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23 09:15:18 松涛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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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4篇)

  工作方案是对将要开展的工作所做的计划。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我们就要为上级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4篇)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1

  为扎实做好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市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济卫办字〔20xx〕9号)和邹城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落实<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邹安字〔20xx〕9号)要求,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1月,在全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从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科室自查与医院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上级抽查相结合,严明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安全生产风险,严除安全生产隐患,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全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及重点

  在全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重点区域部位、重点设施设备、重点物品物资和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和督导检查情况;安全隐患治理是否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

  (一)突出排查整治重点。要重点排查整治住院部、手术室、药品库房、实验室、氧气站、设备室、病案资料室、食堂、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特别是医院板房、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消防、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涉氨、涉气等重点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一是重点查看门诊、病房、业务用房耐火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器材及相关设施是否齐备、完好,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二是是否做好防火、触电、乱拉乱接、电热器具起火、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雷击、燃气泄露等事故防范的应急预案;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查是否符合技术要求;三是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巡查记录是否流于形式;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各科室要健全风险排查检查、隐患整治管控等工作台账,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立查立改各类安全隐患;短期内不能整改的,要落实专人、紧盯严守,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二)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抓,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各科室要把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行政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对单位内重点部门、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每周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举措落到实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协调解决。

  (三)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各科室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定并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等管理制度,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各科室要健全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包括应急疏散逃生、扑救初起火灾等内容的消防演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储备,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准备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工作安排

  各科室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3月份,医院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围绕方案总体要求,周密安排,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排查和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4—8月份,各科室组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点大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点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医院将采取明查暗访、督查组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院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

  9月份,迎接上级督查组督查。

  10—11月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以查缺补漏、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抓好自查、互查、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科室要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针对自查、互查、督查发现的风险点和隐患,拿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并深入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12月份至20xx年1月份,各科室以做好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以及自己管理、自己评估、自己提升的工作机制,确保本科室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正常的诊疗秩序,确保医院稳定,成立以党总支部书记、理事长为主任、党总支部副书记、执行理事为副主任,分管领导、职工理事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委员会,领导委员会下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伟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为全院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责任人,对医院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负总责,亲自抓;领导小组组长是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责任人,负总责,全面抓;副组长为第一责任人,靠上抓;保卫科长为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全院层层压实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深抓细,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检查到位,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本单位(科室)安全风险点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早落细落实,一旦出现问题,要逐级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宣传引导。医院要利用宣传栏、多媒体、电视、网络等载体,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凝聚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职工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

  为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xx〕86号)和《河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91—20xx)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三、排查治理范围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1.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个体诊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四、治理内容

  (一)遗留问题整改。针对20xx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兵团化”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要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

  (二)现场检查重点。各地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八项内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7.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建成应用人数控制系统。督促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安装人数控制系统。

  10.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督促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兵团化检查。全市抽调卫生计生不少于10人、抽调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组成“兵团化”检查组,进行集中培训,逐县区开展兵团化排查。每到一个县区,要联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逐个乡镇、逐个单位开展排查检查。

  (二)开展集中约谈。要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要提请市政府领导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分析形势,讲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务求治理实效。

  (三)依法处罚整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整治违法经营单位。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处罚的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整改。

  (四)集中宣传曝光。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和“三签名一确保制度”。专项治理期间,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突出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处罚措施,依法关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罚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开展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次。对于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人员要分别签名确认,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行动不便,且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防支队防火处长随兵团化检查队伍开展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兵团化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当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提请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本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隐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3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小医院”场所消防安全,全力做好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结合市卫健委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我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5月底,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摸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小医院”场所底数,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违规行为,采取针对性物防技防措施,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集中培训一批“准消防员”和消防安全“明白人”,明确和落实“小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小医院”场所火灾防控水平,保持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稳定。

  二、整治对象

  小医院:床位数50张及以下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小医院(诊所)。

  三、整治重点

  (一)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设置“小医院”,家属区、实习生楼、进修生宿舍等不得违法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合用场所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禁止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厂房、仓库和地下建筑设置合用场所。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应当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确实无法完全分隔的,应符合《江西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有关要求。

