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2024-08-19 22:59:44 晓凤 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5篇)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1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特制定该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制定原则

  1、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3、公平公正,优绩优酬。

  三、奖项设计(分类别设计奖项)

  (一)考核对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1.班主任考核奖

  (1)考核标准:人均每月300元。

  (2)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

  (3)考核内容:学校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由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具体考核实施。

  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为剔除班主任津贴后的数额。

  2.考勤奖(占总量的20%)

  对照《滨海县达明中学教职工考勤条例》进行考核。

  3.师德考核奖(占总量的30%)

  本项目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要考核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方面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学习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表现差,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的,实行集体会办,酌情处理。

  4.工作量奖(占总量40%)

  (1)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绩效奖。

  根据《教学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测算出学校学期总课时数。

  每节课的价格=工作量考核的总金额÷全校两学期(剔除超课时)总课时数

  ①按课表计算每个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行政、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折算成课时数。

  ②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等活动,值周人员每周补2课时,非值周人员每周补1课时。

  ③设置职务系数和岗位系数。

  ④设置职称系数和学科系数。

  (《滨海县达明中学20XX年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另定)

  ⑤设超课时奖:按额定工作量为12课时/周计,超过额定工作量的每课时补助10元,此项由学校承担,单独公示和发放。

  (2)后勤、工勤人员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以各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进行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以人均400元作为工作绩效考核奖,由后勤部门进行考核,按一、二、三等奖(各占三分之一)发放,其余部分作为工作量考核发放。此项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5.工作实绩奖(占总量10%,多出部分由学校承担)

  (1)考核对象:教学人员。

  (2)考核内容:各年级根据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过程考核,考核条例由各年级组和教务处制定(本项考核在每次考试后即时发放)。其他不参加过程考核的老师(高考队教师除外)以人均400元作为实绩考核奖,其中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此项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另设《高考实绩考核奖》、《高三市调研考试考核奖》、《高二学测实绩考核奖》、《教科研考核奖》(含论文发表、获奖,教学竞赛获奖,课题研究,骨干教师津贴等)。此四项考核根据学校制订的考核细则实施,所有奖金由学校承担。

  四、几点说明

  1.教职工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其中按规定程序履行批假手续的病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照县局病假工资计发的办法执行,即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工龄满十年的,全额发放,不满十年的,从第三个月起按9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龄不满十年的,按70%计发,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80%计发,工龄满二十年的,按90%计发。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予考核发放。教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绩效工资。

  2.中层以上干部到龄后经批准保级离岗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3.因重病未上班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学校予以适当的困难补助。

  4.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内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由借用学校负责绩效考核,绩效工资一般由原学校根据借用单位提供的绩效考核结果,参照本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对非教育系统借用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县有关要求执行。

  5.与学校签订协议并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脱产进修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停发。

  6.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仍坚持在班、服从学校分工的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加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的1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非教学人员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2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于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7.对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绩效工资计发至退休到龄之月。

  8.当年刚分配老师:仅参与一年度中的秋学期绩效考核量考核。

  9.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再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考核等次(见习期除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数额不超过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10.对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其全部绩效工资。

  11.因师德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或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人员,按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的规定执行。

  12.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

  为进一步加大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强化平安校园建设,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提档升级,切实把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省市县有关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平安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衡南县教育局20XX年度学校平安建设年终考核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评估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何长虹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范围及分组

  1、现场考核范围:县直各学校

  2、考核评估分组(共六个小组)

  略

  四、考核评估时限和时间

  1、考核评估时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2、考核评估时间:20XX年11月21日至22日

  五、考核评估内容及分值

  20XX年度考核评估实行100分制

  (具体内容分值见《衡南县20XX年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六、考核评估等次

  考核评估分先进、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考核评估方式及工作要求

  1、考核评估工作在教育局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

  2、考核采取过程督查和年终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由教育局组织六个考核评估组对县直各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并参考局相关股室的意见完成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3、请各考核小组做好检查记录、掌握第一手情况,汇总好检查结果、并于11月26日送局综治办。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3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营造中小学校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稳步推进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县直学校类(5所):印中、一中、二中、职校、实验小学。

