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时间:2023-08-10 13:26:11 诗琳 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范文(精选1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范文(精选14篇)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1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利益,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及原料公开采购实施方案(实行)》衡教通[20xx]381号及衡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组织机构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全面负责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与招标工作。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全程监督工作。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评标小组

  组长:评标会议现场从3位专家评委中推选

  成员:教师代表(1人)、专家评委(4人)、家长代表作监委成员

  职责:负责评标工作,确认中标单位。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分三个包进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

  四、配送地点

  衡阳市第二中学

  五、招标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工会代表、教师代表,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

  六、招标程序

  1.投标报名:

  ①报名时间:从20xx年8月10日起至20xx年8月15日17:00止,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8: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②报名地点: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祝融路57号衡府17栋1单元601)。由该公司验证配送公司资质,确定合格后方可报名。

  2.投标保证金:交现金伍仟元用信封装好密封并盖投标人公章到开标现场,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当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3.开标时间:20xx年8月16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华伦中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每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定方法:

  本次采购项目分三个包进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每包先按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当各包总分最高的投标人均为不同的供应商时,即各包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各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前面的包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面的包中总分也最高时,后面的包只能取总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后面的包中总分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均已在前面的包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后面的包中总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结算方式

  配送公司必须提供货物正式发票,每月15日之前到校结账,然后由学校支付上月货款(通过银行汇款到配送公司对公账户)。

  九、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十、食品安全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校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一经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方有权取消中标方公司配送资格,履约金50000元不予退还,已送所有未结清食材停止报账,由中标配送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配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材,对人体健康造成有害的;

  (2)配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材,对人体健康造成有害的;

  (3)配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材;

  (4)配送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的食材;

  (5)配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的食材;

  (6)配送食材掺假、掺杂、以次充好的,影响营养、卫生的';

  (7)配送食材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

  (8)供货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货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9)未按照供货协议规定按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年度质检部门抽检报告、分批次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

  (10)若发现中标者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中标的,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

  (11)若中标者采取虚高报下浮值等不正当行为中标,中标后造成无法履行合同、及时配送的。

  其它未尽事宜由衡阳市第二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说明。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2

  为保证原材料产品质量稳定,降低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同时进一步控制食品原材料价格,满足学生和家长对饮食的高标准要求,现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比选优质合法的食材供应商,制定比选方案如下:

  一、比选项目

  XX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项目。

  二、比选项目简介

  1、供应商类别及配送品种:

  ①预包装类:米、面、油、奶;

  ②生鲜肉蛋类:肉、蛋、禽;

  ③果蔬类:水果、蔬菜

  ④副食调料类:干货、调味品、豆制品

  ⑤其他预制品类:面包、麻花、油条等

  2、食堂食材配送位置:大路新区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两校区

  3、就餐人数:2100人左右。

  三、比选对象

  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具有合法供货资质的食材供应商,并愿意在中标后缴纳5000元质量保证金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质、资格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纳税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疫情防控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①米、面、油、奶、蔬菜、水果、调味品等:

  A、投标人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B、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符合33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xx,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xx规定;

  C、投标人所提供食品原材料须有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蔬菜、水果能够溯源;

  ②肉、蛋、禽类等:

  A、所有肉类食品应符合鄂尔多斯市肉类溯源体系要求;

  B、投标人需提供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③其他预制品类等:投标人需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加工场所;

  7、其他要求:

  ①在实施具体采购项目时,配送企业不能将成交采购项目分包、转包;

  ②配送企业在与学校签订合同时应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③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运输;

  ④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配送价格应不高于准格尔旗市场价,付款方式由学校与配送企业自行约定;

  ⑤配送企业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⑥鲜活食品原料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⑦配送企业与学校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及配送合同,每月一签;

  ⑧配送企业制定食品原料配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含配送服务的应急保障措施和应急赔付处理等内容);

  ⑨配送企业要响应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规定和要求,符合疫情防控等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五、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

  制作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7、拟配货员身份证明、配货员个人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及;

  8、专用加工场所(仓库)场地证明、专用配送使用车辆信息证明;

  9、配送食材种类及报价表;

  10、价格承诺书与质量承诺书;

  11、应急预案;

