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材配送方案范文(精选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食材配送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食材配送方案 1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内容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
四、成立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负责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五、实施程序
(一)集中采购
1.统一招标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2.统一采购
全区各学校在中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处,按照区域划分及种类界定进行采购。各中标供应商与区教育局签订统一采购合同。
3.统一配送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所在地划分服务区域,中标的供应商以服务区域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食材种类和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因其他原因故意延迟配送或拒绝配送。
4.统一价格
临渭区学校食堂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区域询价人员库,负责每月采集三个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进行汇总后,按照招标优惠率确定基准价并进行公布。同一区域内的同种食材,各供应商不得因配送时间、距离、数量等原因,擅自提高价格,须做到区域内同种食材价格统一。
5.统一服务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对中标的供应商划分服务区域,对指定区域内的学校进行配送及售后服务。学校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供应商投标资格遴选的重要依据。
6.统一结算
各供应商每月五日前与学校进行上月配送清单核对,根据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公示的价格开具税务票据,学校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转账。
(二)定点采购
1.发布公告
20xx年7月22日,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审定的公告》。
2.资格审查
8月1日至8月5日,供货商根据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8月1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渭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渭南市实验初中院内)
3.现场查看
8月10日至8月17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4.磋商公示
8月18日-8月19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供应商按供应区域及供应种类进行评判,初步确定定点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5.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6.学校定点采购
学校成立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校食堂定点采购工作。邀请中心校、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本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与选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学校食材配送方案 2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师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沈 刚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内容
1.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
2.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贴补贴等问题;
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
4.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6月底前)。
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6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投诉举报电话在学校网站公开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推动问题整改。学校针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群众点题”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3.组织“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没有做到全覆盖、问题整改没有落实到位、群众对食堂管理不满意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4.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和完善食堂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配餐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常态化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研判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构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既是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的`重要阵地,更是育人的重要阵地,食堂服务保障水平的好坏,直接关乎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直接关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直接关乎学校的办学水平,直接关乎“三全”( 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育人的工作成效。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长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指导下,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要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工作实效。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形成工作闭环,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学校食材配送方案 3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与自购的对比
1、配送:质量及卫生有保障,可追究责任;配送种类齐全;大批量采购价格便宜,降低采购人力成本及油费;月结30天,可保证学校资金周转顺畅。
2、自购:菜单价较高;零散采购菜单价较高、质量没保障,无法追究责任;每天派出三个人采购,增加人力成本。
二、配送范围
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
三、实施方式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31日。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公司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公司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四、招标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
(二)开展招标。报名参加招投标的公司必须在3家以上,不足3家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后勤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公司。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东莞食品安全文件要求,与学校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合同。
五、配送要求
配送公司按合同要求对食品价格、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7:30分前到达食堂。配送公司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学校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吴景朋任组长,彭峰、熊业英、韩前兵、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为成员的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吴景朋负责对学校食堂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公开招标信息的发布与联系,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及时掌握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彭峰负责参与配送公司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熊业英负责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货台账,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xxx负责根据物价部门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核定,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防止利益链产生。
