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治理建议方案(精选1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污水治理建议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1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二、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解落实。20xx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所有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
通过3年(20xx-20xx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和化粪池,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全面实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
三、工作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方式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检查,因村制宜,各行政村根据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订集镇总污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于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要综合考虑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单户型等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20xx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且满足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应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貘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
(1)加快污水管网建设。镇政府负责集镇临江总管网建设和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完善和整改工作,各行政村和自然村要制定辖区内管网建设规划并按期实施;
(2)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要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达标排放。
(3)提高标准整治一批。对于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应在20xx年度整改完善,提高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
(4)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目前污水处理效果不是太理想的、应当整改设施,做好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
(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加强对农户户厕的规范化改造,针对农村化粪池构造不合理、建造不达标的情况,要做好政策处理,动员村民弃旧建新,建造防渗化粪池。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
(3)要求各村将已建的排污管道、窨井进行清掏沉淀物和杂物清理,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4)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
四、工作计划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任务,安排在20xx年度的1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24个自然村,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15个自然村,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在20xx年度实施的共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行政村,第三批次4个行政村。在20xx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新建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的行政村在20xx年3月底前,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初,第二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底,第三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到20xx年4月初至11月底,安排在今年的13个行政村要求全部完成对原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及新建设施建设,行政村纳管率达60%以上;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20xx年12月底,13个行政村完成工程验收、文本制作、项目申报等各项收尾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是作为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村建立相应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工作片,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六、资金补助
严格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对项目资金补助进行申报。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为市级财政补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额的80%,村自筹20%。
到20xx年行政村生活污水纳管率达到60%的,按标准进行补助;纳管率未达到60%的,不予补助。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2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政办函[]1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发[20xx]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四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镇和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处理率100%;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分散农户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比例达到60%。
二、治理方式
用化粪池的方式治理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沼气池的方式治理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人工湿地的方式治理集镇生活污水。
三、工作思路
(一)建设三格、四格式化粪池。一般来说对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三格、四格式化粪池进行治理,粪液用作农肥。此项工作主要是通过改水改厕来实现,建造标准与农村改厕标准相一致,由区爱卫办解释。
(二)建设沼气池。对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一并通过沼气池处理,沼液、沼渣用作农肥,建造标准与农村沼气池补助标准要求相一致,由区农林水利局解释。
(三)建设人工湿地。对于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初步处理后,出水再经氧化塘或人工湿地深度处理,确保达标排放至水体。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底前四镇要制定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7月底前四镇要召开一次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农村污水处理工作。
(三)实施建设。8月至11月为实施阶段,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目标。
(四)全面验收。12月底前对各镇农村污水处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岳麓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于新凡同志任组、苏春光同志任副组,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区爱卫办以及四镇行政正职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专项资金;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抓好沼气技术指导,沼气池资金申报,推进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办、区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的申报、监督、指导工作;区环保局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全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
(二)资金保障。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经费通过申报改厕、沼气池补助、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等措施筹措资金,区财政按照改厕和沼气池建设的补助标准提供资金配套,并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同时加大对各级下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三)考核保障。农村污水处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要内容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项目实施分解到各责任主体。工作小组对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情况按月督查通报,年终统盘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明确由行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并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办公室。村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组织机构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召开各级动员大会,明确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指导村民进行化粪池、沼气池建设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区爱卫办和区农林水利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沼气池建设进度,力争多申请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指标;区环保局要加快人工湿地建设步伐;区财政要确保资金到位;各镇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义务,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促进农村改厕工作、沼气池建设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层级信息管理和报送机制,各镇要快速、准确向工作小组报送相关信息,确保问题和困难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3
为深入落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和《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20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要求
20xx年11月底前,全县完成22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或纳入城镇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收水范围为污水治理站周边3-5公里内村庄,且全部正常运行视为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1.接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共计6个,涉及1个镇,分别是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在村内主要街道铺设污水管网并接入城镇主管网,排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污水治理模式的村庄共16个,涉及6个镇,建设10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为每个污水处理站配置2辆吸污车对农户厕所污水进行收集,运往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进行二次集中处理。为以上16个村庄每个改厕农户配置一个盥洗水收集桶,用于日常盥洗水的收集、储存,冲洗厕所,其余部分进行院内洒水抑尘或浇菜、浇花、浇树等方式进行原位消纳。
(二)农村生活污水管控
55个生活污水管控村庄,要通过铺设便道沟等措施手段,实现村庄干净整洁,街道没有残存污水,污水横流乱象基本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水平明显提升。
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为45个村庄,共涉及7个镇,分别是镇6个村,镇9个村,南韩镇4个村,南阳堡镇2个村,平固店镇16个村,胜营镇9个村,十里铺镇9个村。
二、职责分工
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牵头协调并做好技术指导,要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及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各镇政府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设选址及村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力量的投入,按时保质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生活污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各镇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镇要明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督导各村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二)加大协调配合。县各相关部门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大对农村企业污水排放督导检查力度,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水,不得直接将农村小企业生产废水等非生活污水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组成督查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工程进度实行每周通报、每周排名。排名最后的镇,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包村干部及村两委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镇政府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营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通过投工投劳、积极出资、出主意、想办法等方式,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参与建设美丽生活环境。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关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切实解决当前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治理滞后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我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铜委办字〔xx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达标排放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村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
