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疫情消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8篇)
工作方案是有较强导向性的粗线条的工作筹划。当某个项目将要开展时,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领导做决策,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区疫情消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疫情消杀工作实施方案1
为做好我镇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建消杀专班
在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沟通协调。
二、组建消杀队伍
队长:余明普
队员:各村综合治理专干
消杀队职责:由消杀工作队做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住所的消毒工作。加强全镇消杀工作技术指导,加强相关人员消毒培训,确保现场消毒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置、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工作。负责对疫点疫区的终末消毒。
三、明确主体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空间、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疫情防控消毒处置工作。
社区疫情消杀工作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聚集性疫情的消毒处置工作,消灭传染源,确保防控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和《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xx)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预防性消毒
(一)适用范围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学校、商场等各类人群密集场所应做好预防性消毒,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二)消毒对象及方法的选择。
针对消毒对象和消毒现场的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与消毒剂开展消毒工作,一般情况下消毒剂有效氯含量500mg/L即可。所用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以确保消毒效果。
1.环境物体表面,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消毒剂等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2.手、皮肤的消毒,建议选择有效的消毒剂如碘伏和过氧化氢消毒剂等手皮肤消毒剂或速干手消毒剂擦拭消毒。
3.室内空气消毒,可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喷雾消毒。
4.污水,一般采用投加含氯消毒剂的方法消毒,通过总余氯量确保消毒效果。
5.污染物(血液、分泌物、呕吐物和粪便等),可选择投加漂白粉、消毒粉或含氯消毒剂的方法消毒。
(三)个人防护用品及消毒设备
预防性消毒需要以下物品:
1.KN95/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2.长袖橡胶手套
3.长筒胶靴
4.护目镜(防护面屏)
5.手消毒剂
6.医用手套
7.常量喷雾器
8.超低容量喷雾器
(四)消毒工作程序
按照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采用常量喷雾器、超低容量喷雾器对室内环境物体表面和空气进行消毒;消毒顺序首先为地面物体表面先外后内,先上后下、从左到右,其次再进行空气消毒由内到外,再边打边退出,密闭作用1小时以上,通风30分钟以上即可。
二、特定场所消毒
(一)集中隔离点消毒。
1.按《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xx)中的消毒方法开展相关场所的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消毒等工作。
2.污染物(患者血液、分泌物、呕吐物和排泄物)消毒《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xx)。
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30分钟以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含20000mg/L含氯消毒剂,按粪、药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时。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含有效氯5000mg/L的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清洗干净。
3.污水消毒处理。
有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可直接利用现有污水系统;无污水处理系统的,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要用专门容器收集并及时消毒处理。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放含氯消毒剂,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不低于10mg/L;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粪便处理时用20000mg/L含氯消毒剂,按粪、药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时;若有大量稀释排泄物,应用含有效氯70%-80%的漂白粉精干粉,按粪、药比例20:1加药后充分搅匀,消毒2h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传染病医院的要求。
(二)社区单位和家庭消毒。
首先要做好通风换气,建议每天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地面每天湿拖1-2次,使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拖地;桌椅、门把手、电梯间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每天可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一次;洗手池、便池等每天至少清洗并消毒1次;餐饮具主要采用煮沸消毒或流通蒸汽消毒,至少15分钟;儿童玩具每周至少消毒一次;消毒完后用清水擦拭。
(三)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消毒。
1.农贸市场要按照“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的原则开展清洗消毒工作,具体消毒方法可参考“病家消毒”中的物体表面消毒内容,部分密闭的房间、摊位等可结合空气消毒方法开展消毒工作。
2.下水道消毒。集贸市场下水道等重点场所要定期使用1000mg/L-2000mg/L氯消毒剂,100mL/m2-300mL/m2用量进行常量喷雾消毒。对于市场内如有动物(带皮毛)宰杀行为的,则应先清洗相关环境及物体表面,再进行消毒处理。
(四)手卫生。
采取流水肥皂或洗手液,按六步洗手法勤洗手,如手接触到污染物,可用0.5%碘伏溶液,擦拭2遍,作用1-3分钟;也可用合醇、含氯或过氧化氢类的免洗手消毒剂涂擦,自然干燥。
(五)个人防护要求
1.特殊场所环境清洁消毒。
特殊场所(包括病家、遗体、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等)的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使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时,根据消毒剂种类选配尘毒组合的滤毒盒或滤毒罐,做好消毒剂等化学品的防护。
2.单位及家庭消毒。
单位和家庭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鞋或胶靴,有条件的可佩戴护目镜。
终末消毒
(一)消毒对象
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住院或死亡后、无症状感染者,转移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或核酸检测转阴后,应对其活动过的场所、接触过的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应对随时排出的污染物及其污染的物品,进行随时消毒处理,做到“三分开”和“六消毒”。“三分开”包括病人住室、饮食、生活用具分开;“六消毒”包括病人的分泌物或排泄物、生活用具、双手、衣服和被单、病家居室环境以及生活污水、污物。
