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

时间:2022-12-02 18:35:32 方案 我要投稿

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精选10篇)

  通过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的预想。在一项工作提出的时候,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上级做决策,那么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精选10篇)

  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1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民生政策更多地向残疾人群体倾斜;坚持典型引领,全面推进;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打好基础,逐步完善;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1、完成《20xx年河南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xx市残疾人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2、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完成扶残助残所承诺的目标任务,收益残疾人数不低于残疾人数的15%。

  3、社区康复工作:建设1个乡镇康复室,建设30个村康复站,全面完成年度康复任务。

  4、搞好残疾人培训,全年培训67名,新安置残疾人就业25人,完成本乡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任务。

  5、镇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率、实名登记率、培训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xx镇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抓副职xxx任组长,残联理事长xxx任副组长,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残联,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推进。镇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各村要发挥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列入建设规划,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

  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

  2、履行职责,形成推进合力。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要求高。各有关部门要在落实好上级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认真履行职责,结合xx实际,创新工作方式,通力合作,搞好配合,制定更多、更实惠的专项措施,不断扩大残疾人保障和服务覆盖面,让广大残疾人充分享受到“两个体系”建设带来的幸福生活。

  3、加大宣传力度,注重鼓励引导。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新经验、新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残疾人“两个体系”建

  设深入民心。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建立稳定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来,在全镇形成尊重、关爱、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文明办等10个部门、单位联合发出“千个支部万名党员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的倡议,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倡议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示范带头,为“残疾人之家”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让每位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 20xx年12月x日

  地点:xxxx残疾人之家

  二、活动议程

  1、领导讲话。

  2、支部代表发言。

  3、残疾人之家代表发言。

  4、结对授旗。

  5、宣布启动

  三、志愿服务活动内容

  1、义诊服务。

  2、残疾预防。

  3、政策解读。

  4、理发服务。

  四、参加人员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领导、党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12个镇街道理事长、党支部代表和15家残疾人之家代表。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x日下班前,通知参会人员并统一汇总报送名单;

  2、请参加启动仪式的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

  3、请县级新闻单位派员参加,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德清县残疾人联合会

  20xx年12月17日

  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3

  前言

  为加强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以及《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一、总则,二、术语,三、机构托养服务规范,四、居家托养服务规范,五、服务管理,六、服务质量考核及评价。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

  一、总则

  (一)本规范所指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二)本规范第(一)款中所指的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是指:

  1 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残疾人;

  2 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且通过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适宜托养的精神残疾人;

  3 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包括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三)本规范的宗旨是通过专业化托养服务,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内为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及居家托养等服务的各类机构或组织。

  (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管理服务标准及要求。

  (六)本规范所列各种条款为基本要求。地方残疾人托养服务有关规范中有更高标准规定的,当地应按照本地规范标准执行。

  二、术语

  (一)机构托养

  本规范所指的机构托养,是指在各级、各类寄宿制集中托养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中,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本规范总则第(一)款规定的托养服务内容。

  (二)居家托养

  本规范所指的居家托养,是指通过一定的组织或机构,以合适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和社区中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长期需要专人照料或护理的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本规范总则第(一)款规定的托养服务内容。

  (三)生活照料和护理

  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护理以及健康生活所需的基本服务。

  (四)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在服务对象的能力范围内为其提供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的基本能力训练服务。

  (五)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为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服务、基本的文化体育娱乐等休闲活动服务和一般性心理咨询引导服务,通过特定场景模拟重现等方式帮助服务对象了解、熟悉社会场景,克服或缓解心理和行为上的障碍,改善不良意识、行为和消极倾向,逐渐掌握社会交往的基本技能。为适宜的服务对象提供参与真实社会活动的机会。

  (六)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

  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合适其身体和心理条件状况的技能培训课程和训练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自愿参与简单生产劳动的机会,对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服务对象进行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七)辅助性就业

  是指针对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因劳动就业能力不足,无法进入竞争性就业市场的实际状况,通过集中组织残疾人参加适当生产劳动,帮助他们提高劳动技能、改善身体生活状况。辅助性就业机构包括工疗机构、农疗机构、托养机构中的劳动车间、庇护工场等。

  (八)支持性就业

  是指由专业就业辅导员专职辅助服务对象,使服务对象能够在普通企事业单位(非庇护工场等专门雇佣特殊群体的工作场所)获得稳定、有收入的工作机会。直至服务对象顺利过渡、融入工作环境,工作能力得到提升,就业辅导员再逐步减少介入。

  (九)运动功能训练

  为已接受过医疗康复服务之后的服务对象开展以运动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动为主的运动康复训练,增强其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同时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十)托养服务机构