  12、其他优质资格证明文件:其他合作单位供货证明、年度纳税记录证明、公司管理制度、抗风险能力、售后服务等。

  注:上述所有索取的资料是复印件的均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生产厂家或配送企业印章。

  六、确定供应商入围流程

  1、学校在公众号和校园公示栏公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公告。

  2、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具备合法供货资质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3、从招标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名的先后或实力等情况初步选定每类别入围商家三家。(如果报名有3家以上,比选小组将进行初选,并确定最终进入比选流程三个商家)

  七、比选流程

  (一)比选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3月21日下午16:00点前。

  (二)比选初审:

  20xx年3月22日上午10点,由比选小组对报名商家进行初审,最终确定三家入围。

  (三)比选复审:

  20xx年3月22日-25日,由比选小组对入围的三个商家进行复审。

  (四)复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比服务、比质量、比价格的原则,由比选小组成员独立综合评分最终确定2家中选。

  (五)比选复审程序:

  (1)检查投标书密封情况并拆封;

  (2)资质审查;

  (3)评委查看投标资料;

  (4)商家现场陈述;

  (5)评委评分;

  (6)分数统计,排名;

  (7)编写比选结果报告;

  (8)在校园公示比选情况;

  (9)为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相应供应合同;

  (10)双方在拟定合同时,我方有权聘请法律顾问。

  八、原则及标准

  1、比选小组只对通过入围的供应商采用相同的比选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将商家的原料质量、原料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承诺兑现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进行打分;

  3、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4、如中标人因生产能力或其他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学校将与此次比选排位第三的供应商签定合同。

  九、废标

  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定标

  1、定标原则:根据学校比选小组综合打分得分,各种类前两名的商家中标。

  2、在学校微信号公布中标结果。公示期为5天。

  十一、成立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小组

  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校委会,生活部和党政办),共计9人的比选小组,开展本次比选工作。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3

  为深入推进我市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委〔20xx〕13号)、《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xx〕41号)等文件要求,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打造“阳光食堂”,全面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食品安全,多方共赢”的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机制。

  二、配送种类

  学校食堂的粮面油(预包装)、鲜猪肉、冷冻食品(预包装)、副食品(调味品、预包装)、豆制品等5类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配送。

  三、配送时间

  每2学年一轮。

  四、配送模式

  (一)抱团配送

  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继续统筹安排,把全市学校划分若干片块抱团区域;同时,继续推进180人或省三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食品配送,具体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监督落实,鸡山、海山等偏远学校继续实施学生食品定点采购。

  (二)竞争配送

  1.适度竞争。每一类入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家,申请企业通过资质审核及量化评定后,按得分高低确认。

  2.抱团采购。区域内片块抱团组长学校牵头所在片块成员学校,根据入围企业排名情况和服务承诺及质量等,确定食品配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五、企业要求

  (一)准入程序

  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相关规定和本地实际,对申请配送的企业进行初审。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服务师生”角度,集体择优确定配送企业(具体的量化评定办法详见附件)。

  (二)企业服务和责任

  1.企业服务。

  ①提供服务期限每2学年为一轮;

  ②企业在提供服务时,应保证服务质量、食品质量;

  ③配送项目不得转包或转让;

  ④入围后自愿投保食品安全保险。

  2.验收要求。配送企业建立食品出入库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送货,严防非统一配送食品进校园。对于不符规格、存在质量问题等食品,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因食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配送企业责任。

  3.企业责任。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并提供各类票据和单据(与学校向社会公布一致),引导企业将视频监控接入监管部门监控平台。不拒绝学校的供货要求。配送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①《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

  ②《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③《售销记录台账制度》;

  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⑤《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⑥《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⑦《食品定期检查制度》;

  ⑧《不合格食品退市及销毁记录制度》;

  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要定期自查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目录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后方配送。

  (三)企业配送进退机制

  1.由片块组长学校组织片块成员学校对片块内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投票测评(每学期两次,即1月中旬、4月底、6月底、11月初),满意率低于50%的企业取消片块本期配送资格;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片块一个月配送资格。片块“满意度”测评结果要接受监督并送交市教育局备案汇总,整个区域满意率累计低于50%的企业取消本期配送资格;整个区域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一个月配送资格。

