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

时间:2023-10-31 11:22:34 赛赛 方案 我要投稿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通用13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通用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通用13篇)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 1

  一、施工概况

  1、在冬季施工中,其应该结合工和的特点也相关方面指令指标,各分项与整体项目都应做好计划安排。

  2、冬季施工期间必须完成分项工种的合理安排,其措施齐全。

  3、编制原则:一要确保工程拨质量;二经济要合理,其将增加的费用为最少。

  4、冬季施工方案内容:施工程序、方法;现场的布置;设备、材料、能源及工具的供应计划;安全防火等等措施;测温与质量检查制度等等。

  二、施工前

  1、工程概况:在冬季施工方案中,其则先对整个工程了了解,其质量要求、施工安全,其当地气象资料统计等等。

  2、组织措施:在冬季装修施工前,要先组织专人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其确定后方案中,将其包含冬季装修前,以掺外加剂、测理保温、锅炉工与火炉管理人员,则需专门组织技术性的.培训,学习工作中的有关知识,明确职责后,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工作。

  3、施工内容:在冬季期间其施工项目包括墙面抹灰、涂料施工、墙地砖铺贴与壁纸施工等。

  三、施工准备

  1、材料备备

  在寒冷的冬季,其液体与易被冻坏的材料,应要合理的储备,综合安排,其足量存放,尽量避开低温进货。

  在冬季装修施工过程上之中,通常进场材料在第二次搬运时,应做覆盖保护工作,并及时运到装修现场,远离潮湿与风寒侵袭之地。

  准备好装修施工现场所封堵的材料,做好封堵工作,避免室外的寒气侵袭。

  对于那些易燃易爆的材料应该放于专门存放之地,防止足量灭火器。

  2、机械准备

  在冬季装修施工之中,其室装饰机械与工具一般都不会受影响,其只要平时使用时做到不淋雨雪,妥善保管与定期检查临电设施就行了。

  3、现场准备

  在冬季装修施工之中,其室内温度十分重要,每天早晚检查,做好测温记录,通常情况下,其室温度不宜低于8度,不应低于5度。

  4、技术措施

  墙体:一般抹灰工程冬季施工按一般要求。

  涂料施工:在涂料施工中,其应保持室显均衡,不得有突然性的变化。

  墙地砖施工:在这项工程中,其温度也将占据很大的重要性,必须达到要求,防止受冻。

  墙面壁纸施工:在这项工程中,其要做好门窗缝隙,并设有专门施工人负责测湿、排湿、换气等等,以防冻坏成品。

  四、管理措施

  在各个区域应安装温度表,记录每天室的温度变化。如温度低于标准时,其需进行临时封闭等措施。

  五、保温措施

  封闭门窗,采用取暖器供暖,及所有门口控制人流量。

  六、饰面工程

  在冬季施工方案之中,其饰面环境应该恒温、恒湿,注意室温度的变化性。

  七、涂料工程

  在冬季施工方案,在进行涂料工程时,其室内温度也保持均衡,不得发生突然性的变化。

  八、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2、所需要的特殊材料,得先进行试验工作,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并按要求施工。

  3、在各个项目工程前,施工人员则应进行技术与质量交底,明确工程质量要求与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4、质量控制施工。

  九、安全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须戴安全帽,严禁吸烟;

  2、电源开关、控制箱等等设施要统一布置;

  3、涂料的封闭存放,废料物应及时清出室内。

  混凝土冬季装修施工方案的出现,也是为了确保冬季施工装修能正常听正常进行,得需其组织有关从员进行合理的编制。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 2

  一、序言

  为保障我公司生产的混凝土在龙建集团二十分公司加州水郡高尔夫会所工地冬季施工中的质量,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在大气温度连续五天内平均气温低于5℃时冬施开始,而以后在施工期间均按冬施要求进行工作,直到次年3月中旬,连续五天内平均气温高于5℃时冬施结束。根据我们冬施砼生产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如下措施:

  二、建立冬施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准备工作:

  1、选择冬施的各种原材料。砂、石、水泥的选料及贮存,砼防冻剂的选型,设计并确定冬施砼配合比;由试验室负责。

  2、冬施加热锅炉的检修配套工作、外加剂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室外管道及水箱的保温防冻措施;由生产经营部朴顺成负责。

  3、冬贮砂、石料及其它冬施设施物资的采购,材料部根据各部门上报计划准备采购;由魏向东负责。

  4、冬施期间砼运输车车辆管理、防冻保温措施等;由惠炳友负责。

  四、混凝土冬施技术措施:

  1、原材料要求:

  1)水泥:冬施期间宜使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28天强度不宜低于42.5Mpa。我站冬施期间继续使用质量稳定的北京琉璃河水泥厂生产的长城牌P.O42.5水泥。

  2)防冻剂:冬施前,试验室选定一种无氯盐、无尿素、无污染型防冻剂。首先对样品进行检验,必须符合JC475-2004防冻剂标准中各项规定;生产时对批量进货严格控制,以保证砼能够满足冬季施工要求。我站试验室根据标准要求做了大量防冻剂试配试验,选定了北京丰盛建材厂生产的JH-10型复合防冻剂。

  3)砂料:冬施前要进行大量砂、石贮存,十一月份以后进场的砂、石含水不能大于3%,以防湿砂、石冻结成块,无法使用;不能有冰雪、冻块等杂物。此事材料部已经解决。

  4)搅拌用水:我站有专用锅炉,可满足生产用热水需求,温度控制为:

  大气温度在5℃至-5℃之间,拌合用水温度不低于40℃;

  大气温度在-5℃至-10℃之间,拌合用水温度不低于60℃;

  大气温度在-10℃至-15℃之间,拌合用水温度不低于70℃;

  最高温度不能超过80℃。

  2、配合比设计及确定:

  根据《普通混凝土设计规程》及《冬季施工技术规范》中要求设计砼配合比,各种原材料的.选择应按市建委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规范中对用量及掺量的规定。做系列砼配合比的设计,当标养28天强度出来以后才最终确定砼配合比。

  3、砼生产过程的技术要求:

  1)在冬施期间应做好测温记录:

  每天测量大气温度。最低、最高温度6:00和15:00各测一次。

  2)原材料及砼温度记录:

  在生产过程中每天分六次测量即将使用的砂、石、水和搅拌机周围环境温度,随时检测砼出机温度、砼入模温度。

  开盘后第一车混凝土出机温度达到技术要求后,由质检员通知操作员方可批量生产,否则应及时调整水温。

  砼拌合物出机温度不应低于15℃,施工入模温度不低于5℃,当施工现场有特殊要求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调整。

  3)砼开盘前,应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搅拌机,搅拌时间应取常温搅拌时间的1.5倍;以便使砼拌合物充分搅拌均匀。

  4)拌投料顺序为:应先加砂、石、水搅拌不少于5S后再加水泥、外加剂及掺合料,搅拌不少于30S,严禁80℃温度以上的热水直接和水泥接触。

  5)铲车在铲运砂石料时,应密切注意砂石是否有冻块,若发现有少量冻块时,用铲车拍碎使用。若有大量冻块存在应铲运至另外场地,待处理后再使用,禁止砂石冻块装入备料仓内。

  6)贵方施工现场应有保温蓄热的冬施措施。如贵方施工现场不具备保温蓄热条件的结构部位,应通过双方洽商确定,分清责任、采取措施。

  7)凡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而需要暂停生产时,双方应及时进行信息沟通,泵送作业时要将泵内及管道内砼排除干净或做砼内循环作业,以免暂停后砼受冻影响继续工作。

  五、运输及卸料

  1、进入冬施后,我站对罐车加保温套保温,接料前先用热水冲涮转动车罐数分钟之后倒净积水再灌装混凝土;我站距加州水郡高尔夫会所工地运距为18公里,运输过程中我站尽量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施工现场。