  (二)学区办类(17个):龙津、峨岭、中兴、新寨、板溪、杉树、天堂、沙子坡、刀坝、木黄、合水、紫薇、朗溪、罗场、缠溪、洋溪、杨柳等乡镇(街道)学区办。

  (三)其它学校类(3所):思源实验中学、特校、实验幼儿园。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季度监测、年终考核、公认度测评三个方面,季度监测占考核分的60%、年终考核占考核分的35%、公认度测评占考核分的5%;工作加(减)分在考核总分中加(减)分。

  (一)季度监测

  1.监测主体。监测主体为县教育局17个股室,即办公室、党建办、计财股、组织人事股、教育股、学前教育指导中心、项目建设指导站、教研室、电化教育中心、资助中心、学校安全指导站、县招生考试院、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工会、教育关工委、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监测内容及分值。由各股室对照20XX年教育局工作要点及股室布置的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采取“基本分±”的方式量分,监测基本分为90分。各股室自行制定评分细则,对照考核对象季度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在基本分(90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最多10分)或减分(最多30分),量分结果以整数呈现。

  3.组织实施。

  (1)各股室于每季度第三个月底完成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的季度监测评分表报送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汇总。

  (2)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于每季度末将各股室量分汇总后,及时公示下发。年终将四个季度监测的平均分按比例折合计入考核总分。

  (二)年终考核

  1.考核细则。由县中小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XX年度中小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细则》,并组织考核。

  2.组织实施。

  (1)自查自评。考核对象围绕考核指标体系,于20XX年12月上旬完成自查自评工作,12月中旬将自查自评报告及加分佐证材料报送中小学校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地考核。实地考核原则上安排在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由中小学校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实地考核将成立若干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个别走访、意见反馈等形式进行。

  (三)公认度度测评

  组织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和股室中层干部,从团结协作、工作态度、工作效果、管理水平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

  (四)加(减)分

  对考核对象年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评定,总加(减)分不超过5分。同一项工作、获多个奖的按最高奖励加分,不累计加分;各级领导小组表彰、文艺学术类表彰、报刊发行表彰或个人获得表彰的,一律不加分。

  1.加分内容:

  (1)书面表彰奖励加分。受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市委、市政府(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单位集体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表彰奖励县一级的',对主管单位对应加分。以上加分须有正式文号。

  (2)市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表扬加分。本单位工作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3分、1分。以上须有表扬、肯定的相关表述。

  2.减分内容:

  (1)书面通报批评扣分。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通报的,每次分别扣2分、1.5分、1分、0.5分。以上须有正式文号。

  (2)市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签批批评扣分。本单位工作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党政主要领导签批批评的,分别扣5分、3分、1分。以上须有批评、责令整改等的相关表述。

  (五)计分公式

  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得分=季度监测得分(满分60分)+年终考核得分(满分35分)+公认度测评得分(满分5分)+加减分(满分5分)。

  三、等次评定

  考核对象按县直学校、学区办和其它学校三个类别,依据高质量考核得分高低分别评定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定为“好”等次,不得超过考核对象数的30%,且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好”等次;考核得分排位靠后,绝对分值差距较大,推动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成效不明显,满意度评价较低的,应评定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排名末位,且发生涉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或社会稳定、校园安全、公共卫生等事件(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应评定为“差”等次。

  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以上点名或通报批评的,不得评定为“好”等次。

  四、结果运用

  中小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按照《印江自治县年度考核工作规定(试行)》和《印江自治县20XX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4

  一、考核原则

  1、突出预防,消除隐患

  2、重视过程,讲究实效

  3、尊重事实,落实责任。

  4、学生考核(10%)、部门考核(40%)与行政考核(50%)相结合。

  二、考核规定

  1、学习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期考核制,纳入学期考核指标中(500元∕人∕学期),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重要考核之一。

  2、班主任安全教育与管理纳入班主任绩效考核中(500元∕人∕学期)(班主任不再做教师个人考核)。

  3、安全工作考核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晋级的依据之一。

  4、基础分为100分,按考核办法规定增减。90--100分为优秀(全额发放),75--89分为合格(60%发放),75分以下为不及格(20%发放),100分以上(150%发放)。

