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6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1
为提高渝中区停车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停车管理体系,有效规范停车秩序,综合治理老旧小区周边违法停车问题,加快缓解“停车难”矛盾,切实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品质,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xx〕10号),结合渝中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渝中区停车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突出问题,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 为持续巩固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县城道路文明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深入开展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的`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文明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切实规范交通秩序。按照“安全、文明、畅通”的工作总目标,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延伸开展“小街巷”治理,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现代化治理水平。
有效控制非法营运。通过对电动三、四轮车非法生产、销售渠道的整治,切断电动三、四轮车滋生泛滥的源头,有效控制未经登记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行为。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责明晰、协同配合、严格执法、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刘波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主动落实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的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拥有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的人员进行再摸排再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存档;乡、村两级要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劝阻教育。
(二)县公安局:加强社会治安秩序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聚众闹事、阻挠执法等行为,对胡搅蛮缠、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处理。
(三)县交通运输局: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载客行为;负责调研全县公交线路分布情况,合理增加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并加强汽车站管理,客运车、公交车必须全部进站,做到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四)县教育局: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督促各学校加强上、下学时段监督检查,责成班主任对班级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乘坐电动三、四轮车,骑乘电动二轮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五)县交警大队:
①重点查处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逆行、酒驾、超员、随意掉头等违法行为;
②负责禁行标识的更新和设置;
③对驶入禁行区的违法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依法予以处罚;
④加大警力投入,设施“多警”联勤机制,通过完善高效指挥系统、优化交通勤务模式、增加路面巡逻频次、加大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等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主力军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实现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网扩能的工作目标;
⑤制定“小街巷”“一巷一策”治理措施,通过实施单停单行、车种禁限、设施改造等措施,设置“公告牌”,健全“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主动打通小街巷与城市主干道的循环节点,形成循环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完成背街小巷“微循环”改造。
(六)县市场局:负责依法查处、取缔非法销售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对非法销售行为依法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配合做好集中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七)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整治县城内各施工工地非法使用电动三、四轮车和农用车、“黑车”等情况。
(八)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力度,对主次干道、小街巷、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对临街占道经营的商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的马路市场等交通乱象;加强对自行车、电动二轮车的停放管理,规范停放秩序。
(九)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跟踪报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做好舆论引导,对不文明行为人和蛮横滋事者予以曝光,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十)县环卫中心:杜绝使用电动三、四轮和农用车运输垃圾的行为;杜绝使用无驾驶资质人员和无牌车辆上路行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在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县城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县城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2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私家车的增多及小区建设之初规划的相对滞后,造成现在不少老城区街道周边和老小区,特别是建于八、九十年代的没有地下车位的老宿舍,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没处停车已成为众多居民逛街、下班回家时的一种烦脑;而且由于小区内没处停车,导致不少路段时常有车辆占道停泊,进而又加重了城市的交通拥堵。如何缓解老城区停车难,已是一个涉及面广、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
一、目前存在主要问题及成因
1.车多位少导致交通拥堵、邻里不和。以新华路、人民大街为例,两条主街道周边的房子还是八、九十年代建造,停车空位少之又少,而这两条街道周边办事单位多,商业交易繁华,老百姓办事停车很不方便,有时为贪途便利就直接停在道路两边,导致交通拥堵,春节期间尤为明显。又如以青田码道周边、玉峰小区、古湖小区为例,目前小区未划固定车位,每户居民实际拥有车辆至少在一辆以上,邻里之间的停车经常停不下或者是相互堵住,车位之争导致邻里不和谐,并引发很多纠纷。
2.管理失衡导致无序停泊。因为车量大大超出车位数,街道社区也不可能不让小区内的车主进出自己的家园,目前通常采用的是先到先得,后到也得进去的态势,如此一来,小区内无序停车导致绿化损坏、道路压坏、应急和消防通道阻塞等现象。
3.制度缺失导致无计可施。街道社区希望通过加宽小区内道路,调整绿化等方式增加停车位,但因为受到规划容积率、绿化面积等硬性规定的束缚,很难开展工作,如果这些工程要上马,光做群众工作是很难行得通的,只有规划先行,制度护航,才能更有效的解决增加小区车位的问题。
4.各行其是导致资源浪费。汽车每天的停放时间是有规律可循的,如白天到单位,晚上回小区。相对早到小区的汽车是有停车位的,而晚到的汽车可以停到小区周边的马路及人行道上,因为二十时后大马路上一般车不多了,马路晚间错时停车会增加交警和执法队员的工作量,但是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小区内停车难。而目前的现状是不光大马路不能停,较宽的小马路和人行道也是无法停的,因为有些地方做了路障,有些地方能停的话也会被开罚单。合理有效的利用好社会资源,解决停车难问题是一个全社区共同参与的课题。
二、解决停车难的几点建议
如何有效的缓解这一矛盾是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道难题。为此,结合以往遇到的一些问题、具体做法及体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调整绿化、延展道路缓解小区停车难
将小区内每幢楼房前后及道路边的大部分草坪、灌木丛,改建成常绿树下的停车位,从技术上讲可行,但政策上要有突破才可以具体实施。
1.改建理由。一是确实有效解决住户停车难。二是小区道路通畅和行走方便。三是小区内的绿化总量不减反增。四是高乔木比草地和灌木便于养护和管理。四是改造成本相对立体和地下车库建设较低。
2.改建方法。将占地较多的草坪、灌木丛改种成占地很少的乔木,绿化立体化其实不减少绿化率;在每个停车位旁种上一两棵常绿乔木,并在每年剪枝中控制树高,使其向周边生长,从而形成绿化伞,既提高了绿化率,又美化了环境,同时也解决草地和小灌木不容易养护的问题。
3.改建好处。绿色植物吸收二氧化碳和释放氧气依靠绿叶光合作用,乔木(樟树、桂花树)相对于草地小灌木吸碳吐氧量高,乔木绿叶总面积是其树冠投影面积的10倍,绿化三维量是草坪和灌木的数倍,其吸附尘埃和降噪比贴近地面的小灌木更有效。
4.改建成本。
一是结合综合工作改建降低成本。如结合全市开展的截污纳管工程对环境整治工程等小区内绿化进行改建,这将大大降低成本。
二是建成后有偿出售给小区内的有车户,或者通过三到五年的停车包月费可以收回成本。
(二)控制车牌、加快规划缓解小区停车难
车多位少,这是我们城市建设空间布局没有跟上造势造成的,那么让车子增量的速度慢点下来,也是一个很有必要的、行之有效的举措。
(三)政治协商、推进自治缓解小区停车难
小区停车难说大了是一个社会问题,说小了是一个小区内共同居住的居民利益分配的问题。通过居民民主自治,共同协商的办法来解决小区停车难,解决因停车难而引民的邻里矛盾行之有效。如:
1.居民自治听证会。在社区党委组织下召开居民听证会,通过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实现有车族和没车人之间的面对面沟通,便于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为循序渐进的实施新的停车制度奠定群众基础。
2.营造良好小车停车氛围。加强宣传小区内停车管理办法;发动居民对不文明停车行为进行教育引导;在重要出入口安装禁停标语和禁停杆;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有效处理。
3.规范有序管理。一是对小区内车辆摸清底数建好档案。二是设计好小区出入口道杆,加强小区进出口的.管理工作。三是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加强停车值班(日、夜)巡逻,避免停车车主的车辆遭受损失,保障其权益。四是规范小区内道路的行驶路线,确保行车畅通不出现人为塞车。
(四)部门联动、资源共享缓解小区停车难
因为小区内目前车位数和车量数的比例严重失调,所以小规模的找几个车位出来根本解决不了发展的需要。而小区内停车是有规律可循的,基本上是白天出门去单位,晚上回小区停放,只要部门联动,实现资源有效共享,那么能够很大程度上解决停车难问题。
1.开发好公共停车位。通过社会资金进行区域性地下空间开发以及利用地上空间进行立体车库建设,进行有偿服务。推进公共停车位建设是缓解小区停车难的一个重要途径,政府因大力推进,但推进过程中要注意环境绿化的保护,局部利益的兼顾。
2.借用好单位停车位。出台相关规定,确保单位停车位晚间给周边居民停放,实行错时停车,确保这一举措能落到实处。
3.使用好马路停车位。定时开放马路停车。晚六点小区车辆开始回流,相对早到小区的汽车是有停车位的。那么晚七点后来的车基本没有车位,而晚上七点后马路上一般不会堵车的,所以晚七点到早上八点间,马路也是可以用来给小区居民停车,虽然这样增加了交警和执法局的工作量,但是能缓解小区内停车难。
(五)顶层设计、制度护航缓解小区停车难
老旧小区停车难是一个社会综合性的问题,是三十年前步行时代的城市设计与三十年后的汽车时代的矛盾大集中。城市人口剧增随而来的是车辆的剧增,城市道路的狭窄,城市房屋的密集这些都是客观的致使的因素。
1.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这是缓解人口向在大、中城市集聚,解决城市病的有效途径。
2.公共交通要提速。目前城市公交如果再提速点,公共停车泊位和公共自行车配置再合理点,很大程度上也会缓解老城区和老旧小区停车问题。
3.制度环境要人性。如要实现小区改建相关工程,在技术上可行,符合大部分人的需求,也不影响环保的情况下,、路边停车等设想,必须要有制度护航。而目前停车管理制度建设上还不够人性,而在执法过程中却又不够严肃,所以导致停车无序。所以下一步要针对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从制度上把公共资源利用起来,才能较好地解决老旧小区的停车难问题。
随着我县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越来越严重,许多老旧小区目前的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有车族的停车需求。为此,建议政府从规划角度出发,尽快启动老旧小区停车场规划,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现阶段应该积极整合现有的停车资源,按“就近就地”原则,并运用综合的、科学的管理技术,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同时,着手规划建设小区停车场(位)规划。职能部门应统筹兼顾,县城管局和县住建局(规划局),应及时做出合理调整。对老旧小区停车位占地、停车设施配备现状进行全方位调查模底,对不同的小区进行不同地规划设计,有效地利用多种空间建设停车场,也可利用小区内空间建设立体停车场等,加强停车场(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管理配置。有的小区可根据城市、道路的具体情况,增建停车场,建设立体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同时对新建小区,县规划局也应提高新建小区车位的配备比例等,从长计议今后的停车难问题。对新建停车场(位)可由建设集团等国有公司来运作,建成后,采用市场化进行分配,对停车位进行拍卖,收回成本。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3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19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优化停车设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区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逐步清退路内停车泊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10000个。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各类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各县区要充分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依据城市发展战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本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未来几年停车设施布局、规模、标准和建设时序。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