  2、混凝土到达现场后,控制卸料入模温度不宜低于国家标准5℃;值班调度应做好车辆调配及协调工作,尽可能避免在施工现场压车现象,保证混凝土及早浇筑完毕。

  3、罐车司机要在发货单上记录清楚到达时间和浇注完毕时间,混凝土到达现场至开始浇注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30分钟。

  4、希望贵方协作,安排人员尽快完成到已达现场的混凝土的浇筑工作,以免混凝土经时过长,坍落度、温度损失。

  六、生产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砼罐车、泵车必须及时将体内砼残渣清洗干净,将其体内余水倾倒干净,并将自备水箱的水放干净,以免冻坏。洗刷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洗乱倒,以防场地结冰路滑。

  2、备料仓内不应贮存隔夜砂、石,以免产生冻块而影响下班生产作业。

  3、生产结束后应将外加剂、水等管道及水箱中的余水、外加剂全部放干净。

  七、施工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市气候状况,冬施混凝土可采用蓄热法或综合蓄热法进行养护施工;并应做好气温突然下降的保温准备工作。

  2、混凝土在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物,不得用蒸汽融化冰雪,以免再度结冰。

  3、混凝土运到现场应尽快入模,浇筑完毕后,应在混凝土表面用塑料薄膜等防水材料覆盖,再采取保温措施。不应采用潮湿的保温材料,也不能将保温材料直接覆盖在混凝土表面。混凝土在养护期内不得外露表面,并注意防风、失水。

  4、做好混凝土的入模、养护等的温度测量工作。施工时应布置好测温点,测定混凝土的温度。测温点的埋入深度应为10-15㎝,也可为板或墙厚度的1/2;在混凝土达到抗冻临界强度(4MPa)前,应每隔2H测一次,以后每隔6H测定一次,同时测定环境温度。测温仪表与外界隔离并在测温孔内留置不少于3分钟时间。

  5、冬施时,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并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当混凝土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大于20℃时,拆模后应及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6、在负温条件下,严禁浇水养护,且混凝土外露表面必须覆盖。

  7、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Mpa之前不得踩踏或安装模板、支架。

  8、冬施为大体积混凝土或有其他技术要求时,应提前向搅拌站交底,拟定技术方案,确保冬施质量。

  9、按规定留置标养试块和同条件试块,并确保标养条件符合要求,同条件试块的养护条件与施工部位的养护条件一致。

  10、如有其他特殊要求,双方协商解决。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 3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04-9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二、工程概况

  郑东车辆段位于郑开大道以北,魏河以南,马楼村以东,规划京港澳高速辅道以西的区域。围墙内占地面积33.94公顷,房屋总建筑面积约8.1万㎡。

  XXXX局集团XX市轨道交通X号线一期工程XXX室外工程、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车XXX厂区道路、室外构筑物(电缆沟、电缆井、排水沟、围墙、大门、人行天桥、运动场硬化、化粪池等)以及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消防、低压配电与照明、装饰装修等工程。

  目前本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顺利进行。本工程质量要求高、工期紧,为了保证工期完成,必须进行冬季施工。

  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次年初春连续七昼夜不出现负温度时即转入常温施工。

  三、施工安排

  3.1人员安排

  为确保冬季施工正常进行,组织成立冬施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3.2冬施施工项目

  冬施期间涉及与气温相关的施工项目有:涂料施工、墙地砖铺贴工程等。

  3.3施工进度计划

  (1)冬施期间,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相关方面的指令指标,做好各分项及整体项目的计划安排。

  (2)必须冬施期间完成的分项工程做到合理安排,措施齐全。

  四、冬施准备工作

  4.1组织措施

  (1)进行冬季施工的工程项目,在入冬前应组织专人编制冬季施工方案。方案确定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向队组进行交底。

  (2)进入冬季施工前,专门组织技术人员、施工主要负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本工作范围内的有关知识,明确职责,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

  (3)与当地气象台站保持联系,及时接受天气预报,防止寒流突然袭击。

  4.2图纸准备

  凡进行冬季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复核施工图纸,查对其是否能适应冬季施工要求。对于不能适应冬季施工的工序,与有关单位进行协商,及时做出处理和调整。

  4.3材料准备

  (1)液体材料、易被冻坏材料,冬施前合理储备,足量存放,综合安排,尽可能避开低温进货。怕冻的材料设专库储存,并保证专库24小时供暖。

  (2)现场冬施期间进场的材料二次搬运时做好覆盖保护工作,并及时运到施工现场,码放整齐,远离潮湿及风寒侵袭之地。

  (3)准备好对施工现场进行封堵的材料;检查施工现场,对于需封闭之处做好封堵工作,防止室外寒气侵袭。

  (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设专库存放,并按要求放置足量灭火器。

  4.4机械准备

  室内装饰的机械、工具均不受冬季施工影响,平时使用的工具作到不淋雨雪,妥善保管即可;定期检查临电设施,防止电线硬化破损。

  4.5技术准备

  (1)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熟悉图纸和国标GJ104-97《建筑冬期施工规程》,并牢固掌握冬季施工的常识性知识。

  (2)现场技术员及工长应结合冬施方案对施工队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使冬施方案落实到施工班组。

  五、主要施工技术措施

  5.1涂料施工

  (1)涂料施工时,应保持室温均衡,不得突然变化。

  (2)室内温度不宜低于8℃、,不应低于5℃。

  (3)现场应设专人负责测试温度并负责开关门窗,以利通风,但不得有过堂风。

  (4)冬季室内涂料施工,材料不应受冻。基层最低温度不低于5℃,同一施工段温差不超过5-6℃,一昼夜内环境温度不得低于3℃。

  5.2墙、地砖施工

  (1)地砖结合层砂浆铺设前应将基底湿润,并在基底上刷一道素水泥浆,随刷随铺设搅拌均匀的干硬性水泥砂浆。此时施工现场温度必须达到要求(高于5℃),防止受冻。

  (2)将地砖放置在干拌料上,用橡皮锤找平,之后将块材拿起,在地砖背面涂厚度约10mm的素水泥膏,然后再放置在干拌料上,用橡皮锤敲击找平。

  (3)地砖地面施工时,与周边墙面必须留置宽度为2mm的缝隙,以利于地面涨缩。

  (4)墙、地砖施工时应注意不得破坏房间内的防水层。

  (5)墙、地砖铺贴等湿作业冬施期间应保持室内温度高于5℃,并做好防冻保温措施,以确保砂浆不受冻。

  六、施工管理措施

  1、当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进行冬季施工防护措施。各关键施工区域应安装温、湿度表,每天记录室内温度、湿度变化。

  2、各种洞口需通风的除外,其他均应进行临时封闭,其他作为通道的门、楼梯口用重棉被的.方法遮挡,以保持室内温度。

  3、在冬季条件下进行装饰工程的施工,环境应恒温、恒湿。应特别注意湿度的变化,并设专人检查门窗的封堵。控制室内相对湿度不大于80%,以防止产生凝结水。

  七、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2、使用的特殊材料,要先进行试验工作,确定出施工工艺参数,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工艺参数进行施工。

  3、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应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明确分项工程质量要求以及操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4、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质检员根据施工与验收规范要求随时检查质量。

  5、施工过程控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把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纳入管理范围,及时检查审核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抓住关键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

  6、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技术人员反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技术复核及三检制等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以使本工程的质量提高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八、安全措施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各特种作业人员均持特种操作证上岗作业。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必须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并设专人看管。

  3、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统一布置,加锁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器,拆接电必须找电工,临时接线不得使用裸线。

  4、涂料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室内,施工时室内保持良好通风,但不宜有过堂风。

  5、高处作业应检查马凳是否牢固,超高处施工时如有必要,搭设满堂脚手架。

  6、使用各种小型电动工具和其它施工机具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7、消防措施

  (1)消防保卫人员(或班组长兼)为消防安全直接负责人,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措施,接受项目部的监督检查。

