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20 15:24:20 盛林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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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5篇)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我镇的第一要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相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动员全镇人民决胜脱贫攻坚战。

  二、 总体要求(营销方案策划书)

  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从20xx年起,各村要因村施策、想方设法,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 目标任务

  20xx年实现全镇脱贫摘帽。20xx年元圩村出列,20xx年共同村出列,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20xx年底前,基本解决全镇整体贫困问题。

  20xx年全镇五保324人,低保618户1112人,一般贫困户386户1004人。

  计划“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358户916人,教育扶贫28户88人,政策扶持942户1436人。20xx年脱贫500人,20xx年脱贫300人,20xx年脱贫300人,20xx年脱贫200人。

  四、 建档立卡、精准管理

  做到动态管理,每年依照贫困线为标准(20xx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为贫困线)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开展一次调查评估,对上年度脱贫和返贫的贫困户按照程序核定,做到“两公告一公示”,逐级报批为准,落实动态管理。

  五、 实施精准扶贫

  1、产业推动。我镇是农业大镇,种养业有一定的基础。麻黄鸡、皖西白鹅、山羊、生猪等饲养量都有一定规模。经过高标准农田整治农业基础优势更加明显,推动整体脱贫拥有独特的条件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元圩、共同要充分利用扶贫养殖补贴项目,动员贫困户广泛参与增收脱贫。共同、天堂壮大龙虾养殖规模尽快形成产业。积极支持金沙湾发展观光旅游业,介绍贫困户入股创业。积极向上争取各村养殖扶贫项目。各村要发挥自身优势,不等不靠,因村因户施策,想方设法使大多数贫困户通过发展种养业稳步增加收入脱贫。

  2、项目推动。积极向上争取农业开发、农电整治、土地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扶贫等项目工程。用项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民组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项目施工中,各村要积极推荐有劳力的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以增加收入,同时建筑公司也有义务帮扶贫困户以回报社会。20xx年全镇实现组组通水泥路,20xx年电力设施基本改造完毕。

  3、合作社带动。我镇已发展多家种、养业合作社和协会。合作社有资金、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各村要充分利用,挖掘潜能,双向带动使贫困户增收脱贫。有条件的村也应发展专业合作社或成立社会扶贫协会,募集资金发展生产帮助贫困户脱贫。

  4、政策扶持。对因病、因残、无劳动能力、因学致贫的,因户而异,积极向上争取大病医保、残疾人就业、雨露计划等政策进行扶助。帮助他们脱贫摘帽齐奔小康,对“三无”人员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使其不愁吃穿、病有医、居有所。

  5、政府支持。提供技术培训,每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贫困户种养殖的技术培训。优先推荐贫困户学习驾驶等生活技能的职业培训,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都有一技生活之能。提供劳务输出服务,贫困户外出务工各村应在土地流转、子女上学等需求方面提供应尽的服务和帮助,使他们安心务工。提供金融帮助,对有劳力想发展生产也缺资金的贫困户,协调当地农商行按评级授信给予资金扶持。扶贫先扶志,对那些有劳动能力而不愿吃苦劳动脱贫的人,要批评教育帮助,强力推动使其转化;对那些老弱而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贫困人员,村支两委要主动上门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对以上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取消当事人贫困户资格。

  6、继续实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全镇广大干部职工要动真情、真扶贫、力所能及的为贫困户提供帮助,使他们共同迈进小康社会。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活动方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点长、村书记、村主任、包村扶贫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报镇备案,镇、村、包村单位、贫困户层层签定脱贫攻坚责任状或责任书,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2、强化队伍建设。镇成立扶贫工作站,指导脱贫业务工作。各村确定村主任为扶贫专干,专抓脱贫工作。

  3、强化脱贫攻坚考核。十三五期间每年对各村脱贫工作进行考核,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村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罚资金交财政用于扶持全镇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补贴。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xx年xx省十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根据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不断满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为目的,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面发展,让残疾儿童及其家庭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任务目标、救助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

  (一)任务目标

  具有xx县户籍(包括常驻户口、临时户口和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的0-7岁肢体(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年龄提高到17岁);0—14岁视力、听力(人工耳蜗手术6岁)、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全年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不少于270名,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二)救助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

  1.救助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为早期干预的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2.救助标准

  (1)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针对住院期间费用,含手术、康复训练及矫形器费用)。

  (2)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7000元/人/年。残疾儿童在机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康复训练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1700元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早期干预救助标准为24000元/人/年,早期干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24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

  (3)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2台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残疾儿童辅助器具由县残联等免费配发后,不再享受相应补助。

  3.工作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残疾儿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医疗、康复机构出具的诊断评估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转介:县残联针对残疾儿童家长或其他代办人所提交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书面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或儿童监护人所选择的.定点机构,将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应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并将儿童基本信息录入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系统。

  (3)康复(手术或训练):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协议。对残疾儿童功能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手术或训练等,建立康复档案,将救助对象的康复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救助对象中途自行放弃康复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要及时向县残联进行报告,并做好系统处理。