  三、考核内容

  本考核办所指的安全工作是指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以及师生治安安全方面的教育预防工作,包括交谈安全、集体外出安全、教师办公室财务安全、师生治安安全及学校稳定和发展信访工作。

  四、考核具体内容及办法

  (一)各部门负责人

  1、各部门组织大型活动时,应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应急预案,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扣2分。

  2、行政值班、值班教师按时到岗、巡视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及时处理并上报,记录清楚。其中一项未落实扣1分。

  (二)班主任

  1、认真落实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月有安全工作记录,少一次扣1分。

  2、几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故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一次未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

  3、发现班内学生有以下情况:①攀爬学校围墙;②打架;③在教室过道追逐疯赶打闹;丝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⑤玩爆竹、火药枪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未积极处理的扣5分。

  4、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1分。

  5、组织活动时,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2分。

  6、对班级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时间发生。未做到的,一项扣1分。

  7、组织班级参加学校及以上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表现较差的,一次扣2分。

  (三)科任教师

  1、值班、护校队巡视到位,对发生的安全时间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并与班主任沟通。任一项没做到扣2分。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项未做到扣2分。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原则。未做到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4、外出社会实践活动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作为的扣2分。

  5、学生发生安全时间时,在此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的责任。发生一次扣2分。

  6、认真参加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

  7、按学校规定时间、重点地段到位而不到位的、到位又不履行职责的,一次扣1分。

  8、发生学生不良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教育。多次以上的,每学期扣5分。

  (四)专用教室管理人员

  1、参加学校组织安全学习工作,上交专用教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1分。

  2、完成办岗位的安全责任工作,因为工作不到位出现安全问题,则要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3、开展每月一次安全工作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处理。一项未做到扣2分。

  4、配合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因部门及相关人员引起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到一次扣2分,未及时整改的扣2分。

  五、奖励加分

  1、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上报,每次加2分。

  2、协助学校处理安全事故、事件,做出较大贡献的,每次加5--10分。

  六、重大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有以下情况的任一项,学期中各项评比,职位晋升,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考核不及格,年终绩效考核降等。

  1、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3、师生越级上访、罢课及非法游行、集会事件;

  4、发生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责任事件;

  5、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属实的。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5

  为了切实组织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临教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田桥中心学校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的原则

  20xx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层考核和一票否决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考核的对象

  20xx年度正式在编在册的教职工。

  四、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依据的要点有:

  ①师德测评结果;

  ②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

  ③学校平时过程管理,班主任工作考勤等记载结果;

  ④春秋两季抽考综合测评成绩;

  ⑤教研教改工作情况,如学习笔记、公开课(包括打分课)、教研论文等;

  ⑥学校教职工浮动奖励工资方案的执行结果;

  ⑦安全组织教育教学无事故发生;

  ⑧服从工作安排。

  2、考核标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廉洁奉公,履行聘用合同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廉结公正,履行聘用合同成绩较好。

  基本合格:其表现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组织观念、履行岗位职责一般,工作效率不够高,基本能履行聘用合同。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确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懈怠工作,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可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进入“优秀”等次入围名单:

  ①教育教学过程中有安全事故(包括教学事故)发生者。

  ②教学质量综合测评成绩,同年级同科有一个班名列倒数第一者。

  ③班主任工作量化学期年级排名倒数第一、二者。

  ④教研教改任务没有完成者:公开课未讲;学习笔记不达标;教研论文未完成。

  ⑤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前三项为硬性指标,其他参考,第四项主要针对班主任。

  五、优秀比例和分层办法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按15%确定,考核继续实行分层考核的办法,中心学校校长副校长由县教育局集中考核,并确定等次;其他人员由中心校考核。

  六、考核的程序

  1、学校成立相应的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实施方案的细则。

  2、学习动员。考核前组织学习临教90号文件及本实施方案,进行动员,使考核对象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

  3、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回顾总结完成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或述职相告,并用碳黑墨水笔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中被考核人意见栏要签名并签意见。

  4、综合评议确定等次。学校年度考核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名单临时公布)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照考核内容,依据学校“优秀”等次指标,以材料得分多少,由高到低,确定考核等次并写出评语,由学校负责人审定签署意见。

