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乘梯方案

时间:2022-12-12 12:12:17 方案 我要投稿

错峰乘梯方案范文(精选2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错峰乘梯方案范文(精选2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错峰乘梯方案范文(精选25篇)

  错峰乘梯方案1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等规定,现将20xx-20xx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实施“一厂一策”管理,确保“六保六稳”,有效推进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

  二、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范围

  对钢铁、焦化、有色(电解铝、氧化铝)、铸造、化工(煤制氮肥、炭黑)、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

  四、差异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确定的环保绩效分级、绿色工厂评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

  (一)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错峰停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错峰停产;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最严格的限产措施(不低于红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秋冬季结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解除限产。

  (二)被评定为B级、B-级、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实施轮开轮停,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减排比例确定停产天数(铸造C级企业按照不少于90天实施停产),停产时长在两个阶段分别落实,生产期间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

  (三)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以及焦化、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鼓励秋冬季期间各市采取协商自主减排。

  (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错峰生产措施。按照发改经贸〔20xx〕1351号文件,允许A、B级化肥生产企业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企业,可适度减少错峰。

  (五)错峰生产期间,针对重点涉气行业如出台更严格的管控措施要从严执行。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时间和要求按照《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指导意见》(晋工信原材料字〔20xx〕128号)执行。

  五、错峰生产方式

  错峰生产方式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实施,对不可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整个秋冬季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实施。

  六、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联合制定本市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各市错峰生产方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各市错峰生产方案及企业清单于10月29日前分别报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同时报送电子版),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错峰生产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通过电量分析、现场核查、台账核查、运输核查、在线监控等手段持续跟踪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工信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掌握行业内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动态,对各市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进行督促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错峰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对秋冬防期间不落实错峰生产的企业,环保绩效评级做降级处理。

  (三)加强工作指导。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各市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开展工作抽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协调督促企业利用错峰生产间隙期,加快工艺装备、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时协调解决错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错峰乘梯方案2

  一、实施范围

  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交通工程、运输企业。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区企业创建、复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任务数6644家。其中复评647家,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新创建123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新创建3家(复评XX家),一定规模的商场、超市5家,交通工程、运输企业XX家,三星级以上饭店、景点3家。各单位的具体任务数详见附件。

  三、考评标准

  工矿商贸各类行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区安监局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执行。

  四、方法步骤

  企业三级(含四级)以上标准化创建的方法、程序仍按原执行。微型企业(500万以下)标准化基本规范达标创建由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

  (一)部署确定阶段。20XX年10-11月,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下达的任务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梳理确定创建、复评企业,制定部署创建计划。

  (二)培训辅导阶段。20XX年12月,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要组织创建、复评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与辅导。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督促。

  (三)咨询整改阶段。20XX年1-6月,对参加四级以上标准化创建的企业可继续采取中介机构参与咨询评估的方式,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对参加标准化基本规范达标创建的微型企业要落实创建主体责任,对照创建标准自查整改。微型企业标准化基本规范达标创建标准、评审管理办法按区安监局网上公布的执行,微型企业创建和复评企业复评有条件的也可邀请中介参与咨询服务辅导。创建、复评企业针对中介机构指出的问题,要投入人力、财力、物力,严格对照标准,进行逐项整改。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跟踪指导,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

  (四)考评验收阶段。20XX年7月底前,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要完成四级以上创建、复评企业的标准化达标申请资料上报工作。对新创建企业的资料申报工作由指导服务中介机构统一报送;对复评企业的资料申报由各复评企业自行上报,安监所督促指导。

  20XX年10月底前,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要完成创建、复评企业的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XX年企业创建、复评标准化达标活动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密组织。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工作责任,研制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安全咨询机构的作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复评活动的咨询和服务工作;要切实做好创建、复评活动中检查反馈、督促指导、整改落实、组织评审等工作,扎实推进标准化创建、复评活动的深入开展。对于异地搬迁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企业标准化创建、复评由迁入地单位负责。对微型企业创建任务可落实到村(社区)实施。

  (二)广泛发动,强化培训。各级各部门要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复评工作的声势,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对标准化达标创建、复评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复评氛围。面对20XX年企业标准化创建复评任务量大面广的实际,各单位至少要召开一次部署动员会。在此基础上,采取请专家上课辅导,到已达标标准化榜样企业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企业创建、复评的能力。各单位标准化复评要结合今年辖区内新创建的企业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发动、再宣传,防止达标企业走过场,切实做到三年到期的达标企业家家参加自评申报和复评。对于未参加复评的企业,各单位应及时上报、取消资格、重新创建。

  (三)政策配套,因地制宜。为充分调动全区企业参加标准化创建达标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今年新创建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奖励政策和相关费用仍按去年政策执行;对四级标准化达标企业每家奖励5000元,并补助创建咨询与评审费2000元。对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企业三年到期参加复评的每家补助复检、复审费4000元。对四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参加复评的每家补助2000元。对微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达标的,由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酌情给予奖励和补助。企业的达标情况与区政府出台的各种经济政策和“双五十工程”、“和谐发展企业”等先进荣誉、称号的评定相挂钩,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要根据区标准化达标奖励政策,也要出台相应的标准化创建、复评达标企业奖励配套政策。针对量大面广的标准化创建、复评任务,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村(社区)人员创建热忱,各单位可因地制宜给予适当奖励。企业三级以上标准化台账资料仍按原标准执行,四级及微型企业标准化台账按《市区小(微)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账》执行。四级标准化台账样本由区安监局统一印制下发,微型企业标准化台账由区安监局提供样本内容,由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印制解决。

  (四)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单位要牢牢抓住“检查反馈、督促指导、整改落实、组织评审”四个环节,特别是对微型企业标准化基本规范创建过程中,要深入一线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导帮助企业整改存在问题。微型企业按10%抽查考评验收,考评验收费可参照四级标准化评审费用,由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解决。要正确处理量与质的关系,做到既要保证量的完成,又要确保质的要求。要加强对不参加创建、复评企业的执法检查,有效促进达标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错峰乘梯方案3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督促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建立隐患台账和分级排查治理制度,健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企业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3.易受暴风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

