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时间:2024-11-25 13:19:55 蔼媚 方案 我要投稿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通用17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配送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通用17篇)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1

  (一)配送过程准时、安全、卫生的保证措施

  1、补货、退货、换货响应时间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采购单位下达订单后交给仓储部,实行快速配货,保证2小时内配送到指定位置。

  2、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为快速送货,我公司将成立专门为本项目服务的部门,实行部门负责制,专人专事,明确职责,保证整个配送的及时性与稳定性。

  (1)作业时间

  为保障送货时间的及时性,配送员工上班时间从早上6点30分开始,通过作业时间的提前,保证配送时间在用户方要求范围内有一定的弹性,确保每日早上9点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快速响应

  用户下达订单后,订单经过汇总后,交给仓储部,实行快速配货。

  (3)送货

  据用户方的需求进行线路调整。我公司将对本项目做到优先开票、优先装车、优先发车、优先配送,保证客户的时间需求。

  (4)售后处理

  当产品配送出去后,若发生纠纷,我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处理。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货,其他问题,在第一时间内与客户进行沟通,解决客户问题。

  3、配送安全保障措施

  (1)安全保障工作实施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

  (2)工作原则

  ①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做好食材采购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②安全第一。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凡来源渠道不明、感官性状异常、未索证索票食品或原料均拒收。

  ③监督与服务并重。

  (3)工作职责

  ①对我公司检测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培训;

  ②做好食品安全配送、车辆、通讯等保障工作;

  ③对公司采购员、配送员进行专业培训。

  (4)监管方式

  全程食品安全保障主要工作包括:

  ①审查公司采购来源、冻库保鲜库、分拣配送人员健康、车间环境、加工程序、食品留样等内容;

  ②实施食品安全方案监测和现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

  ③据交行意见选派合适的配送员;

  ④对公司食材入库进行动态监督,填写现场检测记录和检查报告。

  (5)工作程序

  ①召开会议,传达部署关于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

  ②做好公司人员、采购、车辆、后勤等食品安全保障准备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③人员准备,选派具有以下资格的人员参加交行食品安全专项保障工作。

  ◆业务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能够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快速检测等相关工作;

  ◆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工作岗位。

  ◆技术准备。包括各种检测设备、采样器具。

  ◆配送人员持有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健康档案记录完备;

  ◆食品及原料供应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相关证件资料完备。

  4、配送过程卫生保障措施

  物资运输对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有很大关系,特别对易腐食品更是如此。在运输过程中若不注意卫生,就容易使食品被脏的运输工具、尘土、苍蝇、手、衣物等所污染,降低食材的卫生质量。此外,食品运输时间,运输工具和运输情况等都对食品质量有关系,所以食品运输过程卫生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1)运输管理基本要求

  1)车辆选择

  根据食品的类型、特性、运输季节、距离以及产品保质贮藏的要求选择不同的运输工具。

  2)环境卫生要求

  确保车厢卫生清洁、干燥,不得有与食品有影响的其他气味。

  3)装车要求

  不与有异味、化学品、放射性、有毒有害等货物混装。

  4)堆放要求

  堆放整齐,码堆层数不超过要求层数,不挤压货物。

  5)安全要求

  货物在运输中避免人为破坏。

  (2)运输过程控制

  1)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使用装载过化肥、农药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而未经清洗处理的运输工具运载食品。

  2)运输工具装入食品之前应清理干净,在运输食品前,车辆必须洗刷干净,必要时进行灭菌消毒,防治虫害感染。

  3)运输工具的铺垫物、遮盖物应清洁、无毒、无害。

  4)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腐、防雨、防鼠、防尘等措施,一定要用清洁的遮盖用具将食品覆盖严密,以防污染。

  5)根据食品特点,应对车辆有特别要求。

  (3)温控

  运输过程中采取控温措施,定期检查车内温度以满足保持食品品质所需的适宜温度。

  (4)配送人员卫生管理

  ①食品配送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健康检查合格,各项卫生法规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随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及仪表仪容整洁,符合標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③勤剪指甲。指甲长度不超过0.1厘米,避免指甲缝藏纳污垢,影响食品卫生和个人健康。

  ④工作操作前、便后、休息后、中途离岗后,从地上拾起污物或手接触污物后等都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保持双手清洁。

  ⑤工作中不戴戒指或手镯,不准涂抹指甲油,以免污染食物和影响到洗手消毒。

  ⑥坚持勤洗澡、理发、洗头,男员工头发不盖耳为准,女员工头发不过肩为准。

  ⑦为防止个人日常穿着衣服中带有尘土,细菌而污染食品,坚持勤洗换衣服、被褥,保持个人服装整洁。

  ⑧工作服应经常换洗,被污物污染后立即更换。以保证工作服的整齐卫生。

  ⑨工作服应合身、衣领、衣袖、衣长应全部盖住内衣。佩带好工号牌。

  ⑩工作帽应能容纳全部头发、防止头发、皮屑落到食品中。

  (二)客户沟通、客户投诉处理保障方案

  1、客户沟通

  本公司设立电话专线(13708480XXX)、专员为本项目工作提供7*24小时服务,全天候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并上门服务,第一时间解决业务往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客户投诉处理

  2.1投诉管理的目標

  在配送经营过程中,如出现客户投诉情况,则表明我公司在服务中还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令客户感动不满意,投诉一旦发生,我们将迅速妥善地处理,如处理得当,不但能够在客户心中留下良好的企业形象,还会获得客户信任。

  我公司身为服务性质的食品配送企业,在投诉的问题上将正确对待与处理,规范客户投诉处理和管理工作,提高市场反馈响应速度与解决问题效率,维护公司信誉和品牌形象,促进产品质量改善。

  2.2投诉处理的原则

  (1)执行首问责任制的原则。第一时间接受客户投诉者,对投诉及时做出反应,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有效处理,不能及时处理完毕的应按时跟进进展情况,并适时通知客户。

  (2)遵偱谁的客户谁负责原则。与客户投诉内容相关的部门应主动承担和处理投诉,不推诿、不扯皮,以法律法规、合同、质量標准、国家规范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涉及赔偿问题要根据管理责任承担,必要时由公司进行协调处理。

  (3)实行总结与改进原则。认真研究分析客户投诉内容,积极改进产品、流程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投诉责任与绩效挂钩原则。对客户投诉应认真积极调查处理,将回复客户及时性、处理时限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与单位、员工的绩效挂钩。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2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X县XXX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特制定本方案。工作目标:在全县统一要求框架下,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化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配送产品介绍: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二、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XX《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XX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XXX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XX《灭菌乳》和GB7718—19XX《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XX《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三、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在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四、本次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五、确定配送路线:

  正是由于配送运输独有的特点,合理规划配送路线对配送成本的影响要比一般运输大得多,所以必须在全面计划的'基础上,制定高效的运输路线,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通常把汽车作为主要的运输工具。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配送,这也是整个配送网络优化的关键环节。合理确定配送路线就是经最少的环节,以最快的速度把食品蔬菜运至学校食堂,以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

  六、配送安排:

  1、时间安排:准时拣货、检测、发货。

  2、运输安排:安排保鲜货车进行较远距离配送,选择最短的路径!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3

  为深入推进我市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委〔2016〕13号)、《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07〕41号)等文件要求,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打造“阳光食堂”,全面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食品安全,多方共赢”的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机制。

