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学校心理辅导方案

时间:2022-12-08 12:36:01 方案 我要投稿

疫情学校心理辅导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疫情学校心理辅导方案(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疫情学校心理辅导方案(通用6篇)

  疫情学校心理辅导方案1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的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根据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念和信心。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心理援助工作组(下称“工作组”),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教师、各心理辅导站站长为主要成员,负责传达上级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师生心理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导、疏导和心理援助。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长:淮春杰

  副组长:秦改霞

  成员:

  三、基本原则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学校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师生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四、工作目标

  (一)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识别高危人群,及时跟进心理干预,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密切跟踪、研判和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性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校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提供解决方案对策及建议;

  (三)综合应用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做好宣传教育、情绪引导以及心理咨询、疏导等心理健康服务。

  五、具体实施

  (一)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方案

  1.心理防护知识宣传

  通过学工部虹讯微信公众号、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网站等平台定期推送心理科普文章,针对性地推出“心理处方”,转发国内权威部门有关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信息,积极宣传科学“抗疫知识”,为师生提供科学合理的心理调适方法。

  2.心理危机干预的培训

  组织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相关人员网上培训,提高开展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确保为师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援助,同时做好自身心理防护。

  3.畅通心理援助渠道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通心理援助热线,中心专职人员值班值守,电话开放时间为每天8:00至19:00。另外,中心提供线上咨询服务,QQ邮箱,中心网站信箱,有需要学生可以随时留言咨询。

  4.做好常规心理咨询工作

  学校复学后,咨询中心继续做好常规的学生心理咨询工作,防范在开学封闭管理中出现其他心理问题事件。复学后直至疫情完全结束,咨询中心原则上不安排面对面咨询,全部采用电话咨询。

  (二)各院系工作要求

  1.正式复学前,各院系安排辅导员加强同发热观察、疑似隔离学生的线上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给予必要的精神支持和心理疏导。

  2.正式复学后,各院系负责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尤其是重点疫区学生、需隔离观察学生和心理普查筛出的严重问题学生,发现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工作组报告。

  3.目标学生评估、制定分类干预计划。评估目标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区分重点学生和普通学生。对重点学生开展心理疏导和援助,对普通学生开展疫情防御心理知识宣传。

  4.各院系以QQ群、微信群等途径开展疫情防控网络心理疏导、援助和帮扶工作。

  疫情学校心理辅导方案2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指导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1月26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不同人群心理状况也随之变化。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湖北武汉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藉、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网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湖北省、武汉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湖北省、武汉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湖北省、武汉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地要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四)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对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有关机构心理服务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

  疫情学校心理辅导方案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学生居家隔离,线上学习。长时间隔离,人易于产生焦虑、烦躁、郁闷等负性情绪,身体也会感到疲倦乏力,行为也会出现改变。为帮助学生学会自我疏导、自我关怀,预防心理问题的.产生,避免心理危机的发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卫健委、江苏省、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工作小组

  组长:韩勇

  副组长:

  组员:各系主任、学工处全体成员、校心理咨询师、心理教师、班主任、校医

  三、工作目标

  1.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识别高危人群,及时进行心理干预,防止极端事件的发生。

  2.密切关注、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性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校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提供解决方案对策及建议;

  3.综合应用各种资源,做好宣传教育、心理咨询等工作。

  四、具体实施

  (一)心理防护知识宣传。

  1.通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班主任工作群等平台定期推送心理科普文章,转发疫情时期心理防护的专家讲座,比如江苏教育的《成长》节目、宿迁市文明办举办的专家讲座。

  2.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结合学生情况编写、制作美篇,向学生推送心理调适策略。

  3.提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和素养。充分发动班主任参与心理健康工作,及时、全面把握学生的心理状态,确保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时传达给学生和家长。