  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的定点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4)结算: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发生的费用先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解决,剩余部分费用超过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

  具体实施步骤:一是定点机构先自行审核。二是县残联审核或结算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转交财政部门。三是财政部门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残联同县财政部门确定。残疾儿童在辖区外定点机构康复,其救助资金结算原则上同步进行,结算办法由县自定。

  省结算办法出台之后,按照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结算办法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转介和康复工作

  加强与卫健体委对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工作,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帮助家长做好申请转介工作,定点机构做好评估、医疗康复或训练、辅具适配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衔接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政策。首先将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进行各类保险的报销,报销后的自负部分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在救助标准内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残疾儿童家长自行负担。

  (三)做好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

  切实承担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责任,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确保实现动态意义上的应救尽救。同时,应当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监督管理

  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监督管理。县残联会同县卫健体委等相关部门公开择优确定定点机构,并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康复机构对在训儿童定期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康复措施方案,精准施策,确保残疾儿童康复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培养

  发挥各级专家技术指导小组作用,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康复服务能力素质和能力。

  (六)强化基层基础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队伍建设。县残联、各定点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救助申请、审核、信息录入、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事有人做、责由人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助,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残联组织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残疾儿童康复需求摸底、定点机构确定、监管、康复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做好救助对象申请审核,按照“最多跑一趟”原则做好申请接办工作;按照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的原则,妥善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服务;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做好数据统计与汇总工作,并按照统一要求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报告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点民生实事跟踪考核。

  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儿童纳入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组织儿童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及康复救助工作;做好本部门定点康复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社会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的注册登记审核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残疾儿童康复。

  教育部门实施残疾儿童学前融合教育支持项目,扩大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服务供给,为康复后的残疾儿童入学或入园提供支持保障;对具有教育资质的定点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

  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包括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员在内的特殊教育教师、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按规定做好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残疾儿童康复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健康部门配合残联部门指导医疗、妇幼保健等机构开展残疾儿童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和转介等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定点机构确定和医疗康复机构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及康复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审计部门要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康复服务价格监督,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对依法登记注册的康复机构,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牵头做好有关康复机构的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规定落实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政策,并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对“三类人群”中的残疾儿童家庭进行动态监测,并给予扶持。

  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上级拨付的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和本级经费;会同残联完善结算办法,做好资金结算工作,对康复资金使用进行检查、监督;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加大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公益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传递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通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本地康复救助工作的督查考核,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民生政策更多地向残疾人群体倾斜;坚持典型引领,全面推进;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打好基础,逐步完善;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1、完成《20xx年河南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xx市残疾人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2、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完成扶残助残所承诺的目标任务,收益残疾人数不低于残疾人数的15%。

  3、社区康复工作:建设1个乡镇康复室,建设30个村康复站,全面完成年度康复任务。

  4、搞好残疾人培训,全年培训67名,新安置残疾人就业25人,完成本乡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任务。

  5、镇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率、实名登记率、培训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xx镇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抓副职xxx任组长,残联理事长xxx任副组长,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残联,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推进。镇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各村要发挥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列入建设规划,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

  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

  2、履行职责,形成推进合力。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要求高。各有关部门要在落实好上级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认真履行职责,结合xx实际,创新工作方式,通力合作,搞好配合,制定更多、更实惠的专项措施,不断扩大残疾人保障和服务覆盖面,让广大残疾人充分享受到“两个体系”建设带来的幸福生活。

  3、加大宣传力度,注重鼓励引导。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新经验、新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深入民心。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建立稳定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来,在全镇形成尊重、关爱、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全县残疾人康复示范镇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格局,确保组织管理、经费设施、服务内容、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全面达标,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

  二、主要任务

  根据创建工作目标和标准,全面分解落实目标任务,重点推进残疾人康复社会化进程。充分发挥镇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居)卫生室“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康复”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功能,设立康复服务指导站,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积极开展残疾筛查、诊断,掌握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为辖区内残疾人建立康复需求和服务档案,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动态反映需求变化。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医学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做好康复知识普及和转介服务工作。

  三、实施步骤

  按照县残联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培训阶段(4月20日-22日)。一是建立组织,镇、村分别建立创建活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具体工作人员到位。二是召开动员会议,贯彻县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创建工作。三是组织业务培训,举办创建工作业务培训班。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4月22日-5月20日)。一是镇建立康复服务指导站,村(居)委会建立社区康复室。康复站(室)牌子、制度、工作职责、服务内容、组织网络、器材使用知识等各项规章制度上墙。二是开展入户调查,村级调查登记由村(社区)康复协调员和村医具体负责,调查到每一个残疾人家庭,筛查出不少于总数60%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移交给镇残联和镇康复站。三是开展康复服务,在开展入户调查登记的基础上,由镇康复服务指导站康复医师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制定康复训练方案,依据入户调查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在搞好康复服务的同时,健全规范化的台账资料。四是落实长效措施,制定切合实际的康复服务计划。