(二)消毒工作程序
1.按照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观察现场,划定污染区和清洁区。
2.测量估算需消毒面积、体积,计算消毒剂用量,配置消毒液。
3.先消毒一条通道,进入室内进行消毒前采样,包括空气和物体表面样品。
4.分别采用常量喷雾器、超低容量喷雾器对室内环境物体表面和空气进行消毒;消毒顺序为先外后内,先上后下、从左到右,从污染轻到重,再边打边退出,密闭作用1小时以上;消毒重点为门、地面、家具、墙壁、污染物等。
5.消毒后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再次进行空气和物体表面采样。
6.按照防污染的原则脱卸个人防护用品。
(三)消毒方法
1.室内空气。
使用500mg/L二氧化氯或3%过氧化氢或5000mg/L过氧乙酸等消毒液,按20mL/m3-30mL/m3的用量,选用超低容量喷雾器,无人的情况下进行空气消毒,关闭门窗作用1小时,开窗通风20分钟以上。
2.环境物体表面。
环境物体表面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500mg/L二氧化氯,按100mL/m2的用量进行常量喷雾消毒,作用1小时以上,消毒完毕后对不耐腐蚀的物品再用清水进行冲洗或擦拭。
3.织物。
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无利用价值的织物按医疗垃圾处理,需重复使用的,按常规洗涤。
4.餐(饮)具。
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冲净。
5.污水。
具有独立污水收集设施时,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需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加含氯消毒剂,池内投加含氯消毒剂(初次投加,有效氯40mg/L以上),并确保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达10mg/L。
6.粪便。
稀薄粪便:每升粪便加25g漂白粉,搅匀放置2小时或每升粪便加入1L的浓度为20g/L有效氯消毒剂溶液,混匀后,作用2小时。成型粪便:每公斤粪便加入2L的浓度为50g/L有效氯消毒剂溶液,混匀后,作用2小时,或者集中无害化处理。
(四)个人防护
1.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管理人员进入办公区域相关场所时采取一级防护,穿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必要时戴手套;终末消毒前进入监管区域各监区时采取二级防护,穿戴KN95/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手套、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消毒人员采取二级防护,穿戴KN95/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长袖橡胶手套、长筒胶靴、护目镜。评价人员采取二级防护,穿戴KN95/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双层)、鞋套、护目镜。
2.手卫生。
相关工作人员应加强手卫生措施,按六步洗手法勤洗手,每次用流动水洗手不少于15秒。必要时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用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等擦拭双手。
低温消毒
(一)低温消毒剂特性
1.低温消毒剂(-18℃)。
(1)主要成分:包括二氯异氰尿酸钠、氯化钙和乙醇。现场使用时,-18℃低温消毒剂中有效氯浓度为0.3%(3000mg/L),无水氯化钙的含量为25%,乙醇的含量为9.5%(详见表1)。
(2)剂型:二元包装,粉剂和液体。A剂为二氯异氰尿酸钠粉剂,B剂是氯化钙和乙醇的混合溶液。
2.低温消毒剂(-40℃)。
(1)主要成分:包括二氯异氰尿酸钠、氯化钙、乙醇、乙二醇和苯扎氯铵。现场使用时,-40℃低温消毒剂中有效氯浓度为0.5%(5000mg/L),无水氯化钙的含量为30%,乙醇9.5%,乙二醇9.9%,苯扎氯铵0.09%(详见表2)。
(2)剂型:二元包装,粉剂和液体。A剂为二氯异氰尿酸钠粉剂;B剂是氯化钙、乙醇、乙二醇和苯扎氯铵的混合溶液。
(二)低温消毒剂使用范围
低温消毒剂(-18℃)适用于-18℃及以上低温环境和物品外包装表面消毒;低温消毒剂(-40℃)适用于-40℃及以上低温环境和物品外包装表面消毒。
(三)低温消毒剂配置方法
低温消毒剂为二元包装,剂型为粉剂A和液体B,严格按照配方进行配比,低温消毒剂(-18℃)生产时先将氯化钙溶于水,充分溶解后过滤,再加入乙醇,充分搅拌、混匀、过滤,形成液体B剂;低温消毒剂(-40℃)生产时先将氯化钙溶于水,充分溶解后过滤,再加入乙醇、乙二醇、苯扎氯氨,充分搅拌、混匀、过滤,形成液体B剂。
原料和配置过程是生产合格的关键,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把好原料质量关,严格按照配方配制,确保低温消毒剂高质低价。
(四)低温消毒剂使用方法
现用现配,使用时将A剂用适量水充分溶解后,加入B剂,搅拌均匀,形成澄清透明液体,无析出,无沉淀。
1.高寒地区环境与大型物体表面。
用常量喷雾器进行喷洒消毒,喷洒量约200~300mL/m2,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全覆盖消毒对象,消毒作用10min。
2.冷链运输车(含集装箱)。
冷链运输车保温车厢内壁和冷链集装箱内壁,用常量喷雾器进行喷洒消毒,喷洒量约200~300mL/m2,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全覆盖消毒对象,消毒作用10min。
车厢门把手和集装箱把手等特殊部位可进行擦拭消毒,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全覆盖消毒对象,消毒作用10min。
3.冷库。
用常量喷雾器进行喷洒消毒,喷洒量约200~300mL/m2,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全覆盖消毒对象,消毒作用10min。
4.冷冻货品外包装。
(1)喷洒消毒:用常量喷雾器进行手工喷洒消毒,或与合适的消毒设备配套使用,喷洒量约200~300mL/m2,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全覆盖货品外包装,消毒作用10min。
(2)浸泡消毒:体积较小且耐潮湿的货品外包装,可直接放入低温消毒剂中,确保货品外包装全部浸没,消毒作用10min。
(3)擦拭消毒:根据实际需求,也可对外包装六面进行消毒,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覆盖货品外包装,消毒作用10min。
(五)低温消毒剂使用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进行消毒处理,严禁超范围使用,建议使用前测定有效氯含量。
2.机械化低温消毒时,应当调试消毒设备,使其与低温消毒剂合理配套,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全覆盖外包装六面;首次使用时,应当做好现场消毒效果评价,消毒效果合格,方可使用。
3.低温消毒时,应当加强消毒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消毒操作规范,达到消毒剂足量全覆盖。
4.有机物对消毒效果影响较大,在消毒对象污染严重时,用低温消毒剂冲洗或浸泡后再做处理,严禁喷洒或擦拭消毒。
5.低温消毒剂的配制、分装和使用时,应当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避免接触皮肤。
6.低温消毒剂为外用消毒剂,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如不慎溅入眼睛,应当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当立即就医。不得与易燃物接触,应远离火源。
