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4-12-09 17:14:28 登绮 方案 我要投稿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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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通用20篇)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浦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街道范围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用工密集型商贸综合体、教育培训、快递物流、餐饮等行业为重点。通过排查切实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支付等情况,及时采取更为有效的预测、预警、处置和防控措施,有效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全面通过各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开展核实处置工作,做到有案必结;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督促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二、行动目标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众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任组长,分管建设、人社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管理办、服务办、党群办、总工会、营商办、平安办、信访办、城运中心、受理服务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社保大队、各居(村)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受理服务中心。

  四、职责分工

  街道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各职能部门工作参照如下:

  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学习培训。汇总上报并协调处置各职能部门排查上报的劳资纠纷情况,对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劳资纠纷,组织开展调查、协调工作,并向街道和区级职能部门报告应急处理情况和建议。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总和通报工作。

  管理办: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建立完善在建工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检查台账及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服务办:负责对辖区各类培训机构、医疗、养老等机构进行排查,建立完善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培训机构、医疗、养老等机构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营商办:负责对辖区商贸体及快递物流行业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完善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商贸体及快递物流行业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总工会:负责对辖区建立工会单位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完善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建会单位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党群办:组织宣传资源,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推送有关根治欠薪工作的宣传稿件,关注协调欠薪舆情监测处置及舆论引导。

  城运中心:加强对辖区进行巡查,对因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引发的投诉件及时反馈信息,对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

  信访办:对因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引发的上访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解释、疏导,防止事态升级、扩大;负责协调越级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平安办:根据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态发展,视情组织协调派出所、社保大队等相关部门共同研判开展工作,控制现场情况,防止事态发展。

  派出所:及时介入突发事件现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保安大队:协助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控制突发事件现场。

  司法所: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参与处置,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党政办:负责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急需车辆、装备和食物干粮等后勤保障工作。

  各居(村)委:负责对辖区内店面商铺进行排查,并利用各种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部门、居村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预警和排摸阶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部门、居村要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各部门、居村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检查、梳理排查工作。20xx年12月1日起每周将辖区内不稳定因素汇总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月1日起至春节,实行群体性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4时前上报群体性纠纷隐患和突发案件情况。

  (三)执法和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节前)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实体性用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欠薪企业,立即抄报区劳动监察队进入执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实。管理办负责对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行检查,服务办对各类培训机构、医疗、养老等机构进行排查,营商办对辖区商贸体及快递物流行业用工情况进行排查,总工会对建立工会单位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街道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用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化解。街道分别于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月25日前将《盈浦街道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检查台账》(附件1)和《盈浦街道欠薪处置台账》(附件2)报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迎接区不定期对各行业、各街镇的用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居村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化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开展宣传培训,积极营造氛围

  各部门、居村要注重宣传企业覆盖面,重点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支持服务。

  (三)加大排查力度,提高处置效能

  各部门、居村要加强检查,保持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预防、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萌芽及时反馈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街道群体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以便形成优势力量高效、及时地控制事态,进行化解处置。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快处置、案件不积压,防范和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按照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石治欠办发〔20xx〕58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掌握底数。一是全面核查全县各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施工建设项目(含截至20xx年7月15日已竣工完工项目)的工程款划拨和人工费支付情况,以及存在的各类欠薪风险隐患;二是全面核查全县各类社会投资在建建设项目、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经营单位、专业合作社等存在的欠薪风险隐患;三是全面核查网约车、物流快递、网络平台外卖等新就业形态领域存在的欠薪风险隐患;四是当前一段时间处于暑期用工高峰期,全面核查未成年人暑期务工安全管理、拖欠工资等风险隐患。

  (二)对核查发现的工程款划拨、人工费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未成年人安全管理和工资支付等问题风险,实施专班化解、限时整改、足额兑现,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全部支付兑现,保障农民工、未成年人劳动权益。

  二、领导机构

  我街道按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体要求及夏季专项行动要求,根据“属地管辖、行业负责、条块结合”原则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欠薪)要求成立下路街道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红军

  副组长:姚霞

  成员:戴家富、马洪平、陈晓铭、谭久琼、秦中正、王群祥、黎军、向浠濛、张锐、谭先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下路街道办事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由吴高举任办公室主任,谭娅负责协调和督办具体工作;赵菊梅、余彦堃、敖礼、张泽燕、阎莉等具体负责所涉行业科室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有关工作;各村(社区)、机关内设按照“属地管辖、行业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联合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行动时间与范围

  (一)行动时间:20xx年7月20日至9月10日。

  (二)行动范围:各类政府投资、国企投资和国企施工的在建建设项目和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全县各类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

  四、行动内容

  (一)对标行动目标,全面实施清理核查。一是对辖区(领域)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国企投资项目、国企施工项目工程资金筹集、工程款划拨、人工费支付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对辖区(领域)内的社会投资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三是各乡镇(街道)牵头对辖区未成年人安全管理和劳动务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

  (二)落实保障机制,提升监管预警能力。一是召集辖区相关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根治欠薪开展集中宣讲、约谈;二是对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银行专用账户制制度、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制度政策要求,对行动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经营单位开展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三是对建设项目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制度,以及日常宣传、日常排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开展督查巡查,确保问题整改清零。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投资项目、国企施工项目工程款支付问题和欠薪隐患问题在20xx年8月20日前全部兑现清零;二是社会投资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欠薪隐患问题在20xx年8月31日前全部整改清零。

  五、行动安排

  (一)宣讲约谈阶段(20xx年7月20至7月25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及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实施集中宣讲和约谈;各村(社区)通过LED、宣传横幅、高清大屏等悬挂宣传标语。

  (二)清理核查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8月10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按照行动内容,牵头组建清查核查专班(核查专班由机关内设规建办、乡村振兴办、农服中心、公路办等相关人员组成),按照行业负责原则,“分条分块”开展全面清查核查,认真填写核查记录表(见附件1),汇总形成核查清查台账,及时报告核查清查发现的问题。

  (三)整改清零阶段(20xx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由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牵头负责,对清查核查阶段发现的核心制度未落实的问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规定,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整改;对清查核查阶段发现的欠薪隐患,组建处置专班(核查专班由机关内设规建办、乡村振兴办、农服中心、公路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开展专题化解处置。

  (四)总结约谈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0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9月5日前形成夏季行动书面报告,经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牵头领导统筹负责、行业分管领导、行业科室具体负责的“多岗同责”治理机制,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法制权威尊严,让农民工更有尊严的获得劳动报酬。在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结束后,通过召开专题会的形式,研判夏季专项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谋划好20xx年下半年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3

  为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经研究,出台我镇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望认真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保护劳动者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如皋现代化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物业管理等行业以及承租经营、新业态经济等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高效处置、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二、落实工资支付监管职责

  (一)白蒲镇根治欠薪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所有用人企业、三产服务业、房产楼盘、交通工程、农路农桥、农业资源开发、改厕改水等项目施工工地及材料供应商,注册在当地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在外承包经营的包工头等群体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控、预警和调度,查处有关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

  (二)镇工会、社保所及各村(社区)负责对全镇所有工业企业、三产服务业等所有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排查处理。

  (三)镇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等法律义务,妥善处理工程款结算纠纷,预防和减少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发生。推动房屋厂房装饰装璜、设备和生产线安装等项目参照执行。

  (四)镇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所属行业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排查和化解因工资支付等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获得工资的权利。

  (五)镇设置投诉举报窗口,及时将排查出问题的处置情况向综治办移交线索。

  三、推进易发欠薪领域整治

  (一)租赁经营实体。积极推动出租业主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承租的经营实体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出租业主可以建立租赁经营工资保证金制度,向承租单位(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租赁关系终结时应对退场的承租方进行不少于10日公示,未发现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出租业主应当全额退还承租方缴存的工资保证金。

  (二)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对存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以及企业将业务发包给其他单位(自然人),但承包单位(人)在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使用企业设施设备、或以企业名义生产经营等(统称外包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要积极引导用工(发包)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对外包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加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四、完善欠薪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

  (一)强化工资支付检查。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工资分配与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实施行业监管时要将工资支付情况纳入检查范围,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通过加大检查频次,倒逼用人单位增强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在全镇营造“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抓实欠薪监控预警。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如皋市工资支付预警监控试行办法》,切实履行欠薪预警责任,多渠道归集拖欠工资信息数据,及时报告并处置欠薪隐患。各村(社区)加大排查力度,建立一企一册,确保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出各类欠薪风险隐患,综合研判并预警,抓好防范和化解,及时阻断风险转换通道。

  (三)畅通矛盾化解通道。镇社保所、建设局、工会组织设立劳动者维权窗口,向社会公布维权电话,接受欠薪投诉举报,联系电话为:xxxxxxx。自觉践行社会治理的核心要义,严格执行欠薪欠款纠纷来访接待、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牢固树立“向前一步有解思维”的工作理念,完善“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矛盾必调”的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加大欠薪舆情监控力度,做到及时反应、及时核查、及时公开。