  (三)消防车通道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五)装饰装修使用安全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违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装修。

  (六)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七)电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全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

  (八)用火用电安全规范。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管路;不得在厨房以外使用或放置液化石油气罐、可燃液体;放置要符合规范,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九)电动自行车停放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室内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电。

  (十)消防培训到位。医护人员、行政后勤人员、多种形式消防队员、物业服务人员、保安员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均应当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坚持属地负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小医院”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要扎实开展自查,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小医院”逐个进行排查,区卫健委将组织人员对“小医院”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二)确保整治到位。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要建立台帐、挂图作战,一个一个地督促整改到底、跟踪问效到底,做到不改到位不放松、不改彻底不放手,确保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及时清零。

  (三)推广采用物防技防措施。配置2具以上4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确需安装防盗金属栅栏的,设置大小合适且向外开启的.外窗;住宿与其他场所合用的,通过实体墙隔断等形式进行物理分隔;“小医院”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设置充电设备,建议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

  (四)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液晶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经常播放火灾警示片,提高火灾防范意识。组织“小医院”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区卫健委结合实际,成立“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主任王兰祥同志任组长,协会办主任陈玉秀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组,并组织开展集中的培训,明确排查内容、方式、要求。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30日-5月25日)。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和责任划分,逐个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小医院”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填写《“小医院”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1)《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象统计表》(附件2)。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坚决予以督办,并做好跟踪,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三)总结上报阶段(5月26日至5月28日)。各相关单位对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小医院”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督促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小医院”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负其责,加强排查和整治。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小医院”消防监管,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的经验做法,边整治边总结,建立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

  各相关单位于5月2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填写《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表3)一并报区卫健委。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4

  为认真吸取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门诊楼、济宁唐口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肥城市中医院急诊楼重症监护室等火灾教训,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医疗机构火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通过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等措施,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医院是否落实各科室每周、医院安保部门每月、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应分别组织至少一次防火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逐一记录存档,逐级上报备案,明确整改责任、资金、人员、措施、时限等。

  3、消防控制室是否24小时值班,且每班不少于2人。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医院重点部位是否落实间隔不超过2小时的昼夜防火巡查。

  4、是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疏散通道设置床位、氧气瓶等,是否在电梯前室、楼梯间堆放杂物。

  5、是否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是否违章用火、用电。

  6、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每月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年度检测;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是否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7、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吊顶、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8、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门诊楼、住院楼(部)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员演练。

  9、医生、护士、护工等是否进行了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每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10、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是否有在室内、楼道内充电、存放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扩建、改造必须依法办理审核验收手续,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要通报住建部门。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卫健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补办相关手续;逾期达不到法定条件的,要报告当地政府,抄告有关部门。

  (二)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医疗卫生机构严禁使用达不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严禁在门诊办公室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动自行车充电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在病房的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三)确保消防设施健康运行。具有消防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与有资质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每月对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确保消防控制柜无故障、无屏蔽,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也要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对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委托单位合法权益。

  (四)提升单位应急处置能力。达到建立微型消防站标准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要求设置人员、配备器材装备,建立通信联络机制,并纳入辖区“一呼百应”指挥调度体系。微型消防站队员必须熟悉建筑结构、功能布局、场所性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熟练操作消防器材装备,并定期开展日常训练和消防演练。

