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之星评选方案范文(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诚信之星评选方案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1
为深入贯彻《本科生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和《沈阳师范大学“学以载道 诚信为本”第十五个诚信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固化我校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成果,为进一步弘扬诚信精神,发挥榜样和带动作用,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引导全校学生诚实守信,健康向上,传播诚信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决定组织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五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乐观向上,学习成绩较好,无违规违纪现象;诚实守信,典型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在学生中、学校或社会有一定影响力。
同时需要达到如下基本参选标准:
1、学业诚信:端正学习态度,参加过诚信考试;考试无作弊(违纪);实验诚信,无实验造假;实习诚信,无实习造假;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无抄袭。
2、经济诚信:按时缴费,无拖欠情况;贷款诚信。
3、学术诚信:在论文撰写方面没有抄袭剽窃、伪造或篡改研究数据、论文署名虚假行为。
4、就业诚信:能够做到诚信就业,不存在不诚信就业,如简历造假、面试言过其词、单方违约、与多方签订协议等情况。
5、借阅诚信:如期归还图书,不存在损毁或偷窃图书行为。
三、评选名额
本届将评选出10名“诚信之星”。
四、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进行宣传动员,下发活动通知,通过校内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全校参与评选的良好氛围。
(二)各学院在本单位开展初选活动进行评选。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班会,按照评选条件在班级内进行推荐。学院经综合考量,推荐上报候选人参选材料。一个学院限报1人。具体提交参评材料如下:
(1)《沈阳师范大学第五届“诚信之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附在事迹材料封面后第一页,正文之前);
(2)1000-15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需带有封面,封面标题为“关于推荐XX同学参评第五届‘诚信之星’的事迹材料”(黑体小一),下列居中标注学院(宋体小三)。正文标题(黑体小二),正文(宋体小四号),行间距20磅。正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3)能反映候选人事迹的获奖证书,成果原件等的复印件,参与活动的照片、录像或报纸等资料或影像资料等。
上述材料纸质文档请于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上报学生处。参评材料的电子版请统一到一个压缩包之中以“诚信之星+学生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评选汇报
要求由申报人自己进行5分钟的候选人事迹汇报,需搭配PPT或视频等媒体设备。评委由我校诚信教育相关部门教师等组成。评选时间为2018年11月月初。复制汇报课件、抽签及正式汇报评选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确定结果及表奖
学校最终确定得票前10名的候代表成为第五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的当选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当选的学生代表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我校诚信教育中的重点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2、密切配合,认真选拔。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要坚持择优推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充分听取所在学院广大学生的意见。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动员,搞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2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的校园氛围,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树典型 展风采 宣诚信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校内奖学金,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
四、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学院初评
各学院应在6月1号之前,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并将各自活动的图文资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各学院初评后,推荐候选人2—5名。要确保推荐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附件1)、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于5月31号前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请发(xx)。
2、学校初选
学生处6月1日—5日对各学院选报的学生进行初选。参加初选的学生,应准备好个人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生处微信"学工在线"平台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关注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将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参加学校终选的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的演讲稿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衡水学院校园诚信之星"、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立"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3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提名奖10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宣传到位、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系给予表彰。
3、设最佳人气奖3名,在"学工在线"微信平台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在所有关注本次活动并参与投票的学生中,随机选出10名幸运参与奖,发放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各学院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学院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3
一、指导 思想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原则,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认知规律,丰富德育内涵,重视榜样作用,关注全员参与,建设学校德育新途径。
二、活动目的
在学生参与活动过程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健全的人格品质、科学的思维方式、良好的行为习惯;利用该活动促进学校德育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之路;利用该活动促进家庭、学校、社区的横向沟通,建立更有广度的学校德育体系;树立一批学生榜样,引导全体学生在选举榜样、学习榜样的过程中成长。
三、评选标准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行为守则,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的进步、突出的专长。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不予考虑。