  (四)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各村(社区)于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形成欠薪隐患排查日报制,确保排查情况及时上报。对接并深度融合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系统,进一步完善欠薪应急调度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应急处置效能。对调度派发的预警信息、线索、群体性欠薪案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并组织处置,对发生的欠薪情况,接报后1小时内现场应急响应,确保事态有效稳控,回归依法处置轨道。

  五、加强治理欠薪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建立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信访、社会治理等工作联动机制,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协调议定事项,完善工作举措,加大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度,夯实治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依法对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及时调解矛盾和纠纷,预防和减少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发生。

  (二)打击欠薪犯罪。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机制,不断提升办理质效。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时启动检察机关提前派员介入机制,增强打击合力,做到有案必査、有罪必惩,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欠款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打击。

  (三)加大惩戒力度。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及时公开曝光一批严重欠薪典型案件。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实施联合惩戒,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四)加强绩效考核。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注重加强对过程监管、预警信息和欠薪线索核査处置等的考核,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责任主体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査和飞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书面交办,并记录在案。完善约谈机制,健全问责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处置工作不力的,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责任。对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4

  为了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造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经济损失,避免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我街道为建设方,建设的各项工程所属

  施工单位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的事件;

  5、造成民工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欠薪工作的领导,确保根治欠薪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组建泉都街道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社保办,蒋红华任专班牵头领导,抽调杨沛兵、宋秀、王贵林、熊佳星、曾文庆、邱喜云负责具体办公。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对全街道所有建设项目拖欠情况的`全面清理,摸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底数,主管部门对已竣工,完成审计结算的项目工程拖欠的工程款,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同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还款协议支付拖欠工人工资。

  (二)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街道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方案案,组织召开会议,分类整理我街道拖欠工程款项目,列出清单移交各有关责任单位,协调、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如期完成欠款清偿工作,并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三)街道规划、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财政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及工程决算审核工作,并对需清理的拖欠工程款的总金额进行测算后,根据我街道财力状况制定还款计划,并列入年度预算予以清偿。此外,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制定还款计划,如期清偿工人工资。

  五、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1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5分钟内报告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

  2、突发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

  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二)启动预案: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办公室要在20分钟内作出初步判断,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应急处理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有关部门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到现场,在领导小组统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动员、领导民工返回单位各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有关部门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处理意见。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安全部门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置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民工生活困难,财务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

  (四)领导小组负责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其他事项

  (一)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在事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

  (三)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四)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步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财政分局应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5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北街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完成根治欠薪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社区支书或主任三级包保,包保分配情况附后。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迅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办事处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导各社区、包保科室认真开展辖区内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欠薪欠资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对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能及时化解的要及时化解,不能及时化解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办事处。

  (二)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办事处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由当班领导、带班负责人、值班人员组成。办事处全体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问题出现时能够及时处置。当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三)领导包保,一抓到底

  对排查出的建设项目欠薪欠资、用工企业欠薪信访事项,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科室“一岗双责”和“包保”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包保制,对发生的欠薪欠资事件和不稳定问题,必须按照“一个事件、一名包保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效益评估报告”的工作要求,每个事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稳控方案,“零距离、面对面”地与上访人接触,认真沟通,了解上访人真实诉求,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四)重点人员实行专人稳控

  各包保党政领导、社区、科室要对建设项目、欠薪欠资责任范围内有可能到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重点人员,明确专人,组织力量,做到人盯人,24小时盯死看牢,做到不离视线。

  (五)解决问题,做好稳控

  进一步强化社区的主导责任,对梳理排查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既要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解决好欠薪欠资人员的合理诉求,又要按照“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理念,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对涉事人员进行帮扶,千方百计帮助涉事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涉事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对要求无理、纠缠闹访的涉事人员,可通过教育疏导、感化、法制宣传等综合手段进行稳控;对可能集体到市赴省上访、可能进京非正常上访的积极参与者,要第一时间与公安部门沟通,第一时间上报;对组织策划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缠访闹访的'重要人员,要加大法制告诫和调查取证工作力度,由派出所牵头,集中开展法制教育、训诫的同时,择机依法打击处理,牢牢把涉事人员稳控在当地,坚决防止项目建设欠薪欠资人员或群体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按照西秀区信访联席办对“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的解释:解决问题以事发地为主,稳控和劝返以户籍地为主,常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且有明确住址的由常住地负责。综治办要及时与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各平台公司等单位加强沟通,做好重要重点人员、群体的稳控协调工作。

  (六)迅速到位,及时处理

  辖区的项目建设,一旦发生集体上访或非正常群体上访,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和包保(联系社区)党政领导、包保科室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进行疏导并将上访人员带回处理,并及时向区信访局、区维稳办、区住建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各平台公司反馈处置和稳控情况。

  四、责任追究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北街街道办事处把20xx年根治欠薪工作绩效作为考核各社区、各科室的重要内容,与年终目标考评奖惩挂钩。

  (二)在北街街道办事处20xx年建设项目、企业用工欠薪欠资工作中,因失查漏排而造成赴省进京上访,或接返后由于处置不力、稳控不到位而造成重访、大规模赴省进京聚集非访和群体性的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贵州省信访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贵州省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党政职责严肃问责暂行规定》、《安顺市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党政职责严肃问责实施细则》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追责问责。对欠薪底数摸排不到位、欠薪台账建立不实和瞒报、漏报、迟报信息,未能按时完成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或因欠薪处置不力引发极端事件、群体性的事件、重大负面网络舆情的,领导小组将提请纪工委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必要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省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2022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排查工作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2022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要求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根治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脱贫攻坚领域“两拖欠”信访事项全部化解;2022年4月底前,完成全镇脱贫攻坚领域其他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22年4月1日前,完成全镇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全镇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22年10月底,完成全镇所有非政府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22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镇欠薪存量动态清零、增量明显减少。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彻底排查,建实三本台账

  1.建实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各村和相关站所配合,迅速对本村辖区、本行业内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地区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并于2022年3月17日前报送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表格模板详见附件1),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要会同相关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牵头单位: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

  2.建实全行业欠薪台账。各村和各站所要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辖区、本行业内欠薪台账,于2022年3月18日前报送镇人社中心(模板详见附件1),镇人社中心要会同各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涉及行业欠薪台账。(牵头单位:人社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扶贫站、园区办、移民站、安监站、创建办)

  3.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村和各站所要对照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利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镇人社中心,由人社中心会同各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模板详见附件2)。针对排查出的拖欠工程款项目,要同步制定工程款偿还方案,2022年3月18日前,各村、各站所完成所涉及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抓好跟踪落实,接续督办,限时销号。(牵头单位:人社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扶贫站、园区办、移民站、安监站、创建办、文化站、卫生院)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

  1.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村和各站所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人社中心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涉及村、站所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帮助属地政府解决问题。

  2.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针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村、站所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

  3.已清欠项目。针对移交清欠的项目,涉及村、站所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

  各村和各站所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存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等制度措施。配合上级部门,要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园区办、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防控

  各村和各站所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纳入本级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

  (五)加强统筹调度,完善印证资料

  各村和各站所要盯紧时间节点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根治欠薪工作精准推进,对已化解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收集完善资金拨付凭证、兑付农民工工资清册等印证材料,确保欠薪问题排查真实、化解真实、台账真实、印证真实,群众满意,实现可追溯,经得起检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确保全镇2022年根治欠薪工作有序推进,镇党委、政府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全镇根治欠薪工作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和各站所要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严禁瞒报漏报数据,确保排查数据真实有效,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督查,严格上报口径

  镇纪委持续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密度,推动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敬南镇要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考核的核心内容,实行“每周问效、半月调度、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半年巡查、全年考核”,推动形成全镇上下齐心协力抓好根治欠薪工作的强大合力。严格按照层层汇总、审核方式进行数据报送,排查中严格甄别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资款问题,重点对综治中心渠道反馈的欠薪线索、市农民工支付领导小组等渠道反馈的欠薪线索排查统计,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必须有欠薪人员花名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严格执行欠薪问题数据上报“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台账,必须统一村、镇两级上报口径,对擅自上报欠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引发其他负面炒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镇纪委对各村及各站所上报的排查情况开展督查、暗访,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通过信访反映、网络舆情等欠薪信息进行对比,倒查未将核实属实的欠薪问题线索纳入欠薪台账的瞒报漏报责任,并将相关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对首次发现数据瞒报、漏报的,将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附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要求重新排查上报;再次发现瞒报、漏报的,对所涉及村和各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全镇通报;因瞒报、漏报导致发生重大问题或者因欠薪处置不力引发事件、重大负面网络舆情或极端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必要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7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加强人民调解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全力防范和化解欠薪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民满意为首要标准,以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以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为着力点,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居、法治安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活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进一步织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频次,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排查“零死角”、案件调解“零积压”、跟踪防控“零懈怠”,努力化解存量风险,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坚决防止因排查调处不及时、不到位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民转刑”案件、重大群体性和个人极端案(事)件。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司法所坚持指导村(社区)每周、镇(街道)每半月矛盾纠纷排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常态排查和集中排查机制,建立排查台账,提前发现、准确预警、精准防控拖欠农民工工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紧紧围绕建筑工程、服务行业、中小微企业等欠薪纠纷多发易发重点领域,农民工等易引发群体性的事件人员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死角、无盲区。最大限度地把欠薪类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有可能因欠薪引发影响较大群体性的事件、有迹象表明或扬言个人极端行为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或报复社会、有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炒作事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防止事态扩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风险隐患消除在源头。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不断优化基层调解员队伍结构,依托基层调解组织“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立足发现和加强对欠薪类矛盾纠纷的化解,灵活采取随手调、随时调等多种方法,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要充分发挥对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全力调处重大、疑难和跨行政区域的欠薪类矛盾纠纷。要依托和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安居区劳动争议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的配合,对重大风险隐患,要统筹部门资源,组织专门力量,形成合力攻坚,着力把矛盾风险控制在区、化解在区。