(二)基本原则。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和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因地制宜,既要经济实用、操作简便,又要低成本运行、便于维护。严格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实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运转正常。在人口集中的`村庄探索建立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沉淀厌氧、人工湿地、多级净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对移民搬迁新村建设,统一规划村庄排污管网,实行雨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
二、工作目标
(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xxxx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集镇启动建设垃圾中转站,行政村启动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站(房),村寨启动建设生活垃圾收集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聘请由民政兜底的贫困户参与环境卫生保洁,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在中心乡镇(街道)修建一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做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街道)转运、县处理。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xxxx年x月前完成xx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标准化处理。具体为:官舟镇黄龙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思渠镇荷叶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镇白果村,后坪乡茶园村、下坝村,夹石镇闵子溪村,官舟镇木子岭村,板场镇洋溪村x个传统村落;沙子街道空心李示范园区;乌江画廊旅游景区(和平街道、团结街道、思渠镇、洪渡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一)规划选址阶段(x月xx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由县城管局聘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规划,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址,在布点和布局上要符合区域垃圾填埋场和集中收集转运站的基本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围绕村寨合理规划垃圾收集池,于x月底书面上报布点情况。官舟镇黄龙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沙子街道空心李示范园区由县环保局结合农村环境整治规划,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标准化处理方案;思渠镇荷叶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镇白果村,后坪乡茶园村、下坝村,夹石镇闵子溪村,官舟镇木子岭村,板场镇洋溪村x个传统村落由县住建局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标准化处理方案;乌江画廊旅游景区(和平街道、团结街道、思渠镇、洪渡镇)由县旅产办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标准化处理方案。所有方案须在x月xx日前完成编制,x月xx日前完成审查。
(二)主体建设阶段(x月xx日~xx月xx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项目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快速推进,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验收投运阶段(xx月xx日前)。项目业主单位要对完工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行组织初步验收,将验收结果及时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专业验收组对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功能、运行等进行县级验收,确保投入运行有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形成专人负责、上下联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研究制定本辖区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及保障措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介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破除陋习,积极支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落实好村民的环境卫生责任义务,建立保障制度。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宣传先进经验,调动村民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大建设运营投入。多渠道筹集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推进、各记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旅游、发改、财政、住建、交通、农牧等相关部门项目资金,统筹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放开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采取合资、合作、PPP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指导各地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适时适当收取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费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补贴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采用“一事一议”政策解决部分资金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村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结合精准扶贫建立健全清扫保洁队伍,聘请保洁员必须是精准扶贫系统内的贫困人员。实施村规约束机制,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五)强化督办考核。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有序推进。县督查办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并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未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将严格问责。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5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抓好清洁村庄、清洁田园、清洁庭院、清洁水源四清,推进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四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具体目标、方法与重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逐项提升完善,区分村庄不同类型,立足现在条件和财力可能,探索符合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2、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按照全县统筹规划、乡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的思路,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提倡相邻村庄联合建设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联片治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模式,实现区域统筹、协同推进。坚持提质和扩面并重,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留住乡愁又凸显特色,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3、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标准引领,注重实用实效,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避免出现重建设、轻养护、有人修、无人管的问题,确保设施稳定运行,长期发挥作用。
4、村民主体、共建共享。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民意,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民自治管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村民承担一定日常保洁和维护义务,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三)工作目标
20XX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完成30%,20xx年整治村庄完成60%,到20xx年,整治村庄完成100%,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全镇农村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
农村人居环境基础条件好的村庄,选取10个左右基础较好的村庄,高标准提升完善,率先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家居的美丽乡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到20xx年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30%。基本具备条件、需要改造提升的村庄,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改善村容村貌,实现整治、宜居;对空心化严重、五年内计划拆迁合并村以整治脏乱差为主,原则上不进行大的投入。
二、重点任务
(一)清洁村庄。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数字化管理、法制化保障的工作机制。
1、提高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完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定期开展环卫大扫除活动,集中清理村庄内外、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河道沟渠内积存的垃圾,确保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整洁。围绕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重点推进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垃圾桶配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按照每10-15户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桶,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20xx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20xx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牵头部门:环卫办,参与部门:各管理区、村)
2、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对村庄内外积存的建筑垃圾、河湖水面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堆放位置,堆体规模等基本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技术方法和责任部门,实行一处一策、销号管理,20xx年基本完成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牵头部门:环卫办,参与部门:农业办、水利站、执法中队、各管理区、村)
3、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按照县里统一安排,20xx年先行在朱位、高庄、下薛、门庄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20xx年全面推开。(牵头部门:环卫办,参与部门:高庄管理区、下里管理区及试点村)
(二)清洁田园。以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建设,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1、加快秸秆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切碎还田、秸秆发电等项目,推动秸秆生态循环、高附加值利用。20xx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牵头部门:农业办,参与部门:农机站、各管理区、村)
2、推动农膜回收利用。大力推广国标地膜使用,推进地膜覆盖技术合理应用,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减少地膜用量。在蔬菜、花生等作物上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20xx年重点在黄烟、生姜、大蒜、土豆等作物上推广新国标地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构建市场主导、多方回收、公众参与的地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实现农膜回收率达到80%。(牵头部门:农业办,参与部门:各管理区、村)
3、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引导小、散养殖户逐步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适养区,实现适度规模养殖。20xx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8%,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牵头部门:兽医站,参与部门:环保办、各管理区、村)
(三)清洁庭院。深化美在农家活动,大力整治农户庭院环境,保持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
1、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抓好厕改的后续管理与维护,让群众用得舒心、安心,在新建小区实行集中污水处理。(牵头部门:乡建办,参与部门:环卫办、各管理区、村)
2、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按照室内五净(门窗净、地面净、床铺净、灶台净、厕所净)、院内五无(无柴堆、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无散养)的标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引导农户整庭院内外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牵头部门:妇联,参与部门:各管理区、村)
(四)清洁水源。按照清河水、保供水、治污水的思路,统筹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到20xx年,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实现较大提高。
1、加强河湖生态治理。实施生态河道治理,大力整治入河排污口,严控生活污水乱排乱放。以村内、村外的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努力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保持水体清澈。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彻底治理八乱现象。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分类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牵头部门:水利站,参与部门:各管理区、村)
2、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新建改建、配套联网供水项目,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xx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98%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以上。(牵头部门:水利站,参与部门:各管理区、村)
