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

时间:2022-12-28 14:51:41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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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通用10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通用10篇)

  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 篇1

  为贯彻《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响应教育部“双减”的号召。结合我校体育工作的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身体素质,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体育管理机制,明确个人职责

  牢固树立和强化“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把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正常开展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及锻炼效果。每个年级的专职体育老师在开学初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制定了每个年组本学期的活动计划,确保全体学生在身体素质方面都能得到全面锻炼。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体育健康教育宣传引导,让家长和学生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首在体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措施,上好两操

  1.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保证学生每天上下午的眼保健操有序开展及半小时的课间操时间,落实和完善阳光体育大课间制度,并有效实施和开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减少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

  2.保证开齐上好体育课

  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情况,保质保量开齐上好体育课,学校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强占体育课。

  3.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的每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做到每年秋季对学生进行检测,规范监测方法,严格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将监测结果在规定时间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要求体育教师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课教学模式,每学期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体育教研组要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五、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丰富学校文体生活

  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学校体育目的、任务的重要途径之一。它是培养学生身心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增强体质的有效措施,是发展竞技体育,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材的必经之路。

  1.课间操

  学校加强对课间操的管理,由体育老师按时组织。建立课间操常规,严格纪律,保证课间操顺利开展。成立课间操检查小组,在精神面貌、出勤人数、动作质量等方面,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每学期一次的课间操检查评比,由体育组打分后公布成绩,强化学生正确认识锻炼身体的含义。

  2.体育竞赛(校运动会、班级篮球联赛、班级足球联赛)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的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活动。力争通过这些体育竞赛活动,来激发学生兴趣,锻炼学生身体,活跃学校文体生活,在校内形成浓厚的体育氛围。

  3.完善课后服务

  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学生自愿参加,开足开齐各类体育课程,保证课程多元化,引进校外专业力量在课后服务时间进入学校提供有关服务。

  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 篇2

  0-6岁儿童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儿童死亡率、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及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免费向全区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明显提高,年全区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

  二、项目范围与职责

  (一)项目范围:辖区内居住的0-6岁散居儿童及3-6岁托幼机构集体儿童

  (二)职责

  1、区卫生局

  制定辖区0-6岁儿童保健项目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发动、组织实施和定期督导;组织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师资培训;组织区妇幼保健所对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培训、指导;组织购买、发放相关宣传材料等资料,定期收集汇总相关工作信息。

  2、区妇幼保健所:

  (1)加强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对社区保健及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并协助区卫生局做好社区儿童保健工作督导和考核。

  (2)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协助区卫生局组织购买、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及开展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

  (4)开展0-6岁儿童保健服务项目。

  (5)做好辖区高危儿网络管理工作,接收并管理社区转诊的高危儿,并落实逐级转诊制度。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与区妇幼保健所、医院、社区卫生站建立工作联系,配合区妇幼保健所按照妇幼信息管理要求上报儿童保健信息。

  (2)开展0-6岁儿童基本健康体检项目,并为辖区内新出生儿童进行访视,做好工作信息登记、上报、录入和分析工作。

  (3)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儿童保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4)针对儿童保健相关问题,开展儿童保健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常见疾病防治等知识的宣传并设有宣传栏。

  (5)协助区妇幼保健所开展儿童疾病调查、死亡调查工作、质量控制等工作。

  (6)指导相关社区卫生服务站协助开展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三、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访视项目

  1、承担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所

  2、服务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由居住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按照《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保健指导及咨询,将访视信息记录在《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下次访视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高危新生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月或出生后42天,在区妇幼保健所进行随访,同时为儿童建立保健档案(包括登记册、《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儿童保健手册》),分社区进行登记编号,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营养评价、发育评估等,提供母乳喂养指导、常见疾病防治及健康咨询指导等。并告知并分诊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系统保健体检,纳入到社区基本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儿童保健手册》由家长携带保管。

  (二)0-6岁散居儿童免费基本健康体检项目

  1、承担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所。

  2、服务内容:

  (1)散居儿童健康体检时间分别在3个月、6个月、8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岁、5岁、6岁时,共11次。

  (2)6-8个月、18个月、30个月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3)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对高危和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落实转诊制度。

