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12 09:58:28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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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实施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燃气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实施方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燃气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实施方案(通用6篇)

  燃气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实施方案1

  为全面努力做好公司春节前的各项安全生产运营工作,坚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节假日期间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发生,结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燃气办等主管单位的安全工作指示要求,公司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活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以安全第一“加强安全宣传、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深入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问题,抓好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放假期间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无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春节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检查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1月16日至1月20日)

  公司各部门、各加气站积极组织员工进行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并在1月26日前将“春节自查自纠活动总结”的文字版上交至安全监察部。

  2、复查整改阶段(1月21日至1月24日)

  由节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加气站的自查工作及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复查,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分析总结阶段(1月25日至2月26日)

  在“春节”假期过后,由安全监察部总结此次的节前检查工作,并根据公司《安全奖惩制度》对自查不到位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部门进行处罚。

  四、检查内容

  1、综合管理部

  ①放假期间各部门的放假值班安排情况

  要求对各部门上报的放假值班表及放假期间的夜班值班进行审核,确保各部门上报放假值班安排科学合理,保证放假期间每天的值班人员能够满足当日部门内部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②车辆管理

  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公司各车辆组织进行统一检查,确保各车辆车况良好、证件、保险完善,保养到位,维修及时无安全故障隐患。

  ③公司用电、气、水安全

  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公司电气水设备设施进行各部门安全检查,对问题及时上报修理,确保放假期间公司内部安全。

  2、工程技术部

  ①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放假值班,对在建项目放假期间的.施工监管工作到位。

  ②要求由各现场代表对各自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查,重点检查 各施工单位作业及库房的安全状况;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执行情况;安全用电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

  3、生产运营部

  ①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值班,对放假值班期间公司管线、阀井每天巡检维护工作到位。

  ②要求在放假前对庭院天然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维修整改,确保放假前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③要求在放假前对公司所有公服用户进行安检维护,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维修整改。

  4、抢险抢修队

  ①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放假值班安排,认真做好值班维修工作。

  ②要求在放假前对部门所属工程车辆、设备器材、材料配件进行计划和检查,对于设备工具材料不足的及时上报领取,确保放假期间维修抢险工作正常进行。

  5、客户服务部

  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放假值班,保证公司前厅收费、热线接听、维修派单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6、设备材料部

  ①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放假值班,配合各部门在放假期间工具材料领取。

  ②要求在放假前对库存材料、设备、工具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保证各类材料放置合理,无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检查维抢修设备、材料、工具及消防设施。

  7、各加气站

  ①认真妥善安排加气站放假期间各岗位的值班工作,确保放假期间加气站正常运作。

  ②对各加气站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

  ③对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情况检查完整良好。

  ④对各个岗位人员当班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不得有违规违纪现象。

  ⑤各站按照公司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春节前的应急演练活动。

  以上各部门、各站负责人认真做好春节值班及工作安排,加强人员教育管理,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确保春节各项工作安全无事故。

  燃气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实施方案2

  “春节”假期即将来临,根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燃气办等主管单位的安全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我公司、行业安全方面的特殊性,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在此次连续的节假日期间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发生,积极做好节前安全检查,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以“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打击违规使用燃气行为,促进安全发展为使命,深入开展节前检查工作,各项工作检查到位,各项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放假期间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无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保障此次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到位、整改彻底,特成立节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检查安排

  1、自查阶段(1月25日至1月31日)

  公司各部门各加气站积极组织员工进行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并在2月2日前将《节前自查报告》的文字版上交至安全监察部。

  2、复查阶段(2月3日至2月6日)

  由节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加气站的自查工作及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复查,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总结阶段(2月15日至2月19日)

  在“春节”假期过后,由安全监察部总结此次的节前检查工作,并根据公司《安全奖惩制度》对自查不到位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部门进行处罚。

  四、重点检查内容

  1、综合管理部

  ①放假期间各部门的放假值班安排情况

  要求对各部门上报的放假值班表及放假期间的夜班值班进行审核,确保各部门上报放假值班表科学合理,保证放假期间每天的值班人员能够满足当日部门内部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②车辆管理

  要求对公司各车辆及司机建立档案,并对公司车辆进行统一排查,确保各车辆证件、保险完善,保养到位,无不安全隐患。

  ③公司用电安全

  要求对公司整体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排查,对问题线路及问题用电设备及时修理,确保放假期间公司的安全用电。

  2、工程技术部

  ①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放假值班,布置对各在建项目放假期间施工的监管工作。

  ②要求由各现场代表对各自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各施工单位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及库房的安全状况;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作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含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用电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几使用情况。

  3、生产运营部

  ①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值班,布置放假值班期间公司管线、阀井及庭院天然气设施的.巡检维护工作。

