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4-08-24 09:10:15 敏冰 方案 我要投稿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通用15篇)

  工作方案是对将要开展的工作所做的计划。在开展工作前,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领导做决策,现在你是否对工作方案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通用15篇)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文明素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各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缓解校门口及周边交通拥堵现象,切实降低广大师生及家长交通违法率和交通事故率,确保学校周边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关于安义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一、明晰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劝导行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文明交通治理长效机制,为建设“文明安义”“平安安义”助力添彩。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校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黄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陈振文为组长,县教体局主任科员王礼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石柏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王礼安、王石柏、易小华、余德勇、熊健、李中民组成,负责校园文明交通治理日常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三、突出整治重点

  (一)大力整治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和未满18周岁学生骑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二)大力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不佩戴安全骑行头盔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大力整治骑乘没有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四)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超载以及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大力整治家长使用不符合国家3C认证的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人代步车,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家长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必须具备驾驶资格,办理摩托车(轻便)驾驶证。

  四、明确职责分工

  (一)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整治,指导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交所融合”警务模式的优势,增派警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协助指导文明交通劝导队工作。

  (二)县教体局:牵头做好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在县公安局的配合和指导下,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建校园文明交通劝导队,建立健全护校管理新模式。

  五、强化工作举措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学校教师掌握应知应会的交通安全知识,督促教师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示范引领。通过组织交通安全讲座、举办交通安全巡回展、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等措施,加大对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教力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开展“警校联动·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组建公安交警宣讲小组,利用学校每周二的安全教育课进行文明交通宣讲;印发《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公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倡议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承诺书》、《学生家长文明交通承诺书》,开展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倡议、承诺签名活动。

  教育部门:负责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每周安全课、主题班会、师生集会、校园广播等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展板橱窗、标语横幅、倡议签名、LED滚动播出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文明交通优秀作文大赛、优秀绘画大赛和优秀艺术作品大赛,营造文明交通学习教育氛围。加强交通安全日常提示,利用家长会、微信群、QQ群、家校通等家校媒介,向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家长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各校组建一支由校领导、值日教师、专职保安、高年级学生、家长志愿者、公安“护学岗”等人组成的文明交通劝导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对家长、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散发宣传单,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登记备案,维护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和师生出行安全。

  2.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护校安园”和“高峰勤务”工作,对部分校门口严重拥堵的学校实行限时交通管制。

  3.县教体局配合做好全县交通畅通工程工作,对教职工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4.县教体局联合县公安局推动建立由家长、学校和交警组成的.“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新模式,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导,打通学生上学“最后50米拥堵”。

  (三)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整治

  县公安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事件。同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过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规范,并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对于临街易拥堵的学校增派警力加强巡逻和管理,对学生接送车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检查,不定期开展公安交警“路查”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整治。

  六、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是落实为民办实事、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的实际行动。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协商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师生安全等重点问题,强化沟通、协调、推进,落实联防联控和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增强实效。县公安局采取不定期“路查”和巡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处罚,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县教体局将校门口的交通安全纳入教育督导和安全督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下发抄告单、通报整改、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公安局联合县教体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学校门前车辆停放”等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且将之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和综治年终考评。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

  进一步加大园所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园所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环境,给广大幼儿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氛围,结合我园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指导,以园所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综合治理,强化责任监管,通过深入开展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与各有关部门协作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整治园所及周边环境,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使园所及周边治安秩序、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校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各类交通安全监管,对师幼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并杜绝重大交通安全及师幼伤亡事故发生。

  (二)严禁园所50米以内摆设摊点,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清除园所周边经营摊点,加强经常性巡查管理。

  (三)规范学校周边商业管理,坚决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暴力内容的违法经营活动,特别是要禁止不健康书刊和玩具等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各类事物入侵园所。

  (四)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五)大力维护园所及周边治安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师幼法制教育,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园所暴力行为。

  (六)进一步加强管制刀具的管理,杜绝各类管制刀具进入园所。

  (七)切实加强学校饮食卫生、防火安全等内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抓好园所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内部巡视,完严格管理外来人员。加大对园所周边50米内的各类流动食品摊点巡查力度,清除园所周边经营摊点,一经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助取缔。加强幼儿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对校舍和教学器械设施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保障师幼饮食安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培训,提高师幼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综合治理园所及周边环境是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解决园所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政府净化育人环境和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的具体步骤。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引导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要求上,积极参与、支持园所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各班要开设专栏,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安全知识培训等宣传造势,创造有利于综合治理的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实际,抓住影响园所及周边环境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务求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强协调,完善机制。与上级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结合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整治园所及周边环境的合力,做到综合治理与正常工作两不误,重点整治与常态管理双落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作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校地平安联防机制、警校共育机制等,进一步促进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对成效突出的,要及时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掩盖矛盾、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被动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加强监督,推动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校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自20xx年6月起至8月底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不断夯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校车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洞补短板,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和运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三、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校车现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落实对日常运行校车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要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租借校车进行一次地毯式摸排,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运行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有关情况,做到底子清、台账全、信息实。