  二、配送种类

  学校食堂的粮面油(预包装)、鲜猪肉、冷冻食品(预包装)、副食品(调味品、预包装)、豆制品等5类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配送。

  三、配送时间

  每2学年一轮。

  四、配送模式

  (一)抱团配送

  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继续统筹安排,把全市学校划分若干片块抱团区域;同时,继续推进180人或省三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食品配送,具体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监督落实,鸡山、海山等偏远学校继续实施学生食品定点采购。

  (二)竞争配送

  1.适度竞争。每一类入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家,申请企业通过资质审核及量化评定后,按得分高低确认。

  2.抱团采购。区域内片块抱团组长学校牵头所在片块成员学校,根据入围企业排名情况和服务承诺及质量等,确定食品配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五、企业要求

  (一)准入程序

  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相关规定和本地实际,对申请配送的企业进行初审。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服务师生”角度,集体择优确定配送企业(具体的量化评定办法详见附件)。

  (二)企业服务和责任

  1.企业服务。

  ①提供服务期限每2学年为一轮;

  ②企业在提供服务时,应保证服务质量、食品质量;

  ③配送项目不得转包或转让;

  ④入围后自愿投保食品安全保险。

  2.验收要求。配送企业建立食品出入库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送货,严防非统一配送食品进校园。对于不符规格、存在质量问题等食品,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因食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配送企业责任。

  3.企业责任。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并提供各类票据和单据(与学校向社会公布一致),引导企业将视频监控接入监管部门监控平台。不拒绝学校的供货要求。配送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①《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

  ②《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③《售销记录台账制度》;

  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⑤《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⑥《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⑦《食品定期检查制度》;

  ⑧《不合格食品退市及销毁记录制度》;

  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要定期自查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目录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后方配送。

  (三)企业配送进退机制

  1.由片块组长学校组织片块成员学校对片块内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投票测评(每学期两次,即1月中旬、4月底、6月底、11月初),满意率低于50%的企业取消片块本期配送资格;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片块一个月配送资格。片块“满意度”测评结果要接受监督并送交市教育局备案汇总,整个区域满意率累计低于50%的企业取消本期配送资格;整个区域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一个月配送资格。

  2.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企业配送的产品质量等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产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行政部门处罚的(第一时间停售该食品代理的除外)、企业存在违反承诺出现不符合前置征集条件(特殊情况除外且经报备并能够及时整改的)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等行为之一,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3.校企双方需在“玉环市教育局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登陆交易。以半学期为周期,同一周期超过一半配送企业有过相同配送的食品按均价计算,若价格指数排名最高且超过各企业配送平均价的一定比例(虚高)的企业,1个周期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连续2个周期出现,暂停1个月配送资格;连续3个周期出现,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一经发现价格存在恶意竞争的,直接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企业因自身原因或被强制退出配送的,由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社会公布征集相对应的配送企业。

  六、学校要求

  (一)学校要按规定执行食品配送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源头安全可控及可溯,并在“玉环市学校阳光食堂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配送及定点采购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每批次采购的食品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食品检测报告;对采购索取的票据、清单、证照复印件要分门别类编号归档保存。

  (三)学校要明确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分人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应采取退货等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做好记录,报送所在片块组长学校和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对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和相关部门对企业综合评定等的相应依据。同时,情节轻微,酌情扣除配送企业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学校要制定食品配送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对食品供应有稳妥的应急办法,保证学生的食品供应不受影响。

  七、配送价格

  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校方与配送企业在平等公开基础上协商配送价格。协商的价格原则上同一区域实行同价同质配送,在市场零售价和市场批发价之间,结合物价变化和企业营业场所出售价格等,再参照以往企业承诺价格下浮率,确定配送结算价格。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4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完善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降低伙食成本,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学校食堂正常有序运转和食品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21〕1号)及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教函〔2021〕19号),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食材,随着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工作深入开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1.学校大宗食品的统一配送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食品供应商。配送单位及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在近3年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2.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由县教体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教体局与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统一配送合同,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学校在总合同框架内再与供应商签订具体的配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实施程序和违约责任。

  三、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2.供应商配送食材价格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供应价格应低于同期优质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食品的市场价格。

  3.供应商应向采购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原材料采购系统或网站。具有符合食材储存条件的仓库、配送专用车辆及人员,所有人员有健康查体证明。配送期间所有车辆和人员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食堂所使用的米、面、油、调味品等原则上每星期配送一次,但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和安全可靠,最大配送量不能超过正常消费15天的食用量。其他食品原材料应视学校实际需求,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酌情配送。

  5.供应商应对生产或采购的每个批次食品原料进行自检,每批食品原料到校时,应随货提供本批次的'厂家或供应商检验合格报告及配送清单。

  6.供应商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运输、验收、退换等各项工作。

  7.供应商应制订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应急预案。

  四、账目结算

  1.县教体局负责为学校设立食堂账目监管账户,各学校依据本校就餐费用收取办法,每次收取费用应及时全额存入本校食堂账目监管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挪用、扣除食堂就餐费用。

  2.各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费用隔月结算一次,每月底由供应商依据配送清单汇总供货总价格,再由学校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出具发票经食堂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后,由县教体局核算中心从监管账户中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五、监督管理

  1.教育主管部门职责。县教体局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主体单位,制定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法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和供应商退出机制,督促学校落实大宗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2.财政部门职责。县财政局根据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实际,协助县教体局开展供应商的招标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收支行为,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

  3.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及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的组织领导,完善采购和质量监控管理的各项制度。各学校成立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小组,负责大宗食品的具体配送、验收等工作,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采购食品的质量安全。

  2.明确责任要求。学校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压实责任,保障大宗食品配送工作顺利实施。供应商是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配送体系,对食品安全负责。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制定具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招标采购、质量检验、供货验收、货款支付等方面,明确规范要求和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4.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及时公示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流程、供应商和原材料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及时将供应商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供货商综合评价和退出制度,对评价不合格、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坚决终止供货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各学校不得超范围采购,对于违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要求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玩忽职守等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七、其他要求

  1.学校对采购的食材遇有特殊要求,经协商能达成一致的,供需双方单独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食材的价格等,月底结算时,附在发票后作为附件进行结算。

  2.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之外的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能承担的,提倡由供应商统一配送;供应商不能承担的,学校也要实行定点采购,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相关采购要求执行。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嘉祥县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幼儿园。本方案的解释权由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5

  一、总体服务方案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消费意识的日益加强,对蔬菜的运输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性要求以及超市对运输成本的控制。因此,加强对蔬菜运输方案的研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定点采购定点采购运输所存在的蔬菜的运输方案作出以下几点:

  1、配送方法:

  配送质量标准:配送蔬菜质量的控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与客户签订《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客户和我们共同拟订《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客户配送定单后,将组织的蔬菜由分拣人员按《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入筐,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

  3)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客户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2、车辆配送服务

  我公司免费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

  3、配送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4、运输安排:

  我公司具有冷藏车、保温车配送各种(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保质保险,不会蔬菜等造成严重的腐烂。

  我公司提供江铃厢式货车1辆,提供金杯海狮1辆,保证在配送的时间内保质保鲜的将(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送达到现场。

  5、我公司承诺在1小时内到达用户单位临时配送。

  6、卸货交付

  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与用户协调员取得联系。

  入库卸货时,协调员与驾驶员同时监督清点卸货数量;

