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通用11篇)
做工作方案前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案例对比预想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提出某个项目前,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工作方案怎么写才更有新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1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和《楚雄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围绕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维稳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履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通过全面落实固本强基、标本兼治、强化保障等工作措施,不断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查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努力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严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安委会统筹全县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关工作;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贯彻落实工作;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推进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管理力量建设
1.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专门力量建设。统筹协调城乡警队警力分布,进一步充实农村警力,加强乡镇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科学调整工作重心,优化勤务部署,结合实际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地区倾斜,派出执法小分队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巡查管控。落实农村派出所履行交通管理职责,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业力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2.深化农村地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深化警保合作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建立完善经费保障和监督考核机制,做精做强警保合作劝导站、劝导员,推动劝导工作规范化、实效化。要推动乡镇政府统筹劝导员与农村护路员、农机服务员、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等社会力量的融合发展,组织加强交通安全劝导和管理,实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构建综合治理格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以全面落实《姚安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6项制度》为抓手,推动乡镇党委政府指导村委会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发动村支部书记、乡村党员加强表率引领、开展志愿活动,推动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村群众强化自律自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二)严格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4.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结合农村地区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交通出行特别是务农务工出行特征,认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常态管控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面包车、6座以上客车、校车以及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车辆,聚焦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以及危险化学品车辆违规运输等重点违法行为,强化针对性整治。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农村地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公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5.加强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向农村延伸,以事故多发路段、平交路口等部位为重点,加大农村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建设联网,深化农村地区“雪亮工程”监控设施共享联网,推广集成指挥平台智能化升级和实战应用,创新应用智能巡查技术手段,强化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以及布控的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车辆的针对性执法检查,切实提升路面管控效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6.着力提升农村地区公路精细化管理水平。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现状及趋势,针对农村地区私家车、农机“井喷式”增长势头,推动城市交通管理理念向乡村地区延伸,将“治乱”与“治堵”有机结合,优化农村道路流量大的路口路段交通组织,规范设施设置和停车管理,着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三)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
7.推动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通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回头看”,推动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统筹县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不断充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力量,科学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8.严格落实农村公路“三同时”制度。通过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抽查,推动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禁设计、施工过程中擅自取消安全设施或降低标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9.加强农村地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作建设。按照计划完成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整治和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按照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优先实施,完成任务情况实行抽查验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阶段完成)
10.按计划推进农村地区事故隐患点、段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实施完成险要路段“三必上”(路侧险要路段完善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平交路口“五必上”(平交路口完善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安全改造。(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阶段完成)
(四)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客运服务供给保障
11.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客运组织。督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优化农村公路客运组织,针对秋收、赶集赶场等重点时段农村群众出行特点优化运力配置,合理调整发车时间、发车间隔等,积极探索季节性客运班线、预约响应等模式,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10底)
12.加强农村地区学生安全出行整治工作。根据实时掌握的农村学校布局、管理方式以及在校学生规模、放假开学和日常出行需求等基础信息,加大农村地区校车服务供给,通过因地制宜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方式,切实满足农村地区学生上下学、寄宿制学校集中返家返校等用车需求。落实公安部《中小学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优化与设计导则(试行)》,各乡镇年内推出一批试点,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完善交通设施,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着力提升学生出行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13.落实农村地区道路客运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客运服务安全保障水平,督促农村地区道路客运经营者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检验,强化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在农村客运车辆上推广应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等,逐步提升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14.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线路安全评估制度。健全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制度,全面开展农村客运线路安全评估,对不满足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要求的,在道路隐患整改到位前要及时采取调整通行线路、更换适合车型等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五)深化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治理