  本规范中提到的“托养服务机构”,指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

  三、机构托养服务规范

  (一)机构要求

  1 托养服务机构一般要求相对独立,设置在交通便利的区域。

  2 服务场所应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5年以上。

  3 依法设立,申请审批、注册登记手续齐全,合法运营。

  4 在显著位置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

  5 应有稳定的运营资金保障,确保能够持续运营发展。

  6 配置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服务场地,包括住养居室、食堂、护理保健室、文体活动室、康复室、心理咨询室、劳动(生产)工作间等。

  7 具备基本的无障碍设施设备。寄宿制集中托养机构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

  8 房屋建筑质量安全和消防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9 政府兴办的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应具备《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标准》中规定的基本设施设备、功能场所。

  10 接受中央财政“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助的机构,应在显著位置使用“阳光家园计划”专用标识。

  (二)人员要求

  托养服务机构应配备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护理人员。

  1 管理人员

  (1)应从事过管理工作,具有社会工作类、社会福利类或康复类等相关学习或培训经历。

  (2)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熟练掌握残疾人托养的基本知识、主要政策和专业知识。

  (3)托养服务机构中的财务等专业岗位上的管理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

  (4)主要管理人员平均年龄不宜超过55岁。

  (5)每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管理培训活动。

  2 专业人员

  (1)内设医疗部门的机构应配备专业医务人员。

  (2)应配备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其数量能以满足需要并能提供本规范所规定的运动功能训练服务为原则。

  (3)有精神残疾服务对象的,应配备精神卫生医师、专业心理治疗师或经过相应专业卫生医疗机构上岗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

  (4)应配备至少1名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员和1名能够从事心理咨询和疏导的专业人员。

  (5)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原则上应配备全职的专业人员,日间照料机构可根据实际需求整合利用资源。

  (6)可根据实际需要招募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

  (7)应具有本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对需持证上岗的职业,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持有效的从业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

  3 服务人员

  (1)根据服务对象需求配备适宜的护理员。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比例最低不低于1︰5。护理员中男女比例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

  (2)至少配备1名经公安部门认可的安保人员。

  (3)应熟练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并接受过残疾人特殊生理与心理知识培训。

  (4)应具有本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并接受过托养服务与专业培训。

  (5)提供服务时应统一着装,挂胸牌。

  (6)每年至少参加12学时以上的业务培训活动。

  (7)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和善待残疾人,对待服务对象应文明友善、耐心细致。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1 生活照料和护理

  (1)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营养、合理配餐,制定每周食谱,能够提供点餐、加餐、助餐服务,尊重服务对象饮食习惯,使其得到合理、规律的膳食服务。

  (2)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应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为服务对象提供合理频率的身体清洁服务和衣物换洗服务,保持服务对象身体清洁、无异味,衣物卫生、整洁、得体。

  (3)对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起床、穿衣、就寝、脱衣、整理床铺、如厕等基本起居服务。

  (4)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并在显著位置标示。

  (5)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进行分级护理,并用记录卡片标注在显著位置。

  (6)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按医嘱提供服药服务。

  (7)护理智力残疾对象时,应注意观察和指导。避免因为理解障碍造成意外伤害。

  (8)护理精神残疾对象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和监护。遇特殊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其家属或监护人,由专业医技人员或在其指导下适时采取安全保护和监护措施,或转入专业医疗机构就诊。

  (9)在护理过程中,应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尊严,特别注意保护女性服务对象的人身权益不受侵害。

  (10)协助有需要的服务对象进行户外活动。在天气情况允许的条件下,每天保证服务对象到户外活动1小时。

  2 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1)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特点,制定适宜的培养与训练计划,并张贴在显著位置。

  (2)指导服务对象进行基本生活自理活动训练,使其能够自行洗漱、如厕、穿衣、吃饭等。

  (3)在模拟家庭环境和劳动环境中指导服务对象学习简单家务和劳动,使其能够在协助和指导下完成煮饭、拣择蔬菜、整理床铺、洗衣服、打扫卫生等活动。

  (4)应与服务对象的家属或监护人及时其沟通训练的内容和情况,以便服务对象回家时可以在真实家庭生活场景中对其生活自理能力进行重复巩固训练。

  (5)可根据服务对象个体情况,设计适宜的训练课程,例如制作面食、烘焙饼干、缝制衣物等,发掘其生活自理能力方面可能存在的其他潜力。

  (6)训练考评结果应记录存档,并依此调整或完善训练计划。

  3 社会适应能力辅导

  (1)参考《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中对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的描述和分级,为服务对象制定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计划。