  发生货损、货差,由协调员与收货方共同分清责任,同时提交公司;

  卸货完毕后,及时提供三联单(我单位盖章、验收单位签字)。

  二、货物质量保证措施

  食材生产卫生规范的基本内容就是从原料到成品全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卫生条件和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是:

  ⒈、原料采购、运输、储存的卫生

  对原料及其采购后的运输和储存要求是生产任何食材都要首先把好的重要环节。否则,即使生产条件再好,也不能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本项目主要对采购人员、原料的新鲜度、包装物及包装容器、运输工具和运输作业、原料的储存场地、仓库条件等的卫生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⒉、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食材生产在经营进行新建、扩建和续建的工程项目时,首先将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报经当地行政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对选址、内外周围环境、布局、设备结构、上下水系统、废物处理、卫生设施等进行审查,均符合通用卫生规范和有关食材工厂卫生规范的规定。

  ⒊、工厂的卫生管理

  食材工厂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认真宣传和切实执行食材卫生法规,包括工厂的经常性环境卫生、除虫灭害、原材料卫生、产品质量检验、设施卫生和维修保养、清洗消毒、个人卫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污物、上下水系统、动物饲养等管理以及规章制度、考核评比、职工健康教育等具体工作。

  ⒋、生产过程的卫生

  包括从原料到成品的全工艺过程。在食材加工过程中,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储运”的流程,严防交叉污染,在生产加工的场地、车间有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废物处理等基本卫生设施并合理使用;食材包装有严格卫生要求的场地和操作要求,包装材料和标识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符合从事食材生产经营的健康要求,成品应经有关标准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⒌、卫生和质量的检验

  食材工厂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卫生和检验工作。按国际规定的或企业品质控制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签发检验结果单,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并定期鉴定、维修检验用仪器、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

  ⒍、成品储存和运输的卫生

  食材生产有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三种符合卫生要求的仓库,容量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各类仓库有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各种成品的储放按相应的工艺要求进行。

  食材运输有专车、专船或专舱,严禁一车多用或与非食材混运,运输中使用的容器、工具专用,有专人负责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等卫生工作。

  ⒎、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食材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和培训教育合格后才能上岗。以后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体检和培训,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上岗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鞋,上岗前和便后必须洗净双手,防止食材污染。

  三、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为了快速送货,公司成立了的相关部门,实行部门负责制,专人专事,明确职责,保证整个配送的及时性与稳定性。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6

  为切实加强后勤处食材配送中心的消防管理,防止和减少突发火灾危害,确保食材配送中心生产、物资、设施和人身安全,结合食材配送中心实际,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抵制火灾事故的能力,尽力消除或减轻火灾事故的损失程度,特制定本消防应急预案。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能

  1、领导组织消防领导小组,组长:苏东。副组长:李文艳。另成立消防指挥小组,下设六个行动小组,分别为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保障救护组、物品管理组、现场协调组。各自的组成和任务如下:

  2、灭火行动组(负责人:李文艳)主要任务是:发生火情时能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挥灭火行动组和广大员工进行救火。要求:务必做到召之即来,来则能战,冲得上,救得出。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级阶段,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3、疏散引导组(负责人:尹秀起、许儒兮)主要任务是:迅速组织楼内人员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

  4、通讯联络组(负责人:李昂)主要任务是:利用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设备及时沟通联络,当好灭火救急领导小组的“眼睛”、“耳朵”。力争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关键的地方,确保灭火指挥机关通讯联络畅通,指挥正确及时。同时为即将前来增援的消防部门人员、车辆清除道路障碍、开辟通道,引导其进入有利地形,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5、水电保障与人员救护组(负责人:马莹、田丽雅)主要任务是:接警后立即通知工程部断电、并增大水源压力。根据要求,应迅速将危重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确保救火用水和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6、物品管理组(负责人:殷雅琴)主要任务是:对从现场抢救出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7、现场协调组(负责人:冯玉敏)主要任务是: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认真、科学的分析,根据灭火小组的批示,灵活调配,正确指挥救火力量和灭火器具的投入和使用。确保灭火工作忙而不乱,高效有序,以免因人为因素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

  二、食材配送中心防火重点部位

  A、仓库、货架商品、机器设备;

  B、办公及生活区域、劳务基地;

  米、面、油等易燃易爆堆放区域;

  三、重大火灾应急反应程序

  1、每一位员工必须熟记火警电话(119)、校保卫处值班室外线:xx内线:xxxx。熟悉防火通道及出口位置,熟记灭火器材的使用,在灭火过程中绝对服从消防中心的指挥。

  2、要熟悉自己工作场所的电器设备的开关、总闸位置,学会如何拉下总闸切断电源。

  3、上下班都要检查各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如插座、插头是否松脱,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不要将垃圾堆放在装有总闸开关位置的地方,防止问题出现时不能及时到位拉总闸。

  5、下班后(晚上)要将已不营业的场所总闸拉下,以防深夜出现问题无人发现。

  四、消防培训及演练

  1、运有各种工具、手段,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明确防火灭火在食材配送中心的重要意义。

  2、积极采取外培和内培的办法,加强专、兼职消防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械。

  3、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7

  一、适用范围

  凡自营的蔬菜、水果类商品,均适用此管理流程。

  二、编码使用要求

  1、要货单、入库单、调拨单、报损单、除皮单、盘点单必须使用8位商品编码;

  2、严格要求同一商品进、销计量单位一致化。如空心菜以“kg”作为计量单位进货入库,销售时必须以“kg”为计量单位。

  三、要货流程

  1、要货五原则:

  (1)参考上周同一天(节假日除外)销售;

  (2)参考昨日销售;

  (3)参考当日菜谱原料需求及当日库存情况;

  (4)严格依照食材认证渠道执行其中(1)、(2)、(3)项为食堂总厨在制定要货计划时必须参考的要素;(4)、项为采购负责人在决定采购时必须参考的要素。

  2、要货流程:

  食堂总管在餐行健系统上制作电子版要货单(准确填写商品编码、名称、要货数量),负责与采供部及时紧密沟通,在基地供应商处订货采买的商品在下午2点前填写好第二天所需商品;本地现采商品在营业结束后,即晚上6点前将第二天所需商品的要货单利用网络传输方式发送给采购组货源组织负责人,须确认对方成功接收。未按时完成处罚卖场负责人100元/次。

  四、采购流程

  1、采购现金由采购经理负责借出并在财务清帐。

  2、采购组逐步分类分单品摸索总结出每天的最佳采买时机、采买地点,可以获得最佳商品的品质品相和最优惠的价格经验,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形成科学有效的采买制度。

  3、采用送货制的供应商,采购组要与食堂一起科学安排和调度,尽可能缩短商品从收货到食堂售卖之间的时间。

  4、商品分级:采购人员在采买商品时,需认定商品等级,具体分为精品货、优质货和统装货三种,务必将认定结果填写在送货单上。

  其认定原则为:

  1)精品货:通过特别精选的商品。

  2)优质货:通过简单精选的商品。

  3)统装货:没有经过任何精选的商品。

  5、采购组参照要货单组织货源,对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进行询价和电话预定采买,其余商品进入现金采买流程。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由采购人员、现场质检负责人共同检验、过称、结算并在三联单据上签字确认。在现金采买过程中遵照询价、议价、最终确定成交、点货装车、运输、交付六个环节依次进行。询价由当日所有采购员分别进行,汇总各自意见后确认意向采买点,进入议价环节,必须2人以上,现场明确主购和辅购,并对议定单价负责;价格谈成后通知携带现金的人员(指派专人并专款专用)开单结算,付款人员与驾驶员、搬运工一起过秤装车,付款人员对已买商品全部装车无遗漏负责。装车完毕后,由开单付款人负责填写送货单(一式四联),分供货商单独填写,有条件的.留下供货商手机(电话)和联系地址,供货商签字确认;驾驶员、付款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付款。付款人员对采购商品的数量、金额、现金结算负责。

  6、送货单一联由付款人员保存,以备核对现金,另三联交驾驶员随货同行进入运输、交货环节。

  7、装车时采购组人员按重货优先原则、商品保鲜优先原则安排装车,商品要求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商品。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小心驾驶以保证商品安全、完整。

  8、对采购的商品进价,由监控部随机不定期抽检。

  9、车辆运输路线:由批发市场出发,直送总店分拣,再由总店向各分店配送。

  10、没有按上述流程执行的,每错一个环节处罚50元。

  五、收货流程

  1、收货时间:从凌晨4点开始,货车到达指定收货地点后,驾驶员、搬运工、食堂质检员、总管等收货人员依照配送货单收货。

  2、收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收货标准,不得降低收货标准,不得提高收货数量(有特殊原因除外);对品相、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应予以拒收,对可以降级收货的,根据商品情况降级收货。

  3、收货人员必须过秤后如实填写商品毛重、去皮数量(含冰块、水份、泥土、包装物等)。过秤后在三联送货单上由收货负责人、司机、质检员共同签字确认,一联交付收货人,另两联由司机带回分别交给付款人员及生鲜部文员,以便采购组掌握交货信息、报帐。

  4、在货车离开交货区时,由质检员检查送货车辆是否有未卸完或夹带商品,并建立日志表。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8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邵东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全面规范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做好配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肖新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罗中安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列事项:食品配送工作开展的方式,配送企业招标文件的审定和发布、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认定结果决定推荐配送企业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成员如下:

  1、办公室主任:李志敏(兼)

  成员:尹巨平李剑雄

  2、监督组组长:申合志(兼)

  成员:谭小群

  办公室设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职责为: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起草工作文件;联系招标承办单位,负责资质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入围配送企业服务质量监管体系。

  监督组设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职责为: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过程监督,受理招标过程中举报投诉,纠正、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二、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施时间

  20xx年6月底前召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入围参加招投标配送企业的认证工作。7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品集中配送企业的招投标工作,8月学校与认定的配送企业签订合同,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由配送企业配送。

  四、配送的范围及品类

  邵东县学校食堂的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

  五、认定程序

  (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企业必须是市监部门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企业,持有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证件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

  3、《企业服务承诺书》。

  (二)配送企业认定程序

  1、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

  2、经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3家以上(含3家)企业作为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配送企业。

  3、发布对评标结果:对拟中标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现场考察:组织有关人员对拟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企业的资质、仓储能力、配送能力及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

  5、认定:根据中标与考察结果,确定1家为中标企业。

  六、其它

  1、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企业的认定有效期限为3年。

  2、邵东县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3、实行对配送企业定期评估制度。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配送资质,且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资质认定。

  4、本着坚持就近采购的原则,支持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本县内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9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10

  为加强工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结合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与自购的对比

  1、配送:质量及卫生有保障,可追究责任;配送种类齐全;大批量采购价格便宜,降低采购人力成本及油费;月结30天,可保证工厂资金周转顺畅。

  2、自购:菜单价较高;零散采购菜单价较高、质量没保障,无法追究责任;每天派出三个人采购,增加人力成本。

  二、配送范围

  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工厂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

  三、实施方式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31日。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公司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公司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四、招标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

  (二)开展招标。报名参加招投标的公司必须在3家以上,不足3家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工厂领导和后勤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公司。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东莞食品安全文件要求,与工厂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合同。

  五、配送要求

  配送公司按合同要求对食品价格、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工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7:30分前到达食堂。配送公司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工厂。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工厂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工厂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工厂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工厂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吴景朋任组长,彭峰、熊业英、韩前兵、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为成员的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吴景朋负责对工厂食堂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公开招标信息的发布与联系,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及时掌握工厂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彭峰负责参与配送公司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负责建立健全工厂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工厂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熊业英负责建立并完善工厂食堂进货台账,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XXX负责根据物价部门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核定,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防止利益链产生。

  保安队长前兵、厨师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公司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公司每天派出一名员工监督食品配送验收工作。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个月对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二)责任追究制度。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工厂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公司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工厂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按合同约定取消该公司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11

  为确保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堂食品原料(以下简称“食材”)配送行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22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依托“灌云县学校食堂食材网上商城”平台,实行“统一审核、线上采购、阳光配送、全程管控、信用管理”的食堂食材安全管理模式,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等多方监督。通过严把企业入围、严格审核过程、严控源头质量、合理测算价格、全程监控配送、科学制订食谱、强化监督考评、推进社会共治等措施,不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实施范围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应全部实行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并对所有进入平台参与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和信用管理。

  三、方法步骤

  在完成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平台测试、试点运行、遴选单位、宣传培训、联调联试、推广应用等步骤,在全县学校食堂组织实施。

  (一) 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督促学校食堂积极参与食材“阳光配送”工作。教育局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快速推进,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宣传发动企业报名参加阳光配送,三部门和合作单位(农商银行和软件公司)对学校和监管部门分层次,开展软件安装、平台操作和食品安全培训等。

  (二)遴选审核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根据配送单位报名情况,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对平台运营公司开展复核,建立第一批“阳光配送”单位名录库,与平台运营公司签订契约后正式上线运行。县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逐月确定学校食堂常用菜谱,供配送单位集中采供。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标准,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推荐一批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基地直供。

  (三)联调联试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从7月初开始组织部分学校食堂使用平台采购食材,进行平台稳定性测试。7月20日前,所有进入平台的'食材配送单位完成相关产品信息维护,8月底前,平台组织采购、验货、收货、资金支付和问题处置等全环节实操演练,集中进行压力测试,检验平台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试点论证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选取高中段学校食堂、部分配送单位、部分食品生产单位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平台测试及试点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平台。

  (五)推广应用阶段(20xx年9月1日起)。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学校正式实施“阳光配送”工作。9月30前,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同平台制定出台学校食堂“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配送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材应急保障预案等,每年年底前对配送单位开展考核评价,实施信用管理、建立淘汰机制,对配送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

  四、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发改委、公安局、农商银行等部门配合,负责平台建设及推广运用、食材品种确定、“阳光配送”单位遴选及评价考核、宣传培训、信用管理、责任追究,以及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进入平台企业的资质审核,并通过平台对交易双方的经营资质、产品品质、供货渠道、检验检测、贮存配送、加工制作、主体责任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管,指导学校食材验收标准及“阳光采购”单位建设标准的制定、考核验收等,规范进入平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协助对进入平台企业考核评价。

