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时间:2024-12-10 09:24:32 诗琳 方案 我要投稿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精选18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障肉品供应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精选18篇)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1

  疫情防控实行常态化管理,为规范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流程,提高应急保供能力,特制定街道应急保供预案。

  一、成立街道物资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街道成立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带领相关社区工作人员成立街道层面的指挥联络组、社区管控组和生活保障组等工作小组,迅速对小区实施有效的封控管理,暂时封闭疑似病例所在居民楼,所在小区实施7日封控管理,并对小区周边道路增设卡口,实施交通管控。

  二、预案实施步骤

  朐阳街道生活保障组组织召开保供工作会议,立即启动“局部封控区域保供应急预案”,明确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明确任务分工

  1.指挥联络组。迅速摸清封控小区人口和住户底数,指导社区建立隔离小区居民保供微信群,在居民保供微信群开展安抚和供应宣传;安排专人对接具体保供应超市,做好超市提供配送套餐选择和线上下单流程的宣传,依托微信群搭建隔离小区的“微市场”;提前做好保供应生活必需品对接,落实好保供物资防疫安全。

  2.生活保障组。进一步做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储备量,做好监测数据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研判,提前预警。要与重点保供应超市做好对接,明确任务和具体联络员。掌握超市员工居家管控具体情况,协助非必要居家管控人员到岗到班。通知辖区其他重点保供应单位,要求进一步做好生活必需品储备和调运工作,确保市场物资供应充足,协助宣传部门向社会发布充足、稳定的.保供应信息,消除市民恐慌心理。

  3.社区管控组,要指导各小区社控卡点,落实好对保供应单位非必需隔离人员予以通行保障,保证保供单位正常运转。要为重点保供应单位运输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指导各交通卡点,尤其是高速公路卡点,要保障运输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

  各组按具体保供应工作任务迅速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向指挥联络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与保供单位对接

  通知保供超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保供超市对封控小区实施生活物资保供工作。重点保供应超市与需要保供应的社区直接对接,超市因需备货。

  保供超市收到保供应任务指令后,立即启动超市保供应预案,组织所属连锁超市有针对性的向保供超市门店调运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物资;主动对接封控小区生活保障小组,提供保供应标准套餐和微信线上下单流程。

  封控小区生活保障小组将超市提供的保供套餐和微信线上下单流程上传小区微信群,并做成展板,在小区宣传展示。

  保供超市按照封控小区定单和线上下单情况组织备货和装车,根据预定时间做好保供物资运送准备工作。

  (三)保供单位运输物资

  交通卡口值班员对保供超市运输车辆检查后(车辆绿色通行证、驾乘人员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予以通行。保供超市车辆抵达小区门口,小区门口防控值守人员查验人员车辆信息后,引导车辆至物资存放区后,超市工作人员卸货。

  朐阳街道生活保供小组组织志愿者清点查验数量种类。由志愿者将物资搬运至物资发放区,装卸和搬运物资全程,双方工作人员“零接触”。超市工作人员在社区值守人员引导下,将车辆移至消杀区,由社区消杀人员对车辆消毒后,撤离现场。

  (四)社区配送物资

  1.非封闭管控居民,志愿者在物资发放区设置“一米线”,发放物资前,通过电话和微信群等方式,通知小区非封闭管控居民按楼号和单位号按户依次前往物资发放区。志愿者组织小区居民有序领取生活必需品物资,资金结算全部采取线上支付。

  2.封闭管控居民,志愿者穿戴隔离防护服,按封闭管控居民实际定购套餐情况运送物资,逐户发放。社区志愿者提前给居民打电话,物资放置居民门口,运送物资志愿者后退至安全距离,利用通讯工具通知住户开门自取,实现配送零接触。

  三、其他事项

  在物资供应过程中,发现需要协调沟通的问题,及时报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确保物资供应顺利完成。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2

  一、目的及原则

  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处置方案,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处理能力,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适用及启动

  适用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及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置机构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店长/当班经理

  组员:食品部经理、客服经理、行政部经理

  2、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研究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情况,制定应急管理措施;现场指挥本单位及时、稳妥地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保障应急物资、设备供应;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

  1、加强重点品种,尤其是高风险食品品种的日常监管;

  2、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相关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对同类不合格批次食品采取暂停销售、召回、封存、退货、销毁等处理;

  3、对顾客反应的`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查验产品检验报告、联系供应商及厂家查明原因;对多位顾客反应的同一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查明原因;

  4、一旦确认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前兆信息时,食品安全应急小组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总公司、工商、卫生等部门征询处理意见。

  五、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果断控制、切断事故危害链。

  1、立即停止可能产生危害食品的销售;

  2、立即将发病人员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迅速报告总公司、当地卫生、工商部门;

  4、确定食品包装开启,顾客的食用时间、保存方式、发病时间、症状等情况;