  (2)以适当方式为服务对象普及简单的礼仪知识、两性知识等基本社会行为准则和常识。

  (3)每天与服务对象的交流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4)对心理和行为出现异常的服务对象进行关注,有必要时召集专业人员进行座谈分析,为其制定行为矫正方案。对于心理和行为出现极端异常、严重影响其他服务对象正常生活甚至人身安全的服务对象,应立即转介至专业医疗机构就诊。

  (5)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教育培训、图书阅览、上网和收看收听电视广播等服务,使其对社会和舆情具备一定的知晓度。

  (6)在机构内开展适宜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比赛、展示或表演,使其具备基本的人际交往兴趣和能力。

  (7)指导服务对象在模拟超市、银行、医院、邮局、公共交通等简单社会场景中进行社会适应性训练,提高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8)定期安排服务对象家属或监护人、志愿者到机构内进行活动,鼓励服务对象接待访客或外出参加社区或社会公益活动,逐步拓展其在直接参与社会生活方面的能力。

  (9)根据服务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的恢复和提升情况,适时调整社会适应辅导计划。

  4 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

  (1)组织有需要的服务对象开展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的简单基本生产劳动,例如制作绢花、组配零件等。通过劳动帮助其活动肢体、锻炼大脑、集中注意力、协调手眼。

  (2)服务对象参与生产劳动之前,应根据个体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

  (3)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定、职业康复训练、职业介绍等服务。

  (4)根据实际情况开设专业的劳动技能培训课程,开发服务对象的职业能力。

  (5)有条件的托养服务机构应开设庇护工场或与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合作建立职业康复车间,使部分服务对象实现辅助性就业,获得一定的劳动收入。为条件适宜的服务对象提供支持性就业,进而实现社会性就业。

  (6)合理处理劳动生产成果和可能获得的收入。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应记录并存档。

  (7)有条件的托养服务机构宜定期组织技能展示、竞赛等相关活动。

  (8)定期开展身体功能评估和劳动能力评估,适时对服务对象的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评和评价,及时调整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计划。

  5 运动功能训练

  (1)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适当的以运动功能为主的训练,指导其规范使用矫形器和训练器具,帮助其巩固医疗康复效果,使其身体运动功能得到恢复或代偿。

  (2)有条件的托养服务机构应定期对服务对象的监护人进行必要的简单技术培训,使其在机构之外也能够得到持续的运动功能训练。

  (3)根据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开展运动功能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

  (4)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转介到专业医疗康复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

  四、居家托养服务规范

  (一)服务平台要求

  1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的托养服务机构及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等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的机构,均可为服务对象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2 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固定的经济来源。

  3 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具备提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功能。

  (二)人员要求

  1 人员配置

  (1)配备能够从事残疾人护理和普通家务劳动的专业服务人员,其数量以满足需要并能提供本规范所规定的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服务为原则。

  (2)配备至少1名能够从事心理咨询和疏导的专业服务人员或是社会工作者。

  (3)配备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其数量以满足需要并能提供本规范所规定的运动功能训练服务为原则。

  (4)可根据实际需要招募一定数量的志愿者。

  2 管理人员

  (1)从事过管理工作,具有社会工作类、社会福利类或康复类等相关学习或培训经历。

  (2)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熟练掌握残疾人托养的基本知识、主要政策和专业知识。

  (3)财务等专业岗位上的管理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

  (4)每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管理培训活动。

  3 服务人员

  (1)应具有本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对需持证上岗的职业,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持有效的从业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

  (2)对残疾人托养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有一定了解,熟练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

  (3)接受过残疾人特殊生理与心理知识培训。

  (4)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和善待残疾人,对待服务对象应文明友善、耐心细致。

  (5)提供服务时应统一着装。

  (6)每年至少参加12个学时以上的`业务培训活动。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 生活照料和护理

  按照服务对象或监护人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1)协助服务对象整理家庭环境卫生。

  (2)协助服务对象整理个人卫生。

  (3)上门送餐或在服务对象家中协助准备膳食,有需要的可根据情况提供帮助进食服务。

  (4)经过合法的委托手续,可协助办理家庭日常事务。

  (5)根据医嘱同意,可陪同在服务对象居住附近安全合理的地区进行户外活动。

  (6)其他合法、安全并经所在服务机构批准同意提供的服务。

  2 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和运动功能训练

  按照服务对象或监护人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1)指导并协助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正确使用配发的康复、保健仪器和辅助器械;

  (2)协助有需要的服务对象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多种方式了解新闻和知识;

