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

时间:2022-12-23 14:52:25 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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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通用6篇)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1

  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经校党支部会议研究,现就20XX年度我校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含在我校交流一年以上教师)。

  二、考核组织实施和考核方式

  1、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考核方式:

  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组内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示。

  三、考核等次和评优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被考核人员总数的15%,在不同岗位人员中产生。

  四、考核条件

  考核结果应公正反映20XX年度工作表现,即: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一)优秀等次应优先考虑以下条件:

  1、满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为满工作量的一半)

  2、教学效果好、工作业绩优;

  3、科研、竞赛成果突出;

  4、积极承担上级和学校各种公益工作;

  (二)有以下情形不予确定为优秀等次:

  1、旷工、旷课;

  2、没有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

  3、不能按时上交工作相关材料;

  4、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乱收费等有关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考核程序

  1、组内考核初评,实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统计结果,请各组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议记录完备,会前签到。

  2)学习本评选办法。

  3)每组确定二名同志,分别承担唱票、监票、统计工作。

  4)个人述职。

  5)各处室、教研组根据20XX年度教职工工作表现在推荐指标内推荐本处室、教研组优秀人员。

  6)各处室、教研组考核初评记录完整,组员对考核初评结果签名确认,并随考核结果一同上报办公室。

  2、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条件和组内初评情况,确定全校教职工考核等次并公示。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2

  为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营造公正、公平、公开评教的良好氛围,以促进学校在新阶段的长足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依据考核原则,考核内容主要分为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考勤情况和获奖情况等四个方面,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考核工作主要在教研组进行,由组长部署和组织实施本组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推荐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名单。

  2、教师填写自评表。

  3、以教研组为单位召开年度述职,组长根据个人述职、集体评议为组员进行评分统计,并根据评分结果和优秀比例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学校年度考核评优候选。

  4、评分标准:

  (1)原则上能顺利完成本年度考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核内容和本职工作的起评分为75分。

  (2)考核等级:考核结果80分(含80分)以上具有“考核优秀”资格(向学校推荐考核优秀人选,原则上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全组都没有80分的,名额归学校统筹再分配);考核结果60分(含60分)至79分的具有“考核合格”资格;考核结果60分以下的为“考核不合格”(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组长要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理由)。

  (3)加分项:

  ①个人荣誉类

  考核年度内获得校级荣誉的加3分、市级荣誉的加5分、省级荣誉的加8分,荣誉得分可以累加(10分封顶)。

  注:个人荣誉主要分为综合类和比赛类。综合类按校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计算。比赛类校级按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计算;市级按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计算;省级按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计算;“五项全能”按原得分乘以2计算。

  ②集体荣誉类

  A、有参加志愿者服务的人员3分

  B、工作得到家长的认可,有锦旗送到学校等3分

  C、参加集体比赛获局级一二奖(含一二名)的3分

  D、积极参加全校性群众集体活动的3分

  E、其他同等情况参照执行。

  (4)扣分项:空堂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一分;教工大会缺勤一次扣3分缺席教研组活动一次扣2分,三天以内(不含偶尔1天)事假一次扣1分、一星期事假扣3分。

  (5)违反以下四条的一票否决为不合格

  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②违反上级收费规定。

  ③受到行政处罚。

  ④触犯法律。

  不合格者在来年不予晋升薪级工资和职称聘任。

  5、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校年度考核优秀名单由办公室进行公示。

  6、公示期满,由办公室上报我校年度考核优秀名单。

  备注:

  1、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过会决定。

  2、有关部门及时向教研组提供相关数据。

  3、本考核方案经教代会通过执行。

  4、实施方案解释权在办公室。

  本方案于20XX年X月x日经学校一届二次教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自通过日起生效。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校级领导及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校级领导和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校长(园长)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新社委[2003]1号)、《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常新委办[20XX]73号)文件精神和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20XX-2022学年度校级领导和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二、关于校级领导考核

  采用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和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新北区教育局组织进行综合考评各单位现任校级领导。

  三、关于中层干部考核

  1.由学校组织中层干部书面述职、全体教师会议开展民主测评。

  2.年度考核表(必须手写),述职报告上交学校存档。

  四、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张红梅

  副组长:姚建法、张丽、高春媛、章丽红

  组员:全体行政、各学科教研组长及年级组长

  五、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编内教职工、区聘用制教师

  六、年度考核优秀、合格嘉奖名额分配

  1.在编在岗编内教师各组名额:(年度考核优秀人数按区下达指标18个进行分配,20XX年新入编教师参评但不确定等次。)