  5、反馈考核结果。

  6、总结。

  七、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

  1、年度考核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进行人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事关工作人员一年工作实绩的评价,与工资、职务升降、奖惩、职评等密切相关。各教研组要高度重视,对考核“走过场”或不按规定组织实施的集体或个人,要取消考核结果,并重新进行考核。

  2、有关问题的处理:

  因病、事假、探亲假累计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无故不参加考核经通知仍拒不参加考核的,不予考核。

  受处理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6

  为了客观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现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标准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六、关于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中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表现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确定等次。非经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借调(借用)的人员,由借调(借用)单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订等次。

  6、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至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7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订如下考核方案:

  一、德(5分)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地干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严格遵守“十条禁令”。

  按师德考核细则执行,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记5分,合格的计4分。不合格及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败坏学校声誉,本年度取消评优评模资格,一票否决。

  二、能(25分)

  (一)教学常规工作(20分)

  1、备课(6分)分ABCD四个等级,教案能体现课改特色,节节有反思,环节齐全,书写工整,且无滞后备课现象记A;反思不齐全,环节不明显,没有体现教具或板书中的某一环节记B;滞后备课且课改特色不强,书写了草记C;无教案记D。

  2、讲课(6分)评分情况与备课类似。按照本校颁发的课堂教学量化评价表,目标意识、主体意识、训练意识、情感意识、技能意识、效率意识、特色意识都能体现的'或受上级表扬的课例记A;没有很好的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主体参与意识不强,但其它都符合要求记B;目标重难点不突出,教学方式单一,环节不清楚,教学基本功太差,教学效果不好,教与学比例不恰当,时间控制不合理记C;逃避公开讲课记D。无故推迟三分钟以上时间进教室或不正常上课,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

  3、批改(6分)具体操作方法与上一项相似。全批全改,按时批改,日期等级激励语俱全,作业量适中,有等级区分,批语准确新颖,作业整洁,书写认真或受到上级表彰记A;全批全改,按时批改,作业量适中,作业较整洁,书写认真,区分等级,有适当的批语记B;有漏批、误批、迟批现象,无批语,作业量偏少,作业不整洁记C;作业量太少,批改不足所讲课进度的一半,其他方面也不达要求的记D。

  4、听课与评课(3分)也是四个等级,分别记3、2、1、0分。每学年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4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到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5、教研活动(3分)认真参与教研活动,积极发言,有活动记录,课题论文质量好记A;认真参与教研活动,主动发言,有记录,但不详细,课题论文一般记B;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两次以上,不主动发言,无课题论文记C;教研活动无故缺席四次以上,无记录,不发言,没有论文记D

  6、辅导与检查(3分)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记录完整记A;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有记录痕迹记B;偶尔检查和个别辅导,并有记录记C;无检查和个别辅导记D。

  7、理论学习(3分)理论学习内容包括校内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分方法与上一项相似。集体学习无缺席并有详细记录记A;集体学习无缺席,记录不完整详细记B;缺席次数达三次以上,记录不完整详细记C;经常缺席并无记录记D。注:1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

  检查办法:学校定期查记录(每学期至少三次,期初、期中、期末),进行等级评价,每项最后取平均分。如个别教师有特殊情况,由校务会成员共同商议评分结果。

  (二)教师专业素质考试(5分)

  以教师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5%记入本项得分。如无此项内容,该分值计入教学成绩。

  三、勤(10分)

  1、病事假累计2天不扣分,超过两天后,病假累计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全年事假累计够5天者,每天扣1分,迟到、早退累计1小时扣0.1分,旷工1天扣3分。说明:开会缺席每次扣0.5分/次。

  2、请假需有假条,否则旷工。

  3、最低分5分。

  四、绩(50分)

  1、有统考成绩教师,以两率一分除以中心校同年级学科总的两率一分,所得分数以50%权重记入本项成绩(暑假成绩占70%,寒假成绩占30%;任教两个年级以上教师计算平均分)。

  2、没有统考成绩教师(领导、工勤、学前、小科),在全体有成绩教师的平均分基础上上下浮动。(由班子成员打分,按得分划为三档。第一档以{平均分+(最高分-平均分)÷2}记入本项成绩;第二档以{平均分}记入本项成绩;第三档以{平均分-(平均分-最低分)÷2}记入本项成绩。