  (3)经常与服务对象进行交流,了解其心理特点,有需要进行心理干预的及时向其本人或监护人提出建议;

  (4)对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简单的家务劳动训练和辅导;

  (5)对服务对象提供手工编织、绘画或其他适宜在家庭环境中进行的职业康复功能训练和辅导;

  (6)协助陪同服务对象参与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文体活动及有益身心的公益活动;

  (7)其他合法、安全、力所能及并经所在服务机构批准同意提供的服务。

  五、服务管理

  (一)规章制度

  1 制定健全的行政、人事、档案管理等规章和制度。

  2 建立合同责任机制,与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托养服务协议。

  3 财务制度健全,凭证、账簿符合财务规定。社会捐助、政府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有详尽的使用记录,定期公开财务报表。

  4 制定清晰、准确的服务说明书,包括机构介绍、服务设施、服务内容和项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相关费用减免政策等。服务说明书应以适当方式公开。

  5 服务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公开上墙。

  6 应有服务回访制度和防范服务风险的制度和措施。

  (二)服务协议

  1 应与每一位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权责清晰的托养服务协议。

  2 签订协议之前,应有有效途径供拟入托人员或其监护人进行信息咨询和反馈。

  3 托养服务机构应对拟入托人员的托养适宜性及护理等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得到家属或监护人认可。

  4 协议中必须明确,拟入托人员若是曾有精神疾病史,在入托适宜性评估时应提供专业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出具的正式风险评估表,以确定其病情已经稳定并具备了从专业医疗机构转介至托养服务机构的条件。

  5 协议中应确定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服务时间、收费标准及其他必要事项。服务对象在托养服务机构中入托满一年,就应对其进行一次托养适宜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入托。协议一般一年一签。

  6 应为进入机构进行托养的服务对象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机构或个人还可购买大病险等其他险种。

  7 托养服务机构应按照协议提供相应的服务。妥善保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尊重和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三)事务管理

  1 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等信息的登记应真实、完整并及时更新。

  2 建立服务对象个人档案,服务对象1人1档,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托养服务协议书、健康情况、医疗记录、护理等级评估报告、康复训练情况等。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3 及时掌握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家访、网络等途径收集服务反馈意见。

  4 保持机构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居室和公共区域每日清扫不少于1次,每周消毒不少于1次。

  5 保持各种护理用具和生活用品清洁、有序。定期清洗床上用品。有明显污渍时,应及时更换。

  6 服务对象用餐、休息期间,应有值班工作人员定时查房,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表上墙。

  7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入托服务对象残疾类别和服务需求的不同,分别建立独立针对某个类别的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或者在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内为入托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设置相对独立的生活场所和活动空间,依据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的身心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8 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应建立内设医疗部门或签约专业医疗机构(医师)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内设医疗部门或签约专业医疗机构(医师)应具有诊治残疾人常见病、多发病和处理残疾人突发性疾病的能力。

  9 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应每年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1次常规身体检查服务,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在服务对象入托期间保存其身体检查结果单及既有病史病历。

  (四)安全与应急

  1 在托养服务机构的公共区域应安装实时监控装置。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应有24小时开启的监控装置,有专人值班,并能够随时查房。

  2 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应配备安保人员,并设置门卫,实施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并宜为智力和精神残疾服务对象准备便于随身携带、注明姓名与机构联系方式的标识或卡片。

  3 托养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在托养期间外出实践或参与活动,应与其家属或监护人沟通并征得同意。

  4 托养服务机构应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具有防止服务对象接触到危险物品(电源、热源、水池、刀具、绳索、化学品、药品等)的措施。

  5 为服务对象进行家务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训练时要注意防止服务对象直接接触电源、明火或沸水等有危险性的物品。

  6 托养服务机构的过道、洗手间应有防滑、防摔设施,浴室应有通风透气的相关设施。

  7 托养服务机构中两层及以上、供服务对象使用的建筑物应在楼道加装防护设施,防止坠楼等意外事故发生。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8 托养服务机构内有精神残疾服务对象的,宜设置独立的管理区域,并在入住房间和集中区域增设安全防护门窗。居家服务中有精神残疾服务对象的,应对服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之后方可上门服务。

  9 对易摔、易坠床、站立或行走不稳的托养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应采取防护措施。

  10 对餐具、炊具和操作环境按时进行清洁和消毒。严防食物中毒,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提供的餐饮食品应每天留样,至少保留24小时。

  11 应采取措施,杀灭机构中的老鼠、蟑螂、蚊蝇等,防止对服务对象的健康造成损害或引发传染病。一旦发现服务对象有患传染病的迹象,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其家属或监护人,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消毒和转介治疗措施。