  (二)排查重点内容

  1.重要设施、装备、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

  4.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排查阶段(2月底前):各企业制订本企业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清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年度台账。

  (二)整改督查阶段(3-11月):各企业要结合三个重点时段的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区安委会、区经信局将对全区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阶段(12月):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对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主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出现反弹,监管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检查记录,督促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做到企业自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要突出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企业,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等事故高发行业。

  (三)逗硬督查,确保落实。区安委会、区经信局将对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在排查期间,对走过场、图应付、工作不落实、报表不及时或不报表和违反工作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通报。对因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错峰乘梯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山西省和晋中市统一部署,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确保缓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晋中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行动方案》(市工信产发〔20xx〕79号)工作要求,结合《介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介政办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颗粒物(PM2.5)浓度,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差异化管理,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工作,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范围

  钢铁、焦化、水泥、耐火材料、砖瓦窑、石灰窑、陶瓷行业企业。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介休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正茂兼任。负责协调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错峰生产工作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组织对全市错峰生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同时响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防治联防联控;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承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完善工作措施,协调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具体工作,督导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秋冬季期间每月5日前报告工作小结。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钢铁、水泥、焦化砖瓦窑、石灰窑、耐火材料、陶瓷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管。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错峰运输工作。

  3、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限电、断电措施。按照领导组要求,提供被列入错峰生产清单内企业的每月用电量情况。

  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负责按照《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署,制定和更新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清单,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对未达到环保治理要求、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和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相关企业实施停产治理等措施。

  5、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编制本部门工业企业专项错峰生产方案;配合领导组完善和细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单,督导检查工业企业按照错峰生产方案落实限产、停产措施;对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做好错峰生产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秋冬季期间每月5日前,将错峰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领导组办公室。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错峰生产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根据晋中市大气办《关于做好20xx年工业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更新完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错峰生产部分:制定错峰生产方案,方案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确保可操作、可核查。纳入错峰生产范围的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计划的调整。

  (二)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含项目清单),充分运用晋中市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评估结果,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分类管理,把治理污染与促进绿色文明生产、运输结合起来,体现差异化,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按照企业评估等级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管控,制定各单位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生产行动专项方案,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办公室。错峰生产方案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确保可操作、可核查。错峰生产清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未经备案或擅自调整的,按未落实错峰生产处理。

  市交通运输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错峰运输方案,督导检查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三)秋冬季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完成年度环保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20xx年10月1日起,由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予以停产治理。

  (四)以下企业不予限产:一是被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二是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五)钢铁、建材、焦化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季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属于产业政策允许类的企业,限产3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

  (六)20xx年10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

  (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能力确定限产比例,以热定产方案由领导组批准后实施。国家和山西省、晋中市关于错峰生产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错峰生产限产比例影响到生产安全的,由企业确定安全生产负荷,提供相关报告佐证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统一上报晋中市政府。

  (九)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十)执行错峰生产时,可以实施停产错峰的企业,限产比例按照停产天数折算,在制定错峰生产清单、“一厂一策”时进行报备,停产时间不得更改。行业集群企业可以釆取轮停的方式进行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时,不在停产时间企业按照预警等级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和错峰运输措施。

  (十一)对于拒不配合执行错峰生产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1、钢铁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烧结机达到超低排放,完成无组织超低改造的企业限产40%。

  2、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 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允许类限产40%,限制类限产50%;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允许类限产30%,限制类限产40%。

  实现达标排放但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焦化企业实施停产。

  对承担供气、供热任务的焦化企业,在达到当地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按要求制定以热定产方案。在满足保障任务的同时,根据其承担的协同处置量和供暖面积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科学制定减排措施。涉及居民供暖的焦化企业,应提前做好热源替代方案或优先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确保温暖过冬。难以替代的,逐一核算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热定产”。

  3、砖瓦窑行业治理设施使用湿电除尘和脱硫,安装高精在线监控设施且验收后稳定达标2个月以上,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分别稳定达10和35毫克/立方米。产业政策鼓励类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2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允许类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以在线监测数据计)。使用纯煤矸石、仿古砖、加气块的生产线不错峰。

  4、水泥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粉磨站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使用清洁能源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 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

  5、化工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涉及安全生产负荷的,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报告,由领导组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大化工不参加错峰生产)。

  6、耐火材料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氮氧化物30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且使用清洁能源的,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

  7、石灰窑、铝矶土等建筑材料制造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的,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允许类限产40%, 限制类限产50%;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允许类限产30%, 限制类限产40%。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运输

  对钢铁、电力、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原则上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柴油货车进出厂区和国四及以下燃气重型载货车辆进出厂区(其中错峰运输清单中备案的保民生和保安全车辆除外,特种车辆和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重点用车企业要安装管控运输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年以上。错峰运输要密切结合《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标准明确精准施策

  本方案管理范围只限于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单内的行业企业,内容只限于秋冬季期间错峰生产、错峰运输工作,其他事项以《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准。各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确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维护企业产品质量、尊重工艺流程,制定科学性、可操作性高的方案。

  (二)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

  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制定专项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做好采暖季错峰生产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

  错峰乘梯方案5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形势,坚决遏制因各类污染因子居高不下而造成的优良天数损失,确保完成全市7月份、8月份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按照《中共巩义市委办公室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7月至8月,全市涉气工业企业(30强企业除外)实施轮停1个月,有效降低工业排放对大气质量的影响。

  二、工作措施

  (一)机械行业企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期间一律生产供电,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

