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复课复学班主任方案

时间:2022-12-08 19:14:00 方案 我要投稿

疫情复课复学班主任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疫情复课复学班主任方案(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复课复学班主任方案(通用6篇)

  疫情复课复学班主任方案1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学生返校后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和教学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各校区、各教学楼具体区域及楼宇情况做好分流引导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就近原则”进出教学楼,减少学生在楼道、楼梯等公共空间滞留时间,降低聚集风险,减少近距离接触机会。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职责分工

  1.统筹教学管理工作,安排引导人员值班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错时错峰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

  (责任单位:教务处)

  2.确保授课教师和学生的错时错峰教学的宣传、监督等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学生座位安排的相关工作要求。留存每次课程学生座位图备查。安排人员参加教学楼值班引导工作。加强课程考勤,对缺勤学生尤其是因病缺勤的学生要重点关注,及时与辅导员和班主任沟通。出现发热症状第一时间上报。每天按时报送考勤名单至教务处备案。

  (责任单位:各教学单位)

  3.确保教学场所的防疫消杀、环境卫生、设备维护等工作,根据上课时间合理调整食堂开放时间,做好校区通勤车调度工作。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

  4.在教学场所设置应急隔离点,安排值班医护人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做好应急医疗工作。

  (责任单位:校医院)

  5.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值班引导人员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责任单位:保卫处)

  6.学工部按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学工部、各教学单位)

  (二)总体要求

  师生须严格执行教学时间安排,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严格执行进楼、楼内转场、出楼的各项要求,确保学生在出入口、楼梯、楼道等公共场所不聚集、不拥堵。提醒师生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在教学楼、实验楼等公共教学场所必须佩戴口罩,错峰使用卫生间。引导师生在进出教学楼、楼内穿行时按照靠边、靠右行走规则行进,放轻脚步、保持安静、不并排行走、不在楼内走廊和楼梯等场所逗留,听从现场引导人员指挥,保障错时错峰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授课教师要求

  保质保量做好课程内容安排,向学生反复强调学校疫情防控和错时错峰教学工作要求。教师遇突发情况或身体不适(有发热症状等)等不能到课的,需及时报告教学单位、通知学生调停课,并报教务处备案。合理安排并加强对学生的课堂考勤,对因事因病及无故缺勤、有发热症状等学生要重点关注,并及时与辅导员和班主任沟通。课堂中出现有发热症状情况第一时间联系楼层引导员,并按流程进行应急处置。每天按时报送考勤名单至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楼引导人员工作要求

  提前15分钟到岗,引导学生根据教室位置选择距教室最近的楼梯、距楼梯最近的进出口快速进出教学楼。减少师生在楼内走廊、楼梯等公共空间穿行的距离。课前引导工作结束后,各楼层负责人安排人员对师生佩戴口罩、间隔座位工作进行检查。

  引导人员工作职责

  1.出入口引导人员

  (1)检查提醒师生佩戴口罩进出教学楼。

  (2)引导师生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有序进出教学楼。

  (3)根据入场情况进行限流。

  2.公共区域引导人员

  (1)检查提醒师生佩戴口罩。

  (2)引导师生靠右、靠边行走。

  (3)引导师生按合理路线快速转场或离场。

  (4)上课期间检查相应区域教室内的座位安排、开窗通风、口罩佩戴情况等,发现不达要求的及时提醒调整。

  (5)提醒师生错峰使用卫生间,关注饮水机等特殊位置,及时疏导,避免聚集。

  3.电梯引导人员

  (1)提醒学生走楼梯,电梯为教师专用电梯。

  (2)引导教师保持1米安全距离,有序乘坐电梯。

  (3)帮助身体不便的学生乘坐电梯。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三、课堂教学安排

  (一)全校公选课(任选课、通识课)、思政课、大学外语公共课以及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继续线上教学。

  (二)四年制专业一、二年级,五年制专业一、二、三年级本科生课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必修课程于5月25日起按原课表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恢复课堂教学(含实验),每次只安排一个自然班,避免合班授课,该部分课程每间教室上课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为学生安排固定座位,保证学生至少前后左右间隔1个座位。对不能满足座位安排要求的课程,由授课教师安排将参加面授的学生分为若干组轮流到教室上课,其他学生在线学习。选修课(包括2019级大类选修课)继续线上教学。