15.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不达标重点车辆专项治理,严格查处农村地区超标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辆、“大吨小标”货车、农用机械违规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车辆生产、维修企业对低速载货汽车、轻型货车、面包车、农机等重点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严禁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和农业机械登记上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16.加强农机管理,深入推进“十四五”平安农机创建,夯实农机安全工作基础。突出强化农机安全,推进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严把拖拉机运输机组注册登记和安全检验关,严把驾驶证考试关;对超过禁用报废年限标准和有效期届满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拖拉机牌证公告作废,办理注销登记;建立手扶变型运输机等只有运输功能、无农田作业功能的拖拉机退出机制,2022年底前落实停止注册登记的规定要求;从严制定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进度表,严格做到期满强制报废;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非法上路行驶、无牌无证等行为,发现非法销售的及时将有关信息抄送市场监管等部门,确保2025年底变型拖拉机全部清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17.积极推进车驾管前置服务,以行政村为单位梳理排查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定期推送到基层管理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和督促整改;持续深化农村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推进农村地区摩托车注册登记、驾驶证便捷化办理;农机管理部门要发挥农机网格化监管模式,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严格农机手的培训考试和驾驶证年审,严把农机的上牌和年检;不断提高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办牌办证率,确保农村地区面包车、摩托车、农机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18.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农村地区“一栏一标语”等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聚焦春秋农忙、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深入农场田园、劳务市场、用工企业对务农务工群体、雇主、驾驶人加强“点对点”警示;加大违法典型案例宣传警示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途径广泛传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特别要组织深入开展“身边人”“身边事”交通安全案例警示行动,形成有力震慑;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着力培育农村交通安全文化,增强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完善责任体系。各乡镇、县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或方案,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细化县级职能部门、县乡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参照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模式,各乡镇要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分析研判、定期报告、事故现场指导处置、通报督办、约谈提醒、包保责任、挂牌整治、追责问责等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经费保障。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地方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需必要经费按规定列入年度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年度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任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推动专职劝导员队伍劝导工作正常运转。
(三)强化典型引领,持续推进四个十百千工程。坚持典型引领,持续推进实施四个“十百千”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十百千”工程、“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十百千”工程、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十百千”工程、道路交通安全示范路创建“十百千”工程)。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线路图,严格对标对表,压茬推进落实,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四)强化专项工作推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要认真对照《姚安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紧盯农村地区“人、车、路、企、环”五个重点,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保障、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联勤联动、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责任、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协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服务救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事故责任倒查九项机制,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确保党的二十大安保期间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实现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五)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考核。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比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将四个“十百千”工程实施情况列为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实施考核。要严格落实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典型责任事故,深入开展责任倒查,严格溯本追源,倒逼领导干部和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于8月20日前报送(实施意见)工作方案,10月25日前、12月27日前分别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年度工作总结。县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
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22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全省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服务保障。鼓励学校采取配备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措施,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500个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完成200座公路危桥改造和不少于40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15.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文艺演出、播放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精神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牵头的工作机制,充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省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贵州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专项措施,跟踪问效、强化问责,确保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坚决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要求
以问题为导向,在坚持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汲取我县“10.21”事故以及巫溪“1.2”事故教训,加强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源头管理,紧盯问题整改,排查道路隐患,严防翻坠事故,切实守住道路交通安全“底线”。
三、整治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任务
加大对“三客一危”运输企业、租赁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GPS动态监控、车辆安全性能检测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管理制度。对问题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要按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原则,实施蹲点督导、紧盯问题整改。
重点整治辖区内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问题,检查道路危险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视情采取临时性安全管控措施,切实保障车辆通行安全。对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不能保障安全的隐患,要落实专人看守,确保通行安全;必要时要报请政府封路禁行。
五、整治措施
