的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布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签约绩效考核得分85分(含)以上为优秀,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按考核得分率(考核得分/85分×100%)扣减补助经费。

  (三)考核结果与问题整改结合。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并追踪整改过程和结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4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医疗单位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全面真实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改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创新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满足签约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领导组织、优化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强化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等情况。

  (二)资金管理。包括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支账目和合理合规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等情况。

  (三)服务质量。包括健全签约服务台账、不同人群签约率指标、居民续约率、预约门诊率、预约转诊率和履约真实性等情况。

  (四)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签约服务知晓率、签约居民满意度、依从度、获得感等情况。

  (五)服务创新。包括签约服务信息化、服务模式创新、点单式签约、省签约服务项目库务实应用、家庭医生签约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区级考核。区卫健委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主体,区级考核半年一次,一年两次,要求覆盖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依据为:省市考核指标体系+区级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机构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根据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以及签约居民满意度等情况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对所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行考核,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维护管理工作。

  四、考核结果应用

  区卫生健康委向全区通报区级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挂钩,并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区卫生健康委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奖惩参考依据,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不合格或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将建立相应的惩处机制,必要时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5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准确评价各单位工作成绩,指导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工作内容、质量标准,突出工作导向,督促和指导各地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切实提高签约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二、考核原则

  (一)工作导向原则。围绕真签、常约、实履、细管的工作要求,合理设置指标体系,突出工作导向。

  (二)分级考核原则。坚持逐级考核、分层推进、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镇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切实发挥考核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式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规范化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满意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率、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医保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及激励配套措施等。

  四、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考核方式

  1、市对各镇(街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相关科室、村卫生室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实施考核。

  (二)考核范围、时间和频次

  市对镇(街道)综合考核每半年开展1次,原则上在当年度12月底前完成,并形成督导考核报告并上报徐州市卫生计生委。

  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所有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健康管理团队、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采取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果。

  五、考核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评定。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年度等级层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运用。市卫生计生委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奖惩、年度业绩评价及签约服务专项资金结算的依据。对考核结果后三名的单位分别扣除资金30%、20%和10%,用于奖励前三名(奖励标准为扣除资金的'50%、30%和20%)。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除基金的40%,列下年度使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6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枣卫函〔 2019〕 46号)要求,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逐步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落实,现就全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的作用,建立家庭医生与辖区居民间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㈠明确责任,规范服务。坚持签约与服务相结合,提高群众满意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包,协议承诺的服务项目要落实到位,要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契机,切实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和效果。

  ㈡坚持与分级诊疗相结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为目标,各项优惠政策,具体推进措施,都要围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形成合力。

  ㈢加强宣传持续提升,不断提高签约服务内涵。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将政策要求和群众需求相结合,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签约服务内容,随着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和信息化建设完善,促进签约服务不断升级。有针对性地设计重点慢性病高危人群、亚健康人群、健康人群中医保健等不同类型服务包或服务项目菜单,精准满足职业人群的多样化需求。

  三、签约内容

  ㈠服务内容

  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各项服务内容以服务包形式提供给签约居民。签约服务包分为基础、初级、中级和高级服务包,拉开服务的档次和梯度,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

  基础服务包以基本公共卫生个体服务为主要内容(包含《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建册),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服务内容。在基础服务包的基础上,针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需求及享受的医疗保险类型的不同,选择针对性强、群众认可度高、实施效果好的中、西医基本医疗项目,和基层适宜技术纳入签约服务内容,组合成种类合理、适合不同人群、不同病种的初级服务包群。充分考虑群众健康管理服务需求和承担能力,进一步制定层次分明、特色突出的差异化、菜单式的中级、高级服务包。

  签约服务包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和收费标准,按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标准实施。收费服务包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脑卒中康复期、冠心病康复期、恶性肿瘤康复期、中医适宜技术等基层医疗机构能开展的诊疗项目为主,与慢性病患者分级诊疗相结合,稳步实施,有所突破。签约居民在按照协议内容接受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的同时,享受当地医保签约服务差异化支付政策。

