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火灾综合治理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院火灾综合治理方案1
为促进我院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院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我院安全生产条件,我院根据旗卫生计生局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本我院全力开展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 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 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专项整治内容
在我院领导的部署下,召开了以各科室负责人为主的用电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分析了目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传达了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指导方针,使各科室负责人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1、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员工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职工用电的安全知 识普及教育,提高我院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2、用电安全管理
(1)检查施工队供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2)检查设备是否安装末端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是否有二级漏电保护开关;
(3)检查电气设备的控制开关以及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
(4)检查电线、插座、配电箱、电源控制开关等高温设备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品;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3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本我校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院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用电安全性操作。
四、后续要开展的工作
我院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卫生计生局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医院火灾综合治理方案2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省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平台,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在既有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优先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不少于10万套,新建建筑同步推广安装,强化早期预警、先期处置。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平台,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地区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省级成立由省政府王志忠副秘书长、杨勇副秘书长任组长,省公安厅程建东副厅长、安监局喻鸿斌副局长任副组长,省经信委、教育厅、民政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宗教局、民航江苏安监局、邮政局、电力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总队,由周详总队长兼任办公室主
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经信、教育、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针对工业企业、学校及培训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城市轨道交通及车站码头、商贸服务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及星级宾馆、文物古建筑、寺庙教堂、民用机场、寄递企业等场所,开展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综合治理,切实改造一批电气线路、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培训一批从业人员、安装一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聘请电气安全专业人员协助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查,督促单位落实电气安全防范措施。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及时掌握有关行业部门开展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综合治理情况,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省安委会将适时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导。对于因电气原因导致的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2017年10月10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医院火灾综合治理方案3
按照资雁安委【2017】7号文件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雁江区教育局电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抓实学校安全管理,推动我镇教育安全和谐发展,现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精神,以排查整改校园电气火灾问题隐患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切实管用的工作措施,抓紧抓实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和谐平安。
二、组织保障
组 长:戴海忠 副组长:钟小彬
成 员:张垂栋 刘云成 纪极军 严超 魏家国
谢平田祖国 张 兵 吴自力 周先普 李 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组安办,由钟小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抓好工作的组织开展。
三、主要内容
(一)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强化管理
全镇各校务必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当前校园电气火灾防范工作形势。要严格落实《资阳市雁江区电气火灾综合 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结合实际,努力把握工作节奏,通过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弥补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隐患、加强教育等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电气火灾防范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防范意识
一是要召开会议贯彻研究资雁安委〔2017〕7号文件精神。二是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各学校要结合《生命生态安全》课,切实将预防电气火灾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育。利用消防安全科普教育片、消防知识读本等资源使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三是各学校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制订周密的火灾逃生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火灾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要广泛组织学生定期到消防队站、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开展一次参观学习活动,学习消防安全常识,进行消防器材使用体验。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治 一是要落实学校电气火灾安全责任制。
二是明确校园隐患排查重点:校园电源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教室、寝室、食堂、图书室、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三是落实隐患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落实专人、资金、时限,强化隐患闭环管理。
四、工作步骤
2017年8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校 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安全专项活动,认真按步骤有序组织开展。管理组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本辖区学校扎实开展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1日至30日)
各学校要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并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教育管理组将对辖区学校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各学校对照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特别是对照上述五个方面要求,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落实整改。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坚决防止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反弹,坚决避免因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而引发事故。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管理组将采取专项检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对照检查表,对各级各类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重大问题隐患,将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强化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学校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师生安全用电意识,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认真组织开展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活动。要把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精心组织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各校要按照管理组制作的检查表对表自查,并由学校校长(负责人)签字确认,注重保留工作痕迹,认真收集相关资料(记录、简报、照片、材料),归档备查。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校要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问题导向,管理组将适时开展督查,督促此项活动推进全面彻底、不走过场,真正把各项安全措施按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提升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管工作,管理组将针对学校安全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适时开展督查。每次督查后,将向被督查学校书面反馈督查情况和整改要求,并及时开展“回头看”,督促被督查学校及时落实整改。督查结果将向全镇进行通报,并纳入学校安全目标考核内容。
(四)加强宣传、严肃问责。各校要采用各种宣传手段,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对安全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对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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