  (五)强化“专家查隐患”结果运用。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要认真梳理前期“专家查隐患”行动中,对各地医院检查发现的问题,并逐一对照建立的台帐清单彻底整改(2022年6月30日前所有问题必须全部整改完毕);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前)。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联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9日至6月15日)。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要联合成立工作组,全面清查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底数。根据整治重点,对照《山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找出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实填写《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三)市级核查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在各县区摸底排查基础上,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县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按照不少于各县区及所辖乡镇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总数50%的标准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底数台账是否明确清晰、排查问题是否全面真实、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全面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省级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省卫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总队将对此次专项整治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实地抽查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不少于该县区及所辖乡镇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0%。对检查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将提请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约谈相关县区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并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五)总结巩固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县区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及经验,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效果,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卫生健康委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全面负责指导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定期调度通报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会商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市卫生健康委将重点抓好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底数核实、非法医疗卫生机构的查处取缔、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等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重点抓好排查整治期间的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重点监管、“专家查隐患”结果运用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医疗机构是典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社会影响大。近期连续发生的医疗机构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对此,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将专项行动与三年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实施领导分片包干,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取得实效。

  (二)严格依法整治,增强服务意识。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手软。同时,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存在问题的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监督。要组织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法定职责,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要引导公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

  (四)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将《规定》内容纳入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医疗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定期对医疗机构落实《规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医疗机构评级、评优的重要指标。各县区要从20xx年“专家查隐患”已检查评估过的医院中推荐12个单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标准化打造,同步组织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观践学。

  请各县区于2022年4月8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情况;2022年6月15日前,报送《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8月30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总结。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5

  根据区安委会《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济任安办发〔20xx〕37号)文件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区医疗机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挂牌曝光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坚决确保全区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10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至5月20日)。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4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整治部署不到位、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

  (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三)安全疏散。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间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四)日常管理。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是否签订张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消防安全承诺书》;是否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是否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整改期间的管控措施;是否完成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熟练掌握岗位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芯材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及“三合一”现象。

  (五)值班值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是否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切实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调度指挥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责任自负。

  (三)加强考核评比,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考核之中,务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见成效,全面提升全区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管理水平。

  各单位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2日前报送区卫生健康局考核办;4月20日前报送自查工作情况。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6

  为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职责,我委就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8月至10月。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危险性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纳入整治范围。特别要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集门诊、住院、医技、实验室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进行整治。

  四、整治重点

  执行《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806—20xx)标准,对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设施、防火隔离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条件做好相关工作。

  (一)建筑使用功能。

  1.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

  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3.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

  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消防安全管理。

  1.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五)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五、整治措施

  (一)严密防火分隔。防火分区不合理的应重新划定、设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二)加强设施维护。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

  (三)畅通消防通道。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建筑周边违章搭建建(构)筑物、停放车辆、占道经营,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作业场地的,应立即拆除或清理。建筑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应立即清理疏通。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立即予以改造。

  (四)实施智能管控。9月底前,中心城区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要全部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五)压实主体责任。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应成立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7月底前,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负责消防安全。

  (六)建强消防队伍。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应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要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制定和规范训练内容、时间和标准,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定期组织业务训练和疏散逃生、初起火灾扑救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七)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持续开展“一警六员”消防技能实操实训,8月底前完成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所有员工实操实训工作。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强化监督执法。对经过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应逐条梳理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九)实施综合治理。市卫计委要集中约谈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对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有关部门。

  (十)加强实地演练。各地要组织开展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调查摸底,梳理单位基础数据,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联合相关应急联动单位开展三随三实(随时、随地、随机、实兵、实装、实操)拉动演练,组织实地演练时,应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力量体系,提升联合处置能力。同时开展自动消防设施测试和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确保能快速高效处置火灾事故。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符合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9月1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约谈公示。对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全系统集中公布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隐患单位。三是实施重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江西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要求,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排查整治期间,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7

  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市卫生医疗机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执法联合检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以火灾高风险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为重点,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起底整治一批突出风险、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范围

  全市卫生医疗机构。

  三、整治重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对安全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

  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四是“三个不到位”问题。预案管理不到位,没有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预案;应急演练不到位,没有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应急演练,现场抢救和逃生时混乱,扩大了事故伤亡;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一些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差,“三违”现象屡禁不止。