  (三)健全完善预防化解长效机制。各司法所要强化矛盾纠纷预研预判。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等重大社会影响的欠薪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研判,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回访督办制度,强化欠薪矛盾纠纷跟踪回访。严格按照“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对成功调处后的欠薪矛盾纠纷一律进行回访,防止因履行协议不到位等其他原因发生反复甚至激化“次生纠纷”,对调解不成功或者不适用人民调解程序的欠薪类矛盾纠纷,各司法所要积极引导其通过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各司法所要以农村(社区)为主阵地,以农民工、企业等为重点对象,深入辖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生活区域,围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川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对农民工关心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伤赔偿、工资报酬等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引导农民工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XX年12月下旬开始,到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8日-12月31日)。各司法所要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发动,逐级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横到边、纵到底工作网络,形成欠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的'强大合力。

  (二)集中排查、化解阶段(1月1日至3月15日)。各司法所要指导各级调委会深入开展拉网式欠薪矛盾纠纷大排查,将本辖区的欠薪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对排查出来的欠薪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归类,分级分类逐一登记造册,组织分析研判,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对排查出来的欠薪矛盾纠纷,层层落实包案化解责任,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财力,加大化解力度。

  (三)总结提升阶段(3月16日-3月31日)。各司法所要采取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和微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引导更多的欠薪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等法治化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法所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调研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指导各级调解组织明确责任人,层层量化工作目标任务,精心安排,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把握节点,稳步推进。各司法所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行动开展,每月向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上报排查台账、工作总结。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评。由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立督查组,对整个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督办,跟踪问效。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8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1〕12号)《省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人社明电〔2021〕2号)和《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2021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人社明电〔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省、市、县近期根治欠薪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强化在建工程项目监管,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欠薪风险问题,推动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系列部署落地落实。

  二、行动目标

  紧扣“减存量、遏增量”总体目标,强力推进修文在建工程“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地落实。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在建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及时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监管,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和数据报送工作。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五个有”(有责任单位、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有具体措施、有完成时限)的要求,严格落实清欠责任和信访维稳工作,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三、行动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大清欠督导、制度落实、执法维稳等工作力度,决定成立“修文县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刘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荣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抽调人员组成。

  四、行动重点

  (一)扎实开展宣传学习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采用集中组织学习、现场宣传咨询、媒体公告公示和进企业、进工地等多种形式,持续学习宣传《条例》《省实施意见》和2022年1月1日起将施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营造良好的根治欠薪工作氛围;要充分运用传统宣传和新型媒介的宣传作用,强化正面引导,主动回应关切;要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等活动,强化以案释法,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行动自觉,提升政府依法监管能力,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及其他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二)扎实开展欠薪维权服务行动。持续公布人社部门,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维权电话和窗口信息,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保障农民工依法维权。要加快乡镇、街道劳动维权服务中心设立,及时排查、调解各类劳动纠纷矛盾。县综治中心、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和县网信办要强化欠薪信访问题和网络的监测,定期分析研判、联合接访、分类处置,闭环处置线索,促进欠薪信访量大幅下降;县人社局要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省、市、县各类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各部门要按要求按时完成处置任务,做到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各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

  (三)扎实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在线监管全覆盖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梳理全县在建工程项目,排(核)查工程建设领域在建设工程项目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情况,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业查处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各项制度在线监管达标率,降低欠薪风险。对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施工期6个月以上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项目主管部门配合纳入平台监管,并督促落实“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分账拨付工资、通过银行代发、实施农民工实名制打卡”等5项制度,“工资保证金存储”由人社部门督促落实。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其他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在建工程项目完工30日内由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办将该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的全部劳动用工、人工费拨付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报县清欠办上传平台。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承担连带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盯死看牢辖区内没有纳入行业监管、又无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对资金无保障、手续不完善、存在欠薪风险隐患的项目,要明确专人进行监管,坚决杜绝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办承担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条例》及《省实施意见》明确的职责,强化部门履职,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根治欠薪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扎实开展项目审批清查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资金保障情况,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特别是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监管,从源头上消除政府性欠薪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

  (五)扎实开展欠薪问题清欠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欠薪隐患摸排,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建立台账,实时掌握欠薪项目(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要按照“五个有”的要求严格落实清欠责任,确保所有査实的欠薪问题在2022年春节前全面办结,确保付出辛勤和汗水的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法院及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

  (六)扎实开展部门联动执法行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根治欠薪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力度,依法分类处置和查处欠薪案件。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领域欠薪问题排查和化解,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按时上报县清欠办。各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报县清欠办,县清欠办要按照《贵州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分类处置工作指引》进行转交办。在交办、转办欠薪信息、欠薪线索和办理欠薪案件过程中坚持“一案三查”要求,既要查违法事实、更要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监管不到位导致欠薪问题的,坚持“零容忍”,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要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公安、检察院、法院要提前介入欠薪案件,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严厉打击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材料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快查、快裁、快执欠薪案件,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形成强大威慑力。(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

  (七)扎实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行动。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严格执行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政策规定,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八)扎实开展新形势下风险防控行动。教育局要密切关注因国家“双减”政策影响下引发的校外培训机构裁员、减员可能引发欠薪风险问题,全面排查、妥善化解。交通、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网约车(运输公司)、快递、外卖等进行检查排查,密切关注新业态领域从业人员欠薪风险问题,督促行业经营平台及时兑现从业者劳动报酬。(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

  (九)扎实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网络监管和欠薪线索处置。对发生的欠薪线索,要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进行化解销号。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信访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及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五、行动步骤

  (一)自查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部门要聚焦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教育培训行业以及网约车(运输公司)、快递、外卖等新业态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集中攻坚化解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

  各部门对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内的欠薪问题,要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逐一制定稳控化解方案,落实包保责任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多方筹资加速化解。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问题化解,及时采取启动房屋预售监管资金、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进行化解,确保各类欠薪问题在目标时限内实现清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强化根治欠薪工作回头看,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适时回访,时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全力巩固清欠成果。要积极推进从“事后处置”向“主动治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延伸,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实施意见》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源头上遏制欠薪。

  六、行动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落实政府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来诠释对党对人民的承诺。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实现根治欠薪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责任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修文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定期调度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台账报表,规范报送程序、严格数据对比,实行属地和部门负责同志“双签字”,压实属地和部门“双责任”,确保报送数据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建立建实属地和部门欠薪工作“双台账”,台账式推进欠薪问题化解。

  (四)强化资金兜底。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欠薪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解决资金,必要时,动用工程款支付担保、各类监管之间保障支付;人社部门要及时启动工资保证金保障支付。对于政府性工程项目存在的欠薪问题,各责任部门要及时请示汇报,提出处置方案,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予以保障。

  (五)强化问责问效。县清欠办将联合县督办督查局及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暗查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特别是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重大后果的,严格提请追责问责。对在建工程项目纳入省大数据平台监管不到位造成欠薪和被上级检查认定为瞒报、漏报的,严肃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

  各乡(镇)、街道及部门于2021年12月23日中午12时前向县清欠办报送截至2021年12月22日的行动台账情况,于2022年1月29日12时前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清欠办。(同步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格,表格加盖政府、部门公章)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9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44号)及晋城市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集中排查的通知》(晋市农民工治欠组办函〔20XX〕10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制止和预防农民工欠薪行为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大箕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指导开展根治欠薪工作。组长由镇长任艺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张晋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镇劳动保障所所长闫鹏兵同志兼任。

  二、建立工作会议制度

  由镇政府牵头,定期召开根治欠薪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根治欠薪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1.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舆论宣传,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劳保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动态;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负责对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一旦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第一时间协调项目负责人妥善处理,做到预见早、处置快、影响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拖欠工资纠纷。

  3.信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站所依法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涉访、涉稳事件,防止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负责农民工来信来访的接待、分流、转送、交办、督办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条块管理责任,妥善处置群体上访事件。