  (二)服务对象

  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现阶段要以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冠心病复期、恶性肿瘤康复期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宜在卫生院接受治疗、护理、康复和健康管理服务的慢性病患者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为主。对在辖区居住的贫困人口,按照自愿和应签尽签原则,主动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制作联系牌(包括团队成员姓名、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固定在居民家中显要位置,方便主动享受服务。对签约贫困人口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进行重点管理,做好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适时转诊等工作。对患有其他慢性病及健康的签约贫困人口,每年通过门诊或入户方式,至少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检查并评估血压、心率等基础性健康指标,有条件的地区和机构可提供血糖检测,并做好随访记录、健康指导和健康档案更新。在对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6类慢性病的签约贫困人口进行健康指导时为其出具健康教育处方,提供健康指导。卫生院对辖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进行摸底造册,按照充分告知、自愿签约原则,组织集中签约或诊间签约。家庭医生签约协议有效期至少为一年,服务起止时限原则上按自然年度计算。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三)服务主题

  签约服务原则上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与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共同组成家庭医生一级团队,为签约的健康居民、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基础和初级服务,公共卫生医师不足的机构可暂由实际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承担。结合签约服务包群的内容,制定家庭医生团队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申请组合成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明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和分配机制,合理确定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规模和人群结构,确保签约服务质量。

  (四)收付费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具体标准和分担比例根据签约服务内容、签约居民结构以及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确定,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资金保障水平、医疗消费水平发展等因素适当提高。

  基本公共卫生部分,按国家确定的项目年度签约服务补助标准或原则测算,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部分,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保险按当地政策规定报销;报销后居民自付部分及不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服务项目,按略低于原自付累计总价的原则核定价格,签约时一次性预缴或在接受服务时按签约协议金额即时缴纳;健康管理依从性高、连续签约或长期签约的居民,给予优惠。

  (五)完善考核机制

  根据签约服务所增加的工作数量和工作时间,合理调整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卫生院可按照财务制度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可用于绩效工资分配,用于绩效工资分配的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适当提高卫生院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卫生院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人员聘用、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签约的优秀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倾斜,提高卫生院和医务人员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在考核签约数量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签约服务机制、服务效果和群众感受度,建立以机制建立情况、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经家庭医生转诊率、续约率等为主要指标的质量考核体系和以健康管理效果、医药费用控制为核心的效果评价体系。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拨付与签约服务考核结果挂钩,并纳入卫生院业务收入统一核算。卫生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个体服务绩效考核结果,自主确定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农村地区要保障家庭医生合理收入。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领导。卫生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公卫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㈡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家庭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统一时间步骤、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卫生室利用设置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告知群众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进村入户活动要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㈢强化培训。为了做好此次签约服务工作,卫生院将加强对家庭医生的培训,提高家庭医生服务水平和能力。要着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的培训,转变家庭医生的服务方式,利用规范的服务行为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农村居民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为了提高家庭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卫生院将制定可行的激励措施,为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基础。

  ㈣加强督导。为保证工作落实,卫生院领导小组成员随时检查督导活动开展情况,深入村户、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签约活动开展,确保家庭医生入户率(“入户”系指通过与村民“面对面”进行查体、建档和健康教育宣传)85%以上、普通人群签约率45%以上、老年人签约率75%以上、高血压签约率70%以上、糖尿病签约率70%以上、残疾人签约率70%以上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率90%以上、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率100%,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率90%以上、档案的真实性100%。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变,根据《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渝府发〔2016〕1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83号)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基层卫生服务资源,突出中西医结合,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内容和激励政策,强化健康管理,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增强群众获得感,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逐步构建科学合理就医新秩序。

  (二)主要目标。从2016年起,所有区县(自治县)都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xx年,城镇和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30%和50%以上的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基本建立,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明确签约服务主体及形式

  (三)签约服务主体。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家庭医生以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乡村医生为主,鼓励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或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吸收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四)签约服务形式。按自愿就近原则,每个居民家庭可以选择一个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签约家庭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签约。