  (二)耐材、碳素、陶瓷、砖瓦窑、铝石窑等高温烧制工艺的企业。碳素行业20xx年7月实施轮停1个月,其他企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期间一律停止生产供电,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因高温窑炉降温周期较长,企业必须与轮停期前即开始实施窑炉降温,轮停期可观天必须完全停产到位,炉温降到自然温度。

  (三)铝加工行业。20xx年7月至8月,铝加工行业企业熔炼工艺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企业必须与轮停期前即开始减产,轮停期可观天熔炼炉温必须降到自然温度。

  (四)其他涉气工业企业。泡泥(达不到全自动全封闭)、散装料、铸造、净水剂、医药化工、刚玉、精炼渣、铝酸钙粉、宝珠砂、还原铁粉(及其他金属还原)、橡胶等行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

  (五)30强企业。全市30强企业(名单见附件2)不纳入此次错峰范围,但如果在各级督导督查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一律按照轮停要求执行。

  三、具体要求

  各镇(街道)要按照全市第八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站位全局,将政策要求及时传达广大企业,确保轮停措施落实。

  针对以上巩义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第四项规定,巩义市净水剂(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聚合硫酸铝、碱式氯化铝、硫酸亚铁、聚丙烯酰胺、液体三氯化铁等)生产厂家必须在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佰科聚合氯化铝生产厂家温馨提示广大新老客户,需要购买水处理药剂产品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碱式氯化铝、硫酸亚铁、聚丙烯酰胺等产品时,必须提前预定,我们要按照客户预定时间前后排队生产。请大家谅解。谢谢!

  错峰乘梯方案6

  为科学组织实施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我辖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根据菏环函〔20xx〕72号和《郓城县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聚焦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科学组织实施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加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问题,促进我街道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实施范围

  焦化、铸造(电炉铸造除外)、炭素、砖瓦窑、玻璃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

  三、实施时间

  错峰生产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28日--3月15日

  四、实施措施

  (一)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街道办事处将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组织企业合理调整生产、施工计划,分别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明确具体停产、限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科学实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和扩大范围情况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差异化管理。在错峰生产期间,街道办事处对重点行业中焦化等企业应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方法,确定A、B、C、D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C、D级企业及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按照《分行业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及应急强化措施指导意见》(附件)有关要求,制定统一的错峰生产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范畴,应采取停产措施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三)错峰生产与应急相结合。已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的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优先突出民生保障。错峰生产企业若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我街道按照县委县府要求执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执法,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并根据承担任务量由县工信部门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县政府同意报市政府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实施主体,成立错峰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省、市 、县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辖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形成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备案。错峰生产企业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如确有必要调整的,需经县政府同意,报上级政府批准。

  (二)明确责任分工。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好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街道环保所积极配合县工信和生态环境部门错峰生产组织、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提出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的意见。

  (三)强化联动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有效整合检查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方案,特别要加强对企业电力缴费清单、生产销售台账、生产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错峰乘梯方案7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错峰生产范围

  对钢铁、焦化、有色(氧化铝)、铸造、化工(煤制氮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

  二、基本原则

  1.统筹保障安全。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开展错峰生产。

  2.统筹保障民生。全面落实“六保”工作,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优化错峰生产措施;对保障民生的其它类企业,按照保障需求开展错峰生产。

  3.统筹稳增长。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企业,可适度减少错峰。

  4.统筹应急管控。参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错峰生产计划安排要优先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基本要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做好衔接。错峰企业在秋冬季期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执行错峰生产措施,在预警管控期间要严格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

  三、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错峰生产方式

  错峰生产方式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实施,对不可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整个秋冬季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实施。各县(区、市)错峰生产可采取轮开轮停方式或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安排并具体组织实施,结合本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因行业、因企施策。

  五、错峰生产差异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确定的环保绩效分级、绿色工厂评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

  (一)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涉气企业实施错峰停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错峰停产;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最严格的限产措施(不低于红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秋冬季结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解除限产。

  (二)被评定为B级、B-级、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实施轮开轮停,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减排比例确定停产天数(铸造C级企业按照不少于90天实施停产),生产期间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

  (三)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以及焦化、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

  (四)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错峰生产措施。按照发改经贸〔20xx〕1351号文件,允许A、B级化肥生产企业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

  (五)错峰生产期间,针对重点涉气行业如出台更严格的管控措施要从严执行。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时间和要求按照《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指导意见》(晋工信原材料字〔20xx〕128号)执行。

  六、工作措施

  (一)制定地方方案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要联合制定本行政区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企业名单,确保清单可操作、可核查。各县(区、市)错峰生产方案及清单于10月29日前分别报至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媒体和同行的监督,确保错峰生产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区、市)可根据民生保障等情况按照原则适度调整错峰生产名单和错峰生产措施。

  (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巡查检查,严查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工信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建立错峰生产工作调度制度(自20xx年11月起,每月4日前各县(区、市)报送上月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掌握行业内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动态,对行政区内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进行督促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错峰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工作指导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四)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

  各县(区、市)要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统筹做好秋冬季期间错峰生产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避免引发不安定因素。

  错峰乘梯方案8

  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20xx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73号)文件要求,现将永宁县部分重点工业行业20xx-20xx年冬春季开展错峰生产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二、错峰生产重点行业及企业

  (一)建材(水泥)行业。全县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电石渣水泥和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

  主要涉及企业:宁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宁夏建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他行业。火电(自备电厂)等其他行业企业。

  主要涉及企业: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三、主要任务

  (一)在错峰生产期间建材(水泥)行业水泥窑、粉磨站等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停产处置,不得提前生产,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错峰生产期间,要按照《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规程》要求,加强对原材料、成品储存现场管理,防治原料、生料、熟料、成品水泥露天存放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

  (二)火电(自备电厂)及其他重点行业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县将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限负荷生产。限制负荷标准为10月22日前企业生产负荷基础上再进行下调。具体以发改局适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为准。