四、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在校生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操作技能、艺术才能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设立以下 20种类别:文明礼仪之星、遵规守纪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学习榜样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未来作家之星、探究合作之星、明日科技之星、阳光运动之星、才艺魅力之星、低碳环保之星、值周值日之星、社团活动之星、自强自律之星、孝老爱亲之星、朗诵演讲 之星、组织管理之星、公益服务之星、校园读书之星、劳动创造之星,并从以上 20个类别中推选产生"xx校园之星楷模",并从其中择优上报推选产生"鄂尔多斯市校园之星楷模"、
五、评选办法
1、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等方式,并通过候选人的公平竞选,最终由全体同学评选出本班的"校园之星"2人。
2、请班主任将本班"校园之星"将推荐表和事迹 材料 (电子版)务必在11月3日之前发到xxxxxxx@xx、com ,并打印一份纸质版交到云科伟老师处,(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逾期未交的班级,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并将扣掉班主任考核分。
3、学校根据各班上报"校园之星"候选人材料 和实际考察,将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在11月5号前上报教育局。
六、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统一拍照公布在校园网上,并在宣传栏上宣传,每天的播音时段上播放先进事迹 、
2、凡被评为区级的"校园之星",将为所在班级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市级、自治区级"校园之星"、"优秀班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七、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5日(评选区级)
八、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校园之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 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增加透明度。
九、组织机构
组 长:张xx
副组长:吴xx 苏xxx
委 员:孟xx 杨xx 魏xx 云xx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4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5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闪光点,更好地鼓励学生发 展多种才能,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中的身边榜样,展现学生青春风采,营造 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本学期开展第3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今日校园小明星,明日社会大明星。
二、活动时间: 每年3月———5月
三、评选项目:
1、勤学之星、守纪之星、礼仪之星、艺术之星、体育之星、环保之星、进步之星、创新之星、爱心之星、正义之星、诚信之星、孝敬之星、节约之星等。
2、班主任或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取得的成绩自主申报、设立奖项
四、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参加评选的同学必须填写申请表,获得过校级单项奖及以上荣誉的优先。
(2)参加评选的同学必须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能起到榜样作用。
(3)凡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一票否决。被评为“星”的学生要摘除荣誉之星。
2、各项具体条件
(1)勤学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刻苦,积极进取,方法得当,习惯良好,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知识面宽广,学习成绩突出。
(2)守纪之星:课上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损坏公物、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等。
(3)礼仪之星: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尊敬师长,礼让为先,与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善于合作,模范守纪,文明礼仪方面表现突出。
(4)艺术之星:热爱艺术,情趣高雅,多才多艺,在美术、音乐、舞蹈、书法、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的活动,在校级及以上艺术比赛中成绩突出。
(5)体育之星:热爱运动,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强壮,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体育活动,在校级及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6) 环保之星: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珍爱花草树木,保护环境卫生,随手拾起身边的垃圾纸屑,热爱环保公益事业,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劳肯干,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认真搞好班级、寝室和个人卫生,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学校值日生、大扫除工作,劳动时不怕脏,不怕累。
(7)进步之星:分学习进步,思想进步。积极进取,努力向上,勤学好问,态度认真,在行为规范、学习成绩等方面有显著进步。
(8)创新之星: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或学科竞赛、计算机网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9)爱心之星: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热心承担班级工作,为集体活动出力,帮助同学解决困难,为大家做好事。
(10)正义之星:在课堂上、公共场合中能大胆的发现自己的见解。学习生活中碰到挫折、遇到困难能正确对待,勇敢克服。在校遇到大同学期负小同学等不公平的事能仗义执言,出面制止,扶弱帮困,对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劝止、举报。
(11)诚信之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不说大话,知错就改,讲信誉,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不到要向对方说明情况,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12)孝敬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13)节约之星:生活简朴,不摆阔气,不讲吃穿,不乱花钱。
五、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1、候选人在自荐、同学推荐的基础上,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进行评选,每项(包括学校设立的奖项和学生自主申报的奖项)评选出1名“xx之星”。若某些项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某些项目特别突出最多可推2名,进步之星(学习、思想)可多人。评选出的“xx之星”填好申报表等事迹材料,如有相关市级以上奖状、证书、参加活动证明等材料附后,一并上交。4月30日前完成。
2、评选出的“xx之星”作为“槐中之星” (校十佳)的候选人,由政教处、团总支进行评选。若符合多个校园之星标准,每班推出1人,参加“槐中之星” (校十佳)评选。5月20日前完成。
3、评选出的“xx之星”和“槐中之星” 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
4、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照片或事迹材料在学校橱窗内展出一年。评选结果作为评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它推优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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