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时间:2022-12-23 13:11:22 方案 我要投稿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范文(通用15篇)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活动方案,一份好的活动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问题来了,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范文(通用15篇)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灾区镇乡街主体责任,聚焦农村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贫困老年人、农村建卡贫困户,以及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重点对象,开展灾后排查,准确把握重点对象、重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灾后救助安置工作,有效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三、工作措施

  (一)畅通救助渠道,落实各项救助政策

  对受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及时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对基本生活受洪涝灾害影响,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要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诉求;要简化优化救助程序,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强化政策衔接,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等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基本生活。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增强救助实效。要加强与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因灾致贫返贫群众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最大限度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三)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

  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迅速针对本辖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及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设备、周边地质环境、给排水系统等方面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要督促对江河流域沿线、地质结构疏松等易遭受强降雨影响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汛期风险摸排管控,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治。要进一步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一旦发生汛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转移安置服务对象,全力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饮水消毒、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服务对象人身安全。

  (四)加强巡查探访,强化特殊群体关爱保护

  要加强汛期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提高巡访频次,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情况,帮助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要及时给予帮助解决,本部门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并转介相关部门协助处置。要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委托照料服务和监护责任,对存在住房、饮水、用电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安置到供养服务机构。

  (五)整合帮扶资源,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应急联动机制,积极引导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团体)、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社会工作者有序参与、协同开展灾后相关应急救援、过渡安置、受灾群众心理抚慰和恢复重建工作。引导和支持慈善组织通过设立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等形式,积极参与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帮扶,并依法做好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信息公开工作。

  (六)增强责任意识,合力救助帮扶困难群众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快建立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对象台账信息与应急管理部门掌握的过渡期救助台账、冬春救助台账等信息共享,为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数据支撑;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加快构建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体系,实现“兜底线、保基本、救急难、促发展”的总体目标。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帮扶对象

  帮扶服务对象主要为“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其他困难对象”三类:

  (一)兜底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低收入对象。低收入对象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 倍(含)以内,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困难人员。

  (三)其他困难对象。指未纳入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主要指遭遇重特大急难事故的特殊困难对象。

  二、帮扶内容

  (一)符合帮扶条件的城市困难家庭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xx〕36 号)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推广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清政办〔20xx〕74 号)要求,做好精准帮扶。

  (二)除城市困难家庭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

  1.生活救助。通过低保、特困、孤儿保障等政策兜住困难群体生活底线,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物价显著上涨时,根据要求适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2.急难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出现返贫致贫。

  3.医疗救助。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第三次精准补助各项制度作用,省定扶贫标准下的农村低保对象医疗保障按照精准扶贫医疗叠加补助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对象给予一次性定额救助。

  4.教育救助。按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

  行)》,将除城市困难家庭外其他困难对象认定划分为特别困难和困难两档,落实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普通高中资助、中职教育资助和普通高等教育资助等五大类教育资助政策。

  5.住房救助。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无住房的,积极引导其到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保障性住房、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援助。

  6.就业救助。落实精准就业救助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适时推送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或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困难家庭劳动力,按规定给予实际缴费额30%的社保补贴;开发合适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帮扶对象家庭劳动力。

  7.结对帮扶。参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模式,推动建立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文明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等社会各界力量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根据其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解难脱困方案,建立稳定长效的帮扶服务机制,帮助特殊困难群体稳定脱困。

  三、帮扶步骤

  (一)摸底。精准识别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对三类帮扶服务对象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进行需求评估。其中现有的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群体。

  (二)建档。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将帮扶对象按需求进行分类,形成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及帮扶需求数据库。

  (三)审批。对符合兜底保障和低收入对象认定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批认定。

  (四)帮扶。根据特殊困难群体需求,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扶政策,确保应助尽助、应帮尽帮。

  (五)监测。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帮扶数据库或台账,对需求调整的对象及时更新信息,对稳定脱困对象及时退出。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提高保障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42%提高至 45%;逐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给予本人全额救助;对重残申请单人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超过70 周岁,且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 8 倍的,可不核查、计算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个人收入和应支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优化审批流程,13个乡(镇)全面开展低保、特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建立延保渐退机制,低保对象经复核认定已达退保条件,但仍属于低收入家庭或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仍有实际困难的,自认定次月起给予延续6—12 个月。

