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范文(通用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范文(通用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1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郏县居家隔离人员操作规范制定如下:
一、凡确定居家隔离的人员,医学观察14天。要相对独立居住(最好有单独卫生间的单间),避免与家人接触,三餐专人送取,餐具用后消毒,卫生间定期消毒,拒绝一切探访,避免交叉感染。
二、对居家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每天上门测体温两次,专人负责,“人盯人”“一对一”,记录详实,对隔离人员身体、心理、生活等方面都要关注,有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三、隔离期间必须戴口罩,多通风,勤洗手。在隔离期间未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医学观察14天后由工作人员报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下发解除告知书后,解除隔离。
四、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村(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将病情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送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县级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五、有居家隔离人员的户,其家人均不得外出,生活物资、清运垃圾等由社区的工作人员负责。
六、严格限制活动范围,居家隔离人员与其家庭成员的共享区域必需最小化,确保共享区域(厨房、浴室等)通风良好(保持窗户开启)。
七、其他家庭成员尽量不进入隔离区域,如必须进入隔离者居住空间时应佩戴口罩,口罩需紧贴面部,在居住空间中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口罩因分泌物变湿、变脏,必须立即更换。摘下并丢弃口罩之后,进行双手清洗。
八、要与隔离者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与隔离者有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隔离者居住空间后,须清洁双手。准备食物、饭前便后也均应清洁双手。
九、家属应尽量减少与隔离者及其用品接触。杜绝共用牙刷、香烟、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餐具使用后应使用洗涤剂和清水清洗并消毒。
十、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频繁清洁、消毒家庭成员经常触碰的物品,如床头柜、床架及其他卧室家具。至少每天清洁、消毒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
十一、使用普通洗衣皂和清水清洗隔离者衣物、床单、浴巾、毛巾等,或者用洗衣机以60-90摄氏度和普通家用洗衣液清洗,然后完全干燥上述物品。将隔离者使用的床品放入洗衣袋。不要甩动衣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自己的衣服。
十二、戴好一次性手套和保护性衣物(如塑料围裙)再去清洁和触碰被隔离者的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物体表面、衣物或床品。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2
一、居家医学观察(居家隔离)
1、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在经社区评估符合医学观察条件的居家场所接受医学观察,观察天数一般为14天。期间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必须单人单间、使用独立卫生间,不得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
2、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3、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观察期间,严禁擅自离开隔离场所,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4、居家居家观察期间,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5、由社区医务人员上门指导家庭清洁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
二、居家健康监测
1、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和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来泰人员),在家中或单位宿舍接受所在社区(村居)的日常健康监测,监测天数一般为14天或7天,具体时间由社区通知;
2、期间尽量单独居住。如确需与他人共同居住,应避免密切接触。不得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
3、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需向社区(村居)报备,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限时定向往返;
4、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服从社区安排,凭社区开具的《采样联系单》,做好个人防护,定点往返,自行至指定辖区医疗机构采样检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时,立即向社区报告。由社区安排专车或拨打120及时至市人民医院(润泰院区)发热门诊就诊。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3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来镇返镇疫情风险重点人员(集中隔离管控、居家隔离管控、居家健康监测、3天3检、3天2检等)管控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分类管控措施,特成立镇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理专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村(社区)组建居家健康管理人员服务专班,由驻村(社区)领导牵头负责本村(社区)居家健康管理人员监管工作,由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医护人员组建服务专班,落实上门服务。
二、工作职责
镇平安办:负责督促各村(社区)通过社区报告、系统推送以及入户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市内外来镇返镇人员排查工作,明确分类管控措施,每天及时将管控人员名单反馈给社事办。同时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技防措施。
镇社事办:按照平安办反馈的管控人员名单,联系卫生院上门开展防疫卫生知识宣传、心理疏导工作及核酸采样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按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人员管控工作。同时负责集中隔离人员转运工作。
镇派出所:安排社区民警加入村(社区)组建的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开展相应政策宣传工作。对不服从防疫管控措施的人员,及时开展法治教育,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进行处理。
镇卫生院:安排医务人员加入村(社区)组建的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开展防疫卫生知识宣传及心理疏导工作。同时负责居家隔离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安排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社区排查工作,排查市内外来镇返镇人员,按平安办要求明确分类管控措施,建立排查及管控台账。配合社事办做好集中隔离人员转运工作。牵头组建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隔离告知书,做好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以及健康监测工作,提醒卫生院开展上门核酸采集,及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按要求发放解除隔离告知书;向3天3检、3天2检人员发放居家健康管理告知书,每日开展人员点名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相关人员严格居家,对因做核酸或其他紧急事务确需离家的,村(社区)应进行审批备案,记录外出事由、地点,明确外出时间,并提醒相关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回家后及时派人上门核实。
三、管控措施
(一)集中隔离人员:对社区排查出的需集中隔离人员,平安办及相关村(社区)要及时通知社事办,由社事办联系隔离点及转运车辆进行转运,转运前相关村(社区)要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对区疾控下发的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由镇社事办联系隔离点及转运车辆进行转运,转运前相关村(社区)要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对区委政法委直接下发转运的集中隔离人员名单,平安办要及时反馈社事办。