  12 服务对象进行床位更换时,应对床铺进行常规消毒处理。服务对象患传染病或死亡的,应对床位和居室进行全面相关特殊消毒处理。

  13 医疗药品使用严格按照医嘱执行。代发代管医疗药品,应有有效的委托书。接受医疗药品时,应查阅核对就诊病历卡、处置单等,做好药品交接记录。药品应由专人、专柜保管,避免丢失、损坏和过期失效。

  14 寄宿制托养机构应建立以防走失、防火、防盗、预防突发疾病和意外受伤为核心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演习。

  15 提供居家服务的机构应建立以预防突发疾病和意外受伤为主的应急预案,组织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演习。

  16 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主管机构及相关部门汇报。

  (五)公共关系

  1 托养服务机构每年应举办公益性活动至少1次,应与所在社区举办1-2次联谊活动,动员服务对象参与机构举办的公益性活动。

  2 托养服务机构可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制定周密的合作计划,拓展发展空间。可通过共同举办活动、展览、赞助、义卖、设立庇护工场承接订单等方式与企业开展合作。

  3 积极吸纳社区居民、社区志愿者参与残疾人托养工作。

  4 应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对于社会投诉、反馈意见,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答复。

  5 托养服务机构应有固定的社会开放日,在预先约定的情况下,可在社会开放日接受公众参观。

  6 托养服务机构应以适当方式公开公布有关服务对象的重要决定与重大安排。

  7 制定采访接待制度,规范采访接待程序,由专人或部门负责接待采访。

  六、服务质量考核及评价

  (一)托养服务机构和开展居家托养服务的机构可通过内部的工作检查考核、主管单位组织的考核评定和社会监督评议等方式进行服务质量考核与改进。考评依据主要包括:

  ——行业规范与服务标准

  ——内部规章制度与管理要求

  ——岗位职责与要求

  ——管理与服务记录

  ——社会反馈与投诉。

  (二)应依据本规范,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编制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考核评定表进行自查。自查评定的周期宜为1月/次。

  (三)可通过统一填写主管部门的考核表、主管部门抽查或普查等方式进行服务质量政府部门考核。

  (四)应通过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家长会、社会投诉等方式进行服务质量社会监督考核。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家属或监护人会议,或者由专人上门家访,收集服务反馈意见和建议。

  (五)应定期或不定期查阅服务反馈意见、服务过程记录等相关信息,定期走访调研,进行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

  (六)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公开。

  (七)服务质量考核应与激励制度相结合,依此制定服务奖惩制度。

  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4

  我社区举办残健同乐运动会旨在让大家积极参加户外活动,生命在于运动,运动会是残疾人康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于此同时此项活动的举办还可以增进残疾人与残疾人之间的友谊,残疾人与健康人之间的友谊,为大家搭建一个相互了解共同进步的平台。

  一、时间:20XX年6月22日(星期二)

  二、地点:垡头街道北里社区小公园

  三、主办单位:垡头街道北里社区

  四、活动主题:运动,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五、活动口号:健康,就在你身边

  六、活动目的:通过运动会的举办增进残疾人的运动兴趣。积极参加户外运动,提高自身康复意识。

  七、活动内容及方式:通过适合残疾人的运动项目,让大家积极参加活动。

  八、组织工作:北里社区王书记、孟主任带头,社区残疾工作者和北里社区残疾人参与运动会。

  九、工作计划:

  1.研究、组织和协调运动会的筹备工作,确定好运动会的活动内容,准备好相关奖品。6月15日前完成筹备工作。

  2.组织落实运动会的筹备工作,确定好活动时间、地点,做好准备工作。6月18日前落实好准备工作。

  3.6月22日:于北里小公园举办残健同乐运动会。

  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5

  一、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力争20xx年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100得到康复服务,20xx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二、基本原则

  社区康复工作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出发点,以康复机构为指导,社区为依托,残疾人家庭为基础,广泛开展各种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残疾人迫切需求的康复服务。

  三、服务形式

  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主要有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康复医疗服务、二是训练指导服务、三是心理疏导服务、四是知识普及服务、五是用品用具服务、六是咨询转介服务。

  四、服务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的各类残障人。

  五、组织管理

  按照《xxx市区域卫生规范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的要求,本区应在三年内完成全部镇、街道、园区卫生院达市级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标准建设。各镇、街道、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残联应结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之中。

  在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不仅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职,而且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抓出实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相应的康复医生进行康复服务和技术指导,残联应做好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并依托社区残疾人协会做好康复需求调查工作,同时根据需求在康复器材、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和配置。