3、分类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筹改水改厕的原则,创新污水治理模式,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操作、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到20xx年,50%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牵头部门:乡建办,参与部门:环保办、各管理区、村)
(五)推动村庄四化提升。
1、硬化方面: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组织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加大通村路建设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修复破损道路,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继续实施村内道路户户通工程,到20xx年基本实现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全覆盖。(牵头部门:道管站,参与部门:乡建办、各管理区、村)
2、绿化方面:大力实施林业生态修复保护、生态造林、退耕还林、绿色廊道、村镇绿化、封山育林、湿地公园建设等七大工程,积极开展村庄绿化,重点推进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到20xx年我镇北部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牵头部门:林业站,参与部门:各管理区、村)
3、亮化方面:开展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进一步提高供电保障能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设备,按照100米以下的`间距,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和学校、广场、村民活动中心等场所安装照明设,在次干道和宅间道合理设置路灯,方便群众夜间出行,到20xx年长期保留村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实现路灯全覆盖。(牵头部门:供电所,参与部门:各管理区、村)
4、美化方面:聚焦村庄私搭乱建、残垣断壁、乱涂乱画、电线私拉乱接等问题,采取拆、改、清等措施,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美化。结合乡村规划的实施,对村内超出宅基地范围私自搭建的附属设施、临时棚屋、乱堆乱放等进行清理。开展乡村风貌建设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建筑风貌管控,突出乡土特色,加大农村野广告整治力度,在村内人群聚焦区域设立便民信息张贴栏。对村庄电力通讯等线路进行整治,同时完善网络等线路配套设施,努力解决线路私拉乱接等问题。(牵头部门:执法中队,参与部门:国土所、乡建办、各管理区、村)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规划管理。强化村庄规划指导,完善村庄规划体系,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20xx年实全部完成40个村的村村庄规划编制。加大规划实施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划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切实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多干多补,少干少补,积极统筹整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人居环境整治。
(三)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群众自筹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谋划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房子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
(四)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村居人居环境管护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要求,明确管护主体和资金来源,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以村两委班子成员包片、党员包街、村民包房前屋后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管护三包制度,切实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镇村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分工明确,确保高效有力的推进工作。
(二)分步推进实施。按照一年提标扩面、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的要求,各牵头主抓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提出任务目标,列出年度计划,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和筹资渠道,实行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推进,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节省建设成本。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三)强化激励引导。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系列活动,以学生带动家长,逐步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通过电视、微信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6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村容村貌和卫生环境水平,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全镇33个行政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工作原则
1、成立专班、多方参与。坚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以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班,分管领导为“一线总指挥”,各服务区主力配合,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2、村为单位、农民主体。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3、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科学确定重点任务、治理模式和技术,合理设定行动目标,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规划拆迁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4、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5、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6、创新机制、长效运行。结合各村实际,创新环境整治工作方式方法,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学习借鉴菏泽市单县刘土城村“三位一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等外地经验做法,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切、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全面清理村内生活垃圾、塘沟、私搭乱建、残垣断壁、畜禽养殖粪污、秸秆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影响村容村貌的问题。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各村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美化,科学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等其他相关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集中力量从面上提升全镇农村卫生环境水平。
四、工作方法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保持村居卫生环境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入位、主动对标,因地制宜借鉴吸收成功经验做法,制定任务书,落实路线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实施。
(一)广泛宣传。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上下联动、扩大声势,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不断改进的良好氛围。编印群众喜闻乐见、特色鲜明的宣传标语,让村庄清洁行动深入人心。
(二)明确标准。根据村庄现状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镇专班要对辖区内卫生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找清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类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一是对排查的各类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指定专人靠上集中清理整改。对于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清理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清理整改的,要制定下步整改计划,力争尽快整改到位。二是要抓住春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间节点,以“三清一改”为重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
(五)示范带动。以开展“清洁村庄”创建为抓手,挖掘树立一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县级“清洁村庄”示范村,按照评估细则全面整治,以点带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部署,结合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际情况,提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策略,坚持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农村居民满意率为目标,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同时加强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收集处理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规范建立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机制。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全面,实用可行。
内容全面、科学合理,攻坚行动与村庄规划、城乡供排水、水环境功能区划、黑臭水体治理等相衔接,制定建立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科学规范的攻坚路径。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按照省、市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农村居民满意率为目标,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村庄聚集情况和周边自然情况等,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纳入已建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施修复改造、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模式开展治理。
3、突出重点,梯次推进。
遵循“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做到“可实施、可落地”。在全面摸清治理底数的基础上,明确治理模式。按照省、市重点村庄识别要求,明确重点村庄,梯次推进治理工作。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在确保治理设施高质量建设和提升改造的同时,加大对已建设施的运营维护,抓好运维管理机制建设。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有条件的乡镇,逐步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治理长效。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统筹作用,用好相关金融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健全地方负担、企业投资、省级资金、镇村自筹和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同时可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在摸清全县已建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状的基础上,结合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摸排时地表水水质监测情况,开展农村生活治理攻坚行动。通过4年努力,到20xx年,完成152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其中优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整改任务,确保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制定清单式实名制储备库,确保有序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详见附件3:丰顺县20xx-2025年拟完成治理自然村“一村一策”储备库)。
具体治理任务安排如下:
1、20xx年年底前,完成新增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52.5%以上;
2、20xx年年底前,完成新增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55%以上;
3、20xx年年底前,完成新增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57.5%以上;
4、20xx年年底前,完成新增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60%以上,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督考核管理,全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设施建设
1、资源化利用。
对于居住较分散,常住人口较少或密度小的自然村,在周边无黑臭水体且水环境良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充分利用既有水沟、水塘和洼地,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存储池、厌氧池、生化塘等,并可通过房前屋后“四小园”浇施等就近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实施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应定期开展自然村内主要水体监测和治理成效评估,未达到要求的需结合原因加强整改和管护。当受纳体消纳能力不足时,周边有黑臭水体或水质保护压力大,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不得继续采用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对于自然生态环境优势明显、农用水灌溉需求大的镇(场),积极探索符合当地特色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治理。
2、纳入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
充分调研,推动未满负荷的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向周边自然村延伸,将邻近圩镇、城乡结合区域内自然村和设施周边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县、镇、村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做到能接尽接,管网收集率应达到60%以上。
3、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应综合聚集程度、排水现状、排入水体水质要求等,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配套完善管网设施,选择管护简便、建设和运维费用低的工艺设备进行集中处理。常住人口多,但居住较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由镇(场)负责实施,管网收集率应达到60%以上。
4、推进已建设施提升改造与管网修复。