  (三)3-6岁集体儿童基本健康体检项目

  1、承担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所。

  2、服务内容:

  (1)为3~6岁集体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2)服务内容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3)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对高危和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落实转诊制度。

  四、服务要求

  1、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2、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4、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5、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对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6、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7、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五、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六、项目督导与考核

  1、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2、区妇幼保健所负责项目的实施,包括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信息管理等,按照标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半年和全年督导检查,采取抽样方式开展考核评估,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区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服务状况。

  4、区卫生局于11月上旬组织区妇幼保健所对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开展居民评估调查。

  5、考核评估主要内容和指标

  ⑴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登记的活产数×100%。

  ⑵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⑶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 篇3

  为全面落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托幼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服务对象

  全区城乡托儿所、幼儿园在所(园)儿童

  二、 健康管理内容

  1、儿童健康检查:询问儿童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开展血红蛋白、谷丙转氨酶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龋齿、视力异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3、健康教育:对在园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指导幼儿园保健工作人员制作健康宣传版面,开展健康讲座,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从事托幼机构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区妇幼保健院每年对基层保健人员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学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辖区托幼机构台账,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实时掌握托幼机构在园儿童数量,提高儿童健康管理覆盖面。

  (三)无条件开展血红蛋白和谷丙转氨酶检测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将血样标本采集后统一交区妇幼保健院完成相关检测工作,并逐级将检测结果反馈至托幼机构。

  (四)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医疗机构记录《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和《儿童保健手册》,托幼机构记录《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体格检查全面结束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向托幼机构出具儿童健康状况评价报告,同时抄送至凉州区妇幼保健院。

  (五)对托幼机构儿童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属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之一,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托幼机构不得向儿童及其监护人收取任何相关费用。医疗保健机构也不得向托幼机构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六)托幼机构要积极配合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做好儿童体检的组织工作,提供工作场地和必要的物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 篇4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我乡慢病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病管理项目,建立我乡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组建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加大对慢病患者相关危险因素干预的力度,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控制我乡糖尿病慢性病的发生和发展。力争在 20XX年底前,全乡病人管理率达6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健康体检率达到50%;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到100%。

  二、项目内容

  根据《2型糖尿病管理服务规范》对辖区内35岁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

  1、患者筛查:

  通过广泛宣传和动员,开展35岁以上居民每年测血糖;居民诊疗过程测血糖;健康体检及高危人群筛查中测血糖,让患者主动与卫生医疗单位联系测血糖;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糖尿病患者,并填写慢病健康体检登记表。

  2、随访:

  对确诊的糖尿病患者,我院每年提供4次面对面的随访。每次随访对患者进行询问病情、血压、空腹血糖测量检查和评估;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进行健康指导,并填写随访表。

  3、健康检查:糖尿病患者我院每年对患者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并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血糖、血脂、体重及体格、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等一般检查,并填写慢病健康体检年检表。

  三、职责分工:

  ㈠、成立项目领导组,负责项目的领导和协调,(领导组名单附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负其责,完成项目任务。

  ㈡、疾控中心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项目督导、技术培训、健康教育、考核验收、相关材料印制和资料整理上报等工作。

  ㈢、各村卫生室负责对各村35岁以上人群开展糖尿病患者管理(患者发现、建档、随访管理、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信息收息等)

  ㈣、我院负责本辖区项目的宣传,动员落实和质量控制等工作,指导村卫生室开展糖尿病患者管理(患者发现、建档、随访管理、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信息收集 等)。

  四、工作实施安排

  ㈠、项目启动阶段

  1、成立慢病项目领导组,制定出工作方案。各村同样成立慢病管理领导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设置管理门诊、制度规范上墙。

  2、召开全乡糖尿病、慢性病健康项目启动会。

  3、编制印发各种制度、表格及宣传材料。

  4、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的培训。

  ㈡、宣传筛查建档阶段

  1、大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资料、板报、广播等方式广为宣传项目内容,把党的温暖普照到每个目标人群。

  2、建立测血糖制度。搞好首诊登记工作。

  3、开展慢病健康体检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动员人民体检并填写健康体检登记表。努力发现糖尿病患者,对高危人群至少测量一次空腹血糖和餐后两小时血糖。