  五是违规现象问题。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加强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督促单位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一呼百应”建设,重点提升组织人员疏散、处置初期火灾能力。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0月31日前)。各县区卫健局、单位分别制定出台本县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专项执法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消防车通道自查自改。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有物业服务的,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各单位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组织“回头看”,检查验收前期消防安全专项执法联合检查行动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执法联合检查行动。各县区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要突出消防安全管理,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部位,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严查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严格执法、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即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存在火灾隐患不能按要求整改的,一律给予处罚直至临时查封;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能当场整改的,一律临时查封;对消防车通道不畅、影响消防车通行拒不整改的,一律强制消除;对投入使用建筑中存在泡沫夹芯板搭建现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强制拆除;对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从重处罚直至责令停业整改。

  (四)严格督导问责。各县区、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执法联合检查行动开展明察暗访,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严格事故查处,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县区和单位,要及时提醒约谈。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8

  为认真吸取杭州钱塘门诊“5.11”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两级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排查整治对象

  全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

  三、检查整治重点

  消防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隐患整改、消防培训教育、消防应急预案等。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本次排查以单位自查和区相关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xx年5月25日前辖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完成自查,并进行整改。各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网格员协同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分管参谋对片区内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医疗卫生单位自查基础上,将进行不打招呼的.随机抽查,医共体总院要加强对分院及服务站的全面排查。各类检查、抽查填写《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针对自查、检查、抽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造册登记,形成隐患清单,对账销号。

  (二)隐患限期整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自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制定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表、整改任务书和整改责任人,确保6月3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将针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

  (三)开展消防培训。在检查过程中督促指导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全省统一的单位消防自主管理“蓝码”平台和人员消防培训“蓝码”平台,推进消防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以自查自改和“蓝码”平台使用为契机,消除医疗卫生单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逐步解决主体责任难落实、员工素质不托底问题。指导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机构按照标准建强微型消防站,6月30日前完成对所有微型消防站队员的消防业务技能标准化轮训工作。提倡医疗卫生单位员工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

  (四)分类开展约谈。排查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局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分类分级约谈,确保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清单》于6月1日前通过纸质盖章报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各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网格员《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清单》于6月20日前报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报送(邮寄)地址: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学士路1221号1619室)。联系人:区卫生健康局干明海0574-87418609。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9

  目的:为创建平安医院,保证病房安全,深入贯彻落实我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精神,为病人营造平安和谐的就医环境,增强医护人员公共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的能力,提高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水平。

  时间:拟定6月16日下午二点30分在感染科病房模拟实施突发火灾的应急演练。

  地点:感染科病房

  参加人员:医生,主班护士;护士

  要求:在演练撤离及疏散过程中,所有医护人员应听从指挥,保持镇静,迅速判断火源地点和安全地点,熟悉应急流程和环节,明确自己的职责,遵守背离火源方向撤离的原则。同时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撤离。防止因浓烟熏伤眼睛、鼻道、咽喉等造成窒息。

  预演方案:

  1、病区内某床失火。在护士站,(主任或护士长、主班人员)立即组织现场医务人员全面启动应急疏散方案并立即拨打集中消防电话“8119”报告火情及总值班。

  2、护士及医生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护士和医生负责转移起火周围的病人。

  3、其他在场人员负责关上邻近房间的门窗减缓火灾蔓延速度,并迅速通知其他病人做好疏散准备,指导能下床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下蹲行走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安全撤离。

  4、火势在蔓延。“各岗位人员立即疏散所有病人到安全地带。”护士长下达了紧急疏散命令

  5、主班通知电工切断电源,及时打开消防通道,保障安全通道通畅。

  6、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将病历及抢救除颤器,心电图机,电脑等重要仪器撤除到安全地带。

  7、疏散小组组织病人沿着距离自己最近的楼梯有序疏散,切勿穿越火场和使用电梯。

  8、在撤离过程中,病情重不能下床活动的患者由医务人员及家属用床单及褥子兜住病人,迅速撤离。

  9、撤离到安全区域清点人数,根据演练情况进行讲评并做好持续改进。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的职责。因此制定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增强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的一种有效途径。为了预防公司原材料仓库发生意外火灾事故,火险隐患能够及时扑救,公司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如下:

  一、仓库火灾扑救组织机构:

  1、指挥部:郝建兵、王春亮

  现场灭火指挥员由当天值班领导负责指挥。负责组织人员抢险扑救,调动一切急需物资,灭火设备,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灭火扑救工作。

  2、报警组:

  组长:x威

  组员:孙世川

  一旦发生火灾负责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详细说明报警人单位、姓名、地点、火情等情况,疏通消防通道并到路口迎接带路。然后根据现场人员受伤情况,医院电话急救中心电话120,有必要时请求救援。

  3、抢险组:

  组长:x志

  组员:x威、韩泽文

  一旦发生火灾负责切断电源,抢运周边易燃易爆物资,并转移到安全地方,同时抢救受伤人员,转移贵重物品,控制火势蔓延。

  4、灭火组:

  组长:崔世忠

  组员:辛国、齐歌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投入灭火扑救工作,针对起火燃烧不同性质情况,使用相应的灭火器材。

  5、警卫组:

  组长:史超

  组员:c山、曹雷

  发生火灾后负责输导火灾现场道路及消防通道畅通,配合火警人员,并保护好现场。

  6、调查组:

  张健、郝建兵

  发生火灾后负责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二、消防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

  2、对重点部位的管理,专人负责,配备适宜的灭火器。

  3、做好平时备战工作,按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及器材。

  4、经常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的训练,有条件进行现场灭火训练演习,提高队员的业务水平和战斗力。

  5、经常对库房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消防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

  6、成立义务消防员小组

  张玉带、王超、焦志阳

  三、现场火场逃生方法:

  1、立即离开危险地区。遇险时应尽量观察,判明火势情况,明确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

  2、选用简便、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逃生路线和选择,应根据火势情况,优先选用最简便,最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

  3、使用简易防护器材,当被困人员通过浓烟区时,可用温毛巾捂住口鼻(毛巾等物品应多叠几层使用,实践和试验都已证明湿毛巾和干毛巾除烟效果都较好)。在穿行烟雾区时,即便感到呼吸困难,也不能将毛巾从口鼻上拿开,因为移开后就有立即中毒的危险。穿行烟雾区时,除用毛巾、口罩捂住口鼻外,还应将身体尽量贴近地面行走或爬行穿过危险区。

  4、假如门窗、通道等出口已被烟火封住,被困人员可向头部、身上浇水或用湿毛巾湿被单将头部包好,用湿棉被将身体包好或穿上阻燃的衣物,再冲出危险区。

  四、寻求救援的方法

  1、向外高声呼救。

  2、夜间可用手电筒等发出求救信号。

  五、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可用来扑灭固体类物质的初期火灾,也可扑灭可燃液体、气体或带电设备的火灾,以及可燃固体、液体、气体和带电设备的混合火灾。

  灭火时,应手提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离燃烧区5米左右时放下灭火器;使用前,先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干粉预先松动,喷射时,要将喷射嘴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摆动,由近及远,快速推进,不流残火,以防复燃。在扑救油类等液体火灾时,不要直接冲击液面,防止液体溅出,若在室外应从上风处向下风方向喷射。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11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医院火灾现场指挥,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院办、总务处、保安部及有关部门成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下设六个专门工作组:灭火行动组(义务消防队)、疏散引导组、

  安全防护救护组、火灾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机动组。

  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1、灭火行动组(义务消防队)

  队长:

  一组组长:

  成员:

  二组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是:发生火灾时迅速组织人员尽快赶赴现场,指挥医护人员进行救火,抢救被困人员。

  要求:务必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冲得上,救得出。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级阶段,尽量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疏散引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是:在医务人员的配合下,迅速组织楼内人员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同时为即将前来增援的消部门人员、车辆清除障碍、开辟通道,引导其进入有利地形,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3、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是:尽快组织人力、物力赶赴现场对伤员实施救护,根据需要迅速派急救车辆,将危重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火灾现场警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是: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是: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6、机动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是:受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二、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1、报警:医院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医院保安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保安部、消防控制中心接警后,应立即向院领导和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3、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清点:处置结束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告知火场指挥员。