在科学确定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对自然村生活污水实施资源化利用的,由镇村对照治理措施开展整治;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由原建设单位(业主单位)负责整治;实施已建设施修复、改造和管网完善与修复的,由原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管理单位(镇政府、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整治。
(1)已建设施提升改造。对照全县摸排问题清单及省反馈问题清单,各镇(场)应制定问题设施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按攻坚任务清单按时完成整改。对处于建设状态且停滞施工时间较长、主体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功能单元缺失导致闲置的设施开展修复;对于已建、设计规模不符合实际需求等的设施进行整改,对普遍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出水不稳定等问题,加快实施老旧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升级改造。
(2)管网完善与修复。对于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低的处理设施,利用现有管网,延伸主、支管覆盖范围;对于无配套收集管网或收集管网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原高程设计不合理等,应全面综合评价,重新调整规划设计,完善管网或改用分散治理方式,针对管网与设施未接通或衔接不畅,化粪池老旧或建设不规范,管网局部污水滴漏或外水渗入等问题,进行收集管网修复增效。
(二)开展成效评估
县有关部门按职责要求及时跟进指导各镇(场)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牵头对照储备库开展治理情况月度调度和通报。各镇(场)按照“完成一个、报送一个、评估一个”的原则,从储备库中抽取不少于办理任务数的自然村报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应优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整改任务)。评估需以工程建设质量、治理综合成效为主,结合基础资料、运维管理以及村民满意度等情况开展成效评估。同时,结合评估情况组织甄选优秀治理案例,适时向社会公开宣传。采用不同治理模式应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认定为完成治理:
1、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村庄,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村庄污水收集主管与城镇污水管网连接并通水;
(2)接入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2、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设施整改提升的村庄,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施正常运转;
(2)设施出水执行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xx)且排放口水质检测达标;
(3)有明确的运维主体、责任要求及稳定的运维资金保障。
3、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的村庄,在满足农田灌溉、施肥等资源化利用相关标准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有农田、水塘或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等明确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受纳体;
(2)已配套污水暂存设施及输送至利用场地的设施设备或管网暗渠,建立了明确的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途径;
(3)污水排放不超过资源化利用受纳体的环境容量,受纳体及周边不形成黑臭水体,不造成环境污染,污水资源化整体能够保持良性生态循环;
(4)河涌、水网等快速流动水体不作为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受纳体,污水原则上不直接排入。
(三)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明确运维管理责任主体。
建立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参与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理体系。各镇(场)要牵头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落实运维经费保障,明确运维管护经费使用细则,合理确定设施运维主体和模式。县政府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制订奖惩制度,以奖代补,确保各镇(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效果。(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负责)
2、明确运维管理模式。
对处理工艺相对复杂且运维要求高的设施,可通过统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运维单位进行运维;对规模较小、工艺简易、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较低的`设施及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鼓励镇(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运行维护,可聘用村民参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有偿服务工作。镇(场)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应遵守有关规定,明确专职人员,监督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做好运行记录,定期开展运行维护培训,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户做好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相关工作,引导农户主动检查自家厕所水、厨房水、洗涤水等接入状况,做好化粪池、接户管、户用检查井渗漏、堵塞和破损等的维修更换,自觉管理房前屋后污水管网、清扫井及周边环境卫生等。非居民产生的污水应由经营主体负责处理。
运维单位应以自然村为单元建立治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村庄概况、污水输送路径、管网情况、污水暂存或预处理设施情况、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受纳体基本信息、管护人员安排、受纳体巡查及监测记录等内容。各镇(场)应定期组织开展治理成效评估,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及时排查原因,实施整改并加强管护。当受纳体消纳能力不足时,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负责)
3、严格水质监测。
各镇(场)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的要求,督促运维单位定期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摸清摸实已建设施环境效益发挥情况,建立数据台账。生态环境部门按上级要求开展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对于发现设施运行不正常、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通报或约谈相关负责部门和负责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应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协调,成立攻坚领导小组。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解决规划、建设、运维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办督办室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要求加强对各镇(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加强资金筹措。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的筹措,由县财政统筹,积极争取中央、省涉农资金支持。对已建设施进行完善管网、修复、改造的,整改完成后按原资金渠道和程序进行验收结算和拨付。原PPP、新农村等实施项目,由建设单位(业主)按终止合同进行核实结算。修复改造完成后,按原资金渠道进行验收结算。对新建设施项目,按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
(三)严格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高质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等考核内容。将治理设施日常巡查等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技术支撑。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监管的探索,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帮扶,组织运维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借助手机、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培育提升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规范村民生活排水行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与治理工程建设和运维工作;要引导村民参与项目前期设计、过程建设和后期监督,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提高村民在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的参与感和满意感。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8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属地主责、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市场运作的原则,分年度推进实施全县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为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20xx年至20xx年,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主体,完成优选或组建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投、建、管、运”,实行专业化建设企业化管理;分年度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按提升治理要求,采用纳厂或集中方式治理村庄,三格化粪池尾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等三股污水须全收集处理;采用分散治理村庄,三格化粪池尾水须按要求排入林地农田消纳。完成提升治理的村庄,通过“纳厂、集中、分散”实现污水治理的总户数须占该村庄常住户数90%以上。
力争到20xx年,全县完成提升治理村庄167个,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5%以上。完成转型融合城郊类、集聚提升中心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等七类重点村庄提升治理。
二、重点任务
(一)策划年度任务。充分应用《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xx-20xx年)》《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理制定各年度计划,策划生成年度项目清单整体打包立项,统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法优化项目审批事项,积极申报省级与中央资金项目储备库。重点针对大溪桥国控断面水质提升、试点乡镇项目建设等工作,推进试点乡镇及蓬壶镇、达埔镇等大溪桥上游区域农污项目建设工作。每年10月15日前生成下一年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每年3月15日前向县农污办报送年度项目清单。(县农污办牵头,县自然资源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二)实施精准治理。优先提升存量,对已建处理站或主干管的村庄,分批实施提升治理,整修处理设施,完善收集管网敷设,农户三格化粪池尾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等三股污水全收集处理,提高接户率。稳步建设增量,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纳厂、集中、分散”等技术路线,优选经济适用、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防止设施规模脱离实际需求。强化资源化利用,鼓励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回用于绿化、景观、灌溉等,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县农污办、县农业农村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三)规范建设运维。做好项目前期,落实“一村一设计”,逐村逐户现场踏勘、合理设计,确定厂站选址,绘制勘测定界图。以县为单位,将治理项目整体打包、统一报批相关审批手续,支持采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措施,依法优化项目审批事项。坚持“一次建设、长久使用”,严格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依法依规办理基建手续,强化施工过程各责任主体质量监管,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等主要建设材料由业主统一招标采购。严把工程验收,由县农污办牵头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竣工验收,提升治理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存档备查。规范设施运维。承担日常运维的单位要成立专班、指派专人,对处理设施及管网进行日常养护、定期巡查,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县农污办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四)提升治理水平。坚持“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统筹考虑,与农村道路、河道整治、环境治理等项目协同建设,与城镇(含乡镇)污水厂网建设、农村户厕及农村公厕改造协同推进。20xx年7月底前出台试点方案,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机制体制探索实践,推进试点示范工程,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和模式(县农污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五)推行共治共享。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乡镇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河道专管员的工作范畴,加强巡查力度。发挥村级组织力量,将农污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对受益主体农户的宣传引导,引导农户配合接户管、房前屋后收集管道、检查井建设。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乡贤、农村“五老”等力量,监督项目建设和运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宣传和问题曝光。(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宣传部、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六)构建长效机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创新智慧监管模式,统筹建设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任务在线调度管理、问题及时转办督办、整改限期落实反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成效评估、明察暗访、企业信用评价。以污水收集率、出水达标率为重点,每季度或每半年开展成效考核,实行以效付费。(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七)探索试点任务。根据《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xx-20xx年)要求,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域一体化、项目建管一体化、城乡水务一体化等机制,创新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尾水及污泥资源化利用、村庄人口潮汐现象治理适用模式、山区地区适用处理技术工艺。(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三、实施模式
(八)完善建管机制
确定实施主体。确定永春县桃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主体;积极与省内具有投融资能力、项目运营能力及相关经验的国有企业洽谈、合作;积极推进合资公司组建工作,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含厂站及管网)项目“投、建、管、运”。(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