  教育局:负责平台建设、测试、试点运行及培训,引导学校食堂积极参与“阳光采购”工作,规范学生伙食费的使用管理,确定学校食堂食材品种库,督促指导学校严格执行线上食材采购及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校长家长陪餐、信息公示、食材采购及验收管理等制度。指导学校动员学生家长通过家委会、意见箱和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引导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公众号实时、全面、动态了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过程、每日食谱、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协助市场局等部门对申请进入平台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

  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本地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产品质量源头管控,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组织有参加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意向、已纳入江苏省农产品监管平台并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阳光配送”遴选推荐,以保证优质供货渠道。

  卫健委:组织营养学专家定期对学校食堂食谱制订进行培训指导,配合教育局做好食材品种的确定,保证学生餐营养健康。

  发改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定期发布主副食品价格行情,根据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对配送单位的食品价格进行监测预警,同时做好副食品价格与配送平台数据对接。

  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加强学生的信息安全工作。

  农商行:负责学校食堂账户开户,资金的收缴与划拨,与商家对账,平台软件开发、维护,确保系统运营正常、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上报。加强对报名参与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的帮扶指导,加强规范化建设。在满足学校食材供应需求的前提下,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由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局、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遴选。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部门按照县统一计划,提前做好相关培训的准备工作。县市场局做好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培训、通知进入平台企业参与培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安装对接等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学校的通知、会务准备等工作,督促校园食堂“阳光采购”系统软件安装和培训。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级层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注重沟通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秋季开学后,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更加便捷高效,广大师生吃得更加安全、健康、实惠,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12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严防校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资金安全”为指导思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的公办学校和公立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参加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二)实施时间: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自20xx年3月1日开始实施,至2023年2月28日止为第一个周期,期满后继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配送企业。

  三、实施办法

  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实行公开招标,确定2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我县学校食堂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料。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不足3家,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一)配送企业资质等条件要求

  1.供货商最近2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

  2.供货商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供货商所有的仓储和配送中心须在武宣县范围内或距武宣县城150公里内,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冰库、恒温运输车辆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保质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便于市场监督管理,如中标企业不在武宣范围内,要求企业中标后五个月内必须在武宣县注册分公司和建设具备配送食堂食品原料所需的仓储和配送中心。

  4.供货商须在县税务部门缴纳税金。

  (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1.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机构进行代理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组织采购。

  3.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我县学校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质量保证书等,同时交履约保证金。

  (三)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原料。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配送企业必须加强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配送原料质量安全。

  3.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恒温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4.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以各统一配送学校所在辖区的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下浮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廖剑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钟业周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杏媛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黄志芳 县财政局局长

  韦志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覃兴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熊 杨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覃泽养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富源 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杏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宗贤同志兼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

  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能,做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监管、指导、协调工作。

  1.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性深入配送企业和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原料配送工作,做好配送企业和学校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及时协调理顺和解决问题,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配送企业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配送企业经营资质、经营业务范围的'审核管理,经常性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确保食品安全。要做好学校食品价格监测工作,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食材配送价格,并做好价格的备案工作。

  3.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的安全卫生情况。

  4.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学生伙食费票据开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学生食堂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行为。

  5.各实行统一配送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验收、入出库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账,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为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票据,学校财务方能予以报销;学校将学生伙食费存入指定账户,按月结算并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加强学校门禁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运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行驶安全。各学校要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在配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产品检验报告、蔬菜残留农药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建立好工作台账,按年度保存归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安全档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建立制度,加强监管

  1.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五年内不能参与我县学校食品类经营活动;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五年内不能在武宣县内从事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4.评估工作。配送企业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县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对所经营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本方案由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13

  为进一步强化生猪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肉质量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东莞市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5〕128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街道决定实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为保障实施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我街道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按照“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互相配合、企业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促进街道定点屠宰企业稳步实施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现肉品从屠宰场所到流通领域的无缝对接,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建立规范有序的肉品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部门布置要求,分步稳妥推进定点屠宰企业实施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从20xx年5月15日起,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在本辖区范围内,对其屠宰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生猪肉品实行统一冷链配送。辖区内上市销售的生猪肉品由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自行组织配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街道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莞城街道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动监分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动监分所所长黎建雄兼任。

  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由动监分所会同食药监、工商、公安、城管、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我街道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确保辖区内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上旬至20xx年2月29日)

  加强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动员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农贸市场开办者、猪肉销售商参与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实施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对于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为肉品配送推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与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签订肉品配送责任书,明确配送职责及工作要求。组织发动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配合市食品公司统一购置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辆及设施设备。督促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制定辖区肉品统一配送方案,明确配送路线等有关事宜,并与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猪肉销售商做好配送对接。督促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非管理人员、屠宰人员随意出入屠宰生产车间。

  (三)试运行阶段(20xx年5月1日起)

  从20xx年5月1日起,我街道初步试行生猪肉品统一配送工作,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运送生猪肉品进入市场,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求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四)实施阶段(20xx年5月15日起)

  从20xx年5月15日起,我街道全面实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应使用经核准的“东莞市生猪肉品冷链配送专用车”运送生猪肉品进入市场。市外进入我街道销售的肉品,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要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五、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落实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我区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

  (一)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动员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农贸市场开办者、猪肉销售商参与生猪肉品冷链配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肉品配送相关协调工作;落实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与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猪肉销售商的配送对接工作;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对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肉品冷链配送实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流通、加工、餐饮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肉品经营行为。督促肉品经营户采购定点屠宰企业合格上市的生猪肉品,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责任,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对无证照经营生猪肉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工商分局:负责市场开办者和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依照法定职责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管。

  (四)城市综合管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在农贸(肉菜)市场外无固定场所,诸如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从事生猪(牛、羊)及其产品占道经营行为。

  (五)公安分局:依法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六)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负责做好生猪肉品出场质量及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确保配送质量符合相关冷藏要求,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障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实行冷链配送是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肉品统一冷链配送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我街道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肉品统一冷链配送涉及动监、食药监、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三)强化应急管理,保障稳定实施。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实施过程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保障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强化执法检查,确保实施成效。市场监督管理是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市场巡查监督,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防止非统一冷链配送肉品进入市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配送工作取得实效。

  七、相关事项

  牛、羊肉品依照本方案规定实行统一冷链配送。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1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文件精神,依据镇赉县营养餐正餐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使营养餐正餐科学、规范、合理。

  (二)任务

  1、科学提供营养膳食。

  结合学生生长发育、饮食习惯、营养现状及需求,科学合理地制订出每周营养正餐食谱,通过提供早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营养补充。

  2、全面改善就餐条件。

  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合理使用食堂,进一步优化学生的就餐环境,保证学生就餐“安全、卫生、营养”。

  3、积极开展营养教育。

  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实施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服务,向学生、家长、老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正确引导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二、实施原则与范围

  (一)原则

  1、学校主体、协调推进。

  我校作为试点实施单位,要统筹协调县营养办的指导、检查、监督,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实施。

  2、因地制宜、开拓创新。

  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水平、饮食特点、风俗习惯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稳定推进,为全面推进营养餐正餐工作积累经验。

  3、安全卫生、确保质量。

  坚持“安全、卫生”作为首要条件,严格把好关,坚决防止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品安全和学生健康。

  (二)范围

  全体在校生,学生不花钱,国家按每天每生正餐3.80元标准补助。

  每周一到周五所有在校生到食堂吃早餐,双休日和节假日上课时由食堂提供用餐。

  1、内容

  学校采取食堂供餐,为学生提供早餐服务。

  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和质量。

  2、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2)规范程序、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食品配送