  六、康复站(点)建设标准

  1、残疾人康复站(点)建设时,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处设置醒目铭牌,名称为“某某镇(街道)残疾人康复站”或“某某村(居委会)残疾人康复点”残疾人康复站站长由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干部担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参与康复站工作。

  2、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点)的康复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服务公约,并在康复站(点)内公布。

  3、开展康复医生培训,提高康复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2名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兼职康复医生;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1-2名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兼职康复医生。

  4、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的康复用房原则上不少于30-50平方米,购置康复器材不少于10件(套)。残疾人康复点康复用房原则上不少于20-30平方米,购置康复器材不少于5件(套)。

  5、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及康复站(点)要做好本辖区残疾人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工作,分三个年龄段0-7岁、8-14岁、15岁以上,摸清底数,填写《康复需求登记表》;对在残疾人康复站(点)中得到康复训练的重点康复对象(三瘫一截),必须建立并填写康复训练档案;对在残疾人康复站(点)得到康复服务的残障人,必须填写《康复服务记录表》。同时,做好新发生残障人的康复需求登记工作。

  6、各基层残疾人康复站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前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汇总表》、《残疾人康复训练登记表》,11月15日前将重点康复对象(三瘫一截)的康复训练档案报区残联xxxx科。

  七、考核评估

  残疾人康复服务考核标准

  1、康复需求数应达到持证残疾人数的60,但康复需求人员可以是有康复需求的残障人。

  2、康复服务率应达到康复需求数的100。

  3、康复站、康复点各类资料必须齐全,服务内容真实。

  区残联、区卫生局将共同制定考核标准,每年年终对残疾人康复站(点)进行目标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八、经费投入标准

  为保证工作的开展,市残康办按建成一个残疾人康复站投入1万元,建立一个残疾人康复点投入2千元的标准下拨经费。区残联将按照1:1标准匹配经费,此项经费原则上用于残疾人康复站(点)的康复器材配备。

  九、申报方法

  按“建成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各镇、街道、园区根据残疾人康复站(点)建设标准的要求,建成一个中心康复站、2-3个康复点后向区残联和区卫生局申报。由市、区残康办考核后,下拨给基层残联建站(点)经费。

  各镇、街道、园区残联要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要求,不断开拓创新,贴近残疾人需求,让残疾人能得到就近就便的康复训练服务,为残疾人康复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创造有利的条件。

  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6

  为推进社区志愿者活动的深入进展,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提高本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志愿者培训及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区主题,以创建文明社区为契机,以满足居民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服务为宗旨,大力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激发社区居民参与志愿者的热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健全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我辖区社区志愿者服务事业蓬勃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 围绕四大关爱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

  1、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家政培训及阳光月嫂培训活动,开展爱心助老志愿活动。以社区享受居民养老服务的孤寡空巢老人为主要对象,开展精神慰籍、保健指导、家政服务、文化娱乐、权益维护等志愿服务,弘扬敬老助老传统美德,为老年人创造健康优质的生活条件。

  2、爱心助残志愿活动。发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的精神,为残疾人及家庭开展医疗保健、技术培训、心理咨询和日常生活照料等方面服务,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增强残疾人自立自强、参与社会、服务社会能力。

  3、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展开爱心助困志愿活动。针对辖区困难群众、困难家庭不同情况,开展捐款捐物、结对助学和送医疗、送岗位、送信息、送技术志愿服务,建立长期的,实实在在的扶贫对子,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使他们感到社会关怀和温暖,逐步使困难群体脱贫致富。

  4、开展党员志愿者学习培训,利用社区教师、学生资源,展开爱心爱心助学志愿活动。引导社区热心未成年人教育的各界人士,特别是发挥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的作用,开展宣讲、辅导、教育、关爱等志愿服务,关心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促进健康成长,让他们享受“同一片蓝天”。

  (二)围绕四项工作,开展四项志愿行动

  1、文明社区志愿行动。围绕创建文明社区,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文明礼仪、法律法规、职业技能、卫生知识、营养保健、科普知识等为内容的宣讲培训活动,在社区举办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提高和谐文明城区建设水平。

  2、共建共享志愿行动。定期到小区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3、文明交通志愿行动。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行动和文明路口志愿服务竞赛活动,宣传交通知识,协助民警值勤,维护交通秩序,劝导和影响广大社区居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革除出行陋习,提高个人文明素质,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7

  一、救助对象:

  (1)全市0~6岁(含6岁):脑瘫或脑损伤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救助对象患儿。