  (二)落实校车管理工作制度检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对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重点检查各校(园)长是否与校车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完备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看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对校车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审验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加强对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管。

  (三)深化交通安全教育。近期,各学校要在开展好日常安全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站、报刊栏、板报等载体在校园内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上下学出行车安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引导家长落实好监护责任,不断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整治工作。要主动对接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严格按照各项法规制度和要求认真开展好对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工作,对校车相关资质手续进行彻底清查,对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车辆脱审、车险到期未办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封存停运;对驾驶人资格证件到期未审验、安全驾驶资历和安全驾驶培训不达标的人员,立即叫停,责令其尽快完善相关资格证件的审验,待相关资质证件审验合格达标后,方可继续上岗,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和运营公司落实校车日常安全监管责任。

  (五)加大涉校非法运营车辆的查处力度。各学校要主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打击和查处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套牌假证、校车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涉校涉生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营运车辆。

  (六)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要主动对接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本辖区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登记造册,限期逐一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信息报送。

  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前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报县教科体局安全股。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4

  为了进一步加强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县《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具体情况,现对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园上下学的交通状况,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基本情况;进一步落实安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使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及搭乘学生的其他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净化校园和遏制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杨桥镇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签订,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落实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检查接送学生车辆资质。领导小组要组织中心校和工商、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限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中心校、工商、公安要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备案工作,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登记造册。

  (三)检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资质。中心校、工商、公安要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驾驶人资格进行全面审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坚决清退。同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登记备案工作,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

  (四)加强路查路检。公安要组织警力在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多辆车套用一个号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严重超员、超速的行为。

  (五)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和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其子女上学的行为,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其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此种行为,公安要加大道路监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依法严肃查处。

  (六)督促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中心校要抓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定期对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督促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教师制度,检查车辆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公安要按照定校、定座、定线、定点的原则,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问题,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中心校、中学和各职能部门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周边环境治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环境治理、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把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明确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识,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学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截停扣留时,随时做好应急处理,保证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检查,强化监督。为确保此次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学校、幼儿园、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检查,落实整改。如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一是建立驾驶员、随车教师业务培训制度。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培训。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通报,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建立保险制度。及时督促落实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保险制度。四是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五是事故追究责任制度。六是学生上下车点名制度。七是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八是信息报告制度。九是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兼职信息员,由信息员协助有关部门督查违规情况。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5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孩子同行,家园联手筑起孩子交通安全的长城,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水城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年级组长、综治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园师生、家长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幼儿园相关规定,进出校园、接送秩序良好,确保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使大家平安出行每一天。

  三、活动重点

  1.周边环境整治、家长接送交通秩序。

  2.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3.交通安全教育。

  4.整治离园秩序。

  5.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6.对路途较远幼儿做好排查摸底工作,教育家长不搭乘三轮摩托车。

  四、整治措施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校讯通、悬挂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开好班主任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班主任上好主题班会,全体老师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渗透到日常教学工作和生活中。

  3.发放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我园上下学时间,劝导家长不要过早接送孩子;讲清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果。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课制度,保证每周的安全教育课时,并要求班主任教师和任课教师协同做好交通安全教育,使之深入到幼儿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

  (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强化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2.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各班级要坚持利用晨谈对幼儿进行教育,平时对安全意识淡薄的幼儿个别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水平。

  3.聘请家长(交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

  4.幼儿上学、放学的重要路口,综治成员每天按时指挥,疏导交通,确保幼儿的交通安全。

  5.每班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要求孩子拉着大人手进出校门,确保出行安全。

  6.综治小组成员每天整顿离园秩序,家长牵着幼儿手离开教室,不在幼儿园内逗留,玩耍。

  7.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外来车辆须经同意方可进园;教职工车辆上、放学时间进出校园减速,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推车步行;其它时段离园一律推出校门,保证师生安全。

  8.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坚持做到向上级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审批后制定好详细、操作性墙的应急预案,从严审批客运车辆并签订安全协议。

  通过富有成效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使每位幼儿、家长进一步树立起从我做起,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做贡献的意识,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人人维护交通秩序的氛围,使遵守交通法规成为广大家长、幼儿的自觉行为。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6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涉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安全乘车。县局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教师、学生及家长常见性交通违法现象得到遏制,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京东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居龙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以及交警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综合情报中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郭建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和信息通报。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时间:学生放学时间,特别是每日上午11时10至12时10分、下午16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重点路段: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