  2.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企业配送的产品质量等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产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行政部门处罚的(第一时间停售该食品代理的除外)、企业存在违反承诺出现不符合前置征集条件(特殊情况除外且经报备并能够及时整改的)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等行为之一,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3.校企双方需在“玉环市教育局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登陆交易。以半学期为周期,同一周期超过一半配送企业有过相同配送的食品按均价计算,若价格指数排名最高且超过各企业配送平均价的一定比例(虚高)的企业,1个周期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连续2个周期出现,暂停1个月配送资格;连续3个周期出现,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一经发现价格存在恶意竞争的,直接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企业因自身原因或被强制退出配送的,由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社会公布征集相对应的配送企业。

  六、学校要求

  (一)学校要按规定执行食品配送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源头安全可控及可溯,并在“玉环市学校阳光食堂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配送及定点采购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每批次采购的食品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食品检测报告;对采购索取的票据、清单、证照复印件要分门别类编号归档保存。

  (三)学校要明确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分人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应采取退货等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做好记录,报送所在片块组长学校和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对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和相关部门对企业综合评定等的相应依据。同时,情节轻微,酌情扣除配送企业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学校要制定食品配送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对食品供应有稳妥的应急办法,保证学生的食品供应不受影响。

  七、配送价格

  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校方与配送企业在平等公开基础上协商配送价格。协商的价格原则上同一区域实行同价同质配送,在市场零售价和市场批发价之间,结合物价变化和企业营业场所出售价格等,再参照以往企业承诺价格下浮率,确定配送结算价格。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4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邵东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全面规范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做好配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列事项:食品配送工作开展的方式,配送企业招标文件的审定和发布、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认定结果决定推荐配送企业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成员如下:

  1、办公室主任:

  成员:

  2、监督组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职责为: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起草工作文件;联系招标承办单位,负责资质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入围配送企业服务质量监管体系。

  监督组设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职责为: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过程监督,受理招标过程中举报投诉,纠正、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二、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施时间

  20xx年6月底前召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入围参加招投标配送企业的认证工作。7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品集中配送企业的.招投标工作,8月学校与认定的配送企业签订合同,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由配送企业配送。

  四、配送的范围及品类

  邵东县学校食堂的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

  五、认定程序

  (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企业必须是市监部门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企业,持有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证件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

  3、《企业服务承诺书》。

  (二)配送企业认定程序

  1、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

  2、经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3家以上(含3家)企业作为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配送企业。

  3、发布对评标结果:对拟中标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现场考察:组织有关人员对拟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企业的资质、仓储能力、配送能力及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

  5、认定:根据中标与考察结果,确定1家为中标企业。

  六、其它

  1、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企业的认定有效期限为3年。

  2、邵东县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3、实行对配送企业定期评估制度。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配送资质,且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资质认定。

  4、本着坚持就近采购的原则,支持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本县内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5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6

  一、项目概况:

  为学校食堂供应食材,项目涉及主副食材原材料、佐料、新鲜蔬菜等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该项目由学校比选工作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

  长沙市长郡芙蓉中学食堂食材。

  三、比选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采购期限:

  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遇到学校食堂经营方式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条件终止合同,停止供货。)

  五、比选内容:

  食材质量、价格、服务、团队专业性和业绩等内容。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系芙蓉区学生食堂供货商备案入围单位;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经食药监部门审批,具有食品经营资质;

  3.在长沙市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必须具备制作、运输、储藏保鲜、食安检测等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5.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7.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经营风险;

  8.食材优质优价,具备食品溯源能力,能够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9.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比选,报名时,请提供(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④公司简介资料3份,含本公司团队人数、从事食材行业年限、食品配送方案、食品安全和质量保障制度、在芙蓉区教育系统内配送年限、配送学校数量、报价情况、近五年获相关行政、卫生及政府部门奖项、食品安全保险单据、配送车辆数量等配送能力。

  如非法人代表参会,还需提供:

  ⑤授权委托书;

  ⑥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同时领取《食堂食材供货商比选择优承诺书》,于比选会议时,带承诺书参会。

  2.报名时间:4月26日。

  3.报名地点:教学楼114总务处办公室。

  4.报名负责人:郭老师

  八、一轮比选

  1.时间:4月27日下午2:30起。

  2.比选地点:长沙市长郡芙蓉中学二会议室

  3.比选流程:

  ①比选工作小组审核供货商资料。

  ②各供货商提交承诺书,限时介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货品货源、价格承诺;

  ③交流答疑。

  4.确定三家优质供货商,进入二轮比选。

  九、二轮比选(实地考察):

  时间:4月28日-4月29日。

  十、结果公示:

  时间:4月30日至5月10日。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7

  一、适用范围

  凡自营的蔬菜、水果类商品,均适用此管理流程。

  二、编码使用要求

  1、要货单、入库单、调拨单、报损单、除皮单、盘点单必须使用8位商品编码;

  2、严格要求同一商品进、销计量单位一致化。如空心菜以“kg”作为计量单位进货入库,销售时必须以“kg”为计量单位。

  三、要货流程

  1、要货五原则:

  (1)参考上周同一天(节假日除外)销售;

  (2)参考昨日销售;

  (3)参考当日菜谱原料需求及当日库存情况;

  (4)严格依照食材认证渠道执行其中(1)、(2)、(3)项为食堂总厨在制定要货计划时必须参考的要素;

  (4)、项为采购负责人在决定采购时必须参考的要素。

  2、要货流程:

  食堂总管在餐行健系统上制作电子版要货单(准确填写商品编码、名称、要货数量),负责与采供部及时紧密沟通,在基地供应商处订货采买的商品在下午2点前填写好第二天所需商品;本地现采商品在营业结束后,即晚上6点前将第二天所需商品的要货单利用网络传输方式发送给采购组货源组织负责人,须确认对方成功接收。未按时完成处罚卖场负责人100元/次。

  四、采购流程

  1、采购现金由采购经理负责借出并在财务清帐。

  2、采购组逐步分类分单品摸索总结出每天的最佳采买时机、采买地点,可以获得最佳商品的品质品相和最优惠的价格经验,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形成科学有效的采买制度。

  3、采用送货制的供应商,采购组要与食堂一起科学安排和调度,尽可能缩短商品从收货到食堂售卖之间的时间。

  4、商品分级:采购人员在采买商品时,需认定商品等级,具体分为精品货、优质货和统装货三种,务必将认定结果填写在送货单上。

  其认定原则为:

  1)精品货:通过特别精选的商品。

  2)优质货:通过简单精选的商品。

  3)统装货:没有经过任何精选的商品。

  5、采购组参照要货单组织货源,对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进行询价和电话预定采买,其余商品进入现金采买流程。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由采购人员、现场质检负责人共同检验、过称、结算并在三联单据上签字确认。在现金采买过程中遵照询价、议价、最终确定成交、点货装车、运输、交付六个环节依次进行。询价由当日所有采购员分别进行,汇总各自意见后确认意向采买点,进入议价环节,必须2人以上,现场明确主购和辅购,并对议定单价负责;价格谈成后通知携带现金的.人员(指派专人并专款专用)开单结算,付款人员与驾驶员、搬运工一起过秤装车,付款人员对已买商品全部装车无遗漏负责。装车完毕后,由开单付款人负责填写送货单(一式四联),分供货商单独填写,有条件的留下供货商手机(电话)和联系地址,供货商签字确认;驾驶员、付款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付款。付款人员对采购商品的数量、金额、现金结算负责。

  6、送货单一联由付款人员保存,以备核对现金,另三联交驾驶员随货同行进入运输、交货环节。

  7、装车时采购组人员按重货优先原则、商品保鲜优先原则安排装车,商品要求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商品。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小心驾驶以保证商品安全、完整。

  8、对采购的商品进价,由监控部随机不定期抽检。

  9、车辆运输路线:由批发市场出发,直送总店分拣,再由总店向各分店配送。

  10、没有按上述流程执行的,每错一个环节处罚50元。

  五、收货流程

  1、收货时间:从凌晨4点开始,货车到达指定收货地点后,驾驶员、搬运工、食堂质检员、总管等收货人员依照配送货单收货。

  2、收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收货标准,不得降低收货标准,不得提高收货数量(有特殊原因除外);对品相、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应予以拒收,对可以降级收货的,根据商品情况降级收货。