  1.团队式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的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人员组成,要积极吸收个体诊所医生加入。加强中医药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多点执业医师,以及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加入团队,合理分工协作,为签约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务。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下开展签约服务。

  2.组合式签约。开展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与附近的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承接关系,签约居民可自愿选择1所二级医院、1所三级医院作为就诊和转诊的首选医疗机构,形成“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内,签约居民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未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不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优惠政策。

  3.独立式签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村卫生室的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乡村医生可以个人名义与附近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履行协议内容并承担法律责任,接受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并报送相关信息。

  三、明确签约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签约服务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家庭,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以重点人群为主,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重点人群包括:重特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和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员、低保户、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

  (二)签约服务内容。各区县(自治县)要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围绕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设计具体的签约服务包,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作用,在提供免费的基本服务包基础上,根据居民个性化需求,设计适宜的有偿服务包,提供差异化服务。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适宜的健康技术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健康咨询、预约门诊、普通转诊等服务,并定期收集与更新签约家庭健康信息,提出健康管理方案和健康维护意见。

  2.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区县(自治县)也可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政府资金保障的前提下,提供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3.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居民需求,设计个性化服务包,满足签约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个性化服务包可提供预约挂号、专家会诊、特需健康体检、康复理疗、口腔保健、中医针灸、中医药“治未病”、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专项健康评估、远程健康监测等服务。

  四、完善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

  (一)明确签约服务项目价格及支付标准。开展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设计服务包,在打包提供有偿服务时可适当降低分项累计的收费价格。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市财政、市人力社保、市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价格、支付和分担比例标准。

  (二)规范其他诊疗服务收费。家庭医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三)建立签约服务费用分担机制。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1.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由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按规定支付。

  2.公共卫生补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根据筹资水平的变化逐步调整。2016年,每签约一户,按户内居民人数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支付签约补助金,主要用于签约服务家庭电话咨询及每年不低于2次的主动电话随访服务。家庭医生可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标准按规定执行。

  3.签约居民付费。签约居民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相应的个性化服务项目,费用由签约居民自付。

  五、完善签约服务激励引导机制

  (一)健全家庭医生服务激励机制。综合考虑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事业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家庭医生团队和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予以资金支持引导。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规定给予表彰。

  (二)引导居民参与签约服务。

  1.开展便捷的助诊服务。建立家庭医生预约服务制度。预约门诊服务,签约居民可提前预约家庭医生门诊,在约定时段内至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优先就诊;预约会诊服务,对治疗效果不佳的签约服务患者,可由家庭医生预约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到签约服务机构会诊,改进治疗方案;预约挂号服务,建立二、三级医院“号源池”,将20%的号源提前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由家庭医生为需要转诊的签约家庭患者预约挂号,未用完的号源应归集回“号源池”。

  2.提供方便的'用药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优先选择基本药物,逐步提高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的非基本药物主要用于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对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根据上级医院医嘱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一次性可开具最长2个月的配药量。

  3.建立畅通的转诊渠道。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专人负责,优先为签约家庭患者提供服务。对检查充分、诊断明确的患者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再做重复检查。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快医联体建设,通过医疗联合体内人才、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为签约家庭提供预约门诊、住院、检查等服务。区县内无三级医院的可与邻近的三级医院建立承接关系。家庭医生对超出服务范围的需求应为签约家庭提供转往康复、护理、养老等其他适宜机构的建议。

  4.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险政策促进签约服务。扎实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实行定点管理,按人头付费。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的,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收取一次医保起付线。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医保目录内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六、强化签约服务支撑

  (一)搭建技术支撑平台。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稳定的工作关系,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指导。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区域医学检验检测中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诊断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适应家庭医生制度的要求,优化内部科室设置,为家庭医生开展有效服务搭建良好平台。可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成为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信息化支撑。加快推进市、区县两级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远程培训等服务。市、区县(自治县)要依托现有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专家信息库和家庭医生信息库,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网上对接、网上咨询、预约挂号、预约会诊、预约转诊、服务提醒等功能,通过采集、分析签约服务家庭和个人信息,为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决策支持。村卫生室要充分利用健康一体机实现与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管。