  (三)重点违法:一是针对教师和学生家长无证、酒后驾驶,驾驶无牌、假套牌、报废机动车,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驾乘二轮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载人超员等违法行为。二是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三是营运客车及其他车辆搭载学生超员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沟通联系,商讨交通管理措施,了解具体放学时间,提前研究策划、精心部署实施。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将中小学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凋零在车轮下的'花季》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发放《致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2),提高广大师生和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学生抓起,注重“小手拉大手”,达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效果。同时,加大涉及学生的交通违法曝光力度。

  (三)集中统一行动,严查违法行为。各所队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上足警力、落实责任、以高压态势从严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查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以及接送学生车辆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行为。

  (四)严格考评、落实奖惩。整治期间,县局将组织专门督察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五)规范执法,加强防护。执勤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执勤执法,严格落实执勤人员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规范、文明执法。

  (六)加强信息报送,落实责任督导。整治行动中,各所队要将查处的违法行为登记造册、存档。整治结束后,各派出所要将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及时上报交警大队,交警大队汇总后通报县政法委、文明办、道安办、教育局等部门。对查处的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将建议学校扣除学生所在班级集体分,并与学生德育评定、考核挂钩,记入学生档案;对整治行动中在上下学接送学生途中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达10起以上的学校,将建议县政法委、县文明办、县道安办纳入该学校当年综治、文明单位考评扣分。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7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系列学校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校车安全隐患得到切实整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二、时间安排

  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为期1个月,即从20xx年5月12日-5月31日,按照宣传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总结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5月12日至14日)。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市县实际,牵头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文明交通教育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车安全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15日至27日)。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并对各学校的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督促。

  (三)督查总结阶段(20xx年5月28日至3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果。我厅将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厅直属学校在20xx年6月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明确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必要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切实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留守儿童的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班会,针对学生多发的骑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骑车戴耳机听音乐等不注意安全的行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环境整治。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联系,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及附近主要路口的停车、上下车等提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商请交警部门着力加强对校门、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监管,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

  (四)开展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和校车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查校车超员、超速、带病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健全完善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有关学校要及时整改并反馈;对于集中接送学生但尚未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要及时报告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督促其进行登记。要再次组织对本校(辖区)学生的上放学接送情况,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以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要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不坐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市县公安、教育、交通部门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集中力量,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定期和不定期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接送学生和校车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严格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本单位(学校)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数据统计、信息采集、整理、归档和上报等工作。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8

  为贯彻落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及《上饶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上饶市教育局开展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市道专委《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相关治理建议,积极解决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的交通拥堵问题,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决定开展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的交通拥堵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1.加强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文明交通习惯。

  2.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创立学校门口上、放学秩序井然。

  3.构建校门口长效疏导机制,实现校门口治理新常态。

  二、组织机构

  广信区教体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焕斌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总督学郑东辉同志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的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安全股,郑东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余列明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夏林、黄丽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的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三、工作内容

  1.学校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做到教学内容、课时、教师三落实。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举办一次交通安全出行模拟演练,不断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学生放学需要在校内分班级列队出行(高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实行学校领导、老师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周边重要路口协同交警、民警护路。600人以上学校需采取不同年级错时、错峰放学措施。

  3.积极倡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采取步行或绿色交通出行。

  4.学校要把学生是否戴头盔骑车作为检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

  5.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入学。

  6.科学规划学校网点布局,合理规划新建学校周边道路,新建学校主大门需开在支路上。

  7.积极创造条件探索推动学生中午自愿在校用餐。

  8.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沟通,合理改造、拓宽、增加学校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靠点。

  9.加强与公交、交通等部门合作,试行乘坐“学生专用班车”统一上、放学。

  10.每学期至少要协同公安交警、交通、应急、城管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四、工作安排

  1.近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健全领导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营造氛围。3月3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区教体局综治安全股。

  2.中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方案要求,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积极会同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重点治理校门口拥堵现象,推动相关部门划定家长接送学生等待区和完善校门口周边通行标识和线路。

  3.远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总结校门口“治堵”的经验做法,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形成“治堵”常态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门口的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学生良好文明习惯和校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幼儿园应高度重视校门口的专项“治堵”工作,下决心认真部署,积极推进,切实整治校门口的交通拥堵和秩序较差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在重点整治阶段,市教育局、区教体局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年度安全工作专项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奖惩措施。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积极、扎实有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懈怠的给予全区教体系统通报批评。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9