  3、收货人员必须过秤后如实填写商品毛重、去皮数量(含冰块、水份、泥土、包装物等)。过秤后在三联送货单上由收货负责人、司机、质检员共同签字确认,一联交付收货人,另两联由司机带回分别交给付款人员及生鲜部文员,以便采购组掌握交货信息、报帐。

  4、在货车离开交货区时,由质检员检查送货车辆是否有未卸完或夹带商品,并建立日志表。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8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内容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

  四、成立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邢唯远

  副组长:xxx

  成员:xx

  领导小组负责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五、实施程序

  (一)集中采购

  1、统一招标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2、统一采购

  全区各学校在中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处,按照区域划分及种类界定进行采购。各中标供应商与区教育局签订统一采购合同。

  3、统一配送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所在地划分服务区域,中标的'供应商以服务区域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食材种类和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因其他原因故意延迟配送或拒绝配送。

  4、统一价格

  临渭区学校食堂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区域询价人员库,负责每月采集三个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进行汇总后,按照招标优惠率确定基准价并进行公布。同一区域内的同种食材,各供应商不得因配送时间、距离、数量等原因,擅自提高价格,须做到区域内同种食材价格统一。

  5、统一服务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对中标的供应商划分服务区域,对指定区域内的学校进行配送及售后服务。学校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供应商投标资格遴选的重要依据。

  6、统一结算

  各供应商每月五日前与学校进行上月配送清单核对,根据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公示的价格开具税务票据,学校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转账。

  (二)定点采购

  1、发布公告

  20xx年7月22日,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审定的公告》。

  2、资格审查

  8月1日至8月5日,供货商根据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8月1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渭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渭南市实验初中院内)

  3、现场查看

  8月10日至8月17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4、磋商公示

  8月18日—8月19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供应商按供应区域及供应种类进行评判,初步确定定点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5、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6、学校定点采购

  学校成立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校食堂定点采购工作。邀请中心校、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本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与选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9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严防校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资金安全”为指导思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以达到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减轻学校工作负担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的公办学校和公立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参加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二)实施时间: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期满后继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配送企业。

  三、实施办法

  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2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我县学校食堂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料。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不足,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一)配送企业资质等条件要求

  1、供货商最近2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

  2、供货商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供货商所有的仓储和配送中心须在武宣县范围内或距武宣县城150公里内,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冰库、恒温运输车辆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保质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了便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如果中标企业不在武宣范围内,要求企业中标后五个月内必须在武宣县注册分公司和建设具备配送食堂食品原料所需条件的仓储和配送中心。

  4、供货商须在武宣县相应的`税务部门缴纳税金。

  (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1、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机构进行代理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当事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法》的规定程序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整个招标采购过程包括:信息公告、开标评标、采购结果公示等,均依照《采购法》相关程序规定进行。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4、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武宣县相应独立学校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质量保证书等,同时交履约保证金。

  (三)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原料。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配送企业必须加强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配送原料质量安全。

  3、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恒温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4、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平时以各学校所在地区的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下浮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杏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宗贤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能,做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监管、指导、协调工作。

  1、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深入配送企业和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原料配送工作,做好配送企业和学校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及时协调理顺和解决问题,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对配送企业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配送公司经营资质、经营业务范围的审核管理,要经常性的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3、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4、县发改局:要指导学校做好食品价格监测工作,联合县教育部门、配送食材的学校代表一起定期走市场了解食品原材料价格,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相应的食材配送的价格,同时做好相应价格等的备案工作;

  5、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票据开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学生食堂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行为。

  6、各相关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验收、入出库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账,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是有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三人共同签字的正规票据,学校财务才能予以报销;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按月结算并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学校要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各配送学校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产品检验报告、蔬菜残留农药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建立好台账,且按年度保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建立食品安全档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制度,加强监管

  1、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5年内不能参与我县学校食品类经营活动;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同时拉黑名单,五年内不能从事武宣县内的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4、评估工作。配送企业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县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所经营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其它

  本方案由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10

  一、目的

  为了规范餐厅食材的采购、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方式及供货商的确定

  (一)采购方式确定原则: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食材,采购员可选择供应商送货方式;

  2、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食材可由采购员自行采购;