  有条件的区县可为签约居民发放居民健康卡,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医患交流、健康知识传播等服务,鼓励签约居民利用可穿戴设备采集和上传个人健康信息。

  (三)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市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卫人发〔2014〕42号),加快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全科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全科医生注册管理,按《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卫医发〔2016〕42号)要求,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注册或加注为全科医师,做到应注尽注。

  七、加强签约服务监督管理

  (一)明确签约服务管理责任。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是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管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明确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准入标准,建立退出机制。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的日常管理,要根据辖区内地理交通条件和服务人口,本着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家庭医生服务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团队成员的具体项目包、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财政、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监管。

  (二)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应当分别将医疗机构是否设立转诊协调机制、双向转诊开展情况、专家号源预留情况、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工作的帮扶支持情况、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及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等业务考评体系中,考核结果要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等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基本服务项目标准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每年至少开展1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差、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签约居民及社会人士代表参与签约服务考核评价和日常监督,相关反馈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作为家庭医生及所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责任风险防范。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我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卫医发〔2015〕9号)要求,统一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保。各区县(自治县)可采取为家庭医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方式,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统筹考虑,把建立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有序诊疗机制作为重点,及时出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上下联动,形成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链,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规范制定、绩效评估、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并加快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套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补偿资金,并建立与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补助机制。民政部门应当支持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入签约服务团队,落实对签约服务的特殊困难家庭有关救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医保资金监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和人事政策。物价部门负责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落实定价政策。

  (三)加强督导评估。加强日常督导,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督查制度,通过定期走访、暗访、问卷调查、电访回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围绕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开展日常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定期对签约服务工作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你健康、我服务”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政策,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加强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活动的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签约服务,形成良好的就诊习惯。有条件的区县可统一设计家庭医生着装和标识,配备统一的随访工具,着力塑造鲜明的家庭医生形象。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的良好氛围。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8

  为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做实做细签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管理,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补助资金挂钩,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积极性,确保补助资金真正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项目。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坚持一个标准、一样尺度,科学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过程、结果和投入产出情况,准确评价被考核机构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

  (二)逐级考核原则。机构内部考核,由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本机构考核专家组对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行全面考核。县域内考核,由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县级考核专家组成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家庭医生签约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抽查。

  (三)绩效挂钩原则。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并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家庭签约医生倾斜。

  三、考核依据

  国家、省、州印发的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开展绩效考核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县级考核的`对象包括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的对象为本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

  (二)考核内容。

  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收费管理等。

  五、考核方法

  县级考核每年两次,机构内部考核每季度一次。以签约团队为考核单位,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直接取数、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卫生健康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将相关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六、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采取百分制计分,综合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根据考核、抽查及复核情况确定经费补助支付数额,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1、考核结果85分以上,全额支付;

  2、75—84分,按90%支付;

  3、60—74分,按80%支付;

  4、60分以下,按60%支付。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费拨付挂钩。

  1、综合得分为优秀的,全额拨付签约服务费,签约服务费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按照10%核定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奖励;

  2、综合得分为良好的,签约服务费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按照9%核定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奖励;

  3、综合得分为合格的,签约服务费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按照8%核定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奖励;

  4、综合得分为不合格的,签约服务费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按照6%核定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奖励。

  (四)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采取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改进落实,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团队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格。

  (五)因管理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行政责任。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机构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保障措施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基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对签约服务的认识,认真研读考核办法,领会考核办法的主要指标、抽样方法和经费计算,切实以考核办法指导签约服务工作,以现有力量实现最佳签约服务绩效。

  (一)严格专项经费使用。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对责任医生经考核认定提供有效服务的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严格按有效签约服务考核结果进行拨付和分配,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挪用,不得违规发放签约服务经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乡镇和家庭医生团队,可适当予以奖励。

  (二)规范签约工作考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要体现多劳多得、质优多得的原则,充分调动签约责任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提升签约服务质量。要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加以研究解决,保障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医生,取消其连续两年签约资格。