  四年制专业一、二年级,五年制专业一、二、三年级本科生所有课程于5月25日至6月7日上课期间,同宿舍学生一般应在集中区域就坐,确保上课学生前后左右间隔就坐,学生在固定座位上课,并留存每次课程学生座位图备查。

  (三)四年制专业三年级、五年制专业四年级所有课程于5月25日起按原课表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恢复课堂教学(含实验),所有学生到课堂上课,须安排固定座位。

  四、上课安排

  本科生上课地点主要集中在榆中校区天山堂,其他教学场所由各负责单位参照天山堂工作安排,自行合理制定相关工作安排。

  (一)榆中校区天山堂

  按照天山堂三个区域(A、B、C)教室和楼梯分布,以区域为单位进行分流引导、以学生年级为单位(三年级为第一批、二年级为第二批、一年级为第三批)进行分时段控制,根据1-2节、3-4节、5-6节、7-8节、9-11节学生上课类型,将学生年级分为三个批次进出天山堂。上下课提醒铃音取消。榆中校区西区教学楼参照安排执行。

  1.第1-2节课程,两节连续,无课间休息时间。

  2.天山堂教学楼大课间转场(针对1-4节均有课的学生)。10:00-10:10期间,学生选择就近路线到达目标教室,勿在走廊、楼梯等场所逗留。

  3.第3-4节课程,两节连续,无课间休息时间。

  注:进教学楼时间适用于1-2节无课,但3-4节有课的学生。

  4.第5-6节课程,两节连续,无课间休息时间。

  5.天山堂教学楼大课间转场(针对5-8节均有课的学生)。15:40-15:50期间,学生选择就近路线到达目标教室,勿在走廊、楼梯等场所逗留。

  6.第7-8节课程,两节连续,无课间休息时间。

  注:进教学楼时间适用于5-6节无课,但7-8节有课的学生。

  7.第9-11课程,安排1次课间休息。

  注:9-10节课程下课后,学生通过就近楼梯和通道迅速离开教学楼。

  (二)其他教学场所

  闻韶楼由艺术学院负责;

  昆仑堂ACCA教室由管理学院负责;

  城关校区东区、四分部(护理学院)由医学部负责;

  观云楼8楼教学场所由萃英学院负责;

  西区教学楼、贺兰堂等教学场所由教务处、后勤保障部和相关开课学院做好学生错峰进出工作安排。

  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本工作安排通知至每一位师生。各单位要尽职尽责,将工作安排落实落细。学校对以上工作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督查。

  本工作安排拟定执行时间为5月25日-6月5日,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疫情复课复学班主任方案2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校防控办《丽水学院教职员工分类分批错峰返校方案》〔20xx〕8号精神,结合商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建立工作组

  为保障我院教师安全有序返校,强化“人对人”防控力度,特建立商学院教师分批错峰返校工作组:

  1.组长:

  2.副组长:

  3.协调人:杨泽铭

  4.第一工作小组:尹隽、刘建芳(负责各支部党员教师)

  5.第二工作小组:(负责各系非党员教师)

  6.心理调节小组:

  7.后勤保障小组:

  8.执纪小组:何蕾(兼)

  二、错峰返校申报(获准)条件

  根据市防控办严控人员流入的要求和,返校教职员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不是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对象或持有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的。

  2.卡口身体检查时,无发热、呼吸道症状的。

  3.保持本单位正常运转必须的教职员工。

  三、分类分批错峰安排(共批次)

  第一批:办公室主任(综合科科长和主管)、各教学系主任;丽水市内莲都区外教职员工。

  第二批:目前尚在浙江省内丽水市外的教职员工(温州市除外);目前尚在浙江省外的教职员工(湖北省除外)。

  第三批:目前尚在在湖北省和温州市的教职员工。

  四、返校工作流程

  1.根据学校分类分批错峰安排,王诗婼负责组织我院教职员工填写《丽水学院分类分批错峰返校教职员工名单》及相关材料工作,报工作组组长审核同意,将需返校的教职员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2.杨泽铭与人事处沟通,按程序领取我院教师所需的'《丽水市防疫期间通行证明》和备案证明。