  5、保留、封存顾客食用的食品及工用具,留待卫生机构检验,查明原因;

  6、查明引发事故的食品品种、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批次、检验报告、销售者等基本信息;

  7、积极配合卫生、工商部门的调查,客观公正地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情况。

  应急处置纪律要求:

  1、各应急人员要听从指挥,行动迅速;

  2、应在5分钟内向总公司品质技术、政府事务、媒体事务、保安、营运等部门作食品安全事故简要报告;

  3、应在2小时间内向工商、卫生等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波及范围、造成伤害及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面临的问题等。

  4、尽大限度地提供物资保障,抢救病人。

  五、后期工作

  1、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

  2、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涉案食品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3、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3

  为及时、有效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给保障,保证百姓民生物资供给,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方式方法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安排部署,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百姓生活物资供给,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1、指定商超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指定3家超市(福联商店、网格信息员汇总百姓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网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网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3、物资配送及发放

  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网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网格内百姓逐家进行配送

  4、商超物资保障

  各指定商超根据各自生活物资储备实际情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馈,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采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及时进行物资采购

  三、组织保障

  1、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给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给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4

  为保证超市正常运营,提高超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

  总指挥:店长

  副指挥:值班课长

  成员:班组长及超市员工

  二、职责:

  1、总指挥职责: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事故人员、安排检查现场、保护留样食品、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副指挥要每天组织人员巡场,监督并检查各区域食品质量,如果发生食品质量事故立刻报告,对区域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事故人员解决善后工作。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方便有关部门调查。

  4、在班组长及员工每天不定时检查食品保持期,对临期及过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实行流通企业主要质量负责人应急管理制度。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总指挥迅速组织将遭遇事故人员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积极救治。

  3、副指挥负责封存事故现场,马上通知防损部迅速调取并保存相关视频资料备查。

  4、在班组长马上联系销售对象,实行食品召回;对召回食品实行就到封存,等待处理结果。

  5、总指挥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6、对可凝食品进行封存,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马上联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报告,对已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进行检查。

  7、积极配合工商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追食品来源追查。

  8、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廷扩散,保护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的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以《龙泉镇新冠肺炎设情防控应急预案》为依据编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龙泉镇敬老院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镇敬老院建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分管民政领导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成立龙泉镇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敬老院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成员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邵江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员:

  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忱枫同志兼任。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成员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一)综合组。由杨兆勇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二)流动人口防控组。由王忱枫牵头,负责交通工具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流动人口防控措施的落实;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医疗防疫组。由赵明春牵头,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四)保障组。由王忱枫、何晨阳、袁兵牵头,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五)宣传组。由黎志敏牵头,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與论引导工作;根据舆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六)社会治安组。由张洋牵头,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监测与预警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点设立:由镇上确定监测点。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測: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①发热(腋下体温>38℃);

  ②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④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二)预警。敬老院发现有来自疫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即发出预警信息。

  四、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卫生院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市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或有关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如不能明确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当及时采集标本按照规定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检测不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其转至市级医院进行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网络直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点收治医院为阆中市人民医院。

  五、疫情的应对办法

  发生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龙泉镇中心卫生院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敬老院的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积极救治病人,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六、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査、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一)应急到位。接到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立即组织各个专业工作组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

  (二)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严格按镇上的规定执行。

  (三)标本的采集与检测。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有关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检测。

  (四)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

  1.健康教育

  (1)制订计划与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題等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的方案并广泛在院内学习,做到每个人都知晓。

  (2)抓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根据敬老院各位老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高危人群和易感人群,广泛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技术培训

  对所有成员和消毒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诊断救治能力、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七、事件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一)事件的确认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学观察病例由阆中市医疗救治和病例诊断专家组确认,必要时请省卫生健康委专家组会诊。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须报告省卫生健康委,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会诊认定。最终确认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复核工作由省疾控中心承担,最终复核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承担。

  (二)事件的终止

  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0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市卫健委报省卫健委,再报请市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三)事件的评估

  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严格按镇上的要求执行。

  2.应急处理队伍。建立并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专业处置队伍,队伍由流行病、传染病、检验、消杀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

  (2)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二)后勤保障

  1.物资设备供应。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備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2.通讯信息保障。加强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报告、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

  3.经费车辆保障。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车辆保养,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6

  为进一步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小区封闭期间居民群众基本的生活物资需求,特制定我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封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小区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小区封闭期间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小区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畅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区物资供应主渠道的畅通,统筹协调选取具有完善配送体系、供货渠道通畅且有较为充足生活物资储备的商超企业:“庆客隆超市、步森百货超市、友谊超市”,要求三大超市按照就近原则向封闭社区提供可售物品清单。

  (二)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全区所有小区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要求社区网格员将“三大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单上传至居民微信群中,要求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至定点超市。