(一)整治重点客运车辆“两超两非一疲劳”。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清理“三客一租赁”源头隐患,排查客运车辆运行线路隐患。镇教办要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杜绝乘坐非法营运、超员车辆上放学,搭乘车辆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头盔)。农服中心要对辖区的'变型拖拉机进行清理,通过上门打招呼、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驾驶员严禁违法载人上路。
整治重点货运车辆“一非两超三假”。开展渣车、商品砼车集中整治,部署开展渣车、商品砼车运输资质清理工作,对渣车的运输资质展开清理,督促企业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监管。重点货运车辆专项执法,应急办及各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让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严格落实普通公路建设制度,按规范严格落实施工道路现场交通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全面排查梳理辖区事故多发路段,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合理规划,消除隐患。对于护栏缺失、减速带缺损、急弯陡坡等不能及时完成整治的隐患,要采取放置条石、安装轮胎(降低撞击强度)、设置反光标贴等临时防护和警示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通过微信、短信、广播等形式提醒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安全行车常识,要积极运用《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多方面多渠道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举报,并严厉落实查处。农村劝导站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车辆违法载人、摩托车不戴头盔、酒驾等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路长、农村劝导队(站)要主动搜集和掌握辖区“红白喜事”活动信息,提前打招呼、作警示。“农村大喇叭”和劝导站手持喊话设备全部启动,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内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升道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
(四)发挥“六支力量”积极作用。交巡队、派出所要安排人员在赶场日、学生上放学、群众集中出行时段开展上路检查,加大对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和超员,变型拖拉机、货车、三轮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酒驾,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确保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及时有效。农村劝导站要全部启动,按照重点时段勤务要求,每天上岗不少于6小时,加强对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二轮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劝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居)、应急办、经发办、派出所、农服中心、交巡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应急办、派出所、农服中心、交巡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村(居)要认真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落实各自工作责任和任务,加强协作配合。
镇辖区所属学校:负责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培养学生从小遵守交通规则。负责配合派出所和执法中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管。
各村的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各村两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村道路进行交通路障清理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辖区内所有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各村(居)及应急办等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4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路面秩序管控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等五大行动,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即:两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公安局设立各专责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定期(每个阶段)向分管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县政府领导报告行动开展情况。
(名单略)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全面压紧压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切实消除“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实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合理规划高速公路通行指引,完善普通国省道安全防护设施,补齐农村公路短板漏洞,强化城市道路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切实提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能力。
(四)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农村地区交通秩序、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净化路面通行秩序。
(五)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地区宣传,提高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完善“警校合作”机制,探索常态化宣传方式和内容,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年底,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分为5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部署。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月22日)。研究制定方案措施,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五大提升行动”,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好局、起好步。
(二)第二阶段(4月22日至4月30日)。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推进“人、车、路、企”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第三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第四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围绕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五)第五阶段(11月1日至12月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扎实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年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圆满收官。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工作方案,4月22日前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即日起,各镇、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开展“逢五”、周末路面秩序管控统一行动,保持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各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进行督导,对后进镇和部门进行重点指导。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根据事故等级成立调查组,对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严格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要求,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镇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综合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
(四)落实资金,助力提升行动。着力完善财力保障,构建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积极争取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高效推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
(五)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在4月26日、7月26日、9月26日前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可以随时报送。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5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特别是今年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紧紧围绕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防死守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时间
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政治站位。是否存在学习不透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监督管理不力,思想麻痹、畏难侥幸,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的问题。