  4.校心理咨询师通过腾讯会议为学生开展两场40分钟左右的心理健康讲座。

  (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

  1.用问卷星编制心理测评量表,对全体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

  2.形成测评结果分析报告,及时反馈校领导,并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

  (三)心理咨询

  1.畅通心理援助渠道。

  提供QQ在线咨询。疫情时期,校心理咨询师24小时在线,及时接待有需要的学生。

  2.提供宿迁市心理援助热线:确保学生有困扰时能够及时获得援助。

  (四)心理微艺术评比

  1.活动内容:学生以手抄报、漫画、散文等方式展现疫情防控时期的心理状态和心理调适。

  2.活动要求:以系为单位拍照上交,每班5幅作品。截止时间:4月28日。作品发送至邮箱:girlxiaofang@163.com。

  3.参加人员:宿迁高师1-4年级学生。

  4.活动结果:进行评奖评优,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奖状。一等奖:10人;二等奖15人;三等奖20人。

  疫情学校心理辅导方案4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预防学生心理状况的波动和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帮助学生科学对待疫情,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掌握疫情期间我校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动态,缓解疫情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干扰和可能造成的伤害,保障我校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坚定抗击疫情必胜信心,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培养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做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到位、职责到位、保障到位,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工作体系为依托开展工作,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要工作:

  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2.组织各学院开展心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和反馈;

  3.配合、协助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4.开展在线心理咨询;

  5.组织举办在线心理健康讲座;

  6.在线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的心理保健和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知识;

  7.指导二级学院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级学院主要工作:

  1.结合实际,各学院制定本院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案;

  2.实施心理排查,并向心理中心反馈排查结果;

  3.组织开展线上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及其他宣传教育;

  4.活动结束后二级学院将活动图文资料报送至学校心理中心。

  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主要工作:

  1.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班、本宿舍学生的心理状况,并向辅导员及时上报问题学生;

  2.做好朋辈帮扶、危机识别和抗疫知识、心理调适方法的普及和活动宣传工作。

  (二)加强学生心理状况的精准排查

  各学院建立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家长的联动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尤其要加强对学校原有重点关注学生的排查。宿舍长执行“宿舍成员心理健康状况日报制度和零报制度”,每日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宿舍成员心理状况日报表”(见附件1)向班级心理委员报送舍员心理动态;心理委员执行“班级成员心理健康状况周报制度”,填写“疫情防控期间班级成员心理健康状况周报表”(见附件2),每周将汇总的班级成员心理动态上报至辅导员;辅导员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心理问题学生周报表”(见附件3),每周对上报的问题学生心理状况进行分级分类,将需要心理中心协助的学生信息报送心理中心。如发现心理问题严重的学生和产生心理危机的学生,需立即上报辅导员。针对原有重点关注学生,辅导员需每周与其进行心理谈话,并与其家长一对一沟通学生心理状况,有效避免心理危机的产生。在精准排查的基础上,心理中心老师需根据学生心理分级分类情况,反馈学院指导意见,共同进行重点关注学生群体的跟踪监护、精细帮扶。通过在线心理咨询和朋辈互助为学生提供持续的心理支持。

  (三)加强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和干预

  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危机四级网络体系识别学生的心理危机,同时通过夜间查宿、同学之间观察和公寓畅通危机干预渠道,管理员的观察等途径,及时识别和上报心理危机学生个体;依托“学生—辅导员—学院—心理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五级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做到危机干预工作链条运转及时、快速、合力;利用校医合作平台,对已在服药治疗的学生,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确保学生能够及时复诊和购买药品;对于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转介专业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

  (四)完善线上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机制

  心理中心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力量,提供校内外线上心理咨询服务。学校心理中心开通电话、微信和QQ等形式的咨询方式,为受疫情及封控管理措施影响的学生及时进行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具体联系方式为:马老师、李老师,QQ号:3241272379。心理中心和各学院需积极向学生宣传介绍“陕西教育系统抗疫心理援助平台”,鼓励广大学生积极、主动求助。

  (五)举办抗疫心理健康讲座

  心理中心充分利用兄弟院校的优质学习资源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西安交通大学邀请北京市高教学会心理素质研究分会、陕西省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京陕抗疫心理讲堂”系列公益讲座,帮助我省高校师生因疫情防控而产生的压力。心理中心根据讲座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提前发布,提醒我校学生按时聆听。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宣传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