  (三)保障居民所需、明确配送流程。各社区在汇总居民所需物资情况后,要立即对接定点超市落实所需物品数量及具体配送点,“三大超市”负责打包、分装、配送。

  社区网格员要按照本小区规模合理确定物资存放点,设置醒目的物资存放点标识标牌。超市接单后将商品打包,贴好地址、金额及付款码后,配送至小区指定地点。由社区网格员提前统一收取物资费用,在商超配送物资时与商超配送人员一并结清。

  各网格员要主动与辖区内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上报定点超市,代为付款并做好台账,疫情解封后统一结算。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保供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特成立扎赉诺尔区封闭小区居民必需品保供小组,主要负责物资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各部门、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和处置保供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保供工作综合协调,组织超市积极做好物资调配,确保超市物资储备充足,配送顺畅;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保供企业各类物资检验检测,确保各类蔬菜、食品保质保量。同时加强价格监测,确保价格平稳;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保供工作情况开展宣传,及时通报因现场管理、工作需要临时调整的方案、公告、通知等需广大居民知晓的信息;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封闭小区居民生活必需物资的保供工作,明确专人对接超市,引导居民购买所需物资,将居民所需物资配送分发到居民手中;各商超企业负责保证超市物资充足,确保配送顺畅,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流程。要严格人员管理,坚持做到五有三加强,在物资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7

  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升级全域管控的紧急通告》要求,我镇超市、药店从即日起实行关门营业,为保障疫情期间群众基本的生活需求,经镇防疫指挥部研究确定,全镇实行村(居)干部代买、社区辖区单位(门栋)专人采买的'方式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村(居)报计划

  1.各村(居)每三天一次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的采买,茅穗里社区辖区内凡有住宿小区的单位专人采买,各保供负责人凭单位开具的采买人证明准予购物。

  2.各村(居)安排专人先一天与各保供负责人对接,把第二天要采买的`需求统计上报给各负责人。

  二、保供点备货

  保供点负责按各村上报需求的生活必需品(米、面、油、纸、蔬菜、水果等)配货并反馈备货情况,以便第二天迅速提货。

  三、规范采购

  各村(居)按镇统规定的采买时间,安排两人(司机一名,点货结账员一名)前往采购,凭双方认可清单限时采买(采买时间安排表)。

  四、纪律要求

  1.保供点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严格搞好物资调配场所一日两次的消毒,严防人员扎堆,创造良好的购物采买环境。

  2.为确保村(居)和超市在采买工作中运行顺畅,请各村(居)严格把控采购时间和采购品种(必须是生活必需品)。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8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市城区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经区防指研究决定,现将永定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物资保供实施方案通告如下。

  一、物资配送“三化”

  (一)产品标准化。主要以配送生活必需品为主(蔬菜、肉类和粮油),根据居民需求,保供企业将蔬菜肉类配搭为二至三种套餐按3日量进行配送。

  (二)配送网格化

  1.定点: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设置若干个物资配送站点(小区、社区、村居和网格站点),14个乡镇按村(居)设置网格,指定各生活物资采购企业,保障渠道畅通。

  2.定向:相对固定保供企业,按照区防指物资保供领导小组的要求,定向为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配送站点提供生活物资配送,14个乡镇按指定渠道采购。

  3.定人:城区10个街道牵头,社区、村(居)具体负责,在各物资配送点组建物资接收工作小组,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3-5名、志愿者若干(酌情而定),负责收集报送住户需求、接收配送物资以及收付款等相关工作;保供企业安排相对固定团队与各物资接收工作小组进行对接,负责生活物资配送;14个乡镇要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3-5名,确定2-3辆物资采购车及专职司机,确保辖区内各村(居)生活必需品的'采购。

  (三)供货信息化

  1.城区住户通过微信或电话向配送站点上报需求→配送站点统计居民需求→上报对应保供企业→保供企业配送生活物资到配送站点→物资接收工作小组人员和志愿者将物资分发到各住户(家门口)。每个配送站点应独立建立“物资配送群”,进行信息沟通协调同时解决相关事宜。

  2.城区住户通过微信、网上平台或电话向保供企业下订单→保供企业接单后配送生活物资到配送站点→物资接收工作小组人员和志愿者将物资分发到各住户(家门口)。

  3.乡镇站点收集辖区采购需求→上报对应保供企业→保供企业配送生活物资到乡镇指定地点→乡镇分发至各村(居)配送站点→配送站点工作人员分发物资。

  二、物资配送“四严格”

  (一)严格标准。特殊时期,因人力、运力紧张,保供企业原则上只能接收生活物资套餐、药品、母婴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订购与配送,其他物资需求暂不接受。