  为进一步加强徐汇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防范管理,健全校园及周边交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升校园及周边交通管控工作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徐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徐汇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幸福徐汇”的建设目标,以校园文明带动社会文明,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全面提升全系统交通安全教育水平,增强守法意识和规则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为全区道路交通大整治行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1.点面结合原则。动员全系统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行动,重点协助徐汇区12条主干道和10处重点路段道路交通违法整治。

  2.疏堵结合原则。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疏导校园周边交通,引导接送孩子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劝阻违章调头、长时间停靠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宣教结合原则。全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宣传,通过“小手牵大手”,教育引导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全力维护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4.因地因时制宜原则。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做好此次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

  三、重点工作点位

  重点道路:徐汇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涉及的12条主干道和10处重点路段

  重点街镇:湖南、天平、枫林、龙华、徐家汇、田林、斜土、漕河泾、长桥、华泾镇

  重点单位:市卫生局幼儿园、乌南幼儿园、安琪儿幼儿园、汇星幼儿园、科技幼儿园、科技逸夫幼儿园、一中心小学、徐汇实验小学、位育初中、五十四中学、南模初中等11所校园周边。(见附件1)

  四、工作内容

  校园周边交通突出问题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的工作重点。“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是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的关键节点,必须着力开展常态长效治理。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注重宣传,加强教育(20xx年全年)。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将交通安全宣传和法规教育贯穿于全年工作,开展好“四个一”专题教育活动:上好交通安全教育第一课、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体验交流活动、给家长发一封交通安全的倡议信、分享一部交通安全知识的.专题教育片。积极协调会同公安、交警、红十字等专业部门联合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体验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学校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媒介,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让师生及学生家长紧绷交通安全之弦。

  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二阶段:摸清家底,制定方案(4月15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现状的排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交通安全基本情况、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急于解决安全隐患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需要相关部门协调的内容等要素。各中小学幼儿园把排摸具体信息填入《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信息表》(附件2),形成参与整治的方案或建议,于4月15日之前通过徐汇教育信息网发送到徐汇区未保办办公室邮箱。

  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三阶段:创新方法,多措并举(4月15日-5月15日)。采取点面结合、多方联动等方式参与交通大整治。各中小学幼儿园利用宣传阵地持续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提升师生守法意识;开展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主动参与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维护活动,家长与学生一起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文明宣传。依托各街道周边办、区交通支队等多方联动,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行动。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任务安排和具体措施要求,落实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

  有校车的学校(园)加强校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定时全面检查校车安全性能;加强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人及乘坐学生的安全教育;坚决制止无校车标牌车接送学生;坚决制止无校车驾驶资质人员驾驶校车。

  责任主体:区周边办、区未保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四阶段:考核评估,常态长效(5月15日-6月30日,12月份)。根据街镇周边办对辖区校园周边交通整治情况反馈,督促相关学校整改,并以简报形式通报本单位落实情况。将学校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纳入学校(园)年度绩效评估,对参与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建议学校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本年度不予评优,所在学校集体不能参评各级各类优秀集体。

  责任主体:区未保办

  五、工作要求

  全系统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组织好交通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单位领导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当大事来抓,对全体师生加强宣传教育,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为徐汇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0

  为贯彻陈吉宁市长在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指示要求,落实《20xx年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和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有关任务分解方案,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保证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特制定《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和各区学校特点,认真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学生公德教育,更多发挥学校、学生、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的分工任务,强化教育管理,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综合治理,在总结前期城五区开展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努力使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学生公德教育

  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通过德育课、法治课、安全课、宣传栏、板报、标语、校园网、微信群、班队会、宣讲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教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二)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快速集散。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三)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

  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自觉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学校门前划定区域内乱停乱放车辆,自觉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错峰上下学

  有条件的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结合下午三点半课后活动安排,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安排学生分学段、分班级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五)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制度

  继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加强政府统筹,强化部门联动,严格入学程序,规范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比例,为改进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形式提供条件保障。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六)加强校门值班管理

  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学校要组织带班领导、值周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护导学生安全有序入校离校,配合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安全有序疏导师生及车辆,共同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严格学校车辆进出管理,结合学校自身条件实现人车分流。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七)坚持小黄帽路队制

  学校要结合本校情况落实小黄帽路队制,要求学生上下学统一佩戴市教委统一配发的小黄帽,在教师的带领下整齐列队过马路,过马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信号指示标志,在马路上行走要遵守行人规范。实行班主任放学制度,每天由班主任将学生列队带到指定地点,实行手递手方式进行放学,组织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孩子,保证学生安全和道路通畅。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八)大力整治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秩序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措施。按照规范设置禁停标志标线,前方学校注意儿童或注意行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完善交通监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保证学校门前学生上下学安全通道安全。建立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交警或协管员执勤制度,加大对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门前及校园周边的维护管理力度,同时进一步突出对平峰时段学校门前及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的执法处罚力度,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最大限度净化周边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区公安交通支队