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托经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对规划落实及建设用地进行管控,作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我市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级停车设施用地供应策略。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县区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政府)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0个以上,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重点在城区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各县区政府要将停车设施用地选址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市级停车管理部门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半月报、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新建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市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新建建设项目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超出部分设置收费停车场进行市场化运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县区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力争到20xx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各县区要建立人防工程项目台账,充分分析研判,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力争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车泊位,20xx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大力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制定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各县区每年新建公共停车泊位中,立体停车设施泊位原则上占比不得低于20%。(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共享机制,有序盘活其余单位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各县区政府要摸排辖区内有富余停车位的小区,以政府为主体或推动社会资本参与,购买或租赁这一部分停车泊位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县区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逐步开展公共停车设施备案工作,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系统,进一步推进全市经营性停车场数据接入工作,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实现智能停车诱导、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积极探索全市统一运营模式,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确保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街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措施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差别化收费机制。发改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各县区政府确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推动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抓紧出台《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各县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管理区委员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4
下面还专门为大家介绍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月保、临保、IC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三、负一层管理建议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四、停车场环境管理
停车场将定期开启风机换气,保证空气流通。每日清洁人员将对车场实施保洁作业,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管网实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过程中将随时注意地面卫生情况,并对大件垃圾立刻实施清理。
五、停车场物业管理费用收取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用,我公司将按照行业规定对每一月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00元,对每一临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50元,空置车位另行商定。
六、停车场物业管理费收取的用途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费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停车场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停车场用水、用电费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七、停车场标识:
市场各区域竖立停车场标识
八、停车场管理规定须悬挂公示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5
为有效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合理停车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集约发展,改革创新、支撑保障为基本原则,加强规划引导,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2.3万个以上。到2025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出行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市停车设施顶层设计
1.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城市停车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区分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和《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围绕基本停车需求、出行停车需求、停车换乘需求,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明确目标、规模和建设时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要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停车位。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时,要考虑扩建新建停车设施。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优化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允许居民在夜间停车的路段、时段,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城市小区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车辆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根据《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合理确定各类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指标,新建项目要配足停车设施。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应合理控制停车设施建设规模,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统筹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解决停车换乘需求。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在城市出入口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支持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城市停车设施项目
保障沧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供量稳步增长,今年内,路内泊位施划在原有4000个基础上再施划不少于1500个。加快推进沧州市名人植物园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和新华路公共停车场建设。谋划启动市中心医院(水专院区)、市人民医院(本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新区院区)停车场项目。〔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服务质量
1.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支持我市停车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加强智能机械停车装备研发。大力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应用。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改造既有停车设施,增设充电桩,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停车信息管理。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和运营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依法依规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智能停车服务。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完善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持停车服务企业依托“冀时办”,上线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改善停车体验,方便群众快速停车。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积极探索“全市统建一套智慧泊车平台”,实现全市停车资源的统一调度、资源共享及大数据分析研判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鼓励停车资源共享。持续保持中心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免费开放使用,进一步扩大开放覆盖面,并在全市复制推广。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推动居住社区、企业单位、周边道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建设
1.创新合作模式。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方式,鼓励进行规模化开发。支持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法合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建设。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产业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放宽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原则上不对车位数量作下限要求。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推动停车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停车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1.健全管理法规体系。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推动出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问题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规范,构建多层次标准规范体系。各县(市、区)负责制定或修编本地区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根据不同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评估调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及时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严格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规范停车收费政策。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根据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停车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力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价,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各项任务,确保目标如期实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对有规划、有目标、有进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偿债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专项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鼓励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采取“债贷组合”等方式,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停车设施融资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沧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项目用地供应。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等资源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以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和“三基”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20项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各类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强对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车普查结果、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及建设规划。总结推广各地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城市交通条件持续改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6
一、总则
1、目的
为提升小区整体环境,保障道路畅通,秩序正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车辆收费标准、规范车辆管理工作,根据《民法典》、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出建国里的所有机动车。
3、基本原则
a)限量停车:有专有车库/车位的车辆应停在对应车位。临停车数量按照小时收费。根据车位总数(公共停车位+可临停车数量)设定上限,当停车总数达到该数量,则及时告示并不再放行车辆进入小区。
b)停车受控:停车严禁妨碍行人通行。必须在前挡玻璃下方留置醒目的联系电话,并及时移车。
c)有限服务:停车费主要用于公共秩序维护和小区建设,不包含车辆保管责任。在物业服务中心正常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的情况下,若发生车某某,物业服务中心有协助报警、职责内查证的义务。
二、建国里停车位
1、建国里停车位按照实际车位购买确定停车权;针对部分车位旁边和部分车库门口可仍有停车空间,可单独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并委托物业服务评估通过后可增加一个停车权。
2、此类业主在签署“放弃公共车位承租(停车)权确认书”后,物业在不影响其他业主停车情况下,为此类业主单独划分(专用)停车位。
3、针对部分大型车位旁边和部分车库已多分配一个停车权的业主,故不再享有公共车位承租(停车)权。同时其车辆车必须停车至指定划分的区域,不得另行占用公共停车位,否则业委会有权将取消新增的停车权一年(取消后按照临停计费)。