(二)居家隔离人员:对需居家隔离人员,相关村(社区)要联合卫生院,按照市疫情防控组发布的《居家隔离指引(2022版)》(渝肺炎组疫发〔2022〕21号)要求,进行内外环境评估,判定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要及时报告社事办联系集中隔离。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相关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并联合派出所、卫生院成立“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提醒居家隔离相关注意事项,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安装门磁报警装置等手段落实技防措施,做好隔离人员每日点名及健康监测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提醒卫生院定期开展上门核酸采集工作,同时做好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保障及心理疏导工作,对解除隔离人员要及时发放解除隔离告知书。要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开展监督举报工作,对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的要及时通知派出所开展法治教育。
(三)居家健康管理人员:即“3天3检”、“3天2检”人员,各村(社区)要联合卫生院、派出所建立“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发放居家健康管理告知书,告知相关管理要求。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跟进管理服务,每日点名不少于三次,提醒相关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对因做核酸或其他紧急事务确需离家的,村(社区)应进行审批备案,记录外出事由、地点,明确外出时间,并提醒相关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相关人员回家后,应及时报告村(社区),村(社区)及时进行核实。要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开展监督举报工作,对有不遵守居家健康管理的要及时通知派出所开展法治教育。
(四)其他地区来镇返镇人员。建立工作台账,提醒相关人员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工作,及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4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部分地区因执行居家隔离措施不严格,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为进一步夯实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特制定虎峰镇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成立虎峰镇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朝敏党委书记
陈俊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夏元毅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员:刘维勇平安办负责人
刘文全虎峰卫生院院长
李曾虎峰派出所所长
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村(社区)村(居)委会
二、居家隔离对象
区疫情防控排查小组研判符合居家隔离的人员。
三、工作流程
1.村(社区)排查到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初步评估;
2.经区疫情防控排查小组研判确定,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转指定隔离点隔离;
3.村(社区)组织人员每日走访居家隔离人员,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走访照片;
4.居家隔离期间,由卫生院组织车辆,闭环转运居家隔离人员至指定核酸采样点。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卫生院职责
卫生院负责派出救护车,将居家隔离人员闭环转运至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后再闭环转运至居住地,与相关工作完成交接后,方可离去。
(二)派出所职责
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开展思想疏导、法制教育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四)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不定期组织走访居家隔离人员,督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各村(社区)职责
1.组织工作人员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对研判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的人员,工作人员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采用见面随访的方式,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3.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5.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思想疏导、法制教育。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建立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协调推动隔离人员管控工作稳步开展。
2.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单位要保持沟通顺畅,各负其责,协同做好管控工作,确保责任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坚决不能因漏岗、衔接不畅等出现脱管失控情况。
3.各村(社区)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追踪,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5
为从严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守护辖区居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新成街道坚持严格监控、精心服务的原则,采取四项举措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
隔离管控防疫严
对排查出呼盟、通辽、黑龙江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人采取居家隔离。按照“五包一”包联责任制模式,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所民警、卫生院工作人员、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等组成居家隔离服务工作组,对居家隔离人员实行“一对一”管控,确保“不漏户、不漏人”。
联防联控职责清
街道领导防控指挥部、领导班子、卫健办总体掌控居家隔离人员情况和督查指导管控措施;网格员每天2次实地查看隔离人员居家情况,并通过电话、视频做好心理疏导和送物资到门服务,着力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包联领导、社区“两委”成员、派出所民警采取不定期流动巡查和随机抽查视频通话的方式,确保隔离到位;卫生院工作人员负责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和按期上门核酸采样。居家隔离服务工作组所有人员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对出现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并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置。
“一户一档”底数明
为了让居家隔离管理工作更加科学、管控更加精准、服务更加到位。对每户居家隔离人员建立居家隔离台账,明确基本信息,最大限度地掌握居家隔离人员、同住人员等接触者以及居家前后接触人员、行程情况和分析预判工作,做足疫情防控“提前量”。同时,每天详细记录隔离人员体温、个人动态,同步更新核酸检测情况。
心理疏导暖人心
为减轻因疫情以及居家后导致的心理波动,街道组织“两委”成员开展心理疏导,定期给隔离人员和居民微信群转发科学防疫知识,并通过视频连线、电话沟通等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进一步舒缓他们的心理压力,消除邻居对隔离人员心理上的疑虑,让大家科学对待疫情,不恐慌、不焦虑。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6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控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学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
(二)减少人员聚集。各镇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三)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各镇要夯实村级责任,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动员群众提前报备返乡信息,落实提前3天报备回程信息,到家前6小时报告到家时间的报备程序。同时,要建立1名镇干部、1名村网格员、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1名驻村民警、1名及以上志愿服务者组成的“五包一”服务团队,做好所有返乡人员,特别是入境隔离期满、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及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相关工作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返乡人员信息登记,并逐级上报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县、镇、村均要成立数据专班,对所有返乡人员的信息进行核查、管控,并将相关信息上报省重点(外来)人员管理系统。