  (九)完善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

  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加大公交供给,完善公交设施,优化学校周边公交站点设置;加强学校周边停车管理;提高学校周边道路管养水平,完善交通设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十)强化学校上下学高峰勤务

  严格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出入高峰时段安保勤务方案》《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高峰勤务的通知》要求,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学校,在保证上勤警力和时间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将巡逻警力向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倾斜,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内保局、区公安分局内保部门

  (十一)加强各区政府对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统筹领导

  将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全区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统筹教育、公安、交管、城管、交通执法等单位支持配合的长效协同机制,形成教育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各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教委要把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主责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设在学校后勤处。各区教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加强组织,专人联络,保障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各区教委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区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学校“一校一案”制定校级缓解交通拥堵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和定期督促检查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区教委要建立专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各区教委要将本区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市教委备案,并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考核,市教委将根据各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各区的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区教委要组织指导学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传达上级要求,宣贯本区、本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针对校内校外、师生家长的缓解交通拥堵宣传,提倡文明交通行为,培养绿色出行习惯,提高交通安全素养,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形成共同维护学生交通安全和缓解交通拥堵的良好氛围。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这一中心,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筑牢了学校安全防范的基础。

  二、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更加明确,形成更加完善的党政领导、单位负责、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形成更加严密的机构健全、措施有力、运转高效的学校安保组织体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更加优化,形成更为有效的联防联控运转机制;学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领域整治措施更加有效,未成年学生溺水防范措施更加有力,有效遏制溺水事故苗头;校车安全管理更加科学,持续夯实校车以及其它接送师生车辆的安全基础,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校园消防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明确,校园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制度落实常态化;校园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优化完善,处置流程精准细化,应急演练常态化,校园安全应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教育系统形势持续向好,为建设富美新强典范区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1.压紧压实学校安全领导责任、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各自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2.进一步完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学校安全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厘清各成员单位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促进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多元共治。形成党政领导、单位负责、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3.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工作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检查,年底总结,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在严厉追究学校主体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切实把责任压实到位。

  (二)夯实安防基础,全面提升校园风险防控能力

  1.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与专业保安公司合作,配齐配好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按照《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标准聘用专职保安员,按人均一套配备护卫器械。20xx年底前,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20xx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2.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要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20xx年底前,中小学和城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xx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xx年底前,全部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3.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20xx年底前,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和城镇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20xx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学校(含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各学校幼儿园)

  4.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和上下学校园门口教职员工值守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防止无关人员、精神病人、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人员将危险品带入校园制造事端。(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各学校)

  (三)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1.强化警校联动。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安保人员、保安、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20xx年底前,城市和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各学校)

  2.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各镇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职责,确定幼儿园、中小学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经营的食品摊点依法予以取缔。教体、公安分局、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复杂场所、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各学校)

  3.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治理。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善、规范隔离栏、警示标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严查校园周边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交警一大队区消防大队各学校)

  (四)组织实施中小学防溺水工程

  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预防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德城区防溺水联席会的部署要求,区联席会定期会商研判,严格落实防溺水各部门监督指导及属地管理责任,把未成年学生溺亡事件纳入镇街、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压实各类水域管理主体责任,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及时消除;完善重点水域安全警示标识,在溺水事件多发高发期及时发出提醒;加强学生暑假期间的动态管理,提醒和引导家长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外来务工子女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履行监护人责任,遏制溺水事故高发势头,力争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德城区防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学校)

  (五)积极开展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校车管理。动态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通过学校安全平台系统,不断完善校车数据库。20xx年底前,逐步落实校车智能化监管,推动数据共享,实施“在线运行”,确保校车运行动态、风险实时可控。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查处违章运营;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对校车安全监管失职渎职及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幼儿园学校门口张贴举报电话。适时对校车司机和监管员进行心理健康专题教育。高度重视假期租用校车参加集体活动情况,按规定进行审批,确保安全出行。对涉校涉生校车责任事故,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城区分局各学校)

  2.加强周末和节假日校车管理,确需乘坐校车的,车辆服务公司、驾驶员、自愿乘车的学生和家长共同协商签订《接送学生安全协议书》,并向区教体局备案,确保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的乘车安全。(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城区分局各学校)

  (六)持续开展校园安全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

  1.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害、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每年初要补充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每学期定期部署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消防大队各学校)

  2.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要求,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关,严格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落实‘明厨亮灶’有关要求,保证食品安全。每年都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校内严禁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学校)

  3.强化校舍安全管理。补充完善学生宿舍、公寓等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对校舍安全达标进行检查,组织专家对危房进行鉴定,根据校园安全需求变化情况调整、补充设施设备,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及时进行更新,无法改造的危旧房屋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难以维修的设备设施坚决更换或拆除。(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住建局各学校)