4、一个车位可绑定多个车牌,但同一时刻只有一辆车可驶入地库(小区)。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地库(小区)。
5、未增加停车权业主,有权参加公共停车位承租登记,但按业主第二辆车辆登记缴费。
三、公共车位(停车)权确认方式
1、按照一个专有部分(即按户)享有一个承租(停车)权;
2、以12个月一个周期,承租(停车)权顺序的确定;承租(停车)权顺序一个周期内有效。
3、每个周期开始前一个月,享有承租(停车)权业主需主动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参加登记报名。集中确定承租(停车)权顺序的工作,仅针对已登记报名业主进行并排序。未报名业主,在承租(停车)权顺序确定后想进行承租的,默认加入到已确定的顺序末尾。
4、集中并确定承租顺序后,已经确定顺序但未能承租到公共停车位的车主,按照顺序进行排队。
5、一个承租(停车)权可以同时绑定多个车牌,但同一时刻只能有一辆车享受状态,其他进入小区车辆按照临停计费。
6、一个停车权或一个承租(停车)权绑定多个车牌,同一个车牌可同时绑定在停车权和承租(停车)权上。
7、公共车位停车承租(停车)权顺序确定工作,按照《建国里公共停车位承租(停车)权产生办法》进行产生。
8、一个(停车)权业主登记需要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行驶证。
9、相关车主需主动限期14天内完成建国里车辆缴费事宜。
A:存在以下情况
1)为产权人本人或需提供与产权人直系亲属关系或夫妻关系、与车位所有人有相关资料证明、业主车小区车主为本小区业主(或业主直系亲属或夫妻关系)。
2)小区业主(房产证、行驶证、身份证三证齐全为同一人)。
3)小区业主(房产证或行驶证不是本人名字,但能提供行驶证与房产证产权人拥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夫妻关系的证明)的.车主;
B:非业主车小区租户、小区租户(租赁合同、行驶证、身份证为同一人)办理相关事宜。
10、备注:消防、公安、急救、工程抢险、司法行政等部门公务车辆进出小区免费停放。
四、小区车辆管理原则
1、车主凭《停车权和承租(停车)权判断和登记材料》要求,带相关资料并提供复印件,到物业服务中心缴费登记办理,同时每辆登记车辆需留存两个可以正常联系的电话号码,以备应急使用。
2、如需进行以年为周期(非自然年,具体开始时间另行通知)进行承租(停车)权顺序确定。每个周期开始前一个月,享有承租(停车)权业主需主动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参加登记。由业委会委托第三方或xxx针对已登记报名业主集中进行一次承租(停车)权顺序确定的工作(工作仅针对已登记报名业主进行)。
3、小区停车泊位按照规划停车泊位总数量控制,不实行车位固定以提高车位使用率。车辆停放按照先到先停原则,就近停放原则,无固定车位原则,保证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畅通原则有序停放车辆。
4、小区业委会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在保证道路畅通前提下挖掘小区内部停车资源。小区南北门区域设置相应停车道闸系统,纳入小区正常停车管理范围。
5、小区车辆停放要确保消防主干通道畅通;每辆进入小区车辆前档需放置联系方式。
6、小区实施车牌识别系统,自助缴费系统。
7、僵尸车,每季清点一次,发现半年内无进出记录的车辆,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车主在一周内离场:114查询车主电话通知、车上贴通知单。通知发放后一周内未离场,将被移动到指定场所存放,移车费用业委会使用经营性收益先行垫付,由车主承担。
五、违停管理
1、未停放在车位的车辆,有堵塞通道、压绿化停车等行为在通知后15分钟内未挪车,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对该车辆张贴《违停告知单》并进行锁车;车主做出书面保证后予以放行;如第一次通知后超过一小时未挪车或不愿出具书面保证或同一车辆第二次违规停放,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予以车主100元现金处罚(以用于停车违规处理处理手续费)。
2、因违停造成的公建绿化、设施设备的损毁,由车主承担修复费用,最低不低于1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车辆移动后导致车辆产生违停或停车费,由车主自行承担;
3、因拖车造成的车辆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车主未缴纳拖车费用之前将被禁止进入小区,如该车主车辆存在违规及危害公众停车事宜的,将取消其资格,当月停车费用按社会车辆结算,剩余费用退回。针对多次违停(3次及3次以上)拒不服从停车管理,物业执行限制违停车辆三个月内驶入小区。
六、建国里物业服务中心类
1、建国里地下车库配备2名专职人员进行车辆停放管理、及现场负责巡逻维护车场秩序管理。
2、建国里车库门岗设由1名安管人员进行外来车辆识别登记,随时与地下车库岗队员保持联系沟通。
3、建国里地下车库管理员对访客车辆进行引导至B2层。
4、建国里车库内有专人安管员负责消防灭火相关设施设备的检查。
5、建国里车库内限高2.2米,其他超高车辆及非机动车辆禁止进入建国里地下车库。
6、建国里车库发现突发事件的需及时上报物业服务中心,记录按照突发事件流程妥善处理,涉及业主车辆原因的需即使通知管家进行联动。
7、对地下车库每天进行打扫清洁,对上下坡道每周进行清洗,确保建国里的车库整体整洁地面敞亮。
8、明令禁止车库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刺激性气味等违规物品、禁止使用消防水源洗车、洗地等、禁止占用消防通道。
9、严禁建国里停车场内进行遛犬行为,严禁儿童玩耍。
10、建国里户数为804多户,车辆车位为1143个,所有业主办理停车证需要持有(购房合同(租赁合同)、行驶证、身份证)三证,其他相关证件来办理均为无效,目前所有业主及车位优先满足。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7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中心城区停车矛盾,切实改善交通出行环境,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发展,现就20xx年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领、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要求,巩固成果、扩大增量、盘活存量,合理配置停车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引导交通需求,创新信息化应用,构建有序停车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巩固成果,规范管理。巩固中心城区缓解停车难工作成果,不断拓展停车资源,强力整治停车乱象,提升停车资源利用率、周转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停车管理法规制度,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停车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规划引领,保障供给。依据汉中市中心城区整体规划,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科学修改完善出台停车场专项规划,优化停车设施布局,切实保障用地供给,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解决停车乱、停车难等静态交通问题。
(三)突出重点,挖掘潜力。聚焦医院、学校、商场、党政机关、体育场馆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强化周边停车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资源潜力,着力增加停车设施供给,分区域、分路段稳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扩大增量。
(四)简政放权,共建共享。按照转变职能、主动服务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双轮驱动,创新停车设施投融资机制。进一步简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手续,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
(五)信息驱动,提升效能。加快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推广运用,逐步将现有和新建停车设施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促进停车管理科学化和信息资源共享化。加快推进立体化、智能化停车设施建设,从单一化的“地面”式停车转向多元化的“空间”式停车。
三、工作任务
(一)巩固缓解停车难工作成果,扩大停车设施供给
1.巩固缓解停车难工作成果。一是持续强化停车执法管理,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侵占道路等违法行为,对私设锥桶、私划车位、“僵尸车”等占用公共资源的现象进行强力整治;二是20xx年新增的临时工(空)地停车泊位、人防车位等,无建设要求或其它特殊情况继续保持对外开放;三是20xx年新增的租售并举车位,要定期督查“回头望”,严防“只售不租”现象反弹;四是加大对违规收取停车费的整治力度,规范停车经营管理秩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2.利用闲置资源增设停车泊位。在闲置土地、拆迁征收未开发空地、边角地带新增停车泊位,面向社会停放车辆。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不影响国土防空及战时保障情况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
3.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引导医院、商场、酒店等单位利用现有资源新建、改建、扩建停车设施,积极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二)有序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优化停车供给结构
4.修改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考虑中心城区停车现状及长远供需关系,结合城市区位特征、停车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别化供给和需求调控的'基本原则,明确停车设施布局、规模和建设时序,编制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长期性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5.科学配建建筑物停车设施。加强建设项目管控力度,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关口,根据各类建设项目停车需求,合理确定停车设施配建指标,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按照标准配建相应的停车设施。对不按要求配建停车设施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核发不动产权证,确保新建停车设施不欠“新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
6.规范施划道路停车泊位。科学分析道路停车泊位的位置、数量等对交通的影响,在不侵占非机动车通行空间的路段单侧或双侧设置停车泊位。对已施划车位的路段进行优化提升,对新开通的非城市主干道路段按照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原则,可视具体情况增加停车泊位;对较为宽敞、路面条件允许的广场、人行道,在兼顾行人出行畅通的前提下增设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
(三)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科学调控停车需求
7.推动内部停车设施对外开放。有序引导现有停车资源对外开放,鼓励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在节假日、双休日对外开放。(责任单位: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8.整治改变规划停车位使用性质现象。进一步强化运营商家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排查整治改变建筑物配建停车位使用性质现象,对规划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场、超市等行为要求限期整改,恢复原规划用途,增加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
9.着力缓解住宅小区停车矛盾。对中心城区部分小区配套车位只售不租、租价过高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拒不落实政府缓解停车难工作的开发企业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诚信考核,给予扣分处理。推动小区车位实行租售并举,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推动具备条件的小区按停车位的一定比例面向社会错时开放、有偿使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改造空闲场地、拆除违章建筑等措施增设车位,改善老旧小区停车现状。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条件下,利用周边路段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放需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10.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完善中心城区停车价格机制,严格规范停车经营秩序,提升停车收费服务水平。经营性停车场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利用政府公共资源设置的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繁忙区域高于外围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基本原则,推动制定分路段、分时段的收费标准,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有效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11.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坚持公共交通组织“精耕细作”,向管理要效益、要空间,通过增设公交线路、增加公交运营时间、提高发班频次和优化线路、站点布局等措施,有效扩大公共出行供给。统筹考虑道路条件、日常骑行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助力车)投放规模和停放点位,加强电子围栏技术应用,提高共享单车管理水平,引导市民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12.提升停车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推广运用,融通停车资源数据信息,推动停车管理和移动互联网应用融合发展,利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现代信息手段,科学引导停车,减少寻位绕行时间,促进静态交通高效运转。(责任单位: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四)创新停车共治模式,破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题
13.优化医院内部停车供给结构。鼓励医院职工停车需求向周边空余停车设施疏解,将医院车位提供给就诊车辆。优化医院内部交通组织,推行进出口独立设置、车流单向同行、增设临时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内外部交通循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
14.科学治理学校周边停车问题。针对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利用校园周边停车资源设置临时停靠通道,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在中心城区车流量大、道路狭窄路段的学校,探索实施错时上学和弹性放学,有效分散接送学生车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停车财政资金保障