  2.各组聘用制教师优秀推荐名额(年度考核优秀人数按区下达指标15个进行分配。)

  七、教职工考核实施程序:

  1.公布方案。6月27日公布《新桥小学20XX-2022学年校级领导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本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根据局文件规定: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教学人员倾斜。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得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得搞迁就照顾。

  2.个人撰写。6月26-28日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认真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手写,签名处日期为“2022年8月25日”)。

  3.述职测评。6月29日上午10:10,分组述职。

  (1)学科第一责任人带领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完成教师考核表上填写内容的审核工作,并由学科第一责任人负责在审核人栏第二格内签字。

  (2)分组述职,由各学科第一责任人主持,考核组成员规定时间组织考核对象述职(每人3~5分钟),开展民主测评,根据各组名额最终确定优秀候选人。

  (3)教职工在《年度考核登记表》第4页页尾签名处签名确认,6月30日前上交学科第一责任人。

  5.综合评价。7月8日前由考核组长带领成员写出处室主管领导考核意见并签名,考核领导小组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优秀及行政奖励建议名单。

  6.评定等次。7月8日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

  7.结果公示。7月8日~14日,将考核优秀名单及其本年度主要工作业绩,公示一周。

  8.材料送审。9月9日所有考核材料送教育局308会议室审批。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编内教职工,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九、几点说明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学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因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随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同上交,存入个人档案。

  2.事假、病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在新桥实验小学工作未满2年原则上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候选人。

  3.近三年来已取得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嘉奖者原则上不再推荐为候选人。各学科组分配的优秀名额可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和三年周期整体状况,经由学校行政会议商量决定在各学科组中作加减调整。

  4.现任校(园)级领导(现任正、副校(园)长,专职书记)的优秀和合格嘉奖名额直接由教育局按比例确定(不占本校教职工分配名额),其考核等次由教育局考核确定。

  5.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20XX]45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6.20XX年局招考录用的初次就业的在编在岗新聘教师(即参加见习期满考核人员)参加学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考核结果填写“不定等次”。

  7.为方便学校和教师,近几年需参加职称评审或“五级梯队”优秀教师评选的教师,学年度考核表收齐审核签名后,可由学校统一复印这部分教师的学年度考核表,复印后统一保管在学校档案室。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4

  为了客观评价全体工作人员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

  在校全体工作人员(20XX年新进或产假人员,及返聘教师参加考核,但不评等次)。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

  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良之风;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

  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工作中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

  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教科研能力、家校沟通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有改革创新成果。

  绩(30分)

  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标准和比例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比例10-15%。

  (二)良好: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比例45-50%。

  (三)合格(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基本满足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教育教学质量一般。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比例30-35%。

  (四)不合格: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影响,年度考核分60分以下,比例0-5%。

  (五)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评定原则上掌握在本部门人员总数的10%。

  (六)入职三年以内教师,应严格考核;担任班主任的教师优先评优。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并交各学科组长,由学科组长交给学部分管负责人。

  2、学科组考核负责人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交学部分管负责人汇总后交学校办公室,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知会本人。

  七、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在1月10日以前完成。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5

  根据长沙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度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评价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职、奋发向上,为美丽新周南高位发展再添新功。

  二、考核范围

  1、本校在编教职工。

  2、市管领导和局管领导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四、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陈新春王月林吴光益周树明粟峰朱双华

  2、考核工作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3、考核监督小组:校纪委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领导小组会→党委会→候选名单公示→上报

  六、考核等次划分和优秀等次指标: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20%,评优指标63人(51人+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12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10人。

  七、考核优秀等第条件

  1、在岗在编在职教师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两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2、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默默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沟通,师德高尚,充满正能量,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工作满量以上,服从安排,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学校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八、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34+9人):

  第一组:语文组5+1个;第二组:数学组6+1个;

  第三组:外语组5+1个;第四组:物理组3+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1个;

  第七组:地理组2+0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信息、通用技术组1个。

  另,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小科目周南实验编制教师评优指标1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44+10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1+4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0+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五组:教务、教科、招办3个;

  第六组:教育处、团委2个;

  第七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4个;

  另,周南实验编制职员指标2个。

  3、行政干部、外派人员单列指标5个。

  九、受处分及其他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1、受到各类处分的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2、请病(事)假等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校级领导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报市委组织部决定。