  (二)强化急难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将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累计最高限额从8000 元提高至 20000 元,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还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提高救助时效,将乡镇(街道)审批金额上限从3000 元提高至 5000 元;探索事前、事中快速救助办法,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兜底作用。加强政策衔接,对经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三)开发帮扶信息平台。依托市精准帮扶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对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健全帮扶服务需求与社会力量供给对接平台,逐步实现困难对象数据管理精准化、帮扶信息公开化、帮扶资源集中化、困难需求及时化。

  (四)扩大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帮扶服务活动。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帮扶服务,开展救助帮扶政策宣传、对象排查活动,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并帮助申请社会救助。实施以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项目,为其提供照料护理、医疗服务、爱心助学、精神慰藉、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五、保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及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个案。

  (二)密切部门协同。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统筹利用好各类救助帮扶资源,加强资金保障,形成政策合力,建立起以基本生活保障、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补充,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帮扶体系,实现救助帮扶资源和困难群众诉求有效对接,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一个不漏”。加强民政、扶贫、医保、教育、住建、残联、工会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数据比对,协同筛查困难群众,常态化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巡访排查和信息收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帮扶范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社会求助公示制度,全面公开社会求助政策、申请审批程序、保障对象、资金发放等情况,切实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的原则,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容错免责机制,对符合政策要求、程序规范、无重大不良影响、未以权谋私或优亲厚友等情况的给予容错免责。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e 三明等宣传媒体载体,广泛宣传帮扶服务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让好政策惠及广大困难群众;及时报道帮扶救助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在帮扶救助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积极营造帮扶救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帮扶服务的积极性。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具体政策解释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3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齐心抗疫”稳企惠民纾困补充政策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地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进一步从细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对象社会救助工作,加强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分类实施、方便群众”基本原则,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精准救助和综合帮扶。

  二、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原则上为户籍在本辖区的特殊困难对象。

  (一)低保对象;

  (二)分散特困供养对象;

  (三)困境儿童;

  (四)省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及其保障对象;

  (五)重点独居、空巢老年人;

  (六)其它因特殊情况需要帮扶的对象。

  三、帮扶标准及方式

  (一)特定帮扶

  1.疫情期间(指滨湖区出现中、高风险区域,以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为准),帮扶对象按照每人每次2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2.高温、寒潮期间(指当地气象部门发布首次橙色预警),帮扶对象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二)重点帮扶

  低保家庭中患12种慢性病(重症)、门诊特殊病种的对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省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及其保障对象;重点独居、空巢老年人。于20xx年12月,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三)节日帮扶

  1.暑期(8月),低保家庭中的在校生(指小学至大学阶段)和困境儿童,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2.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重点独居、空巢老年人,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四、经费保障

  经费保障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

  五、执行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底。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4

  推动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改善城镇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城镇困难群众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赣发〔20xx〕7号)要求,通过结对帮扶,党员干部深入城镇困难群众家中,传达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民生政策,通过入户走访,及时发现群众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生活困难,及时将其纳入救助范围。查看低保、特困救助、孤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针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资金、物资以及就业等方面的援助,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帮扶对象

  20xx年纳入全区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的对象,包括城镇低保户、特困户、孤儿、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组成帮扶主体,与本辖区城镇贫困群众结成“一帮一”、“一帮多”对子,每名党员干部最多帮扶5户,帮扶时间不少于一年。帮扶党员干部工作有变动的,所在单位要及时调整,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

  1.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面对面向帮扶对象宣传解因脱困方面的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对因灾、因病或遭受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主动帮助申请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救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帮助申请低保、特困救助等政策。

  2.查看待遇落实。在走访过程中,要查看帮扶对象各项救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口是否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是否与实际困难情况相符等。查看教育保障政策、城镇困难群众大病保险、重大疾病救治、困难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以及住房保障、技能培训等政策的落实情况。

  3.帮助解决困难。对有就业能力、就业意向的困难群众,要积极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实现就业,增强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开展教育扶持,对子女读书有困难的家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困难家庭助学政策,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城镇困难群众捐赠慈善款物。开展扶残助学、金秋助学、寒冬送温暖等活动,给予帮扶户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帮助他们改善学习、生产和生活条件。

  4.促进精神文明。引导帮扶对象树立爱国、爱党、爱集体、爱劳动的思想,消除“等靠要”和不思进取的思想,提升他们的道德素质和精神境界。教育帮扶对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推动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赌博酗酒恶习,维护社会治安,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