15.积极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制定规范减免、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创新停车设施投融资机制,简化停车设施立项审批、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手续,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统筹做好停车设施项目建设财政资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对公共停车设施及老旧小区改造中新增的停车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单独建设、超配建及结合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建设机械式停车设施的,可参照相关特种设备安装标准执行,结合实际制定设备年检费用减免政策。停车设施可依法设置广告。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加快制定停车产业化发展配套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破解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为副组长,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健全长效化停车管理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计划),紧盯任务目标,采取灵活有效措施确保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请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计划)及分管负责人、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至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同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8日前将截至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印证资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影像印证资料)加盖公章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坚持跟踪问效。由市考核办将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工作列入年度任务考核目标,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动作迟缓、推诿敷衍、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予以跟踪督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对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开,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四)加大宣传引导。由市城管局、市广播电视台、汉中日报社负责,其他成员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积极宣传城市停车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及相关优惠政策,发动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共同补齐停车设施短板。大力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倡绿色出行,培养市民文明停车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对停车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8
1、设计概述
根据招标书的要求,在园区地面和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设立分管理中心,对进出的车辆进行管理。首先通过园区的主管理中心对业主所持有的卡片进行授权,当业主进出园区或是地下停车场,读卡器读到卡片,出入口控制器通过判断卡片的权限是合理卡片即自动控制道闸开启,当车辆经过道闸后,控制道闸降落。由于在本次方案设计中采用了近距离读卡设备,因此离读卡器大于5cm处即可完成读卡,方便了业主的使用。
1.根据园区的图纸的规划显示,共有8套停车场管理系统,管理电脑通过网络与园区主管理中心的电脑组建成局域网,在停车场的出入口,设置一套8进8出的车辆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主机通过网络与一卡通中心数据服务主机相连,共用同一个数据库。
2.车辆可以从入口进场,出口出场,入口处取卡,出口处回收临时卡并计算临时车的停车费用,有管理人员收费操作确认后放闸通过。
3.园区内的长期用户使用季租/月租/长期卡,外来车辆使用临时卡,可设置各类收费方式。
4.在停车场内的分区出入口安装双向地磁检测器和区域显示屏,用来统计区域内车辆的进出数量,并显示当前区域内的车位使用状况(余位信息)。
各出口的收费电脑,通过网络和一卡通中心的服务主机相连,确保使用同一个一卡通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
2、系统基本功能及特点
多个出入口的收费管理系统的联网功能;
车辆进出的自动计数功能;
一车一卡防反复进出场功能;
每班操作、收费报表和统计报表;
多种收费标准,能满足各种园区及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情况;
误操作及丢卡等特殊情况的处理和每一次交易的自动记录;
丢失卡的禁用功能;
能够独立控制道闸,可用遥控器控制道闸和手动开关栏杆;
可根据通道进行区域的车位管理;
车辆的防轧功能及车辆过杆的自动落闸功能;
通过功能扩展板可进行车位灯光自动引导功能;
对于长期车的车位余留功能;
3、系统典型特点
稳定可靠的硬件设备
所有硬件控制设备(控制器、读卡机、车辆检测器等)均采用工业级原器件,产品在出厂前均经过公司严格测试,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可靠。 智能挡车器则采用智能挡车器,具有防抬杆、全卸荷、带准确平衡系统,通过与数字车辆检测器配合能有效的防止轧车事件的出现。
灵活的系统配置
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采用的为模块化设计,可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进行灵活的配置,方便了各个系统集成商及工程商的维护工作。
车场管理软件的模块化设计,可非常灵活的进行功能的扩展及缩减,对于图像对比、车位信息的显示、语音的提示,区域车位的控制、车辆的灯光导引等功能都可进行灵活配置。
由于整体管理软件采用C/S网络版结构(整个车场管理软件分管理程序和控制程序两部分)组成,则可实现行多个收费点同时进行联网收费的功能,对于较大的停车场只需增加收费点即可实现停车场的多进多出管理。
灵活的收费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车辆有不同的收费标准,长期车中可分为:按年收费、按季收费、按月收费、计时收费、计次收费、一次性收费、不收费和按时段收费(时段优惠)等;而对于临时车则可分:按时收费、按次收费、时段收费等情况。管理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设置,而且可随时进行修改;无需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维护。
对于长期车辆用户可以事先输入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主的姓名、车辆款式、车牌号码、联系电话、用户地址等,便于在车辆出车时进行基本信息的对比。
在用户安装条屏显示的时候,可在屏幕显示停车场的满空情况,长期车出现金额不足和过有效期的时候,是否在出入口的条屏上给出相应的滚动提示,在快过有效期的车辆是否给出最后期限的滚动提示。
所有硬件设备采用RS485的现场工业总线协议,上层管理主机间则采用TCP/IP协议、数据库采用是SQLSERVER,因此与其他的管理系统具有较好的数据交换功能。
系统具有脱机运行功能,在电脑出现问题或上层管理主机之间出现通讯问题的.情况下,整个系统对于长期车而言可照样进行车辆的正常进出。 通道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对指定通道进行视频实时监控,系统标准采用一机四路监控(即,标准情况下,一台机器支持四路视频输入);
实时图文监控
系统对所有车位进行图形化管理,实时在电子地图上通过图形化和文字方式反应各种车辆进出事件、系统报警事件、通道报警事件、各种地感事件、控闸事件等。 图像对比系统支持车辆在出场时,会调抓拍一张即时的车辆出场照片,并会用入场时抓拍的图像进行对比,以确定入场与出场是同一车辆。
多种收费方式提供
完善的财务管理功能,自动形成各种报表。灵活的收费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车辆有不同的收费标准,长期车中可分为:按年收费、按季收费、按月收费、计时收费、计次收费、一次性收费、不收费和按时段收费(时段优惠)等;而对于临时车则可分:按时收费、按次收费、时段收费等情况。管理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设置,而且可随时进行修改;无需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维护。如果出车量比较大,造成出口拥挤,可在场内收费。
丰富的输入输出功能预定义
每个通道控制器分为8个输入点和8个输出点;不同型号有不同的输入输出点数量;
防跟车功能
可以防止前一辆合法车刷卡而后一辆车不刷卡进入的情况。系统通过读到的有效卡数和复位地感输入次数之差来确定是否防跟车,防跟车现像会产生相应的文字,声效报警,并可以安需要产生动作输出。
相关动作有:读卡机停止读卡,电子地图产生报警,可按设置产生声效报警,可按设置产生输出,并记录事件;
报警产生时,可通过PC或通道控制器的输入点来解除跟车报警。
无车落杆控制
可设置为无车落杆工作方式(即输入点设置中的复位地感输入),当所有合法车辆经过复位道闸后方下落道闸,以提高车流效率和减少机械摩擦。
良好的接口设计
系统允许自定义通道控制器I/O功能,如可以定义火警、防盗等的输入和相应的输出。又如对非法卡、重复停车(停车后借卡给他人使用)、车位满位等,系统有缺省的提示和处理外,也可以产生相应的输出。
通道管制功能
允许管理员自由定义指定用户在指定通道的通行权限;可以指定通道管制的有效时间段(按用户类型指定,被指定的用户类型在规定的管制时段内不允许通行);对主通道和辅通道均可管制;
脱机运行能力
当市电故障时,通道控制器可以脱机管理;并任具有防跟车,防倒车等功能;网络恢复时,所有数据自动上传;
一车多卡
允许对某卡发行子卡,适合用于家庭、部门等团体用车的情况;
管理软件
停车场管理系统采用稳定成熟的数据平台,适用于微软WinXP / Win7等操作系统与SQL Server2000 /2005等数据库平台,可实时监控出入口车辆的情况、电动挡车器的状态、出卡机有无卡等多种信息。系统采用三层结构,各层组件能单独更新、替换、使您能更有效降低成本,简化管理;同时可将数据处理从客户端转移到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上,适应大规模和复杂的应用需求;具有广泛的数据库访问和复制能力;能有效提高系统并发处理能力及系统安全性。停车场管理软件界面人性化设计,采用中文界面,只需会简单的电脑操作而无需专业培训即可使用。停车场系统具有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可以对停车场管理中的各种控制参数如IC卡检测,IC卡延期、图像识别等进行设置,可以进行场内车辆查询和打印收费统计报表,并能够对停车场数据进行管理。
4、系统工作流程
1.车辆进场流程
临时车进入时,在大门口停车,领取临时卡,道闸抬杆,车辆进入。如果强行进入,或者尾随进入,报警器发出报警,提示保安人员处理。
2.长期车辆进入停车场读卡,经检测为内部固定车辆,道闸抬杆,车辆进入。车辆通过车辆检测线圈后自动放下栏杆。若是非长期用户,则报警,不允许入场。
3.车辆出场流程
(1)临时车驶出停车场时,在出口处司机将感应卡交于保安人员,读取该卡的特征和相关感应卡信息,收取停车费,电动栏杆升起。车辆通过埋在车道下的车辆检测线圈后,电动栏杆自动落下,同时将该车信息记录存到数据库内。
(2)长期车辆驶出停车场时,在出口检测系统认证为内部车辆,值班室控制电脑弹出对比框,要求保安人员查看,保安人员经过确认是内部车辆,手动控制道闸,自动挡车器起栏放行车辆,车辆通过车辆检测线圈后自动放下栏杆;若非长期用户,则报警,不允许放行。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9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停车难”、“行车难”的警报也在县城响起,特别是凤凰古城及其周边,更为突出。由于受用地的限制,停车泊位供求矛盾日益尖锐,“占道停车”、“乱停乱放”现象尤其严重。
一、停车现状
现状停车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大部分地段都没有配建的停车场,仅在滨河东西路两侧近几年新建的居住小区中配建有少量的停车位,且不能满足小区内部居民自身的`停车需求,更不用说解决外部公共停车的需求。
相关部门也曾多次进行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但由于特殊的地势条件,土地成本昂贵,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用地难以取得,即使有少量的可用土地也被土地所有者用来进行商业开发,从而取得建设停车场投资成本过大而无法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
二、停车政策
1、停车场发展模式: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补充;
2、车辆拥有管理政策:推行车辆拥有者自备车位;
3、配建停车场建设政策:提高配建停车位指标,监督管理,严禁挪作他用;实行配建公共化;新建住宅采用较高标准配建停车场,按“一户1.5车位”配建;
4、公共停车场建设政策:节省土地资源,形式灵活,总量控制,分散布局;鼓励民间资金投资,采用政府指导、市场经营模式;
5、路内停车政策:严格限制路内停车,控制路内停车总量;旧城区停车紧张的住宅区附近,可利用交通条件较好的支路设置夜间路内停车场;
6、结合交通枢纽、重要公建建设公共停车场:在客运中心、公交车站、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地区配建公共停车场,有效解决停车问题。
7、停车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强化规划、管理一体化;鼓励和保障高科技应用,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并在主要地区建立停车诱导系统。
三、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研究
1、古城停车场:针对旧城区商业服务中心,结合古城复兴改造,对古城中的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危旧民居进行拆除,同时结合古城内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出,整合出适量用地建设与古城未来居民数量相符的停车位,用来解决古城复兴后少量的居民停车。
2、古城周边地段停车场:对古城周边风貌协调区,结合天桥路凤桥段改造、荣泽路改造、后小河改造、滨河西路城中村改造和步行街两侧用地城中村改造等工程,在古城周边规划四处公共停车场,用来满足古城复兴后作为县城旅游景点的旅游车辆停车需求,同时为古城商业配套服务。
3、结合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在满足服务半径300米的条件下,本着布局均衡、规模适中的原则,同时保证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优先考虑用地的可得性,在城市各个区域规划公共停车场,每个停车场的规模为100-200个泊位。
4、停车场建设的规划控制:在城市规划中,为停车场预留用地,为城市基本设施配套提供可持续性;结合交通基础设施,政府出台适当的优惠政策和条件,如零地价等,降低停车场的建设成本,在此基础上,利用综合开发,使停车场建设与商业开发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使停车场建设有利可图,从而使停车场建设成为可能。
5、对于成片开发的地段,在规划设计阶段即加强停车泊位的数量控制,从而使小区车辆不进入公共停车位,减轻公共停车场的停车压力。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10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筑牢更高质量的全国文明城市坚实基础,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十项重点工程”和市文明办《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城区停车秩序“雷霆风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城管局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区城管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推进机制。
二、整治范围
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城区范围内,姜堰区、高港区、兴化市、泰兴市、靖江市参照执行。
三、整治重点
1、整治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对整治范围内的人行道停车秩序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列出整治重点,专项部署。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合理安排整治力量,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不听劝阻、拒绝驶离的违停车辆坚决予以拖移。(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各区局)
2、规范人行道停车。及时复划不清晰停车泊位标线,维护缺失残损的禁停标志标线,更换补设损坏缺失的各类告示牌。(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各区局)
3、配套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整治“僵尸车”占用人行道违停行为,全面清理人行道地锁、锥桶、杂物等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责任单位:各区局)
4、盘活停车资源,增加停车泊位。20xx年底,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增加各类停车泊位2000个。升级智慧停车平台,接入超市、商场、企业等各类停车泊位3000个,实现停车数据共享。出台《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编制《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实现差别化收费,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停车难点热点问题,一点一策,最大化盘活现有停车资源,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位。(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各区局)