  4.强化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强化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依法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学校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定期向检验机构申报电梯检验,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学校)

  5.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设备及措施。对危险化学物品存储、使用管理,完善使用审批、购买和领用制度,业务校长、教务主任、实验员以及学科教师要实行层层签字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实验产生有害废弃物专人负责规范处理,加强对中小学生学生和家长教育管理,严禁从网上购买剧毒制爆危险化学品。(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

  (七)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1.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教育和体育安全专业委员会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每学年底指导学校分级分类细化、修订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处置程序、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完善案事件报告、处置制度。每年初,根据实际需要配齐配足防汛、消防、反恐、卫生等应急保障装备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力有序开展快速高效处置。(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学校)

  2.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的要求,让教职员工明确职责任务、熟知处置流程,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防范应对突发风险的方法。(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应急局各学校)

  3.健全完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各学校要会同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涉及校园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卫生应急、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机制,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在做好案事件调查处置的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炒作和恐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宣传部区卫健局各学校)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按照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各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区应急、公安、消防、交通、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辖区本校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学校对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帐销号。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学校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研究对策,通过现场推进会、优秀管理案例、经验分享等措施,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学校结合实际,在推进学校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制定方案、积累先进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学校整体治理水平。

  区属各学校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报区教体局安全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全力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集中整治。

  (二)强化经费支持。各学校要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区教体局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区教体局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向区政府申请纳入区财政预算,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经费保障水平。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学校要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具体环节认真进行研究谋划,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要立足于突出问题解决、着眼于长效机制建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建设标准、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全面升级达标。

  (四)强化督促指导。区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同志在基层调研督导工作时,要统筹部署,拿出一定时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教体系统各单位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明查暗访,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确保集中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协作配合。区教体局积极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强化协作配合,科学统筹本系统资源优势,在信息技术、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等方面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做到方案同谋划、问题共研究、协同抓落实。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2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深刻吸取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XX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面、严格、细致、深入、快速”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原则,以监管关键环节、各类隐患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控管、大整治,强化责任意识、问题导向和整改实效,确保我县教育系统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控管、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统筹部署、协调督促。由局长胡佐军同志任组长,局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法制股,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利用专题讲座、暑期通讯日志和电视专题等多种方式对中小学生及家长开展以道路交通、防溺水和防雷电等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知识;邀请专业部门组织学生进行消防、交通、传染病等方面应急演练,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应急和自救能力。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制定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由校长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对教室、食堂、水塔、宿舍、厕所、围墙、栏杆、旗杆、实验室、运动场、体育设施、锅炉房、停车棚、水电气线路、电器开关插座、电扇、电视机及幼儿园的大型游乐设施等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四不漏过”,即不漏过每一栋校舍、不漏过每一种设施、不漏过每一个部位、不漏过每一环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设置好警示标志后,该关闭的一定要关闭,该停用的一定要停用。各单位要填写好《20XX暑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于7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法制股。局分管领导分头带队开展安全工作抽查,各股室对主管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抽查,并督促整改;抽查与整改工作情况,7月30日前报法制股。

  (三)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各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集中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克服一切困难,利用暑期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领导小组将在假期和开学前组织相关人员,进校暗访督查,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四)强化交通安全监管。

  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校领导包班级安全管理,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程,每班每学期至少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3、督促学校落实上学放学高峰期老师值班制度,防止学生乘坐非法客运车辆,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组织学生旅游、出行。

  4、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1)切实做好“五个一”,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开展校车安全预防性“大排查”,切实做到“五个一”,即:对所有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状况检查,对校车安全管理及存在的问题向所有幼儿园和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征求一次意见建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所有校车行经的路线进行一次实地勘察,将校车安全管理现状和隐患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一次专题汇报,解决一批校车安全管理的难点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道路条件差、事故风险高、不具备校车安全防护设施路段,要调整校车运行线路;对道路线型不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标志标线不完善的隐患路段,要及时提出改造建议并推动落实整改。一时难以改造到位的,要竖牌警示,并加强重点巡逻管控,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2)把牢“两道”关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管控”。一是把牢进出校园和上路关。严格督促校车使用单位落实校车出车前的安全例检、登记检查和安全提醒制度。车辆要出园时,幼儿园必须做到“四检查一提醒”,即:检查轮胎、油路、电路、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位、部件,确保运行正常;检查灭火器、逃生窗、救生锤等设施,确保齐全有效;检查校车驾驶人出车前的状况,确保其休息充足、精神状态良好;检查随车照管员是否带好接送学生(幼儿)的应急药品箱等物品;进行安全提醒,确保校车驾驶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应急逃生通道畅通等。二是把牢学生(幼儿)交接关。校车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随车照管人员职责、校车驾驶人职责,认真填写《学生(幼儿)上下车情况记录表》,把牢学生(幼儿)交接关,坚决杜绝因交接环节中的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3)抓好“三个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一是校车驾驶人教育活动。县校车办要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分析确定应当列入重点监管的对象,明确校车管理、使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见面、教育管理措施,严格督促驾驶人违法记分“清零”行动,对记满12分和违法记录30次以上未处理的'驾驶人,7月底前要100%受到教育处理。二是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活动。各单位要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幼儿园园长等关键人员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简称“刑九”)、省校车办《关于转发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通报部分危险驾驶典型案例的函>的通知》(湘校车办通[20XX]1号),观看《校车安全事故案例视频》,进一步强化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幼儿园园长的法律法规意识、责任使命意识、力保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校车驾驶人守法按章驾驶、文明安全驾驶素养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三是联合公安交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单位要主动与辖区内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协商,组成联合整治组,针对7时-9时、15时-18时等重点时段,在不同地段进行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整治校车超员超载超速行为。