  (2)全市17岁(含)以上;因先天、疾病或事故等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

  二、救助条件:

  (一)

  (1)具有西安户籍、年龄0--6周岁(含6周岁);

  (2)具有西安户籍、年龄17岁(含)以上;

  (二)17岁(含17岁)以上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三甲医院诊断书;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三)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自愿申请,同意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

  三、康复训练:

  (1)定点机构为先天、孤独症、脑瘫、疾病或事故等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的残疾人,实施功能康复训练、针灸、按摩、理疗、拔罐、艾灸等中医传统治疗方法。依据评估结果结合患者的症状选择康复项目,实施免费康复服务。

  (2)《西安市困难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名称调整为:《西安市持证残疾人运动功能障碍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救助对象和条件调整为;具有西安市户籍;年龄17(含17岁)岁以上;因先天、疾病或事故等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定点评估医院的诊断书;有康复潜力和康复必要性;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同意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救助标准调整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残疾人,每人每年可享受8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其他持证残疾人每人每年可享受1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

  四、支持性服务:

  (1)康复机构要为残疾患者康复救助项目所涉及到的救助对象及家长(或监护人)开展支持性服务,儿童少年每人每年一次性补助200元。支持性服务包括:家长(或监护人)康复指导、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生活自理、日间照料、工(娱)疗、农疗、职业康复等服务,每半年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支持性服务仅适合0~6岁儿童

  (2)对低保、低收入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施送训费补助,即每月补助送训费500元,按月发放。随同康复经费申请,用于困难残疾患者家庭生活补贴,由机构发给救助对象个人。家长送训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补发。

  五、救助程序:

  (一)筛查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患者康复需求摸底筛查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患者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或去患者所在区县残联领取《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二)评估

  需要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患者,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到市级相应康复机构接受评估、诊断。由评估机构依据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并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三)申请

  经市定点评估机构确诊的残疾患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所在社区(村)或区县残联领取《西安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申请审批表》,提出救助申请。

  (四)审批

  区县残联负责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完成审批工作,安置到市级定点康复机构实施康复训练。不符合救助条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五)实施康复救助

  定点康复机构为救助对象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家长填写知情同意书。

  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8

  一、 活动目的

  为了更好的建设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结合本社区残疾人的特点,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行动。

  二、 活动主题

  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三、 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12月,春节、聋儿节、盲人节、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集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活动内容

  1、了解社区残疾人家庭情况,为其排忧解难。勉励他们要自强自立,让他们感受到关爱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2、开展上门服务。开展上门走访残疾人活动,了解需求,关爱残疾人,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

  3、结合本社区部实际,开展主题活动。以“倡导助残风尚,构建和谐社会”、“我身边的残疾人故事”等为主题,让学生更多地了解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使学生自发、自愿地关心、帮助身边的残疾人。

  4、社会公益服务。为各类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为残联组织的各种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开展慰问、义务劳动、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具体实施

  3月1日至12月31日为活动实施阶段,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依托各级残联组织要结合社区实际情况,适时召开活动启动仪式,结合“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统一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其他时间自行安排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小组成员每月一次入户或电话走访残疾人。随时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多方面和个性化的志愿服务,提供有特色的志愿服务。

  六、活动组织单位及分工

  活动组织单位为爽秋路社区居委会,其他单位看活动内容及社会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分工如下:

  组长: xx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xx (负责联系社会单位参与,残疾人及志愿者通知)

  组员: xx ( 负责具体事项实施)。

  七、注意事项

  1、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要积极收集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为下一步的志愿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2、领导小组组长需对小组工作效果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审。

  3、做好服务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三及时”,即及时收集、及时整理、及时总结。

  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省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市计划对400名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残疾人掌握1-2项农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

  二、培训内容

  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和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艺编织业、电子商务、美容美发、汽车修理、家电修理、服装裁剪、盲人按摩等方面开展培训。

  三、培训对象

  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农村纳入建档立卡和低保户的残疾人优先培训,本人有培训意愿,残疾程度较重的其家属可以代替参加培训,同一名残疾人在同一类培训班年度内免费培训一次,各乡镇(街道)培训名额按市残联下达的任务落实。

  四、培训时间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从4月中旬开始到6月底结束(可根据全市疫情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计划培训5-7期,原则上每期培训时间2-3天,每天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课时;职业技能培训从5月上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计划培训2-3期,每期培训7-10天。

  五、补贴标准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补贴费用原则上每人不高于500元(包括场地费、交通费、餐费、师资费、资料费等);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内容等实际情况确定。