  (三)错峰生产期间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保障职工工资待遇。

  (四)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则各错峰生产涉及企业需执行日上报机制,将当日错峰、压减产能的情况与每日17时前报送至县发改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错峰生产作为减少冬春季大气污染排放的有效手段,已成为常态化的运行机制,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践行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严格执行国家错峰生产政策,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加强监督检查。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要检查涉及停产企业准备工作情况,督促企业按规定时间停产,并在停产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查。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涉及企业限负荷落实情况,及并对企业进行指导、监督。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平台,及时了解掌握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服务指导。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把落实错峰生产与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环境改善、满足群众民生福祉结合起来,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引导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工作。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协调督促各企业在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人员培训等工作,加强对原材料、成品储存现场管理,防止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气污染,着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严格考核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对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不执行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进行约谈;对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同时取消企业享受各类奖补政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错峰生产结束后,各涉及企业于20xx年3月5日前将错峰生产。

  错峰乘梯方案9

  文件根据xxx公司实际情况和要求,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计划

  1、为确保本企业所有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今年安全生产全公司各级领导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为确保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到位、起到应有的效果,结合亚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来具体实施开展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以安全生产法来实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人事事保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知识性、自检、自纠的职工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工作的重视。

  4、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基本法,应积极开展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工作针对我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专项整治内容、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本公司所有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和培训实践活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5、应以开展对员工的操作技能、违章、违纪、工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和机器设备的安全性能、吊装设备、升降设施和重点危险源及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严格安全生产,检查,自纠,自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坚决措施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二、制度实施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要进行逐级落实,逐级管理,从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岗位员工、必须严格逐级落实。

  1、各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岗位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

  2、车间主任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车间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3、班组长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员工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组织员公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5、公司安全办要对各个责任部门及车间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检查考核项目及标准

  1、上次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没有整改的给予负责人10—30元的罚款(含领导责任)。

  2、责任制度没有层层落实的或落实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10—30元的罚款(含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者)。

  3、职工安全思想,及安全工作改进情况没有改进的给予责任人5—20元的罚款(领导责任)。

  4、各种电器、机械、设备、压力容器、吊装的设备安全装置有无损坏和缺陷。一但有损坏和缺陷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罚款,损坏严重的加倍处罚。

  5、车间在作业时禁止有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罚款(含直接责任者、含领导责任)。

  6、生产现场管理混乱,未达到安全文明生产条件,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的整改的或上级检查发现未按规定限期规定整改的事故隐患有关责任人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7、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执行情况,如有违反给予责任人10—30元的罚款。

  8、机械,电气设备,吊装设备及压力容器的维护和安全,得不到安全维护的给与责任人按严重性给与罚款。

  9、机台现场以及周围交通要道、通道环境不畅通整洁,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给与责任人30—50元的罚款(含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10、工器具和防护用具是否良好及个人防护用品不正常使用和佩戴的给予责任人10—30元的罚款。

  11、车间内各种消防器材,设施必须保证完整有效,如有被损坏的给予责任人20—50元的处罚。

  12、危险化学品存储状态必须保持安全状态,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存放,进行检查时必须细致严格,确保无安全隐患。

  13、生产现场动明火使用电器焊的须经公司安全办开动火证审批同意,并采取好各种防范措施。违者给予责任人20—5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的严肃处理责任人。

  14、各生产车间禁止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对出现工伤事故的车间和部门单位给与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含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

  15、生产车间及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检查。逐级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从车间到班组到岗位员工要层层有安全生产责任。

  四、考核办法

  1、安全生产办公室检查上述项目,随时对车间及其它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针对上述所有处罚项目对所查出的违章情况,按其考核标准,当场做出处罚决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司安全办组织复查整改情况。

  3、罚款单据一式三份,责任人一份,财务室一份,存根一份,直接从工资扣除。

  4、整改通知书下发后没有整改完毕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申请“延期整改”整改完毕后以书面形式或通知安全办申请复查验收,并交回整改计划。

  五、问题处理

  1、安全办检查出的问题如实记录(日期、检查人、查出的问题)采取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三定,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四不推,小组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班、班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上级领导。

  2、各部门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用书面形式上报并备案报主管部门限期解决,在未能解决之前本单位应采取临时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将通知有关部门按计划整改,整改完毕或不能整改的应报告主管领导说明原因。

  4、根据公司每周检查情况,指出有关部门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对部门领导扣罚50元,下周检查仍未改正的扣罚100元,在下周检查仍未整改的扣罚200元,三次检查还未整改的检查组拿出意见报告公司领导并按程序处理。

  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部门负责人、班长,组长,岗位员工对本规定应逐级负责实施,若应没按规定检查或查出来的问题没有解决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应负直接责任。

  错峰乘梯方案10

  为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引导、鼓励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加快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鼓励企业运用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样板企业,为全区企业的安全管理起到示范引路作用,以提高我区企业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随着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逐步深入,安全生产工作将逐步向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对较差的企业覆盖。我区很大一部分企业尚处于资本原始积累的初、中期,通过技术改造实现产品高质量、管理上台阶的转变,还需要有一个较长的时期。为此,我区将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提质扩面”这一工作原则,在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下,通过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加大工艺技术改造力度,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经济效益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努力,使我区多数规模以上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标准化的推进力度,拟到20xx年,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到20xx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新建企业一年内必须达标,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三、实施对象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对象为全区的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点行业为机械制造企业,轻工企业,纺织企业等。

  四、实施办法

  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各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企业安全条件的具备等状况。辖区内的企业要有计划地开展标准化的创建工作。区工信局根据标准化创建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技术力量,积极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服务和指导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成立达标组织,明确达标目标,开展动员培训。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入手,严格对应评定标准要求,进行逐项自查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自评报告,符合要求的,及时向区工信局提出达标考评申请。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的需要;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转型升级和提升竞争力的需要;是政府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企业要把实施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当中,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问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要建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我区将依法关闭取缔;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工信局将责令停产整顿。