  第三阶段:建档立卡(5月20日-6月x日)。将在开展创建残疾人康复示范镇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和各种台账,按照档案规范化的要求,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6月x日-12日)。创建工作结束后,由镇残联牵头组织人员按照县创建标准要求进行复查,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成果,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镇成立创建工作小组,由镇残联、卫生院牵头负责,各村(居)、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任务分解到村(居),责任落实到人。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板报、公示栏、广播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康复服务和健康知识,调动广大残疾人的参与热情,形成浓烈的舆论氛围,确保上级验收小组随机抽查的残疾人满意率达100%。

  3、加强督查。镇残联、社区康复指导站成立创建工作督查组,按照《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评估标准》,认真开展创建工作阶段性督查,及时查漏补缺,严格考核,确保验收通过。

  4、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社区康复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调查摸底、建档立卡、人员培训、组织宣传、协调实施、康复站建设和康复协调员补助。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定位,全面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确保困境儿童得到生活救助保障。

  坚持社会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全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强部门联动与协作配合,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四、主要工作

  (一)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

  1、明确两类机构功能定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的,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具体职责见附件1)。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各地要采取工作试点、业务培训、定点帮扶、结对互学等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2、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要对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已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完成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具体机构承担相关工作,要加快筹备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县级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可就近委托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并签订委托协议。

  3、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加大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力度,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向市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已经将孤儿转出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市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拓展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积极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

  (二)加强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村(居)配备1名“儿童主任”,由村(居)委会委员、村级民政事务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大学生村官等有固定劳动报酬的基层工作人员中,选取1名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且愿意长期从事儿童工作的女性担任,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依托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跟踪抽查制度,对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和表扬,并纳入有关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范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作出调整。

  2、提升基层儿童工作水平。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分级培训体系。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督导员;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内容要突出儿童督导员职责(见附件2)、儿童主任职责(见附件3),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经培训合格方可开展工作。要从培训资金、培训对象、培训层级、培训地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培训工作支持力度。

  3、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提升基层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平台,以学校、家庭、村(社区)为支点,构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的基层儿童服务模式。在学校放假期间,要充分发挥“儿童之家”等服务平台的作用,组织公益性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活动。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委会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核实等方式对辖区儿童开展排查,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或者履职不到位、失学辍学、残疾患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每次排查必须100%走访,走访排查情况要记录到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巡查,重点巡查核实村(居)委会每季度走访排查情况、重点对象定期随访情况、村(居)儿童主任履职情况、儿童之家作用发挥情况、系统数据时效性情况等。

  (三)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1、大力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通过政府委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培育和发展一批儿童服务类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成立孵化平台,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积极培育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关爱保护服务水平,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要在场地提供、水电优惠、食宿保障、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电话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条件。

  2、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细化并做好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服务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做好资金保障,按照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重点购买走访核查、热线运行、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督导检查等关爱服务。要加大政府购买具备心理健康辅导能力的社会组织力度,有针对性地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人格健康成长等专业性关爱服务,促进身心健康。引导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优先聘请村(居)儿童主任协助开展上述工作,并适当帮助解决交通、通信等必要费用开支。

  3、积极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动员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深入贫困地区、深入贫困服务对象中,开展关爱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救助帮扶,引导企业督促员工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四)加强部门协作。

  市级已建立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也要相应地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

  1、完善救助保护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推动建立闭环运行的救助保护机制,建立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对强制报告主体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推动建立以评估帮扶为重点的个案会商机制,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并向困境儿童延伸,合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无人监护或监护情况较差、辍学等问题。司法行政部门要依法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共青团组织要会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通12355未成年人保护专线,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处置”个案帮扶模式,联动相关部门提供线上线下服务。

  2、保障儿童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孤儿等特困儿童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统筹孤儿保障、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加强对不同类型儿童生活兜底保障需求的研究,分类施保、分类施策,实施更有针对性、更适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强化相关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将中央、省提高的孤儿基本生活资金用于冲抵地方财政支出,对于截留、套取、冒领、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推动落实家庭主体监护责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妇联组织要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将倡导家庭文明、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纳入家庭教育工作内容,引导家长特别是新生代父母依法履责。公安部门要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失职父母的批评教育、训诫、处罚力度,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犯罪行为。民政部门要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超过1年仍无法查明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责任6个月以上的,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

  4、强化学校教育保障措施。各地教育部门要强化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心理教育等工作措施,为儿童福利机构内的儿童就近入学提供支持。做好对重点群体的常态监控,因地、因家、因人精准施策。加强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培训。指导流入地政府全面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认真执行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简化入学流程,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提供便利,从源头减少留守儿童现象。