5、深入推进“路长制”工作。发挥“路长”作用,督促沿街商家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积极劝导市民将机动车、非机动车等整齐有序停放在人行道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市民使用交通违法“随手拍”APP和“啄木泰州”市民随手拍平台,对机动车违停行为进行举报。(责任单位:市容处、数字化城管中心)
四、整治步骤及工作安排
(一)突击治理阶段(即日起至11月底)。全面执行停车秩序“雷霆风暴”行动安排,在开展常态化执法整治的同时,迅速组建由辖区公安、城管、消防、街道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协同开展停车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各区城管局、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大停车秩序治理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执法,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效。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自媒体宣传停车秩序整治工作,引导市民群众遵章守纪、规范停车。要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报道,正面引导、反面劝导,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要及时组织城管志愿者开展引导、劝导活动,纠正各类不文明停车行为。
2、全面动员,充实力量。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量投入,迅速掀起整治工作高潮。市局及各区局要积极踊跃参与一线违停执法管理,建立健全全员一线巡查贴单工作机制,全面充实一线执法管理力量,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发现查处的高压态势。
3、加大违停拖车管理力度。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力度,增强违停拖车执法管理力量,不断增加违停拖车的覆盖面,强化违停治理效果。统筹兼顾群众合理诉求和执法管理效能,合理设置违停车辆集中存放地点,全面保障违停执法管理工作。
4、启用“城管违停执法管理平台”。加快执法管理平台的建设和投入使用,迅速完善平台设备和人员配备,加大人员上岗技能培训,强化日常运营、使用和维护,为违停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5、强化违停治理法制保障。研究人行道违停处罚依据、措施,论证人行道机动车违停计分的可行性和处理办法,加大违停处罚力度,提高人行道机动车违停成本。
(二)持续治理阶段(12月底前)。加强停车秩序执法管理,保持常态化严管态势。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管理工作动态,改进完善城市停车秩序治理机制,深度治理停车乱与停车难问题,促进缓堵保畅,全面改善我市停车秩序环境。
各区局与街道、社区协同发力,进一步开展停车秩序提升工作;发挥“路长制”作用,强化市容环卫责任制,督促临街商户和业主自觉维护好门前停车秩序;发挥好街道社区和城管志愿者作用,积极劝导市民将机动车、非机动车等整齐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实现停车秩序常态化管理效果。
(三)优化提升阶段(20xx年后)。进一步加强停车秩序治理工作研究,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改进对策。要结合各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常态化治理工作计划,确保停车秩序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停车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合力攻坚,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全面高效地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2、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整治过程中,要秉持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强化教育引导;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相结合,注意执法方式方法,杜绝因执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要严格落实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违法取证工作。
3、强化考核,奖惩分明。各责任单位建立集中整治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局督查考核组将对各责任单位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执法量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问责问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11
一、管理目标
制定及落实停车场管理规范,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辖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之运转正常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明确停车场管理的有偿保管责任及车位的有偿使用,并向进入停车场车主明确此关系。
二、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1、建议停车场之岗位设置如下:
1.1摩托车、非机动车出口各设固定收费岗;
1.2机动车入口设固定岗,出口设收费岗及固定岗;
1.3停车场内设流动巡逻岗,同时,监控中心也负责停车场内部之监控;
三、管理工作规程
1、停车场管理规程
1.1出入口之控制闸杆必须处于正常状态。
1.2灵活调动巡逻,每次巡逻须到指定位置,并留意各路线有否非法停泊、阻塞通道现象或清洁、照明、安全及设备欠妥情况,如有,则应予以记录并及时处理。
1.3停车场内不准进行任何车辆修理,如属紧急维修,可通知当值主管,做好登记,情况属实方可实施,以防借口修理车辆而进行偷车之活动。修理工作结束后须负责将场地清理干净。
1.4如有车辆拖走,须查明证件及车主,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取得同意后,方可放行。
1.5遇有其它特殊情况,立即通知主管或按照紧急事件应变。
1.6正确指挥交通,勿让出入口堵塞。
1.7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或出现响警号,须立即通知主管,然后再通知车主。
1.8对所停车辆核实停车证并进行数据登记。
1.9遇违例车辆:如无证停车、堵塞车辆出入等,可通知主管人员。
1.10禁止所有人使用消防喉洗车或在车场内使用其它水源洗车。
1.11指引所有驶入停车场的车辆,按车场的规章制度停泊。
1.12如属临时停放车辆,只可停泊在特定停车位,并必须按规定收费。所收款项应妥善保管于收银柜,不可随身携带,并于下班时点算清楚交主管。
1.13定时开启排气系统及照明系统。
1.14留意车场高度限制,遇有接近限制高度的车辆时,须提醒司机小心驾驶。
1.15留意车位界限及编号是否清楚。
1.16禁止停车场内洗车抹车,防止弄污地面或地面打滑。
1.17留意各交通标记是否清晰
2、车场当值岗
2.1指引车辆缓行安全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并应立即跟进检查车辆情况,检查所泊车位是否相符,同时提醒司机关锁车门、窗,并检查是否漏水漏油。
2.2检查车辆有无任何损坏、擦痕,如有任何损坏,都应详尽登记于“车辆情况登记表”上,并要求车主(司机)签名认可。
2.3定时巡查车辆的停放情况,制止乱停放现象,发现违例泊车即申请锁车,清点车库内车辆,与《车辆出入登记表》上是否一致。
2.4定时巡查车场,如发现有车被损坏、车门未关、车未上锁、漏水漏油等情况应及时报主管通知车主处理。未通知到车主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2.5仔细登记车辆有关情况,如车牌号码、车型、车位进出时间等。
2.6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的行为,若遇到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主管或物业服务中心及时处理。
2.7发现有人拆零部件或维修车辆时,应立即制止并检查当事人有关证件。
2.8做好区域内安全防火工作,制止任何人员在车场吸烟或动火作业。
2.9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所属区域之车辆一并交接清点无异后签名。
3、车场巡逻岗
3.1负责整个区域安全巡视工作,特别加强对各走火信道及偏僻区域的巡察,注意盘查可疑及闲散人员。
3.2协助对进入车场车辆管理,指引其停泊适当位置,对商户之已申请固定车位之车辆应督促其不能停泊他人之固定单位,否则申请锁车。
3.3严格检查登记车场车辆有关情况,发现有车辆未锁车门时,应立即通知上司跟进联系有关车主,然后守护车辆旁,等候上司到来进行处理。
3.4按消防规范巡视并检查消防设施,做好巡视记录,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5协助车场当值人员对各种停放车辆的管理。
4、车场道口岗
4.1当发现有车辆需进入停车场,驶近道口挡车器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司机立正行举手礼。
4.2当司机开启车窗时,递上保管卡同时说“先生(小姐)请收好保管卡(出示登记卡)。
4.3在发卡的同时,另一名值班员应迅速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填写个各栏目。
4.4在卡登记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着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下,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4.5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避免道闸损坏车辆,车辆进入后切记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4.6当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任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方可放行,应作好《交接班纪录》登记车牌号。
4.7当发现有车辆驶出园区达挡车器前时,即上前立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交还保管卡”等礼貌用语,并核对车牌好号。
4.8查对无误后,值班员开启车挡,并迅速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4.9若出场车辆和司机有疑问时,应向司机详细盘问核对有关情况。在盘问和核对过程中若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截留车辆,机智地应付司机,并用对讲机报告主管、监控中心和物业服务中心。
4.10遵守管理服务文明礼貌用语。
5、停车场交接班
5.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交接班。
5.2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日记和有关通知单,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5.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所卫生、交设备运行动态,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5.4如在交班时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正在处理故障,应由交班人员为主排除,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主管,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其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视事故报告分析后,再作决定。
5.5在规定的交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主管要追查原因,视具体情节作出处理,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除公布表扬外,并发给超时工资。
5.6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班者,交班人不得交给他们,并及时报告主管,统筹安排。
四、停车场承包费及其它
1、停车场地位置:郑州市东明路河南省肿瘤医院
2、停车场地面积:xx,车位:xxx个;
3、承包费:包括场地使用费和物业费,场地使用费为x元/月,物业费为x元/月,合计每月停车场承包费为x元/月(大写圆),承包方除支付承包费以外还需支付停车场内的用水、用电和日常维护费用。
五.停车场使用守则
1、停车场使用守则
为确保车场秩序良好及人员安全,凡驾车进入本车场的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1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自觉接管理人员的检查,停放车辆时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1.2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车场,如违反规定擅自进入,发生事故,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并追究司乘人员的责任。
1.3本停车场收费只提供泊车车位,泊车后请自行锁好车辆,关好门窗。任何车辆或其附件和车内对象的遗失或损坏,无论任何原因本车场概不负责。
1.4本停车场的`车位分为时租车位、月租车位及固定车位,并规定以一张泊车咭供固定一辆车使用。泊车时请自觉按指定位置分别停泊,不允许乱停乱泊。凡违法乱纪反规定、拒交车位使用费、强行乱停乱放、不听劝告和车辆,本车场将采限相应在措施,不排除将车辆扣起或拖离车场,并作严肃处理,相关费用由车主负责。
1.5停泊时租车位之车辆应入闸取卡,离场时先到停车场收费处自觉交费,交费后15分钟内出闸交卡,车辆离场。未缴足车位使用费者,管理者有权拒绝放行,直至所有车位使用费(含扣押期间的车位元使用费)全部付清方可离场。
1.6停车卡必须妥善保管,不提污损、折迭或遗失,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并向车场物业服务中心申办补领手续。时租车位的车主应实时向停车场收费处报告,经车场主管核查有关证明文件后方能取车,除须缴付实际之车位使用费外并须缴付手续费¥。
1.7保持车场内清洁,不得在车场内清洗车辆,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不得在车辆内入油和维修车辆,不得在车场内弃置垃圾。
1.8爱护公物,车场内设施如有损坏,当事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有故意冲卡,损坏收费器械设备或其它车辆内之设施,需按照物业服务中心要求之金额赔偿。
1.9本停车场内的车辆,无论任何原因,若有需要被拖走移动发生的损坏,本车辆概不对任何损失负责。
1.10驾车人仕必须遵守场内指示牌行车,确保车辆不得停泊在划定车位界线以外的任何地方,亦不得妨碍本停车场之出入口或任何通道。
1.11凡在车场停放车辆的人员,有义务检举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共同把车场管理工作做好,如对本停车场管理人员之投诉,可向当值之车场主管提出,或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1.12物业服务中心如有需要将随时增加或修改停车场之管理规则而不作另行通知。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12
根据省办公厅印发《xx省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政发〔20xx〕xx号)通知要求,规范市区公共停车收费管理,整治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提升停车管理水平,结合xx市实际,特制定xx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整治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坚决防止公共停车领域的“腐败”,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高公共停车长效管理水平,让市民群众从专项整治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联动,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2.科学组织,系统治理。将整治工作与解决停车难问题协同推进,排查存在问题,分析管理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整治,提升城市停车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3.聚焦问题,严肃惩处。聚焦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和费用流失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告诫提醒、行政处罚、通报问责等手段,加大整治力度,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停车收费财政收入不流失。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4.巩固成果,整体提升。全面巩固整治成果,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停车便利化程度和长效化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市区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资源。重点整治公共停车资源管理中的收费问题。