  (2)在施工生产工作和日常活动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市政府法律及总包的防火规章制度,确保安全。

  (3)施工现场所属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4)使用明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证,特殊工种如电焊工凭操作证、动火证、消防合格证(三证)进行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 4

  时下已进入初冬季节,剩余工程需在冬季施工,我们根据施工图纸上的要求及参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拟订工程冬季施工方案。

  一、沟槽开挖

  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及增大施工中的开挖难度,待大地表层冻深不超过50㎜时,进行开挖沟槽的表层割沟,表层将被分割成三部分,这样即使天气渐冷也不会影响开挖进度。

  二、管线安装

  球墨铸铁管安装时,胶圈的贮存运输应符合室内温度为-5—30℃,因此,材料库需增设取暖设施以确保胶圈的质量。球墨铸铁管的承插口工作面上用专用工具清理干净,如遇天气寒冷,可采用炭炉烘烤承插口工作面,防止有结冰及冻土等现象发生。

  钢管焊接:冬季施工时,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外防腐层不宜采用环氧煤沥青涂料,当环境温度等于或低于沥青涂料脆化温度时,不得起吊、运输和铺设。如果气温低于-20℃时,焊接时,应根据环境温度进行预热处理,预热宽度为:焊口每侧不小于40㎜,预热温度达到100-150℃。焊接时,应使焊缝可自由伸缩,并应使焊口缓慢降温;为此要搭设保温棚,同时做好管口防腐的保护工作。

  三、砼制品及井室砌筑工作

  砖、石、砌块等砌筑材料不得用水湿润,应将冰雪或粘结的泥土等杂物清除干净,并应增大砂浆的流动性。

  砂浆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

  现浇砼及井室砌筑冬季施工应采用抗冻砂浆,抗冻砂浆的'食盐掺量应符合:

  砖及混凝土块在0~-5℃时,防冻剂占水重2%。

  砖及混凝土块在-6℃~-10℃时,防冻剂占水重4%。

  砖及混凝土块在-10℃以下时,防冻剂占水重5%。

  四、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安全工作是搞好生产的重要因素,因此对于安全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严格安全监督,完善检查制度;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流程科学施工,严禁各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发生,所有施工设备和机具在使用前均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杜绝违章作业。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佩带安全帽,过路路有交通路口要设置围栏、指示灯、安全牌。整个施工现场严禁无关人员围观,每个施工现场都必须设专职安全员1名及1名兼职安全员。

  为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消灭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5%及以下,项目成立安全小组,对现场的安全,防火全面管理。并有明显的安全、文明、消防宣传标语,并设施工用电管理负责人一名。

  对进场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不落一人。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法律、安全操作规程。

  井室外围挂水平安全牌。安装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冬季要做好五防。

  五、工程文明施工组织措施

  本公司项目在施工中绝对不允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所以我们特制定如下文明施工措施,以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干净,能够顺利通行,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文明施工措施

  在施工现场,设置交通标志牌,施工地域周围用围栏遮挡,夜间设置安全照明灯,并适当粘贴施工标语,使得施工现场美观,并随时保洁。

  建立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进场材料堆放,做到整齐、有序,并且界限分明。各种材料及半成品按不同规格堆放,设置标识牌。

  进场构件、半成品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按平面布置摆放整齐,保证设备外观清洁,内部良好。

  施工时文明有序,不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了保证施工队伍能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本项目的工程施工中去,我们在施工现场配置了宣传报道机构,针对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的作用。

  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作业,做到现场清洁整齐。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不剩。

  现场不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残土和垃圾及流体物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遗撒。

  建立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有权对违反文明施工人员进行经济处罚;现场各种标牌,标语整齐,施工现场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施工人员要佩带上岗证,工作要严肃认真,规范文明用语;各种材料、设备要分类保存,界线清楚,码放整齐,机械车辆要停放在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道路畅通,施工便民不扰民;施工中时刻注意企业形象,搞好与业主和当地军居民的关系。

  六、环境保护措施

  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区域,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到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等都有专人负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使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经常化、制度化。

  加强施工区环境卫生管理,重视环保工作,编制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环保工作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勤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各类物资堆放整齐,道路通畅。

  加强环保教育,组织职工学习环保知识,强化环保意识,使大家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贯彻环保法规认真贯彻各级政府的有关水土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特点,及时提供有关环保设计,切实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

  强化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主动联系环保单位,请示汇报环保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美化施工场地,消除施工污染。场地废料按设计要求按业主指定的地点处理,使工地干净卫生,施工中还应尽量减少对周围绿化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建立健全环境保证体系,使环境保护制度化、正规化。

  环境保护组织人员配置:环境保障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各施工队工长任小组成员。由工程管理部环保专职人员任环境保护工程师,负责日常的环保管理。各班组有兼职环境保护检查员。

  保低噪音施工,保挖掘出的废弃物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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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目前天气情况,各分公司、项目部要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检查和整改,防止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公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季安全生产的检查和防范重点

  1、必须做好民工宿舍取暖设施的配置问题,严禁采用电热毯、电炉取暖。在采用燃煤取暖时,必须做好煤烟排放措施,防止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

  2、冬季施工现场的暖棚搭设,要做到防止倒塌事故的发生。

  3、有毒、有害、危险化学用品的管理,要防止留置人员和生产人员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尤其是要防止将亚硝酸钠误当食盐使用产生中毒事件的发生。

  4、对新开工工程要认真检查基坑开挖方案,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5、检查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拆装情况,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6、检查脚手架、上下人通道及模板支护的安全情况,防止滑倒坠落事故。

  7、冬季停工工程,闲杂人员禁止进入工地。

  二、冬季施工

  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在5℃以下时即进入冬季施工,为防止气温变化影响工程质量,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制定冬季施工方案和各工程部位防冻措施,报工程部审批。

  三、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做好冬季施工及停工期间的工地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各种偷盗行为和违法乱纪的事件发生。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如进行冬季施工必须做好冬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法,对有关人员组织技术业务培训,及时接收天气预报,防止寒流突然袭击,提前组织有关机具、外加剂和保温材料进场,搭建加热用的锅炉房、搅拌站、敷设管道,并检查其安全性可靠性,做好冬季施工混凝土、砂浆及掺外加剂的施工配合比工作。

  在冬季施工中,要抓好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管理,严防煤气中毒,防止烧伤、烫伤、爆炸事件的发生。要有专人保管外加剂,严防误食中毒。施工用电要设专人负责,防止漏电、触电及火灾事件的发生。

  对跨年施工的在建工程,以及停建、缓建工程,进入冬季要及时做好越冬防护工作,制定措施,严禁地基和基础被水浸泡、钢筋锈蚀、混凝土受冻等现象发生。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设专人及时检查、及时落实,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四季度是全年施工生产的关键阶段,同时又是寒风霜雪频繁侵袭的季节,为使第四季度生产能顺利进行,按惯例公司再次印发冬期施工技术措施。望各分公司、项目部针对各自特点,结合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技术措施,并将冬期施工方案及措施尽早报公司工程部审批。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 6

  按照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和《济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济宁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全区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执行。

  一、任务目标

  (一)气代煤改造。石桥镇张东、张西、罗场、刘庄4个村庄约801户和许庄街道、石桥镇已经进行气代煤改造的村居剩余户,约99户进行气代煤改造。

  (二)电代煤改造。石桥镇辛店村约1500户列入省、市供电部门20xx年改造计划。积极协调省、市供电部门,力争将石桥镇新闸村约1500户列入今年电代煤改造计划,本年度全部改造完成。

  (三)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用户侧改造)。石桥镇计划改造20xx、20xx年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19个村居,约4363户。许庄街道计划改造20xx——20xx年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且近期无拆迁计划的10个村居,约2746户。