  (三)加强组织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配合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办公室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下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并组织专家组成员进行考核。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专家组。

  (四)及时做好数据上报。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签约服务数据上报工作,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至县卫生健康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科。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9

  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各县(市、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绩效评价,特制定《许昌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和资金管理的卫生计生、财政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签约服务医生。

  三、考核程序、方法、时间及频次

  (一)考核程序。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人社部门制定本市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采用各县(市、区)自查与市级重点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记录家庭签约服务工作考核成绩。

  突出县级考核。强化县(市、区)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县级绩效考核的促进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人社部门每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综合考核。

  强化家庭医生团队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补偿费用挂钩。

  (二)考核方法。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提高绩效考核信息化水平。考核过程注重考核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和抽查复核真实性。

  (三)考核时间及频次。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其中市级每半年督导1次,年底考核至少开展1次,对每个被考核县区至少抽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工作应在次年2月20日前完成。县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考核的覆盖面应当达到100%,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县级考核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并于次月底完成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每月进行1次,次月5日前完成。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签约服务、服务效果四个方面内容。具体见考核标准(附件)。

  (一)组织管理。包括团队管理、项目公示、内部管理机制及宣传培训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团队管理情况。

  (二)资金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补助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

  (三)签约服务。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有效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居民有效履约情况等。

  (四)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等。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级家庭医生签约财政配套资金,采取“当年预拨,次年结算”,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市级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结算公式为:本县(市、区)当年应得市级结算资金=本县(市)已签约人口×本县考核得分/各县(市、区)已签约人口得分之和×市级财政家庭配套资金总额。其中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进行捆绑结算,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进行捆绑结算。市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拨付县级(市、区)后,纳入统一核算,并根据本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确保签约服务各项考核资料真实、规范、具体,同时又能突出亮点。

  (二)遵循依据,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应以本办法为依据,按照绩效分配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地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资金分配比例及乡与村、中心与站资金分配比例。同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定期开展量化考核和绩效评估,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调动签约医生团队的主观能动性。

  (三)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导检查,规范服务流程。要强化人员培训,使每个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充分掌握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不断充实家庭医生团队队伍和服务内容,加强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和宣传力度,通过扎实有效的服务不断提升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10

  为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完成签约服务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要求,做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切实保障我区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区、镇、村三级医疗网络和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建立起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依托,医院为平台,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协作为支撑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体系。

  二、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认真履行服务职责与职能,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充分调动健康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发放补助挂钩的原则;(四)坚持平时工作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方法

  (一)家庭医生的考核以定性定量考核为主。定性侧重考核资料的完整性,服务内容,患者救治管理状况(治愈、好转、稳定),服务效果(群众的.满意度)定量侧重考核上门随访,基本医疗、咨询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的工作量。

  (二)家庭医生考核分级实施。区健康脱贫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对医院家庭医生团队的考核;医院负责对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和村医的考核。

  (三)家庭医生考核分为季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定性考核占总比**%,定量考核占总比**%,季考核占总比**分,半年和年终各占**分。

  五、工作薪酬

  (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报酬,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二)报酬的计算以实际入户的随访人次确定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费由区财政专款和部分公共卫生经费支付。

  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责任追究

  (一)对签约服务工作组织不力,工作不实,健康扶贫效果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不高,且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家庭医生团队,按照《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处理

  (二)对拒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履行签约服务责任遭贫困户多次投诉的签约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等次,2年内不得晋升职称。

  (三)对不能认真按要求履约、弄虚作假,骗取签约服务管理工作报酬,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取消主体村卫生室村医资格和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不得从事与公卫相关的业务。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11

  为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制度,有效实施“两病”医防融合工作,提高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辖区“两病”医防融合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扎实、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4)19号、《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黔卫健函〔2022〕132号)、《安顺市卫生健康局 安顺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顺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坝区卫生健康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平坝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第三版》)等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评价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评价和绩效优先的原则。我院作为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评价主体单位,我院须完成上级下达每年项目工作指标任务,并接受上级绩效评价;同时按有关规定下达家庭医生团队任务并对团队进行绩效评价。