  三、应急救援措施程序

  1、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l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应立即摁下报警按钮并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

  (2)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就近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3)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应立即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2、火灾确认后,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到达火灾现场,下达指令,调集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火灾现场警戒组,指挥灭火救援工作。

  3、后勤保障组切断电源,控制电路和配电设备。

  4、火灾区值班人员迅速打通一切疏散通道。

  5、灭火行动组立即调集周边灭火器,接好消防栓组织灭火,控制火源,等待救援。

  6、安全防护救护组按医护人员编号,对号入座,有目标,有条不紊的对病员和重要物品疏散转移。

  7、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8、未发生火灾楼层,由负责人组织做好火灾区支援工作,如火情蔓延,则组织本区的灭火人员做好火情控制,同时做好病员的疏散转移的工作。

  9、注意事项,在灭火时注意火灾区域,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等的隔离与转移。

  10、如夜间发生火情,由总值班、保安部进行信息报告,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灭火疏散抢救全过程同上。

  四、教育、培训

  1、各科室要坚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消防安全人员和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其做到“四懂”即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场逃生方法,“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不断提高消防人员灭火救灾能力。

  3、定期对消防设施检查、维修、更新,使其长期处于良好的状态。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务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12

  一、火灾应急预案演练目的。

  为了提高本科职工消防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保障医院财产和病人的生命安全,加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技术,使员工在遇到突发火灾的.情况时,能够及时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区域,保证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

  模拟火灾场景:门诊综合楼一层儿科住院病区,在8月5日下午10:30左右,突然发生火灾。一层101病室火灾的烟雾已经通过门缝蔓延到走廊。病房火灾发生初期,值班医生沐丽琼用身边灭火器进行扑救,未能达到扑救效果,火灾继续蔓延。科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儿科火灾应急预案。

  火灾影响范围基本处于场内范围,第一时间组织医护人员对起火点进行扑救,同时紧急疏散住院区域人员。

  二、演练程序:

  1.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医师办公室。

  2.应急救援总指挥葛玉菊,宣布演练开始。

  3.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王梅,负责指挥协调各医护人员相关工作。

  4.全科医生护士组成人员。护理责任班负责疏散病人,护理主班负责打电话报警,打开逃生通道,完成后再负责疏散病人,护理总务班负责打开逃生通道,医生负责评估火势及灭火。

  5.应急救援总指挥葛玉菊,宣布演练开始后,由值班护士杨梅发现101病房有浓烟冒出立即汇报值班医师王进刚。王进刚手持灭火器立即到101病房评估火势及灭火,同时,向总指挥葛玉菊报告发生火灾的情况(根据起火点现场情况,随时报告)。起火现场火势未得到控制或无法控制,此时,向119报警求助(报警时要简述火灾情况,说清楚火灾发生单位所在区域、地址、附近明显标志物、联系电话,必要时派员引导救火车至火灾现场)。在119未到达之前,各职能组展开救援、疏散工作。

  6.经过全体医护人员共同努力,火灾被扑灭。现场指挥王梅向总指挥葛玉菊报告火灾扑灭情况。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7..参加预案演练的全体医生、护士,在医师办公室集中,总指挥总结预案演练结果,同时,提出冬季防火要求。分析火灾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对完善火灾应急预案提出意见。

  三、现场布置及所需材料;

  门诊综合楼一层疏散平面图。

  各职能组及各有关位部门通讯录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13

  为切实做好发生火灾时患者、陪伴家属及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疏散,防御和减轻灾害,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灾情判断