  坚持校院两级、以学院为主的原则,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抖音、QQ群、网络课堂等“云”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班会、沙龙、疫情防控心理调适知识讲座等主题教育活动,重点从珍爱生命、情绪宣泄、压力调节、睡眠调控、疫情心理健康指导、职前心理适应等方面,引导学生调整心态,提升心理应对能力。

  疫情学校心理辅导方案5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重要窗口期和关键期,为做好疫情期间我区师生的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有效减少师生可能出现的疫情心理危机事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师生线上心理支持和辅导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念和信心。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组织机构

  成立福田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田洪明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具体领导与规划我区师生疫情心理防护与干预工作,督促各学校认真履行疫情危机干预工作职责。设立3个工作组。

  (一)宣传教育组

  组长:余巍

  成员:

  联络员:

  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学校通过多种形式面向师生及家长做好疫情防控及心理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进行形式多样、积极有效的心理调控,积极预防、减缓并尽量控制疫情的不良心理影响。

  (二)心理健康辅导组

  组长:徐燕

  成员:

  联络员:

  搭建疫情防控期间区青少年心理发展中心线上辅导平台,组织区心理老师进行线上辅导,制作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出台心理健康防护和特殊时期家庭教育指南,发布各方面心理辅导和咨询资讯,为区属教育系统师生及家长提供心理辅导专业资源。

  (三)心理危机干预组

  组长:李资

  成员

  联络员:

  根据疫情发展动态和师生心理状况进行及时研判,为危机个案开展危机干预。建立教育与卫健、医院、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对接系统,构建规范的心理咨询与干预流程,对于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师生,及时转介到专业医院进行咨询与诊治,同时跟踪各学校心理危机个案干预情况,为我区为心理危机联防联控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和决策建议。

  各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护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和工作台账,有序开展宣传教育、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对疫情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师生应对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为应对疫情做好准备。

  (二)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师生进行心理疏导,有效宣泄情绪,恢复心理平衡,保障身心健康。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利用福田教育和各学校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年级群、班级群等进行疫情防控与心理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介绍情绪疏泄和心理防护的方法,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疫情。

  (二)组织教师培训。积极组织参与疫情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的心理教师进行网上培训,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1月26日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提高开展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制作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出台心理健康防护和特殊时期家庭教育指南,提供心理辅导专业资源等,确保为师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援助。

  (三)开展网络疫情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

  1.开通福田教育线上心理援助QQ:,每天上午9-12时、下午14-18时,为全区师生提供线上心理辅导,及时解答师生在疫情期间的心理困惑,调适心理状态。各学校心理健康教师负责对本校师生进行线上心理辅导。

  2.各学校通过热线电话、微信、QQ、电子邮箱等线上渠道,向有需要的师生开展心理辅导工作,积极进行心理疏导。班主任利用班级群在心理健康教师指导下密切关注本班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心理健康教师汇报,并给有需要的师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3.整合并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专业服务平台。目前国家、省、市、区都已安排专业心理服务平台和热线,最大程度的对师生进行相关服务(详见附件)。

  (四)构建家庭-班级-年级-学校-区级“五级联动”的师生心理辅导模式。建立学校工作小组,采取年级层面的干预辅导措施,全面覆盖班级,对个别师生重点辅导,确保工作实效,构建以班主任为纽带,心理教师为重要支撑的心理辅导机制。对因疫情导致心理问题的师生开展个别心理辅导,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师生,及时转介医院进行诊治。

  (五)启动我区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机制

  各学校要启动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预案,领导小组和工作成员要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关注师生心理动态并及时地进行分类和区别,“一人一案”建册,做好相应的心理干预辅导工作,为疫情危机事件的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做好充分准备和科学决策。

  1.制定疫情期间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的工作目标

  将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纳入学校疫情防控的整体部署和目标中。为受影响的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心理辅导,减轻疫情对师生造成的心理影响;通过防护和干预,尽量保障开学后师生的身心健康,使之有积极良好的状态投入工作与学习。

  2.掌握学校疫情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的工作实情

  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将学校全体师生按照以下四级人群进行分类,了解汇总信息,及时掌握动态,以便制定预防干预计划,进行有效评估和防护干预。