2.履职尽责。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工作中,是否存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措施不力,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投入、预防预控、日常检查、安全培训等环节不重视、不部署、不保障、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
3.担当作为。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规范,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隐患治理走形式、走过场,问题整改和风险管控不问不盯不闭环,特别是隐患治理没有形成有效闭环机制。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落空、思想不稳、作风不严,工作失职缺位,对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罚不罚、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或者简化一刀切,一关了之,影响合法合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现象。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不全、超范围非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两类人员”是否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全覆盖”;装车台人员是否未按操作规程作业;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盲区。
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超范围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营运车辆《营运证》逾期未审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审核不严,包车客运车辆长期异地经营、未持有有效客运包车标志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许可事项经营等违规行为;企业未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企业未按要求实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城乡客运车辆违规经营行为闭环处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安全教育培训率未达到100%。
6.城市公共交通。公交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城市公交运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规定安装驾驶员安全仓。
7.水路运输。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齐、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旅客实名制管理制度未落实;“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未取得有效的符合证明并保证其有效执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以及违反规定强行渡运等问题。
8.港口运营安全。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落实管控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安全考核;港口危险货物是否存在违规储存装卸、违规动火作业,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盲区。
9.公路治超。是否存在治超责任落实不够,治超执法经费、装备等保障不足,治超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存在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源头管控”的原则不力,交通路政运政、公安交管、货运源头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巡查机制是否健全,以及货运企业治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是否存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执行不力和“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的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处罚信息抄送机制,“一超四罚”是否有效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是否不够等现象。
10.公路运营安全。重点检查临水临边、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等路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情况;上跨下穿铁路、燃气管道、航道的公路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空间和安全保护区违建、非法侵入占用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项目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
11.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是否未依法单列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监管施工企业落实,未督促施工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人员是否不具备相应资质(格)或挂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是否未按要求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临边临水、交叉施工、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等风险较大的工程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现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未按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等违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为。
12.消防安全。紧盯车站、港口、码头、工地、车船、机关办公大楼、生活区、内部食堂和出租屋(门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检查电源火源管理、易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器材配备、安全疏散等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将消防安全工作与行业安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是否强化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控,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演练。
四、实施步骤
全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4月20日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涉及企业方面8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一销号、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要加强会商研判,精准施策,加大安全隐患整改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专委会办公室围绕大排查大整治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开展不少于4次的专项督查,对难点问题,坚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全市综合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推广成功经验,强化安全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综合交通安委会统筹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安委办负责协调、督办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指导交通运输企业有序推进各领域相关工作。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将大检查活动与“三年行动”“五一”安全生产保障和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各项工作不断不乱、相互融合促进,取得预期效果。要加强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集中整治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督导问责。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和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科学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处罚,并依法依规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程序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严格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手段加强督导问责,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6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根据省、市、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重点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三、工作措施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7