  四、活动方法和步骤

  1.搞好调查研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摸清本辖区困难群众数量,家庭基本情况,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台账,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需于20xx年10月15日前,将《城镇贫困群众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表》(见附件)上报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2.组织开展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帮扶干部要做到每季度上门一次,对照实施方案和解困脱困目标要求,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到位。压实帮扶人责任,不能停留在走访慰问、送钱送物的表面形式,要着重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增加收入和减轻因患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

  3.考核检查验收。加强结对帮扶活动的考核验收,区民政局将对帮扶情况实行每季一次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乡镇(街道)在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实行年终考核验收,考评分值将纳入对各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5

  xx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县总工会对困难职工实施集中帮扶的工作部门是推进我县向特困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社会化、制度化、经常化的实施平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xx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组织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家中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xx做出贡献。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通过信访接待、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学救助、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为职工提供“一站式”的服务,通过提供资金或实物帮扶,或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包括协助落实“低保”、协调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提供岗位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在劳资纠纷、就业、医疗、生活、子女入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县职工为帮扶中心帮扶对象: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

  ②、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③、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④、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职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贫困帮扶:

  ①未按时足额缴纳会费的职工;

  ②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重病或意外伤害在上一年度已治愈或治疗终结的';

  ③因违反计划生育、自杀、醉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帮扶:

  ①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使用雇工的;

  ②购买并使用汽车、高档摩托车的;

  ③购买商品房或进行高档装修的;

  ④有购买股票等投资行为的;

  ⑤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⑥经核实,属于弄虚作假欺骗审查的;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和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开展县包村帮扶活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服务基层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我单位特成立帮扶工作队,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市第八次和县第九次党代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共同发展的原则,深入农村、群众,解民忧、帮民富、促发展,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成立帮扶工作小组

  县工会主席翟书敏任组长,副主席胡素琴任副组织,组员由李红秋、李素艳、李超、张冰强担任。分别结对帮扶和做好市、县党代会议的宣传工作。成立的帮扶小组要广泛深入群众,将党代会议精神转达到农村的每一人、每一户,要让县委制定的各项重大战略举措和发展目标走向农村、走进群众,努力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帮扶工作。帮扶小组要对分包村进行详细的了解,划定本村的贫困户及贫困原因,对确实存在困难的家庭,要记录详细的信息,汇报于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尽最大努力给予帮扶。

  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各帮扶小组要按照上级要求,广泛动员该村村民大力发展蔬菜、苗木花卉和黄金米等特色种植产业,积极协调出现的所有问题,排解困难,并联系有关部门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扶。积极提供全面帮扶。各帮扶小组进村后,要根据该村实际情况,由重到轻的进行帮扶,将难题放在首要位置,特别是农村饮水问题,要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切实保障村民生活问题。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7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农村基层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不少地方推行了部门单位结对帮扶制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笔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一个单位同时结对多个村(社区)的情况,且变动频繁,一两年就变动一次。由此,带来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和弊端:

  一是挂点单位精力不集中。

  一般来说,需要结对帮扶的工作都是当前比较重要或急需开展的工作。如果一个单位同时在几个不同地方有结对帮扶任务,会使单位的精力分散,难以取得明显效果。特别是一些小单位人员少,自身工作都忙不过来,根本无暇顾及所结对的村(社区)。

  二是挂点单位财力跟不上。

  结对只是形式和方法,帮扶才是要求和落脚点。在村组看来,结对就意识着“出一点”,帮助就是“资金扶助”。好的单位可以自己拿一点,有的还可以帮忙向上争取点。一些单位自身运转都难保,还要千方百计挤一点给点上,运转就更加艰难。如果同时结对几个点,资金压力就更大,帮扶也就变成了“画饼”。

  三是被结对的村(社区)不理解。

  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大都对结对帮扶抱有很高的期望值。一个单位结对几个点,只能像蜻蜒点水一样,四处走走看看,根本不可能为点上解决实质性问题。名义上是帮扶了,实际上没有任何效果,工作还是没有起色。对此,不少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不满意,有怨言。久而久之,势必会挫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损害群众的感情,影响上下关系。