保安队长前兵、厨师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公司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公司每天派出一名员工监督食品配送验收工作。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个月对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公司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按合同约定取消该公司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学校食材配送方案 4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办发(20xx)54号文件和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颁布的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21-3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桂食安委〔20xx〕3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其目标是改善我国农村中小学学生的营养供应水平,让他们吃得饱、吃得好、吃出营养健康,从而提升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对浦北县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实现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正是以学生吃得饱、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为目标,坚持“安全、营养、健康、专业”八字方针的理念,创建学生自助用餐新模式,专业的食材配送模式,做好专业的学生餐饮服务,致力把浦北打造成为钦州市乃至全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样板,让其真正成为一项政府安心,学校省心、家长放心的民生工程。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浦北县学校食材集采集配工作实施方案》。
二、意见采纳情况
浦北县教育局起草的《浦北县学校食材集采集配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xx年8月2日在县政务公开平台和在项目涉及地县城滨江西路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8月2日经由政务办公系统向全县各有关单位并征求意见。现征求意见期限届满,在征求意见期间内共收到13个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所有单位无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安全系列决策部署暨自治区、市、县精神,坚持“健康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监控”的原则,加强对全县学校集中用餐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县学校集中用餐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行为,健全长效监督工作机制,保障食品安全,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关键词诠释
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配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营养餐的.基本要求:
一是安全
二是营养。
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的原则。
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特色亮点
一、实现了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后,让学校从复杂繁琐的后勤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搞好教学。
二、专业的事专业的人来做,食材由专业配送公司配送,确保了食材的全程安全无死角的监控和管理,食品安全可追溯,极大地提升了学校饮食的安全水平;学校食堂实现了专业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学校食堂餐饮管理水平。
三、全程公开公正,阳光运行,接受社会的参与、体验和监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是一项深得人心的民心工程、良心工程。
四、确保就读学生吃好、吃饱、吃得安全营养,达到健康成长增强体质的目标,并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从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全面提升中小学学生的素质教育。
五、坚持浦品浦用,浦材浦用的原则,全县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将带动当地蔬菜种殖和养殖业、食品加工等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增加地方税收。
学校食材配送方案 5
为进一步加强本项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材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目标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范本项目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本项目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配送产品
食用植物油、调味品、猪肉、禽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小麦粉等食品。
三、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食用植物油必须符合GB2716-2005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转基因油)。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食用植物油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2、小麦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小麦粉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3、猪肉必须来自国家定点屠宰企业(禁止供应病、死、种猪、老母猪肉),并提供动物检疫部门的两章两证,猪肉送达学校食堂时须为净肉(无骨,肥肉、瘦肉比例为4:6),并使用真空气调保鲜,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
4、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包装调味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
5、禽肉、禽蛋必须保证新鲜(禽肉必须当日屠宰并提供检疫证明)。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残留,并提供有相关部门检疫(验)证明,酶抑制率<50%,符合GB/T5009.199-2003检验标准。
6、豆制品须由配送服务企业自行生产加工,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和卫生标准。
7、蔬菜要洗切完毕后的净菜配送,并使用冷链气调保鲜技术,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
四、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1、在和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3、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4、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五、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六、配送路线
1、正是由于配送运输独有的特点,合理规划配送路线对配送成本的影响要比一般运输大得多,所以必须在全面计划的基础上,制定高效的运输路线,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通常把汽车作为主要的运输工具。
2、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配送,这也是整个配送网络优化的关键环节。合理确定配送路线就是经最少的环节,以最快的速度把食品蔬菜运至学校食堂,以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
七、配送安排
1、时间安排:准时拣货、检测、发货。
2、运输安排:安排保鲜货车进行较远距离配送,选择最短的路径的并根据蔬菜不能的碰撞的特点,选择路况最好的运输路线。
八、配送要求
1、所配送的产品均有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许可证明和检疫证明;
2、严格质量把关,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回并及时更换;
3、配送的数量以校方实际验收为准;
4、按贵方要求的送货时间准时配送到指定地点;
5、每日不同菜品配送到各个学校;
6、售后服务:有专人负责回访、反馈,认真处理客户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
7、学校提前1-2天将需要的品种、数量、要求等信息报至我方负责人处。
8、根据配送的学校数量、地址、距离等信息将送货行程划分为不同路线,每车配备2-3人。
9、每月份四个片区召开一次膳食委员座谈会议(由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学校厨师、学校厨房管理人员组成)。提出改进意见及菜品的搭配以及囗味的适合提出宝贵意见,我公司将按照意见制定下月营养菜谱。
九、安全责任
在一定的规则前提下,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可以检测出农产品的质量和是否含有农药残留,如果农药残留超出了国家标准,立即终止此批蔬菜的运输。注重农产品质量,通过配送使健康绿色蔬菜及时送到学校食堂,让广大师生能轻松体验健康绿色蔬菜的无负担美味,让您轻松订、健康煮。在我们兢兢业业的努力之下,期望大家都能吃到清净健康的绿色蔬菜食品。
学校食材配送方案 6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完善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降低伙食成本,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学校食堂正常有序运转和食品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xx〕1号)及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教函〔20xx〕19号),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食材,随着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工作深入开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1.学校大宗食品的统一配送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食品供应商。配送单位及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在近3年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2.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由县教体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教体局与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统一配送合同,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学校在总合同框架内再与供应商签订具体的配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实施程序和违约责任。
三、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2.供应商配送食材价格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供应价格应低于同期优质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食品的市场价格。