  3、此项成绩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五、廉(5分)

  由领导班子成员给全体被考核人员打分(打分精确到0.1),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记入本项得分。违反工作纪律被中心校、教育局通报的记0分;收到党政纪处分的一票否决。

  六、其他工作(5分)

  学校及班子成员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以过程记录为准,由学校班子成员进行量化打分。

  七、加减分因素

  1、毕业班教师加2分,完成中心校目标加4分。

  2、上晚自习的教师每学期加1分。

  3、论文:国家级的加1.5分;省级的加1分;市级的加0.5分;县级的加0.3分,奖励证书(不含论文和课堂评优)综合奖励国家、省、市、县、局分别加4、3、2、1分,单项奖励国家、省、市、县、局、学区、本校分别加2、1.5、1、0.5、0.3分(注:取最高项,不累计)。课堂教学评优加1—4分。学区级加0.5分,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教研活动中心校以上级教研活动中心发言人,依次加0.3、0.5、1、1.5分。奖励证书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

  4、大型活动为校争光记1—3分。校级领导能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工作加1—4分。以班级量化成绩为依据每评选一次优秀班级(30%)给班主任加2分。

  5、办公时能按时到位,办公认真,不涉及与教学无关之事,否则每次扣0.5分。

  6、大课间、升旗按时到位,安排临时工作(如刷卡),每缺席一次扣0.1分。

  7、班队会,班主任定好每次班会主题,认真组织,开足上全,科任教师跟班,并作好记录,否则每次扣0.1分。

  8、校园劳动,学校活动,积极参与,缺席每次扣0.5分。

  9、例会,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并作好记录,积极传达,违反例会制度每次扣0.2分。

  八、结果运用

  1、指标分配:全体教师分为两部分,非任课教师占优秀名额总数的20%,任课教师占名额总数的80%。

  2、计算全体被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等五项总成绩,按成绩排队,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其它未尽事宜,按当时要求执行。

  3、出现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和有教育局规定的一票否决的情况的一票否决。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8

  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是实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教职工晋升、聘用(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为使学院的年度考核更公平公正,在学校确立的考核标准基础上,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评优考核方案。

  一、年度评优的原则

  对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工作量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年度评优的人员范围

  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且达到一定工作量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行政管理岗位人员。

  三、年度评优的标准和程序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评优采取先入围再评议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凡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同时满足一定条件即可入围参评,入围后进行学院内述职,由学院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依据票数多少决定考核优秀人选。

  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入围条件为:

  1.教学方面:当年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原始课时量不少于140学时。

  2.科研方面:当年满足下列七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视为科研工作符合条件。

  (1)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南大版)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省级期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3)获批立项一项以上厅局级以上课题;

  (4)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以上;

  (5)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以上奖项一项以上;

  (6)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政府或者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奖,并且排名第一;

  (7)受省级以上政府组织委托撰写研究报告一篇以上。

  (二)行政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评优采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

  四、年度评优的名额分配

  在学校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内,学院年度评优的名额分配采取专业技术岗位与行政管理岗位7:3的比例分配。

  五、凡在当年度有以下情况者,均不能参评考核优秀: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二)违反综合治理工作政策者;

  (三)受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四)学院会议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次数超过30%者;

  (五)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次数不到50%者。

  六、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决定。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9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在聘、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绩、勤、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核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工作方面:要全面衡量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看教师平时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情况,又要看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情况;既要看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又要看是否按照课程标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情况。

  2.德育工作方面: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看是否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是否有以赢利为目的的办辅导班、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的现象,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注意倾听学生的反映、家长和社会反响,不掩盖问题,如实评价。

  3.教育科研方面:能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研究新课标、新教材、新教法;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承担教改实验课、观摩课、示范课等教学任务;能不断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与体会,经常与教师共同切磋教学方法、教育科研方法。

  4.考勤方面: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明确量化标准,对每个教师的考勤情况,要以平时记录为准,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5.强调教师专业发展成果的考核,对撰写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主编或参与编写的论著或教学用书,要有新思路、新理念,严禁剽窃抄袭。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按不超过15%确定。