  ②要求在放假前对辖区内所有阀井、管线及庭院天然气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并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放假前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③要求在放假前对公司所有公福用户进行安检,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4、抢险抢修队

  ①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放假值班,布置放假值班期间公司管线、阀井及庭院天然气设施的巡检维护工作。

  ②要求在放假前对部门所属维修车辆、设备、工具、材料检查进行统计和检查,对于设备工具材料不足的,及时上报领取,确保放假期间维修抢险工作正常进行。

  5、客户服务部

  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放假值班,保证公司前厅收费、热线接听、维修派单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6、设备材料部

  ①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放假值班,配合各部门在放假期间工具材料领取。

  ②要求在放假前对库存材料、设备、工具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保证各类材料安放合理,无不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维抢修设备、材料、工具及消防设施。

  7、各加气站

  ①人员值班情况。妥善安排加气站放假期间各岗位的值班,确保放假期间加气站正常运营。

  ②对各加气站的特种设备进行运转、安全情况的检查,如:压缩机、配电箱、锅炉、加气机等。

  ③安全警示标志,如:各类安全告知、警示标识牌。

  ④消防安全,如: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安全通道是否有指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且能够正常使用,加气门站所有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操作消防设备,是否有消防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⑤站内各项检查记录,确保相关档案记录健全、无断档、无缺失。

  燃气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实施方案3

  贯彻落实《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建消[2020]33号)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特别是全国“两会”及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燃气安全防控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今冬明春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内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燃气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

  (一)突出天然气门站、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储配站、灌瓶站、气化站、汽车加气站,瓶装供应站点、区域调压站等燃气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以及历次检查发现的隐患排除不彻底等问题。

  (二)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风险防范,突出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间距不足等安全隐患,以及第三方施工危及城镇燃气管道运行安全问题的排查整治。

  (三)突出宾馆、饭店、超市、公众聚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学校、党政机关等单位用气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

  (四)应急抢险人员、物质储备是否到位,抢险车辆及工具是否完好,应急演练是否落实到位。

  三、职责分工

  (一)局燃气管理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燃气企业场所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气瓶间是否按规定设置;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钢瓶是否超期未检、供气系统安装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餐饮企业与燃气供应企业供气合同签订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二)燃气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对本单位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整治的自查自纠,实现安全风险与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1月8日)。局燃气管理部门、各燃气企业结合本区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8日至“两会”结束)。各燃气企业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本单位的燃气安全风险与隐患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局燃气管理部门组织对本区内燃气企业全覆盖检查并对区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坚持即查即改,跟踪落实整改,一时整改不到位的应做相应整改计划,并做好保护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总结验收阶段(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联合企业深入研究我区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

  燃气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实施方案4

  为深入排查治理我区燃气系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运行、保障供气工作,根据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节前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柳建市政字〔20xx〕2号)文件要求,我局牵头开展柳江区燃气行业20xx年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区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实际,按照“安全运行、保障供气”原则,落实燃气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柳江辖区各燃气企业储配站、供应站点等。

  检查内容:各燃气企业的燃气设施和供应站点的安全状况,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入户安检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遵章操作情况,节日期间的应急保供和应急值守情况,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检查以燃气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和我局监督检查相结合,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基础上,排查燃气系统安全隐患,上,排查燃气系统安全隐患,具体安排如下:

  (一)即日起至1月30日,各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的检查小组,对本企业的燃气设施和供应站点的安全运行状况、从业人员遵章操作情况、入户安检工作落实情况和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二)1月25日至1月29日,我局将组织人员对监管范围内的燃气储配站、供应网点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并由相关管理部门跟踪督促整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本次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和麻痹心理,以“更严、更实、更细”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春节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应依法加强燃气系统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和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采取停产停机处理,并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20xx年春节期间,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及时、准确;二是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权威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合理调整充装、卸车、送气、巡检等工作;三是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指挥有力、组织有序、救援有效。四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科普和社会宣传力度。五是做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入户安检、宣传、整改工作。六是做好节日期间保障燃气供应工作。

  (四)做好资料报送工作。请各燃气企业于1月30日前将20xx年春节节前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柳江区燃气管理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柳江区住建局邮箱。

  燃气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实施方案5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xx〕103号)、《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钦安委办〔20xx〕84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燃气行业20xx年岁末年年初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燃气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行动。为确保此次检查行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燃气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燃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春节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

  20xx年1月5日-3月30日

  三、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为燃气行业联合大检查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庞东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韦家杰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立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姚焕杰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成员:吴春市城监支队支队长