3.供应商应向采购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原材料采购系统或网站。具有符合食材储存条件的仓库、配送专用车辆及人员,所有人员有健康查体证明。配送期间所有车辆和人员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食堂所使用的米、面、油、调味品等原则上每星期配送一次,但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和安全可靠,最大配送量不能超过正常消费15天的食用量。其他食品原材料应视学校实际需求,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酌情配送。
5.供应商应对生产或采购的每个批次食品原料进行自检,每批食品原料到校时,应随货提供本批次的厂家或供应商检验合格报告及配送清单。
6.供应商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运输、验收、退换等各项工作。
7.供应商应制订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应急预案。
四、账目结算
1.县教体局负责为学校设立食堂账目监管账户,各学校依据本校就餐费用收取办法,每次收取费用应及时全额存入本校食堂账目监管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挪用、扣除食堂就餐费用。
2.各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费用隔月结算一次,每月底由供应商依据配送清单汇总供货总价格,再由学校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出具发票经食堂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后,由县教体局核算中心从监管账户中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五、监督管理
1.教育主管部门职责。县教体局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主体单位,制定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法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和供应商退出机制,督促学校落实大宗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2.财政部门职责。县财政局根据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实际,协助县教体局开展供应商的招标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收支行为,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
3.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及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的组织领导,完善采购和质量监控管理的各项制度。各学校成立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小组,负责大宗食品的具体配送、验收等工作,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采购食品的质量安全。
2.明确责任要求。学校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压实责任,保障大宗食品配送工作顺利实施。供应商是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配送体系,对食品安全负责。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制定具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招标采购、质量检验、供货验收、货款支付等方面,明确规范要求和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4.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及时公示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流程、供应商和原材料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及时将供应商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供货商综合评价和退出制度,对评价不合格、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坚决终止供货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各学校不得超范围采购,对于违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要求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玩忽职守等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七、其他要求
1.学校对采购的食材遇有特殊要求,经协商能达成一致的,供需双方单独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食材的价格等,月底结算时,附在发票后作为附件进行结算。
2.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之外的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能承担的,提倡由供应商统一配送;供应商不能承担的,学校也要实行定点采购,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xx年第12号)相关采购要求执行。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嘉祥县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幼儿园。本方案的解释权由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学校食材配送方案 7
根据《福建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闽教财〔20xx〕3号)关于:“到20xx年,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机构,配齐配足工作人员,逐步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协同监管’的食品食材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奖励机制,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可支持移动终端应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工作要求。县教育局对于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配送工作进行了前期调研,提出了工作方案并于20xx年1月4日完成了公开招标工作,将于20xx年春季学期正式启动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食材统一配送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统一配送学校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幼儿园。
二、统一配送时间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合同一年一签,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
三、统一配送的.食品食材
大米、食用油、鲜肉、蔬菜类、乳制品、调味品等学校食堂食品食材。
四、其它事项
1.请各校在本学期结束后终止原食堂食品食材采购合同协议。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严禁向本次中标配送公司以外的供应商采购食堂任何食品食材,出具的发票为学校学生食堂食品食材唯一结算票据,同时学校需安排好食堂厨工工作人员。
2.请各校(园)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食材统一配送采购工作,成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合理安排人员专人负责食堂食品食材下单、验收、结算、监督等各环节工作。并于20xx年1月26日以前将有关信息书面报县资助中心,同时将电子稿发至到邮箱xxx@163.com。
3.根据学校食堂食品食材统一配送工作要求,县教育局将举办各校有关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中标公司工作人员近期将前到学校、幼儿园进行前期摸底工作,请各校(园)做好接洽工作。
学校食材配送方案 8
为认真落实平罗县人民政府20xx年民生实事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以下简称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食材统一配送,认真落实平罗县20xx年十大民生实事及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意见,巩固“石嘴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为广大幼儿、中小学生、机关人员及公办养老机构老人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食品食材配送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根据平罗县实际,建立各单位食品食材配送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食材配送管理,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通过源头控制确保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公办养老机构老人及机关人员饮食安全,同时逐步增加推广范围。对于临时性公务招待活动因供应商无法及时配送的情况下允许餐饮服务单位自行采购,自行采购必须遵从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相关制度。
(二)工作任务
1.建立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各单位与供应商必须签订配送合同,参照《平罗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指导性合同》,可按实际需要增加条款。签订配送合同后到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民政局及机管中心备案。
2.建立配送质量评议制度。各单位要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将食品质量、服务质量、合同执行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组织对配送企业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综合评议,综合评议每年至少二次,评议结果由各主管部门(县教体局、民政局、机管中心等)汇总备案作为续签合同和退出配送的重要依据。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单位和配送企业,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因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应依据合同取消配送资格,依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验收制度。对配送企业配送的食品食材,各单位必须坚持索证索票,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书等材料。要指派专人负责对食品原料的检查验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坚决拒收。
