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诚信之星评比活动方案范文(通用6篇)
为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整场活动的战略,可以为活动指明方向。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诚信之星评比活动方案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诚信之星评比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的校园氛围,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树典型 展风采 宣诚信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校内奖学金,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
四、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学院初评
各学院应在6月1号之前,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并将各自活动的图文资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各学院初评后,推荐候选人2-5名。要确保推荐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附件1)、和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于5月31号前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请发xxx。
2、学校初选
学生处6月1日-5日对各学院选报的学生进行初选。参加初选的学生,应准备好个人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生处微信"学工在线"平台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关注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将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参加学校终选的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的演讲稿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衡水学院校园诚信之星".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立"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3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提名奖10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宣传到位、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系给予表彰。
3、设最佳人气奖3名,在"学工在线"微信平台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在所有关注本次活动并参与投票的学生中,随机选出10名幸运参与奖,发放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各学院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学院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学校诚信之星评比活动方案2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结合《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精神,开展推选七里汤小学2022年度区级教师“诚信之星”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树典型、扬正气,使我校全体教师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态度投入到下一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推选方案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1 .推选范围:
(1)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原则上承担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老师优先推选,2021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师不再参与本次推选。
(2)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并且日常工作生活中无失信行为的老师。
2 .推选名额:
根据文登区教体局指定名额,学校将推选1名区级教师“诚信之星”。
二、推选条件
1.爱党爱国,热心公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关心集 体,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海贝分.文登”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本年度至今社区双报到服务时长达到10小时及以上。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行使教师权利,认真履行教师义务,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与时俱进。
3.为人师表,言行一致。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崇尚家庭美德,严守个人美德,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自尊自爱,成为真诚守信的模范。
4.遵规守纪,依法执教。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廉洁从教,重信守诺。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学习金融知识,支持金融发展,按期还款付息。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教师“诚信之星”推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学校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 天以上(含 5 天, 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 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者;
(5)受到上级、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三、推选程序
1 .本人申请:申请人对照推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
3.终评
(1)测评: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原则上依据2021—2022学年教师考核得分)。
(3)确定推选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4.公示
将推选结果在学校宣传栏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学校诚信之星评比活动方案3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道德修养。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增强我校学生的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建立诚信校园,培育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倡导诚信、文明、和谐、向上的教育理念,提高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发挥榜样作用,我校将于举办 “诚信学生”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诚信之星的评选,树立榜样,发挥榜样的作用,带动学生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在我校学生中广泛传播诚信文化作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对自己诚信。自觉约束自己,举止言行以诚信为本,尊重自我,热爱生活,奋发努力,健康向上,敢于指出和抵制有悖于诚信的思想行为。
2.对他人诚信。尊重他人,宽容他人,真诚待人,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乐于助人,善待他人,具有合作精神;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说真话,不说谎话,做不到的事不随便答应别人,答应别人的事要做到,遵守承诺。
3.对家庭诚信。热爱家庭,孝敬父母、长辈,不做“小皇帝”、“小公主”;提倡生活俭朴,合理消费;自信独立,做自己的事,学会自我管理,为父母分担家务。
4.对学校诚信。热爱学校、班级、老师和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勤奋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不抄袭他人作业,不作弊;综合质量评价恰当、正确;优秀的表现,典型的诚信故事,在学生中有着良好的口碑。
5.对社会诚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正,不违法违纪;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对国家和民族诚信。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尊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四、活动评选
填写“诚信学生”简要事迹,由学生组成的“诚信学生”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推荐学校“诚信学生”,再逐级上报。
五、活动要求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增强小学生诚信意识,提高小学生思想品德素养,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诚信典型,发挥道德榜样作用,请同学们高度重视“诚信学生”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学校诚信之星评比活动方案4
为贯彻落实各级文明办关于开展“诚实做人、守信做事”主题活动的要求,着力推进单位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切实形成诚信践诺、履约办事、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不断提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单位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单位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单位“诚信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其他部门同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事宜由宣传教育科负责实施。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4.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5.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6.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7.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四、实施步骤