  4、编制仍在我校,但担任外单位领导的局管领导,其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决定。

  5、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6、正处在支教期间的支教人员在教研组单线参加考核。2020年9月进疆和二次援疆的教师本年度考核工作由受援单位组织考核。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或拒不参加事业单位培训的,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十、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教职工岗位、工资待遇、职称申报、岗位微调、奖励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等的基本依据。

  根据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社局文件(长人社发[20XX]70号)精神和《长沙市周南中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并结合考核结果发放相关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结合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职工开展奖励。奖励按记功、嘉奖两个种类执行。学校20XX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为63人,其中6人为“记功”,其余“优秀”等次人员为“嘉奖”,另在“合格”等次中综合排名前6的人员为“嘉奖”。校级领导奖励人选和等次的确定由市委组织部决定。编制仍在我校,但担任外单位领导的局管领导的奖励人选和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决定。

  未取得20XX年度事业单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免训人员除外)不得作为记功和嘉奖的奖励对象。

  十一、日程安排:

  17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8-19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20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

  20周以后: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十二、注意事项:

  1、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1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20年9月—20XX年7月)。

  2、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不能涂改。

  3、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4、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5、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6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合工大党发【20XX】173号)、《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17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9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4号)、《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5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和《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宣城校区管理,健全和完善宣城校区人事考核制度,认真总结各单位的工作,科学评价全体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调动各单位及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做好校区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学校出台的相关考核文件要求,结合宣城校区实际,考核工作在宣城校区党委和管委会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宣城校区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为组长的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宣城校区管委会领导和校区党委委员组成,组长:陈鸿海,常务副组长:秦广龙,副组长:叶敏、肖苏,组员:曹成付、霍效忠、陈发祥、卢素改、史成武、张胜贵和郭淸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校区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初步审定,负责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争议、申诉等问题进行处理。

  校区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时间段、类别和考核对象

  (一)考核时间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点考核在宣城校区工作情况。

  (二)考核类别:单位年度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

  (三)考核对象:单位考核的对象是校区管理的二级单位;个人考核的对象是行政隶属为校区的在编人员和所有人事派遣人员,行政隶属为学校相关学院和职能处室的在编人员,均由学校对应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三、单位考核

  (一)考核依据

  学校下发的相关考核文件。

  (二)分类考核

  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的不同,校区将单位分为两类进行考核,具体为:

  1、党政管理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后勤管理办公室、保卫办公室;

  2、教学实体和直属机构:基础部、工程实践教学中心、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校区医院、图书馆、宣城研究院。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各单位要总结本年度单位党建和行政主要工作情况,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提高措施等。

  2、考核测评:

  (1)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在校区述职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十分钟,述职内容分为单位工作和个人工作两部分,由党政负责人中一人作述职,述职后由参会人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测评。

  (2)参会人员为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校区教代会成员。

  (3)校区审定:校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考核意见和各单位完成年度党政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各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学校、校区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审定各二级单位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校区综合两类单位的工作性质共评选出4个优秀单位。

  四、个人考核

  (一)考核内容

  个人考核的内容是全体工作人员全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个人考核的重点在于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应有所侧重,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师德建设、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校区建设和管理方面所作的贡献。其中教师系列岗位人员需考核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公益工作的履职情况,其中优秀等次评定需要着重考核其师德表现、公益工作。

  (二)考核要求

  考核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中个人考核部分的要求标准执行。其中,处级干部考核还要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教师系列考核主要参考《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

  本年度新进人员工作不满一年者,可酌情减免工作量。

  (三)分类要求

  1、处级干部考核:校考的处级干部由学校进行考核,不占单位考核基数;非校考处级领导干部由校区单独组织考核,其中对二级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校区单位考核述职时进行民主测评,考核优秀比例为15%。

  2、教师考核:教师系列(含科研人员)人员,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及实验室人员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165号)和《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等文件要求按教学教研类、教学科研类、科学研究类教师分类确认自己本年度所从事的岗位类别,按《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中所对应的教学、科研、公益工作基本工作量要求逐一进行考核,非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尽量按教学科研岗位申报,确定下来的岗位类别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宜变动(教师分类已于20XX年初确定)。考虑到宣城校区目前实际,研究要求适当放宽,教学要求从严;教学要求没有达到基本要求的教师,原则上年度考核不得为称职,特殊情况则需要个人提交说明材料。辅导员和学生发展教育与指导中心老师原则上按管理人员标准进行考核。