社区疫情消杀工作实施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遏制疫情传播,结合我市环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学、规范地做好环卫消杀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蔓延,进一步提升环卫系统疫情防控“闭环式”管理工作水平,做到“小循环、小闭合;大循环、大闭合”,实现无缝衔接管控,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贡献环卫力量,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科学防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全域整治,集中治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环卫系统新冠病毒防控,切实加强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置和环卫工作人员防疫工作的领导,成立呼和浩特市新冠病毒防控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卫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城区新冠病毒防控环卫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考评奖惩。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防疫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专班专人负责,及时传达落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各类调度信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防控任务及标准
(一)清扫保洁防疫消杀工作
1、道路消杀。
(1)集中消杀。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道路集中消杀制度。消杀时间为:当天22:00至次日凌晨5:00采用雾炮车对全域道路进行喷雾消杀,
(2)日常消杀。人流量较大的主次干道、商业步行街、十字路口等重点区域由辖区环卫部门组织对所属区域每天消杀2次。
(3)特殊区域消杀。各环卫部门结合市防疫指挥部的疫情通报,对封控小区、城中村、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每天进行早中晚3次消杀。
2、青城驿站(公共卫生间)消杀。
(1)工作人员需保障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测温枪、工作台、登记用笔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值守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
(2)公共卫生间(青城驿站)每日开放、关闭前必须进
行全面消毒,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公厕全面喷洒消毒二次,喷药量为50-300mg/m,或采用含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厕地面、蹲位、门把手、水阀等部位进行擦拭或湿拖,并采用含氯消毒剂对清洁工具进行浸泡消毒;每天加适量漂白粉或漂精粉对化粪池进行消毒;厕位废纸篓全部套垃圾袋,开放时段保洁员加强对各厕位的巡查,及时收集废纸垃圾袋,扎紧袋口,投放时进行消毒;便池洁具视使用频次等每日消杀不少于5次。
(3)洗手台配备洗手液。
(4)加强通风,垃圾桶要每日消杀、消毒不少于3次;要有消杀记录簿(表),载明消杀时间和消杀人员签字等信息,以留存备查。
(5)各环卫部门加强公共卫生间的巡查,及时清掏化粪池沉渣,防止粪便、粪水外溢
3、垃圾转运站消杀防护。
(1)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卫作业人员和物业单位垃圾清运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普及教育,并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
(2)垃圾转运站工作人员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终止工作,并进行隔离观察或到医院检查治疗;工作时需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作业完成后,及时洗手;测温枪及药剂喷洒设备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
(3)垃圾转运站操作室、休息室、管理室等区域、配电设备(含举升设备)每天上岗前需进行彻底消杀;作业期间需对进站垃圾转运车进行内外消杀;垃圾倾倒进入设备或池内,收纳口要即时消杀;作业结束后,用水全面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喷洒消毒一次,喷药量50-300mg/m。喷洒消毒液后并做好消杀记录;保持转运站(点)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4)对进入垃圾转运站的垃圾倾倒车逐车进行即时消杀;每进一车垃圾,就需对垃圾车进行一次全面消杀。
(5)做好垃圾转运站(含放置的箱桶)周边10米范围内的消杀工作,确保场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4、果皮箱消杀。
果皮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定期擦洗。果皮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实行分片分段定时定人清掏擦拭,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周边及箱体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工具箱、交通护栏等城市家具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明确任务,消杀管理,保持干净整洁,每天消杀1次;对社(小)区垃圾收集点,明确社区、物业防疫任务、责任和具体负责人,做到日产日清。收集容器每天用水清洗一次,并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消毒2次。
5、废弃口罩收集。
各辖区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在垃圾转运站合理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套袋),每日消毒收集后,统一密闭运输至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处置。市医疗垃圾处置厂应无条件接收和处置废弃口罩。
6、环卫工人防护管理。
(1)要建立扫码和体温检测制度。各作业公司要有专人负责为环卫工人进行体温测量,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上报处理;
(2)要完善人员防护。要督导一线作业人员作业时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要加强室内消杀。各站要配足配齐消杀药品和器具,对站内设备要进行高频次全方位消杀。
(4)做好台账管理。建立环卫工人进行日常消杀的工作台账,做到消杀物品有人管、台账有人记、防疫工作有人查的机制。
7、环卫车辆(餐厨垃圾收运车)消杀标准及工作人员防护标准。
(1)工作人员需保障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测温枪、工作台、登记用笔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值守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接触危险废物的工作人员需配备全套的防护用具(护目镜、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2)环卫作业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用水将手推车、垃圾运输车、吸粪车等环卫工具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环卫工具喷洒消毒一次。环卫作业场站(含车库)、办公区等严格按照对单位办公区的消杀防护标准要求做好全面消杀处理。
(二)垃圾清运防疫消杀工作
1、垃圾清运实行“四定”防疫工作模式,即:定人、定车、定时、定路线。定人是封控小区垃圾转运站管理人员和固定专用车辆驾驶员不得随意调换。定车是固定专用车辆运输隔离小区或特殊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更换;定时是固定时间收集隔离小区或特殊生活垃圾;定路线是运输隔离小区垃圾的清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换。