  管理程序,把好质量和安全关。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资金单独设立帐户、台帐齐全,做到贴上清楚,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操作。

  (3)加强管理、完善资助政策。

  要按照县里要求,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兼职1名食堂管理员。

  要建立推进计划实名制深知管理系统和学生档案,对受助学生人数、补助标准等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可靠。

  (4)广泛宣传,积极开展营养教育。

  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和办法,向社会宣传这项惠民政策。

  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认真总结。

  四、组织实施

  1、食堂建设与管理。

  具备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烹饪、贮存等场所。

  2、具备消毒、更衣、洗手、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同时定期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

  坚持每日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就立即离开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从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5、食品采购。

  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采购清单等文件。

  6、食品贮存。

  专设柜贮存和保鲜设备,达到分类、分架、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留样。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窗口内,留样时间为48小时,留量100克、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

  8、餐用具清洗与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

  9、供餐过程中要准确掌握就餐学生总数和每天就餐人数,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就餐。

  10、严格执行校长陪餐制度,安排好陪餐时间表,和学生同吃一锅饭,陪餐费自理,不挤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住宿生餐费收缴不能因执行早餐而改变,要将早餐的资金安排到其他餐次中,提高用餐标准。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15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xx〕100号)、营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xx〕65号)精神,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机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应用为支撑,以规范有效监管为保障,着力构建符合我市市情的“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促进农民增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发挥政府部门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的引导、扶持和监管作用,为冷链物流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抓两头、带中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形成贯通一、二、三产业的冷链物流产业体系。

  创新驱动,提高效率。大力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创新经营模式,发展供应链等新型产业组织形态,全面提高冷链物流行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推广标准,规范发展。加快推广和应用国家不断完善的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企业优胜劣汰,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冷链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普遍实现冷链服务全程可视、可追溯,生鲜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显著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冷链物流体系的质量水平

  1、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冷链物流的各类标准,发挥行业协会和骨干龙头企业作用,积极参与冷链物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大型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交通局、农发局、商务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局、相关行业协会)

  2、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全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依托大型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和快递物流企业,逐步构建覆盖全市主要产销地区的全流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全市冷链物流园区和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布局。推动改造升级或新建适应市场需求的冷藏库、产地冷库、流通型冷库,推广应用多温层冷藏车等设施设备。鼓励农产品产地和部分田头市场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加强先进冷链设备应用,加快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藏冷冻、流通加工冷链设施,推动商场超市等零售终端网点配备低温储藏设施。加强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完善低温快递服务网络,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推广冷链物流信息化技术和第三方冷链信息平台的应用,鼓励企业加强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收集、处理和发布冷链物流数据信息,加强对冷链物流大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交通局、农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冷链物流产品质量监管。将食品冷链过程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冷链农产品温湿度全程监控、全程追溯,鼓励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率先建设全程温控和可追溯系统。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严格实施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鲜度追溯、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收购、贮存、运输经营者信息档案,鼓励使用安全、先进的防腐保鲜技术和方法,指导和规范产地预冷(冻),引导和支持发展冷链物流产品。加强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加强销售、采购单位冷藏冷冻设施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温湿度规范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农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切实降低冷链物流企业运营成本

  1、实现价格公平。实现冷链物流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冷库用电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列入电力用户准入名单的冷链物流企业,可与发电企业协商签订直购电合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

  2、减轻税费负担。落实税收优惠。冷链物流企业装备和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符合税法规定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冷链物流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过路过桥费、财产保险费时取得的合法有效抵扣凭证,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责任单位:国税局、南楼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地税局、南楼经济开发区地税局)

  适当减免费用。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本市装运符合规定的冷鲜、冰鲜农产品运输车辆,确保高速通行费应免尽免。新购置冷链设备、仪器的.验证费、检测费、校准费减半收取。(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发改局)

  3、加强融资扶持。着力拓宽和畅通冷链物流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冷链物流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为冷链物流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牵头单位:金融办、发改局,配合单位:商务局、人民银行大石桥分行、营口银监分局大石桥办事处)

  4、保障通行便利。进一步推动降低冷链物流企业的时间成本。按照通行便利、保障急需和控制总量的原则,完善和优化冷链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为农产品冷链运输配送车辆进城提供便利的通行和停靠条件,逐步放宽对轻微型冷藏配送货车的城市交通管制,允许其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标识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行驶,在不影响通行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就近实行定点、限时停放和作业。对正在执行冷链配送作业的车辆,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应以教育警告为主,在其消除违法状态后立即予以放行;存在较轻违法行为的,应按规定执行“三不”政策,即不当场罚款、不扣车、不卸载。科学合理规划和设置大型冷链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周边道路的车辆通行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公安局、路政局)

  (三)有效扩大冷链产品供给能力

  1、创新经营模式。大力推广先进的冷链物流发展理念和经营模式,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与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实现资源整合,促进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冷链物流发展,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品牌化发展,通过规模化经营提高冷链物流服务的一体化、网络化水平,扩大冷链物流食品的市场供给份额。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利用自有设施提供社会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开展冷链共同配送、冷链社区终端、“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生鲜生产基地+冷链物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商务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农发局、供销联社、邮政局)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自媒体等媒体,加大对冷链食品常识和优点的推广宣传力度,扩大和提高公众对选择冷链食品可以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和提升消费体验的认知度。引导公众消费理念转变,营造冷链食品的消费习惯环境氛围,扩大消费需求,带动提升冷链食品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用地规划。各开发区、镇街、有关部门要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布局方面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区、各镇街)

  确保土地供应。加大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低温物流园区、专区、预冷和集配中心、冷藏运输、配送中心等项目的用地保障力度。对已纳入省重点项目的冷链物流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对用于为生产配套的冷链物流项目土地,执行工业用地政策。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冷链物流企业,允许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首付50%,剩余款项1年内付清。利用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改造建设冷链设施,可按规定暂不变更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物流仓储设施属于生产性建筑,不列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畴。(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人防办)

  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冷链物流人才。鼓励校企合作,共同推进建设冷链物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开展冷藏加工企业的机房和设备管理、操作等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冷链物流对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冷链物流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把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发展作为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市发改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16

  为推动我省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xx〕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以提升冷链物流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为导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为支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规范强化监管为保障,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管理规范、标准统一、模式多样、链条完整、追溯方便”符合我省省情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指导。发挥政府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创新动力。

  2、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补齐基础设施、车辆装备、信息平台等主要短板,加快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形成产业上下游集聚、要素保障充分的区域性冷链物流园区。

  3、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实现技术、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和经营模式创新,推动供应链一体化等新型产业形态。

  4、完善标准,信息推动。支持重点冷链物流企业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建立完善覆盖全省的信息服务平台。

  (三)发展目标。到20xx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标准健全、绿色低碳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培育100家以上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培育10个以上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产业集聚区,冷链物流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监控,全链条可追溯,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区域冷链物流中心建设。

  1、加快推进肉类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济南、淄博、菏泽市等肉类主产区,打造覆盖全省、服务全国、全程“无断链”的肉类冷链物流中心,建设一批肉类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冷库节点网络的拓展和优化布局,完善温度监控和质量追溯系统。(省畜牧兽医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

  2、加快推进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青岛、威海等市打造4个远洋渔业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集群,培育10处远洋渔业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冷链物流基地,打造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金融办,有关市政府)