  四是效果不明显。

  一个单位如果经常变动结对点,今年这个乡,明年那个村,情况都难以熟悉,更不用说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和加以帮扶了。这种经常更换调整结对点的做法,容易使结对帮扶工作流于形式,难以收到让老百姓受益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此,基层建议,基层党委政府应及时整合资源,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能,将各条线的结对帮扶任务相对集中到一个部门单位,并保持一定的持久性、稳定性,以便结对办点单位能够集中最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地促进结对村(社区)各项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真正使结对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群众满意的效果。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8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下旬

  二、活动地点

  xx村

  三、慰问对象

  贫困及老党员活动

  四、活动内容

  1、陪伴老党员、倾听他们曾经的故事,向革命前辈学习革命精神。

  2、走访困难老党员,组织志愿者为老党员家里做些卫生,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各个时期因公负伤、退伍军人、党员和抗美援朝老党员、生活困难的基层老干部党员。

  3、针对贫困老党员发放100元-300元的生活补助。同时赠送老年人吃的营养品、水果、牛奶、生活用品等物质。

  五、招募志愿者

  1、招募15名志愿者。报名电话:xxxxxx

  2、要求:喜欢老人,不嫌农村生活,能主动为老党员家里打扫卫生,做清洁。有耐心陪伴老人聊天的志愿者。

  3、回报:充分体现个人价值,展示传统美德。提升个人尊老、爱老品质七一老党员慰问活动方案七一老党员慰问活动方案。

  六、志愿募捐

  为了更好的促进志愿精神,本协会向社会倡导“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不忘革命前辈的精神”,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募集爱心资金及物质。本着自愿原则,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观念,共同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认捐范围

  现金按每10元为一份,或芝麻糊一袋、牛奶一件计数认捐。

  爱心帐号:xxx

  开户银行:xxx

  收款单位:xxx

  如果你爱心捐赠请给出纳电话联系:

  备注:告诉出纳你的资金是否定向支出

  详细咨询:xxx

  志愿者总群:xxx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9

  一、慰问对象:

  本院在职职工,退休职工

  二、慰问经费

  由工会经费支出。

  三、慰问标准:

  (一)职工因病住院(包括在其他医院住院治疗),部门工会可购买食品、营养品、水果上门慰问职工。原则上价值不超过100元。

  (二)职工的直系亲属因病逝世,部门工会在参加悼念活动时,可以订购花圈、花篮等。原则上价值不超过200元。

  (三)本院职工在工作中遭到病人或家属的辱骂、殴打等情况,由医务处在调查后确定是否启动特殊慰问金。工会将协同医务处、职工所在部门对职工进行慰问。特殊慰问金原则上不超过500元。

  四、经费使用财务手续:

  部门工会在慰问职工后,凭发票经部门工会主席、工会

  专职副主席签字后,至工会财务部门报销。

  五、本规定经20xx年1月26日职代会主席团讨论制订。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10

  为了做好集团职工慰问工作,增强凝聚力、向心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现就有关事项暂行规定如下:

  一、慰问对象:

  集团工会会员及离退休人员

  二、慰问金标准

  1.职工生日慰问每人100元。

  2.职工子女出生慰问300元(双胞胎500元)。

  3.职工结婚慰问500元(含双职工)。

  4.丧事慰问标准

  (1)职工去世,除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外,集团一次性补助5000元,以集团工会名义送花篮一个(离休人员去世按市老干部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2)职工的配偶、父母(包括岳父母、公公、婆婆)、子女去世,每人补助1000元,以集团工会名义送花篮一个。

  5.职工生病住院慰问标准

  职工生病住院,根据病情轻重慰问500-1000元。

  6.职工工伤住院慰问标准

  职工因公负伤住院,除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的补贴外,另给慰问金1000-2000元。

  三、慰问金的领取

  各部门、单位职工有上述情形的应及时上报集团工会申请慰问金。申请领取慰问金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厦门广播电视集团职工慰问金申请表》和《厦门广播电视集团报销单》,报集团工会审批后凭以上单据至集团资产财务部领取慰问金。

  四、职工患病慰问活动的安排

  1.集团中层副职(含副职、首席)以上领导一般由集团有关领导和集团工会负责人前往探望慰问。

  2.其他职工一般由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和基层工会、分会领导组织前往探望慰问。

  3.事业部门离退休老同志由人力资源部、集团离退休职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排探望慰问。企业退休同志由企业工会自行组织慰问。