为深刻汲取“5.14”事故教训,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以及市道安办《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克服麻痹大意,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紧扣“人、车、路、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扎实开展为期3个月全街道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大交通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18日至5月21日)。街道结合实际,细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村(社区)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本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目标、任务,层层动员部署。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5月21日至8月5日)。各村(社区)、交管站要集中组织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源头风险隐患大入户、大清理,交通违法整治大上路、大查处,隐患问题大督导、大约谈行动,严厉整治人、车、路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联合交警、公安开展道路执法,严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完结时间:5月31日,整改完结时间:7月31日)。
(三)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8月5日至8月15日)。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要全面梳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村(社区)、交管站迅速组织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乡、村道路无死角、全覆盖。
排点:
1.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隧道桥梁、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沟渠落差1.5米以上道路的安防设施是否健全。
2.农村车流量大的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健全,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开口过多等隐患。
3.道路标志标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齐全,标志是否完好完备。
4.事故多发路段的路侧、中央隔离栏的.防护能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雨季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牌,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6.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完备。
整改要求:
1.完善生命防护工程。对使用超过15年的波形梁钢护栏、使用超过20年的混凝土护栏,以及通行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护栏开展性能评价,排查护栏高度及安装固定情况,高度不符合要求、安装出现松动的要及时整改。对近3年发生过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要一律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对近3年发生过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要一律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对近3年发生过3起以上正面相撞,导致死亡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要一律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完善护栏端头安全处理。
2.补齐安全警示设施。在完善护栏的基础上,做好农村流量大平交路口信号灯建设,进一步健全禁令、指示、警告等交通标志,具备条件的路段要加强交通标线设置。优化标志、标线及渠化设施,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减少或分离交通冲突点,缩小冲突区域。对夜间事故多发路段要增设主动发光设施;对长下坡路段要增设限速标志和设施。
3.治理汛期隐患路段。提前对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隧道排水不畅、消防等道路进行整治,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和治理,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贯穿汛期防灾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逐一建档汇总,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迅速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计划,分步骤、分轻重缓急实施“清单式”治理,对照清单逐项整改销号。因短期不能彻底整改到位的隐患点,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必要时安排专门力量值守管控。(牵头单位:街道交管站、派出所、交警队、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农业办、各村(社区))
(二)开展源头风险隐患“大入户、大清理”。
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全覆盖“大入户”排查、源头隐患大清理。各村(社区)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开展整改,对于街道、村(社区)两级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交管站汇总后报县道安办。
各村(社区)牵头组织“两站两员”、社区民警深入辖区走村入户上门排查,全面排查村民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变型拖拉机使用情况,做好台账登记,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好群众不超员、不酒驾、不违法载人及无牌无证车报废宣传工作,严防严控农村地区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牵头部门:交管站、各村(社区)、派出所、交警队)
(三)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大上路、大查处”。街道交管站配合县级相关执法部门要针对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事故规律特点分析研究,通过集中整治、区域联动、夜间假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防苗头、打露头,保持交通违法严查严管态势。
整治重点:
1.客货运车辆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等突出违法行为。
2.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关闭干扰动态监控设备、站外揽客、非法营运。
3.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危险货物运输无审批、不规范运行等行为。
4.存量变型拖拉机逾期年检审、逾期未报废等行为。
5.农村地区面包车、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变形拖拉机、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酒驾、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整治要求:
1.街道交管站要全面配合县级部门启动执法站、超限站、执勤点,将勤务部署向事故多发时段倾斜、向夜间时段延伸,针对辖区“四类企业”“四类场站”,严密普通国省道、货运主要通道、超限超载多发路段管控,严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扭转肇事多发势头。
2.要针对重点车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大对三超一疲劳、酒醉驾、不按车道行驶、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等7类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的打击。(牵头单位:交管站、派出所)
3.各村(社区)切实要发挥出“两站两员”作用,全面启动劝导站,集中在早晚时段、学生上放学期间、居民赶场、“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在出村、入山等重点路段,紧盯摩托车、面包车、校车、变形拖拉机,全面开展路面大劝导工作,守住出村、出场和进山、进干道的关口,确保摩托车驾乘人员上路必须戴头盔,对载客2人以上三四轮车、摩托车必须劝导下车。要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和上门劝导制度,加强交通法规的普及宣传,严防酒醉驾等违法行为。要牵头组织开展好农村流动执法突击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两站两员”上路情况、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上传农交安系统APP和道安微信工作群。(牵头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
4.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亡人交通事故现场警示教育,针对辖区每起死亡交通事故,由街道领导组织派出所、交管站和死者属地村组干部、肇事车辆所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参加,召开一次事故分析会、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制定一份整改清单、组织一场村民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开展一次整改落实“回头看”。(牵头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
(四)开展隐患问题大督导、大约谈。
1.大督导。街道交管站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延伸检查内容,开展督查,特别是要加强前期市、县道安办通报过的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整改,检查及整改完成情况要及时反馈导。
2.大约谈。对检查中发现企摩托车超员、农用车、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劝导不到位的村(社区),交管站汇总后一律上报街道纪委,由街道纪委进行“约谈”,对情节严重的一律报街道党工委进行挂牌督查,直至整改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不到位和劝导不到位的村(社区),一律由街道党工委扣减对不到位的村(社区)年底目标绩效,同时由街道纪委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走形式、隐患整治不力,工作责任不落实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地区,一律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办所、村(社区)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专项行动。
(二)落实清单管理。街道交管站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务必形成清单制闭环管理,明确整改完结时限和要求,对照清单逐项整改销号。