  5、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关爱,在学校安装视频设备,设立亲情电话。卫健部门要强化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建立由省级定点医院牵头,各级定点医院共同参与的儿童血液病诊疗服务网络,实行定点集中救治管理,实施肿瘤患儿化疗、手术、放疗等多学科协作诊疗,构建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络。卫健部门要会同民政、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残联组织要积极维护残疾儿童权益,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提高康复、教育保障水平。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纳入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明确建设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民政部门要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帮助深度贫困地区解决特殊困难和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经费保障,在现行民生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资金保障措施,明确支出范围,强化绩效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儿童工作的支持力度,将“贫困发生率”和财政困难系数作为重要因素,向贫困地区倾斜并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三)严格督查落实。妇儿工委办公室要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儿童发展纲要要求。民政部门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动态跟踪机制,了解工作进度,总结推广经验,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评估重要内容强化落实。

  (四)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宣传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救助保障政策,引导社会大众自觉履行法定责任、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报道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汨罗市委和市残联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贫困户中去,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民生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市残联学习贯彻“两学一做”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通过市残联党员干部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营造扶贫帮困、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扶贫帮困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各股室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乡村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1)成立“市残联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卢雄飞任组长,李威为副组长,其他党组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许建任办公室主任。

  (2)帮困工作的职责,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主动协助村扶贫帮困工作,引导贫困户依托各牵头单位帮扶自主创业,支持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主创业致富能力,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三、工作措施

  (一)扶贫帮困机制

  在市残联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市残联班子成员﹑村支两委班子、党员干部多措并举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帮一”和“多帮一”结对工作,采取市残联联系村、残联帮扶队员和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片﹑机关党员干部联系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帮扶的形式,深入贫困村、困难户认真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制定长期有效的脱困措施和帮扶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残疾人﹑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家庭,由村支两委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2)机关党员干部联系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帮扶。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访制度。残联党组班子成员、各股长每个月至少定期走访一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结对村、家庭及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扶贫帮困措施,并及时向市扶贫办汇报情况,村委两委班子成员、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市残联扶贫领导工作小组的重要议程,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村、困难户、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联系帮扶工作要始终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发展意识,要依托旅游发展,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种植,帮助村支两委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委会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机关党员干部和村支两委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一是增强综合素质。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鼓励自主创业,机关党员干部和村支两委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机关党员干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村支两委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扶贫帮困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长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众得实惠”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村组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残联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机关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落实扶贫帮困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真抓实干,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一是要针对联系帮扶对象,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竞争力;同时要主动积极协调多方面提供就业机会,及时为贫困对象提供就业信息;二是要建立贫困对象档案,及时动态掌握贫困对象人数及相关情况;三是要发挥职能优势,协助扶贫帮困工作组,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对贫困对象进行文化教育和技术辅导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广大共青团员为贫困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工作上的帮助;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扶贫帮困工作的宣传报道,努力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范围,扩大扶贫帮困工作的影响面,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弱势群体。

  (三)真抓实干,讲求实效

  扶贫帮困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市残联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工作中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针对自己联系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从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入手,真正使扶贫帮困工作取得实效。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决定结合“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活动和“我为群众当义工”活动,在中心城区和市直单位开展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中心城区和市直单位开展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强生存发展信心,增加经济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奔小康生活,助推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帮扶对象

  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所辖各社区党组织在本社区范围内选择5户以上贫困残疾人家庭,作为联点社区的市直单位党组织结对帮扶对象,重点考虑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一户多残、病残交加、重度残疾、零就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

  三、帮扶内容

  激励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惠残政策、送贴心服务、送爱心款物“三送”行动。社区联点单位党组织结对帮扶5户以上贫困残疾人家庭,具体要做到“五个一”,即:1名或多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对结对帮扶对象,党员干部每月电话联系1次以上,每季度上门服务1次以上,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扶持,每年至少解决1个以上具体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帮扶对象。4月底前,社区党组织会同基层残联对辖区内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一次调查摸底,从一户多残、病残交加、重度残疾、零就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中选择确定5户以上家庭作为联点单位党组织结对帮扶对象。

  (二)及时报到对接。5月20日前,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要结合开展“走进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月”,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并填写《岳阳市市直单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5月30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要做好对接工作,分别明确专人负责(名单于4月28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见附件3),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三)制定帮扶计划。5月30日前,机关单位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针对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状况和需求,在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三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帮扶需求清)的基础上制定帮扶计划。帮扶计划应因户制宜,一户一策。对于帮扶难度较大的家庭,可明确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一帮一”,也可实行“多帮一”。

  (四)深入结对帮扶。机关党员干部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具体情况,结合社区内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权益分配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家庭,保障好基本生活;积极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儿童少年或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创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听取残疾人的诉求,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等。

  (五)总结上报情况。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对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计划,认真总结帮扶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市直单位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不仅是当前解决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具体困难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市直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帮助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他们增强自立意识,努力寻找解困出路,尽快脱贫致富。

  (二)强化联系沟通。党员干部要详细了解联系对象的住址、家庭成员、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将本人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告知帮扶对象。党员干部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通过电话、网络、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增进与帮扶对象的感情,做到有事帮把忙、无事拉家常。每次联系帮扶情况及时在《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工作记录表》(附件2)上进行登记。