  (二)供应商确定原则

  1、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调查,采购员要从所在县城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食材来源,价格、质量及其目前的供货情况;

  2、使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采购员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进行比较使用;

  3、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一个月的基础上、由主管经理、出入库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组成审查小组,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集中投票表决来确定;

  4、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采购人员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三、市场调查原则

  1、由主管经理、餐厅出入库人员、采购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两次以上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调查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部存档;

  2、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每项15天调查一次,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调查的市场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3、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食材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方法,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忌只记录卖方的一口价;

  4、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5、零星物品的调查由出入库、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四、采购的定价原则

  1、对供货商所供食材的定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周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2、定价程序:由采购人员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

  五、申购程序

  1、对于经常性食材的采购应由餐厅部门负责人每周固定时间定期报计划,经主管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2、需临时采购的物品由餐厅负责人填写申购单,经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申购单一式二份,写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

  六、采购数量、周期的确定

  餐厅部门负责人根据不同的季节和吃饭人数来确定定采购的数量与周期,如果采购计划多报、虚报出现烂菜浪费现象,由餐厅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春季、秋季、冬季每周采购两次,夏季每周采购三次)

  七、货物的验收原则、出入库

  验收的质量标准:

  验收人员:采购人员、出入库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等共同验收;

  验收程序

  1、餐厅入库人员对采购人员所采购的材料进认真验收、检核货物的数量、重量、质量,保存有效期等,符合要求的方能入库,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物品给予退回,严禁入库。

  2、验收合格的物品,开具入库单,“入库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出入库人员签字生效,签字后的“入库单”一式三联即:第一联出入库留存、第二联采购人员交财务部作为记账凭证、第三交总经理。

  3、餐厅领菜出库时,出库人员填写出库单,由经办人或餐厅负责人签字生效。

  八、采购事项

  采购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售后服务好的前提下,选购低价物资,做到质优价廉。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在采购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11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德教办【20xx】103号)和什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什教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12

  根据学校需要,为了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和《岳阳市市直中小学贯彻落实<湖南省中小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食堂现对外委托管理经营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选择经营管理单位。

  一、基本情况

  师生食堂上下两层,经营面积1200平方米,学生2400人左右,教职工240人左右。

  二、投标单位条件及须知

  (一)资质:

  1、具有学校食堂或较大规模餐饮业(食堂)经营管理经验。

  2、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复核。

  3、不接受个人投标。

  (二)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要做到以下要求:

  1、要确保安全与餐饮卫生。

  2、保证一天三餐供应,食堂经营以供应饭菜、面食、小炒为主,做到品种多样化。

  3、师生用餐场所要相对分开。

  4、根据学校要求,按学校作息时间营业,合理安排食堂开放时间(含寒、暑假期间),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教学和办公秩序。

  5、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营,中标单位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造成的一切后果中标经营单位应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的检查与监督。

  6、中标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食堂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

  中标单位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不准聘用童工及有劣迹的人员。中标单位人员住校内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等,未经学校许可不准留宿外人。

  中标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防疫、防火等安全知识培训和管理,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7、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的制度,并交学校备案后严格执行。

  8、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活动中自行定价,但不得牟取暴利,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低于此标准,学校按中标单位实际成本的3倍收取违约金。并要制作价格牌,每月由食堂管理小组根据市场价格核实一次,实行明码标价公示,自觉接受学校等有关部门的物价检查监督。

  9、中标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电器货源等,对易燃物品要妥善使用和保管,接受消防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监督检查,执行整改意见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10、学校移交给中标单位使用的食堂售饭菜窗口用的收银机等固定资产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一经损坏,由中标单位出资立即修复,如发现学生或教职工遗忘拿走的饭卡,必须立即交给学校有关负责人,严禁套支,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食堂潲水,垃圾转运等费用。

  12、中标单位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

  13、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由中标单位办理,学校负责协调,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许可证等延误,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14、中标单位不得转租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非法项目。

  15、学校提供给中标单位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水电设施),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和出资维修,其中的.固定资产,按其成本的10%收取押金,合同期满后其固定资产无损坏能正常使用,按实退还给中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在没有得到学校书面同意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设施。但中标单位新添置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在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中标单位。

  三、合同签订:

  1、初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的5天内,需交清押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重新实行招标。

  2、续签合同,在合同快到期时,学校须提前2个月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每学年度的师生综合满意度不得低于80%,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不续签合同。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和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学校有权中断其经营合同,如有违法行为学校将移交给司法部门处理,损失中标单位全部自负,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学校食堂托管招投标。

  四、投标书编制

  (一)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1、公司简介,包括企业概况、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复印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制定食堂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配备

  (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

  (3)经营方案

  (4)方式及品种

  (5)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

  (6)人员招聘(工资、福利、伤残、社医保等)

  (7)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赔偿

  (8)其他

  3、安全承诺书(食品卫生、人员、财产、水电火等)

  4、质量承诺、师生用餐满意率承诺、原辅材料成本比例承诺。

  岳阳市第四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工作程序

  1、学校根据省市有关食堂管理文件精神,制订岳阳市第四中学食堂经营招标方案

  (7月5日----7月28日)。

  2、学校在校内宣传栏和校园网站发布通知并报名(7月28日---8月4日)。报名截止时间8月4日下午5点。

  3、报名单位制订投标文书(8月5日---8月20日)。

  4、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复核及收集各申报单位投标文书(8月26日下午4点前交到市四中综合楼一楼后勤处)。

  5、评标(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8月27日)

  6、评审结果公示(校园宣传栏及学校校园网)(8月28日---8月30日)

  7、评审结果上报市教体局等相关单位(8月30日---8月31日)

  8、进场开业(9月1日)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13

  一、管理体系:

  1、成立学校食堂伙食委员会。

  校长(xx)、教导主任(xx。)、报账员(xx)食堂管理员(xx)、食堂炊事员(xx)组成学校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

  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校长:负责审批学校食堂经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对食堂重大事情的决议进行审批、审批食堂帐务。

  食堂管理员:负责制定食堂食谱,制定食堂管理制度,负责召集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对食堂重大事情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决议,监督伙食质量,组织伙委会全体成员每月定时召开安全、卫生及伙食营养搭配的专题工作会议。核对炊事员所购买食品的重量、价格,不定时到供货店铺核查;如有出入,需将核查情况报校长处理。

  报账员:核发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审核食堂帐务;管理食堂日常开支帐务;落实伙委会决议,保障食堂正常运转,向伙委会负责;

  炊事员:负责食堂的具体事务,负责食品的购买、加工、烹饪、分发;食堂卫生打扫。

  二、财务管理制度:

  1、食堂购买的各类物品凭票报帐,票据上要注明品名、重量、价格、总价、供货方、需有经手人(如食堂管理员或炊事员等)签字,证明人(学校老师)签字,交学校校长处审批,方可报帐。

  2、大米、油、调料品、煤气等储备物资由学校(xx负责)定点采购,与供方(xx琳琚超市)建立长期供货合同,货主凭有食堂管理员(xx)、炊事员签字的发票到报账员(梁建英)处结帐,每周五定期结算一次,校长负责不定时核对。

  3、蔬菜、肉类、海鲜等日常食品的采买,由校长、食堂管理员负责列出一周食谱,再在每一天前由食堂管理员协同炊事员列出购买品种名称和数量,报校长审批后,由食堂炊事员(两人)负责共同采买;发票(或购买凭证)在第二天交到食堂管理员(xx)处核对重量和价格后,再由食堂管理员将票据拿到校长处审批后,方可拿到报账员(梁建英)处报帐。

  4、炊具或其它厨房用具的添置,须由炊事员列出品种名称和数量,报校长审批后,由食堂管理员协同炊事员一起购置,发票必须手续齐全,再到报账员(梁建英)处报帐。

  5、食堂帐务独立,专款专用,多还少补,每月由报账员结算一次,再由校长审核后公示食堂账务情况,接受伙食管理委员会、全体教师、家长的监督。

  三、采购制度:

  1、食物采购尽可能定点,学校与供货商应建立长时段供需关系,并尽量签定合同,争取食品价格优于市场价,采购时须向货主索要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肉、禽类食品必须是经过有关检役部门检验的,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标。

