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

时间:2022-12-16 12:38:54 方案 我要投稿

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范文(精选5篇)

  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1

  为预防火灾事故,强化消防安全措施,切实消除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火灾隐患,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舟定消安委〔2017〕7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改进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范围

  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和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20日前)

  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各科室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建筑企业和物管公司,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两会”前)

  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要求各建筑企业和物业对家庭和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对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建筑施工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不规范和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等行为要求限期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3月-4月)

  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排查治理成果,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总结报告。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作业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监理单位应重点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导工人在发生火灾时如何自救或报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施工现场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和监护,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动火作业时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监护;安全网等设施防火性能符合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二)强化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现场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大功率电器等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2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宿舍内使用空调的应单独设置线路,并对线路进行全封闭保护,杜绝乱接乱拉。

  (三)强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依据《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浙建安办〔2017〕12号)及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相关规定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严禁电线私拉乱扯、一闸多用等违章违规现象发生。强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办公用房及民工宿舍用电线路敷设保护和大功率电气使用等情况,及时消除各类用电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四)强化建筑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1)规范建筑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部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电缆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五)强化高层建筑火灾综合治理。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和建档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六)强化物业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物业小区要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物业小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指导居民自觉维护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2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决定从即日起,在住建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深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动员和发动社会一切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住建局实际,成立区住建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落实关键环节,确保消防安全。

  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执行消防强制性标准;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项目,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禁止投入使用,将现场消防车道施划及警示牌设立纳入重要验收子项。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施工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依法上报处理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城镇民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及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实施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定期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环环相扣,责任落实到位。

  2、加强在建工地施工安全监管

  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对违规作业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业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对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开展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特别是对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加大对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监管力度,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改造材料。

  3、加强物业管理小区消防安全检查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管理区域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排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使用情况,消除小区楼道内堆积的易燃易爆物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点督促物业服务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到位,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照规定持证上岗,是否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确保物业小区各项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4、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监管

  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供水企业加强对水源、市政消防栓等应急救援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设施的完备、有效。

  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管道燃气企业加强接收、分输门站、市政燃气管网、调压柜,瓶装燃气企业灌装站、供应站及对燃气工商用户的用气设备设施重点安检。企业完善灭火及疏散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操作技能,检验消防设施运行及维护保养状况,使每一名员工都能了解岗位火灾危险性,熟练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的知识,提高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的能力。在重要节点,组织媒体发布安全用气提示,开展燃气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燃气用户推送消防安全提示。

  三、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落实

  1、立即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区政府火灾防控方案的工作要求,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明确任务和责任,各部门相关科室积极协调合作,全面落实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全力抓好住建局消防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

  2、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各部门相关科室可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全局进行消防常识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职工对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自救能力,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局成立隐患排查督导组,不定时对各单位和职责部门进行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抓好整改工作。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燃气主管部门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建筑行业要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检查整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强化落实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检查整治力度;市政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改造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设施,确保设施完好,供得上,能使用。房管部门应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检查,对公有房屋和出租户进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4、大力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对排查过程中,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破损等火灾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列出整改责任清单,分轻重缓急,全面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四、夯实消防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消防安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绝不允许有任何闪失和纰漏。各单位各部门相关科室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凝心聚力保稳定、心无旁骛抓落实,确保工作效果得到体现。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深入推动基层火灾防范各项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打赢这场消防安保攻坚战,坚决确保住建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普及消防知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政策,发动消防志愿者和干部职工积极查找、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核实的火灾隐患,进行曝光、集中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为打赢消防安全保卫战营造浓厚的氛围。

  3、启动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对因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发生有影响火灾的,将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值班,快速反应。加强值班工作,每天要保证1名领导带班,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和稳定的各类事件。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坚持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保证信息畅通。在消防防控工作期间发现涉及安全稳定的重要信息,请及时与局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联系。

  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3

  为切实加强我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以及“两会”等重大节会期间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根据市消安委《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消安〔2015〕14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住建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消安委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市住建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及社会影响较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省、市“两会”以及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1、扎实开展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有关部门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认真部署开展辖区及行业领域火灾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各县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本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和瓶装液化气领域及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和整治。市质安处牵头负责对市本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市燃气办牵头负责对城市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大型燃气储柜、加气站、燃气管道、民用燃气、车用天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站等场所进行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市装饰办牵头负责对各类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进行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市用水办牵头负责对消防栓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市园林局、市排水办、市政工程管理处各自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实施的范围、内容、时间、任务及责任,并加强督导,跟踪落实到位,确保消防安全。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九打九治”工作部署,以全市建筑工地和燃气行业为重点,打击建筑工地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或采用假冒伪劣消防设备、消防通道堵塞封闭、燃气行业破坏损害油气管道等行为,整治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无视消防安全、油气管道占压及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执法、大胆曝光、跟踪督办,全力推动整改。二是扎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针对冬季用火用电增加,火灾事故易发频发的状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市质安处要积极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备配备不足、板房材料不符合要求、无动火审批手续、易燃材料堆放混乱等问题。装饰装修、城市燃气、城市用水、城市排水、城市园林、市政工程等其它行业监管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实际,针对突出问题联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治理行动。