  3、加快推进果蔬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潍坊、聊城等市的瓜菜菌类农产品种植和集散功能优势,建设一批果蔬冷链物流基地。选择部分高附加值的特色蔬菜、水果推广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保鲜和低温运输技术,推广应季储存和反季销售,促进均衡上市。(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

  (二)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依托我省农产品、水产品、肉类产品等资源优势和重点区域布局,构建覆盖全省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依托产地和源头市场,建设低温储藏保鲜设施,实现鲜活农产品采收后及时预冷,提倡移动式快速预冷设备的循环共用,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快补齐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依托重要物流节点和大中型城市,改造升级或适度新建一批冷链物流园区,推进冷链加工基地与区域集散分销中心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生鲜食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冷链物流行业集聚发展。鼓励相关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建设完善停靠接卸冷链设施,鼓励商场超市零售终端网点配置冷柜、冷藏箱等冷藏运输单元,建立冷链终端服务系统,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有关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

  (三)建立健全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

  1、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地方标准的制定,建立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技术标准和温度控制标准并组织实施。选取重点市、重点企业开展冷链物流企业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组织开展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估。(省卫生计生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成立冷链物流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研究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有推广价值的可上升为地方标准,并积极推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公开。推进冷藏运输车辆温度控制、监测装置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发布,为冷藏运输车辆的温度监测性能评测和检验提供依据。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传和推广实施。(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

  3、推进标准化周转箱、托盘的推广和循环共用。鼓励生产流通企业使用标准周转箱和托盘,建立健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配套标准体系。鼓励探索标准周转箱与托盘组成集装单元,与集装箱、标准运输车辆、多式联运相结合,实现作业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省质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四)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1、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与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冷链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应用,按照要求配备车辆定位跟踪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控制系统。鼓励企业对原有仓储、运输、订单等管理系统进行模块化改造,推广使用企业资源计划(ERP)物流管理系统,促进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广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的智能化、信息化、数据化、可视化、一体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兽医局)

  2、加快构建全省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上云,着力整合冷库、冷藏车辆等冷链物流资源,建设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全程温控、车辆跟踪、货物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品+冷链设施+服务”的冷链物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资源,加快构建区域性的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和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逐步与国家有关平台对接,提高冷链资源综合利用率。(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邮政管理局)

  (五)促进冷链物流技术装备水平提升。

  1、加快开发应用冷链物流先进技术。促进绿色环保、安全节能技术在低温仓储及运输中的应用。鼓励企业使用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发展新型蓄冷材料,采用先进的节能和蓄能设备。加强对移动式等新型分级预冷装置、多温区陈列销售设备、大容量冷却冷冻机械、节能环保多温层冷链运输工具等的研发。按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认证要求,在食品加工生产企业中推广全程低温控制技术,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提升冷链物流装备专业化水平。加强高性能冷却冷冻设备、自动化分拣设备、仓储智能货架、全程监控追溯系统等冷链物流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多温层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厢式半挂车、低温保温容器等标准化运载单元以及轻量化、新能源等节能环保冷藏保温车型在冷链物流中推广使用。将冷藏保温车辆的温度监控设备性能要求作为投入运营的基本条件,加速淘汰不规范、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严禁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上路运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研究“小型甩挂式恒温箱”等新型设备在运输中的运用。建立跨运输方式的冷藏集装箱循环共享共用系统,提高冷藏集装箱的利用效率。提高铁路冷链装备技术水平,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冷链技术支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六)加快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

  1、加快培育龙头品牌企业。重点培育一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连接重要产销地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推动“生产+流通+销售”三大环节相关企业实施品牌共建。支持现有冷链物流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业务融合,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鼓励大型食品加工流通企业实施流程再造,盘活冷链物流资源,提供社会化冷链物流服务,实现企业价值链延伸。鼓励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对现有配送网络进行改造提升,提升社会化冷链服务能力。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快发展生鲜温控供应链,推广“连锁直销+冷链配送”、“网络化冷库+生鲜加工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型冷链物流运作模式。(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邮政管理局)

  2、加快培育跨境冷链物流企业。推进开展冷链物流多式联运,推动铁路与公路冷链物流协同发展,在骨干铁路物流园区建设冷库等设施,鼓励铁路物流企业参与长距离、大体量冷链运输。规划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冷链货物储存、集散和分销中心。推动青岛经广西凭祥口岸至越南,潍坊至昆明直至东南亚、南亚,淄博至霍尔姆斯口岸出境至哈萨克斯坦的国际冷链物流班列加快发展。依托进口生鲜及冷冻商品口岸,建设完善生鲜商品储存冷库和相应查验场所。(有关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疫检验局、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七)强化冷链物流行业监督管理。

  1、推进冷链物流管理体制创新。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冷链物流企业设立和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结合冷链产品特点,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高通关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现有监管方式,通过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市政府,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2、推动冷链物流领域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建立从农产品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高效、便捷的农产品质量追溯链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定期抽查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健全冷链物流控制管理体系。强化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评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畜牧兽医局)

  3、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现有信息平台的作用,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研究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性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至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山东”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依法向社会公开。完善冷链物流责任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相关冷链物流企业失信行为纳入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人行济南分行)

  4、规范冷藏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冷藏保温车辆投入运营的相关要求,在车辆准入、年度审验、强制报废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

  (八)加强冷链物流人才培养。推动省内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提升农业类院校的冷链物流和农产品保鲜技术的研发能力。大力发展冷链物流职业教育,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合作,开展订单式、冠名式培养和定制化培训,推动建立冷链物流培训和实践基地。建立多层次的人才教育、技能培训和技术示范体系。强化人才交流,引进国内外优秀管理人才,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冷链物流发展沟通联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推动全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工作,确保责任分工落到实处。加快开展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工程和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

  (二)加大政策扶持。

  1、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冷链物流。发挥相关政策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带动民间资本进入冷链物流行业,探索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参与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用好用活增值税抵扣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2、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冷链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冷链物流企业融资门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加大对冷链物流企业融资担保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交易。

  3、各市要加快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并与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衔接。对符合规划的重点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冷链物流企业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

  4、加强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标识管理,在核定载重、车辆年检、交通管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完善和优化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用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5、大力宣传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加强冷链物流行业调研,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强化冷链物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全程冷链生鲜农产品质量的认知度。

  食品配送实施方案 17

  加快推动冷链物流发展,对促进我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保障食品流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xx〕29号)精神,适应食品消费升级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进我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冷链物流运行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为导向,以物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规范有效监管为保障,重点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冷链物流运输网络、构建现代化冷链服务体系,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全省物流核心枢纽和重要枢纽为主要节点,覆盖全省、衔接大型农业生产基地、中心渔港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标准齐全、全程温控、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2—3家冷链物流设备技术先进、综合运输服务能力较强、具有海南特色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的冷链物流企业。全省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运输率明显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冷链物流效率明显提升,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1、统筹规划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根据全省农产品生产基地、中心渔港和鱼、肉、水果以及农产品出入境口岸等主要产地和消费地布局,统筹规划全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节点空间布局,创建进口肉类、水果等特殊产品指定口岸,拓宽口岸功能,完善冷链物流设施体系。根据市场需求,研究确定市场规模和发展目标,切实推进冷链物流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加快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和网络建设。依托全省热带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三级批发市场,以预冷、低温储藏、保鲜、初加工设施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批热带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依托全省中心渔港、生鲜农产品产销衔接区,推进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依托马村港、洋浦港和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等国际贸易枢纽节点,建设进口肉类、海鲜以及水果、农产品冷链物流分拨中心。依托海口、三亚、儋州和琼海等城市消费地,在城市物流聚集或功能区,规划建设一批长短途冷链运输有效衔接、查验与监控设施配套完善的生鲜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加快农村冷链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完善“最先一公里”产地预冷设施。(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市县政府)