  第一级人群:疫情期间,被确诊为冠状病毒感染师生,此类人员要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第二级人群:被集中隔离的轻症师生患者(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到医院就诊的发热师生患者;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第二级有关的师生,例如亲人同学朋友被确诊或隔离;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相关师生、易感师生,及受疫情影响而原有心理问题加重的学生。

  3.明确疫情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操作流程

  (1)提前做好宣传预防工作

  学校要从上到下,分工合作,做好疫情期间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多渠道、多形式、开创性地进行心理危机预防、心理健康维护等专业知识和讯息的普及和宣传,及时宣教,积极预防。

  (2)识别有干预需要的师生

  要按照危机干预四级人群分类法,了解掌握师生及与其密切接触者目前的情况,将一类二类人群统计出来;并通过观察及交谈交流,从学生情绪反应的强度、频率和对现实生活的影响等方面,识别出三类四类人群中的有需要人群,一并上报学校备案,学校专业心理老师根据需要提供辅导干预。

  (3)对问题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类

  学校心理老师对上报及求助的学生情况和问题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类。通过建立良好咨访关系、制定辅导方案、密切跟踪随访等步骤,对一般性心理问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超出心理老师承担范围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区教育系统心理危机干预组,转介心理专科门诊。

  (4)应需实施预防干预措施

  通过家庭—班级—年级—学校—区级五级联动机制,合力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保障信息上传下达,及时汇总反馈师生心理动态,灵活实施有效预防干预措施,确保校园心理工作的有效运转。一旦发现危机人群,发生危机事件,立即启动学校心理危机工作预案。

  4.有效开展疫情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由区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结合师生心理状况进行研判,并结合上级精神卫生中心的决策和建议,邀请相关专家,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和督导,充分发挥现有的咨询热线和在线咨询平台,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同时发挥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社会支持。

  (六)做好开学后师生的心理教育工作

  各学校在开学后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做好返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普查,搭建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平台,做好各项心理支持服务。通过开设防疫心理健康课程或心理讲座,开展各类有助于身心稳定的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对因疫情导致心理问题的师生开展团体辅导或个别辅导,及时转介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师生等措施,减少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影响,增加积极导向,有效转移注意,维护校园心理安全,尽快恢复稳定有序的教育教学工作。

  疫情学校心理辅导方案6

  一、开展“疫”路同行,温暖相伴线上心理互助打卡活动

  中心将于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疫”路同行温暖相伴线上心理互助打卡活动。通过加入QQ活动群(群号:758910913)进行打卡,在这里我们可以交流分享自我调节的方法,我们进行组织读书、运动、观影、好习惯养成等等自律打卡活动,充实自我共同成长。

  活动要求:

  1.活动中的交流真诚开放,尊重他人。

  2.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打卡内容,报给群内工作人员,接受监督。

  3.坚持打卡1个月、2个月、3个月的同学可获得心理中心准备的打卡纪念礼物。

  二、组织冥想放松活动

  中心将于2022年3月17日-3月27日在腾讯会议平台(会议号)开展四次线上放松冥想体验活动,每次播放时间为20:00-20:30。放松冥想有助于提升对当下的觉察和感受,帮助稳定情绪,缓解压力,欢迎感兴趣的同学们前来体验。

  三、开设线上咨询和心理支持热线

  1.热线预约:预约电话。预约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网络预约:进入“长春人文心桥”公众号“约我吧”栏目扫描二维码登录个人心理咨询平台账号进行预约。

  3.QQ预约:我们的QQ号码是。需发送姓名+学院+学号方可通过验证。

  4.其他心理援助热线

  四、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培训

  中心将组织学班级心理委员于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14:00-16:00进行线上工作培训,指导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心理健康宣教活动,进一步提升各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技能。

  参训情况将被纳入工作考评内容,请各学院负责教师认真做好督促协调工作。

  五、开展线上“抗击疫情心理防护”主题班会

  中心指导各学院班级心理委员,于2022年3月开展各班级线上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感受积极的情绪体验,保障学生情绪的稳定并学会自我调试,学习心理健康知识,以良好的心态打好防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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