  当发生火灾时,可能出现浓烟、明火、物品燃烧、照明电源中断、通讯联络中断、电梯停运,人员可能出现惊慌失措、秩序混乱、拥挤、踩伤、摔伤、砸伤、人员被困等情况。

  (二)组织指挥体系

  1、指挥部

  总指挥:院长

  副总指挥:行政副院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院办室主任医务科长总务科长总护士长

  集结地点:。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火灾消防抢险指挥工作。

  2、紧急疏散组

  组长:行政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主任总护士长总务科长

  成员:综合内科病区、心内科病区、脑内科病区、外科病区、妇产科病区主任及护士长,康复科、手术室麻醉科、检验科、CT室主任,电工室负责人,急救中心急症科,儿科、皮肤科、放射科;院办室、市场部、药剂科主任

  集结地点:各楼层安全通道(楼梯口)集结。

  职责:紧急组织疏散。医务科主任、总护士长、总务科长在住院楼、A楼、B楼门前空地负责协调疏散。

  3、抢救组

  组长: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长总护士长

  成员:外科、内科全体医护人员

  集结地点:院内空地临时抢救区。

  职责:对伤病员实施紧急救治及心理疏导。

  4、联络组

  组长:院办室主任

  成员:院办室成员

  集结地点:A楼门前。

  职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5、安全保卫组

  组长:保卫科长

  成员:人事科长

  司机班全体人员

  保安班全体人员

  集结地点:传达室门前空地。

  职责:负责对医院重点目标的巡视,加强安全保卫,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6、抢险救灾组

  组长:行政副院长总务科长

  成员:总务科全体人员

  集结地点:总务科。

  职责:对被破坏设施的抢修。

  7、生活保障组

  组长:工会副主席

  成员:工会全体委员

  集结地点:职工之家。

  职责:负责火灾后安排职工及住院病人的生活保障。

  8、纪律检查组

  组长:党总支部副书记

  成员:各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

  集结地点:A楼会议室。

  职责:负责对火灾时党员、职工违纪情况的查处。

  (三)火灾应急程序

  全体职工要树立“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不论何时一旦发现火情,视火情的严重程度进行以下操作:

  1、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扑灭。必要时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

  2、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周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一方面向院长汇报。必要时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

  3、着火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①火灾发生楼的值班人员立即组织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点,清点疏散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或消防队员。

  ②行政值班人员立即向突发事件管委会主任汇报。

  ③行政值班人员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通报以下信息:

  ④在回答了119的询问后方可放下话筒,并亲自或派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

  ⑤若有人员受伤,立即启动本预案对伤员进行抢救。

  (四)人员疏散程序

  方针原则:预防为主,措施得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火不乱,减少损失,避免伤亡。

  1、指挥员立即到达指挥位置行使灭火抢险指挥权。

  火灾指挥部位置:院内空地临时指挥部(首选B楼前空地)。

  2、总指挥火灾时在医院的职务——最高领导。

  白天:院长、副院长,依次类推。(下同)

  夜间:行政值班、二级班医师。

  病区指挥:

  白天:科主任、护士长。

  夜间:值班医师、护士。

  3、各病区医务人员坚守岗位,稳定患者情绪,让患者顺“安全出口”有序逃离,远离玻璃门窗、吊灯等头顶上的装饰物,保护好头部,遇浓烟通知病员蹲行或爬行逃离,防止发生患者跳楼摔伤、电击伤、踩伤等意外事故(参考各楼疏散图)。

  4、手术室医务人员停止手术,坚守岗位,按急救处理原则用无菌物品保护伤口,防止感染,并将手术患者转移至远离玻璃门窗、头顶无装饰物的`无菌安全区域,保护患者体位,使用简易呼吸器,保证患者吸呼道畅通,静脉通道畅通。

  5、对病房监护室的重症患者及术后患者,医务人员应坚守岗位,稳定患者情绪,用棉被泼水封堵门窗最大限度等待消防员抢救,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6、门诊医务人员立即停止各种检查,按“安全出口”方向疏散病员。