  4.财政所:督促项目业主做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负责制定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还款计划;负责对已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资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规范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行为;对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应依法及时审查;对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立案,并及时查明犯罪事实,依法处置;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6.司法所:负责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机制。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三、完善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

  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每年开展2次以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欠薪隐患。对出现工资支付困难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涉及化解过剩产能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积极完善欠薪预警系统。一旦发生劳资纠纷突发性事件,镇、村(社区)责任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共同介入处理。

  四、建立健全工作问责制度

  镇政府对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组织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欠薪处理不力的引发极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措施和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10

  为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落地,加强欠薪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根治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为推进双堡镇欠薪化解维稳工作,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双堡镇欠薪化解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根治欠资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安排部署根治欠资欠薪相关工作,通过处置国有资产化解一批、处置宅基地化解一批、发展产业化解一批、项目资金化解一批的方式,确保如期完成欠资欠薪根治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召开,及时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讨论解决方案,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欠资欠薪排查、欠薪清偿、相关政策落实;关注网络舆情反映的`相关欠薪线索,督促涉及单位第一时间作出处理,严防网络舆情负面炒作欠薪问题;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专班,分别为欠薪化解专班、拖欠工程款化解专班、信访维稳工作专班、国有资产处置专班、宅基地处置专班、产业发展专班、项目资金及经费争取专班,具体如下:

  (一)欠薪化解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牵头做好欠薪相关情况排查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并认真审核相关逻辑、数据等,并签字把关,确保统计情况真实有效;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制定欠薪化解工作方案;

  (二)拖欠工程款化解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牵头做好工程项目欠资情况排查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并认真审核相关逻辑、数据等,并签字把关,确保统计情况真实有效;认真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制定拖欠工程款化解工作方案;

  (三)信访维稳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收集信访反映欠资欠薪情况,建立台账,并认真审核相关逻辑、数据等,并签字把关,确保统计情况真实有效,及时反馈相关情况给行业主管部门,跟踪督促回复办理,制定信访稳控方案,做好接访工作,确保稳定;负责坚持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四)国有资产处置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做好资产评估工作,按程序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及时筹措资金用于化解欠资欠薪;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五)宅基地处置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加强与区自然资源局对接,做好土地调规等工作;

  进一步摸清现有可作为宅基地处置的地块面积,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按程序做好宅基地处置,及时筹措资金用于化解欠资欠薪;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六)产业发展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进一步摸清现有农业设施及产业情况,盘活农业设

  施,确保发挥效益,做好产业发展事宜,算好产业收益账,及时筹措资金用于化解欠资欠薪;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七)项目资金及经费争取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结合双堡镇实际,建立项目库清单,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强向上对接,根据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情况积极争取拨付相关项目工程资金及工作经费用于化解欠资欠薪;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专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根治欠薪欠资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上来,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根治欠资欠薪各项工作。

  (二)各工作专班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专班详细工作方案。

  (三)各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职,按职责抓好根治欠资欠薪各项工作,镇党委政府对根治工作实行周调度,并听取各专班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工作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在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要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排,建全清欠资金台账。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会同农旅公司、城建办、农业服务中心、扶贫办、经发办、水务站、财政所等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清欠资金台账。

  (二)突出重点,加快清欠进度。

  对于本方案明确的欠薪项目,涉及村(居)、部门要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进度。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大督查力度。

  各村(居)、各重点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面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程序上报区劳动监察队,将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

  各村(居)、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综治办、人社中心、科宣中心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责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处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在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要注重实干、多做少说,避免产生负面舆情。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11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坚持超前发力、精准施治,以工程建设领域等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和新就业形态为重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集中整治,全面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落地,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或极端事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作出新的贡献。

  二、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春节前

  三、主要步骤和工作任务

  (一)开展集中排查(即日起至9月30日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欠薪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进一步摸清欠薪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突出排查重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综合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线上排查等方式,对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业、新就业形态等欠薪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其中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排查政府、国企项目以及社会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明确排查内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清单,实施“人盯项目”,全面排查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情况,监督本辖区本领域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人工费按月拨付、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财政部门负责排查政府投资项目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以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等情况;国资及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负责排查国企项目总包单位责任落实、工资先行清偿等情况,督促总包单位排查劳动用工管理情况。人力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两网化”作用,对加工制造业、新就业形态等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排查化解欠薪隐患。

  3.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欠薪线索,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整改举措,逐条确定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二)开展集中处置(9月15日至10月15日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打好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刑事司法“组合拳”,着力化解欠薪突出问题,推动欠薪治理措施落实落地。

  1.开展专项接访,强力化解欠薪信访案件。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治欠办)要组织开展欠薪问题专项接访活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头接访,直接处理重大敏感欠薪问题。对接访过程中发现的复杂疑难案件,要制定具体化解方案,实行挂牌办理,领导包案。

  2.强化行业治理,系统解决欠薪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力度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强化相关问题整治,有效规范工程建设发承包秩序。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房地产工程项目加强监管,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防规模性欠薪。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对本行业政府投资项目欠薪问题进行有效整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国资及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要督促国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总包单位先行清偿责任,妥善解决欠薪问题。人力资源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加强监管,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3.强化行裁联动,推动欠薪案件快处快结。各区要建立健全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案件一窗受理、接诉即办、高效联动,合力化解欠薪问题。对符合劳动监察立案条件的,要依法依规快立、快处、快结,通过责令改正等行政手段,促使企业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欠薪线索,可采取协调等方式,尽快促成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提高协调的有效性、权威性;对存在劳动争议的欠薪案件,可通过内部联动机制引导劳动者及时转入调解仲裁程序,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做到快调速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快速裁决等举措,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4.加强司法协同,严厉打击欠薪犯罪。公安机关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要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办,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畅通支持农民工起诉“绿色通道”,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要依法公正审判,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组织集中执行涉欠薪案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劳动报酬权益。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农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力度,依法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工会要依托自身资源,依法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10月15日前,各区要移送一批、侦办一批、起诉一批、审判一批、执行一批欠薪案件,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

  (三)开展集中督导(9月15日至10月31日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强力推动欠薪问题线索分类核处、重大欠薪案件处置化解工作,确保查实的`欠薪案件“动态清零、案结事了”。

  1.集中督导平台线索办理情况。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压紧压实核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我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清网行动”的通知》要求,落实好线索防控处置、逐级审核、建档留痕和抽查回访等四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欠薪线索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所有线索按时办结,做到案结事了。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持续跟踪督办、盯住不放、一督到底,确保案结事了。10月20日前,现有的欠薪线索和案件应得到妥善解决。

  2.集中督导重大欠薪案件。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对重大欠薪案件以及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进行督导,组织力量、现场督导、联动处置,协调解决案件处置中的难点问题,督促加快案件处置进度,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综合运用欠薪保障基金、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手段,千方百计化解欠薪问题。

  3.集中督导工作薄弱的区。要对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排名靠后的区,特别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薄弱环节多、欠薪案件量大、负面舆情频发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导,督促各区落实落细治欠举措,补短板强弱项,形成系统治理欠薪工作格局。

  (四)开展集中整改(11月至20XX年春节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省、市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反馈问题和行动期间查处的欠薪案件,对欠薪问题线索和案件的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工作到位。10月20日后产生的欠薪线索和案件应发现一宗,及时解决一宗,确保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1.以考促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对照省、市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反馈问题,深挖细找,全面梳理本地根治欠薪工作的短板弱项,紧扣反馈问题,限时整改、全面整改。各单位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以案促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实行“三倒查”,查项目整体工资支付情况、查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查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办案治标力促源头治本。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突出欠薪源头治理,明确专人负责,集中进行问题整改,推动制度全面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面加强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XX年春节前,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对欠薪问题保持高度警觉,把整治欠薪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松、行动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推进,全力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稳定。请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资委、中级法院、建筑工务署、总工会、民航深圳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于20XX年9月9日(星期五)前将参加市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人员名单(附件1)报送我办。

  (二)树牢底线思维,切实防控风险。各区治欠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欠薪风险研判会议,会同成员单位做好欠薪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欠薪风险隐患评估,严防“灰犀牛”“黑天鹅”事件。要高度重视重大欠薪舆情和应急处置工作,决不能发生因欠薪引发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因欠薪引发恶性极端事件的区,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一票否决。

  (三)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区相关工作协调机制的职能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结合3月份以来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的“安薪在深”专项行动,补弱项,强基础,创建一批高质量工程建设领域达标示范项目。人力资源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部门职责,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欠薪案件处置。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切实发挥职能优势。对推诿责任、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导致重大风险和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请各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于9月9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办。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行业部门、宣传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各区治欠办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尊重劳动、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人力资源部门要会同法院等单位选取欠薪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以案普法,对工程项目有关负责人和劳资专管员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意识。对欠薪舆情要坚持线上监测和线下处置相结合,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五)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工作。请各区治欠办牵头,认真分析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信息。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省、市治欠办对专项行动情况实施定期调度:一是每两周报送《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情况》(附件2),首次报送时间是9月7日(星期三);二是10月24日(星期一)前报送阶段性行动进展情况(含书面材料和统计表);三是20XX年1月30日(星期一,正月初九)前报送专项行动书面总结材料(含书面材料和统计表)。对因欠薪引发的重大舆情事件、极端事件,请第一时间报送我办。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12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地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台阶,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进一步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办学活力,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特制定该方案。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校长