  4、建立档案:对在体检中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全部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100%。

  5、进行随访:对已建档的糖尿病患者分别在6月底、9月底和12月初进行一次随访,并填写随访表入档。

  6、开展督导:市疾控中心对我乡糖尿病工作进行多次督导,督导内容主要是人员落实工作进度发现率、建档率、随访率、控制率,经费使用等,并写好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7、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慢病重点村对患者进行面对面咨询,检查和治疗指导。

  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 篇5

  为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更好的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的指导, 减少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1、成立老年人健康管理领导小组 为保证健康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合理安排体检,各科室各负其责 中心制定便捷的健康检查流程,营造人性化的健康检查环境,严格按照健康检查方法、标准和要求,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健康检查工作。合理科学的安排体检时间,场直地区将原来的集中式体检改为分散式体检,分场仍以巡回、预约集中体检式为主,各科室、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应积极配合体检工作,按要求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完成体检任务。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

  三、服务目标

  1、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全场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逐步使老年人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基本情况,并登记管理。2020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

  3、 每年为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体格检查,2020年老年人体检率达75%以上。发现慢病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

  四、服务内容

  对全场老年人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1、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根据体检掌握新情况并认真、仔细登记,规范填写健康体检表,并针对发现问题的老年人进行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

  2、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饮酒、体育锻炼、饮食、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情况。

  3、体格检查:包括血压、体重、皮肤、淋巴结、乳腺、心脏、肺部、腹部、四肢肌肉关节等体格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4、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肾功能、心电图、B超检查以及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5、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1)对在健康检查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的规范化管理。

  (2)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等疾病患者,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并及时随访掌握诊断结果;对已出现转诊症状的,须及时转上级医院。

  6、对所有老年人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疫苗接种知识、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教育。

  五、服务方式及要求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建立辖区内老年人管理花名册并及时更新。

  2、加强宣传,制作宣传资料,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3、预约老年人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健康管理,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可提供预约上门健康检查。

  4、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老年人健康体检年检表》归入个人健康档案并录入省公共卫生网,未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为其建立,并将资料归入个人健康档案。

  5、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方案、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6、做好管理人员培训记录、课件等资料,认真落实上级培训和自身培训工作。

  六、参加体检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1、居民健康体检工作量大、任务重,全体医务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对居民健康体检的认识,强化体检责任,把好体检质量,保证体检的严肃认真,切忌走过场。

  2、各科室要做好相应人员落实,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按时参加体检,保质保量做好体检工作,让农民切实得到实惠。

  3、体检服务人员应做到礼貌待人,态度和蔼,对体检老年人要细心、耐心、精心、虚心。

  4、积极营造良好的体检环境,设计好合理的体检流程,方便老年人体检。

  七、监督指导与考核评价 根据每月一次督导,对本项目进行考核。

  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 篇6

  为做好我县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老年人健康管理要求

  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做到应签尽签、签约一人、履约一人,真实一人。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1次规范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所有服务要做好记录并录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所有实验室检测报告一份及时反馈给被检查者、一份应整齐粘贴在一起存入其原有档案中。

  二、项目进度、购买服务与质量控制

  (一)进度安排

  常年有序开展。第一季度达到年度任务的40%以上,第二季度达到70%以上,第三季度达到95%以上,11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

  (二)购买服务的主体和内容

  依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13号)文件精神,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内容如下: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内容。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

  (三)质量控制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年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注:接受健康管理是指建立了健康档案、接受了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

  2、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要求达到100%。

  健康检查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检查表数/抽样的健康检查表数×100%。

  3、辅助检查项目开展率达到100%。

  辅助检查项目开展率=实际开展的辅助检查项目数/应开展的辅助检查项目数×100%。

  三、执行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绩效评价

  由县卫生健康委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工作经费按照工作量、工分值、绩效评价结果结果运用和资金使用按照县卫健委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执行。

  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 篇7

  为增进老年人健康福祉,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洪发〔20xx〕1号)精神,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xx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关爱行动的通知》(宿卫老健〔20xx〕3号)要求,特制定泗洪县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年全面完成市卫健委下达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健康管理率达到72%。