  因20xx年度学校被授予省级文明校园称号的;考核优秀比例适当提高,最多不超过20%。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按照鲁人社发[20xx]45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行业岗位特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和现实表现为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

  1、考核办法。

  (1)按照中小学教职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实行领导与教职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指分管领导和年级主任考核,是对全校教职工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根据学校《关于教职工考勤、班主任津贴、工作量和绩效考核及有关奖励的规定》据实记分。年度考核在每年7月份进行,按照考核小组评议、教职工民主评议和个人述职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分值确定,真实、客观、公正反映每一位教职工的工作实绩。

  2、考核程序。

  (1)动员部署。学校进行动员部署,带领教职工学习有关考核文件精神。

  (2)建立组织。学校建立由校长、中层以上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17人的考核小组(校级干部4人、人事干部1人、中层干部代表4人、教职工代表8人共17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由民主推荐产生。

  (3)个人述职。学校分别按语文组、数学组、综合学科组、前后勤组召开教职工会,由被考核人进行总结并述职。

  (4)民主评议。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或个人总结,结合工作实际,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中层领导评议,考核小组评议。

  (5)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6)成绩统计。考核小组根据民主评议、领导评议、考核评议和被考核人的情况统计计分。民主评议去掉被考核人数的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中层干部、考核小组均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7)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情况及个人总结,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情况填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8)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汇总上报。按照报表要求,完备手续,认真填写,及时汇总上报。

  (10)总结检查。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工作要求

  1.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考核标准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确保考核质量和效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2.进行分类考核。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工勤人员应分别进行考核,各类人员优秀等次不能交叉使用。

  3.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⑴本学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和教育形象事故的;

  ⑵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所任学科考试成绩位于本单位下游的;

  ⑷从事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符的其它活动,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考核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进行存档和备案。

  5.做好资料归档,考核结果及时归入教师考核档案。

  六、几点说明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军队以及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工作累计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受政纪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含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档次。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作党纪、政纪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按正常考核补定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处分决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和中纪委、中组部、人力资源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xx〕60号)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10

  为了客观评价教职工的德、能、勤、绩,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根据上级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作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人员(副科以上干部由县组织部门考核)。

  二、考核类别:

  考核分专任教师、音体美信息等实践类老师、教辅人员三种类别进行。

  三、考核等级及考核原则:

  1.考核等级与比例: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其余(包括基本合格、不合格)占5%。

  2.考核原则:全面准确、客观公正。

  四、考核结果适用:

  1.专任教师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居后三名,实践类教师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居最后一名,教辅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居后二名者,在校内待岗,或由学校建议教育局调离茶陵一中。

  2.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发奖金500元或400元(其中推荐为上级优秀的发500元,学校先进工作者发奖金400元),合格人员发奖金200元,考核结果处于各类别后5%的不发奖金。

  3.年度考核立功人员发奖金600元(立功人员在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注:以上奖金不重叠,取最高项。

  五、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权重及指标如下:

  专任教师系列:

  (一)师德(10分)

  1、师德规范(5分):所有参与考核人员,均须依法执教,严谨冶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工作,团结同志,不挑拨是非;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违法乱纪行为。

  凡有违法行为;作风不正派,影响恶劣;不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年度考核均为不合格。

  2、政治学习(5分):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要有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有笔记的记5分,无笔记的记0分。

  (二)评议:(30分)

  (1)学校核心组评议(10分):

  ①由办公室统一设计考评表格。

  ②由校长室组织校极行政、处室主任、年级主任对所有教师从工作态度、工作任务接收及完成情况、爱岗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评议。

  ③考评分三等:一等30%,记10分,二等60%,记8分;三等10%,记5分。

  (2)学生评议(10分):

  ①由教务处统一设计学生评价表。

  ②由校长室指定考评班子从每班抽取20位学生对科任教师进行考评。

  ③考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每“满意”票记0.5分,每“基本满意”票记0.35分,每“不满意”票记0分。

  (3)年级组评议(10分)。

  ①由年级组组织本组教师进行互评。

  ②考评分三等:一等30%,记10分;二等60%,记8分;三等10%,记5分。

  (三)出勤:(10分)