2、封控小区、隔离酒店的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收集、单独清运、单独处理,形成小循环,小闭合。隔离小区的生活垃圾要按照五步骤进行,即:在管理人员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第一步先对倾倒车辆消杀一遍,第二步倾倒期间不间断喷洒消杀药品,第三步倾倒完毕后再次对箱体和车辆进行二次消杀,第四步立即封箱转运至嘉盛新能源公司焚烧,第五步做好来源转运记录。医疗垃圾由奕德康公司专门负责清运至医废处置中心闭环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环卫系统是特殊行业,是疫情防控重要一环,环卫系统各项工作按类别区分,对卫生防疫工作做到“小循环、小闭合;大循环、大闭合”,无缝衔接管理。市、区环卫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级响应措施,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特别是废弃口罩等可能携带的病毒细菌对一线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造成的伤害,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摆到防范疫情工作重要位置,坚决担负起疫情期间工作职责,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秩序井然、安全卫生的城市生活环境。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要及时组织环境卫生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对生活垃圾、废弃防护用品病原危害的思想认识,指导作业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向作业人员提供医用口罩、护目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设备。要对作业人员定期测量体温,对作业车辆、器具按时消毒,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三)完善方案,规范闭合。在清扫保洁环节,要采取集中消杀、平时消杀、特殊地段消杀,做到全覆盖;在垃圾收集环节,垃圾转运站、青城驿站(公共卫生间)等消杀全覆盖;在垃圾清运环节,封控小区、隔离酒店的垃圾按照“四定”要求单独收运,单独处理;环卫工人要严格落实扫码、测体温、注射疫苗、核酸检测等防疫制度,并做好自身防护。
(四)制定措施,责任到人。各区环卫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实到科室、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环境卫生工作。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疫情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如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应及时向市城管局报送相关应急处置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消杀专项管理制度。梳理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管理制度科学有效,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记录台账、有专人检查。
(二)加强作业人员防护培训。加强环卫从业人员对新冠病毒防控常识的培训力度,提高环卫工人参与抗击疫情作业技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防护物资筹备。各单位要做好消毒液、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物资的筹备工作,按照应急处置要求,打破常规,将用于环卫工作防护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保障。确保做好各项消杀物品和环卫工人防护用品落实到位。
社区疫情消杀工作实施方案4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XX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XX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XX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备案。
社区疫情消杀工作实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规范“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流程,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按照什邡市卫生健康局对全市医疗机构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院年初制定的《什邡市师古中心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什师卫〔2020〕6号),同时参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最新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我院疫情防控各小组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一)任务与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提高处理和医疗救治能力,进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保障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医疗秩序的稳定;同时切实履行医疗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责任和义务,密切配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二)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
二、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卫东(党支部书记、院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乔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公卫科等成员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同时成立流行病学史调查组、消杀灭菌组、医疗救治组、核酸检测组、院感防控组、舆情处置与综合信息报送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小组,各组成员负责各组具体疫情防控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及有关要求,全面指导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任务。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及时客观跟进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
3)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信息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
4)负责对新冠肺炎院感防控知识业务指导及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及后勤物资保障需求。
三、各部门分工
(一)流行病学史调查组
组长:何文俊(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孔杰(公卫科科长、宣教科科长)
钟晓吉(传染病报告项目责任人)
曾传光(卫生监督协管员)
程其明(乡村医生协会会长)
以及辖区全体乡村医生
(二)消杀灭菌组
组长:孔杰(公卫科科长)
成员:曾传光(卫生监督协管员)
曾杨骏飞(总务科科长)
程其明(乡村医生协会会长)
以及辖区全体乡村医生
(三)医疗救治组
组长:乔敏(副院长)
成员:饶玉凤(内科主任、医务科科长)
刘岗(急诊科主任)
王生勇(门诊主任)
王庆录(外科主任)
刘芳(妇产科主任)
杨永琴(妇产科副主任)
廖芳(麻醉科主任)
陈迎阳(药剂科主任)
李斌(放射科主任)
张巧丽(特检科主任)
黄立波(护理部主任、急诊科护士长)
(四)核酸检测组
组长:肖利(检验科主任)
成员:检验科全体成员
(五)院感防控组
组长:陈凤媛(中医科科长、院感科科长)
成员:许艳(外科护士长、妇产科护士长)
邱欢欢(内儿科护士长、感控督查员)
王怡(手术室、供应室护士长、感控督查员)
何倩(感控调查员)
何婷婷(感控调查员)
(六)舆情处置与综合信息报送组
组长:姚磊(信息人事科科长)
成员:陈其波(体检科科长、办公室工作人员)
易欢(办公室工作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浩(副院长)
何荣(财务科科长)
成员:曾杨骏飞(总务科科长)
曾显德(车班负责人)
以及全体保安人员
四、工作职责
(一)流行病学史调查组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同时对发现的疑似或确诊患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2、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做好个人防护,通过面对面、通讯、视频等方式完成初步信息收集,通过通讯、轨迹分析等方式核实、补充调查信息,全面排查接触者。
3、快速开展疫情溯源,加强协同联动,由专案专班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精准流行病学调查。