(四)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对需要集中隔离的返乡人员,由县指挥部疫情流调组落实“点对点”转运、上门核酸采样和集中隔离等措施,在县级集中隔离点隔离;对需要居家隔离的返乡人员,各镇要在本镇设置临时隔离点,由镇医疗卫生机构派员当即核酸采样,县级核酸检测实验室及时进行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交由村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需要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返乡人员,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所有返乡人员在管理期间每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各镇、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五)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管理措施,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六)加强重点场所管控。县农业农村、民政、教育、市场监管、商务、文化和旅游、司法、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做好村办企业、养老机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药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庙会)、网吧(KTV)、影剧院、旅游景点、羁押场所、农村车站、村诊所等重点场所出入人员扫健康码、测温、戴口罩和通风消毒等日常防控措施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城乡社区(村)防控组要发挥村组网格管理作用,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区域内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的院落、楼栋等“三无”小区的管控,确保上述小区(村)来太返太人员不失管、不失控。
二、早发现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镇采样、县检测”,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镇卫生院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三)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排查可疑者。
三、早报告
(一)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镇卫生院,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镇卫生院。按照“镇采样、县检测”的原则,由镇卫生院安排专人,上门流调并为发热人员采集样本,送县级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
(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一)快速响应。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二)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发挥医联体、医共体作用,在疾控机构现有流调人员的基础上,组建充足的流调队伍,确保县级流调人员不少于30人。按照每支2—3名专业人员的标准组建流调小分队,并根据需要增加公安、通信管理、大数据处理、村组等工作人员参与。同时,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流调水平。
疫情发生后,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县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四)规范集中隔离点设置和管理。县、镇要因地制宜储备充足的隔离场所,隔离场所要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县级隔离点设置在酒店或宾馆,并明确功能区域划分和工作人员出入流程。各镇临时隔离点要设立在有独立卫生间的场所,居家隔离要落实单人单间要求,注意保护家人安全。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相互串门,防止出现交叉感染。隔离点要抽调足够数量的医护、公安、后勤保障、环保、城建等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并加强对专班人员培训及管理,落实隔离人员健康监测、隔离场所消毒、安全及后勤保障、心理咨询、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降低隔离点发生不可预测事件可能。
(五)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上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六)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七)建立信息平台。县医院、疾控中心、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信息共享平台,与省、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八)开展环境消杀。各镇、村要对城乡结合部、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确定专人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一)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二)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卫健局2小时内安排联系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镇、村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三)规范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部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属于疑难重症的转省级定点医院救治。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统一调度。
(四)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各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一)组织领导。县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建立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四级网格化分级包抓责任体系,落实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镇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镇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各镇落实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镇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镇、村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能力保障。加强县镇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三)物资保障。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要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部门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镇、村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
(四)督导检查。各镇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镇政府考核内容。县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部门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冬春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7
一、专班组成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推进,办公室主任由林清贤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廖茂略同志担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沟通等事宜。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和完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卫生院牵头负责);
2、统筹协调“三人小组”总体工作,督促各村(社区)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工作的管理(镇“三人小组”牵头负责);
3、对各村(社区)开展备案的居家隔离人员条件进行复核和抽查,发现将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纳入居家隔离的情况,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卫生院牵头负责,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4、组建督导组对各村(社区)居家隔离管理工作开展现场督导、发现存在问题短板并督促落实整改(综治办牵头负责、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成员单位参与);