  (三)切实帮解难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联点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把握好指导、协调、服务的角色定位,要深入了解贫困残疾人家庭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促进形成人道和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贫困残疾人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四)严格考核评价。将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情况纳入“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活动范畴,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党员干部个人评先评优要征求联点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对没有按要求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帮扶没有成效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中心城区和各市直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于5月6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可参照此方案开展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新时期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拓宽我省残疾人就业渠道,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圆满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20xx年,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4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每年120名),帮扶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每年20户)。

  三、实施范围和扶助方式

  (一)实施范围

  全省农村地区。

  (二)扶助方式

  1、安置就业。

  安置处于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其家庭成员优先在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享受与健全职工同等劳资待遇。

  2、创办村级店。

  扶助农村残疾人低保户或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扶贫标准的贫困残疾人(户)创办村级店(扶助对象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项目实施

  (一)省残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各设区市实际情况制定分配计划,商省商务厅同意后下达各地。各设区市残联与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任务计划共同确定本地分配计划并下达项目实施县(市、区)。

  (二)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按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和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向用人单位推荐,并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项目实施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年度任务,协调用人单位,在当地残联推荐的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

  (四)用人单位逐步建立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明确个别岗位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鼓励新开办的乡级店优先安排残疾人。

  (五)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协助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开办村级店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开店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残联应与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做好村级店的.筹办工作,并履行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正式营业后要在店铺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项目标识(附件1)。

  (六)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落实有关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可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奖励,也可以用于扶持残疾人(户)村级店的开办。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所在设区市残联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推荐工作,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协调配合商务主管等部门解决创办村级店的残疾人(户)妥善解决店铺用地、装修、营业证照、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对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和创办村级店的贫困残疾人(户)进行实名制登记、造册。

  (二)项目实施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残联的协调配合,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就业。下达村级店设立方案中要明确扶助贫困残疾人(户)指标,在审批村级店设立时,对贫困残疾人(户)要优先审批。

  (三)项目实施设区市残联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共同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省残联、省商务厅。省残联与省商务厅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四)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在全省广泛宣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为了关爱我县残疾儿童,拟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基础上,面向残疾儿童扩大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总体要求

  向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是各级政府关注民生,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我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全县“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

  二、补贴对象

  全县0-18周岁的持证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及经费筹集

  (一)补贴标准。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儿童,由原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每人每月10元;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持证残疾儿童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二)资金筹集。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儿童提标资金统筹困难群众资金解决;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持证残疾儿童关爱补贴由县本级财政负担。

  (三)足额编制预算。我县各级财政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足额编制预算,确保资金发放。

  四、发放方式

  (一)县残联在为残疾儿童办理残疾证的同时收集办证人员的信息及银行账号,于每个月10日之前报送县民政局;

  (二)已持证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儿童需持有关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证、银行账号信息)向所在地乡镇政府申请“残疾儿童关爱补贴”;

  (三)补助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县民政局按月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补贴对象指定账户。

  五、执行时间

  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机制。县民政局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进程,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经费。县残联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协同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发放公示制度。由申请人所在的村或社区按月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县民政局会同县残联建立“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定期复核机制和不定期复核机制,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形成“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加强“残疾儿童关爱补贴”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三)做好政策解读和新闻宣传。负责“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的民政局、残联、乡镇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全面掌握“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制度内容及相关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有效实施。县民政局、县残联要采用灵活多样形式宣传解读“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残疾人及其家属了解政策内容和基本申领要求。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实施“3115”脱贫计划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金发〔20xx〕3号)精神,为扎实抓好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同步小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3115”脱贫计划,创新扶贫机制,优化扶贫措施,充分发挥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作用,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为实现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从20xx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建立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体系,落实贫困救助与康复、产业发展、措施帮扶、兜底保障等多种扶持措施,实现农村贫困残疾人全覆盖,确保残疾人发展的重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县平均水平,残疾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标得到较大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给予就业扶持。鼓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积极参加就业培训,自主开展就业、创业。从20xx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新就业创业的`持证残疾人从业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贴。

  (二)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救助。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救助政策,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倾斜。除了享受国家普惠政策外,如种养补贴、养老补贴、移民补助等,从2017年开始,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对建档立卡贫困持证残疾人优先评定低保,优先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三)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持证精神残疾人优先给予药费补贴,每年不低于100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

  (四)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对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白内障患者,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实现应术尽术,其筛查和手术费用实行全免。

  (五)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0—10周岁残疾儿童,全部实现免费康复服务。

  (六)开展临时救助。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残疾人积极开展临时救助。

  (七)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确需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实行优先改造,每年不低于10户,每户改造费用补贴1000—3000元。优先免费发放残疾人辅具,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持证残疾人优先免费发放辅具,如轮椅、助听器、厕椅、假肢、矫形器等,每年不少于100件。

  (八)资助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对于新录用或在校的持证残疾大学生,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给予助学补贴,实现全覆盖。