(二)消杀灭菌组
消杀灭菌组做好个人防护,负责对院内病区、公共区域、病人外院停留的场所以及周围环境进行消杀工作;对传染源及密切接触者衣物、接触物品、接触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对疫点(疫区)随时进行消毒与终末消毒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
1、我院为非定点救治医院,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临时就地隔离,同时听从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疑似或确诊患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转运流程进行规范转院治疗,或者临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规范处置。
2、负责组织院内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包括全院医务人员、所有在院病人及陪护、院内所有工作人员等进行核酸检测采集,及时送检标本,同时接收和追踪检测结果。
3、负责对患者、陪护、医务工作者做好心理疏导,保障医疗安全和人员安全;同时协调各科室做好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协调医疗救治组人员,和院感防控小组一起按照疫情感控要求及时协调和处置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
(四)核酸检测组
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对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等标本应急开展核酸检测,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链和扩散范围。
(五)院感防控组
1、负责按照院感防控要求对全院实行临时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减少院内人员流动,做好应急准备。
2、负责按照院感要求对院内发现的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按照指定的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做好隔离;同时设置密切接触者临时隔离病房,随时做出应对。
3、负责对普通病区医护人员做好管控,配合医疗救治组做好医务人员的工作安排。原则上普通病区人员和隔离救治病区人员不交叉,若医疗救治需要医护人员有交叉的,严格按照院感防护要求,做好标准防护,严格执行手卫生,按规范穿脱隔离衣,分类、妥善处置患者的医疗废物。
4、负责协调各科室做好消毒隔离工作,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做好手卫生,做好标准预防,严格执行院感制度,严防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
5、负责指导院内患者和陪护等做好个人防护,指导患者和在院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
6、负责安排人员进行院内消杀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终末消毒,做好院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六)舆情处置及综合信息报送组
1、负责组织对疑似患者、重点区域、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等信息进行统一汇总及管理,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严禁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泄漏给他人造成舆论恐慌。
2、对各组报送的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七)后勤保障组
1、负责新冠疫情临时管控后所需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基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等进行指挥调度及采购协调;负责临时管控后院内所有人员生活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2、负责对车辆和人员的出入、疑似或确诊病人的转运及接送工作等进行统一安排。
3、负责协调保安组对院内医疗秩序、人员安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遇不服从安排扰乱社会安全等人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联系区域派出所进行协调。
本工作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社区疫情消杀工作实施方案6
社区(村)消毒工作是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重要环节,同时也为集中隔离人员返家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区(村)终末消毒方法》《社区(村)预防性消毒方法》要求,现制定社区(村)新冠肺炎所涉场所消毒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明确社区(村)消毒对象
各乡镇(街道)提前整理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人员居住和活动场所,按照通知明确的消毒范围和消毒对象,结合隔离人员返家先后次序列出消毒清单,并建立消毒对象花名册,确定消毒场所顺序。消毒垃圾存放点、棋牌室、公共活动场所时,社区(村)应提前制作警示牌,提醒居民在消毒作业时段远离作业区域;消毒居民家庭住所时,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等应提前与房屋居住人进行沟通联系,宣传消毒政策、作业事项,了解住所内是否有贵重、对消毒剂敏感等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告知作业过程中社区将进行全程监督,动员居民积极配合开展消毒工作,争取居民知情同意,约定消毒时间。居民住所需要开门开锁的,社区工作人员、公安部门人员应在场监督实施并全程录像,妥善保护居民物权利益。
二、消毒队伍组织及消毒用品报备
各乡镇(街道)是社区(村)消毒工作直接责任主体,根据工作量,组织专业消毒队伍,消毒专业队伍不足的,可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并与消毒承接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在正式开展社区(村)新冠肺炎所涉场所消毒工作前,承接消毒工作的主体应向市、县(市、区)卫健部门提交消毒承接机构名单、拟使用消毒剂目录清单,提前准备消毒作业人员防护物资,防止作业人员在消毒工作中感染、中毒、中暑。拟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由市、县(市、区)卫健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及含量检测。同时,市、县(市、区)卫健部门应对消毒实施责任主体、第三方消毒队伍开展培训。
三、加强消毒作业过程监督评价
社区工作者、公安部门人员、卫健部门人员要对消毒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在消毒作业实施前,要完成消毒实施方案论证、消毒器械和消毒剂合规性审查、消毒剂含量检测、消毒队伍培训等系列工作。
在消毒作业实施过程中,市、县(市、区)卫健部门应安排专业人员对消毒过程进行监督评价,监督作业操作是否规范、消毒是否全面、消毒剂浓度、消毒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并由专人进行记录。消毒时,市、县(市、区)卫健部门可按比例抽样进行消毒效果评价。消毒作业完成后,居民家庭住所需要进行开窗通风、清水擦拭等非技术性扫尾工作,可由社区工作者予以完成。
市、县(市、区)卫健部门应根据消毒过程评价和消毒效果评价确定消毒工作是否合格,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相关乡镇(街道),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市、县(市、区)卫健部门应会同乡镇(街道)及时要求消毒机构进行返工,重新消毒,直至评价结果合格为止。
四、完善消毒作业工作记录
各乡镇(街道)应按照“一户一册”建立消毒作业记录,作业记录应包括消毒场所地址、消毒机构及作业人员、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消毒效果评价结果、在场监督人员等信息,作业记录应及时汇总上报。消毒结果应在居民返家前告知居民,做到消毒作业全过程可查验、可追溯。
社区疫情消杀工作实施方案7