  四、实施步骤

  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结合正在进行的“监管执法年”活动,在全县各学校开展“三大”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7月2日至7月3日)

  县教育局于7月4日召开“三大”行动动员会,对全县教育系统“三大”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学校要根据“三大”行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7月3日至9月25日)

  1、各学校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各学校要立足本校及周边地区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结合不同年龄学生认知特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到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系列宣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或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等课外教育教学阵地,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支持,布置开设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体验活动及专题讲座。要发挥宣传简报、校园广播、网络、专栏、电子屏幕、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安全知识竞赛、观看专题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手机短信、校讯通、知识讲座、张挂标语口号、分发安全倡议书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地震、防暴恐、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和防网络诈骗等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教育,真正使安全知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要利用班队活动等时机,组织开展专题讨论,让学生参与其中,切身感受,强化意识,提高认识,熟练掌握自救自护技能。

  2、各学校集中开展“三大”行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自身工作职责,深入学校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县教育局对各类整改不到位的隐患执行刚性处罚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教育系统无安全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学校分别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县教育局组织专门班子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情况通报,总结工作经验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切实具体,行动上快速有力。

  各学校要明确各自工作任务,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加大对事故学校法人、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要实施严肃的责任追究,学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事故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开展一次以校舍危房、教学设施、用电用火及周边环境为重点的为期四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特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学校(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目标

  发挥学校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经过加强管理和集中整治,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措施,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五个零”目标,即: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事故为零。

  三、排查及整治内容

  (一)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保卫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教室、仓库、图书室、实验室、厕所及其它房屋)和附属设施(围墙、操场、道路、栏杆、文体设施)进行逐个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无能力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2、用电、用火安全。

  (1)按要求对电力设施加强管理,校园内电网等基础设施要符合安全标准,要有严禁学生违章使用电器制度。

  (2)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学校总电源安装控开。

  (3)放学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断电;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中心校。

  3、内保工作。

  (1)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内部每个岗位要有专人责任。

  (3)加强值日值宿,做到24小时有人,严禁空岗空值。

  (4)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制。

  4、消防安全。

  (1)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值宿室、危险化学品保管室、木结构房屋等。

  (2)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消防器材(防火锹、钩、桶、管)等消防设施,并检查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确保功能良好。

  (3)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活动。

  (4)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1)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由交警部门认可的安全的交通工具。

  (2)开展“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活动,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争取家长的支持。

  6、饮食卫生。

  (1)教育学生不食“三无”食品,严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

  (3)加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7、上下课和放学安全。

  (1)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继续落实班主任对上下学期间的安全进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出学校,杜绝意外事故。

  (2)进行“乘车安全”、“上下学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

  8、集体活动安全。严格实施集体活动审批制,凡是学校举行各类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集体活动。所有集体活动必须制订有效可行的安全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1、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预防针对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解决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治理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配合食品、卫生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餐厅、饮食摊点的卫生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

  3、配合工商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无照经营、校门前非法、无照商贩占路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经营门店的监督管理。

  4、配合电力、消防部门,加强对电力设施及电源线路的维护维修工作,排查安全隐患,配齐消防设施,杜绝因乱拉乱接电线及不正当用电造成火灾,切实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全办事处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推进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和清理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区统一要求,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路队制”等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全面摸排办事处范围内接送学生校车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学生上车登记制度和行车安全登记制度,落实定线、定点、定车、定人、定时、定跟车教师的“六定”出行措施,加强对驾驶员、跟车教师和乘车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加强校车清理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治和打击非法校车,确保全办事处接送学生校车安全、规范。