  3、管理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4、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按其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实验课时不少于500学时。

  5、其他教辅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6、人事派遣人员考核:按聘用合同中履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四)双肩挑人员按照主岗考核。

  (五)个人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与评价由其所在党支部或党总支及校区党委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校区统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二)个人进行总结,在编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1);在编非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非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2);人事派遣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

  (三)单位审核工作量。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对个人填写的《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和《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4)进行审核,教学秘书和主任需要签字,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统一审定。减免工作量政策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分管或联系领导参加。

  (五)各二级单位初步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并按照在编人员和人事派遣人员进行分类排序,分别填写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报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XXXXXXXXXXXX@hfut.edu.cn)。

  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组织教师填写《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一式三份,分别交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审定。

  教师分类和工作量减免由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负责人:曹成付);

  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教研业绩由教务办公室负责(负责人:卢素改)

  科研业绩由研究院负责(负责人:王纯贤)。

  (六)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级。

  (七)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上报,并将学校最终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

  六、考核等级和优秀比例

  (一)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二)20XX年新进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优秀比例:在编教职工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5%,人事派遣人员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8%。

  个人优秀比例基数为各类的相应人数。校区考核的处级干部单独作为一个考核群体,其优秀比例也为15%。

  (五)在校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各类新进人员方有资格被评为优秀。

  七、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的人员,作为晋升薪级工资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按不超过相应职务的70%发放。

  (三)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不发放年度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

  (四)对于连续2年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将按学校相关文件实施转岗分流。

  (五)人事派遣人员纳入单位参加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按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关绩效津贴和优秀奖励绩效的发放办法

  (一)教师岗位绩效和超工作量酬金发放计算办法,参考《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其他人员教学工作量酬金按照学校和校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关绩效津贴核算办法

  校区医院人事派遣医护人员夜班费、图书馆人事派遣人员夜班补贴、驾驶员“安全奖”均按照校区相关文件执行,纳入个人年终绩效津贴核算发放。

  (三)优秀单位奖和优秀个人奖

  1、优秀单位奖

  被评为“优秀单位”的,校区均给予单位集体奖励20000元。所在单位确定奖励分配方案,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2、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优秀个人”的,每人奖励1000元,奖励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3、以上奖励经费从宣城校区主任基金列支。

  九、不称职等次

  经查实,个人在本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等次按不称职处理。

  (1)受到刑事处罚者;或受行政记过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或私自找人替岗代岗者。

  (3)廉洁自律出现重大问题;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

  (5)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6)未经批准,拒不参加考核者。

  (7)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七天或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五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

  (8)在考核、职务晋升或其他工作中向单位或学校提供虚假材料或剽窃他人成果造成恶劣影响者。

  (9)未经学校批准,从事校外兼职或校外活动,未将主要精力投入校内本职工作,严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者。

  (10)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为不合格者。

  (11)违反学校综合治理和学校相关规定,经教育不改者。

  (12)严重违反《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2]191号)有关规定者。

  十、关于不同类型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的规定

  (一)退休返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不纳入年度考核。

  (二)20XX年12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参加考核,不纳入单位考核基数;20XX年12月在册,20XX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者,须参加年度考核,纳入单位考核基数。

  (三)本考核年度内,发生教学事故者,其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因工作需要,已履行借调手续,被校外其他单位借调工作或选派到其他单位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工作满6个月的人员,由对方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本人所在单位确定考核等次,对于完成所派工作任务,表现突出者,给予其校内年度考核优秀,纳入考核基数,不占所在单位优秀指标。

  (五)本考核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病假工资,不纳入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征求原单位意见,年底内刚办完校区调动的也可在原单位进行考核;20XX年下半年新晋升职级的人员,主要考核原职级工作情况。

  十一、考核时间安排

  (一)20XX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将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和校区考核的处级领导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材料交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XXXXXXXXX@hfut.edu.cn,工作总结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XX20XX年度工作总结,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个人述职述廉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发xczp@hfut.edu.cn,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XX20XX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

  (二)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校区考核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总结在校区网上公示。

  (三)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组织考核,完成个人考核工作。

  (四)20XX年1月5日前,校区召开二级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述职测评会议,进行民主测评。

  (五)20XX年1月9日前,校区完成对二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工作,并将结果公示、上报。

  十二、考核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各单位在评定年度个人考核等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评定,杜绝“论资排辈”、“轮流坐庄”、“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严肃、不规范的行为;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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