为指导社区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福建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泉州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石狮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不同情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
(一)坚持“三加强、三减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是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社区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加强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并发挥“哨点”“探头”作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所(室)及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等)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发热患者就诊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认真询问患者旅居史和接触史,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要求。不具备接诊发热患者条件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要落实报告、转诊制度,由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指定的转运机构负责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石狮市医院,不得让患者自行离开或任由其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将样本送我市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卫健部门和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
(三)加强重点人群防范管理。街道、社区网格人员要加强全面摸排工作,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查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通、措施明、可追溯。一要强化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其中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石入石人员检测须“一人一管”,提倡国内低风险地区返乡、入石人员在返石入石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对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建议返石入石后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各社区要根据属地返乡人口数量、分布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采样区域,及时对外公布联络方式,畅通预约途径,方便返乡人员就近前往采样检测。严厉打击走私、偷渡等犯罪活动。二要落实好居家医学观察对象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防控措施,督促重点人群加强返乡14天内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同时,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四)规范落实“应检尽检”、“应种尽种”。组织开展各类重点人员以及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环境和冷链食品等新冠病毒核酸监测,按规范落实“应检尽检”频次,提高早期发现能力。坚持“人”“物”同防,规范做好直接接触进口物品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对涉及场所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卫生措施,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与报告处置工作。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街道疫情防控办公室、社区居委会要根据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动员发动辖区内重点人群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原则上除禁忌症外要做到“应种尽种”。
(五)加强重点场所防控。街道网格人员、社区居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宗教场所、企业、酒店、酒楼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一要严格规范社区各类宗教活动。对社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评估,严格防范宗教场所疫情风险。二要督促重点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街道、社区网格人员要以各类企事业、风景区、宾馆(民宿)、酒店(餐馆)、文化室(百姓书房、棋牌室、彩票站)、养老院(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托育机构、农(集)贸市场、商店超市、药店、乡村车站(停靠点)等为重点,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管理,严格做好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三要倡导“移风易俗”良好风气,严格抓好群体性聚集活动摸排管控,控制规模、减少聚集。倡导社区不办大酒席,督促外烩厨师、酒店、酒楼等餐饮从业人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措施。坚持“谁宴请、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聚集性活动。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干干净净、健健康康过春节”为主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社区居委会要严格落实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家庭;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要加大环境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消除“四害”危害。
(七)借助大数据开展排查。一要用好智慧防控APP下发的人员信息线索,根据三站一场、手机研判、出入境口岸等提供的大数据信息,做好重点人群摸排管理工作。二要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的精准防控作用。要优化网格划分,将疫情防控应急性的网格单元(如社区楼栋、小区、自然村组)固化为常态化的网格单元,健全“街道网格员—社区网格员—居民志愿者”三级网格架构。三要持续推广“八闽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应用。推行在街道内的公共服务窗口、小区物业前台窗口等实行“先亮码、后服务”,鼓励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使用“八闽健康码”对内部人员健康核查和管理,外来人员凭“八闽健康码”“绿码”直接放行。
(八)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利用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一要引导广大群众加快涵养“戴口罩、1米线,勤洗手”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自我隔离,及时报告。二要倡导本地群众非必要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引导海外侨亲非必要不回乡,减少行程中发生交叉感染的风险。劝导我市在外地经商、务工人员错峰返乡,鼓励在工作地过节。
(九)强化防控物资科学储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本辖区医疗物资战略储备机制和滚动轮替制度,各社区居委会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工作,持续做好应急物资的需求评估,科学合理储备医疗物资。各社区居委会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规范有效处置疫情