  (九)发放护理补贴。认真摸底筛查重度残疾人底数,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实现发放护理补贴全覆盖。

  (十)代缴新农合和养老保险费用。认真摸排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底数,按相关标准优先为他们代缴养老保险、新农合费用,实现全覆盖。每年至少为120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每人代缴新农合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县残疾人精准扶贫领导组,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残联、扶贫和移民开发局、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委、人社局、教育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具体负责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全面促进残疾人脱贫工作有力开展。

  (二)落实责任。县残联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底数,协调各方资源,支持残疾人脱贫,为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和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发挥作用;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负责提供脱贫大数据;县卫计委为残疾人康复、白内障筛查和手术以及残疾人参合、健康脱贫等方面提供保障;县人社局为残疾人就业、培训、保险提供支持;县教育局为残疾人优先提供教育支撑;县民政局积极做好残疾人享受低保、兜底保障等工作。

  (三)精准数据。20xx年8月底前,由县残联会同县扶贫移民局以及各乡镇残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基础数据进行全面对接、核实、核准,实现数据精准,并登记造册,动态更新,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和数据平台,为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为确保有效开展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根据省政府残工委印发《20xx年贵州省残疾人工作评价办法》(黔残工委发〔20xx〕4号),州委、州政府印发《黔西南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xx〕204号)的要求,结合我州残疾人精准扶贫统计调查结果,经州残联、州扶贫办共同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围绕“脱贫致富、同步小康”两大主题,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按照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社会保障到村到户)的要求,对全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中建档立卡的1.9万贫困残疾人,按照扶贫开发有关政策,分类帮扶、精准施策,逐步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有效增加收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同步奔小康。

  二、实施阶段和任务分配

  从20xx年起,分两个阶段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20xx年至20xx年为全面扶持阶段,计划对建档立卡的1.9万贫困残疾人进行扶持,在项目、资金、人力等方面采取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符合残疾人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创业就业、康复等项目条件的,优先给予项目扶持。20xx至20xx年为全面脱贫阶段,通过第一阶段的扶持,对已达到脱贫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进一步巩固稳定脱贫成果;对未能达到脱贫标准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找准原因,精准施策,重点帮扶,逐个解决,以实现全面脱贫致富、同步奔小康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各县(市)残联、义龙试验区民政和民宗局要加强与当地扶贫部门联系和沟通,及时将调查统计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详细名册提供给扶贫部门。两家共同协商,结合残疾人类别、需求和家庭实情,分类建档立卡,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优先考虑和扶持残疾人精准扶贫户。在《黔西南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xx〕204号)的基础上,多种措施,齐头并进,加大对残疾人精准扶贫户的帮扶力度。

  一是建立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力争在两年内将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制度。

  二是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创业就业增收。依据州人民政府出台的《黔西南州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州府办函〔20xx〕62号),重点实施“残疾人十点百户千人创业就业工程”,即每年创建10个以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扶持100户残疾人家庭创业,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人以上。

  三是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依据《黔西南州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州残联〔20xx〕74号)。优先安排,重点解决行路难问题。

  四是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

  五是教育帮扶。根据州财政局、州残联联合行文《关于规范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州残联〔20xx〕95号)精神,做好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工作。“交通银行——通向明天”资助残疾大学生项目、彩票公益金学前残疾儿童助学项目,解决智力扶贫问题。

  六是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积极与扶贫等部门联合,对建档立卡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创业就业能力,增加经济收入。

  七是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残疾人抢救性康复训练、福康工程、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验配及发放等工作。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增强自信。

  八是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助项目。

  九是出台相关社会保障办法,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乡(镇)、村两级要充分发挥扶贫工作站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切实抓好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定期协商、共同推进本辖区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扶贫部门主要搞好建档立卡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协调,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政策、项目和措施,研究提高识别扶贫对象的准确率,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残联负责建立残疾人精准扶贫数据库,落实农村残疾人数据及具体对象,通过各种项目提供重点帮扶。

  (三)强化指导督查。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加强对建档立卡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作进度季报制度,年终要上报开展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材料,包括工作措施、资金投入凭证、工作总结等,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经验。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活动和“我为群众当义工”活动精神,在联点社区开展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联点金鹗山街道南津港社区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强生存发展信心,增加经济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奔小康生活,助推幸福社区建设。

  二、帮扶对象

  金鹗山街道南津港社区范围内选择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作为党员结对帮扶对象,重点考虑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一户多残、病残交加、重度残疾、零就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

  三、帮扶内容

  激励和引导党员干部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惠残政策、送贴心服务、送爱心款物“三送”行动。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具体要做到“五个一”,即:3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对结对帮扶对象,党员干部每月电话联系1次以上,每季度上门服务1次以上,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扶持,每年至少解决1个以上具体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帮扶对象。对南津港社区提供的1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一次调查摸底,从一户多残、病残交加、重度残疾、零就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中选择确定5户以上家庭作为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对象。

  (二)及时报到对接。5月20日前,结合开展“走进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月”,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并填写《岳阳市市直单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5月28日前报联络员。