  (三)完善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探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在现有奖惩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区工信局要研究提出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奖惩措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分年度组织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开展较差的、工作没有落实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错峰乘梯方案11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20xx年安全工作重心: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工作核心,从硬件和软件上为员工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一、20xx年度安全目标:

  1)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死亡事故为零;

  2)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为100%;

  3)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员工“三级”安全教育100%;

  6)无重大设备事故;

  7)职业病发生起数为零;

  8)环境污染事故为0;

  9)重大交通事故为0;

  10)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为0。

  二、具体措施:

  1、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会议,每月安全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到实处;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演练:公司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且每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重点管控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每月要进行一次。

  3、安全教育:

  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公司安全人员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持法定资格证书上岗。

  4、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保质保量地足额配备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5、安全检查工作:按要求定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并及时跟踪整改结果。

  6、员工职业卫生健康: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7、加强危险源辨识及监控,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建立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档案。

  三、计划执行:

  公司制定并落实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各部门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落实执行。

  错峰乘梯方案12

  为规范本部门安全生产行为,实现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安全目标

  1、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死亡事故为零;

  3、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为100%;

  4、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5、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员工“三级”安全教育100%;

  7、无重大设备事故;

  8、职业病发生起数为零;

  9、环境污染事故为0;

  10、重大交通事故为0;

  11、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为0。

  12、监督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落实到位。

  二、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人人有责可依。

  2、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层层落实安全职责。

  3、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并在各部门实施。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安全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

  (2)针对公司各级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认真组织开展好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4)组织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在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知识方面进行培训。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通报安全事故、安全隐患、隐患整改、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安全工作情况,坚持安全“五同时”制度。

  6、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和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以及相应的名录、档案等。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规定执行,切实落实安全考核制度到安全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强化管理,明确奖惩,责任到人。

  错峰乘梯方案13

  在这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公司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不少安全隐患,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管理工作永远没有终点,在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公司将根据实际,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抓下去,以确保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因此,明年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把我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2、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车间都要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员工、尤其是生产一线的生产和安全管理人员,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3、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规范完成厂区安全设施的布置工作,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确保安全经费富足、到位,同时把安全工作的关口前移,立足防范,狠抓“三违”行为;

  4、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文化素质,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

  5、加强我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在企业中全面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技术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和员工队伍;

  6、加强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每月组织一次公司全体人员的消防演练,为“提高我公司发生火灾后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公司财产损失”提供保障,同时在厂区范围内按要求安装足量的消防设施,加强重点防火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做到勤巡逻、勤发现、勤解决,以消除各项消防隐患;

  7、认真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行安全例会,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8、加强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严防特种设备带病作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永远都没有终点,我公司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抓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创造一个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而不懈努力。

  错峰乘梯方案14

  20xx年,是我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一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踏踏实实搞好安全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重新制定公司安全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健康、不破坏环境”即:在劳动作业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

  (1)1月份,将重新调整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1月份,公司与各部门、部门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创建三级安全标准化单位

  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重新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职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都要符合体系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争创三级标准化达标单位,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三、搞好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动火、动土、高处等特殊作业,要严格办理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做好节日期间及季节性安全管理。

  (5)做好日常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四、做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1)公司保卫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继续加强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特别是严格“八大票证”管理,杜绝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认真抓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前、节中、节后检查。

  (4)专、兼职安全员要继续实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

  (5)严格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6)重点落实好隐患报告制度。

  五、搞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作业技术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

  (一)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坚持日常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

  (1)20xx年,公司要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2)对转岗人员、停工学习人员等要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重点抓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为搞好班组安全管理,结合班组安全达标活动,今年将重点对公司班组长进行安全业务培训。

  (四)将不定期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1)4月份,举办公司第十四届消防运动会。

  (2)结合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3)10月份公司将组织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

  六、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司在20xx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采取对加油站现场噪声、汽油等危害物的监测,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

  错峰乘梯方案15

  根据市商贸办《关于市直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盐市商贸办[20xx]9号)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厂部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整改,消除隐患,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检查范围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仍然是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食品批发市场和为天公司各经营门市。

  三、检查内容

  1、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厂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

  2、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情况,氨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4、各车间、分厂、公司汛期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情况。

  四、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7月31日)。各车间、分厂、公司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自身的安全状况进行客观评估。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厂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车间、分厂、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迎接检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9月份,我厂将全面迎接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来厂检查指导工作。

  4、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各车间、分厂、公司要按照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我厂工作后提出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解决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厂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下设办公室,由---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公司、分厂、车间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检查力度。各公司、分厂、车间要按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检查形式排查事故隐患。

  4、全力确保安全。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人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5、总结活动情况。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具体情况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厂活动办公室,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司、分厂、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活动办公室将全厂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错峰乘梯方案16

  为实现我矿20xx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一通三防”标准化达标运行工作方案。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化运行阶段及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6月1日—7月30日

  工作目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

  工作任务:

  1、“一通三防”各项图纸、方案措施、记录台帐做到齐全;

  2、井下通防设施安装按照矿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完成;

  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二级标准化要求(风门等通风设施完好,风筒吊挂平直编号管理,井下巷道定期防尘洒水冲洗巷道,防灭火器材齐全,按要求安装各类监控设施)

  第二阶段:8月1日—年底

  工作目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

  工作任务:

  1、“一通三防”各项图纸、方案措施、记录台帐做到进一步完善,符合一级标准化检查要求;

  2、井下通防设施安装按照矿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完成(风门等通风设施的安装数量、位置、连锁、质量等符合一级标准化要求);

  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一级标准化要求。

  二、成立“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

  组长:刘建明

  副组长:王志勇、李玉伟、任宏、杨卫东

  成员:通防部全体成员

  三、具体分工

  1、通风技术组

  组长:任宏、杨卫东

  成员:杨仁瑞、王鸿俊、马海涛、杨晓泰、张瑶玉、任志勇

  任宏、任志勇主要负责有关“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的编制整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规章制度的完善

