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星级评定方案

时间:2022-12-12 11:34:01 方案 我要投稿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卫星级评定方案(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通用6篇)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1

  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增强农村居民清洁文明意识,提高村民整体素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由妇联牵头,发挥妇联执委联系妇女、服务妇女的作用,在全镇各村(居)开展“星级清洁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清洁文明户的评比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村健康教育,提高农(居)民综合素质,有效整治家庭环境卫生,摒弃不良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共享新生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清四拆”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推动和谐农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战。

  二、评比内容及标准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2、家庭关系融洽,最老爱幼,家庭成员宽容谦让,互敬互爱。邻里和睦,团结友善,互谅互助。

  3、讲究生活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不乱扔杂物,不乱写乱画。

  4、房前屋后无垃圾,无乱倒乱放、无乱搭乱建现象。

  5、院内地面平整清洁,车辆、农机具摆放合理,畜禽圈养,无露天粪坑,无杂草杂物,环境整洁美观。

  6、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客厅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无蛛网、灰尘,窗明几净。卧室床铺干净,衣被整齐,叠放整齐。厨房灶台洁净,餐具摆放有序,无积水、污物。

  7、评比根据环境卫生情况和邻里关系等综合考评,分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三个档次。

  三、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

  各村(居)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各村妇联以妇联执委为基础,吸纳社会热心人士、村民组长,成立巾帼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共同投身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条幅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2、组织实施

  ①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形式,各村(居)妇联执委和女村民代表参与,摸底上报,选定清洁文明户候选户,候选户覆盖各村民小组,户数无上限。

  ②召开村级妇联执委会,联合村两委,以无记名选票的形式,对清洁文明户进行星级评选。星级清洁文明户按不超过候选户10%的比例择优评出。各村(居)根据各村实际,确定星级三个档次的数量。根据家庭环境卫生状况和家庭关系情况,分别授予“五星级清洁文明户”、“四星级清洁文明户”、“三星级清洁文明户”称号。

  ③星级清洁文明户每季度评选一次。

  3、公示

  对评选出的星级清洁文明户给予镇村两级公示。对于未评上星级清洁文明户的候选户,给予公示表彰

  4、表彰

  对获得清洁文明户的家庭给予“星级清洁文明户”荣誉称号,授予星级清洁文明户门牌,并给予一定奖励,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清洁文明户分别奖励爱心券50元、40元、30元,爱心券可在指定的爱心超市换购日用品。当选五星级清洁文明户者,由镇政府颁发奖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妇联和执委要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按照评选标准认真创新性地开展活动。星级清洁文明户评比列入党建和城乡环卫一体化考评。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宣传教育的过程成为村民健康卫生习惯养成的过程、学习推广先进典型的过程,提高广大村(居)民参与活动的热情,形成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气氛。

  3、建立长效机制。对已经评定的“星级清洁文明户”实行动态管理,对创建滑坡、整改不力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2

  为进一步提升公厕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市民提供方便、整洁、舒适、文明的如厕环境,根据公厕管理要求及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标准,对标先进地区公厕管理经验,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直管公厕开展星级公厕和流动星级公厕创建工作,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区范围内直管公厕,目前共有90处,20xx年5月1日前计划开放90处。

  二、创建标准

  (一)公厕建设标准高。流动星级公厕应包含男女厕间、第三方卫生间、无障碍设施、管理间、工具间;星级公厕内还应包含环卫休息房、市民休息区等服务功能;

  (二)管理服务水平高。公厕内外环境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完好;公厕管理员统一着装,履职尽责;公厕标识齐全,无乱贴乱画。

  (三)群众满意度高。公厕管理员服务态度良好,群众满意度高,无12345等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网络舆情事件。

  三、考评办法

  (一)张店区环卫中心会同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公厕星级考核评定小组,按照星级公厕具体标准(见附件),对张店区直管公厕实行月度抽查、季度综合评比。

  (二)公厕星级评定总分为100分,每季度末根据抽查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对达到90分以上的公厕,按照季度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流动星级公厕。

  (三)星级公厕管理采取动态考评办法,每季度按照考核标准,核定分数,重新评选“星级公厕”称号,对新评选出的星级公厕给予挂牌,对本季度落选的星级公厕给予摘牌。公厕管理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该年度星级公厕评选资格;已经挂牌的,取消该公厕星级荣誉,同时取消该公厕剩余季度评选资格。

  四、结果运用

  (一)星级公厕创建工作从3月底开始,首批10座星级公厕于20xx年5月1日之前挂牌;5月底前,依据3月、4月、5月份考评成绩,评选出10座流动星级公厕,之后根据每季度考评情况确定流动星级公厕。

  (二)为充分调动公厕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中心城区公厕管理水平,对连续3次以上被评选为流动星级公厕的公厕管理员进行奖励;相关奖励措施由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制定实施。对公厕管理不到位,特别是被市区领导或者上级部门点名批评的,公厕管理员违反规定、作业质量差、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的,对在例行检查时阻挠、谩骂检查人员的,公厕管理发生安全事故的,除对星级公厕评比进行扣分外,对公厕管理员也进行相应处罚,具体奖励或处罚措施由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具体拟定实施。