  成员:总支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教学校长

  成员:各年级分管校长

  3、协调和仲裁小组

  组长:总支书记

  成员:各支部书记

  三、发放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2、体现向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的原则

  3、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

  4、体现职、责、利相统一的原则。

  四、发放依据

  黄陂教育局下发的《武汉市黄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五、考核范围

  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校长(书记)按《黄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试行)》执行。

  六、考核内容

  教职工绩效考核分为师德考核和履职考核(师德5%、教育教学工作量30%、教育教学过程25%、教育教学业绩和突出贡献25%、教师专业发展5%、考勤10%)。

  七、遵循教育局文件的几个规定:

  1、校长(书记)绩效考核由教育局组织进行,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与本校教师的平均奖励性绩效水平的比例为1、3﹕1。由教育局考核后发放。

  2、行政工作量在“教育教学工作量”中计入。副校级干部管理岗位工作量按教师工作量的1、1折算;中层正职干部管理岗位工作量按教师基本工作量的60%折算;中层副职干部管理岗位工作量按教师基本工作量的40%折算。未任课的行政领导其余各项按教师平均工作量计算。

  3、班主任工作量按本校教师基本工作量的一半折算。经费单列,单独核发。

  八、分配方法的有关说明

  1、班主任奖励性绩效津贴单独核算,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全年按9个月计算,经费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划拨。

  2、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奖励性绩效津贴单独核算,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全年按9个月计算,经费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划拨。

  3、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成六个部分:即师德5%、教育教学工作量30%、教育教学过程25%、教育教学业绩和突出贡献25%、教师专业发展5%、考勤10%。分配方法见下文实施细则。

  4处室人员设岗如下:

  (1)教导处:南区:2人北区:1人

  (2)政教处:南区:2人北区:1人

  (3)学籍:南区:1人北区:1人

  (4)教师档案:南区:1人北区:1人

  (5)图书室:南区:2人北区:1人

  阅览室:南区:1人

  (6)后勤:南区:3人北区1人

  (7)心理咨询中心:南区:1人

  (8)教科室:南区:1人

  (9)办公室:南区:1人

  (10)保健室:南区:1人

  (11)实验员:南区:2人北区:1人

  (12)财务室:南区:1人北区:1人(北区负责收取非义务费用)

  处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分管校长视其考勤、坐班情况确定,分为三等:①金额分别为9000、8500、8000左右,每等差距500元左右。②全部全勤服从分配,工作认真负责为一等。③凡各处室人员超编的按处室二等计算,没定岗教师如全勤出勤,完成学校任务按8000元发放。④对于缺勤只扣除考勤金额不降等。⑤生病在家休息视病情决定发放金额(原则上按没定岗金额8000元的一半发放)。⑥每学期全部缺勤人员视为缺岗。⑦不上班人员不发放。⑧综合学科课节达到8节不足9000元的按9000元发放。

  5.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总额不超过教职工平均总额水平的2倍。

  6、任课教师年满55周岁的男教师和年满50周岁的女教师,在其工作量基础上除以0、8核算最后工作量。

  7、学校规定不同学科教师应该担任教学任务的班额数是:语文、数学一个班,英语、物理、化学两个班,具体工作量的认定如下:

  ⑴语文、数学两科达8节及以上的视为满工作量(含活动课、班会、专题教育)。

  ⑵英语、物理、化学达8节及以上为满工作量,其中物理、化学演示实验、学生实验完成达100%视为满工作量(含活动课)。

  ⑶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达10节,音乐、体育、美术、劳技达11节为满工作量(其中含课间操、兴趣小组工作量)。综合学科教师课节不达标的,其专业档案得分按其实际得分的按90%(6节)、70%(5节)、50%(4节)计算拿该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8、违规扣除项的说明:

  ⑴随意调课,没有经过教导处的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被调课扣50元,调课人扣100元,分管校长扣200元。

  ⑵综合学科教师课节不达标的,按比例80%(6节)、60%(5节)、40%(4节)拿奖励性绩效工资。

  ⑶凡区级抽考学科处于全区前5以外的,所教学科的教师及班主任降等次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⑷学校领导因工作失误,造成所负责工作有负面影响,影响学校声誉的,该领导只能享受教师待遇,不享受领导待遇。分管领导分管学科、处室、功能室没有按课标要求落实课程,或没有按处室功能室要求完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量来确定:只完成80%扣分管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只完成60%扣分管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10%,只完成50%及以下的不发领导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⑸凡不服从分配,没有上班的且又没有到休息年龄的教师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⑹理、化、生教师上演示实验课,学生实验达100%为一等,达80%为二等,达60%为三等。一二三等分别按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0%、80%、60%下发。(以下同)

  ⑺音乐、美术课在音乐室、美术室达100%为一等,达80%为二等,达60%为三等。

  ⑻体育教师室外课达100%为一等,达80%为二等,达60%为三等。

  ⑼信息技术课按规定上机课达100%为一等,达80%为二等,60%为三等。

  9.学校周平均课时量为“7节×5天×教学班数÷专业教师数=学校周平均课时数”。朝读和下午活动课计入教师周课时量,按每个0、5节计算。7、8、9年级周1、3、5为语文朝读,周2、4为英语朝读,语文共计1、5课时,英语共计2课时(单班计1课时)。下午活动课七年级周1—4为语文、数学、英语、语文。语文、英语计1课时(英语单班计0、5课时),数学计0、5课时;八年级活动课周1—4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语文、数学计0、5课时,英语、物理计1课时(单班计0、5课时)(下半年没有活动课)

  10.内定休息的年满57岁的男教师,52岁的.女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在职教师最后50人的人均金额的90%发放。

  九、病事假有关规定

  全体教职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如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节假日的休假。教职工事假按每天35元扣除。当月病假累计超过7天(含7天)扣发该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半,超过15天(含15天)扣发该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重大病号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发办法由学校总支研究决定。凡生病长期休假或因事长期请假,不能上班的,暂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此规定内容由分管校长负责核定,若核定出现明显失误,学校将追责。(以上稍大文字为今年补充修改内容)

  十、具体实施细则

  (一)师德考核(5%)

  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具体考核可按《黄陂区中小学教师师德量化考评实施方案》和新修订的《黄陂区教师职业道德量化考评表》执行。师德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师德考核由下列几部分组成:

  1、家长评校、学生评教意见;

  2、学校社会监督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评价意见;

  3、教师年度师德考核评价结果。

  凡师德考核合格者,可得到相应的师德考核绩效工资,师德考核存在较大问题的扣除师德考核绩效工资,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即该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

  在考核期内,教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师德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接受家长财物、吃请及其它以教谋私行为严重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4、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其绩效工资全额扣除。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30%)

  该部分占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0%,以周课时数的形式呈现,该项总金额除以总课时数得出每1课时的金额,然后按每位教师实际课时分配。教师周课时数按教师实际担任的教学任务结合学科系数得出,学校平均周课时数由全校周总课时数(含朝读和活动课,每个按0、5节计算)÷专业教师人数得出。各年级各学科系数为;九年级:语文、数学为1、1,英语为1,物理、化学为1,政治、史社、体育为0、9。七八年级:语文、数学、外语为1,物理为0、9,综合学科为0、8。拒不服从学校合法工作安排的,该部分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三)教育教学过程(25%)

  (四)教育教学业绩和突出贡献(25%)

  (五)教师专业发展(5%)

  该三、四、五部分占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5%。合并按教师专业档案量化评分计算。

  (六)考勤(10%)

  该部分占教师奖励绩效工资的10%。经费单列核发。凡核定为全勤的,可得到该部分的绩效工资,非全勤扣除该项全部绩效工资。

  (七)班主任考核

  1、班主任绩效津贴按全校教职工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计算,平均每人每月400元,全年按9个月发放,其中班主任常规津贴占总额的30%,计每人每月120元,班主任奖励性津贴占总额的70%,计每人每月280元。

  2、凡担任班主任工资并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可得到班主任每月常规绩效津贴120元。

  3、学校将班主任每月平均绩效津贴的70%作为班主任奖励性绩效津贴,班主任奖励性绩效津贴由学校考核评定后发放,班主任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标准为:

  <1>班级管理40分。主要考评班级学生综合发展、学生行为规范、班纪班风、班级卫生等。

  <2>德育系列活动10分。每次活动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有实效。

  <3>班主任例会和班主任培训10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

  <4>班级班会和黑板报10分。每缺一次或一期扣2分。

  <5>班主任计划和总结,学生综合素质评定5分。

  <6>学生课外活动及组织5分。

  <7>班主任家访5分。班主任每月完成5名以上学生家访任务,不符合要求者每缺一次扣1分。

  <8>防流控辍10分。

  <9>班主任到岗5分。

  <10>除各项评价外,下列活动奖励得分:

  德育论文在学校网站交流或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刊物发表的,奖励标准语学校其它论文奖励标准一致并评分;班级独立承担的学校课内外活动,依据活动规模大小分别加2分、1分;班级学生有突出贡献,依据贡献大小及影响分别加5分、2分、1分;班主任评比获各级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奖励和处罚原则上不超过班主任总绩效工资的10%,班额学生人数差异在班主任考核中占一定比例。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班主任考核分数:

  <1>班主任严重违纪违规,造成恶劣影响者。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给予处理决定。

  <2>班主任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一次扣除2分。

  <3>班级学生严重违纪违规,有违法犯罪的,每次扣除5分。

  <4>班级财产损失严重者,每月扣除5分。

  <5>班主任在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没有尽到责任的;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相应扣除其班主任津贴。

  5、政教处每月对班级工作进行一次总结,班级管理在全年级处于前五名的当月奖励班主任津贴30元,班级管理在全年级处于后五名的当月扣除班主任津贴30元。每学期对班主任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最后由校长办公会依据考评结果确定班主任津贴等级。

  (八)组长绩效考核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完成任务经部门领导考核合格后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绩效津贴,全年按九个月计算。对在各种教研活动和周清月清中不作为,不负责的扣除月绩效津贴,拒绝整改的更换组长人选。

  (九)九年级奖励: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余拿出部分开支九年级升学奖,具体金额根据每年升学情况和绩效剩余部分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十)八年级晚自习及行政值班:八年级晚自习补助及行政值班由绩效工资剩余部分开支。如没有余额或余额不足则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

  此办法从20xx年1月开始实施。为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学校保留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完善的权利。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13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用工,规范工资发放,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我镇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省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依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欠薪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镇企业工资支付预警与处置实施方案》等相关办法,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企业欠薪专项治理工作紧紧围绕我镇科学发展的主题,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持积极预防、认真应对、及时处置的原则,严防欠薪逃匿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企业欠薪专项治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坚持预防与整治、引导与打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工作方法,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式,建立起解决企业欠薪的长效治理机制。

  三、实施方案

  一是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口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劳动所及劳动监察中队、经发办、总工会、信访办、司法办、综治办、建管所、宣传办、工商所、法庭、各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企业欠薪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分工。

  近期召开企业欠薪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各成员单位和所在各行政村(社区)等单位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建立镇工资支付预警与处置领导小组半月例会制,分析问题,落实措施,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并每月形成书面分析材料,及时上报市人社局。

  三是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分阶段部署实施。

  一是摸底排查、自查预警阶段,时间步骤至11月1日。

  各行政村(社区)、新材料产业园、棉花原种场等单位对辖区所有各类企业(含无证无照)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所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工资支付情况、风险隐患情况等。

  1、自专题会议召开之后起至xxxx年11月1日止,报送全部企业情况汇总表。

  2、xxxx年11月1日至xxxx年1月25日,每10天上报一次。主要报送存在重点隐患的企业。书面材料报送至镇劳动保障所,联系电话:。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特别要对恶意欠薪、平时劳资纠纷案件和举报投诉较多、工资只发放生活费、租赁厂房、租赁设备、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等单位列为重要隐患排查对象,要密切关注,随时了解企业的动态情况。一旦发现有搬运全部设备和全部产品等货物的异常迹象,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对发现符合工资支付黄色和红色预警企业的,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劳动部门及时报告。

  二是配合市工资支付预警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对黄色预警企业和红色预警企业的抽查督查以及整改工作。抽查企业为xx家。时间步骤为11月xx日至11月30日。

  三是配合市局相关部门做好对工资支付红色预警企业的立案查处工作。时间步骤为12月1日至12月30日。

  四是配合市局相关部门做好“回头看”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同时镇相关部门做好分析总结工作,并形成总结报告。时间步骤为xxxx年1月1日至1月25日。

  四是各部门执法要各负其责,严格落实责任到人。

  劳动所、总工会、信访办、司法办、综治办、建管所等部门要对排查摸底汇总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处置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各派出所、法庭、监察中队等执法部门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打击恶意欠薪专项工作小组。对恶意欠薪逃匿行为的',法庭要快速执行财产和资产的封查,进行财产保全。公安部门要严惩恶意欠薪逃匿的犯罪行为,随时对移送案件进行会商,协调各执法部门快速处置,防止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劳动所、司法所协助职工做好劳动争议仲裁、上诉等工作,确保职工工资及时发放,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五是杜绝处置不力现象,加大处置考核力度。

  各部门要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服从大局,要做到各负其责、攻坚克难、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妥善处理各项群体性的事件。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在报送资料中,要严格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谎报。对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中出现弄虚作假、推诿、处置不力、敷衍搪塞等不作为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同时,将各部门企业欠薪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14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化解水利系统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平昌县水利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纪委办、财务股、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信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规定,统筹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信访股,负责日常工作。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建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能职责。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加强工程承包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各成员单位要适时对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不具备施工资质单位或“包工头”进行工程建设作业。督促各建设施工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落实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督促各建设施工企业必须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登记农民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工资卡银行账号、工资发放、联系电话以及进场、离场时间等信息,建立完善用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册和月工资花名册,并且“三册”情况要相符。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方式。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全面落实企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有工资拖欠行为的企业应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凡因工资保证金收取不到位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的,由应收取保证金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予以解决。督促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各企业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督促企业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督促企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的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积极推动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工作。

  (三)强化摸底排查梳理,加大治理处置力度。局班子成员要加强分管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业务范围内的在建、已成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集中进行排查。对存在拖欠问题的,要详细查清拖欠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数量、拖欠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等,做到准确摸清底数,建好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苗头及时预警,并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做到一企一策、跟踪督办。实行联合惩戒机制,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失信企业,要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适时向社会公布,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形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有力震慑,从制度上防范和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难题。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意义,认清当前形势,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提前给各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打好“预防针”,念好“紧箍咒”,筑牢行业领域“防火墙”,确保农民工欠薪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农民工工资问题包案负责制。局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彻底解决好,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的事件,

  (三)从严责任追究。对不重视民工工资兑现工作、激化矛盾而导致不稳定事件发生,以及在处置过程中因工作不力造成处置不当,或因迟报、漏报甚至瞒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股室、下属单位责任人,根据相关规定,逗硬责任追究;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15

  根据《xx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平教发[XX]47号文)规定,对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的考评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职业道德(10分)

  参照任课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执行。

  二、考勤(30分)

  根据各校的考勤制度执行。

  三、工作实绩(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员的事业心和工作态度,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实干精神和进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说明:本项考核分为管理人员互评(30%)、全体教师评议(30%)及全县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绩三部分(40%):

  1.管理人员互评(30%):由各校管理人员进行互评,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2.全体教师评议(30%):由各校全体教师对本校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3.全县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绩(40%):根据全县千分制考核时个人分管工作得分,折合成统一分数,最高分记40分,用个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为个人该项最后得分。

  4.以上三项合并起来即为个人以上三项最后得分,最高分记30分,用个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为个人工作实绩最后得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员的决策能力,合作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说明:本项考核分为管理人员互评(50%)、全体教师评议(50%)两部分:

  1.管理人员互评(50%):由各校管理人员进行互评,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2.全体教师评议(50%):由各校全体教师对本校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3.以上二项合并起来即为个人以上二项最后得分,最高分记20分,用个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为个人工作能力最后得分。

  五、清正廉洁(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员能否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廉洁自律以及抵制消极腐败现象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说明:本项考核分为管理人员互评(50%)、全体教师评议(50%)两部分:

  1.管理人员互评(50%):由各校管理人员进行互评,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2.全体教师评议(50%):由各校全体教师对本校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3.以上两项合并起来即为个人以上两项最后得分,最高分记10分,用个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为个人清正廉洁最后得分。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1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省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排查工作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要求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根治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2月28日前,完成脱贫攻坚领域“两拖欠”信访事项全部化解;4月底前,完成全镇脱贫攻坚领域其他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4月1日前,完成全镇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6月10日前,完成全镇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10月底,完成全镇所有非政府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镇欠薪存量动态清零、增量明显减少。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彻底排查,建实三本台账

  1.建实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各村和相关站所配合,迅速对本村辖区、本行业内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地区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并于3月17日前报送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表格模板详见附件1),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要会同相关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牵头单位: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

  2.建实全行业欠薪台账。各村和各站所要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辖区、本行业内欠薪台账,于3月18日前报送镇人社中心(模板详见附件1),镇人社中心要会同各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涉及行业欠薪台账。(牵头单位:人社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扶贫站、园区办、移民站、安监站、创建办)