  杨卫冬负责职业卫生全部资料的编制和整理

  杨仁瑞、马海涛主要负责全矿井测风、填写牌板、台账、记录、报表以及井下通防设施检查等;

  王鸿俊、杨晓泰、张瑶玉负责完善安全监测监控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监测监控日常资料的整理填报工作以及井下各类传感器、束管监测系统等日常维护;

  张瑶玉负责各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汇总

  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但也要相互配合,切合实际认真完成各自工作。

  2、监控组

  组长:宋春胜

  成员:张清海、张卫平、黄帅、刘强、李小鹏、王建贵

  由宋春胜带领监控组全部人员,按照煤矿安全监控标准规范(AQ1029-2007)安装各类传感器并定期校验,对井下各地点安装的监控设施标准化负责

  负责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负责井下各地点自动喷雾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的维护。

  3、瓦斯组

  组长:曹旭峰、王永生、荆俏

  成员:王永亮、张琪、魏国冬、张勇文、晋明权、张起富、梁太武、卢建文、武志生、武海涛、郝晓东、吴斌、郭森

  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认真检查各地点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严格执行现场检查检测和汇报制度。

  负责本区域通风设施、防尘设施、隔爆设施运行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4、通风组

  组长:郝培信

  成员:刘恩泉、任青海、胡灵荣、陈鹏、刘志元、马金玺

  负责井下各地点通风设施的安装和砌筑,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作业。

  以上分工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每人严格按照分工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如有工作需要,各组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努力达到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矿井。

  错峰乘梯方案17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明确监管工作职责,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2、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整治“五到位”等各项法定责任,杜绝违法非法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积极探索有效安全监管方式,完善和规范日常监管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严格企业各类事故报告、查处和统计分析工作,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二、工作制度

  1、“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规定,定期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特殊气候等重要时期,应亲自组织、参加街道及本部门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2、日常检查制度。依据年度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和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突出检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落实情况。

  3、暗查暗访制度。采用“四不二直”方式,暗查暗访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对暗查暗访情况进行阶段性汇总和书面通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4、互查互评制度。组织辖区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互查互评活动;探索开展按区域、行业、专业等分片检查,交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经验,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5、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定期统计和分析本地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事故发生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非治违情况以及本地安监机构队伍建设与工作保障等情况。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职责

  1、一级监管网格:以办事处和街道各职能部门为单元建立全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一级监管网格。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为组员的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街道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安监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安委会成员根据年初监管目标分工,按职能部门职责、分路段重点监管,定期检查指导,并带队参加街道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二级监管网格:按路段、地块划分,以各村、社区和各路段企业为单元建立4个二级监管网格,具体如下: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村、社区和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三级监管网格:以各村、社区和滨湖集团(物业股份)为单元建立10个三级监管网格,具体如下:

  (1)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以行政区域划分,按原监管模式,对村级开发工业小区及村租赁企业加以监管。

  (2)滨湖集团(物业股份)对工业坊一期、二期、三期内企业及滨湖集团(物业股份)租赁企业加以监管,对各村、社区工业坊一期内厂房协助监管。

  主要职责:按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人员配备

  二级监管网格中各配备一名专职网格监管员。网格监管人员实行A、B角制。

  五、工作任务

  1、制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根据上级监管工作安排,编制并执行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年度计划。

  2、开展企业情况调查。每年对本辖区所有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主要包括:行业分类、生产经营规模与年度业绩、员工人数、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并将数据录入“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

  3、分级分类重点监管。对企业按照事故风险大小因素,进行红、橙、蓝分级,按照安全管理水平现状,进行A、B、C分类,列出分级分类清单,并根据分级分类情况,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其中:化工生产企业、严重职业危害企业、冶金企业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和红色、C类企业等,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开展重要事项书面告知。每年对网格内企业安全许可、安全培训、工作报告等事项,发放和收回书面告知书、安全承诺书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组织企业互查互评活动。每年组织网格内生产企业开展互查互评活动不少于2次,检查、交流工作,排查、治理隐患。

  6、实行日常安全生产巡查。二级监管网格监管员每年对网格内企业巡查1次以上,三级监管网格监管员每季度对网格内企业巡查1次以上,对各自网格内重点监管企业要每月巡查1次。督促与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培训,检查作业现场情况,诊断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格化监管工作,切实配足配强网格监管员。要加强网格监管人员的管理,组织上岗业务培训,制定奖惩规定,经常教育引导网格监管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网格监管工作。

  2、充实监管装备。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为网格化监管创造条件,提高监管人员待遇,配备数码相机、工作电脑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监管工作需要和个体不受到伤害。

  3、创新工作方式。要高度重视网格化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力争2014年内全街道企业全部纳入“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并实现信息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4、强化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予以宣传推广。对履职尽责的,当网格内企业发生事故时,可减免其监管责任;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得力、措施不严格,存在失职或玩忽职守问题的,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错峰乘梯方案18

  为有效改善秋冬季期间空气质量,按照《唐山市20xx-20xx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唐政字〔20xx〕105号)、《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xx〕210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运输工作的通知》、《滦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倴政发〔20xx〕38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点用车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根据生产计划,科学合理制定秋冬季错峰运输方案,切实减少运输量。要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以上标准运输车辆执行运输任务。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确保错峰运输期间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禁止汽车运输。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三、严格责任落实

  经过对全县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确定河北华西钢铁有限公司、天津荣程集团唐山特种钢有限公司、唐山东方炼焦制气有限公司、唐山盛财钢铁有限公司、唐山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全县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运输重点企业,各职能部门要做好管控,指导企业“一厂一策”制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落实错峰运输各项措施,要统筹协调运输企业科学组织运力,保障重点用车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禁运要求;环保部门要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公安、交通运输、环保部门要加密上路检查频次,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重点查处错峰运输的违章行驶、超载超限、货物飘洒、非法营运、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联合督导组,加强对错峰运输的检查督导,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错峰运输措施制定不合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错峰运输工作宣传,统筹做好错峰运输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对不落实错峰运输要求的企业和车辆予以曝光。