(四)工作目标。围绕“集中整治、统一规范、整体提升”的总体目标,对非法设置的停车设施实施集中整治,全面取缔擅自设置且不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符合条件的,督促按规定完善手续;对合法设置的停车收费设施实施统一规范,纠正停车管理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停车管理特别是收费制度;对城市的公共停车管理实施整体提升,推动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道路停车泊位合理施划,提升信息化、智能化、长效化管理水平;对停车收费管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实施有效惩处,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谋私贪腐问题。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停车收费问题。整治各类停车收费管理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包括:未经批准自行设置停车设施并收费的行为;未获得收费许可擅自收费的'行为;未按规定的收费区域、标准、时间以及优惠政策收费的行为;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不按规定收费方式收费、不提供发票的行为;私自收取包月费等截留行为;摆放物品、私设地锁等强行占用行为;公共停车收费未及时缴入财政的行为。
(二)规范停车服务管理。按照《xx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泰府规〔20xx〕x号),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推行差别化收费,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政策导向。督促停车服务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落实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加强对停车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避免违规收费,加强停车收费人员的收费行为监管,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三)提升长效管理水平。按照《xx市推进“停车便利化工程”实施意见》(xx委〔20xx〕x号),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从严控制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划定停车泊位,加快补齐停车设施短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探索小区停车泊位错时共享,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和电子支付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逐步实现人工现场收费向电子收费转变。积极推进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停车管理机构,完善停车管理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推广应用“停车指数”,推动停车管理规范化和智能化发展、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
(四)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联合开展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加强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坚决查处私自截留停车费、收取停车管理员好处费、“吃空饷”等违法行为,坚决避免权力垄断滋生腐败和监管漏洞“有隙可乘”,坚决遏制停车收费管理领域的私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全面梳理停车收费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收费管理违法违纪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至9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6月)。对照整治范围、目标和内容,结合有关部门职责,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停车收费管理总体情况,认真填报省、市下发的相关表单,建立城市道路停车和公共停车设施及收费情况档案。对排查出的停车收费管理问题、违规违纪和信访举报线索等,形成问题清单。
第二阶段:整治规范阶段(20xx年7月至8月)。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整治,逐一解决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完善机制、建立制度,提高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暗访督查,发现案件苗头开展有针对性的深入调查。
第三阶段:提升总结阶段(20xx年9月)。结合问题发现,分析问题成因,梳理有效措施,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对策措施,全面提升停车收费管理长效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推进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市成立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xx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审计局、综合指挥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xx局,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发改委负责完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标准。公安局负责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组织查处违法停车行为。xx局负责加强对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服务行为的监管,制定和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住建局负责人防设施停车的监管。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财政局负责加强公共停车收费收支管理。审计局加强停车收费的审计监督。xx市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发挥12345政府热线作用,加强停车收费投诉举报的接收、转办和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查处停车收费违法违纪行为。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整治各项工作。
(三)完善推进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每月月底前汇总上报整治工作进展。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推动解决存在问题。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宣传推广整治工作中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对重视程度不高、推进措施不力、整治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建立纪检监察联动机制,对涉及停车收费管理中的谋私贪腐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发动,畅通市民举报渠道,引导市民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13
为扎实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难”“乱”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全县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实现长效常治,根据省纪委监委六次全会部署及《金昌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科学引导交通需求,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构建有序停车环境,盘活既有存量,确保供应增量,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实现高标准整治、精细化管理、常态化推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新格局,为建设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专责,常态化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通过盘活存量、加快增量,有效增加泊位供给,逐步解决城市停车供需矛盾;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规范经营,彻底消除路内违法停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改善停车建管工作,推动城市停车综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到20xx年底,全县“停车难”问题基本解决,“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全面消除,实现“一顺一活一扩一降一升”目标(即: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全面理顺,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增量逐步扩大,群众投诉举报大幅下降、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xx年底,“一难两乱”问题全面解决,形成制度完善、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协同治理。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构建政府统筹协调、纪检监察监督、部门乡镇联动、社区积极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
(二)因地制宜、差别供给。按照“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分类确定停车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科学配置停车资源,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
(三)纠建并举、长效长治。坚持长远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监督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监督执法管控力度,实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监督执法全覆盖,确保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
(四)市场运作、智能管理。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提升停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融通共享各类停车资源数据信息,实现停车资源“一网运行”。
(五)破难解忧、为民服务。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一区三圈”为重点,实施交通组织精细化改造,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满足群众出行刚需。
四、工作任务
(一)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
1、加强规划引领。按照《金昌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和《金昌市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加强实施管理,将经批准的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和停车设施设施建设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依据。修订建筑停车设施配置标准,明确不同区域、类别建筑停车位配建指标,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开展停车设施排查摸底,制定“一图七表三案”(一图:停车资源情况分布图;七表:总体情况表、停车难小区、停车乱小区、示范小区、辖区单位、“三圈”、地下停车场等7张表;三案: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治理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做活存量、扩大增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关镇、河西堡镇)
2、加强资源供给。坚持“应划尽划、能划则划”原则,挖掘现有停车资源潜力,加大新建、改建、配建力度,配齐配全重点区域停车泊位,全力化解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一区三圈”(住宅小区、商圈、学圈、医圈)整治重点,实行一圈一策、一区一策、一路一策,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和即停即走泊位;结合北环路等部分道路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县城东南片区供水及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实施,通过施划道路泊位、后退道路红线等方式,新增泊车位400个以上;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医院综合楼、武当山牌坊西侧等3个智慧停车场建设,统筹规划残疾人停车泊位;探索“潮汐式”停车新模式,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等场所错时免费共享内部停车场;实行“平战结合”,鼓励城市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公共停车并实行智能化管理;通过拓宽消防通道、改造小区绿地和道路的方式,破解东湖花园、二号小区、安置小区等老旧住宅小区“车位难求”问题;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和保证基本通行的前提下,利用小区周边支路和背街里巷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同时,定期维护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保持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清晰有效;在禁止停车路段,施划黄色禁停线,增加禁止停车标志。(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
3、加强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金昌市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查处擅自停止停车场经营,违规占用公共停车场(泊位)开展其他经营活动,违规将道路临时泊车位确定给单位或个人固定使用,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罩衣车”“僵尸车”长期霸占道路、小区公共停车泊位,地下停车场停车位配建不足和擅自变更地下停车场功能用途等行为,对发现的相关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置,对涉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处理。(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监督管理。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各领域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加大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联动监管力度,督促规范建设、合规使用。加强建成收费停车场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推进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设施对外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继续实行周末节假日免费对外开放,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停车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执法局)