稳步推进一体化。坚持建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统筹考虑区域协同搭配、收益平衡,鼓励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整体打包给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建设运维。对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村庄污水管网与城镇污水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日常运维鼓励由城镇污水厂网运维单位统一负责,运维费用按相应渠道保障。(县农污办、永春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城管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
推进资产整合。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由同一公司负责。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转让、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在资产整合过程中要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县农污办牵头,县财政局、永春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九)强化资金保障
落实财政资金。县财政应按市行动方案下达的.年度任务,审核县农污办提出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资金需求,统筹安排资金拼盘。各有关部门按上级要求申报纳入上级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县财政优先使用好省、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资金;统筹安排和使用土地出让收益、晋江洛阳江流域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优先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其中土地出让金不低于0.1%、流域补偿金不低于10%。(县财政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永春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配合)
拓宽筹资渠道。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法筹集建设资金。实行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由上级补助、县财政安排、专业公司参与方出资、可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等构成,债务性资金通过符合规定的银行融资,申请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县财政局、发改局、永春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行使用者付费。综合考虑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稳步推行使用者付费,引导和支持村级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地区依托供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建立财政补贴与使用者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污水治理,对污水处理费未能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期间,县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县农污办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永春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十)优化审批手续
将全县治理项目整体打包、统一报批相关审批手续,支持采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措施,依法优化项目审批事项。全县整合,逐村确定厂站选址,绘制勘测定界图,统一上报调整用地性质,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永春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
(十一)强化成效管理
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系统,依托福建省生态云平台“绿盈乡村”模块,统一建档落图,运用5G传输、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实现设施远程监控;实现在线及人工监测监控数据传输至省生态云平台。(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
四、保障措施
(十二)强化组织推进
落实属地责任。县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政府“一把手”工程要求,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由永春生态环境、城管、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和桃溪水利公司人员组成,负责协调方案实施、项目调度推进、组织抽查验收等工作,工作专班设在县河长办,办理工作专班日常业务,同时工作专班应做好协调项目审批、用地征地、施工建设等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强化考核督促,加大行政推动力。
强化部门协同。统一报批相关手续,统一招标采购污水处理设施主体设备、管道等主要建设材料;由住建局负责工程质量监管;永春生态环境局负责设施运行达标排放监管。项目建成后,由县农污办组织联合验收。新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要合理选址,统一上报调整用地性质,自然资源局要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在报批相关手续时,要按照《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留、取消、合并、豁免、技术服务、容缺预审、告知承诺制等七类事项清单的通知》相关规定优化项目审批事项。
(十三)完善配套政策
用地政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依法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分类统筹安排。在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相应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并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排污权政策。参照“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单位削减的污染物纳入可交易范围”的规定,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的“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永春生态环境局牵头)
(十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评先挂钩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效考评和“绿盈乡村”、卫生乡镇、文明村镇等相关创先评优标准(体系),并适当增加分值权重比例。对治理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永春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县委文明办、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9
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群众最急需、最关切、最直接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持续巩固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定不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我乡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村民参与,共建共享。动员村民自愿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干部、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分类施策,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
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积极谋划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重视保护、留住乡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突出乡村特色,体现乡土味道,加强历史文化传承。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努力打造美丽乡村xx样板。
三、工作目标
以“家家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年”为主题,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动员全乡广大人民群众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方位开展一次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使群众房前屋后干干净净,村庄环境整洁有序,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民群众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逐步养成。
四、重点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清理农村垃圾。以各村主次干道两侧、进出村道路两侧为重点,集中清理积存垃圾、沿线散落垃圾。
2、规范收运处置。规范村内垃圾桶摆放布局,原则上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合理配置垃圾桶。落实巡回保洁制度,增加每日垃圾收集频次,确保垃圾桶不外溢,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落实门前“三包”。分别与农户签订“三包”责任书,引导发动农户自己动手清理房前屋后的秸秆、杂物、建筑垃圾等,督促农户落实“五净一规范”(厨房净、卧室净、院内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院内物品摆放规范)。各行政村选址确定x—x个秸秆、杂物、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点,分区有序堆放。
(二)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革命
1、持续推进户厕改造。按照有序推进、规范建设、保质保量的原则,持续推行农户卫生厕所自改工程,群众自改卫生厕所达到建设标准,经申请验收合格的可享受一定财政补贴。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对露天旱厕进行拆除,达到农户厕所入院入室。
2、加强公厕管护。各村要按照“三通一有一卫生”的标准加强公厕管护,安排专人每日对公厕进行冲洗、清扫,如遇公厕损坏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公厕管护到位。
(三)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1、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要全面完成乡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营,优化各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水质和附近村庄的生活污水。
2、清淤疏浚河塘沟渠。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漂浮物打捞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防止反弹。
(四)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1、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一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内各类破损广告牌、宣传牌、标语、条幅等,清除道路沿线电线杆张贴物、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等,合理规范张贴宣传标语。二是集中拆除村庄内残留的破旧房屋、旱厕、圈舍、鸡棚和乱搭乱建等建筑物,及时清理转运建筑垃圾。三是整治畜禽无序散养行为,严禁粪污随地乱排,统一设置封闭式粪便收集场所,提高无害化处理利用率,确保村容村貌做到“扫干净、摆整齐、讲秩序”。
2、加强绿化苗木管护。对道路两侧绿化苗木及时修剪,枯死花木及时进行更换,同时加大对村部、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绿植管护力度。
4、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大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从清扫庭院做起,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不断提高改善农民清洁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各村要扎实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对于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庭院将予以授牌。
5、培育乡风文明。各村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建房,完善村庄规划,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培养村民良好生活习惯。通过开展“最美农家”、“星级农户”、“党员示范户”等评比活动,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积极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
(五)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筹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
2、推进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探索与本地农业大户合作处理机制,推进农户粪污用于本地苗木培育、林果种植、有机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植。同时配备清运设备,负责农户卫生厕所粪污清掏清运工作,待条件具备时,交由社会化服务单位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推进、后勤保障、信息汇总和报送及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二)严格督导考核。制定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方案,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督查检查、调度、观摩点评相结合,形成有安排部署、有检查督导、有考核奖惩的工作机制。
(三)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做好相关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将有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物等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广播、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做法、要求、意义,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交流经验,树立样板,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10
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博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办发【20xx】9号)和《中共博山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博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博农委办字【20xx】1号),决定自即日开始到9月30日,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先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前期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市区委、政府各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动员群众参与不充分等问题。此次攻坚行动,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以干净整洁的环境促进农村落后生活习惯的改变,加快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