1.推荐候选人(20xx年1月1日至5月30日)推荐候选人按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各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单位诚信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至宣传教育科,推荐截止时间:20xx年5月30日下午16:00前。
2.组织审核(20xx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进行核实,候选人将在公示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3.审批表彰(20xx年7月)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单位诚信之星建议人选进行审定、表彰。被评选诚信之星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诚信人物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确实把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把关。评选表彰诚信人物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工作、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及时报送,确保推荐出来的.诚信人物叫得响,经得住检验,使评选表彰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3.广泛发动。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诚信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4.加强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开展向诚信人物学习活动,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
学校诚信之星评比活动方案5
诚实守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做人做事的重要品质,也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开展诚信教育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为强化诚信意识、规范诚信行为现制定红星中心小学开展“树诚信教风学风、做诚信师生、创诚信校园”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的诚信观念,通过诚信教育,让教师学生认识诚信的本质和内涵、诚信与道德、诚信与成才的关系,使师生懂得讲诚信是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前提,是做人的'准则、立业的根基,是一种社会评价度。通过诚信教育唤醒师生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意识,自觉加强诚信建设,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诚信立身的良好习惯,把学生培养成一名具有诚信美德,主动为建设诚信社会做贡献的高素质优秀学生;让教师树立诚信教风,成为学生立德修身的模范。
二、活动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诚信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兼校长罗永华担任组长,副校长陶斯亮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教导教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班主任组成。各年级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学生干部组成负责本班的诚信教育工作机构。
活动范围:全体师生。
活动口号:诚信教学、诚信立学、诚信立身: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
三、活动主题:
做诚信师生,建诚信班级,创诚信校园。
四、活动内容
学校结合每年“诚信教育月(周)”三月(3.15消费者权益日)、六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九月(开学第一周),组织全校师生进行诚信宣誓、诚信签名、诚信承诺等多种形式,鼓动师生积极参与诚信活动的热情,形成学生自我置身于公众监督下的庄重承诺。每学年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诚信宣誓或诚信承诺,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及信用建设诚信承诺书,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建立师生诚信档案。学校每学年建立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信用考核档案,考核教师诚信行为。各年级班主任每学期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及时做好平时学生诚信行为的情况记录,每学期测评一次,将诚实守信内容作为学期末对学生进行评价的依据。
五、活动形式
学校利用各种活动载体,搭建诚信教育工作的平台。
1.“诚信教育月(周)”期间,召开全校师生集中大会,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2.组织学生开展“诚信教学、诚信立学、诚信立身: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师生签名活动。
3.利用国旗下讲话、讲座、广播、橱窗、黑板报、班队会活动、手抄报、身边诚信故事征集、征文演讲比赛和家长会、家长(班级)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做诚信师生,建诚信班级,创诚信校园”等专题宣传活动。
4.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学校在期中和期末考试时,加强考风考纪整治,班级人人签订诚信应考承诺书。明确对不诚信行为的惩戒措施,让学生自觉自愿考出真分数,让诚信深入学生心中,形成习惯。
5.组织师生观看“与诚信同行”专题教育片1-2次。
6.结合学校德育品牌“校园之星”评选,开展一次“诚信之星”、“诚信好少年”“诚信班级”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争创评选活动,“六一”儿童节集中表彰。
7.将诚实守信情况纳入师生期末考核,班主任在操行评语中要对学生诚信情况进行评价。
8.通过家校活动,利用家长会向家长宣传诚信教育要点,对家庭教育方法进行指导,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家庭事迹,传承良好家风,做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
学校诚信之星评比活动方案6
为贯彻落实首都文明办关于开展“诚实做人、守信做事”主题活动的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海淀区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切实形成诚信践诺、履约办事、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海淀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开展海淀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区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为海淀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海淀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明办主任担任,区直机关工委、区政法委、区公共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委社工委、海淀园工委、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工商海淀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明办创建指导科。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4.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5.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6.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7.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四、实施步骤
本次评选分为四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20xx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
在海淀电视台、海淀报、海淀文明网“发布公告,公布推荐产生海淀区“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推荐候选人(20xx年9月26日至10月30日)
推荐候选人按照系统。各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5名候选人,填写《海淀区诚信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至海淀区文明办创建指导科,推荐截止时间:10月30日下午17:00前。各系统要把推荐工作与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已入选“中国好人榜”、“海淀区十大感动人物”的对象可优先推荐。
3.组织审核(20xx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进行核实,候选人将在海淀区电视台、海淀报、海淀文明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审批表彰(20xx年12月)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海淀区诚信之星建议人选进行审定、表彰。被评选海淀诚信之星人员,评选委员会将给予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诚信人物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确实把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把关。评选表彰诚信人物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系统、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工作、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及时报送,确保推荐出来的诚信人物叫得响,经得住检验,使评选表彰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3.广泛发动。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诚信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4.加强宣传。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道德讲堂等有效载体开展向诚信人物学习活动,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在全区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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