(二)着力解决“收费乱”问题
1、严格落实收费政策。研究制定《永昌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完善机动车停放管理收费机制,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的网站、主流媒体等渠道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方式等信息,加强收费政策告知、疑难问题解释解答等服务工作。停车设施经营者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地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明示经营管理者名称、停车场地范围和位置、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行业主管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行电子缴费系统应用,鼓励实行先离后缴模式,实现精准计时、合理收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2、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对实行市场调节价且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停车服务设施,应通过指导制定议价规则、发布价格行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导经营者收费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研究制定《永昌县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3、严查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批准私自设场收费,不设置公示牌,不明确收费标准,不执行差别收费、政府定价和免费停车政策,利用优势地位、服务捆绑等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出具和使用规定收费票据,以及收费不给票、多收费少给票、不要票少收费、收费给废票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对恶意欠缴、逃费行为,引导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法依规解决,维护经营者正当权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着力解决“管理乱”问题
1、强化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难题,建立健全合理高效的停车管理和收费管理机制。优化完善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制定小区物业管理规范,通过源头治理、监管结合,提高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
2、强化监管执法。建立明晰统一的停车管理、消防车辆通道标线、标识系统,公开公示禁停区域、路段、时段,综合运用警务巡逻以及通过实施“雪亮工程”在主要路段安装抓拍设备等方式,严厉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提高违法停车成本,督促居民养成规范停车习惯。对城区内农业机械车辆乱停乱放情况及时进行劝导教育,对不听劝导或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依法予以处罚。建立健全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鼓励市民通过“曝光台”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3、强化经营管理。加强对停车场所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督促停车场经营主体自觉增强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保障停车设施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停车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城市停车设施经营者、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按规定及时在“信用中国(甘肃金昌)”网站上予以公开,对收费主体及对象的失信行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逐步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监管机制,系统性解决管理乱难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4、强化文明引导。统筹义务志愿者、社区网格员、城管员、环卫工人、交警、消防等力量,采取“一查二劝三罚四曝光”方式(一查:由社区民警、物业管理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方式查询车辆信息;二劝:根据查询的车辆信息,由社区网格员或物业管理人员与车主取得联系,通过放置违停温馨提示卡、电话提醒等劝导其按照规范停车;三罚:对经劝导和提示仍不予改正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车主进行处罚;四曝光:在处罚的同时,通过“微城管”随手拍、社区黑榜等方式进行曝光,并通知车主所在单位),全天候、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全面维护停车秩序。扎实开展“逢6上街”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包帮责任制”,开展文明劝导,推动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有效开展。深化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宣传文明礼仪、市民公约、文明停车公告等内容,持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支持度和满意度。积极发挥“草根宣讲团”“小板凳”志愿服务队作用,组织网格员、志愿者以接地气的“乡音”,宣传整治政策措施,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城关镇、河西堡镇)
5、强化智慧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信息化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城管”系统运用,推广使用“微城管·随手拍”等信息化监督手段,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精准化,提高停车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停车场、停车位智能化改造,融合城区路侧、公共区域、社区、商业停车场数据,逐步规范、升级商业、医院、住宅小区等停车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同步对接、停车场统一导航、泊位集中管理、进场车辆全局管控,有效解决机动车停放管理中的难点、堵点、盲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城关镇、河西堡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永昌县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永昌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任务措施,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调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由“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每年组织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农业农村、城管、消防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联合整治力度,对常态化整治中“一难两乱”问题比较突出、成效不明显的辖区、小区进行联合整治,确保停车秩序进一步规范。对“一难两乱”专项整治中已盘活的停车位存量资源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长期保持,对恶意占用、封存停车位的行为督促整改。进一步挖掘大型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内部及周边停车资源,提高居住区、商业区、公共场所等建筑停车配建指标,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整治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担责任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作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公共停车场所建设运营管理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等作风问题和利用公共停车资源搞权力寻租、损公肥私、侵占贪污等问题。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督促行业部门紧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机动车停放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文明引导作为做好“一难两乱”专项整治的重要手段,积极通过公共场所、公交车、出租车宣传栏、电子屏等广泛刊播规范停车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方位宣传“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停车秩序,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14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东区20xx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出行难、停车难问题,更好地打造有序和美的生活秩序,确保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结合我区停车场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区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高质量建设和美金东,高水平打造希望新城”总要求,牢固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全域停车场建设工作,努力完善市区、集镇停车基础设施,加快我区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构建与城市规模、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实现市区停车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实施计划
(一)新建停车场6处。万达南侧停车场、东兴路欧源原墅对面停车场、实验中学北侧停车场、康济桥南侧停车场、康济桥北侧停车场、丹溪路牛皮塘停车场。
(二)提档改造停车场10处。山垅头社区停车场、凤凰社区停车场、金东老村停车场、东关菜场停车场、下于社区停车场、王宅埠社区停车场、驿头社区停车场、十二里社区停车场、金东菜场西侧、蝶景湾停车场。
三、标准要求
(一)规范化。停车场地面要求平整、硬化;停车线、停车指示牌、方向引导指示标识齐全;停车场进、出入口设置合理规范。
(二)智能化。收费的停车场要采取智能化管理,实现与市区停车诱导系统的对接,配有车牌识别、信息屏、车辆检测器和道闸系统等基本配置。
(三)生态化。停车场实现绿化、亮化、美化、洁化,鼓励建设生态型停车场,突出生态有序主题,长效常态管理制度健全,实现垃圾不落地、分类处置好。
(四)人文化。充分利用停车场的地理优势,设立富有金东人文特色的宣传图文、信息服务,设置相应的便民设施。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布局、细化方案。停车场建设相关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的区块、面积、泊位数、投资金额、建设标准和完成期限。要充分挖掘现有闲置区块,打开围墙建设停车场地,实现闲置用地效率化。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停车场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充分发掘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区块的'停车潜力,完善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
(二)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为进一步推进全域停车场建设,通过明确各职能部门、建设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停车场建设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区财政局做好建设经费的统筹和保障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实施方案制定、年度计划任务安排、后期监督考核、宣传引导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停车场选址、建设指导监督、政策处理、项目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及后期运维等工作,承担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停车场建设工作。
五、以奖代补
(一)补助标准。新建停车场6处,资金补助共210万元。其中,给予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处新建停车场资金补助160万元,给予多湖街道新建牛皮塘社区停车场资金补助50万元。万达南侧停车场建设经费由多湖街道中央商务区补助。
提档改造停车场10处,资金补助共200万元。其中,给予多湖街道5处提档改造停车场资金补助100万元;给予东孝街道5处提档改造停车场资金补助100万元。原则上提档改造停车场每一个停车泊位给予的奖励补助不超过2500元。
(二)补助方法。停车场建设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程序招标、组织竣工验收、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送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东区财政局资料审查及现场核实通过后,予以资金补助。资金补助申请截至8月30日,未按期提交视为放弃,不予补助。提档改造停车场项目预先给予50%的补助经费,待审查核实通过后,再给予剩余部分。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15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城市机动车“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以下简称“一难两乱”)等问题日渐突出,严重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有效解决当前停车收费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现结合工作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全省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试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城市公共资源,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秩序,全力解决我区停车需求和停车场建设不充分、分布不平衡之间的矛盾,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停车管理秩序。
二、整治目标
开展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落实各基层单位的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找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切实解决公共停车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一难两乱”问题,到20xx年底,全区城区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有效缓解,“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实现“一活一扩一降一升”阶段性目标,即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增量逐步扩大,群众投诉举报大幅下降、满意度明显提升,逐步实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行一体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20xx年7月至12月底。