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农村“五化”、“七改”。结合我镇实际以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内河塘沟渠卫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贴乱画、清理家庭室内外卫生及厕所卫生为重点,通过全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逐步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保持村庄清洁、家园干净。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在全镇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建立常态化整治清洁制度。清理镇域内两条省道路面、路肩、边沟的`生活垃圾、残草杂物、堆积物、塑料袋等。清除公共活动场所、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残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村负责动员村民定期对庭院、室内开展扫除,对庭院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清理农户之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引导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具备回收价值的塑料等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垃圾,各村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对桑德环卫公司的日常管理、考核,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二)全面清理河塘沟渠
1、清理河塘沟渠。各村负责清理房前屋后沟渠,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砂等杂物沉积;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开展村内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常态化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消除黑臭水体,同时做好垃圾转运和分类处理。(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水利站,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一是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督检查工作,严禁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做到街道污水排出;二是做好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因地制宜确定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牵头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三)全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加强散养户管理。规范散养行为,各类畜禽实施圈养,避免小家禽到街道、庭院、屋内等区域活动,避免造成粪便随处可见现象的发生。引领带动全镇改变传统的散养模式,向规范化散养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2、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执法,加强监督,加强监督,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回收率80%以上、回收处置率100%。(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农户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农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膜加工能力建设;全面禁烧秸秆,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机械还田,引进饲料化利用等项目。(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四)创建美丽庭院。深化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美在家庭”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凤美的要求,推进房前屋后、院内室内绿化美化净化,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五)推进提升旱厕改造工作。保证旱厕改造施工符合要求,厕所内外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粪迹、无明显异味、厕纸入篓。(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放、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即日起至7月9日)。各村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各牵头单位按照上述分工及标准,迅速开展政治工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及时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评分阶段(7月10日—20日)。区将组织检查评分小组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督导检查评分表》(附件2),逐村进行评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7月21日—9月20日)。各村要积极发动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前期工作成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第四阶段:召开现场会(9月21日—30日)。组织各包片领导和各村书记、主任对全镇各村逐一进行检查参观,推广先进经验,找出存在问题,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按照“村为单元、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搞好组织发动,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达到整治标准。
(二)奖惩措施。按照检查评分小组评分结果,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村奖补2000元,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村奖补1000元,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村不奖不罚,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1000元,小于6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2000元;镇纪委对得分少于70分的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
(三)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完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构建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义务,严格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村庄常年干净、整洁、有序,清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11
为了加快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步伐,减少县城生活污水对黄河水质的污染,促进县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以治理城区生活污水为重点,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解决环保问题,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建设。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紧紧抓住污水处理厂被列为国家扶持建设项目,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千方百计加快进度,完成项目投资xx万元,确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年底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至县城主管道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组织、实施。
(二)注重资金调度,建立补偿机制
在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的`同时,出台xx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统筹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确保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进度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健全质量三级管理网络,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进度任务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工程建设目标、时间节点,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监理、质检站与项目业主同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误、推诿扯皮造成项目受损或延误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12
为改善我县农村卫生环境面貌,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xxx〕xx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xx〕xx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闽政办〔xxxx〕xxx号),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全面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水污染有效处理,按照“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长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整治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促进我县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
二、建设任务
(一)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
对收集入厂处理的xx个村已建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新收集纳入相关污水厂进行处理的x个村,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支管及农户接户管。
(二)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长泰县“全民综合治水、共建美丽长泰”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全县需要新建污水设施的总计xx个村,各行政村(居委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其中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应作为建设重点。
(三)提升改造已建污水处理设施
目前,已建的xx个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污水收集率低、处理设施无进出水、设施渗漏及管道破坏严重等问题,应根据其各自存在问题加以改造提升。
三、实施计划
(一)计划实施目标
xxxx年底前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及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自然村(包括县域范围内旅游农家乐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约xxx处(含提升改造已建设施xx处),同时建设收集及接户管网约xxx公里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计划分年度如下(详见附件):
(1)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2)xxxx年计划:建设xxx处。
(3)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二)污水设施处理工艺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根据区位条件,因地制宜,选取建设模式。
1、区位条件方面。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生活污水应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应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或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处理。鼓励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有动力或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2、工艺选型方面。根据村庄聚集程度和污水产生规模,选择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分散型农户,规模不大于xx吨/日的,宜选择三格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含水田地或农地)工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规模不大于xx吨/日的,宜选择厌氧池+兼氧滤池等组合处理工艺;拥有自然池塘或闲置沟渠且规模适中的村庄,规模不大于xxx吨/日的,宜选择厌氧池+氧化塘+人工湿地等组合处理工艺;对于土地资源紧张、人口集聚程度高、经济条件较好有乡村旅游产业基础的村庄,宜采取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工艺。人口聚集程度高且氮磷去除有较高要求的村庄,处理规模达到xxxx吨/日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
四、建设模式
按照三年建设计划,xxxx年—xxxx年拟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约xxx处,计划总投资约x亿元。针对目前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资金短缺、运营管理维护不善等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xxxx]xx号)文件要求,探索性地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1、操作模式参照PPP模式常规做法,结合我县基本情况,由县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将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捆绑打包成x个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资金实力强且有污水PPP投资经验的社会投资者进行全额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由中标单位成立专门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整体运营与管护工作,县政府根据招标约定价格按月支付污水处理费用,以及按规定年限(十年期以上)分期向投资商支付建设费用及适当投资回报,并在达到合同签订年限后将污水设施及其所有权、运营权移交县政府。
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由PPP投资商投入,还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全额承担。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制订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县城建局作为项目牵头实施单位要依法依规,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好选址、征地等各项工作。