  2、供应商送米、油、调料品等食品到食堂后,由食堂管理员xx核准数量和检验质量后签收,然后送进保管柜,由炊事员验收签字。

  3、蔬菜、肉类、海鲜等日常食品采买回来后,由食堂管理员xx核准数量(重量、价格)并检验质量后签字验收。

  4、伙委会成员随时抽查购物的数量、记帐、价格、质量等,发现问题,提交校长处理。

  5、事务管理员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督促供货商和采买员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以降低成本,减少支出。

  四、保管制度:

  1、食堂管理员(xx)为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保管第一责任人。

  2、食堂管理员(xx)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

  3、食堂管理员(xx)应做好保管食物柜子的卫生和“四防”工作(防鼠、防霉、防盗、防火),杜绝霉烂变质物品进入食堂。

  五、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消毒柜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源开关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食堂管理员要认真做好每天的“试吃”工作,防止食物中毒,认真做好每天食物的留样工作,每餐的各样熟菜要留样4两,并在留样冰箱中停放48小时。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14

  一、招标项目。

  在局招标框架内由各镇(区域)集中组织招标采购的项目为: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蔬菜、猪肉、禽蛋类等。各单位自行组织项目为豆制品、海产品水产类、活河鱼类、咸菜类、南北货类、点心、冻品类、活禽类等,招标要求与局集中招标的要求一致。

  二、招标说明。

  根据上级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所以大宗采购均重新招标,不续标。说明如果招标不成功,可以与有相应资质且信誉度好的供应商协商,或不固定供应商比质比价自行采购。

  三、资质要求。

  镇集中采购的大宗商品供货商资质以教育局招标文件为准。学校分散菜购的供应商资质则必须提供相应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身份证等,所有供应商送货必须填送货单并签字,结算时必须提供正式票据。

  四、标的设置。

  根据往年的.中标情况,在确保学生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设置食品安全控制线(下浮率上下限),投标下浮率在此范围内含本级有效,下浮率最大的中标,若下浮率相同,可以抽签决定一至二名供应商。下浮率最低限额和最高限额如下:

  (一)县局组织的'镇集中采购项目:大米(粳米8%~12%,5055/9108米15%-20%)、食用油(金太阳、福临门、金龙鱼、鲁花20%~25%)、调味品(20%~25%)、蔬菜(30%~40%)、猪肉(12%~18%)、禽蛋类(8%~12%),参照价格以县局招标公告为准。

  (二)经学校行政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在局镇不统一进行招标的项目,参照镇集中采购办法,也组织挂网招标。本校自行组织采购项目:海产品水产品类(主要为鲜海鱼及鲜虾类,10%~15%)、活河鱼类(5%~10%)、咸菜类(20%~30%)、南北货类(主要为粉丝、木耳、虾米、虾皮、花生米、剁椒、小米椒、生鸭蛋等10%~15%)、点心(15%~25%)、冻品类(冻鸡腿、冻鸡翅根、冻鸭腿、鸭根、雪花排条、米兰虾饼、鳕鱼排、南瓜饼预包装冻品类及部分半成品海产品等类10%~20%)、活禽类(光鸡光鸭类10%~15%);鲜牛肉(5%~10%),豆制品(3%~5%);水果(15%-25%);点心(含预包装点心、烘焙点心15%-25%)。其中冻品类参照掘港大型超市,其它以如东市场为参照。如供应商报价达到上限的人数超过需求人数,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五、询价体系。

  参考价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有部分以商品市场参考价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首页—市场价格—主副食品价格”公布的平均价。有部分若教育局有参考价以教育局公布价为准,还有参照镇询价组与学校询价组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区域处询到商品平均价为准。

  六、招标时间地点。

  县局组织的镇集中招标时间将8月26日下午2点。学校自主招标的采购项目为8月27日下午2点,地点:曹埠镇初级中学三楼会议室。

  七、区划设置。

  除镇集中招标外,本校招标项目仅对本校负责。

  八、招标方式。

  网上公示招标信息为主,如少数项目投标人数不足规定要求,经批准实行竞谈。

  九、开标评标。

  镇集中招标项目由代理公司及局镇决定。学校自主招标采购的招标工作由学校后勤、工会、监委会、教师代表组成,评委由学校监委会随机指定。

  十、特殊项目。

  食用盐和学生营养奶续标,以县局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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