  三、活动开展

  (一)时间安排:自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用一个月的时间认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并对全办事处公、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清理整治范围:全办事处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个人机动车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严查校车严重超载、超速、超龄,严禁使用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学生。对证件不齐全、不按规定年审,外观颜色不合格、无校车专用标识、不具备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一律停租、停运、停用。对无驾照或无资质的驾驶员进行更换。

  (三)方法措施: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及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由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牵头,中心校、派出所、安监、综治、市容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办事处督查组全程督促检查,在全办事处范围内集中开展校车清理整治工作。

  1、各村(居)社区职责

  各村(居)、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要求,作出专门部署,组织相关人员落实相关清理整治的措施,确保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辖区内校车合法、安全运营。

  2、派出所职责

  (1)在城区范围内,协调交警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备案审查工作。

  (2)在农村地区,派出所负责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集中接着学生车辆的路上行车监督管,重点检查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和超载接着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充实警力,加强监控管理,确保学生集中离校时及时、安全疏散。

  (3)与校车车主及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运营责任书。

  3、中心校职责

  (1)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齐校车台帐。认真落实“三报告”、“二抄报”制度。

  (3)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随车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乘车安全的宣传教育。

  (4)认真做好校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综治部门职责

  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

  5、市容部门职责

  取缔无证摊点,拆除学校周边占道违章建筑,制止和纠正学校周边乱设摊、乱占道现象。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街道办事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理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目标任务的落实,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5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和x市关于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大对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逐步构建起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1、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必须交强险、座位险,对拒不交纳强险、座位险的予以取缔。

  2、突出整治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交通事故记录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应立即停驾,更换符合要求的驾驶人。

  3、坚决取缔电三轮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三轮汽车、低速汽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报废车、拖拉机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

  4、对5座以上经交警车管部门检验符合国家机动车技术标准,符合《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车辆,要统一标识。

  5、取消外地驾驶员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资格,取缔外地车籍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档案,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7、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违章车辆及干扰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运营的要严管重罚。

  三、方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为排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

  各乡镇街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和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幼儿数量、接送车辆、接送路线进行调查摸底。以学校为单位逐班级、逐路线、逐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汇总,组织驾驶员填写好《x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审批表》,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登记、审核。通过调查摸底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行车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x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各学校、幼儿园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召开乘坐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家长会和司机(车主)会议,向家长、司机(车主)宣传清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工作意义,做好家长、司机(车主)的思想工作,保证此次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为检查整改阶段。

  1、各乡镇街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辖区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取缔;对检验合格的车辆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然后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统一标识。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各乡镇街要认真解决学校无停车场、无标志、无标线等实际问题,治理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认真抓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清理整顿工作:

  (1)取缔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电三轮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报废车,严格查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2)组织开展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要严格审查监督车辆交强险、座位险情况,对未按规定交“二险”的车辆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交“二险”的车辆,取消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要逐车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要严格对司机和车辆的资格审查,对外籍车辆和不符合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的司机一律取缔。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3)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学校周边开展交通设施情况专项检查。看有无应设未设标志、标线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学校周边安全设施建设。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按时按段科学部署高峰期警力,把交通秩序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实行责任管理。公安行政部门要与交警大队、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勤务室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派出所交管勤务室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状。交警中队包辖区,车管所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安全驾车资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验,派出所交管勤务室负责辖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日常管理,纠正车辆违法行为。坚持每月对司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落实好日管理工作制度,积极协助市政府完成好本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

  3、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在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中积极配合各乡镇街和公安交警部门摸清接送学生数、接送路线、车辆所有人、车辆安全状况,填写好车辆档案。按车辆乘员定额分配接送人数,并教育车主坚持“四定”原则,即:定时、定线、定点、定人。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面向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一次集中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与班级、家长与司机(车主)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家长要向学校交安全保证书。

  4、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服务,禁止乱罚款行为。

  5、市安监局要将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市政府将组织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对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对各乡镇街重点检查是否按市政府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召开校车清理整治工作会和落实相关责任;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对本乡镇街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进行清理整治,效果如何;相关工作有无档案和相关记录。

  对市公安局重点检查交警大队、各交警中队、各辖区派出所清理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清理整治到位;检查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上路情况和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相关工作有无档案记载。

  对市教育局主要检查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到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到各学校幼儿园查看学生乘坐校车有无超员现象;检查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建设情况。

  对市交通局要检查是否为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提供规范合理的管理服务;是否落实市政府有关政策。

  对市安监局要检查是否将全市中小学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对各部门是否进行了检查督促。

  检查验收组要向市政府汇报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强化措施,规范管理。

  2、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抽调专人开展工作。全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任务按方案执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并参与检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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