  3、大力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和燃气重点监管企业在年底前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研究制定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制度,年底前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组织监管重点单位划定范围、明确职责,开展区域联防工作,提高企业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各县市住建局至少组织相关企业开展1次区域联防演练工作。

  (二)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1、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工作,推动落实企业的消防工作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结合“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深入建筑施工现场、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县市住建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将消防培训纳入职业培训内容,尤其加强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培训。一是深入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依托建筑工地农民工学校、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培训班、燃气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班等平台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三)全面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县市住建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药剂和物资储备,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市用水办牵头对全市公共消防栓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并督促市自来水公司做好全市市政消防栓建设维护管理相关工作。

  2、全力做好重大节会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省、市、县“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会期间,各县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质安监督机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建筑施工各主体责任单位、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节会期间消防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住建局和局直属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辖区及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春季防火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主动研究解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推动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真正落实。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县市住建局和局直属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责任层层分解,并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深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督查检查,查找问题根源,持续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逐级督办,限期解决。要强化工作奖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县市住建局和局直属各有关单位每月20日前要向市住建局质安科报告当月工作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书面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4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是今冬明春防火期,为切实做好城市管理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8〕6号)、《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闽建电〔2018〕92号)和《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管理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城管委综〔2018〕490号)要求,结合我县住建系统管理实际,现就全县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今冬明春住建系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质安站要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2.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二)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

  1.市政设施消防安全情况。市政科要结合秋冬气候干燥特点,扎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制订排查计划,加大地下通道、桥梁以及路灯设施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市政消火栓建设和改造情况以及市政消防栓维护保养工作开展情况,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园林绿化管理站要全面检查所属广场、公园消防安全情况。

  3.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环卫所要督促检查全县公厕、垃圾中转站火灾防控落实情况。垃圾综合处理场要实时监控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甲烷含量情况;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防爆设施,特别是渗滤液泵电动机、照明、通风等电气防爆情况;余热锅炉测温、温压表计、减温装置使用情况。

  (三)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方面。主要检查:

  1.服务区域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2.服务区域用电用气设施设备。

  3.服务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四)燃气消防安全方面

  燃气企业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完善或者增设周界报警和防冲撞设施,对储罐、调压站、LNG瓶组站等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理情况;灭火器配备情况;开展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管道占压圈围等隐患点和事故易发点的排查整治情况;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去向和大规模反常增加用气量管理情况。

  (五)内部消防安全落实方面。重点检查:

  1.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各科室要结合秋冬气侯干燥特点,开展消防、用电安全宣传和演练,定期排查本单位办公场所是否违规用电、消防设施是否过期等情况。

  2.重点部位火灾防控落实情况。有关科室要加大对档案室、

  仓库、配电房、等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突出检查各类制度是否上墙、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规范等。

  三、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层级督导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查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抓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各相关科室要根据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职责任务及相关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传达到住建系统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业。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各相关科室要按照消防检查工作相关要求,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各职能单位将组织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实行检查反馈闭环管理,定期照单对帐、照单销账。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

  各科室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地区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分析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相关科室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住建行业实际,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训培训,积极组织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强化检查执法。各相关科室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四)各相关科室从12月份起,每月19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

  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5

  为落实市消安委《全市20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x消安发〔20xx〕c号)要求,强化旅游企业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保障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市旅游委决定自20xx年11月1日开始,在全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属地监管作用,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做到组织发动到位、排查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行政执法到位、宣传培训到位等“五个到位”,坚决遏制旅游行业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保持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平稳。

  二、组织机构

  市旅游委成立全市旅游行业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旅游委主任任组长,市旅游委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行业监督管理处、产业规化处、旅游大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行业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督导各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防控工作。各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推进工作落实。

  三、防控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防控范围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

  (二)整治重点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建立用火用电用气实施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餐饮场所定期清理烟道油污。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防火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定期组织防火自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

  6、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依法持证上岗,落实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完善档案管理。

  四、工作步骤旅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市旅游委召开会议,对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全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各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行业实际,在认真分析消防安全现状的基础上,仔细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任务,迅速部署,确保责任、措施、人员“三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全市各旅游企业组织对本单位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采取有效手段,严防死守,确保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对旅行社、重点景区、重点宾馆饭店实施集中整治,监督各旅游企业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组织辖区内各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旅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要认真落实会商、移送、报告制度,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合力。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和安全监管作用,协同联动,推进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市旅游委成立督导考核组,对各区、县(市)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提升旅游行业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部门和责任人具体抓,以最周密的行动计划、最严谨的责任分工,层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逐件、逐项督促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攻坚战。

  (二)落实责任,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逐项强化责任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要坚持边排查整治边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防火灭火技能。

  (三)督导检查,加强信息反馈。市旅游委将对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各地要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反馈工作情况,活动结束后,报送总体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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