  4.职工患重病,提倡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所在单位确实需要捐款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分会研究,报集团工会批准,所在单位工会、分会组织实施。确实需要在集团范围内捐款的由集团工会研究,报集团党委批准,集团工会组织实施。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11

  为扎实贯彻落实县委、县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经研究,决定深入推进“百千万”党建与精准扶贫同步小康结对帮扶工作,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的新思路,大力攻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瓶颈,着力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突出矛盾,把稳定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以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到村到户为主要方式,不断探索扶贫工作的新路子,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二、成立长岭村结对帮扶工作小组

  组长:X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X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X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X县总工会保障部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日常工作事务,

  三、工作任务和帮扶内容

  (一)工作任务

  对长岭村全村开展结对帮扶,形成“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精准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困难、走出困境,增加家庭收入,提高贫困户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通过1-2年结对帮扶,全面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到20xx年实现长岭村减贫摘帽。

  (二)工作内容

  (一)结对帮扶。结合县总工会干部力量,以干部个人为单位,分解下达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1名干部结对、1条发展思路、1个增收项目。

  (二)扶持项目建设标准。“百千万工程”干部结对帮扶整合各单位资源、社会力量,从政策、资金上全力倾斜,以产业扶贫、劳务输出等多形式多渠道带动贫困户增收。

  1.种植业。脆红李种植、蔬菜种、核桃等经济项目。

  2.养殖业。养殖猪、羊、牛、鸡、鸭等牲畜。

  3.劳务输出。动员富余劳动力以外出务工和本地就业等方式脱贫致富。

  4.其它。以实际经济收入为参考指标,帮扶1-2年后,到20xx年,人均收入达到3200元以。

  (三)工作职责

  各干部要做到宣传发动、帮扶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干部深入村组、农户,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扶贫政策、让广大贫困户领会政策机和实际发展经济项目,增加收入早日脱贫。积极营造“一想二干三成功,你追我赶发展风”的发展氛围,树立“遵纪守法讲诚信、打铁还靠本身硬”的发展理念,强化“不等不靠不乱要,自力更生搞创造”的扶贫攻坚氛围和“脱贫致富感党恩、同步小康靠打拼”的感恩教育。

  1.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拟定发展规划,帮助协调扶持项目并全程参与服务和管理。贫困户不脱贫干部不脱勾。

  2.结对帮扶干部负责整合社会各种帮扶资源,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其脱贫后履行偿还义务。

  3.结对帮扶实行一次覆盖,逐步推进,1-2年完成,动态管理、适时更新。

  4.结对帮扶对象优先选择想发展、盼发展、讲诚信且具有发展能力的的贫困户。每年以不低于该村贫困户的1/3作为发展对象依次推进。

  通过结对帮扶,为每个帮扶对象在“产业发展,教育培训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帮助改善生产生活状况,增强其致富能力和生活信心。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25号)及全省学习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培训班、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联系点村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安障乡岩剅口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县总工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新一轮扶贫攻坚,到20xx年,安障乡岩剅口村168户贫困户全部脱贫,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工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以上扶贫对象有稳定收入来源,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4000元以上,贫困村人均纯收入8000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

  二、基本任务

  强力推进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实现“九个到位”:

  1、贫困人口摸底结对到位。岩剅口村贫困人口登记在册率达到100%,结对帮扶覆盖面达到100%,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应帮尽帮。

  2、贫困人口“六个怎么样”情况摸底及规划制定到位。

  摸清贫困人口“六个怎么样”情况(即:贫困户耕地情况怎么样、住房情况怎么样、村组交通运行情况怎么样、家庭待业情况怎么样、失学情况怎么样、因病因残因灾致贫情况怎么样)确保规划制定及落实到位。

  3、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到位。按照省级脱贫标准,贫困村通村公路全部硬化,村级公路通畅率达100%,通组公路硬化率达60%以上;自来水到户率达到100%,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无房、危房户改造率达100%;村级活动场所按照“一部两中心三室一场”(即村部、村民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民议事室、卫生室、图书阅览室、村民休闲广场)标准配套建设;信息网络达标率达100%;农村电网改造率达100%。

  4、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到位。贫困村有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有符合标准的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贫困人口全面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户全部实现应保尽保,不因病因灾新增一名贫困人口。

  5、群众教育技能培训到位。每年对全村贫困人口培训1—2次,进城务工的贫困人口掌握1门以上劳动技能。

  6、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到位。每个省定贫困村形成1—2个支撑能力较强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