  二、主要内容

  1.目标任务:根据各乡镇(街道)65岁以上老年人常住人口数,制定各乡镇(街道)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任务数(见附件)。如省市对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进行调整,任务数也作相应调整。

  2.基本内容:原则上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执行,包括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1)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2)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脂、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彩超(肝胆胰脾)检查。

  (3)健康指导。告知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3.加强老年人健康体检信息系统应用:自20xx年起,老年人健康体检数据全部录入体检信息系统,县级将以各乡镇(街道)信息系统数据情况作为考核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的依据。

  三、工作进度

  1.20xx年一季度:制定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

  2.20xx年二季度: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的60%。

  3.20xx年三季度: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的80%。

  4.20xx年四季度:全面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卫健中心要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加强质量管控,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促进项目管理科学规范。

  (二)整合体检项目。要加强各部门协调,整合多方资源,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体检与离退休干部、退休职工等健康体检有效整合,对年度内既可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体检也可参加其他健康体检的65岁以上居民,在不增加费用支出的情况下,凭本人体检记录,可结合实际将重复项目等价替换为适合老年人的推荐项目。

  (三)做好特殊群体健康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将配合县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符合特需体检项目,指定专门体检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争取财政经费支持。

  (四)加强结果应用。要及时告知体检对象健康评价结果,并将体检信息及时录入或归集到老年人个人健康档案,加大对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综合分析应用力度,全面评估老年人健康状况、主要危险因素,为完善健康管理政策,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提供决策依据。逐步实现向老年人开放查询。

  (五)强化宣传监督。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相关政策宣传,调动老年人参加健康体检的积极性。要对服务规范性、体检完整性、评价准确性等开展经常性监督,并将老年人健康体检完成数量、质量与经费补助紧密挂钩,做到健康问题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扩大项目成效和社会影响力,确保此项民生实事取得实效。

  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 篇8

  为深入落实《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xx〕45号)、《关于印发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黑卫老龄发〔20xx〕8号)有关要求,持续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切实提高老年健康服务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适老化水平,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老年健康预防关口前移,持续扩大优质老年健康服务的覆盖面。不断强化健康老龄化理念,切实增强老年健康服务意识,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解决好老年人的操心事、烦心事,不断提升老年人在健康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要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

  ——失能、高残、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不低于80%。

  ——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覆盖全市所有县(区)。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管理率达到75%。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90%。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

  1.在城乡社区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广泛传播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消防安全和中医养生保健等科普知识。(老龄健康科牵头,宣传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2.组织实施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3.利用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重阳节、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契机,积极宣传《老年健康核心信息》《预防老年跌倒核心信息》《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老年健康服务政策。(老龄健康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4.将老年健康教育融入临床诊疗工作,鼓励各县(区)将其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二)做实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利用多种渠道动态更新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推动健康档案的务实应用。(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6.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老龄健康科牵头,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三)加强老年人功能维护

  7.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按照省要求,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提高公众对老年痴呆防治知识的知晓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及早识别轻度认知障碍,预防和减少老年痴呆发生。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强老年人伤害预防,减少伤害事件发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视、听等感觉能力评估筛查,维护老年人内在功能。(老龄健康科牵头,市疾控中心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8.组织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将普及口腔健康知识和防治口腔疾病相结合,降低老年人口腔疾病发生率。(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9.组织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四)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

  10.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到2025年,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覆盖全市所有县(区)。(老龄健康科牵头,疾病预防控制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五)做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1.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推广。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预约和转诊、用药指导、中医“治未病”等服务。提高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到2025年不低于80%。进一步强化服务履约,采取更加灵活的签约周期,方便老年人接受签约服务。家庭医生要定期主动联系签约老年人了解健康状况,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切实提高签约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宣传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六)提高老年医疗多病共治能力

  12.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综合征诊治和多学科诊疗,对住院老年患者积极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高风险筛查,提高多病共治能力。(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13.各县(区)要积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科室建设,充分发挥大型医院的帮扶带动作用,借助医疗联合体等形式,帮助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惠及更多老年人。(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医政医管与保健科、中医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七)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

  14.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增加居家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重点对居家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扩大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鼓励医联体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八)加强老年人用药保障