5.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因食品配送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被各单位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将取消该企业食品配送资格。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体、民政及机管中心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3月21日—9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体局等部门确定入围企业,各单位与入围企业自行签订合同。
(三)统一配送阶段(20xx年9月21日以后)。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实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五、配送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牵头、落实,成立食品食材配送管理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竞争入围、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县教体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方案内容,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各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公办养老机构严格遵守方案规定,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公办养老机构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入围企业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含初级水产品)、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入围配送企业培育发展种植养殖基地。
县商务局:依照部门职能指导做好食品食材配送协调工作。
县机管中心:负责督促机关食堂严格遵守方案规定,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机关食堂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配送企业资质及配送要求
1.入围企业相关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具备较强的经营、加工、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入围企业应当主动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工作计划,适时对配送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对配送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理。
(4)入围企业在参与竞争期间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5)入围企业必须购买食品安全专项保险,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6)入围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7)入围企业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配送品种与标准
(1)配送品种
米、面、油、调味品;肉、蛋、禽、蔬菜、水果等。
(2)配送标准
所配送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必须依法取得SC许可,每批次具备检测资质的食品检测报告;配送蛋类必须新鲜、安全,肉类必须具有定点屠宰的“两票两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量必须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3.配送方式与要求
(1)配送方式
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教体局、民政局、机管中心、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两家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各单位与入围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期限由各单位自行约定确定。配送企业名单、资质信息应向社会进行公示。
(2)配送要求
①入围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在平罗县境内建立配送中心,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检测、统一配送。
一是统一采购。食堂食材必须实行统一采购,食材采购的价格应本着“低于本地市场零售价格,略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格”的原则,由各单位和入围企业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原则上入围企业优先在平罗县采购供应的食品食材,优先考虑扶贫产业农产品,每月分品种汇总采购食品食材数据报县市场监管局。
二是统一检测。入围企业必须设立检测室、配齐检测人员(需有相应资质),检测室要求配备完善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其中必须包括:蔬菜农残检测仪、注水肉检测仪、病害肉和瘦肉精速测试纸、加工用具表面洁净度快速检测设备等。采购的每一批食材都需按照国家食品验收标准进行入库检验,确保所采购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统一检测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可配备一名快速检测指导员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对统一检测工作进行比对抽查,确保统一检测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统一配送。实行冷藏车专业配送,根据每日各单位需求制定配送计划。配送车辆按照食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定期定时清洗消毒,防止因滋生细菌污染配送产品,做到配送过程中食品安全的要求零污染,降低在终端由于储存不便或储存不当增加的安全隐患。
②配送时限。肉类、禽类、蔬菜等食品的配送数量、频次应由入围企业与各单位在合同中自行约定执行。
③配送结账周期。资金结算实行每月进行一次报账,入围企业配送中心每批次配送食材必须向各单位提供《食堂食品采购清单》及对应发票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账,报账资金直接汇入供货商账户。
(三)监管人员有关要求
监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采取定期轮岗形式落实监管职责,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配送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进行工作督查,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监管人员及时予以调整,确保源头管控落实到位。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进度。为确保食品统一采购、检测、配送平台顺利搭建成功,成立县食品食材配送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蒋新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代正礼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李雪斌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政府督查室工作对接、及时汇总各单位食品食材配送工作的进度情况,密切联系各成员单位,按时上报工作信息,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步骤,结合部门职能,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务必保证9月开学前一周各单位食堂所有配送食品食材配送到位。
(二)密切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搭建食品统一采购、检测、配送平台是全县20xx年十大民生实事内容之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工作内容。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强化工作宣传,主动公开平台建设内容和运行情况,加大统一平台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质量的宣传引导,营造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结合“政务公开”“政府开放日”及“学校(幼儿园)陪餐”等相关活动,加强食品食材配送工作各个环节的透明度、阳光化,主动接受公众、媒体及社会监督,使民生工程同时成为一项“阳光餐饮”建设工程。
学校食材配送方案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精神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国市监食经〔20xx〕6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浙江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主动拉高标杆,严格落实校园食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标准化”为主旨,筛选出管理体系先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不断完善校园食品供应体系,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实施范围
全市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方式为学校食堂提供以食用农产品为主的食材配送单位。鼓励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企业的食材配送单位参照本方案开展整改提升,申报验收评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学校食材配送单位招标标准落实
重点推进《校园食材招标评分指南》的制定,并在后续学校食材配送单位集中采购的招投标中运用落实,通过统一的标准,进一步促进校园食材招标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推动学校食用农产品配送单位规范标准执行
在我市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单位中倡导执行《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0012—20xx)等规范、标准。通过启动实施、整改提升、验收评估、结果运用四个方式,实现长效闭环管理。
(三)推广数字化全程追溯管理体系运用
通过明确责任、强化培训、示范引领,全力推广“浙食链”、“阳光配送”等追溯管理体系在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中的应用。达到进货查验记录全程电子化、食品追溯链条清晰化的工作目标。
四、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