  产业发展格局。70%以上农户有1个以上稳定增收的项目或1个就业(致富)门路。

  7、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到位。农村垃圾处理全面推行“三个三分之一”模式;村庄规划科学合理,民居风格美观统一;村庄形象生态、友善、文明、有序,逐步建成“村民富、村庄美、村风好”的美丽乡村。

  8、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到位。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率达到100%,由乡镇班子成员或站所长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配备率达到100%,贫困村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村规民约建立率达到100%。

  9、村级债务风险防控到位。建立村级财务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贫困村不新增债务。

  三、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县总工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岩剅口村精准扶贫工作。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13

  一、活动时间

  20xx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

  二、慰问对象

  建会企业坚持高温生产的一线职工,参加创建卫生城市露天作业的一线职工。

  三、活动内容

  通过督促指导防暑降温政策落实,向一线职工赠送防暑降温用品,在生产作业场所增设防暑降温设施等相关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夏送清凉活动,让广大一线职工切实体会到和及工会组织的关心爱护,切实维护好、调动好、发挥

  好职工群众参与改和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工作措施

  1、制定活动方案。制定下发全区“关爱职工、崇尚劳动”夏送清凉活动通知和方案,组织动员基层工会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夏送清凉活动。

  2、走访慰问一线职工。由区领导带队,合理安排时间,分组走访慰问一线职工代表。走访结束后将物质发放记录、影像图片资料提供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关爱职工、崇尚劳动”夏送清凉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爱职工、尊重职工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敬业奉献、共建和谐的社会风气。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14

  一、主要对象

  1、老红军;曾任市级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干部;离休干部;正在市级以上医院住院的老干部;曾任市级正职的老干部遗孀;无生活来源的离休干部遗属。

  2、生活困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下岗失业及子女教育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居民。

  3、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各级劳动模范,建国前老工人,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生活特别困难的4、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家庭,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生活困难的军烈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

  二、任务分工

  1、慰问老红军、老干部、老党员及遗属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实施。

  2、慰问企业离退休人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3、慰问劳动模范、困难职工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4、慰问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困难户、优抚对象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等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1、xx年“两节”慰问和送温暖活动,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性。要把“两节”期间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满腔热情地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确保困难群众与全市人民一起度过欢乐、祥和的“两节”。

  2、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生活困难户制度的意见》要求,做好各级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生活困难户工作,市级领导及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在春节期间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结对”困难户活动,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做好帮扶工作。

  3、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于春节前走访慰问各类困难家庭。各县要安排足够的专项资金,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得到切实的救助。

  4、继续开通送温暖热线。送温暖热线既是困难群众反映问题和情况的窗口,也是领导及时了解群众工作和生活状况的重要渠道。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分别设立送温暖热线电话,并于年1月1日开通。

  5、组织、工会、经贸、民政、劳动、财政、残联、扶贫、红十字会、老干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形成整体合力;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慰问和送温暖资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关心困难群众行为及社会人士义举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关心困难群众,人人关爱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温暖。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15

  为更好的体现我院对本院职工的关怀爱护,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激励职工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的良好精神风貌,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质量。

  一、慰问对象

  (一)本部在册职工及配偶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

  教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主要指我院在职教职工,因生病住院,由院工会组织看望慰问活动。

  (二)教职工家属去世看望慰问

  教职工家属病故看望慰问,指我院在职教职工的父、母亲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出面进行看望慰问。

  (三)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病逝看望慰问

  凡是我院在职或离退休的教职工,因病或因意外事故去世的,由医院出面进行慰问其家属。

  二、慰问方式

  1、凡属于我院教职工,因生病住本院的,由院医保及时向工会提供名单,工会到所住病房进行慰问。

  2、教职工家属(指父母亲及配偶)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看望慰问教职工本人。

  3、教职工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看望慰问其家属。

  4、离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或去世,由离退休科组织看望慰问。

  三、经费来源

  附院工会看望慰问教职工及其家属所须经费由行政、工会共同支出。

  四、慰问经费标准

  看望慰问教职工采用一次性经费补助方式。其标准如下:

  1、教职工生病住院,由工会组织探视,并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元;

  2、教职工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探望,送花圈并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00元;

  3、教职工父母亲及配偶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探望,送花圈并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00元。

  五、本规定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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