  3.杨泽铭将《丽水市防疫期间通行证明》和备案证明发放第一、二工作小组负责人并由其发至所需教师。

  4.获准人员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凭《丽水市防疫期间通行证明》和备案证明(扫描件有效)通行,自行向社区报告;获准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第一、二工作小组负责人携带《丽水市防疫期间通行证明》和备案证明至卡口接人,并向社区报告。

  5.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且已经解除隔离的人员,无需隔离;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

  6.杨泽铭和王诗婼负责返校教师的追踪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工作组组长。

  五、“人对人”工作明细

  六、其它

  1.教职工具体返校时间,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2.返校教职员工的防控措施,根据丽水市防控办相关要求执行。

  3.此细则根据上级最新要求适时做出调整和完善

  疫情复课复学班主任方案3

  根据南县教育局《中心城区中小学临时管控后复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决定在风险可控、准备充分的情况下,于11月25日(周五)进行分批错峰有序复学复课。为保证全体师生安全,防止交叉感染,实现防疫不松懈,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复课复学错峰错时报到进行安排部署,特制订复学方案。

  一、复学准备

  1.签订承诺书。复课前或复课时,家长及学生应当向学校签订复课承诺书(为减少材料传递带来的风险,可以提交电子照片),学校收集、审核并存档。

  2.核酸检测摸排。家住中心城区的师生员工和共同居住者均必须提供11月20日以来的五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复课,家住非中心城区的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者必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复课。

  3.健康码摸排。复课前一天,分班收齐学生及其共同居住者的健康码;分类收齐教师、职工及其所有共同居住者的健康码。师生员工本人或其所有共同居住者中有任一人与已经公布的确诊病例有交集的,健康码异常(红码或黄码)的,仍属于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的三类人员则均暂缓复岗复课,待风险解除后向学校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复岗复学。师生员工及其所有共同居住者有多部手机、或多个号码及多个微信号的均应如实向学校报告健康码、行踪码情况。

  4.行踪信息摸排。全面摸排行踪信息,认真核验行踪码的出码时间、近7天途经地区等重要信息。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者近7天以来从省内外风险地区返(回)南的,或接触了已公布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应如实上报。

  5.健康信息摸排。所有师生员工必须坚持“不得带病复课”的总原则。有发热、咳嗽、腹泻情形的暂缓复课;现已被赋“黄码”或“红码”的暂缓复课。黄码改码后,需经学校审核批准方可复课;红码师生改码后,均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先居家观察,暂缓复课。原则上,未接种疫苗加强针的师生员工,暂缓复课(确因疾病原因,可在提供县人民医院暂缓接种证明后复岗复课)。

  二、进入学校流程

  1.所有校门口工作人员会在7:20到达学校,扫场所码后做好手部消毒、体温检测、穿防护服等准备工作。

  2.学生到达校门处,分两路纵队在校门东西侧排队,保卫协调组老师引导学生按指定专属通道,前后保持一米距离,有序进入测温通道。保卫协调组的同志及时疏散来护送的家长,不聚集。保证快速有序进入学校。

  3.消毒区的老师对到校学生依次进行手部消毒、健康情况询问等。完成消毒的学生按指定通道进入教室。

  三、学生错峰复课复学安排表四、复课入学防疫承诺书五、温馨提示

  因为城区公交车暂时停运,请低年级学生和距离学校比较远的学生的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

  疫情复课复学班主任方案4

  根据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4月8日《关于做好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部署,结合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教职员工错峰返校工作方案。

  一、返校条件

  根据当前教职员工所处地域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分为暂不返校、暂缓返校、正常返校三大类。

  (一)第一类:暂不返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1.返校前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教职员工。

  2.身处国(境)外的教职员工(含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二)第二类:暂缓返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杭州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或“橙码”的教职员工,一律暂缓返校。待健康码转绿,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2.返校前14天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行经历或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浙人员等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