  (三)张店区环卫中心会同北控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星级公厕评比,根据对公厕的日常检查、考核组考核得分情况发布“星级公厕”评选通报。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3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管护,激励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经研究,决定以年度星级评定为抓手,建立起目标明确、管理规范、激励到位的农村人居环境考评机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评对象

  街道各村(居)

  二、评比内容及要求

  1.考评分值设置:星级考评总分100分,由年终验收分、本年度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年终验收分占30%,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分占70%,另设加减分。

  ①探索空倒房整治,拆除合法空倒房。(每处加0.5分,村镇建设办,最高不超过5分)

  ②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工程建设等举措,对荒废地块等进行平整硬化、停车场建设、绿化改造等,提升村容村貌。(加1-3分,农业农村办)

  ③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垃圾分类村根据垃圾分类收集率、准确率排名赋分,收集率超过85%且准确率超过60%的村(居)不扣分(加减1-3分,环卫线)

  ④累计获得流动红旗3次(或进位红旗3次)的加1分,超过部分每次加0.2分。

  2.年终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清理乱堆乱放、清理空倒房、清理乱贴乱画、垃圾清运保洁、厕所洁化、河道保洁、庭院美化、三线序化、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健全等。

  3.评选要求:

  五星级:85分及以上

  一票否决:

  1.被区级及以上单位人居环境检查中通报批评

  2.有粪缸、旱厕、劣V类水

  四星级:80分及以上

  三星级:75分及以上

  准星级:70分及以上

  三、评比步骤

  1.星级验收。街道星级评定验收组(评定组人员另行确定)在年终对各村(居)进行全面验收,主要通过实地验收的方式进行打分,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时间暂定202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验收结束后,由验收组会商并根据验收标准确定验收分。

  2.星级评定。星级评定根据申报的星级及考评得分确定。星级考评完成后报街道班子会议审议。

  3.结果公示。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在街道公示,为期3天。公示期内,有疑问的由环卫线作好解释说明;村(居)有异议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四、奖惩措施

  1.资金奖补。根据星级评定最终结果,由主要领导适时在相关会议上颁发星级奖牌,并拨付奖补资金。

  ①集体奖补。以村(居)上年度农村常住人口(包括登记在册的新居民,下同)为依据,五星级奖励100元/人,四星级奖励80元/人,三星级奖励60元/人,准星级奖励40元/人。集体奖励用于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②干部奖励。五星级奖励3万元,四星级奖励2万元,三星级奖励1万元,准星级奖励0.6万元。干部奖励作为村干部人居环境星级创建工作奖励,由各村(居)综合考虑工作情况等因素自行分配,分配方案报街道备案。

  ③上述奖励资金为最高限额,实际奖励资金根据街道在全区人居环境考核中的排名情况确定,具体由街道班子会议另行商议。

  2.关联评优。星级评定结果作为村级班子和党员干部参加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未评上“星级”的村(居),不能被评为各类人居环境相关先进集体,村干部不能被评选为人居环境相关先进个人。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4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环协[20xx]3号)的要求,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提高环卫企业综合竞争力,支持环卫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根据工作安排,我会启动2022年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自愿、公开、公平、公正、非盈利。

  二、参评对象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会员单位,且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从事环卫(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处理处置)服务的企业。

  三、申报时间

  2022年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评定申报企业须于4月20日前报名,申报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请各会员单位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定标准及等级

  (一)评定标准:《广东省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标准》及《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标准》(详见附件1)。

  (二)评定等级:企业等级分为四个等级,即特级(最高级)、一级、二级、三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复审一次。

  五、申报程序

  (一)填写“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参评企业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word版)发送至我会邮箱。

  (二)填写“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申报表”(附件3)。

  (三)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文件(U盘)提交至我会。

  (四)申报三级的企业,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文件(U盘)提交至所在地市(区)环卫行业协会,由所在地市(区)环卫行业协会初审后再提交至我会。

  (五)企业需提交申报材料清单请参考附件4、附件5,申报材料模板请参考附件6、附件7。

  (六)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材料为复印件的,应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独立装订,一份装订于申报材料内页。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六、评定结果应用