  (三)制定帮扶计划。5月30日前,党员干部针对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状况和需求,在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三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帮扶需求清)的基础上制定帮扶计划。帮扶计划应因户制宜,一户一策。对于帮扶难度较大的家庭,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多帮一”。

  (四)深入结对帮扶。党员干部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具体情况,结合社区内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权益分配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家庭,保障好基本生活;积极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儿童少年或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创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听取残疾人的诉求,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等。

  (五)总结上报情况。对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计划,认真总结帮扶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不仅是当前解决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具体困难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帮助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他们增强自立意识,努力寻找解困出路,尽快脱贫致富。

  (二)强化联系沟通。党员干部要详细了解联系对象的住址、家庭成员、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将本人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告知帮扶对象。党员干部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通过电话、网络、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增进与帮扶对象的感情,做到有事帮把忙、无事拉家常。每次联系帮扶情况及时在《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工作记录表》(附件2)上进行登记。

  (三)切实帮解难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联点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把握好指导、协调、服务的角色定位,要深入了解贫困残疾人家庭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促进形成人道和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贫困残疾人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四)强化组织领导。单位成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何移兵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肖德根任副组长,所有党员任成员,谭忠任联络员,具体负责对市直机关工委和社区的联络工作。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根据《XX区2021年城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要求,现制定我区困难残疾人扶持关爱帮扶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困难群众扶弱济困会议和文件精神,通过对困难群众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的动态监测,切实做到帮扶工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全面巩固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帮扶工作成效。

  二、帮扶范围

  《XX区20xx年城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规定的困难残疾人。

  三、帮扶内容

  1、困难残疾人康复保障;

  2、困难残疾人技能培训;

  3、困难残疾人托养服务;

  4、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5、重度精神残疾人住院补助;

  6、重大、慢性病困难残疾人药费帮扶补助;

  四、帮扶标准

  1、视力残疾人适配助视器或视功能康复训练。在二级综合以上医院适配低视力助视器或视功能康复训练予以一次性补助200元。

  2、听力残疾人适配助听器或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1)每年区残联组织一次定点适配机构集中评估,符合成年人和聋儿适配助听器的,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予以适配的',适配助听器费用由区残联与定点适配机构进行结算。每年限额10名。

  (2)0-14岁残疾儿童在二级综合以上医院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的,自费结算部分,每年予以一次性补助2万元(2万元以内实报实销)。每人每年仅限1次,每年限额1-2名。

  3、肢体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或矫治手术。

  (1)在定点适配机构的鉴定下,符合成年人适配假肢的,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予以适配的,适配假肢费用通过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的,予以一次性补助,装配大腿假肢补助3000元;装配小腿假肢补助2000元。

  (2)18岁以上肢体残疾人实施矫治手术后,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的,自费结算部分,按照50%予以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1万元。每年限额1名。

  4、困难精神残疾人康复治疗。

  (1)困难精神残疾人的药费补助,在民生工程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基础上,再给予精神医疗费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

  (2)重度持证精神残疾困难群众需要到XX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其他治疗精神疾病医院住院的,住院一个月补助2000元,住院一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0元(坚持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

  5、重大、慢性病困难残疾人药费帮扶补助。针对XX区2021年困难群众持证残疾人,重(特)大、慢性病残疾困难群众给予医药费帮扶补助,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坚持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

  五、保障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调整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困难残疾人康复救助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确保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执行政策到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梳理费用,确认补助人员、补助费用。

  3、强化工作督查。及时开展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的督查,对底数不清、帮扶不到位、困难残疾人长时间得不到帮扶的,残联党组将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即查即改,严肃整治。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一、任务目标

  20xx年至20xx年,全县乡镇党委帮扶3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具体任务分配为每个乡镇2户,各乡镇可以根据当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增加贫困残疾人扶持户数。

  帮扶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并给予分类施保;帮扶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帮扶家庭全部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

  帮扶家庭成员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生产发展项目,实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贫困线标准。

  二、实施范围

  全县农村地区贫困线以下的残疾人家庭。

  三、实施原则

  扶贫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具体做到四个结合:与惠民服务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党群连心工程相结合,与“学一技联一户解一难”活动相结合,与精细化结对帮扶举措相结合。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县残联会同县委组织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和任务分配计划,有条件的乡镇可适当增加扶持人数。各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调查摸底。县残联组织乡镇残联、村(社区)党组织及残疾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将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残疾人户,按照要求和标准逐人进行登记筛选,确定帮扶对象,以乡镇为单位将拟帮扶对象进行公示。

  (三)审批建档。每个帮扶对象填写《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附件2),向村(社区)党组织申请,经同意后报送乡镇党委签署意见,由乡镇残联报送县残联,由县残联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县残联、各乡镇要建立帮扶对象档案、工作档案和相关名册,认真做好管理工作。

  (四)结对帮扶。各乡镇党委要委派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与确定帮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签订帮扶协议。