  二、基本原则

  (一)列入气代煤改造计划的,区财政承担村(居)住户取暖设备、燃气设施初装费、燃气管道、材料等施工安装费用。户内暖气片及水管安装、注水打压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二)列入电代煤改造计划内的,区财政承担户内线改造、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等相关费用,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承担列入电代煤改造计划村居的供电外线、变压器、电线杆、变压器下户线、电表箱等工器具及安装费用。

  (三)列入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计划的,根据《济宁市清洁取暖(用户侧)改造暨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指南》要求的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标准进行改造,费用由市、区财政局承担。

  三、工程建设投入

  (一)气代煤改造。执行市政府办公室《济宁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政策,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区管委会直接委托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实施我区气代煤改造工程。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包含冬季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每户最多1000元)进行补贴,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补贴。气代煤改造费用,即补贴标准暂定每户7000元,具体包括: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及燃气初装费(含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维护、材料费、炉灶前管道连接安装、监理费、燃气表、报警器、金属波纹管、安全阻断装置及所有连接件)等,1个改造户安装1台燃气壁挂炉和1台燃气灶,所需壁挂炉、燃气灶由华润燃气公司统一负责采购招标。

  (二)电代煤改造。结合电力行业独家经营实际,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实施户外电网改造。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包含冬季采暖期居民用电价格补贴,每户最多1000元)进行补贴,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电代煤改造费用即补贴标准暂定每户5000元,具体包括:用户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电表后户内线改造所需设备、材料、设计、施工、安装、户内布线、调试、维护等,由区建设局组织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具体改造费用。

  (三)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实施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项目改造范围包括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农户。市级财政按照750元/户进行奖补,区财政进行同等比例的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补贴标准暂定每户1500元,具体包括:增加保温门帘、窗帘、保温吊顶等安装施工,由石桥镇、许庄街道组织实施。

  (四)第三方服务费用。为进一步强化区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电代煤气代煤工程顺利实施,区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及日常燃气安全巡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职责包括:对20xx-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质量及安全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整理工程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改造数据准确、效果良好,工程推进顺利;对全区已改造完成的气代煤用户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对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进行监管;对全区范围内的加气站及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食堂、医院、酒店等)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对全区燃气主次管线及支线进行巡查,确保燃气管线和燃气用户安全运行。

  四、运行补贴标准

  (一)气代煤改造。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最低档价格执行。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每户补贴1元/方,按用户采暖季实际用气量,每个采暖期最高补贴用气1000方/户(新增用户暂定补贴3年)。

  (二)电代煤改造。在阶梯电价基础上,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需居民用户自愿向电力部门营业厅申请。冬季采暖期每户按0.2元/度进行电费补贴,按照采暖季实际用电量,每个采暖期每户补贴最高5000度。同时,对电代煤改造户配发电磁炉、炊事用具,以利于镇(街)组织村居同步推进禁煤及散煤清理工作(新增用户暂定补贴3年)。

  (三)运行补贴费用。已改造完成用户的用电用气补贴,列入区建设局财政年度预算,按照补贴标准,结合实际用量由区建设局向区财政分局申请后,每年拨付至镇(街),由镇(街)统一发放到用户,以便于镇(街)对农户的禁煤管理。

  五、改造条件、程序及配套政策

  (一)村民在村内自建房屋,符合门窗齐全、通水通电、实际居住且20xx年度用电量100度(含)以上的,按一处院落为1个安装户;符合以上条件,部分房屋用于农村沿街经营用房的,与生活居住房屋合并,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在村庄外自建房屋,符合门窗齐全、通水通电、实际居住且在村内没有其他房屋的,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

  (二)村民在村内自建2层(或2层以上)楼房用于居住,或者自建2层(或2层以上)楼房其中一层用于经营、另外层用于生活居住的,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

  (三)村居小产权楼房且在集中供热管道覆盖范围之外的,整体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改造的,以实际改造楼房套数为准,按农村生活住房享受改造补贴政策,一套住房1个安装户计。

  (四)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各类食堂、招待所、养殖场、大棚、看护房、企业厂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生产车间、村委会、村卫生室、澡堂、饭店、宾馆、超市、物流、仓库、仓储用房、疏导点用房、临时建筑、工地工棚、板房、生态园、农场、门面房、传达室、纯商业经营用房或商业用房部分用于生活居住、部分用于经营的及已整村拆迁尚未拆迁户等,均不享受本次电代煤气代煤住户改造补贴政策。其改造由其单位或个人自行到市电力公司、华润燃气办理报装改造手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行改造的,区管委会给予改造费用及运行补贴费用需按程序另行申请审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使用各种锅炉、燃煤及生物燃料。

  (五)气代煤电代煤用户姓名台帐,由村居调查摸底审核后,在村居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镇(街),由镇(街)主要负责人、华润燃气或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人员签字后报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镇(街)组织村居会同华润燃气、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将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台帐、未参与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台帐、采暖期各住户用气用电享受补贴数额等相关信息,在各村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各镇(街)实行气代煤改造的村居,配备1-2名燃气安全管理员(300户以下的村配备1名,300户以上的村配备2名)。镇(街)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员职责及考核办法,对无安全事故且气代煤推进较好的村级安全员进行奖励,由区财政按每人300元/月的标准拨付奖励资金至镇(街),由镇(街)按季度考核结果发放。同时,根据镇(街)气代煤、电代煤及农村用户侧改造户数的目标任务,按每户100元标准作为推广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拨付至镇(街),用于推广工作的宣传、组织及补贴范围内的农户小件安装、清理散煤等费用。

  (七)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范围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已建成的低层(二层及以下)非节能居住建筑。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的危旧房屋、规划拆迁范围内房屋及长期无人居住房屋,不宜进行节能改造。改造主要采取增加保温门帘、窗帘、保温吊顶等不保温节点,吊顶只需对采暖房间做保温吊顶。鼓励农户自行更换保温门窗、安装门斗、封厦或墙体保温措施。

  (八)在清洁取暖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的,由镇(街)根据实际情况,书面提出分类处理意见,报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7月底前)

  1、细化实施方案。区建设局牵头制定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将气代煤、电代煤、农村用户侧改造具体任务细化到镇(街)。镇(街)做好气代煤、电代煤、农村用户侧改造的调查摸底工作,落实改造村居和改造住户信息,明确工作任务,建立每户改造台帐并按时上报。镇(街)须与村居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2、编制设计施工方案。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会同镇(街)和村居,根据实施方案和村居现场情况,组织专业人员研究制定具体的设计施工方案,明确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保障措施,提出存在问题和障碍,抓紧公开招标采购施工材料、取暖设施和器具,及时进行现场交底,保证7月开工建设。石桥镇、许庄街道在摸清各村农村农房的情况后,商定用户侧保温改造的工作方案并组织招标。

  3、设备服务招标采购。区建设局负责进行电代煤改造相关的炊事灶具、冷暖空调及户内线改造施工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华润燃气负责进行燃气管道施工材料、燃气壁挂炉、燃气灶的`招标采购工作;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进行户外电网改造及其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石桥镇、许庄街道负责进行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同时,务必确保采购产品、材料质量合格、供应及时,明确运行维护保修年限相关事项,完善售后服务保障。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1、确保工程进度。各责任单位尽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为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做好准备工作。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7月开工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务;用户侧改造按照施工技术要求,8月开工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计划改造任务。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日统计周调度制度,镇(街)应加强组织,强化措施,每天将改造进度及用户统计台帐上报,确保进度全市靠前;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用户侧改造施工单位要采取倒排工期方式,切实加快工程进度;镇(街)靠上做工作,跟踪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服务到位、协调到位。