2、加强配合,保障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密切配合,合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县城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要按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多渠道积极向上争取相关补助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3、加强管护,确保效益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加强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管理,对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落实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充分发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生态与环境质量,按照省环保厅《江西省农村面源与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县建设“中国最美乡村”、“世界最大生态文化公园”的目标,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注重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环保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理机制,走经济社会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利用四到五年的时间,完成我县饶河源头保护区内沿河、沿库1公里内的村庄及全县历史文化名村、生态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向全县逐步推广,努力实现省委提出的“农村环境有明显改善”的目标,把我县农村建设成“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环境整洁优美、城乡和谐共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同时加大县财政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2、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充分考虑城乡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状况、污水排放现状、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污水处理设施。
3、因地制宜,加强指导。结合各地经济条件、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4、分批进行,逐步推开。结合我县各村庄的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先环境敏感区后一般区域,选择一批具有一定条件的村庄为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三、治理模式(生态塘技术)
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原则上采用“三格式化粪池+生态塘技术”治理模式,该治理模式尤其对含氮磷较高的农村生活污水有较好的去除效率,同时具备结构简单、投资成本低、能耗低和维护管理简便等特点。
1、根据江湾村生活污水特点和我省“十二五”减排计划的要求,省环保厅已明确该村选用“氧化沟”污水治理工艺处理生活污水;
2、对村庄内有分散式旅游服务区、农家乐、宾馆等的污水处理应以企业主体为单位,设置污水预处理设施,并经处理达到生态塘接纳标准后,引入生态塘进行污水净化,保证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3、对分散居住的村庄可以依据当地地势等实际情况设置多个小型生态塘处理。
4、对于个别无法实施生态塘治理模式村庄,亦可根据实际选用省环保厅《江西省农村面源与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内的其它治理模式。
以日处理100吨废水规模为例:(以下不含管道建设造价)
①调节池容积选择:有效容积30m3(造价不明),具体施工需委托环保公司设计、施工及安装设备。(造价由环保公司报价)
②接触氧化池容积选择:有效容积20m3,具体施工需委托环保公司设计、施工及安装设备。(造价由环保公司报价)
③生态塘选择:
生态塘类型选择:采用将植物移植在轻质材料载体并飘浮于水面的生物浮岛,浮岛构建主要采用毛竹围栏水生植物的方式。
生态塘址选择:一般在地势低洼的地方修建,也可对农村原有的蓄水塘进行改建,在施工中需注意防渗治理和暴雨径流导流明渠建设。
生态塘植物选择:植物有宽叶香蒲、美人蕉、梭鱼草、鸢尾等。
生态塘规模选择:按5人/m2要求计算塘面面积。
生态塘造价:总造价按180元/m2计算(塘体造价按150元/m2,浮岛生物按30元/m2),塘面面积440平方,则生态塘造价7.92万元。
四、项目资金
1、资金预算
在深入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参照我县沱川乡河西村污水处理工程造价,经专业工程师核算,婺源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涉及11个乡镇,共72村庄(名单见附件一),常住人口45953万,建设化粪池、生态塘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共需筹集资金5000余万元(不包括由业主自行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资金)。
2、资金筹集
该项目建设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正式交付使用后,运行和管护费用,由乡镇统筹配套资金解决。
五、工作步骤
1、成立机构
成立婺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指导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督促实施和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宣传发动、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10月—)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对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利用宣传车、报纸、有线电视等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行动。
3、组织实施、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10月—)
有关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生活污水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所有行政村、自然村所采取的处理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报县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落实。按照分批进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县领导小组要选择几个条件成熟的村庄为试点,先行先试,不断总结经验,分阶段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4、督察考核、总结提高阶段
对有关乡(镇、街道)、村组实行动态考核制度。运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集中督察相结合等多种手段,对各乡(镇、街道)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序,纳入乡(镇、街道)、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载体,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2、加强领导。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各自的工作任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领导挂帅,组织得力人员认真落实;要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生活污水收理、运营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广泛宣传。要利用有线电视、召开村小组村民会议、建立村规民约、开设宣传栏、开展课堂教育、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使农民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逐步实现乡风文明。
4、强化责任。
各乡(镇、街道)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主体,逐步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同时各村应配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人员,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负责建成后运行管理。
县农工部负责污水治理项目的衔接和争取配套资金,负责卫生改厕,并做好与生活污水治理终端设施的管网衔接;
县发改委参与项目方案评审、项目审批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
县建设、规划局指导编制城乡污水治理规划,指导纳管范围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并负责指导工程质量,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县农业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治理模式中承建单位的资质审核、业务指导和考核验收,并牵头负责农村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的排泄物及污水治理工作;
县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治理设施建设的土地报批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与污水管网建设的相互衔接;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疏浚任务分配、业务指导和的实施。
县环保局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污水治理项目的衔接和争取配套资金及督促检查;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14
一、整治目标及范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在新发镇花园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分析农村生活污水问题现状,确定2022年度治理主要内容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摸排整治,在统筹结合2020年度新发镇花园村方家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基础上,确定整治范围为花园组、上城汪家等自然村。
二、预期目标及技术路线
2022年度新发镇花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拟新建2685米污水收集管网,新建11处分散式三格式化粪池。项目建成后预期花园村总体将实现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完成治理,60%以上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大幅度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改善农村区域生产和生活环境,同时进一步消除黑臭水体,保持水体清澈。
三、项目建设内容、目标与技术路线
(一)生活污水收集及工程建设内容
1.生活污水产生量
根据《安徽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技术指南(试行)》中对于村民居住的分类,设定为二类,生活污水量按照70L/人·d计算。新发镇花园村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区涉及2个自然村,受益人口为269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83吨/日。
2.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①管道。根据各整治区村庄当地情况,采用PE管或功能相似的管道。
②铺设要求。污水管道依据地形坡度铺设,污水干管的坡度应不小于0.3%,以满足污水重力自流的要求。污水管道在道路下的覆土厚度不小于0.7m,并与建筑外墙、树木中心间距1.5m以上。污水管道铺设应尽量避免穿越场地、农田,避免与沟渠、道路等障碍物交叉,并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检查井。
③整治区生活污水收集管道铺设工程计划。根据整治区各自然村居民区长度、宽度和整治区居民居住分散程度并结合污水处理设施位置,预测生活污水收集铺设管道长度等工程建设内容。
(二)工程实施进度(见表2)
(三)环境保护
1.控制施工噪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一般在晚上十点到次日上午六点内不施工,同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
2.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
3.施工废水和油渣处置。施工产生的油渣全部外运处理,严禁随意弃油、冲洗和焚烧油渣。
4.倡导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尽可能地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居民、学校、工程影响,提倡文明施工。
四、资金测算与筹措
(一)投资测算分表
1.投资额概算依据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BDJ/T206-2005)。
2.投资额概算说明
①建筑工程费参照本地同类建筑工程进行系数调整;
②设备购置费:参照厂商询价;
③安装工程费:按设备购置费的'5%计提;
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相关文件计取;
⑤预备费:仅测算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含设备)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5%估算。
3.投资测算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资预算
新发镇花园村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数量等因素合理预算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为5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资金筹措及安排
新发镇花园村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主要由财政资金承担,该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如污水管网的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等。本项目总投资为55万元。
(四)预期示范成效
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美丽乡村的实施,整体将使花园村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将有效地推动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整体环境面貌彻底得到改善,使环境效益、社会效应形成高度统一。
五、保障措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事关全局利益和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必须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教育等综合手段,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创新管理体制、推广先进和使用技术、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交流合作等方面着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做好项目的统筹部署,共同推进项目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责任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严格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建成后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督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抓好农村环境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