  3.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村和各站所要对照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利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3月15日前报送镇人社中心,由人社中心会同各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模板详见附件2)。针对排查出的拖欠工程款项目,要同步制定工程款偿还方案,3月18日前,各村、各站所完成所涉及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抓好跟踪落实,接续督办,限时销号。(牵头单位:人社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扶贫站、园区办、移民站、安监站、创建办、文化站、卫生院)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

  1.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村和各站所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人社中心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涉及村、站所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帮助属地政府解决问题。

  2.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针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村、站所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

  3.已清欠项目。针对移交清欠的项目,涉及村、站所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

  各村和各站所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存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等制度措施。配合上级部门,要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园区办、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防控

  各村和各站所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纳入本级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

  (五)加强统筹调度,完善印证资料

  各村和各站所要盯紧时间节点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根治欠薪工作精准推进,对已化解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收集完善资金拨付凭证、兑付农民工工资清册等印证材料,确保欠薪问题排查真实、化解真实、台账真实、印证真实,群众满意,实现可追溯,经得起检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确保全镇根治欠薪工作有序推进,镇党委、政府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全镇根治欠薪工作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和各站所要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严禁瞒报漏报数据,确保排查数据真实有效,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督查,严格上报口径

  镇纪委持续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密度,推动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敬南镇要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考核的`核心内容,实行“每周问效、半月调度、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半年巡查、全年考核”,推动形成全镇上下齐心协力抓好根治欠薪工作的强大合力。严格按照层层汇总、审核方式进行数据报送,排查中严格甄别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资款问题,重点对综治中心渠道反馈的欠薪线索、市农民工支付领导小组等渠道反馈的欠薪线索排查统计,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必须有欠薪人员花名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严格执行欠薪问题数据上报“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台账,必须统一村、镇两级上报口径,对擅自上报欠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引发其他负面炒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镇纪委对各村及各站所上报的排查情况开展督查、暗访,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通过信访反映、网络舆情等欠薪信息进行对比,倒查未将核实属实的欠薪问题线索纳入欠薪台账的瞒报漏报责任,并将相关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对首次发现数据瞒报、漏报的,将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附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要求重新排查上报;再次发现瞒报、漏报的,对所涉及村和各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全镇通报;因瞒报、漏报导致发生重大问题或者因欠薪处置不力引发事件、重大负面网络舆情或极端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必要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17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劳动分配的激励功能,强化考核,注重实绩,使学校分配与业绩、贡献挂钩,向教学一线的教师及责重岗位倾斜,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城盐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城盐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盐人发[20xx]34号)、《关于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盐人发[20xx]35号)和城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城盐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盐教人[20xx]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建立健全对教师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发放项目

  (I)基础性绩效考核

  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占绩效工资总量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月发放。学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学年度考核为不计考核等次(见习期满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

  (II)奖励性绩效考核

  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将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分为基本奖励性绩效和考核奖励性绩效两部分。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工作量的教职工发放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根据不同人员和岗位性质,在考核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中,设立师德奖、骨干教师津贴、工作量津贴、管理津贴、出勤津贴、工作效果奖、特殊贡献奖、年度考核奖等奖励性绩效考核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既定的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后,分春学期(1-6月份)、秋学期(7-12月份)两次(其中班主任考核按月进行)造册,经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批后报市财政局,直接发放给本人或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一)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

  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额定工作量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量的,由考核小组认定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考核人数。

  (二)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1、师德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

  ⑴师德奖设优秀(占10%)、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第。

  ⑵考核办法:对照《城盐市第三中学师德考核办法》,每学年末组织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

  凡“总体评价”中“优秀”的,发放72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良好”率达80%的,发放60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一般”率达70%的,发放48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较差”率达30%,全额扣除师德奖。

  2、骨干教师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

  对获得教育主管人事部门评定的,且常年工作在教学一线工作,经学校考核分别给予一定的津贴。具体如下:特级教师2000元/年、市名教师1500元/年、市学科带头人600元/年、市教学能手500元/年、市直学科带头人400元/年、市直教学能手和市教坛新秀300元/年。

  3、工作量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

  ⑴标准课时。

  全体教学人员的额定满工作量标准,根据省教委苏教人(1994)44号文件精神以及新课程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教师满工作量课时标准如下:(若有新标准以后再调整)。

  学科语、数、外物、化政史地生信音体美劳

  额定

  周课时10121314

  课时系数15/610/135/7

  ⑵工作量补贴标准。(单位:标准课时/周)

  ①各部门干事及网络管理员每周补贴4个标准课时。

  ②教研组长每周补贴1个标准课时、备课组长每周补贴0.5标准课时。

  ③负责学校宣传工作的,根据工作量情况,每周补贴1—2个标准课时。

  ④跨头教案津贴:不同学科跨头,每一份教案补贴0.3学科课时;同学科跨头,每一份教案补贴0.25学科课时。

  ⑤实验室工作量补贴:各实验室保管员每周补贴1个标准课时,物理实验员补贴每周补贴3个标准课时,化学实验员每周补贴2个标准课时,生物实验员每周补贴2个标准课时,艺术器材保管员每周补贴0.5个标准课时。(实验员绩效考核由教务处负责)

  ⑥辅导课(含国防教育、健康教育课等)每节折算为0.5标准课时。

  ⑦期中、期末命题,语、数、外每科补贴4标准课时、其他学科每科补贴2.5标准课时。

  ⑧出操、跑步全部到位的体育教师每周补贴1学科课时。

  ⑨对老教师的工作量,学校视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a、男教师年龄达54周岁、56周岁、58周岁,女教师年龄达49周岁、51周岁、53周岁,每周分别加标准课时3课时、5课时、7课时。(上半年出生的,从春学期开始享受;下半年出生的,从秋学期开始享受。)b、对于服从学校分工并完成一定工作量的老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亦可享受除管理津贴、骨干教师津贴之外的平均数。(享受了平均数的老教师,不再参与基础性、奖励性绩效考核。)

  ⑩其他工作,工作量补贴标准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⑶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①教学人员月工作津贴=(月实际学科课时数×课时系数×12元×k1)+补贴的标准课时数×12元(k1为职称岗位系数,初级1.0,中级1.05,高级1.1)

  ②后勤人员月工作津贴=教学人员实际课时数月平均工作津贴×k2(岗位系数,初、中级工0.95,高级工1.00,技师1.05。财会人员按职称岗位系数计算)

  4、管理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2%)

  (1)中层管理津贴。考核对象为学校中层干部。津贴发放标准:中层正职为350元/月,中层副职为300元/月。考核办法:每学期由校长室组织测评综合考核(校级领导班子占权重50%,教职工占权重30%,互评20%),凡考核为“优秀”的(权重占参评人数的20%),发放11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良好”率达80%的,发放10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一般”率达70%的,发放8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较差”率达30%,全额扣除管理津贴。(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安排满工作量,工作量按实计算)

  (2)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每年发放12个月,每月300元,其中:学期内按实际担任班主任时间逐月考核发放,余额作为班主任的综合考核奖励发放。具体考核发放由政教处负责。

  (3)兼职管理岗位津贴兼职管理岗位津贴按兼职岗位津贴的20%标准发放。

  5、出勤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

  ⑴出勤津贴标准为100元/月。

  ⑵考核内容:上、下班、升旗、会议、集体活动、各类请假等。

  ⑶发放细则:

  ①全月出满勤,全额发放出勤津贴。

  ②凡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每迟到、早退或中途无故离岗位1次,教职工扣发津贴10元,干部扣发津贴15元;上课、教研活动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1次,扣发津贴15元;升旗仪式、会议以及其他集体活动迟到1次扣10元,无故缺席1次,扣15元。

  ③旷课1节,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20%师德奖;旷课2节,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50%师德奖;旷职半天(不含旷课)及以上,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10%师德奖;旷职旷课半天,除扣发100%月出勤津贴外,还不享受全年师德奖;旷职旷课一天及以上,除扣发100%月出勤津贴外,还不享受全年师德奖和扣发10%年度考核奖。

  ④事假月累计3天以内,每天扣发津贴10元,从第4天起每天扣发津贴20元。

  ⑤病假参照医改有关文件精神,分30周岁以下;31—45周岁;男46—56周岁、女46-51周岁;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四个年龄段,月累计病假分别达1、2、3、5天后,每超过一天扣津贴10元;住院病人折半计算;因公负伤,重病患者,原则上不扣发工作规范津贴。其他长病假,按省人通[1998]130号文执行。

  ⑥婚丧假和生育假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⑦公假。经学校批准参加校外教研活动及公务活动的教职工,规定活动时间按公假处理。

  ⑷关于考勤的说明:

  ①考勤时间:所有教职工按作息时间表规定的时间考勤。

  ②请假办法:各类请假,如担任课务的须到教导处、其他人员须到总务处填写请假条,调整课务或安排好工作,经相关程序(半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或总务主任审批;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后送办公室备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委托年级、处室负责人代为书面请假,否则作旷职处理,假满后尚需续假者,须按原请假程序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作效果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