(一)队伍建设提升。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实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制度。规模以上农产品、食品经营单位需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分管负责人。要配备具有检验知识和检验能力的质量安全检验人员。要定期对职工进行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每年对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全方位提升配送单位从业队伍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二)管理制度健全。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浙食链”系统建设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建立并执行岗位职责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快检操作流程制度、供应商审核制度、快检不合格样品处置流程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销售记录制度、食用农产品追溯制度、定期清洁维护设施设备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场所设备设施配备合理。经营场所内部要环境卫生整洁,结构布局合理,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验货、配货、粗加工、切配分割、快检区(间)等专间及粗加工处理的设备设施,场所面积要与销售规模相匹配。经营场所外部要远离污染源。贮存场所要满足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运输工具要同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类型、特性、数量、流量、流向、运输季节、距离、路况相适宜。
(四)食材流转全流程管控到位。实行食材采购、贮存、配送全流程精准、闭环管理。食材采购要做好供货者经营资格查验和供应商审查工作,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采购食用农产品的,需留存购货凭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还需做好“三证一码”的查验和赋码扫码工作。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多次抽检不合格的,要采取限期禁入等措施,从源头杜绝食材安全隐患。食材贮存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包装材料要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做好贮存记录,做到分类贮存、科学贮存。食材配送要做到配货——配送——到货全链条规范化管控,配送过程要做到整齐有序、清洁卫生。
(五)数字化追溯管理体系全面应用。全面部署应用农产品风险智控场景(“浙食链”)等管理软件,100%建立销售者电子档案,使用应用系统进行进货信息登记和入场查验,并保证一定的活跃度。经营进口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产品与冷链食品风险智控系统(“浙冷链”)对接,提高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鼓励食材配送单位采取基地直采、场厂对接的方式采购食材。依托全省数字化改革,实行“阳光配送”,对食材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食材从供货商到学生餐桌中的每一环节“阳光”、“可溯”。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标准:根据《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0012—20xx)和农产品销售管理的法规文件要求,制定科学、严谨的评价标准。
(二)申请报名:按照自愿原则,由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同意后,报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备案。
(三)指导培训:根据《平湖市校园食材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2)要求,集中开展一次规范化建设的培训,结合培训成果,各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认真制定提升计划,接受第一轮初始性评估。评估后,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个性化提升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四)创建提升:完成整改提升后,开展第二轮评价性评估,经现场验收考核后形成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运用于后期合格供应商评价、招投标等工作。
(五)评定命名:经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中评选出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进行命名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六)长效管理:对中标的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每三年开展一次复评。每年开展1-2次动态检查,每月开展1次追溯管理体系和“阳光配送”在线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缺陷的单位,依情节严重分别予以责令改正、约谈、降级、取消称号、建议暂停配送、行政处罚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设立工作专班,由郎晓东、柯忠明任组长,李良平、李在忠任成员,各配送单位也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改善。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出具书面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整改责任人制度和闭环管理。
(三)加强日常指导。做好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工作。加强对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依法公布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已授牌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持续按照示范标准来自我要求。如不再符合授牌标准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按照相关报批程序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开摘牌原因,促进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提升食材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总结。加大对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展现示范创建活动的意义与特色。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平台、报纸、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介,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同时,善于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报送创建专班领导小组。
本通知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学校食材配送方案 10
一、整治问题及规范要求
(一)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教职工包括食堂从业人员在食堂就餐应当据实交纳伙食费,不得以其它方式抵冲,其交纳标准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并做到与学生同质同价。学校教职工及到校检查人员陪餐必须按规定支付餐费,不得从学生餐费中开支。
(二)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应定期将财务收支及成本核算情况在校内公示,主动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膳食委员会应当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经营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校内公示。食堂不得将师生缴纳的伙食费等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或者私设“小金库”。
(三)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财务支出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不得以自制票据和随货同行单等白条入账,不得将与食堂无关的任何费用在食堂中开支。学校公务活动接待用餐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费用不得列入学生用餐成本。
(四)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规范要求:采取自营方式供餐的全市公办学校,应在20xx年底前,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采取托管方式供餐的公办学校,应将托管企业的大宗食品招投标方案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并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对招标结果监督执行。提倡民办学校实行食堂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不得在招标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不得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暗箱操作。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自营食堂实行保本零利润,委托经营的食堂年利润率不得超过5%。学校应按月进行食堂收支核算,做到收支基本平衡。食堂收支盈余部分及预收伙食费结余部分每学期末结算后必须据实清退给学生。
二、整治对象及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结合我市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应以其中的企业托管学校食堂和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专项审计的.学校食堂为重点。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应成立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综合协调,以相关财务人员为主,体卫艺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督查指导,压紧压实学校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长效机制等。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在市勤工俭学管理处。
(二)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落实学校食堂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保障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相关要求规范食堂账户管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推进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