  (三)调试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

  1、11月初,全面完成取暖设备调试工作,确保11月10日前全部达到供热条件。

  根据《济宁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工程验收导则》及相关验收要求,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会同镇(街)、村居负责人员对电代煤气代煤改造用户进行逐户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由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燃气、电力专家进行竣工复验,复验结果作为对镇(街)环保工作考核和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根据《济宁市清洁取暖(用户侧)改造暨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指南》关于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的验收要求,用户侧改造项目由区建设局统一组织竣工验收。(用户侧)改造全部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镇(街)组织相关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合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保温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报告、改造全过程的图片及音像资料、工程结算汇总表及资金拨付使用证明材料等工程资料并装订成册,报区建设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区建设局填报验收合格项目备案汇总表,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2、镇(街)要制定清洁取暖改造用户用气用电补贴资金使用发放管理办法,签订承诺书,明确用气用电补贴发放程序,防止用户套取补贴资金;对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农户,镇(街)要加大查处力度,不得使用清洁煤取暖,严禁散煤复燃,严禁擅自拆装、转移采暖、炊事设备。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按规定全额收取用户采暖期用气、用电费用,并提供各户用气用电数量,出具正式发票。区财政部门将相应的运行补贴资金拨至镇(街),由镇(街)组织统一发放到用户。镇(街)在采暖期须组织村居对享受改造补贴用户的取暖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摸底,一经发现违反市、区、镇(街)相关规定和承诺书要求或擅自拆卸、转移已享受补贴采暖设备的,区、镇(街)、村居收回其享受的相关政策补贴设备或资金,并不得向其发放用电(气)补助资金。

  七、部门职责

  (一)许庄街道办事处、石桥镇政府。镇(街)作为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程的实施;负责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采购和项目实施;认真做好用户调查摸底,做好改造用户的“确村确户”工作,对每户进行建档立卡;镇(街)与村居、村居与居民签订不燃煤承诺书,并负责辖区范围内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的禁煤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环境的协调,对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和电力(燃气)设施保护等给予支持;负责对工程占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及路面硬化恢复,根据相关标准据实结算,经审计(评估)后,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做好用户用气用电补贴及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工作。

  (二)区经发局。负责做好新增气量资源预测和协调省、市有关部门落实天然气气源支持,保障气源供应;协调电力公司积极对上争取户外电网改造规模,做好电力增容建设和供电保障工作;依据全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分年度制定储气设施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各镇(街)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储气设施工程建设;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定期调度储气调峰设施和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三)区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协调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公开招标用户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电表后户内线改造工程以及第三方服务单位;明确农村农房基础效能提升工程保温的施工技术标准、做法、参考指数等具体要求;根据清洁取暖改造进度和实际用电用气量,及时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并及时拨付;对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指导,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四)区扶贫办。负责对冬季清洁取暖特别困难群体进行认定、救济补助和核定居民门牌号码,制定对贫困群众的救助办法,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

  (五)区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区级承担政府资金筹措工作,协调市级补贴资金及时到位、拨付和管理监督使用。

  (六)区国土分局。负责协调落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相关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七)区规划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规划制定及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八)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对口接待工作,负责对接配合上级环境生态部门依据相关标准对我区清洁取暖改造方式的可行性进行认定,配合指导各镇(街)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做好工作;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监管工作;做好辖区大气污染的防治及环保网格内居民燃煤现象的巡查及处理。

  (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关设施设备产品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和相关设施设备质量监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气价和电价政策,加强价格监管。

  (十)区审计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政府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工作。

  (十一)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负责做好项目管线等设施穿越县乡道路、国省道及河流(航道)的手续办理工作。

  (十二)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管网建设施工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十三)区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管网建设涉及的园林绿化移植、恢复及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十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招标采购服务工作。

  (十五)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电代煤工程户外电网改造的具体实施,负责电代煤线路改造,出台后期运营管理办法,确保电代煤户外电网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的安全。

  (十六)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气代煤工程的具体实施。做好气代煤居民供暖“确村确户”,对每户进行建档立卡。负责气代煤工程管网建设,负责对气代煤采暖设备(如: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的采购、安装及后期运营维护等工作,将相关文件报区建设局备案。出台后期运营管理办法,确保气代煤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的安全。

  (十七)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

  (十八)其他部门。根据《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区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驻村联户村居的走访、慰问,对群众温暖过冬存在的问题和气代煤、电代煤及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进度及时反馈、指导,及时协助解决问题。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街)及区经发、建设、社发、财政、规划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太白湖新区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镇(街)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确定1名专职科级干部负责,并充实至少3名专职工作人员,各村配备1-2名燃气安全管理员。同时,建立区级领导包镇(街)、镇(街)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片的分包责任制。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是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管护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抽调精干队伍全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确保质量合格、安全生产、维修及时,按时完成任务。

  (二)狠抓责任落实。区管委会与镇(街)签订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责任书,严格督导检查,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居民满意度高的村居给予适当奖励。区级财政要将补贴资金纳入区建设局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实。一是建档立账。以镇(街)、村居、户为单位建档立账,形成登记表、花名册、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二是保障进度。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集中资源,挂图作战,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推动工程建设。三是全力组织。区建设局为牵头单位,镇(街)为责任主体,将任务分解到村居和辖区内单位,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三)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对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检查、督导,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室组成督导组,按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提升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要根据用户群体情况,科学测算需求数据,不断提升燃气、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同时,做好居民用气、用电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知识培训,定期开展燃气、电力设施安全巡查和居民入户安检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服务意识,在验收合格、实现清洁能源供暖的镇(街)设立维修机构或服务网点,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和服务人员,方便群众交费和报修,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 7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选择供暖方式,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积极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取暖体系。20xx-20xx年,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面积1.56亿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46.94万户;城区(县城)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525万平方米、城区(县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520.12万平方米、农房节能改造2.1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30万平方米;建设热力管网288.56公里。

  二、实施方式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引导推动,完善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突出市场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推进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资源条件、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策略,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推进。农村地区要坚持整镇(街道)、整片区、整村推进,选取1-2个连片区域同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积极打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试点。

  (三)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在推进热源侧清洁取暖改造同时,配套实施燃气管网、城乡配电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建筑节能改造提升,保证清洁取暖效果。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筹备。各区(市)组织开展前期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计划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方案报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各区(市)依据年度实施方案,依法组织开展项目招标,施工队伍确定,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居民用户承诺书等工作,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项目验收。各区(市)政府要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在每年10月底前做好调试验收工作。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资环〔20xx〕3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做好绩效自评和实地核查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四、补贴政策

  (一)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补贴。

  1、分散式电代煤初装补贴。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对设备台数不作要求)购置、安装及电表后管线改造费用,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有特殊情况的区(市),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同意后执行。

  2、分散式气代煤初装补贴。对燃气表及表后管线、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取暖用燃气设备(含一台燃气壁挂炉和两组散热器)购置及安装费用,按照不超过决算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户,燃气管网建设费用对燃气企业按照最高40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3、分散式电代煤运行补贴。一户一表分散式电代煤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居民(含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执行。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三年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运行补贴按照国家政策再行研究确定。

  4、分散式气代煤运行补贴。分散式气代煤用户,用气按照民用独户采暖气价标准执行。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三年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运行补贴按照国家政策再行研究确定。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1、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最高4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2∶1∶1的比例分担。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三区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最高1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3、农房节能改造项目。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7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2、5∶1∶1、5的`比例分担。

  (三)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对三年项目建设期内开展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按照最高3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四)供热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对三年项目建设期内开展的供热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向居民直接供热的超低排放燃煤锅炉和高温水替代供热项目,结合当年资金筹集规模和项目实施情况等综合确定项目建设补助、运行补贴金额。

  (五)农村集中供热项目。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可再生能源取暖、多能互补取暖等清洁取暖工程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面积,按照55元/平方米且每户不高于38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取暖管网敷设至入户端口,户内取暖设施由用户自行配套。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的农村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的,计入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