  7、财务人员立即将现钞和支票锁在保险柜内,带好钥匙,锁好门窗,逃离火灾现场。

  8、电梯工就近楼层停机,将乘客就近疏散。

  9、职能科室人员立即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到达指定位置,接受指挥部的调遣。

  10、保卫人员及院内消防队员要加强对变电室、网络中心、档案室、财务科、收费处、液氧罐、药库等要害部位的巡视,并对发生的火灾实施扑救,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1、药库、药房工作人员锁好门窗及毒麻、贵重药品,防止被盗、丢失,火灾后及时核对,并将情况报指挥部。

  12、节假日及夜间发生火灾时,各级指挥员应迅速到达医院,组织指挥疏散、抢险工作。

  13、各病区医务人员、保卫人员,未得到总指挥下达的撤离命令不得撤离工作岗位,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保护病人及国家财产的安全。

  (五)紧急疏散方式

  1、住院病人及病房工作人员:

  各病区经消防安全通道沿楼梯下至一楼后疏散至安全区(参考各楼疏散图)。

  2、门诊病人及工作人员:

  经消防安全通道沿楼梯下至一楼后疏散至安全区(参考各楼疏散图)。

  (六)火灾后措施

  1、医务人员迅速对摔伤、砸伤、烧伤、踩伤的病人实施救治。

  2、医务人员对本病区的患者逐一检查、治疗,病房主任将本病区火灾中病人情况向医务科汇报。

  3、财务科人员及时核对账目,向科长汇报,科长将账目情况向院长汇报。

  4、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设备全面检修,恢复正常运转。

  5、各要害部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火灾后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院长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14

  为切实加强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邵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XX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函(20XX)38号)和邵阳市大祥区消安委关于印发《全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消安〔20XX〕4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集中展开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确保春夏期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卫计局成立“20XX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粟义祥任组长,刘马清任副组长,肖云及各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成员,肖云兼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医疗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宣贯工作,于6月底前要完成对干部职工的集中培训授课,大力宣介《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力度,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春夏火灾防控要依托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制度,每季度挂牌督办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各医疗单位要健全消防工作定期研着、议事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火灾防控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在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卫生计生局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督查,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约见一次重点单位法人,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开展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建立重点防火单位定期约谈机制,对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人开展提示性、警示性约谈。按照省消安《关于深化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湘消安(20XX)6号)要求,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并将本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卫生计生局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自上而下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行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反安全规定违章用电用气或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案例疏散条件的情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医疗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情形;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行为,等等。各医疗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提升发现隐患的自查能力,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各医疗单位要加强家属区职工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家庭住宅火灾精准防控工程”,重点针对老旧住宅、集体宿舍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加强日常防火巡查和安全检查,预防和减少家庭住宅火灾发生,对集体宿舍、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即:凡是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搬离住宿场所;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夜间值守和值班;凡是电动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电动车“三个决不能”,即: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施工现场“五个必须”,即:凡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装修的,必须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违规留宿人员的,必须依法清理;凡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必须停工整改;凡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的,必须依法顶格处罚;凡是使用无证电焊工的,必须追究施工和建设单位责任。

  (四)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对摸排发现的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督促拆除改造,要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五)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各医疗单位要全力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和“智慧消防”建设活动,与消防部门形成互联互动,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对老旧住院楼、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安装简易喷淋系统。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医疗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推进购买消防宣传“外包”服务工作模式,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人的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责任人的消防管理水平;要组织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救援演练,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针对春夏火灾特点,依托新媒体对形式地刊播提示信息、公益广告,加强夏季防火宣传,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从业人员素质能力建设,要组织消防控制室值班作人员参加消防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5日前)。个医疗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印发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5日至9月20日)。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个医疗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落实,区卫生计生局将切实加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本系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调度,主动研究解决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相关部门加强中和协调,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医疗单位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管”要求,把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把责任层层分解,层层压实,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逐级抓好贯彻落实。

  (三)强化共走督导。春夏火灾放空气间,各医疗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将及时督办解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区卫生卫计局将组织专项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或者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的,区政府将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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