  企业等级评定工作按照“申报-初审-复审-终审-公示-公告-颁发证书”的程序进行。企业等级评定结果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官网、“广东环卫”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企业需按《广东省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标准》及《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标准》,结合客观实际情况自评是否达到所申报等级标准,自评达标后方可提交申报材料。若不符合所申报等级标准,我会将申报材料退回,企业需待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后再重新申报。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5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构建全市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支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抓重点带全局,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率,真正把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服务平台。根据《江苏省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评价指标(试行)》、《2022年扬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落实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工作要求,坚持标准导向、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先进示范,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深入开展星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引导便民服务中心对照星级标准自觉对照检视、主动改进提升,推动便民服务中心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充分发挥基层的基础作用,力求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好的办事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以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重点,从基层政务服务基础工作入手,增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通过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实现“三个进一步”的目标:一是进一步深化只进“一扇门”改革,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和“审批服务一窗口”要求,推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模式;二是进一步健全全科政务服务模式,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整合服务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队伍建设,重点对基层窗口人员进行定向培养、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锻造一支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服务态度优的基层政务服务队伍。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务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审批服务管理处、信息技术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审批服务管理处负责。各县(市、区)、功能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内有关工作。

  四、评定范围

  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五、评定标准

  (一)实行星级管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设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级别,根据《扬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考评表》(附件1)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得分获91分(含)以上的为“五星”级,81—90分的为“四星”级,71—80分的为“三星”级。

  (二)自主申报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由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选择相应星级自主申报,提交书面报告和《扬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申报表》(附件2)。“三星”、“四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向各县(市、区)、功能区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申报,“五星”级便民服务中心需征询所在地政府及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意见后向扬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各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应等级“星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采取“听、看、查、访、评”相结合的办法:“听”是听取工作汇报;“看”是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进驻运行情况及场所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查看;“查”是查阅有关资料和台账,检查窗口“好差评”覆盖、办事指南“十公开”、政务服务“1号窗口”设置、帮代办、“综合窗口”标准化等;“访”是指暗访、电话回访、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等;“评”是在汇总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由各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定。

  (三)实行星级动态管理制度。对评定为“三星”级以上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县(市、区)、功能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属地政府部门联合加强日常督查,采取定期检查、“四不两直”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一年内督查中undefined出现三次(含)以上主要问题的便民服务中心,报相关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测评,按星级评定标准决定是否降级或摘牌,并建立问题整改报备反馈制度。

  六、考评内容

  见《扬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考评表》。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构建运行高效、服务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的创新之举,也是激发基层窗口人员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的务实之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考核细则,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督查。各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标准、从严要求,切实做好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防止走过场、形式主义,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确保分类定级工作有序推进。要充分运用星级评定结果,对达不到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其找准差距,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提升,确保尽快达到标准化要求。

  (三)大胆开拓创新。开展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是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工作的一项探索,相关部门要注意研究解决星级评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评星定级”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多措并举保障星级评定工作切实发挥作用。

  八、其他事项

  (一)政务服务工作被有效投诉或在相关单位(上级部门、新闻单位等)的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被通报、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经查实后实行一票否决。

  (二)对评定为“五星”级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牌匾;评定为“四星”“三星”级的便民服务中心,由县(市、区)、功能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颁发牌匾。

  (三)评定结果作为政务服务年度考核指标的重要依据。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全县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县精神文明委《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十美百优人物”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县综合执法局决定组织开展“最美环卫工人”评选活动。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办单位

  县综合执法局

  二、活动时间

  2022年2月—2022年5月

  三、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评选范围。县城区内凡从事环境卫生工作基层一线环卫工人,从事环境卫生服务工作10年以上的,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在本行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工作履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高标准完成所负责路段的保洁任务,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存在下列情况不得参加推荐评选:20xx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生产经营行为受工商税务部门责任追究、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

  四、评选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22年2月中旬)。由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制定方案,报县文明委报备,并在网络及新闻媒体公布,各片区环卫小组长在各自小组进行宣传发动。

  (二)推荐及申报阶段(2022年2月下旬)。各小组长向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推荐申报候选人50名,并报送相关资料。

  (三)初评(2022年3月上旬)。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各小组进行走访,组织进行初评,初评结果35名。

  (四)考核评定(2022年3月中下旬)。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将组织相关股室实地考察考核,最终形成10名“最美环卫工人”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县文明委审核备案。

  (五)命名表彰阶段(2022年5月上旬)。由县文明委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美百优人物”进行统一命名表扬,颁发获奖证书。县融媒体中心通过专题、专栏等形式,开展“十美百优人物”先进事迹展播。各行业制作事迹宣传册,举办先进事迹巡讲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寻找“最美环卫工人”活动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的重要载体,是弘扬凡人善举、发现身边好人的重要途径,是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手段。各片区环卫小组长要高度重视寻找“最美环卫工人”活动,认真宣传、引导激励广大环卫工人积极争当“最美环卫工人”。

  (二)面向工人,突出特点。评选工作要结合爱岗敬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作风建设,突出行业特点,把最能代表行业形象、最受群众尊重的人物评选出来。

  (三)严格把关,规范报送。城乡环卫服务中心开展评选活动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相关股室的意见,并将名单结果向社会公示,分别联合县文明办进行表扬。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活动进展情况,着力营造赶学比超浓厚氛围。对评选出的“最美环卫工人”,要利用新闻媒体、主流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公益广告、街道、社区文明创建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最美环卫工人”事迹,使他们成为我县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的一道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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