(十)快速启动应急响应。一旦发现疫情,街道网格员、社区居委会立即上报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上报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协助配合做好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防控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十一)严格落实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居委会要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区人员“非必要不离社区”,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才能出行。规范设置进社区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加强社区、学校和托幼机构、特殊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管理,视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定点开展医疗救治。要落实“四集中”要求,立即将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用救护车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居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石狮市医院规范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
(十三)迅速开展流调和消杀工作。一要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居委会要协助配合市疾控中心和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二要争取最短时间查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形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三要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毒。对其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进行集中消毒、封存、处置。
(十四)规范重点人员隔离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对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以及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的跟踪管理,街道、社区网格人员和社区服务中心医护人员等“五包一”工作专班要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等措施,强化落实所包联隔离对象的居家隔离防控措施,并每日上门,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建立帮办制度,协助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十五)快速组织开展核酸筛查。一要科学精准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要科学划定扩大核酸检测覆盖的区域,依托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居民的顺序开展全覆盖的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二要科学划分网格化核酸检测片区。要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1名街道班子成员负责,包括医疗卫生人员在内的8人小组),负责动员、组织、公告、采样送检等工作,以及现场采样组织工作。三要加强泉州市核酸检测平台操作培训工作。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居委会委会要制定全体村民核酸检测预案,合理设置采样点,储备相应物资,及时组织村民将信息录入泉州市核酸检测平台。
三、加强疫情防控各项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二级网格分包体系。一要建立街道干部分包社区、社区干部分包户的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二要压实属地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推动各项防控措施在农村落地落实。街道要成立社区疫情防控专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社区疫情防控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强化社区卫生健康管理,组织居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形成防控合力。
(十七)强化后勤保障,提升专防专控服务能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规划、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对医务人员防控技术与院感控制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强化公共卫生专业指导,通过开展“千医连万企”“百医进百校”“送医下基层”等活动载体,指导服务各行各业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社区工作者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做好一线防控工作的能力。
(十八)强化督导整改,制定街道疫情防控方策。一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补齐防控短板、堵塞工作漏洞,督促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社区疫情消杀工作实施方案8
为落实新冠肺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发挥消毒措施在防控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科学开展消毒工作,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传播。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规范,突出重点、分类实施,长效开展、注重实效。
三、消毒对象
(一)医疗卫生机构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对诊察室和候诊厅的门把手、电话机、床头柜、桌面、凳子、一般诊疗器材、水龙头、污染的墙面、地面等每天消毒1-2次。
3.对病区病房、走廊的地面,护理站台面、公用物品表面、床头柜表面、门把手、电话机、水龙头进行消毒,普通病区每天消毒1次,传染病区每天消毒2次以上。
4.对医院电梯、楼梯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和室内地面每天进行2-3次清洁消毒。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每天对房间、卫生间、走道、楼梯等场所的门把手、水龙头及环境进行1次消毒。隔离对象解除观察或转出后,及时对其房间进行消毒。
3.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隔离场所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和粪便污水的消毒处理。
4.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随时消毒。
5.餐具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6.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当按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三)核酸采样点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每次采样结束后对地面、洗手台、水龙头、桌椅表面进行及时消毒。
3.严格按照标准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处理。
(四)冷链食品储藏销售场所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确保个人手部卫生。