  3、抓好冷链物流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建设冷链车辆停靠接卸设施。鼓励商场、超市和农产品贸易市场提供冷链终端存储服务。加强面向城市消费、大型住宅区的冷链配送设施和冷链物流服务网点建设。大力推进集采购分销、冷链运输、温控仓储、检验检测、加工配送、展示交易、电子商务、终端连锁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程温控供应链管理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二)推广应用先进冷链装备技术。

  4、加强冷链物流先进技术应用。鼓励企业按照国际低能耗、零ODP(消耗臭氧潜能)技术标准,推广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采用先进的节能和蓄能设备。大力推广新型蓄冷材料,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型保鲜减震包装材料、绿色防腐技术与产品。积极开展油气产业冷能可再生资源的应用研究,创新制冷模式和工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5、积极发展新型冷链物流装备。推广应用高性能冷却冷冻设备、仓储智能货架、人工智能分拣和电动滑升式冷藏门以及防撞柔性密封口等新型冷链装备。鼓励发展全封闭式冷链装卸作业,支持大型冷库封闭式站台改造升级。鼓励采用大型多温层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厢式半挂车、低温保温容器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轻量化、新能源等冷藏保温车型,重点提高电动冷链运输车在城市配送的'应用比例。完善冷藏集装箱供需体系,建立多式联运冷藏集装箱循环共享共用系统,提高冷藏集装箱的利用效率。加速淘汰不合规、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取缔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三)逐步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

  6、积极推进冷链物流标准制定与应用。在国际物流领域,特别是高端酒店食品供应与配送服务领域,鼓励适用国际或者欧盟冷链标准体系,加速冷链物流服务与国际接轨。鼓励行业协会和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研究。鼓励大型商贸流通、农产品、食品加工等企业,对标国际标准体系,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本省生产和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并配合国家研究制定对鲜肉、水产品、乳及乳制品、禽蛋类、冷冻食品等易腐食品温度控制的强制性标准,并加强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相关标准宣传和推广实施,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

  7、提高冷链物流标准化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冷链运输设

  施和技术装备标准化,加快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600mm×400mm包装基础模数装载单元在冷链物流运输、仓储和配送流程中的应用。按照国家冷链物流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制定适合我省冷链物流发展需要的地方服务管理规范。积极落实生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制度,加快形成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温度控制技术标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不断提高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8、建设冷链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区块链技术,探索建立全省冷链物流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互联网+”冷链物流信息化体系,整合冷链仓储、车辆、货源信息等物流资源,逐步完善全程温控、货物查询、信息发布、在线交易等一体化服务功能。依托农业生产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资源,推进冷链物流供应链管理信息共享,促进产、销、运输线上自动匹配,提高冷链物流服务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积极发展智慧冷链物流。大力推广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在冷链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应用,建立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全程监控系统,实现冷链物流服务过程的智能化、可视化。按照国家冷链物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配备车辆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冷链物流大数据在行业监管、企业经营中的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推进冷链物流创新发展。

  10、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培育2—3家装备技术先进、运作规范、组织化程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龙头企业。鼓励传统冷链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传统冷链物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拓展运输服务网络,创新服务产品,提供现代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引导单一运输服务向定制化、个性化增值服务转型,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

  11、创新发展冷链物流服务模式。鼓励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服务提供商,推进冷链设施资源共享,降低冷链物流边际成本。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加强与农产品生产、生鲜食品加工、商贸流通企业在订单管理、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温度监控等方面的协同对接,推动冷链物流企业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发展。鼓励冷链物流平台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深度合作,大力发展全省冷链物流同城配送,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激活农村农产品市场。支持快递物流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冷链物流综合服务。积极推进大型农产品生产流通、连锁商超、餐饮企业开放冷链物流体系,提供社会化、网络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邮政管理局)

  加强多式联运冷链设施设备在技术标准、信息资源、服务规范、数据交换、作业流程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引导冷链物流企业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依托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无车、无船承运业务,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提高冷链物流运作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12、鼓励发展跨境冷链物流。支持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构建跨区域、跨境冷链物流网络,积极开展国际冷链物流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依托多式联运枢纽园区,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发展“海运+冷藏班列”海铁联运、公铁联运、空陆联运。探索开行国内冷链货运班列和点对点铁路冷链运输。探索开辟东南亚冷链运输航线,适应日益增长的冷链运输需求。(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营造冷链物流发展良好环境。

  13、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和网上名称核准等登记制度,精简程序,优化流程,为开办冷链物流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结合冷链物流特点,将冷链运输纳入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绿色通道管理,优惠收费、优先过磅、优先办理通行费征收手续、优先轮渡过海。(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加快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查验流程,实现全省“一站式”通关制,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责任单位:省海防与口岸办、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强化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14、建立健全冷链物流安全监督体系。建立从农产品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追溯链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对冷链物流企业温度监控记录的抽检抽查制度,对温控记录、运单数据进行核查比对,作为政府行业监管和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做好冷藏保温车辆的年度审验,明确对冷藏保温车辆及其温控、制冷设备等的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并纳入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确保温控、制冷设备性能合格。(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

  15、完善冷链物流服务和信用评价机制。健全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行业监管的联动机制,规范冷链物流企业经营行为。发挥冷链物流大数据在监管体系建设运行中的作用,建立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信息共享为手段、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和各类物流信息平台的作用,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运输企业和收发货人在货物交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温度记录查验机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16、建立冷链物流市场信用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及时公开,建立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完善协同工作机制。依托省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产业政策研究,积极协调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共同推动全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工程建设,培育冷链物流示范企业,加快推进先进技术装备应用、运营模式创新、网络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各市县政府)

  (二)制定扶持政策。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冷链物流重点项目纳入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各市县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冷链基础设施、冷藏运输工具、物流共享平台建设,推进产品质量认证和追溯、冷链物流标准制定及标准化示范推广等工作。探索通过政府投资入股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落实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物价局,各市县政府)

  3、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冷链物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政府金融办)

  4、保障冷链物流用地。对符合所在市县总体规划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积极支持。(责任单位:省规划委、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县政府)

  5、加强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开展海口、三亚城市冷链配送需求量调查预测,科学配置冷链物流资源。加强冷藏保温车辆标识化管理,完善和优化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引导冷链物流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运输鲜活农产品。(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海口市、三亚市政府)

  (三)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6、抓好重点冷链物流项目管理。各市县政府要加强重点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管理,筛选一批辐射能力强、技术水平先进、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冷链物流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库,健全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确保项目扎实落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

  (四)注重人才保障。

  7、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充分发挥我省高等院校冷链物流专业人才优势,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促进校企合作培训和专业实验室建设。加强冷链物流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高中层管理人员的冷链物流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冷链物流对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对冷链物流产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把推动冷链物流发展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海南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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