  3.返校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过国(境)外人员的教职员工。

  4.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腹泻或呼吸道症状的教职员工,暂缓返校。暂缓返校期间,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排除新型冠病毒感染并在身体康复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三)第三类:正常返校。除上述两类情况外,其余人员均可正常返校。

  二、返校安排

  (一)在浙江省域的教职员工(含外籍教师)

  1.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正式返校返岗开展工作。

  2.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严控外出,一律暂缓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浙江省域的,通过钉钉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开(离浙江省域期间,确保接触的人无流行病学史,无发热、干咳、腹泻或呼吸道等症状,否则暂缓出省),返杭后经批准,方可正常返校工作。

  (二)在境内、浙江以外地区的教职员工

  1.在境内、浙江以外地区的符合返校的教职员工应立刻返回工作地,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正常返校工作。

  2.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返回杭州后接受相关检测,且检测结果正常,满14天后并符合返校条件者,正常返校工作。

  (三)在国(境)外的教职员工

  1.在国(境)外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若返回国内,应第一时间通过钉钉提交《境外人员回国审批》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入境后须遵守出入境的统一规定进行隔离。

  2.在国(境)外的外籍教师暂不返校,学校将根据上级部署另行通知返校时间。

  三、其他事项

  1.返程途中,请各位教职员工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距离较近的尽量采用私家车方式;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请立即与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视病情及时就医。

  2.继续做好全体教职员工健康状况排摸,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填写《个人健康报告表》,严格配合所在二级单位执行“日报告”制度,不得瞒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及工作地点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3.二级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教培训和身心健康教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干预,组织好教职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学习培训,做好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

  4.二级单位要做好返校教职员工体温监测与登记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体温正常、身体无不适者可进校工作;教职员工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排查。

  5.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区域和其他人员聚集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时,均应佩戴口罩。

  6.在校期间,教职员工如发现身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联系校卫生所(0571-85070120)。

  7.在疫情未解除前,暂停举办各项线下大型会议、培训和招聘等群体性活动,改用钉钉视频会议、视频培训、视频面试等方式进行,不得举办聚集性大型活动。停止不必要的出差活动,若确需到浙江省域外出差的,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出差期间,确保接触的人无流行病学史,无发热、干咳、腹泻或呼吸道等症状,否者暂缓出差。),出差返校后及时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出差结果。

  8.对于应返校到岗教职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返校到岗的,应提前通过钉钉提交《教职工请假审批》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对于未履行报备请假手续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9.对目前还在国(境)外等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二级单位要重点排查,关心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建立一对一结对服务制度,专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他们的近况。

  10.根据疫情变化,如上级或属地出台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学校依据最新规定执行。

  疫情复课复学班主任方案5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府、区委区府的工作要求,按照《上海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修订)》(上教委办〔20xx〕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园)疫情防控,科学制定学校(园)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园)应对突发新冠疫情的处置能力,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实现“防输入、防蔓延、防输出”的疫情防控目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实行“分时段、分年级、分班级”错峰放学。各年级放学时间间隔为10分钟(详见各年级放学时间安排表),要保障在10分钟之内相应学段快速、安全离校。

  2.各班级间间距为5米左右(年级组长协调班级学生站位),学生排队保持1米间距。

  3.各班级按照规定时间准时放学,务必将学生有序送至指定接送点,确认每一位学生离校后方可返回校园。

  二、工作小组

  组长:钱斌

  副组长:姚菊华

  成员:所有中层干部、护导教师、正副班主任及门卫

  三、工作措施

  1.准备工作

  (1)班主任要提前告知学生放学的具体措施,学生要积极配合正副班主任及护导教师。

  (2)由总务主任宋激雷老师负责指挥在学校内,从办公楼开始到校门外,画好学生放学路线行进标识,两路出校。

  (3)制定《各年级放学时间安排表》。

  2.具体方法

  (1)总护导教师和正副班主任(若遇特殊情况及时调整)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相应放学准备。