  (1)出满勤者得10分;(2)病假:每天扣0.1分;(3)事假:每天扣0.2分;(4)旷课:每旷课一节扣3分;(5)上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以上。(6)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会议升降旗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请假扣0.1分。

  说明:婚假、丧假、产假及经学校批准的函授、自考及因公事出差等假不扣。

  (四)、教学成绩:(35分)

  以学校组织的各年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得出的教师考核分数为依据,凡一年的.考核分数总和为同年级一等(25%)者记35分,二等(55%)者记30分,三等(15%)者记25分,四等(5%)者记20分。

  (高三老师平时考核分数占一半,高考考核分数占一半)

  (五)教研教改(20分)

  (1)论文水平(6分):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正式刊物发表的文章,分别计6分,4分,2分。

  在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论文,分别记4分、3分、2分,省级获奖论文分别记3分、2分、1分,市级获奖论文分别记2分、1分、0.5分。

  (2)教学竞赛与公开课(6分):凡参加校、县、市、省级及省级以上等公开课分别记1、2、3、4分,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市级、县级、校级各项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分别计6、5、4、3分,获二等奖分别计5、4、3、2分,获三等奖分别计4、3、2、1分。

  (3)课题研究(4分):参加省级以上课题并获奖者计4分,市级获奖课题计2分,其余计1分。

  (4)指导学生(4分):

  ①参加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人次分别得4、3、2分(获奖每降一个等次分别降0.5分);

  ②被指导的学生作品发表文章在国家、省、市刊物的,指导教师每人次得3、2、1分。

  (六)业务学习(15分)

  (1)继续教育(5分):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要有业务学习笔记,业务学习笔记被年度考核小组认定为“优秀”的记5分,“良好”的记3分,“一般”的记1分,无业务学习笔记的记0分。

  (2)专业知识考试(10分):

  ①由学校组织所由专任教师进行业务考试,根据业务考试成绩同学科分A、B、C等,A等30%,记10分,B等60%,记8分,C等10%,记6分。

  ②无特殊情况缺考者记0分,有特殊情况请假未参加者记6分。

  ③男教师50岁以上,女教师45岁以上,记分往上一等套。

  (七)教学常规(20分)

  (1)上交各种计划、总结(5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教学检查(10分):以教务处组织的教学检查结果为依据,其中教案5分,凡被评为优秀教案的记5分,其他所有符合要求的教案记3分,如果有缺教案的,每缺一个教案扣1分,扣完为止;另外作业5分,作业没有达到规定的次数,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听课笔记(5分):教师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每少听一节扣0.5分,扣完为止。

  (八)各类荣誉(5分)

  ①本年度内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得5分;

  ②本年度内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者,得3分;

  ③本年度内获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者,得2分。

  说明:同一年度多级表彰,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

  (九)管理工作(5分):担任行政、年级组长、书记、教研组长、班主任等工作计3分,每担任一学期计1.5分。

  被评为优秀管理人员的每期另加1分。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范围:

  本单位编制、备案教职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编制、备案教师)

  四、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际;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五、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袁晓红

  副组长:周小萍、徐亚艳、方燕

  成员:杨静、李泱、王红梅、

  职责: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考核内容、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七、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给校长室。

  2、民主测评。以组为单位,申报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领导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鉴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

  2、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12

  根据《x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xx社会事业局《关于做好20xx―20xx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南塘桥小学20xx―20xx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员额制教师。

  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主持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社会事业局负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学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2、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以上不参加学年度考核的人员,由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随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同上交,存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内容

  围绕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要求见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等次及比例

  (一)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3、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存在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师德失范问题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义务教育学校符合轮岗交流条件却不愿意轮岗交流的教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二)考核比例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人员倾斜。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以内。

  六、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考核程序

  1、制订考核方案。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学校特点和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进行细化,同时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行政奖励名额。

  2、动员部署。召开学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3、个人总结。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学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填写好考核登记表,分年级组进行述职交流。

  4、处室意见。年级组、科室部门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负责填写同事互评打分,并填写意见。

  5、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要求体现激励性、公开、公平、公正。

  6、综合评价。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负责评价打分,并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建议名单。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7、评定等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对确定为优秀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8、结果反馈。通过书面通知或个别谈话形式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登记表由发展中心及时存入被考核人的人事档案。