  (六)有关要求

  1、上述政策适用于列入《青岛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已享受其他相关政策补贴的不可重复补贴,具体界定工作由各区(市)负责。

  2、在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建设和运行补贴的基础上,各区(市)结合实际情况对特别困难群体(由民政部门认定)提高补贴力度,具体资金由区(市)统筹解决。

  3、分散式生物质不再作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技术方式推荐,不享受中央和市财政补贴。

  4、对各类建设补贴、运行补贴,各区(市)可根据本地经济情况,在保证市、区(市)两级配套比例的基础上,提高区(市)级配套比例。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市)政府是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周调度、月通报,顶格推进,挂图作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合力。

  (二)落实能源保障。各区(市)政府要按照“以电定改”“以气定改”原则,强化政企联动,指导燃气企业积极争取上游企业支持,落实气源保障,加快完善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储气能力,协调供电企业做好电网支撑能力改造提升,有效保障电力供应。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区(市)政府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

  (四)强化安全管理。各区(市)政府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特别要加强对清洁取暖产品质量、准入标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的跟踪管理,深化落实“双安全员”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访民温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 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城区、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392万平方米(其中:城区247万平方米,县城145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2万户;城区、县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包含公共建筑能效提升)167万平方米(其中:城区121万平方米,县城4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1680户。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

  (二)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等改造。

  (三)坚持“先立后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坚持统筹推进,将清洁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三、补贴标准

  20xx年至20xx年,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奖补标准为每年3亿元,市级财政累计奖补4亿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筹措安排。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县城实施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集中供热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农村地区实施的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项目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电量,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采暖季用电,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或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分散式气代煤项目。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社区)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分散式气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气量,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县城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市建设技术标准,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分别承担25元/平方米、2000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社区)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热源侧清洁化改造的,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每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对本辖区取暖需求、取暖现状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详细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能源保障等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项目验收(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整理完善全过程档案资料。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检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部委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每位市级领导至少包保一个县(市、区)、功能区,明确一个责任部门,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扎实开展。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作为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规划、用地、立项、招标、施工、验收、运营等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实现承担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二)强化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要充分发挥双安全员作用,协助解决村(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要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持续加强四级运维体系建设,保证现场技术支持,优化后续服务,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的问题。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跟上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其列为重点督查事项,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四)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实施的年度任务内的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贴标准由中央及市级奖补资金进行奖补,超出任务部分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自行解决。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运行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提高拨付效率,保障专款专用。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开展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拓宽安全宣传渠道,丰富安全宣传内容,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意识,确保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政策,展示清洁取暖效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 9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以“防滑、防冻、防火、防爆”为主要内容的“冬季四防”工作,确保冬季安全生产,现集团公司就“冬季四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标准化创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等活动成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狠反“三违”,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重点

  以“防冻、防滑、防火、防爆”为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好“冬季四防”方案,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防冻工作。

  要求各基地集中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制定冬季防冻计划和防范措施。一是要求各基地动力车间对本基地的供电线路、供水系统、供汽系统、供暖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必要的防冻保护措施,防止冬季因保护不力,造成停电、停水、停汽现象的发生。二是重点抓好锅炉房、车间暖气管道、风冷机管道、供水管道及闸阀等设施的检查维护,落实好各种防冻和防“跑冒滴漏”措施,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转;对一些重要设备要安排专人不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食堂要储备好经常性和必需性的生活物资,防止上冻后购买不到生活物资,造成班中餐供应不上,影响生产,要采取措施做好班中餐保温工作,保证职工吃上热饭、热菜。四是仓库要加强对仓库棚区的检查,防止大雪时压塌。

  2、防滑工作。

  及时处理车间地面、仓库门口、物流通道等场所产生的积水,防止地面和梯道结冰,并采取防滑措施,以免造成人员摔伤。进一步加强对骑电动车、摩托车员工上下班佩戴安全头盔的检查。营销和运输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实道路交通管理制度。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禁止车辆带“病”上路行驶。根据冬季雪霜天气和冰雪路面的'实际情况,要及时配齐防冻、防滑等设备、器具,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3、防火工作。

  冬季天干物燥容易发生火灾。一是要求原料仓库、包材仓库要认真检查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特别是经过仓库的线路,外来车间人员的管理,以及保管室电器的安全使用。二是厂区内严禁吸烟。三是生产车间、化验室等用电多的部门要对线路及时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过热的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四是各部门加强对管辖区域内消防设施的检查和保养,确保有效实用。

  4、防爆工作。

  冬季温差大,要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查和使用。要求一是各基地动力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锅炉房、蒸汽管道、蒸球的检查力度。二是生产车间要对豆粕上料岗位、面粉上料岗位、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重点检查,对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进行防静电处理。三是生产车间要制定冬季压力容器的正确使用方法,班前会时要加强对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做好“冬季四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的特点,采取各种宣传教育方式,认真组织好员工入冬前的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冬季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四防”各项工作的落实,公司要求各基地成立20xx年“冬季四防”领导小组。

  组长:基地经理

  成员:各车间主任、办公室及相关后勤部门负责人

  各基地要立即成立“冬季四防”领导小组,成立“冬季四防”组织机构,制定“冬季四防”工作的安排意见,切实将“冬季四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人、财、物各方面作好充分准备,落实“冬季四防”安全责任。

  2、认真开展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结合集团正在开展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以“冬季四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接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并将检查、整改及其工作安排情况由基地安全员于11月20日前书面报公司发展中心

  3、严格监督检查。发展中心将把“冬季四防”工作的执行情况列入考核,请各基地认真落实“冬季四防”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 10

  本工程现已进入冬季施工时期,项目监理部应加强日常的安全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以防止因冬季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及损失。

  一、质量控制

  1.准备工作

  为预防气温突然下降,造成人员、机械及砼工程遭受冻害问题,施工队要给冬季施工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购置一定数量彩条布,以备在雨雪天气覆盖钢筋用。解决现场施工人员棉衣、棉帽、手套等必备保暖物品。

  2.钢筋冬季施工

  钢筋原材料用彩条布覆盖,防止雨雪锈蚀。另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理控制钢筋原材料数量,尽量做到原材料不积压,防止钢筋锈蚀。

  当气温低于0℃时,钢筋对焊及箍筋加工入要搭设防风棚,内置火炉,在防风棚内进行闪光对焊和钢筋加工,焊接钢筋在棚内防置2小时以后方可抬出棚外,以防止焊件温差变化影响焊接质量。

  钢筋骨架就位时,由于焊接所需时间较长,为保证焊接质量,当气温在0℃以下时在孔口搭设临时防风暖棚,提高孔口温度,在雨雪天和20℃情况下,不进行孔口焊接和钢筋加工。

  3.脚手架工程冬季施工

  (1)在搭设脚手架时,钢管上不得有冰雪霜冻,以保证扣件与钢管连接牢固;如果钢管上有冰雪霜冻应予以清除。

  (2)在下雪和下雨天,不得从事外架的搭设和拆除。

  (3)在有霜冻的天气里,施工人员不得过早地施工,以防施工人员在架上滑倒而跌落下来造成事故。

  (4)在有大风的天气里,不得人事外架的施工。

  4.混凝土工程冬季施工

  (1)冬季浇筑的混凝土在受冻前的抗压强度不低于:

  ①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为设计标号的30%;

  ②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混凝土为设计标号的40%。

  (2)模板外和混凝土表面覆盖的保温层,不应采用潮湿状态的材料,也不应将保温材料直接铺盖在潮湿的混凝土表面,新浇混凝土表面应铺一层塑料薄膜;

  (3)浇筑混凝土时,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尽量安排在天气晴好、气温较高的期间浇筑混凝土。