  张福乾市城市燃气管理处主任

  甘树蒲市市政管理局市政科负责人

  彭源波灵山县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余敬光浦北县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吴海钦南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肖诚钦北区住建局副局长

  陈汝锋钦州港区住建局副局长

  梁冬卉灵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周栩浦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甘智卓灵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李晓浦北县公安消防大队

  许锋钦南区公安消防大队

  刘富强钦北区公安消防大队

  黄辉钦州港区公安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燃气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燃气管理处主任张福乾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建监察支队、市城市燃气管理处抽调人员组成。

  四、检查内容

  (一)液化石油气生产、充装企业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

  责任单位:市、县、区各级燃气主管部门

  2.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是否超范围充装;是否有充装活动记录;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已充气气瓶上标志、漆色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在用的安全阀、压力表及相关计量器具等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特种设备是否有运行、检修和日常巡检记录。

  责任单位:市、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3.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单位场所是否具有相关的消防审批手续;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记录等;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县、区公安消防部门

  (二)管道天然气营运单位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巡线巡检、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燃气工程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情况;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包括管道占压情况);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燃气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情况。

  责任单位:市、县、区各级燃气主管部门

  2.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所使用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在用的安全阀、压力表及相关计量器具等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特种设备是否有运行、检修和日常巡检记录。

  责任单位:市、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3.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单位场所是否具有相关的消防审批手续;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记录等;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县、区公安消防部门

  (三)入户检查和燃气宣传。

  检查燃气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开展检查,做好记录台账,如何检查是否规范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按照《20xx年钦州市燃气行业岁末年初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区各级燃气主管部门

  4.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燃气企业对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特别是20xx年8月-9月份开展燃气专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无证生产、经营黑点是否继续经营,继续深入开展燃气专项治理,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城监支队、市燃气管理处,县区各燃气主管部门,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组织对供气用户进行入户检查,加强宣传。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对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二)联合检查。市市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对全市燃气企业、燃气供应站点、燃气管网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复查20xx年下半年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燃气场站消防通道、消防施救面是否被占用(如被用做种植养殖、堆放杂物等),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指导燃气企业对存在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督促辖区管理单位落实整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联合开展燃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充装、经营燃气经营场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燃气相关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燃气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把岁末年初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燃气主管部依据自身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有关安全检查工作。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检查要求,严格细致地进行自查自改,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特别要注意检查防范用户户内存在的燃气设施安全隐患,避免发生燃气使用事故。

  (二)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各燃气相关管理部门要把安全检查与执法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要严厉打击取缔;对达到报废年限仍继续使用的燃气设施、液化气罐、燃气燃烧器具要坚决予以报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各类隐患得到及时整治。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

  (三)狠抓隐患整改,巩固深化大检查成果。各燃气相关管理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城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认真落实检查责任,对重要环节、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特别是20xx年8月-10月份开展燃气专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检查追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四)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组织辖区燃气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20xx年春节前后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要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好岁末年初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安全生产、安全使用意识。各燃气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好对用户的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入户检查,确保燃气用户用气安全。

  燃气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实施方案6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做好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制定20xx年春节前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构建和谐深圳的大局出发,树立燃气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抓好抓实燃气安全工作,认真开展春节前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好春节期间值班保卫工作,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春节期间的'安全供应。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燃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市建设局梁小群副局长任组长,市建设局燃气处马遥之处长、张敏调研员、各区建设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成立七个检查小组,分别是市建设局检查小组、六区建设局各组成一个检查小组。全市统一部署,遵循属地监管的原则,有组织、有领导的对全市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严肃、认真、全面、细致的检查。

  各燃气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明确各项检查负责人及检查责任,全面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三、检查内容

  以我局编制的《深圳市燃气经营企业现场抽查记录表》为基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市燃气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依法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项目: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和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工作;

  (二)履行安全巡查巡检、定期检测、维修保养的工作,重点查找并整改设备超负荷运行、带病作业、老化、锈蚀、泄漏等隐患;

  (三)岗位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持证上岗和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四)用户安全检查、安全用气宣传工作;

  (五)应急演练及相关应急工作,履行24小时应急值班、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

  (六)隐患整改的落实及违规违章行为查处的落实情况。

  (七)市政燃气管网安全保护、定期巡查、巡检工作。

  (八)春节期间领导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四、检查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5日前,各燃气企业检查组完成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检查。

  1月16日至1月31日,市燃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分组对全市的燃气企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月1日至2月10日,市燃气安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会同各检查小组,对存在问题多、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企业进行复查,对燃气企业春节值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燃气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检查分工,精心组织检查队伍,周密部署检查工作,达到检查目的,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格检查,整改隐患。严格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负责跟踪落实,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坚决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彻底、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停产整顿仍不符合安全生产的,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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