  (三)各错峰运输企业要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本企业秋冬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县交通运输局要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将秋冬季错峰运输工作落实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

  错峰乘梯方案19

  根据《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辛政发〔20xx〕16号)、《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20xx-20xx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辛政字〔20xx〕20号)要求,结合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范围

  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附后)。

  二、要求

  (一)各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要制定符合本企业错峰生产运输的工作方案。各企业要按照提前准备、应急保障、重点突出的原则提前做好原材料的储备工作,对外运产品要提前做好分期运输计划。

  (二)各企业要将向本单位运送原材料的车辆及本单位的自备车,报市交警大队备案,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三)所有运输大宗物料的车辆严禁驶入市区,要严格遵守《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对部分车辆实行禁行的通告》,远端绕行,合理调整通行路线。

  (四)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期间,要严格遵守限行规定,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障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三、措施

  (一)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指导重中型运输车辆远端绕行,合理分流,对采暖季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的车辆按管辖属地加强监管,未申报备案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上路行驶,予以劝返。

  (二)交通运输、公安、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车辆的监管,确保采暖季大宗物料运输车辆符合环保要求。

  错峰乘梯方案20

  为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市大气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车辆管控的通知》、市港航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关于《济宁市20xx-20xx年秋冬季港口码头错峰运输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港口码头车辆错峰运输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20xx-20xx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减少不利气象季节运输环节污染物排放为目标,通过对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港口码头实施错峰运输,推进运输转型升级,减少秋冬季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为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贡献港航力量。

  二、职责分工

  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执法中队具体负责属地港口码头柴油车辆管控业务工作;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局港航管理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秋冬季重点任务:各港口企业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及以上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封存自有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或不与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签订运输服务协议,保证秋冬季国五及以上运输车辆(含燃气)占比不低于80%,鼓励大型港口企业提高占比。

  (二)重污染应急期间重点任务: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港口企业要承担起重型载货车辆管控工作主体责任,黄色、橙色、红色应急期间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在装卸无扬尘货种时,严格执行《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对于柴油车辆运输管控要求。

  (三)调查摸底重点任务: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牵头开展摸底调查,调查辖区港口承担运输的车辆排放阶段、使用频次尾气排放污染控制等情况。按照“一港一台账”的原则,明确秋冬季错峰运输安排,分别建立辖区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清单台账(附件1)。

  (四)执法监管重点任务: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秋冬季期间国五及以上运输车辆占比不达标、重污染应急期间违规使用柴油车辆的港口企业要严管重罚。对查处的涉嫌伪造、变造车辆行驶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清秋冬季污染防治面临严峻形势,将错峰运输工作作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与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二)做好宣传动员。局港航管理科牵头召开辖区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现场动员会,传达柴油车辆管控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柴油车辆污染治理工作;督促港口企业签订承诺书(附件2),进一步夯实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主体责任。印制港口码头柴油车管控明白纸(参照附件3),将管控要求一次性告知,明确管控时段、管控要求、管控重点。畅通各类投诉通道,在港口码头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采取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三)抓好工作落实。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港口码头柴油车辆日常执法检查,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凡涉及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出的港口码头必须全部纳入管控清单,应按照市智慧环保平台对接标准和功能要求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车牌识别和监控系统(记录保存三个月以上),在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采取管控措施。

  (四)强化督导检查。局港航管理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等单位要落实好监管责任,要把柴油车辆管控工作作为业务督导的重点,压紧压实各执法中队、各港口企业的管控责任,督促港口企业落实柴油车辆管控措施。

  错峰乘梯方案21

  为切实降低工业运输污染排放,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参照国家、省对通道城市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和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达到减少秋冬季运输环节污染物排放的目标。同时,通过错峰运输措施引导相关企业推进运输转型升级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二、实施范围

  全市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以及港口码头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用车单位;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老旧柴油货车(国四以下标准的重型柴油运输货车)。

  三、实施时间

  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3月15日,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四、总体要求

  (一)对承担涉及居民供暖、扶贫搬迁等重大民生保障项目的,酌情减少错峰车辆或者不予错峰。

  (二)附件中相关重点用车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3月15日期间,只能使用国四及以上运输车辆;需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期间每天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视频资料和进出车辆号牌等数据资料至少保留至20xx年6月15日;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操作方案。

  (三)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老旧柴油货车(国四以下标准的.重型柴油运输货车)禁行,重型载货车禁止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车辆及达到国五以上标准的除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是秋冬季错峰运输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错峰运输工作作为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保障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方案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配合。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市环保局负责将错峰运输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会同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确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名单,并督促企业在厂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市交通局负责监督运输企业,会同市公安局确定重点运输企业车辆名单及相关信息;市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老旧柴油货车(国四以下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的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加强错峰运输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建立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一厂一策”错峰措施。对列入错峰运输清单没有按要求实施的企业,立即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对存在违法问题的依法处罚。

  错峰乘梯方案22

  为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我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效解决道路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问题,做好矿山治理企业运输错峰出行监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矿山治理企业运输错峰出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镇派出所所长同志、分管道安的领导同志、分管安全的领导同志为副组长。成员单位为:镇道安办、安办、矿山巡查队、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道安办:一是对各矿山治理企业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常态化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治理企业加大对企业运输车辆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驾驶员安全运输意识。二是联合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治理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从源头上管控运输车辆,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台账、整理完善内业档案资料,并严格按其上报的错峰出行方案执行。

  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一是积极参与镇政府部署的联勤执法,对各相关企业运输车队进行查纠并处罚,确保企业按照错峰出行方案运输货物。二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置。