3.对人手频繁接触的各种表面、把手(如门把手、冷藏设备把手、盛放器具把手、推车把手等)、按钮(如计算器、电子秤量器具按钮等)等及时清洁并消毒。每天经营完毕后,对经营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4.方便顾客洗手消毒。应当确保店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5.对新入库的冷链物品表面及时消毒。
(五)机场、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交通工具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做好公众接触频率高的物品表面和重点部位的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公共交通工具运行结束后,应对内部物体表面(如车身内壁、地面、座椅、桌面、吊环、车内扶手、司机方向盘等)进行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长途卧铺车辆床单、被子、枕套应一客一换一消毒。
3.对站台、候车(机)厅的栏杆、门把手、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座椅表面、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和室内地面每天进行2-3次清洁消毒。
(六)农贸市场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店位、摊位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清除地面、下水沟渠等部位的卫生死角。
2.对下水道、店面周边地面、台面、器具、砧板等每天进行清洁消毒。
3.对公共厕所每天进行消毒。重点部位为厕所门把手、地面、蹲坑、墙面等。
(七)超市、商场、翡翠琥珀交易市场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运行中的厢式电梯应保证换气扇运转正常。电梯内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每天进行消毒。
3.对人员经常触摸的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收银台、柜台、临时物品存储柜等经常接触部位和购物篮、购物车等公共用具每天进行消毒1-2次。
4.设有空调系统的场所,应保证空调系统运转正常,定期清洗消毒空调滤网,空调滤网每周清洁消毒1次。
(八)室内公共场所(电影院、演出剧场、KTV、网吧、体育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公共物品、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门把手、座椅等公共高频接触物品或部位每天消毒2-3次。
3.设有空调系统的场所,应保证空调系统运转正常,定期清洗消毒空调滤网,空调滤网每周清洁消毒1次。
(九)景区景点
1.对售票点台面、临时储物柜、扶手、自动售票机进行消毒,每天消毒2-3次。
2.对公共卫生间地面、墙面、洗手盆、水龙头、门把手、卫生洁具等每天消毒1次。
(十)住宿场所(宾馆、酒店、招待所、民宿、客栈)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使用空调系统的场所,要定期对空调滤网清洗消毒。
3.客人退房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同时对室内地面、墙壁、卫生间、公共用品用具等及时消毒。
4.对床单、被罩、浴巾、毛巾、马桶、浴缸等设施进行消毒,每天至少1次。
(十一)快递业、外卖企业
1.司机或配送人员在传输配送前应当洗手消毒,保持个人手部卫生。
2.对于重复使用的容器,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人手频繁接触的方向盘、车门把手、移动设备等均要及时消毒。
3.为避免运输或配送物品被污染,需确保运输车辆、搬运工具及容器的清洁和定期消毒。货物混载时,装载车辆时尽可能将食品与会造成污染的其他货物分开。
(十二)餐饮服务场所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使用空调系统的场所,要定期对空调滤网清洗消毒。
3.对桌面、座椅、楼梯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高频接触物品或部位每天消毒2-3次。
4.对厨房餐厅的餐饮具、厨具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十三)屠宰场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公共用具及运输车辆使用后及时消毒。
3.对地面每天进行清洁消毒2次。
(十四)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1.加强教室、办公室和室内活动场所等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环境卫生整洁。
2.对教室、办公室和其他活动场所的桌椅、餐桌、家具、教具等易接触或污染的物体表面,教室、办公室和其他活动场所每天进行清洁消毒。
3.玩具和大型玩乐器械的表面应定期清洗消毒。
4.做好食堂安全卫生,工作时戴口罩,穿工作衣,并做好个人卫生。烹调用具、餐饮具和食品柜等每次使用后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十五)机关单位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2.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对空调滤网清洗消毒。
3.对门把手、开关、电梯按键、楼梯扶手、桌椅表面、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和地面每天进行清洁消毒。
4.对职工食堂、厨房的餐饮具、厨具等进行消毒。
(十六)居民区(村社区)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家庭、小区、社区的日常清洁卫生。
2.定期对门把手、开关、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居民经常接触的部位、地面以及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3.对公共卫生间地面、墙面、洗手盆、水龙头、门把手、卫生洁具等每天至少消毒1次。
4.对高频接触的电梯按钮、扶手、门把手每天消毒2-3次。
四、部门职责
(一)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消毒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消毒业务培训指导、消毒效果评价。督促医疗服务机构、三星级以下住宿场所、托幼机构、医学观察点消毒工作的落实。
(三)市委宣传部:督促电影院消毒工作的落实。
(四)市文化和旅游局:督促演出剧场、KTV、网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星级以上宾馆、景区景点、翡翠琥珀交易市场消毒工作的落实。
(五)市教育体育局:督促学校、幼儿园、体育馆消毒工作的落实。
(六)腾冲机场:负责落实机场消毒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交通工具消毒工作的落实。
(八)市商务局:督促农贸市场消毒工作的落实。
(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商场、超市、外卖、冷链食品储藏销售场所、餐饮服务场所消毒工作的落实。
(十)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屠宰场消毒工作的落实。
(十一)腾冲邮政公司:督促快递业消毒工作的组织落实。
(十二)机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并督促二级单位消毒工作的落实。
(十三)各乡镇(街道):督促辖区内各类场所、居民区(村社区)消毒工作的落实。
五、相关要求
(一)全面压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细化措施,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各场所业主要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抓好消毒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常消毒的宣传、培训和监管,让业主充分认识消毒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开展消毒工作。
(三)确保安全有效。严格按技术规范开展工作,确保科学有效。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环境保护,确保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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