  (二)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

  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考核相关精神及学校程序布置(6月26日前)

  撰写个人总结,提交自荐优秀申请表(6月27日前)

  (2)年级组内个人述职(6月28日上午)

  (3)自荐优秀述职汇报,民主测评(6月28日下午)

  (4)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6月29日-7月30日)

  (5)校内公示(7月30前)

  (6)反馈考核结果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由考核小组负责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并由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确认。

  (7)9月30日前报送学年度考核结果相关材料至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20xx―20xx学年考核结果将作为20xx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社会事业局将按照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单位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合理运用至聘任(用)、奖励和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

  1、考核结果与聘任(用)相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晋)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考核结果与行政奖励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连续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给予记功(考核优秀等次不重复使用),记功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

  3、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相结合

  对于年度考核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我省制定的奖金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3个月,当年奖励性绩效奖按50%发放,当年增核绩效奖、专项绩效奖取消;因个人原因年度考核未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6个月,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奖、增核绩效奖、专项绩效奖。

  八、相关说明

  1、各单位正职校级领导考核等次直接由社会事业局考核确定,正职校级领导均是本单位年度考核对象(优秀不占学校名额)。

  2、关于员额制教师,按照不高于在编教职工优秀比例上报人员。

  3、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得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得搞迁就照顾。

  4、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20xx]xx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5、20xx年招考录用的事业编制教师为首次就业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20xx年招考录用的员额制教师,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在社会事业局借用超过6个月的人员,由局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单位,如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优秀名额。

  7、在其他单位交流的教师,由派出单位参考接收单位提供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优秀比例由考核单位掌握,所产生的名额在本单位核定的教职工优秀名额总数内,不另行核拨。

  年度考核工作是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聘用、聘任、奖励、确定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13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评优方案。

  一、考核评优机构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评优工作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二、年度考核评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三、考核评优程序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五、年度评优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六、年度考核评优量化标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0.2分/次,6-10分钟扣0.4分/次,11-15分钟扣0.6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0.5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上年度“优岗”、“优秀教师”荣誉,不参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圆满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学工作量,未因主观原因给学院和学校造成损失和影响,计基本分15分。超额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课时1分的标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因主观原因未满正常工作量,按每5课时0.3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经批准外出学习或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计入正常教学课时计算(管理工作不满10个月,按月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

  班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担任2个或3个班的班主任,第2个班加50%,第3个班加25%);

  课程组长/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人:30课时;

  党/团/工兼职书记/主席:30课时,兼职委员/组长:15课时;

  其他兼职:15课时。

  (2)学术讲座按10课时/场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主持的讲座,平均分享课时。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按10课时/项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指导的项目,平均分享课时。

  2.任教课程门数(5分):以1学期1门为基数,计1分。每超过1门课程加1分。课程门数确定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编号为依据,代课的课程课时数不少于30/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0.5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略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七、附则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14

  一、考核“优秀”基本条件:

  1、为人师表,工作勤恳踏实。

  2、钻研业务,教学效果较好。

  3、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公益。

  4、原则上当年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或事假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名额分配:

  1、教育局下达学校名额:“优秀”20人,“嘉奖”和“记功”共计13人。

  2、本校各组分配名额: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劳计、化生、政史地、音体美、行政、后勤九大组,各组优秀推荐名额和实际名额见下表:

  略

  三、考核推荐办法:

  1、各组按推荐名额组内推荐:25分(附上票数)

  2、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全体教职工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25分

  3、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行政组由校长、书记、年级组长和学科组长推荐):25分

  4、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若遇推荐考核小组成员自身时采取当事人回避原则):25分

  根据以上四次推荐得分累计从高到低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最终人选。遇同分情况,则优先向班主任、满工作量、热心公益活动、评职称人员倾斜。

  四、有下列情形者,“优秀”一票否决

  因学生、家长举报投诉或其它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组内推荐操作要求:

  (1)述职发言。

  (2)无记名投票。

  (3)公开唱票。

  六、“嘉奖”、“记功”按上级规定的`要求进行。20XX、20XX、20XX年已获得“三等功”的教职工不再推荐年度考核“优秀”。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15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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