  (2)在相应年级到达放学时间节点后,一名总护导教师在校园内督促各班快速放学,各任课教师应立即下课,督促学生整理学习物品。

  (3)正副班主任及时到班级内组织学生,做到出班成队,在楼下不集队,既出既走。不大声喧哗,不推搡,快速行动。

  (4)正副班主任督促学生离校时,正确佩戴学校当天下发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放学后直接回家,不在外逗留,不去其他场所。建议家长按照学校疫情期间时间点进行接送,做到即送即走,避免聚集。

  (5)所有负责放学教师务必将学生有序送至指定接送点。有未来接学生,放学老师在放学点原地等待,及时联系家长,直到家长接走为止方可返回校园。

  (6)另一名总护导教师协同门卫做好校门口隔离安全措施,指挥各班学生快速放学,做到不集聚、不滞留。

  教师错峰上班方案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和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错时错峰上下课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批次安排

  (一)第1批次上下课时间

  第1~2节课:8:00~9:40

  第3~4节课:10:00~11:20(第3~第4节课中途不休息,两节时间从90分钟缩短为80分钟)

  第5~6节课:14:00~15:40

  第7~8节课:16:00~17:20(第7~第8节课中途不休息,两节时间从90分钟缩短为80分钟)

  第9~10节课:19:30~21:10

  (二)第2批次上下课时间

  第1~2节课:8:00~9:40

  第3~4节课:10:00~11:40

  第5~6节课:14:00~15:40

  第7~8节课:16:00~17:40

  第9~10节课:19:30~21:10

  二、教学楼使用安排

  (一)安排在6号和13号教学楼的所有课程,按第1批次时间上下课。

  (二)安排在6号和13号教学楼以外的所有课程,按第2批次时间上下课。

  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疫情复课复学班主任方案6

  为保障学校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xx]25号)和我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理论教学

  1.线下授课教学安排

  低风险地区学生返校后,按照学校秋季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课堂授课期间,学生间隔就坐,开窗通风,全过程佩戴口罩。

  后期临床教学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返校后派遣进入教学医院,依照医院疫情防控要求和教学计划正常进行理论和实践环节教学。

  如果因疫情防控需要或者部分学生不能按时返校返院,适时开展线上教学;

  如医院无法开展部分课程的线上教学,经教务处审核后,将该班学生编入本院系校内班级授课。

  开学后为了避免教学楼、食堂人员拥挤,学校实行错峰上课、错峰就餐,每节课时间调整为45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2.线上授课教学安排

  中高风险地区学生暂缓返校,开展线上教学。教务处、学生处协同院系统计人数,并于8月26日前完成线上教学班级编制和线上教学任务组织分配工作,要求课程所在教研室专人负责线上教学,确保每个学生有课上,上好课。

  (二)实验实训教学

  低风险地区

  低风险地区返校学生,按照实验课表正常开展线下实验实训教学。

  中高风险地区

  中高风险地区暂缓返校学生开展线上虚拟仿真教学。

  学生通过登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和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平台开展线上教学。

  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打开网络链接自行注册后即可进行学习;

  校级平台教师账号为7位工号,学生账号为学号,密码均为身份证后6位。

  (三)实习工作安排

  按照教学计划,医学类专业实习生现已全部进入医院到岗实习。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一切遵照医院安排进行科室轮转实习。学生所在院系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教育和心理疏导。

  (四)补考工作安排

  补考、重修网上报名工作正常进行,补考确认、重修确认缴费等工作于学生开学返校后三天内进行;

  补考工作待学生开学返校三周后进行,对部分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返校的学生在疫情平稳返校后单独组织考试。

  二、相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

  各部门各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以更高的站位、更扎实的工作,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整体部署上来,把“一手抓教学,一手抓安全”作为学校的生命线,增强“一岗双责”的使命意识,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认真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

  (二)责任明确

  教务处负责全校的教学管理及运行;

  各二级院系负责具体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

  学生处协同院系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做好线下、线上教学的检查、督导及反馈;

  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做好线下、线上教学的技术保障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协同工作。

  (三)执行到位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和执行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相关安排,细化本单位教学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指导教师全面做好秋季学期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要求不降低、教学质量不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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