  (4)冬季施工混凝土质量检查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检查外加剂质量及掺量。商品外加剂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②检查水、有料、外加剂。

  ③检查混凝土从入模到拆除保温层或保温模板期间的温度。

  (5)模板和保温层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并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拆模时混凝土温度与环境温度差大于20℃时,拆模后的混凝土表面应及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新浇筑的混凝土如果受冻,由于拌合水冻结成冰,水结成冰后的体积增加约9%,同时水泥的水化作用也停止进行。在恢复正温养护以后,水泥浆体中的孔隙率将比正常凝结的混凝土显著增加,从而使混凝土的各项物理力学性能全面下降。如抗压强度约损失50%,抗渗等级降低为零,混凝土与钢筋的粘结力也有大幅度的降低。因此遭受过冻害的混凝土不仅力学强度降低而且耐久性能严重劣化。如在施工时增加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提高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虽然抗压强度可能相应增加,但耐久性仍得不到改善。因此从保证混凝土工程全面质量出发,在冬季施工中必须防止混凝土在硬化初期遭受冻害,并尽早获得强度。

  (6)商品砼长途运输必须考虑混凝土的.热量损失。在拌制过程中采用加热水拌制,内掺加防冻剂和减水剂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混凝土的入模温度达到要求。

  (7)对于混凝土的养护,在气温高于0℃以上时,采用自然养护方式。当大气温度低于3℃且高于15℃时,采用蓄热法进行养护即覆盖塑料薄膜和麻袋方法进行养护,3℃至8℃时采用一层采用薄膜和麻袋进行养护,9℃至15℃时采用薄膜和麻袋进行养护。

  二、安全措施

  1、各工地住房、临时工棚,不得用明火取暖,不得使用电炉及大灯泡取暖。油材料库不准动火,严格按无火源管理。凡需要生煤炉的住房,都要经单位领导检查批准,并安装风斗,煤炉烟囱保持畅通,每半月疏通一次防止煤气中毒。加强用电管理,人走电关、灯灭,不准长明灯和乱拉、乱接电线,加强电热褥使用的管理,不得躺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

  2、冬季取暖时,易燃物、衣服、鞋袜都要远离热源有一米以上,以防不测。

  3、电气焊要严格操作规程,远离易燃物10米以上,不得用明火烧烤气瓶及阀门开关。

  4、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未加防冻液及不常使用的机械车辆,要注意及时放水,每使用后放水时,待放完水后才能离开。

  5、施工期间,不准酒后上岗,不准酗酒闹事。加强治安管理,特别是夜间加强巡逻,严防盗窃事件。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三、检查重点

  1.项目监理部应加强日常的安全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以防止因冬季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及损失。

  2.日常安全监理工作以建筑起重机械、承重支模架、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为重点监控。

  监理项目部要定期地开展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跟踪整改,做到隐患彻底整改,同类隐患不再发生。同时要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 11

  按照济宁市20xx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加快推进我市20xx年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全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计划改造11766户。

  二、技术路径

  主要采取气代煤、电代煤等改造方式。对实施气代煤改造的,要同步安装泄漏报警器、金属软管、自闭阀和壁挂炉电源(含五孔插座、线材)。

  三、补贴标准

  山区村不纳入改造计划;纳入合村并居、棚改拆迁、压煤搬迁等计划的村居,不纳入改造计划;家中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不实施改造;“小产权房”不纳入改造计划。

  (一)工程建设补贴

  气代煤、电代煤等工程项目,在省级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市级按照省级奖补资金的一半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我市兜底。补贴范围不包含户内暖气片及安装费用。

  (二)运行补贴

  采暖期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第一档价格执行。我市按采暖期1元/方进行补贴,补贴用气每个采暖期每户最高补1000方。对由政府推动实施改造的分散式气代煤、电代煤用户,继续延续2021年运行补贴政策,补贴时限暂定三年,由各镇街负责核准后统一发放。

  工程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如上级标准发生变化和政策调整,我市按照最新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时限要求

  (一)制定方案和组织招标。完成年度实施方案,上报济宁市清洁取暖推进办公室;组织施工、设备等招标。4月30日前完成。

  (二)施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

  (三)竣工验收。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的验收及调试工作,达到使用条件。要依法严格按照各类工程规范标准组织竣工验收,改造一批、验收一批,不达标的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整改合格后予以拨付,并及时规范存档。

  (四)组织核验。11月底前市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对各镇街、各单位报送的'竣工台账进行抽查核验,并将根据核验结果提出奖补资金拨付意见。最终竣工户数以市政府认定户数为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曲阜市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工程进展。各镇街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要高位推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主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做好“战斗员”。要参照市里模式,完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审计部门要做好跟踪审计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街要依据各自改造类型和改造任务,制定出台详细的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表,制作改造区域和村庄平面图,做到表上墙、图上墙。要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每个任务、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没有遗漏空缺。

  (三)抓好安全巡护。进入供暖季后,各镇街、燃气企业、供电公司要深入开展“访民问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严格落实“双安全员”(改造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加强村居内各类燃气、供电设施的巡查巡护和入户指导,查看用户安全使用明白纸张贴情况、安全使用情况等,及时解决群众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决确保广大群众安全使用、温暖过冬。

  (四)加强安全宣传。各镇街、燃气企业、供电公司要持续加大安全用气用电宣传力度,通过播放安全用气用电宣传短片、农村“大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切实让群众明白安全使用流程,不断提高群众安全使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五)做好资料留存工作。各镇街、各施工企业在实施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做好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资料留存工作,为各级督查、考核做好基础准备。20xx年5月20日前,各镇街负责对因群众意愿、近3年列入搬迁改造计划、不符合安全条件等未改的住户进行核查建档。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 12

  20xx年5月,固原市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城市。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树立低碳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固原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条件、居民生活习惯与取暖方式,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方针,从“热源侧”清洁化替代和“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两个方面,全面提升清洁供热水平,加快提高城乡清洁取暖比重,构建环保低碳、节约高效、安全稳定、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根据能源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布局、经济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特点,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宜生则生,科学确定城乡冬季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稳妥有序地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

  二是清洁供应,高效使用。将清洁取暖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紧密结合,优先利用绿色电力、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中深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替代城乡散煤,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减少能源消耗,提升清洁取暖实施效果。

  三是以供定改,确保安全。以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底线,坚持“以供定改”,根据电网改造、气源合同、生物质生产等落实情况,稳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工作,多措并举确保清洁取暖用能安全稳定供应。坚持“先立后破”,在新取暖设施稳定运行一个采暖季前,暂不拆除原有取暖设施。

  四是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冬季清洁取暖市场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社会资本、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进入清洁供暖领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优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调度,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做好宣传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长效运营,经济可承受。建立和完善冬季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机制,多措并举,保障长期稳定运行,确保不“返煤”。财政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弱势群体、公益机构和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农村清洁取暖项目要统筹考虑实际运行、村民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用得久。

  三、总体目标

  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分三年实施,到2024年,城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286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3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742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5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约10.4万户(面积约108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完成农房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5万平方米。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343天)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四、建设任务

  根据项目建设总体目标,以热源清洁化、建筑能效提升、能力建设为重点,在城区、县城和农村地区分区施策、分类推进。

  (一)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开展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扩大城区、县城清洁集中供热的覆盖范围。全市共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8项,分别为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东华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工业园区锅炉房供热管网建设、彭阳县城西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环保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隆德县城集中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742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供热企业)