  15.完善社区用药相关制度,保证老年慢性病、常见病药品配备,方便老年人就近取药,提高老年人常见病用药可及性。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和“互联网+药学服务”,为长期用药老年人提供用药信息和药学咨询服务,开展个性化的合理用药宣教指导。落实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的有关要求,为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一站式”长期处方服务,减少老年患者往返医院次数,解决多科室就医取药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用药监测,并将结果运用到老年人日常健康管理之中,提高老年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水平。(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九)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服务

  16.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文化、管理、服务、环境等方面,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完善诊间、电话、自助机、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保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疗机构内的各种标识要醒目、简明、易懂、大小适当,要对公共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必要且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标准的无障碍设施。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志愿者服务岗,明确导诊、陪诊服务人员,提供轮椅、平车等设施设备。到2025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老龄健康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十)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康复服务

  17.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实施方案》要求,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加强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畅通双向转诊通道。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鼓励多方筹资建设基于社区、连锁化的康复中心和护理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18.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服务的床位。(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19.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提供康复医疗服务。通过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促进老年患者功能恢复。(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十一)加强失能老年人健康照护服务

  20.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居家的失能老年人健康照护服务模式。鼓励建设以失能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护理院(中心)。鼓励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护理站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共同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照护服务。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借助信息化手段,对失能低收入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健康照护等情况以及因病返贫风险进行动态监测,维护失能低收入老年人身心健康。(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十二)加快发展安宁疗护服务

  21.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和定位,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十三)加强老年中医药健康服务

  22.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要设置“治未病”科室,鼓励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提高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使用中医药综合治疗。到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90%。积极发挥城乡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规范中医药服务的作用,推进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鼓励中医医师加入老年医学科工作团队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积极开展中医药膳食疗科普等活动,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中医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十四)做好老年人传染病防控

  23.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控部署,及时为老年人接种相关疫苗。有条件的地方做好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减少老年人罹患相关疾病风险。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对独居、高龄、行动不便或失能等特殊老年人,要给予重点关注,提供周到服务。加强老年人结核病防治工作,做好老年结核病患者的定点救治。积极开展老年人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24.建立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在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特点,保障老年人应急物资和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卫生应急与安全生产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启动(20xx年3月)

  制定我市《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分工,推动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二)组织实施(20xx年4月-2024年12月)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对指标进行年度分解,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每年10月底前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老龄科。

  (三)总结评估(2025年1月-2025年12月)

  市卫生健康委在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自查基础上组织市级专家组,进行现场检验,形成全市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评估报告,迎接省级专家评估组现场检查。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老龄办)要切实增强为老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协调小组作用,落实各内设机构和直属联系单位相关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资金、政策、人员倾斜,共同做好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要加强行风建设,将提供老年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纳入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行业监督内容。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项推进会议。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促进、健康照护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二)加强政策保障

  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老年健康服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县(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衡发展。结合疾控体系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强老年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优化老年医疗服务资源。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将老年健康服务相关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三)加强科技支撑

  推进老年医学研究机构建设,加强老年健康科学研究,支持老年健康相关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强老年健康科研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逐步完善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内容,促进各类健康数据的汇集和融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以信息化推动老年健康服务管理质量提升。

  (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建设和发展。加强内科、全科专业住院医师的老年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组织实施老年医学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支持退休、转岗的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

  各县(区)卫健局要把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

  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 篇9

  人到老年,机体的器官组织形态和功能都发生了退行性变化,脏腑气血生理机能自然衰退,阴阳失衡,呈现虚证和虚实夹杂证;同时社会角色和地位的改变,带来心理上的变化,易产生孤独寂寞、忧郁多疑、烦躁易怒、失落等心理状态。因此对于老年人的养生保健应从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等多方面进行。

  (一)老年体质辨识及保健指导

  根据辨识出的九种体质(正常体质,阴虚体质、阳虚体质、气虚体质、血虚体质、阳盛本质、血瘀体质、痰湿体质、气郁体质),选择适合相应体质的养生方法,具体方法参见《中医体质辨识》。