六、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项目实施后,整治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涉及到2个自然村,受益人口269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量为18.83吨/天,避免污水的随意排放致使河流富营养化,可大大提高整治区附近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从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二)社会效益。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培养农民生态意识,规范和强化农民生态文明行为,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会的文明进步。让农民在生活污水治理中得到实惠,促使农民逐步形成更加符合生态理念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树立起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通过村庄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和垃圾固废得到整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固废统一收集,有效的解决了大量生活污染的问题。农村社会环境和谐有序,贫富差距逐步缩小,农村环保设施日益完善,环境污染纠纷减少,日常矛盾减少,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农民享受的优惠政策逐步得到落实,各项权利得到保障。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15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xx年底,各县(市、区)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到2023年底,水环境功能重要地区、人口相对集聚地区等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以下统称双达标);到20xx年底,所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双达标,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分步实施。遵循城乡发展演变规律和人口流动趋势,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有序推进,优先解决重点区域治理问题。
——因地制宜,精准治污。根据不同地形地貌特征、生产生活特点,科学划定纳厂处理、集中设施处理、户用设备处理或管控治理范围和对象,实现全域精准治理。
——稳步推进,质量为上。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项目周期,进度服从质量,严格把好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防止运动式、一刀切。
——数字改革,提升效能。将数字化改革贯穿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和决策分析全过程,加快推进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水质监测动态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现状。各地要彻底摸清县域内行政村、自然村、常住和户籍人口、现有处理设施与农户生活污水接入处理设施情况(以下简称农户接户)等基础信息,全面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出水水质达标率和农户接户率等数据,梳理各类问题设施清单。20xx年8月底前,完成基础信息收集和录入。
(二)明确技术路线。各地要根据地形地貌、人口分布、产业需求、施工条件等,科学确定治理范围和方式。对城镇建成区周边区域和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采用纳厂处理方式;对距离城镇较远且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优先采用集中设施处理方式;对边远山区且人口较少、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合理采用户用设备处理或管控治理方式。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应满足应接农户70%以上接户、管控农户100%管控的要求。各地要根据处理规模、排放要求,优先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20xx年9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
(三)编制规划计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统筹考虑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需求和能力,以县域为单元,以常住人口为主要对象,组织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20xx—20xx年)。建设规划须经设区市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咨询、县(市、区)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报县级政府审批同意。在此基础上,各地要根据建设规划,编制5年实施计划,明确每年目标任务和实施项目。20xx年9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报省建设厅备案。
(四)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不折不扣、举一反三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山区闲置处理设施整改工作;2022年4月底前,完成所有闲置处理设施整改工作。对因项目烂尾造成的问题设施,要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设施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等,限时完成整改。
(五)规范项目实施。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抓好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和相关规范标准,加强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设计环节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单位,严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关。项目施工由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重点抓好接户、材料、隐蔽工程、终端设施、闭水试验、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新建或改造后的处理设施进水正常、出水达标。严格禁止使用无产品标准、无法定检测报告、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鼓励聘请村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有条件的地区可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六)强化运维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大力推进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以县域或片区为单位整体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运维,单个处理设施不得拆分运维。2022年底前,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推广以落实村级、乡级站长工作责任为重点的站长制,完善包括县、乡、村、农户、第三方运维单位在内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城乡一体化运维、一体化管理。完善企业自检、政府委托检测和监督性监测的水质监测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明确运维环节产生的污泥、栅渣、油脂等废弃物的处置方式,20xx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并实施。
(七)深化数字化改革。各地要按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监管服务系统的.整体架构和建设要求,同步做好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和本级监管服务子系统的配套建设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完成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强化数据分析和场景应用,构建省市县乡一体联动,规划、建设、运维全流程管理,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综合评价、辅助决策全方位赋能的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2022年底前,日处理能力200吨以上处理设施率先实现进出水水量、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
(八)引导行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运维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各地可依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制定实施细则,支持运维企业做强做大,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运维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积极鼓励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先进适用成果,严格限制和禁止高耗能、高耗地、高耗材、高污染的落后技术产品,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健康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选择在重点风貌区、休闲旅游产业园区探索开展绿色处理设施和污水零直排村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抓手,明确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会商、抓好推进。省级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省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和运维管理;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制定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意见和用电收费优惠政策;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新建改造处理设施所需的土地指标保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制定和执法监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抓好历史遗留问题设施的梳理和整改。各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统筹谋划,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统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省级财政适当安排奖补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污水处理费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公众参与污水治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美丽浙江建设、全省美丽城镇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层层抓好落实,对工作突出的予以激励。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组建专家服务团,深入基层开展送技术、送服务下乡活动。强化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规范村民建好户内设施、履行维护责任、依法依规排放,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真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污水治理建议方案 篇16
一、工作目标
持续加强全镇污水治理,做到应治尽治。完成6个行政村中心村寨设施覆盖,达到行政村中心村寨设施覆盖率100%,确保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完成污水治理率达40%以上;持续推进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营,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持续达80%以上。持续加大对全镇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改,确保全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
二、工作内容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摸清底数,立行整改。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全镇生活污水排放、处理情况摸底调查,详细了解我镇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我镇污水处理厂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建立运营管护制度,明确运营管护人员,建立运营管护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及时组织整改。
2.因地施策,多效治理。根据排查结果,按照实事求是原则,鼓励就地消纳利用,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以就近就地利用为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同时结合农村改厕工作,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通过独户或连户的分散式处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
3.源头减量,分质处理。合理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推动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将农田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农村生活污水排放。
4.提质改造,确保运行。按照“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完善一批”的思路,对进水不足的设施增加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对排放标准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2022年完成桃源村不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持续达80%以上。
5.综合统筹,梯次推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确保六屯镇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全面得到有效管控,结合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水治理率达40%以上。
(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
点面结合,消除黑臭。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确保治理后的黑臭水体村民满意度、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无污水直排、无明显黑臭淤泥,岸边无垃圾、水质达标。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生态的领导为副组长,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农业中心、镇村建所、镇生态中心、镇水利站的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为成员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生态中心,于良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春燕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六屯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压实责任。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镇党委政府是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三)资金保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控,确保水污染治理资金合理使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农村污水治理的投入。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污水治理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微信群、大喇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灌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和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动员广大村民积极支持和参与,引导村民利用村规民约等自治办法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加强村组环境管理,提升健康文明环保生活水平,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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