(二)整治范围:城区所有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场(点)及纳入我局管理范围的地下停车场。
四、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停车难”方面
1、未充分利用城区公共道路资源,在盘活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新增停车泊位的设置上缺乏科学规划。
整治要求:充分利用城区公共道路资源,在现有停车泊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盘活存量停车泊位资源,优化停车泊位,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住宅周边合理增设停车泊位,最大化满足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 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2、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僵尸车”“罩衣车”长期霸占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导致群众车辆“无位可停”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对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情况的执法检查,整顿长期霸占停车泊位问题。
责任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责任 人:
配合单位:广场管理处、机动中队
3、中心城区、繁华地段以及学校商场医院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车流量大的重点区域停车泊位紧缺问题。
整治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各自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居民小区等停车设施进行摸底普查,积极协调对接,鼓励在加强安全管理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在空闲时段向社会车辆合理开放,盘活存量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对医院、学校,以及餐饮、购物场所集中的区域,结合实际增设特殊时段临时停车泊位或减免停车费用等措施,合理满足重点区域群众就医、上学、就餐等出行停车需求。
责任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等城区各中队、广场管理处
责任 人:周淼锋李华何锐强康军
(二)“收费乱”方面
4、未按照规定设置停车公示牌,群众对收费标准不清楚问题。
整治要求:对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场(点)设置情况的排查,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停车公示牌的,督促停车场(点)经营者在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立停车公示牌,明确路段类别、收费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实行明码标价。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5、未经批准私自设定或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加重群众停车负担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泊位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机动车停放分区分类定价收费标准。对不执行计时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以及不落实免费停车政策的停车场(点),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停车场(点)经营资格,并移送发改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 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6、未经审批或备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划停车泊位,私自设场收费问题。
整治要求:对未经审批或备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划停车泊位,擅自设定收费标准开展停车收费的,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7、停车发票管理不规范,存在收费不给票、多收费少给票、不要票少收费、收费给废票等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停车场(点)经营者及收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为收费人员配发工作服装、工作证、发票等,要求收费人员主动向缴费人提供发票。实行无人收费管理的停车场,通过科技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示发票索取方式,为有需求的缴费人提供电子发票,促进停车管理收费规范化。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 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二)“管理乱”方面
8、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和公共安全的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停车场(点)停车秩序,严肃查处停车场(点)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和公共安全的问题,营造安全、畅通的停车环境。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 人:康军
配合单位:机动中队及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9、停车场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治要求:健全完善城区停车场(点)考核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停车场(点)经营者实行末位淘汰和清退,并督促停车场(点)经营者落实“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停车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 人:康军
配合单位:办公室、执法股、法制股、督查股
10、停车场(点)内车辆违规停放、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辆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静态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控,采取劝导教育、批评警告、拍照取证、张贴违停告知书等措施,对人行道上停车场(点)外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强制拖离长期占用人行道乱停放的僵尸车、无主车等,并依法查处不按照管理要求与标准,在停车场(点)内随意违规停放(如跨线停放、已缴费但未停放在停车位等)机动车辆的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责任单位:机动中队及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责任 人:宋菲周淼锋李华何锐强葛连玉
配合单位:广场管理处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安排阶段(20xx年7月底前)。结合城区现有停车资源现状和单位职能,研究制定全局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把解决城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要求,全面分解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1日)。各单位依据职责分工,按照逢场必进、逢场必查的要求,对城区所有停车场(点)、停车资源以及停车场(点)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全面细致地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停车场(点)基本信息、经营单位、审批手续、突出问题等,分类建立排查摸底工作台账,并列出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专项整治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1月底)。各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任务,集中时间、精力,全面开展城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协作配合,对摸底排查阶段所发现的问题,坚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销号一件,并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彻底治理停车场(点)管理乱象,有效改善城区停车环境。
(四)社会评议阶段(20xx年12月)。面向社会公示整治情况,重点公示落实承诺、解决具体问题等情况,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网络调查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
(五)常态管理阶段(长期坚持)。各责任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总结管理经验,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完善各项制度,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规范停车场(点)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全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及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机动车“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问题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专项整治。结合日常管理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确定专人具体抓好落实,真正做到组织得力、任务清楚、分工明确、责任靠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任务,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区域和管理乱象问题,要精心组织,合理部署,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性强的执法人员,集中时间,限期突破。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各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商场、酒店等,广泛宣传全省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争取全区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支持,自觉参与并配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局“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限时整改;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积极向区“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排查整治不实不细,基层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以及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和合理诉求迟迟不办、久拖不决的,要严格按程序启动执纪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停车场项目实施方案 16
为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合理引导和集中整治,非机动车一律按箭头指示方向整齐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泊位线内,非机动车售卖点的车辆整齐有序摆放,非机动车泊位线内无杂物占用,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引导。印发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公告,明确非机动车停放要求和违法车辆处置方式,并利用微信、微博、金昌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进行宣传,积极争取市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全力营造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法治宣教股
配合单位:各派驻街道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3月2日—3月8日
(二)查处违法行为。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一劝”“二锁”“三学”“四拉”的方式予以整治(“一劝”:发现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车主在现场的,由城管执法队员先进行劝导;“二锁”:不听劝说、执意乱停乱放的,由城管执法队员实行原地锁车,并告知车主解锁车辆需前往区城管执法局办理手续;“三学”:车主本人前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后,按程序办理车辆解锁手续;“四拉”:对于不办理解锁手续的乱停乱放车辆,将被视为无主车辆,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按程序拉运至指定位置。)
责任单位:各派驻街道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自3月9日开始后长期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及时分析和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落实改进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非机动车集中规范停放管理工作的常态化。
责任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派驻街道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3月13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是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区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马路办公”工作机制贯穿整治工作始终,开展现场办公,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派驻执法大队要将此次整治工作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进行落实,要有打“持久战”、“拔钉子”的精神,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确保整治效果的常态长效。
(二)规范执法,管罚结合。对违法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拖移、暂扣时,应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做好执法现场的`取证工作,并及时对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对于违法车主的陈述、申辩和质疑,要耐心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工作。
(三)创新方法,通力协作。要充分借鉴外地非机动车管理的成功经验,提升部门协作水平,发挥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作用,利用视频监控快速发现问题并通知相关执法大队处理。办公室注意收集视频、图片等工作信息,全面、系统展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局督查大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责任部门整改,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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