  (二)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原则。明确绩效评价程序、内容、标准,绩效评价过程要客观公正,绩效评价结果能客观、真实地反应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签约实施和进展情况;评价办法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坚持科学合理、全面绩效评价与日常督导相结合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全面绩效评价与日常督导相结合办法,准确、合理地评价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签约实施情况。

  (四)坚持绩效评价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强化绩效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绩效评价杠杆作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提高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效益。

  二、绩效评价对象

  在本街道辖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成员。

  三、绩效评价内容、分值

  (一)团队绩效评价(考核)

  1.日常工作及日常数据监测评价(考核)(占总分的10分)。评价(考核)各村(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材料报送是否及时、数据是否真实、日常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团队成员出勤情况等。由卫生院在年度评价时根据日常工作及日常数据监测情况打分。

  2.现场评价(考核)(占总分的90分)。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各人群签约、履约及服务情况(详见附件1)。

  (二)下沉医生绩效评价考核

  评价(考核)内容包括下沉医生出勤情况、服务质量、诊疗服务台账(详见附件5)

  四、绩效评价(考核)方式

  (一)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考核

  卫生院在半年和年终组织对所有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进行评价(考核),每次评价(考核)成绩按比例(半年占30%、年终占70%)汇总计入年度总成绩;第一季度、第三季度督导纳入日常工作考核。

  (二)下沉医生考核

  根据下沉医生诊疗人数、服务质量,按月结算应得资金的60%,结余40%年终绩效评价后,根据评价结果发放剩余绩效。

  五、绩效评价指标要求

  (一)团队服务

  1.脱贫户、监测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按应签尽签原则,全部纳入签约服务。

  2.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及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65%,每年稳步提升1-3个百分点,到2035年力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

  4.辖区常住居民签约率≥33%,每年稳步提升1-3个百分点,并逐步实现家庭全覆盖,到2035年力争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

  绩效评价指标中如果省、市、区有调整的,按省、市、区调整后的执行。

  (三)下沉医生诊疗服务

  下沉医生包保的村(社区)管辖的“两病”治疗率、控制率有所提高,同时“两病”患者并发症发生率及死亡率有所降低。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绩效评价机制

  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评价细则。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项目负责人根据各团队工作量及质量,结合年度评价(考核)结束后,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工作完成好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进行奖励,对工作完成不好的进行处罚,奖惩分明。签约服务经费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5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元)。

  下沉医生诊疗服务经费原则为每服务1人给予不少于12元的补助(原则上每月1次,服务次数可视患者情况给予适当增加,最多补助每月不超过4次),村医每通知1人给予2元的补助(原则上每月1次,服务次数可视患者情况给予适当增加,最多补助每月不超过4次)。所需资金从提取的保障资金中进行补给。

  基本医疗和个性化服务项目中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按规定给予报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根据有关服务补偿标准按工作量、质量考核结束后依据方案支付;其他收费项目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下沉医生诊疗经费按照诊疗次数及服务质量根据方案支付。卫生院对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考核逐步量化、细化,在不超过补助标准的前提下,要结合实际尽可能细化补助的具体事宜及金额,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拨付比例及奖惩

  结合工作完成情况及团队成员出勤情况,实行钱随事走的原则,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按工作量完成情况及质量分配补助经费,其中村医占比50%、全科医生占比12%、公卫医生占比10%、护理人员占比8%、帮扶医生占比20%,根据出勤情况支付相应绩效资金,若全年均未参与团队工作的成员,扣减相应绩效资金,平均分配给本团队其他成员。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和允许收入结余用于人员奖励,也可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支出及上级协作医院技术支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另外可提取2%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给予另行奖励,依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三)下沉医生诊疗服务绩效评价