  (二)实施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供热管网改造主要包括老旧管网改造、热力站改造、二级管网计量节能改造,实现供热管网水力平衡,提高供热效率,降低管网热损。全市共实施热网改造项目11项,其中县城项目9项,分别为西吉县政府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20xx年市政供热管网维修改造、西吉县东市场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团结路供热管网建设、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系统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锅炉房及管网系统改扩建、彭阳县城新建换热站及供热管网、彭阳县城供热系统平衡改造、彭阳县城小区管道阀门改造;农村项目2项,分别为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老旧供热管网及4座换热站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移民居住新增管网及外墙保温。(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智慧供热平台。推进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远程监控和自动控制,提高供热系统运行效率。全市共实施智慧供热管理平台项目3个,为固原市城市管理局智慧供热平台、固原市人民医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智慧供热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彭阳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因地制宜、以供定改,有序推进电力、太阳能、燃气、生物质等多元化、分散式城乡清洁能源供热。全市共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项目26项,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1239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2项,分别为固原市城区散煤取暖用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固原市城区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气项目,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52万平方米;农村项目24项,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087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区各供热企业、固原中燃城燃公司)

  (五)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有效减少冬季采暖的能源消耗,提高建筑室内温度和舒适性。全市共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9项,改造面积215.8万平方米。其中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3万平方米;县城项目3项,分别为西吉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城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农村项目5项,分别为原州区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西吉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隆德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等清洁取暖能源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全市共实施能源供应保障项目6项,分别为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固原-原州联络管道互联互通工程、固原市城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三期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23-2024年煤改电配套1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原州区乡镇煤改气配套气化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原州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国网固原供电公司、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固原经纬新能源公司)

  五、资金安排

  (一)项目资金。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采取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计划总投资33.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亿元、地方财政资金4.26亿元、企业自筹19.18亿元、居民自筹1.11亿元。

  (二)补贴标准。财政资金使用原则上采取“补建设,不补运行”的方式,主要用于城乡热源清洁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等民生类、节能环保类项目。各类型项目财政资金补贴的.参考标准如下(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占70%,地方财政补贴占30%),具体补贴办法由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依据地方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研究论证后制定,超出补贴的费用由企业、用户自筹解决。

  1.城镇集中供热热源超低排放改造。现有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照9万元/兆瓦补贴。

  2.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按照一级管网500元/米、二级管网200元/米补贴(取拆旧和新建管网长度的低值)。

  3.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按照2000元/万平方米供热面积补贴。

  4.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项目,按照改造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对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改造进行补贴。

  5.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按照不同项目类型给予补贴:

  (1)太阳能利用取暖项目。直接投资利用太阳能光伏或光热取暖(含直接利用太阳能的空气源热泵)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7300元/户标准补贴。

  (2)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6700元/户标准补贴。

  (3)天然气壁挂炉取暖项目。天然气壁挂炉取暖,按照5500元/户标准补贴。

  (4)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项目。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考虑试烧燃料、配套暖气片等,按照4500元/户标准补贴。

  6.城乡建筑节能改造。城区和县城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2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13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区)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度会商等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冬季清洁取暖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实施部门(单位)、各实施乡镇,明确具体项目和时间节点。(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政策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能源保障、运营维护、实施评估、监督考核等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等政策,完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链发展、屋顶光伏和煤改电协同推进、取暖清洁能源优惠价格等政策。(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资金保障。规范使用中央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保障。加强地方资金筹措能力,整合利用自治区和市级生态环保奖补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煤改电示范项目资金以及老旧小区改造、涉农统筹整合、乡村振兴等资金。搭建政银企平台,发挥绿色金融政策、企业主体作用,推进社会投资方与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确保能源供应。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集中供热用煤等清洁取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科学制定极端天气、自然灾害、能源短缺情况下的保暖保供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小损失和影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六)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清洁取暖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政府及各部门年度考核。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部门(单位)的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对项目实施情况提出整改建议。(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七)加强宣传引导和试点示范。大力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清洁取暖意识。各县(区)应试点先行,逐步探索经验并形成模式,推广技术成熟、效果好的产品和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建筑工地冬季停工方案 13

  为做好全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提高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保障改善民生,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我市申报国家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稳妥推进、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供暖方式,整村推进、整片提升。20xx—2024年,实施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565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5.24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3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2.6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9.5万平方米。三年实施周期后,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应改尽改”基本完成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县城完成80%。

  (二)20xx年目标。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271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39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6600户;新开工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52万平方米。

  二、工作职责

  (一)责任主体。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是冬季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做好建设资金和运行补贴资金的筹集、监管、发放及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沟通渠道,确保群众满意。

  (二)实施主体。各县区要依法依规确定实施主体,组织供热企业做好城区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工作,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运营单位做好清洁能源集中供暖改造工作,东营供电公司做好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工作,管道燃气企业做好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及气源保障工作,其他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

  (三)部门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省有关部门落实电网增容改造升级工作,做好能源保障供应;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能源保障、电网增容改造、散煤治理、清洁取暖价格优惠政策等相关资料。

  2.市民政局。配合住房城建管理部门制定低收入群体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对参与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低收入人口进行认定。

  3.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市级承担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资金下达文件、资金管理制度、财政可承受能力、带动地方资金投入等相关资料。

  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就冬季清洁取暖督查、评审、验收等工作的沟通、衔接;将已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依法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空气质量改善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5.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牵头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研究提出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督促管道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清洁取暖改造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技术路线实施情况、项目验收合格率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6.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8.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引导银行机构支持项目建设主体融资;负责制定冬季清洁取暖金融支持政策。

  9.市油地校融合办。负责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油气公司对接,确保煤改气等清洁取暖供应需要。

  三、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3年,每年奖补标准为3亿元;地方财政3年奖补9亿元,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一)工程建设补贴政策。

  1.工业余热集中供热项目。充分利用石化、新材料、热电等行业余热,实施工业余热集中供暖,实现热源清洁替代。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2000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8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2.地热集中供热项目。在地热资源较为丰富地区,有序推广地热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11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9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5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3.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利用热电联产等作为热源,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城郊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实现集中供热清洁取暖。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1500元/户,市级资金1300元/户。

  4.电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整村推进,实施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气等电代煤工程。分散电代煤项目电采暖设备及辅材采购安装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100元/户,市级资金580元/户。集中电代煤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00元/户,市级资金1200元/户。

  5.气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以气定改、整村推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气代煤工程。气代煤项目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居)燃气管网设施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520元/户。

  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能效提升。其中,城区既有建筑主要对外围护结构等进行能效提升,改造后较改造前能效提升30%以上;农村既有建筑改造重点实施外围护结构、封厦等能效提升。农村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800元/户,市级资金64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14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98元/平方米,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资金24元/平方米,其余县区市级资金10元/平方米。

  7.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按照最高90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市级资金180元/平方米。

  (二)运行补贴政策。

  1.农村地区电代煤改造项目。“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期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用户自愿选择。采暖期除基础生活用电量外,对分散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根据实际用电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2.农村地区气代煤改造项目。采暖期每户超出基础生活用气量部分,按照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标准,根据实际用气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以上运行补贴,采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后,根据用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所需资金由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三)有关事项。

  1.各县区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2.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补贴政策据实补贴,任务内中央、市补助外不足部分及超出任务部分由县区自行解决。

  3.对具备集中供暖实施条件的,原则上不实施分散取暖。

  4.对涉及农村“一户多宅”的,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

  5.采暖期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将补贴资金落实到户,未经结算不得向用户直接发放运行补贴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xx年7月20日前)。各县区结合目标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细化到乡镇(街道)、村(居)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将实施方案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组织乡镇(街道)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等各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各县区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并于20xx年11月10日前完成。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取暖,不签订的不享受补贴政策。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市级部门包县区督导制度,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广饶县,市财政局负责东营区、垦利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利津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协助编制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做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里模式,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造一户、成功一户。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的重点督查事项。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督查机制,加强工作调度,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要摸清底数,建立到乡镇(街道)、到村(居)、到户的工作台账,明确专人及时统计、上报改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规定要求,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

  (四)强化安全监管。各县区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入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燃气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着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媒体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积极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各县区要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及时予以解决,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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