(三)做好信息上报。相关站办所、村(社区)要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报送,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至街道工作微信群,各村上报时间为7月28日,由街道道安办汇总后于7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8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结合我学校实际,制订了黑埠中学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零事故),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职责范围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校园内停车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10个工作日,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3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9.1--9.2)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9.3--9.8)。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9.9--9.10)。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的要求,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公安、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9
为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根据《首都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精神,我区将按照市交管局及市安办“月份交通安全宣传月”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全区广泛开展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充分依靠各街乡政府、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并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贯彻落实“人文奥运”理念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交通安全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xx区副区长佟克克任组长,xx区政府办副主任于海波、综治办主任刘印槐、xx公安分局副分局长徐长春、xx区安监局局长关伟、xx支队支队长张诚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安办常务副主任、xx交通支队副支队长赵辉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支队宣传科,负责协调、组织全区宣传月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在巩固第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拓展“五进”宣传活动的外延。在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中,要结合交通安全社区(村)创建工作,认真总结望京街道安全社区及高碑店乡高井村的创建经验,及时召开观摩会,推广社区(村)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同时,为了使“五进”工作深入人心,全区所有的社区(村)在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在普遍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小结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五进”宣传工作要留下宣传“痕迹”为主要内容,检查工作漏洞和宣传死角,需要弥补的要弥补,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的`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及时充实和更换橱窗、板报、墙报、宣传栏内容,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活动室、市民学校、老年人活动站等随时开展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中,由教委安办负责,一是每所中小学校都要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二是由区教委和交通支队共同编拟的“中小学生安全手册”要人手一册,同时,组织辖区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生开展主题班队会、绘画、手抄报、板报展览、征文比赛、演讲、辩论赛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维护交通秩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等公益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单位活动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结合私家车数量增加的特点,建立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加强对所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制度不完善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同时,针对近一个时期有相当部分驾驶员为躲避非现场处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实际情况,单位、社区都要对所属驾驶员及居民进行一次专项教育。可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千家万户。
各地区在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单位、学校、农村、家庭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范围拓展到商场、影院、医院、晨练点等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利用事故光盘、展板等重要“抓手”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载体扩展到购物袋、公园门票、信封、文件夹、粘贴画等市民生活、工作的细节。
进一步加强对驾驶本市营运机动车外埠驾驶员的宣传管理。在全区专业运输单位中,广泛开展一次针对外埠驾驶员的安全状况和驾驶资格的核查和交通法律、法规测试活动,凡未经核查随意雇佣驾驶员发生问题的用人单位,区安办、交通支队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各单位对近年来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满分或法规测试补考不及格的驾驶员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该解除劳务合同的一定要解除,该辞退的一定要辞退。
(二)20xx年xx月xx日(星期五)定为全区宣传高潮日。
高潮日当天,区安办将分别在长安街沿线的祁家园路口、建华路口、日坛路口及xx公园南门设立四处高潮日宣传站,分别由辖区街乡安办负责。宣传活动分别采取板报、横幅、事故展板、文艺节目、有奖问答、卡通形象、播放事故录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同时,要播放北京市实施办法的讲座录像片,路口周边具备条件的护栏、路树、建筑物等地方,要悬挂宣传横幅、安插彩旗,烘托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街乡、专业安办也要在管界街乡的主要大街、中心街、农贸市场等群众聚集区设立宣传点,安排不少于名工作人员,专门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本站点宣传活动的开展。每个宣传点除体现本站点的宣传特色外,要做到统一悬挂“xxx街道(乡)交通安全委员会宣传站”字样的横幅;统一悬挂条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要内容的横幅,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形成遍地开花、轰轰烈烈的宣传声势。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是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的有效途径。各地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借势借力,营造齐抓共管局面。各地区要本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协调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地区要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编印、制作两种以上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材料。月日前,将宣传材料样品报xx支队宣传科。
(三)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典型报道和曝光力度。各地区要对今年以来辖区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广泛营造“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区要将本次活动的典型做法、实际效果、先进事迹等情况及时上报支队宣传科,其中动态信息不少于篇,xx月xx日前将此项工作总结报xx支队宣传科。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10
一、指导思想
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以维护交通持续稳定为目标,紧密结合交通安全整治,全面掀起交通坠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新高潮,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防控交通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发生和交通事故的危害,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效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
三、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的消除交通事故宣传、教育使《道路交通安全法》得到全面普查、交通形势持续平稳,不发生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司乘人员切实把交通安全工作摆到重点位置,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保持车辆整洁和车况良好,维护好交通秩序,树立好公车形象,认真细致,保证各类出车任务顺利安全,服从管理,为交通安全,消除安全隐患,警钟长鸣。
(二)明确责任,严格追究。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11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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