市教育局牵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结合本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调整充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力量,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各区应于5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学校对照专项整治问题和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整治对象全部覆盖,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2.强化督导检查。采取专项审计、重点督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整治对象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22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同时,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
3.推动问题整改。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等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明确时限,逐一整改销号,确保“见底清零”。
4.组织“回头看”。以自查自纠是否扎实、督导检查是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整治成效是否显现等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抓好整改,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5.加强制度建设。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按照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并在年底前对所辖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一次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落实质量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研判,并准确运用综合研判结果,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要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领导、指导,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要压紧、压实学校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
(四)强化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教育与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
(五)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正面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从6月起,各区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归集整理好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学校食材配送方案 11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严防校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资金安全”为指导思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的公办学校和公立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参加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二)实施时间: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自20xx年3月1日开始实施,至20xx年2月28日止为第一个周期,期满后继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配送企业。
三、实施办法
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实行公开招标,确定2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我县学校食堂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料。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不足3家,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一)配送企业资质等条件要求
1.供货商最近2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
2.供货商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供货商所有的仓储和配送中心须在武宣县范围内或距武宣县城150公里内,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冰库、恒温运输车辆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保质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便于市场监督管理,如中标企业不在武宣范围内,要求企业中标后五个月内必须在武宣县注册分公司和建设具备配送食堂食品原料所需的仓储和配送中心。
4.供货商须在县税务部门缴纳税金。
(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1.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机构进行代理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组织采购。
3.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我县学校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质量保证书等,同时交履约保证金。
(三)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原料。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配送企业必须加强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配送原料质量安全。
3.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恒温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4.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以各统一配送学校所在辖区的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下浮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x 县政府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杏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宗贤同志兼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
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能,做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监管、指导、协调工作。
1.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性深入配送企业和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原料配送工作,做好配送企业和学校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及时协调理顺和解决问题,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配送企业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配送企业经营资质、经营业务范围的审核管理,经常性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确保食品安全。要做好学校食品价格监测工作,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食材配送价格,并做好价格的备案工作。
3.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的安全卫生情况。
4.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学生伙食费票据开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学生食堂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行为。
5.各实行统一配送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验收、入出库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账,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为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票据,学校财务方能予以报销;学校将学生伙食费存入指定账户,按月结算并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加强学校门禁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运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行驶安全。各学校要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在配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产品检验报告、蔬菜残留农药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建立好工作台账,按年度保存归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安全档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建立制度,加强监管
1.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五年内不能参与我县学校食品类经营活动;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五年内不能在武宣县内从事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4.评估工作。配送企业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县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对所经营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本方案由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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