5、相关成员单位按照隔离医学观察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居家隔离管理工作;
6、承担镇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强村(社区)隔离管理的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成立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隔离管理领导小组,依托基层“三人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1、排查落实涉疫重点人员,第一时间做好管控工作,对隔离人员的情况进行现场评估,作出集中或居家隔离初步分类,报镇隔离管理指挥组,并使用“一码通”扫码确认。
2、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健康检测管理、管控工作,并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坚决防止出现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擅自外出现象。
3、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家属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心理疏导,加强对管控工作人员、管控对象的人文关怀。
4、及时汇总排查、管控工作情况并做好上报。
5、承担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各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的重要性,不折不扣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把隔离管理工作往深处推、往实里抓。同时,查找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指导,进一步明确村(社区)、村(社区)“三人小组”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过程中的人员分工和职责。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要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审核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好居家隔离人员适用范围(即“五类特殊人员”: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严重基础性疾病、直系亲属近期病危、去世)和居家隔离点条件审核关(有独立房间和卫生间,并能进行村(社区)精准管控),统一进行审核批准,并及时上报县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备案。
(三)加强管理,落实保障。
镇“三人小组”要第一时间把涉疫人员信息准确传达到村(社区),及时收集隔离条件评估情况,要实现集中隔离场所转运至居家隔离场所的无缝对接,确保“送出去”“接得住”。要加强对隔离人员的政策宣传,完善管理档案和清单,实行台帐管理,严格值班值守,做好预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规范进行报告和处理。要落实对村(社区)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人员、物资、经费和技术的保障,关心爱护基层防疫工作人员。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8
为进一步完善丰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场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结合当前国内国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人员管理,全面夯实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基础,完善我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制度,有效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线。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
1组织架构。依据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成立新冠肪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领导小组,内设中心城区综合协调、隔离技术指导、运转调度、信息报送、安全管理五个小组。
2、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全市各地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的建设和储备,隔离对象的转运、隔离、信息报送、安全管理等工作。二是负责对全市各地集中隔离工作的指导、调度,监督和管理,督促属地加强隔离场所的监管,严防交叉感染风险。三是疫情防控指挥部其他各组结合前期防控经验,依据工作职能,密切沟通协作,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道)参照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组建当地集中隔离组及内设小组。
三、基本原则
1、隔离场所设置标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WS694—2020)在相对独立区域、交通便利的宾馆等单位作为集中隔离场所。一要实行分区管理,划定工作人员生活区、医学观察区、物资保障区等区域;二要设立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隔离人员单向进出,避免与其他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三要经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评估认定合格后启用。
2、隔离场所设置数量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不少于20间/万人口和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的相关要求设置现有及储备隔离场所(具体要求见附件8)。
3、隔离对象管理要求:按照“应隔尽隔、限时隔离、规范隔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凡进入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的人员及其他因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均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模式:一是各乡镇(街道)“应隔尽隔”人员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辖区内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原则上确保“单人单间”,当现有隔离场所负荷承担超过60%时,隔离小组应报告当地指挥部,及时启用下一个隔离场所。二是各隔离场所应明确责任人,并制定隔离工作方案,做到“一场所一方案,一场所一负责人”。三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知情告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异常症状报告处理、集中隔离解除等工作,并定期做好隔离情况上报工作。
2、调度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本辖区相关人员管控,做到应隔尽隔。一是当接到指令(含协查函)时,由指挥部调度本辖区120急救中心转运密接和次密接者。二是其他需隔离对象由各地各单位调度其他专用车辆转运,并通知隔离场所接收。三是各隔离场所应立即做好人员接收,按要求妥善安置。
3、工作人员要求:一是每个集中隔离场所必须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南》中的要求,足额配齐隔离场所的观察点负责人、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二是所配人员要相对固定,业务精、责任心强。三是值守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工作,轮休期间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四是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一周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五是严格落实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即工勤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4、应急要求:当中心城区发生疫情时,为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指挥部应额外储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和应急隔离场所。
5、物质保障:各隔离场所所需物资由指挥部负责调度和保障。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9
隔离室是临时隔离疑似患病人员专用场所,有卫生保健老师专门负责,外人不得擅自入内。
一、隔离室的常规要求:
1、隔离室应设置在远离教学区地方,通风、采光、设施齐全。
2、每天对隔离室内的桌椅、物品用有效氯。
3、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4、对疑似病例做好登记。
5、一间隔离室在某一时间段内,只能隔离一名疑似患病人员。
6、隔离室值班人员或教师进入隔离室,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做好手部消毒。