  六、培训实施

  培训工作由市残联负责统一组织,统筹安排。聘请第三方分期进行培训,各乡镇(街道)残联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协助培训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残联成立残疾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残联对培训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保证培训质量。培训对象,要本着自愿参加与引导鼓励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确定。培训内容,要注重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产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接受能力,确保学会、能掌握。培训后,在残疾人发展生产和就业创业中要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培训后,要结合残疾人掌握的技能和自身条件以及本人意愿,积极提供相关的就业信息,帮助残疾人选择适合的就业岗位和创业项目。要支持残疾人从事投入小、易操作、见效快的种植业、养殖业、家庭手工业等项目,带动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培训的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残联配合培训机构建立详细的学员培训档案(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包括培训实施方案、学员培训情况登记表、培训人员签到薄、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每期培训学员集体及培训学习相关照片等,整理汇总后统一交到市残联就业服务中心备案(一式三份,培训机构、乡镇(街道)、市残联各一份)。

  (五)加强资金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培训补贴资金由市残联拨付到培训机构,严禁挪用、挤占和截留,不得用于培训之外的其它开支,确保培训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六)加强督导检查。培训期间,市残联要强化检查督导,要坚决杜绝以健顶残、多报少培、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并取消培训费用。

  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10

  根据市残联《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为确保20xx年我县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民生工程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残疾人及家庭成员自愿为原则,优先照顾特困或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建立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正、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改造任务

  20xx年,对我县50户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结合实际情况,今年安排在洪川镇(5户)、瓦屋山镇(20户)、高庙镇(20户)、桃源乡(5户)进行,按户均2500元的标准补助。

  三、改造对象

  具有洪川镇、瓦屋山镇、高庙镇、桃源乡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肢体残疾人、听力、言语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家庭户为受助对象,改造对象为残疾人日常居住的自有房屋,60岁以上老年肢体残疾人优先。

  四、改造内容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要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一)出入口改造:台阶改坡道或设置轮椅斜坡板;楼梯、过道加设扶手;地面平整硬化;铺设提示盲道等。

  (二)户门改造:户门加宽便于轮椅通行;剔除门槛;加设扶手、门把手、低位窥视镜等。户内实现无障碍通行。

  (三)卧室改造:入门加宽;加设扶手、低位电源开关、呼叫铃等。

  (四)卫生间改造:入门加宽;洗脸台低位改造,安装拨标式或单阀式水龙头;地面防滑改造;蹲便器改坐便器;安装扶手抓杆、淋浴椅、紧急呼叫装置、拨杆式淋浴阀。

  (五)厨房改造:入门加宽,灶台、厨柜、水池等低位改造,方便坐轮椅者使用。设置呼叫铃、拨杆式或单阀式水龙头。

  五、组织实施及分工

  (一)5月30日前,镇残联负责协调组织村(社区)干部、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等,对本辖区内改造对象进行入户摸底调查,根据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并征求其意见,填写《县20xx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明细表》(见附件),由乡镇残联汇总,以电子版形式报县残联。县残联会同乡镇残联按照优先照顾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或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的原则确定改造对象。

  (二)6月20日前,县残联会同有关部门选定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签订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残疾人提出的无障碍设施需求,按照“一户一策”的标准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选配最适合的无障碍设施,制定符合个性需求的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三)6月底前,改造方案报市残联,市残联入户进行抽查确定改造方案。

  (四)7月,入户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乡镇残联负责组织协调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等带领施工人员,根据《县20xx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明细表》入户进行改造,协调处理有关施工矛盾纠纷问题。在实施改造过程中,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和残疾人家庭成员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核定的改造方案和预算分配进行施工,确保无障碍改造进度和质量,同时负责做好改造前后的照片拍摄与存档工作。

  (五)产品安装质量保障。

  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部采用上级残联公开招标的无障碍产品。

  2、产品制造和安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建质〔20xx〕143号)的要求进行设计安装。

  3、选择有一定设计安装经验和从事多次无障碍施工的公司承包此项工作。

  4、乡镇残联至少确定2名工作人员,协调村(社区)干部、残疾人工作者等具体负责监督本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5、县残联根据工作情况随机抽检安装无障碍产品的质量。

  (六)产品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

  1、乡镇残联理事长和专干、村(社区)干部、残疾人工作者等负责做好随施工过程、对安装的无障碍产品进行质量和数量监督工作。

  2、县残联对全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安装质量和数量进行抽查及回访,抽查量不少于20%。

  (七)8月,验收。

  施工单位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竣工后,由县残联会同乡镇残联入户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县残联负责汇总、整理相关资料,做好总结,迎接市残联验收组和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向施工单位拨付改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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