  (二)老年饮食保健

  (1)通过发放中医食疗健康处方、宣传单,开设主题社区讲座等方式,使老年人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比如由于老年人消化吸收功能减弱、对各种营养素的吸收功能也减弱,要指导老人通过合理饮食来补充维生素、钙、铁的吸收。如富含钙的食物首推牛奶及奶制品。

  (2)普及科学膳食、中医饮食保健知识等,纠正不良的饮食习惯,提高免疫力,预防疾病的发生。

  (3)老年人的脾胃功能减弱明显,因此老年人的饮食调摄应以营养丰富、清淡易消化为原则,做到饮食多样化,食宜清淡、熟软,进食宜缓,食要限量,少吃多餐。

  (4)可常食桑葚、荔枝、松子、黑木耳、菠菜、胡萝卜、猪肉、羊肉、牛肝、羊肝、甲鱼、海参等食物。这些食物都具有补血养血的作用,以增强免疫力。

  (5)预防便秘,便秘可以加重心脏负担,影响肺的通、换气功能,使腹压升高、养耗增加,诱发心绞痛、心梗、中风等疾病,所以老年人应通过饮食调理,多吃蔬菜、水果、增加膳食纤维,适当运动,养成定时排便的良好习惯。

  (三)心理调摄

  (1)开设主题社区讲座等方式,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进行指导。

  (2)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容易发生性格和情绪变化。最常见的有焦虑、易激动、抑郁、情绪多变、孤僻、固执等;

  (3)老年人可以通过欣赏音乐、习字作画、垂钓怡情等方法进行心理调摄,缓解疲劳、平稳血压和心律,达到心身愉悦的目的。

  (4)说服老人加强心理的自我调整,避免易激动、大喜大悲、大怒等情绪剧烈变化,以防止因情绪波动导致血压升高、中风、心绞痛、心梗,甚至猝死现象发生。

  (5)组织集体康复娱乐活动,鼓励老年人间的社会交往,以消除孤独恐惧、忧郁多疑、烦躁易怒等情绪,促进功能恢复并改善老年人的不良心态。

  (6)避免劳心过度:人的血液循环与心有关,大脑的血液靠心脏源源不断供给,若思虑过度,就会耗伤心血,因此老年人,尤其是血虚体质的老年人不可用脑过度。一旦感到大脑疲劳时,就要调节一下,观赏一阵风景,使心情愉快起来,就能很快消除脑的疲劳。

  (四)老年运动保健

  (1)通过发放宣传单,开设主题社区讲座等方式,传授适合于老年人的保健运动方法,使老年人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

  (2)适当有规律的运动对改善老年人的心血管系统,改善心肺的供氧能力,提高肌力,增加关节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延缓软骨老化都具有明显的保健作用。针对不同的老人要用不同的运动方式指导,要特别注意量力而行。老年人运动锻炼要遵循因人制宜、适时适量、循序渐进、持之以恒的原则。

  (3)适合老年人的运动项目有太极拳、八段锦、慢跑、散步、游泳、放风筝、练气功等等中国传统的健身方式。如果身体不适可暂时停止运动,不要勉强。锻炼3个月以后,应进行自我健康小结,总结睡眠、二便、食欲、心率、心律是否正常,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诊,采取措施。

  (4)慎防“久视伤血”:中医认为“目得血而能视”,因此长时间看书、看报、看电视等,不仅会损伤眼睛的视物功能,还会使本来就不足的血更虚。一般目视一个小时左右,应适当活动一下,使眼部肌肉得到放松,以恢复目之疲劳。

  (五)慢性疾病的预防

  (1)通过发放中医食疗健康处方、宣传单,开设主题社区讲座等方式,传授中医药及现代医学预防老年人常见疾病的知识方法,提高老年人的自我防病意识,增强防病保健能力。

  (2)对引起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下降的最常见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Ⅱ型糖尿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和老年痴呆疾病等的预防进行指导,降低这些慢性病的发生率,防止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也是老年保健工作的关键。

  (3)运用中医中药的方式来降低肥胖,高血压,高血糠,血脂异常,减少吸烟,增加运动等来干预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发生的危险因素。如用中医针灸等方式来减少脑中风的发生等。