7、隔离室物品做到专用,隔离室值班人员负责对隔离室进行保洁、消毒,做到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8、隔离室医用物资由隔离室值班人员专人保管。
二、隔离室内有疑似患病人员时做到:
1、隔离室物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进入隔离室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2、对疑似患病人员及时复测体温。
三、疑似患病人员离开隔离室的要求:
1、开窗通风,保证空气的流通和室内空气的新鲜。
2、用消毒液擦拭床、桌椅和疑似患病人员接触的物品。
3、用消毒液对地面进行消杀。
4、如疑似患病人员产生污垢,(比如血迹、痰迹、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用消毒喷洒或者覆盖30分钟以上,然后对整个区域进行有序清洁消毒。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10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及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特制订淤泥乡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重点人员)
境外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按规定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居住;或能提供通风较好并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
2、在隔离室门口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工作流程
1、重点人员集中隔离14天后,结合自身情况向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居家隔离申请;
2、乡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
3、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转乡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
4、确定居家隔离期间管理人员(村居1人)及医务人员(卫生院医生1人)。
5、居家隔离期满,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乡卫生院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1、要依法服从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接受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居家场所的评估。如果居家场所不能满足以上居家隔离场所要求的,应服从安排,前往政府指定的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2、居家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等须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使用专用餐饮具等生活用具、使用专用厕所,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接触,拒绝一切探访。
4、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非必要不能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不能到隔离房间以外的房间。如离开隔离房间或必须与家人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5、隔离房间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至少早、中、晚各开窗通风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保持房间空气清新,同时注意保暖。其产生的垃圾等物品需进行严格消毒后处理。
6、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家属或社区管理人员代取药物。
7、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医学观察或管理人员。一旦出现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要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由医务人员指导进行居家治疗或就诊。
(二)居家隔离人员家庭成员的管理
1、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得进入隔离房间,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如必须进入或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2、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后,要进行手部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3、用非接触式方式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饮食、饮水及其它生活保障。
4、应配合医生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并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做好医学隔离观察的各项要求。
(三)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居家隔离人员可采取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由政府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隔离观察的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家庭消毒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可以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随访,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4、工作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5、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乡卫生院或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6、居家隔离人员医学隔离观察期间无异常情况,隔离期满,管理单位出具解除隔离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四)村(居)委会职责
1、组织村(居)卫生人员、管理人员对居家隔离察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乡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人员隔离医学隔离观察,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院落、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管理人员告知居家隔离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管理人员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六)居家隔离家庭日常消毒对象及方法
1.消毒液配制简便方法
(1)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
(2)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1瓶盖(约5.5ml)84消毒液+1瓶水(约550ml)
(3)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2瓶盖(约11ml)84消毒液+1瓶水(约1100ml)
2.消毒对象及方法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单独使用的房间以清洁为主;与家庭成员共用的环境中,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每天消毒;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专用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家庭成员使用的厕所参照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3)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纸巾、口罩等,使用双层专用垃圾袋,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对垃圾袋表面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由家庭成员或管理人员送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处理。
(5)衣服、被褥: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避免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
(6)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时,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7)餐饮具消毒方法: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责任追究
村(居)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追踪,承包到户,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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