  (五)落实帮扶措施

  1、落实生活保障优惠政策。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结合村内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权益分配政策,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对象上。

  2、落实生产扶持措施。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委派1-2名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科技特派员或行业协会中的党员经济能人,帮助贫困残疾人选择至少1个既符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又有一定市场发展前景且有稳定收入的项目,通过提供技术、信息和资金方面的扶持,使帮扶家庭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增收脱贫的目的。

  3、优先选择推荐符合条件的帮扶家庭残疾人或家庭成员进入企业就业。

  4、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5、培养贫困残疾人的党员率先实现脱贫致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各乡镇残联帮助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安排资金给予帮扶对象从事的项目进行资助。

  7、严格按照“户有牌、乡有册、县有帐”“三有”管理要求和“送资金、送项目、送科技、送温暖”“四送”扶持方式,切实做到结对帮扶精细化,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六)总结验收。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工程中摸索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并将其中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于每年10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帮扶贫困残疾人数量、家庭增收情况、投入资金数量以及工程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将根据各乡镇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负责牵头抓总,负有监督指导、检查落实的责任。乡镇党委为直接责任单位。

  (二)建立制度,跟踪管理。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乡镇党委要定期回访帮扶户,了解帮扶对象结对党员的帮扶情况,结合实际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委组织部和残联等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党委要积极宣传在工程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在社会中形成关爱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州残联网站上设有项目专栏,对乡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报道,请各乡镇踊跃投稿。

  (四)搞好摸底,及时上报。各乡镇党委要在近期内尽快摸好底,确定两名以上帮扶对象和帮扶人,并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于3月31日前上交县残联。

  残疾人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系列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省残联决定20xx年,在贫困县启动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计划,培训农村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扶持残疾人从事种养业,进而实现增收脱贫。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年帮扶408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掌握1—2门实用技术,发展与之相对应的生产,实现增收脱贫。

  鉴于本项目为新增任务,如果各县市区残联筛查确定的帮扶对象系列入20xx年度原培训计划的残疾人,则应当调整培训计划,增加相应的培训人数。

  二、主要内容

  (一)帮扶对象

  1、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家庭。

  2、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愿望的残疾人家庭。

  (二)帮扶方式

  帮扶采用实用技术培训+生产扶持+技术指导、生产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由各地残联根据当地实际,结合残疾人培训工作基础等要素综合确定。残疾人今后做什么就培训什么,切忌对同一人同时培训几个项目。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提倡委托当地致富带头人、专业技术员、种养业大户、专业合作社、扶贫基地等,作为结对帮扶人,对残疾人家庭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开展培训,并承担后两阶段的工作任务。

  2、为初步掌握了相应技术、有发展生产愿望、具备发展生产基本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种苗、肥料、农资等生产物质。

  3、为残疾人委托(指定)帮扶人(机构),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卫生防疫管控、经营管理指导、农副产品销售等为期一年的“一条龙”帮扶服务。

  (三)帮扶资金安排与使用

  1、省残联按照平均每个家庭2000元的标准安排帮扶资金,县市区残联可以在此基础上提高帮扶资金标准,但不得摊薄。

  2、县市区残联可以根据项目实际,在不同项目间进行适当调剂,但调剂后用于生产扶持(提供种苗、肥料、农资)的资金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户,最低不得低于1000元/户。

  3、不得以现金方式直接向残疾人家庭发放帮扶资金。

  (四)绩效要求

  1、残疾人家庭满意率达到80%以上。

  2、12月10前完成培训、生产扶持两个环节的工作,并将帮扶对象数据录入中国残联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年度统计台账系统;生产服务、技术指导等服务的时间按委托协议书确定的时间执行。

  三、工作流程

  (一)制定工作方案。县市区残联根据下达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确定帮扶对象。开展帮扶对象筛查、摸底,根据工作方案确定的条件和要求,确定帮扶对象。

  (三)开展结对帮扶。县市区残联根据帮扶对象实际,为其委托(指定)帮扶人,并由残联、帮扶人、帮扶对象签订三方帮扶协议。要为每户残疾人配备残联联络员,建立联络卡。帮扶人要根据帮扶对象实际,通过实用技术培训、现场诊断、座谈等多种方式帮助残疾人家庭成员掌握实用技术、理清经营思路,把握经营管理关键环节,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提供防虫防害、疫情管控、保底销售、产品回购等一系列有利于残疾人家庭增产增收的帮扶措施。

  (四)定期指导回访。县市区残联要安排人员,定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回访残疾人家庭,了解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工作记录和管理台账,及时收集帮扶成果、成效照片。

  (五)开展媒体宣传。市州残联要加强对县市区残联的工作指导,各级残联要适时组织新闻媒体报道残疾人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建设全面小康的典型事例,要帮助残疾人家庭宣传推广有关产品,有效对接本地市场。

  (六)加强管理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值得推广的做法,请及时向上级残联报送。本项目年度总结报告以市州为单位,于12月30日前报省残联教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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