  安办:一是切实发挥安办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巡查,严防企业私拉电线、加工设备负荷生产、安全设施老化缺失,警惕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督促矿山治理企业按照县石材矿产综合整治指挥中心会议纪要的要求做好机制砂、碎石和石制品的减量生产,从而减少运输车辆进出。

  矿山巡查队:一是继续加强矿山巡查,对重点区域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一般区域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二是充分利用矿山监控系统加强管控,发现有未按错峰出行方案要求运输货物的,及时上报交警中队,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内容

  做好治理企业运输车辆的监管,督促市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县合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6家治理企业运输车辆错峰出行,做到治理企业运输车辆每天早上7点-8点、中午11点-12点、下午4点-5点不前往,缓解金涵路口拥堵问题。同时要求治理企业与码头对接,在码头租用堆积存储场所,便于运输车辆调控,避免集中出行。

  四、6家治理企业错峰出行安排

  (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至方向:第一趟7:30-9:00发车,9:00-10:45抵达,第二趟15:30-16:30发车17:30-19:30之前抵达。若干车辆司机在自有意愿走第三趟次的情况下,安排在该时段高峰期过后出行。

  (二)建材环保有限公司:

  上午5:30-6:30、中午9:30-10:30、下午14:30-15:30,以上时段方向车辆禁止离开矿山。

  (三)市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上午5:30-7:00、中午9:30-11:00、下午14:30-16:00,以上时段方向车辆禁止离开矿山。

  (四)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上午6:00-7:00发车,9:00之前抵达,11:00之前回到厂里;下午12:30-13:30发车,16:00之前抵达,19:00之前回到厂里。

  (五)县合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早上6:00-7:00发车,8:30-9:30之前抵达,12:00之前回到场地。下午12:00-13:30发车15:00-16:00之前抵达,19:00之前回到场地。

  (六)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暂无进入金涵路段车队,后续如有后续再行调整。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治理企业错峰出行的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协作,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6家治理企业运输车辆错峰出行进行检查,做好相关台账,对没有按照错峰出行安排规定执行的企业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确保矿山治理企业运输错峰出行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错峰乘梯方案23

  根据《朔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行动计划》(朔政办发〔20xx〕26号)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我市秋冬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环境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错峰原则

  (一)加大重污染天气频发的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力促进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从20xx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予以停产治理。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20xx年11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

  (四)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需求,报市人民政府确定限产比例。国家关于错峰生产有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钢铁、建材、电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六)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要建立错峰生产企业豁免清单。列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完成治理任务的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

  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三、错峰生产实施时间

  20xx年11月1日00时至20xx年3月31日24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辖区错峰生产的组织领导;县(市、区)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以错峰生产倒逼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当地政府错峰生产要求,提前做好生产计划调整。

  (二)细化措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围绕工作任务,在摸清辖区内涉及错峰生产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及时制定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列出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错峰生产措施,将错峰生产要求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错峰生产的.执行内容,确保可操作、可核查。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错峰生产实施时间,要指导辖区内参加错峰生产的企业提前1个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时上报备案。

  (三)实施电力监控。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控制度,对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监控,研判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限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送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供电部门要按月将列入错峰生产企业用电情况报送市、县有关部门。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错峰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违法行为,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巡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管责任。

  (五)重视政策宣传。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实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做好错峰生产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六)确保信息畅通。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错峰生产企业均要明确联系人,并将牵头部门及联系人报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确保信息畅通。自20xx年12月起,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等可一并报送。

  (七)加强错峰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实施方案的落实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列入错峰生产方案的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错峰乘梯方案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空气质量考核目标,全面落实我县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运输企业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通过运输企业合理错峰运输,合理降低企业物料运输负荷,最大限度减少运输污染排放,确保做到削峰降频,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全县重点运输企业(名单见附件),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错峰运输(除民生保障类、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外)。

  三、主要任务

  各重点运输企业专人负责建立错峰运输措施和自有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确定排放阶段,提前做好非自有车辆中国五车辆的运力保障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切实落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错峰运输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室办要落实监管责任,各重点运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室办要以最实的措施、最硬的手段、最坚决的行动,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严厉的追责问责,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有关室办之间要加强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落实本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各重点运输企业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抄告。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室办要对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冬季工业企业错峰运输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错峰运输要求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对不作为、慢作为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错峰乘梯方案2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统筹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加大秋冬季交通运输调控力度,实施重点运输企业错峰运输,合理降低企业生产和物料运输负荷,切实降低运输车辆大气污染排放,确保做到削峰降频,减少重污染天气,促进我市空气质量环境持续改善。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市局成立秋冬季运输企业错峰运输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运科,办公室主任由苏文兼任,具体负责冬季运输企业错峰运输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和资料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错峰运输工作时间

  20xx年10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实施范围和工作任务

  (一)实施范围

  市主城区和泽州县范围内从事有关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化工等领域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运输企业和营运货车。

  (二)工作任务

  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开展摸排筛查,根据生产企业大宗物料运输及储备能力,制定“一厂一策”错峰运输方案,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秋冬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原则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允许重型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等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充分认识到大宗物料运输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根据辖区运输企业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特点,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全面排查各重点运输企业车辆情况,建立错峰运输车辆台账,制定辖区内错峰运输实施方案,并公示辖区内运输企业名单。二是督促辖区内运输企业按要求制定“一厂一策”错峰运输方案,并进行备案。三是落实错峰运输各项措施,及时跟进督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确保落实到位。在太行日报、电视台、晋城在线等新闻媒体发布错峰运输相关报道,充分发挥新闻机构舆论导向作用,进一步宣传错峰运输的重要意义,争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布违反错峰运输的车辆和企业,引导企业落实整改,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问责追究。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错峰运输期间,要积极联合环保、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全市道路运输主要通行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错峰运输规定的企业和运输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实施上限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形成震慑。市局错峰运输工作领导组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错峰运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错峰运输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执行措施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督查问责的通知》,进行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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