  根据下沉医生服务数量,当月拨付应得绩效资金的`60%,年度绩效评价后,依据评价结果兑现结余资金。

  评价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作为拨付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评价总分100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0-79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绩效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上,全额拨付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低于70分,核减10%的补助资金;各下沉医生年度绩效评价得分均大于70分,核减年度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下沉医生补助资金10%。对核减出的经费,按奖优罚劣的原则,奖励给本年度综合绩效评价排名第一、第二的下沉医生(奖补按照6:4比例)。

  (四)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绩效评价

  评价结果与家庭医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作为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按照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绩效评价完成质量和数量计算各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补助。

  评价总分100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绩效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上,全额拨付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低于70分,核减10%的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年度综合得分均大于70分,核减年度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0%的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

  对核减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按奖优罚劣的原则,奖励给本年度综合绩效评价排名前三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第一名奖励核减资金的50%,第二名奖励核减资金的30%,第三名奖励核减资金的20%(2位并列第一,各奖励核减资金40%,第二名奖励核减资金20%;2位并列第二,各奖励核减资金25%,第一名奖励核减资金50%)。

  八、组织管理

  卫生院负责全街道家庭医生团队考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公布绩效评价结果。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及下沉医生诊疗经费兑现资金应在当年度完成。评价结果及补助资金发放情况通过鼓楼卫生院向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期限为一周,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方可发放补助资金。

  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方案 12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根据《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任务落实,规范做实家签工作,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重点加强原建档立卡扶贫人口(脱贫人口)签约服务的评价,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落实。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签约服务费落实、绩效考核等。

  (二)履约情况。包括原建档立卡扶贫人口签约履约、慢病、重点人群签约履约等情况。对辖区内无建档立卡对象的,考核分值实行标化。

  (三)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管理。包括签约信息录入、数据上报、签约APP平台应用等。

  (四)签约服务效果评价。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签约档案真实性、签约居民知晓率、满意率,原建档立卡扶贫人口签约服务完成情况,重点人群签约率、续签率等。

  三、考核对象、方式及时间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开展对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评价。按照机构自查、县级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机构自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行全面考核,上半年考核应在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应在12月底前完成。

  (二)县级考核。县卫健局、县总医院联合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覆盖面应当达到100%,并按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县级考核至少每年开展1次。

  四、评价结果应用

  县总医院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机构主要领导的奖惩参考依据,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机构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评价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县总医院负责统筹协调总院内医疗资源,安排组建家庭医生团队,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健全服务团队。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健全完善以乡村医生为基础、乡镇医生为纽带、县级医生为指导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可吸收药剂、护理、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乡(镇)村卫生计生专干(管理员)、社(义)工等加入服务签约团队,同时设立团队联络员,充分发挥乡村医生首诊推介、乡镇医生上下转诊、县级医生指导引领的作用。每个签约团队签约的建档立卡农村脱贫人口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0人,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做好建档立卡农村脱贫人口签约履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突出重点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做好原建档立卡扶贫人口、城乡低保五保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续签、履约服务工作,要重点核对医保部门获取经比对后的数据信息(原建档立卡扶贫人口和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合计总数),对于新增人员要做好签约、履约服务工作;对于死亡、长期外出(在县域外的)、拒签或因其他原因确实无法签约、履约的,要有当地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在本乡镇,但常住在本县域内其他乡镇的,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要负责将重点人员信息告知常住地乡镇卫生院,由常住地乡镇卫生院负责做好签约、履约工作,实现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能漏的`目标要求,确保重点人群签约、履约服务全覆盖。

  (四)完善激励机制。县总医院进一步完善综合激励政策,按照“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向服务优质高效、群众满意度高、功能发挥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奖励性绩效薪酬分配办法,向医务水平强、医德医风好、患者满意度高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适当倾斜,鼓励全科医生在签约服务工作发挥骨干作用,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方式合理提高收入水平。

  (五)准确报送信息。县总医院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社卫便函〔2018〕18号)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报送工作。对签约到期不再续约的,签约周期内因死亡、迁出等原因无法签约的,要按照基卫系统规范的录入修改程序及时予以备注说明,以便形成完整报表。要认真审核报送数据,同时,要加强督导和检查,跟踪监测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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