  个人运动健康管理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xx〕61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皖卫老龄发〔20xx〕13号)精神,切实做好老年健康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基本建立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5%;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5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4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全市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9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有中医馆;全市医疗机构全部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升老年健康素养

  普及老年健康知识。结合“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联合国糖尿病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老年人心理关爱等活动,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知识,提高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落实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将健康教育作为老年教育重要内容,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构建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健康促进行动。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和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人人有健康行动”,探索建立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实现健康知识自助互传、共建共享。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合理膳食、科学健身、戒烟限酒等专项行动,引导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到20xx年,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创建不少于2个省级健康促进区。(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基层计生协会、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体育协会和各类涉老文化、体育社会组织等,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自觉主动维护身心健康。深入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广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等中医传统保健运动;落实和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在公共体育场所建设中配备适宜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区域、器材,到20xx年,城镇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基本构建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4.加强老年疾病监测和干预。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重点慢性病和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有效提升老年人抗风险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分类设计签约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县区每年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中,将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到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5%。(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依托精神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专业社工组织等力量,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爱服务。鼓励城乡社区成立社工服务站,设立专业的为老服务社工岗位,提供心理慰藉服务;建立空巢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引导社会公益组织提供关爱服务。到20xx年,每个县区选择2个社区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实施《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加强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和管理。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提高为老服务科技化水平;鼓励县区和机构建立一键呼叫系统、居家服务管理系统,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水平。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到20xx年,全市创建不少于10个省级、4个国家级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委老干部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

  8.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相关专科医院为主体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老年医疗中心,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市本级建设1所集“医、康、养、护”为一体的老年医疗中心。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xx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50%。深化医联体改革,夯实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引导老年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首诊在基层。(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探索老年医疗服务新模式。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探索建立适合老年人疾病特点的治疗模式、服务机制,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和指导,落实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完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选择1-2个县区开展试点,探索将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纳入建床范围,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和质控标准。(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发挥中医药特色诊疗作用。重视中医药对老年疾病的预防保健作用,大力推广老年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到20xx年,全市90%的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有中医馆。(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所有医疗机构均要立即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并有效解决老年人就医的“数字鸿沟”问题。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到20xx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促进预后功能恢复。

  12.加强老年康复和护理机构建设。推动将部分一级、二级医疗机构逐步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护理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市、县区结合实际开展试点,支持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或康复专科医疗机构。推动中医医院和养老院、护理院、康复机构开展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中医特色的康复、护理服务。到20xx年,三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增加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按需分类为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患者提供专业、适宜、便捷的老年护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为失能、高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促进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医疗机构提供的养老护理服务收费可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收取。积极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新业态,鼓励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参与,提供养老护理服务。在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应将助医服务作为重要内容,满足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提高失能老年人生命质量

  14.建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居家、社区、专业机构相衔接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基线调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机构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整合,探索推进综合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支持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长期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强化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建设,到20xx年,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45%,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具备专业照护能力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受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高老年人照护能力和水平。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升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能力。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能力和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并将其作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规范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到20xx年,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执行体系基本建立。(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安宁疗护服务,倡导普及人文关怀

  16.建立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开设安宁疗护病区。鼓励医养结合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专区或专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老年教育机构健康课程。(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委老干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探索安宁疗护扶持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选择1-2个机构开展安宁疗护试点,探索医保统筹基金按平均床日费用结算的方式给予支持。(市发改委、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优化安宁疗护服务。严格执行安宁疗护准入和用药指南。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改善临终患者生存质量,提升临终患者生命尊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铜陵建设的总体部署。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积极申报和开展全国和省级长期护理保险、安宁疗护示范市(区)试点。(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扶持政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资源配置、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政策支持和倾斜。加大对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老年医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以及老年医护专业人员培养及培训基地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支持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完善上门医疗护理服务和家庭病床的内容、规范、费用标准和医保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力量承担老年健康服务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队伍建设。加强老年医学基础研究和临床学科建设,推动老年学科发展。增加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养。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支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持续教育,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老年健康相关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职业发展前景。(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建立智慧健康养老企业信息数据库,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机构、对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进行智慧化改造,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智能产品展示和应用推广试点,推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在老年健康服务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推动线上线下结合,打造老年智慧健康服务网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安全保护机制。(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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