  ⑴教学效果奖。具体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制定考核细则,报校长室审批后,按学期(期中、期末)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年结算发放。

  ⑵后勤服务管理奖。后勤服务人员、专职教辅人员履行年度岗位职责好,教职工、中层干部、校级领导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的,年终可获得600-1000元不等的奖励。具体由总务处负责制定考核细则,报校长室审批确定。

  ⑶竞赛奖。

  ①教师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

  Ⅰ优质课类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

  Ⅱ课件、命题、教案设计、知识竞赛类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

  ②教师参加教学论文竞赛获奖(不含二级委员会和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每人累计最高限1000元)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

  ③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竞赛活动获奖,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指导教师(集体获奖2--5倍发放):(每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获奖,只取前3名)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x

  ④教改教研奖。

  根据课题级别不同,凭结题验收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市级课题500元,省级课题1000元,国家级课题xxxx元。奖金由考核小组根据情况确定后课题组负责人根据课题组人员贡献情况进行分配。

  ⑤论文奖。

  教职工在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凭用稿稿酬单,学校分别给予3倍、2倍、1倍于稿酬的奖励。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宣传报道学校工作的,凭用稿稿酬单,学校给予撰稿人等同稿酬的奖励,每人累计最高限1000元。

  7、特殊贡献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

  ⑴对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部门,根据当年度贡献大小,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⑵在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做出贡献的个人、部门,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补助。

  ⑶节假日值班。

  8、年度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

  在学年度考核中,优秀等第的每人发放300元年度考核奖,合格等第的每人发放100元年度考核奖,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第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

  五、考核的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六、说明

  1、每年暑期7、8两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与临时指令性工作挂钩,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并请示校长室同意,具体安排有关工作,考核后发放。

  2、凡教职工单位变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3、凡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从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辞退、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4、凡新招录(聘)的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的当月起执行绩效工资。

  5、经教育局同意正在脱产进修人员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6、外借人员按满负荷工作量计算。

  7、教职工在拒聘、缓聘、自动离职期间,两个月内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只发“生活补贴”。两个月后仍不能应聘上岗或返岗的,停止发放全部绩效工资,并由校长会办决定其他处理措施。

  8、严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和校纪校规的,如无故旷课或旷职每学期累计达一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因教育教学方法失当给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涉足黄赌毒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被政法机关处以拘留及其以上刑事处罚等,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9、三种病(癌症、麻风、精神病)、长病人员(经教育部门组织参与相关部门鉴定确不能坚持教育教学工作的)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公伤残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长期病假,按江苏省人事厅苏人通[xxxx]130号文件执行。

  10、教职工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校的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11、教职工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校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12、教职工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教职工本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13、绩效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进修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4、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疑难或不可预见的问题,由校长室会办决定。

  七、本方案经第四届教代会、工代会专题会议决议通过,于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八、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18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维护我校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性和导向性,真正意义上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干好干坏不一样,使教师们有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良好和谐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心校指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葛寨乡义葛寨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草稿)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价值观、质量观和评价观,着力构建长效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实现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注重工作过程,讲究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面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工作实绩,努力推进我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绩效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方法恰当、定位准确的原则;突出重点、比重合理的原则;科学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校长?支教教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乡中心校分配办法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部分控制,中心学校掌握部分包括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学校掌握部分包括:师德、考勤、工作量和平时教研、竞赛、教学效果。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全乡人数平均计算,不再涉及职称等问题。

  学校格局乡中心校实情,如果乡中心校单独核算发放“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依成绩发放费”,学校则不在考虑此两项内容;如果乡中心校把这两部分费用重新拨到学校有学校发放,则学校按照有关方案执行。

  四、考核内容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考核内容共分为两大项:(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分为五个小项,师德规范5分,考勤15分,工作量20分,教学成规20分,教育教学能力及教学效果40分,(二)是奖励加分(10—20分)

  (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

  1、师德规范(5分)。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无私奉献。(1分)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务实肯干。(1分)

  (3)能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声誉,能团结同志,和睦相处,不扎堆聊天,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诽谤他人。(1分)

  (4)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损害学生利益,不造成不良影响。(1分)

  (5)在师德方面不在学校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1分)

  2、考勤(15分)。

  (1)教职工考勤以签到册、例会记录、领导值日检查、临时抽查等有效记录为依据。

  (2)平时请假(以请假条为准)在准许范围内不扣分,超出时间的有无办理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一人次扣2分。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19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维护我校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性和导向性,真正意义上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干好干坏不一样,使教师们有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良好和谐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心校指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葛寨乡义葛寨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草稿)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价值观、质量观和评价观,着力构建长效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实现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注重工作过程,讲究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面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工作实绩,努力推进我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绩效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方法恰当、定位准确的'原则;突出重点、比重合理的原则;科学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校长?支教教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乡中心校分配办法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部分控制,中心学校掌握部分包括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学校掌握部分包括:师德、考勤、工作量和平时教研、竞赛、教学效果。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全乡人数平均计算,不再涉及职称等问题。

  学校格局乡中心校实情,如果乡中心校单独核算发放“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依成绩发放费”,学校则不在考虑此两项内容;如果乡中心校把这两部分费用重新拨到学校有学校发放,则学校按照有关方案执行。

  四、考核内容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考核内容共分为两大项:(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分为五个小项,师德规范5分,考勤15分,工作量20分,教学成规20分,教育教学能力及教学效果40分,(二)是奖励加分(10—20分)

  (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

  1、师德规范(5分)。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无私奉献。(1分)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务实肯干。(1分)

  (3)能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声誉,能团结同志,和睦相处,不扎堆聊天,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诽谤他人。(1分)

  (4)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损害学生利益,不造成不良影响。(1分)

  (5)在师德方面不在学校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1分)

  2、考勤(15分)。

  (1)教职工考勤以签到册、例会记录、领导值日检查、临时抽查等有效记录为依据。

  (2)平时请假(以请假条为准)在准许范围内不扣分,超出时间的有无办理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一人次扣2分。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20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在编的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我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考核办法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严格按照此方案实事求是地考核,以教职工的师德、工作量、考勤、教育教学业绩和教学过程进行考核打分,每学期的总分为100分。

  (一)师德(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二)工作量(2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学期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学期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学期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学期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学期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学期人均工作量乘以班额分值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1、教职工学期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学期任科目总节数×任科目系数(语文、数学科目按系数1.2计算;英语科目按系数1.1计算;其他科目按系数1.0计算。)

  2、教职工学期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学期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3、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学期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学期人均工作量×班额分值

  注:1、按班额计算。班额40人以上×20分;30—39人×18分;29人以下×17分。任语、数、英科目两班或两班以上的按平均班额计算,任语、数、英科目且兼有其他科目的按语、数、英班额计算,若只担任非语、数、英科目的按所任班额的平均计算。2、校长所兼课时达同年级专任教师的1/4,并按教学环节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的以工作量20分计。3、工作量分值最高上限为20分。

  (三)考勤(10分)、主要体现教职工的积极性、纪律性、责任心和出勤率四个方面。教职工的出勤方面以学校的考勤记录为依据打分。

  1.旷课1节扣1分;旷工1天扣2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事假1天扣0.5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3.病假1天扣0.3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4.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妊娠假按照病假处理。

  (四)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其中:在一学期里能有效地、合理地、规范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定基础分为10分;全校可比性业绩的最高得分占10分;获得其他奖励的最高得分占10分。

  具体细则如下:

  1、(1)全镇可比性业绩(期末考试、全乡统抽考)(上限10分计)

  一等:排名前三名

  计10分

  二等:排名第四名---第八名

  计8分

  三等:排名第九名---第十名

  计6分

  (注:凡兼科、班的取所得分的.平均值。)

  (2)提高名次奖

  所任教的班级与上学期的成绩相比,凡提高3个名次得1分,4—5个名次得2分,6—8个名次得3分,9个或9个名次以上得4分。

  (3)学前班教师可比性业绩计算办法:按本校教师业绩得分平均值的70%计算。

  2、获得其他奖励的(上限10分计)

  (1)、获“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导”、“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计10分;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导”、“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计9分;获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导”、“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计8分;获乡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导”、“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计7分。

  (3)、获其他奖励的:市级的6分;县级的5分;镇级的4分。

  (4)、论文获奖的:市级的3分;县级的2分。

  (五)教学过程(20分)

  1、备课(5分)

  提前一周备好课,要分详案,每单元必写一篇教学后记,若检查发现教案不合要求每次扣0.5分。

  2、上课(5分)

  教师要组织管理好课堂纪律,若领导巡堂检查发现课堂纪律差,每次扣该教师0.5分。

  3、作业布置、测试及批改(5分)

  4、教研活动(5分)

  教师每学期要上教研课一次以上,听、评课12节以上,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即止)。

  五、考核程序

  1.由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教师的学期考核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考核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工会、教师代表组成。

  2.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平时与定时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其中,教师的考核采取教师自评与部门领导、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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