  (二)严格程序。所有物资配送应通过配送站点收货和分发,个人不得直接取货。

  (三)严格时间。无特殊情况,保供企业应做到当天下单,配送到位。

  (四)严格诚信。保供企业须严守诚信,保证生活物资数量和质量,不得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如无质量问题,住户原则上不得拒单退单。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9

  为确保疫情期间富强街道辖区内生活物资保障供应,打通物资配送“最后100米”,特制定《富强街道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供实施方案》如下:

  一、保供企业

  由签订物资保供协议的18家商超,为我街道提供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

  二、配送网格化

  1.由街道统筹协调,各社区(村)按照网格化包保明细表及辖区内超市配送范围进行统计管(封)控区域居住人员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

  2.由各社区(村)负责联系保供企业按需采购或提供标准生活物资保障包,由保供企业安排运输车派送至小区应急投放点,由各社区(村)组建物资接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社区(村)包保委员1名,包保小组长2-3人,志愿者若干(酌情而定),配送车辆到达应急投放点后,各社区(村)组织人员卸车,统筹安排各楼栋包保分配人员按照需求清单配送分发,封控区生活物资由配送工作人员送货上门,封控区以外生活物资由配送人员送至单元门口。(如保供企业配送车辆不足时将启动各社区(村)应急车辆进行接应)

  三、供货信息化

  住户通过微信或电话以楼栋为单位上报需求→物资接收工作小组人员统计居民需求→上报对应保供企业→保供企业配送生活物资到小区应急投放点→物资接收工作小组人员接收→包保干部及志愿者将物资分发到各住户(家门口)。每个配送站点应独立建立“物资配送群”,进行信息沟通、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四、物资配送“四严格”

  (一)严格标准。特殊时期,因人力、运力紧张,保供企业原则上只能接收生活物资套餐和生活必需品的订购与配送,其他物资需求暂不接受。

  (二)严格程序。所有物资配送应通过配送站点收货和分发,个人不得直接取货。

  (三)严格时间。无特殊情况,保供企业应做到按时配送。

  (四)严格诚信。保供企业须严守诚信,保证生活物资数量和质量,住户原则上不得拒单退单。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10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构建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基础条件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全市养老服务政策创新、功能拓展、高质发展,全面完成各项既定工作任务。南京市先后入选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医养结合等3个国家级试点;20xx年,南京市获评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5个优秀地区之一;南京养老服务工作整体水平处于全国全省前列,为“十四五”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制度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在省内城市中,率先出台综合养老法规《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xx〕125号)、《南京市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若干意见(试行)》(宁委发〔20xx〕38号)等多个政策文件,市级部门印发一系列配套文件,全市养老服务支撑政策不断完善。市政府成立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分别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挂帅,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实现养老服务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发展。市级建立服务、运营、建设、人才等养老系列补贴,投入资金稳步增长。

  创新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在全国,率先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系列创新工作:启动市级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建设,探索出发展互助性养老有效路径,注册运营服务点1190个,申请注册志愿者2.86万余人,完成订单3.5万多个,获评全省高质量民政事业发展创新成果;推动“两无偿一优先”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加大运营补贴力度,全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40%以上实现公办民营,社会化养老机构占比达78%;连年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20xx年度评定AAA级及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44家,根据新国标评定三级及以上养老机构46家;率先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由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机构照护标准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已建成床位5701张;探索养老“喘息服务”,由政府补贴为居家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照护服务,使照护家庭得到“喘息”,已服务2000多户。

  为老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问题清单,及时对账销号并长效管理,被民政部评为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全国重大典型。全市20xx年社区居家服务突破1000万人次,机构入住老年人达1.95万人,探索向全市高龄老人每月提供不少于2小时免费照护服务,年发放“尊老金”1.4亿元。建立市、区、街镇、社区四级“银发顾问”体系,近2000名专业“银发顾问”通过“坐诊”“巡诊”,免费提供养老政策咨询、量身定制养老方案等服务。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和养老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制度,市区联动每年对近50%养老从业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逐步补齐,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镇街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达6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1178个,社区居家综合护理中心达40个,农村特困供养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全市养老床位数达6.6万张、养老机构达302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1240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2个,“十三五”期间分别增长18.5%、23.4%、313.3%、500%。建成具备医疗、养老双资质的社区居家综合护理中心124个,不断满足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护理服务需求。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标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创新开展公共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占用整改,并回收3.6万余平方米。

  服务监督管理效能增强。在全国率先成立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实施动态监测、综合监管。建立“凡补必评、凡服务必评、凡评必挂钩”的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过程监管。制定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等级评定、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系列标准。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养老综合改革试点、养老机构安全、养老补贴发放、养老设施调查等,引入第三方对照标准进行逐一评估。

  服务应急能力得到提升。面对20xx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创新落实中央和省联防联控部署要求,实行“四个率先”:率先在省内实施养老机构封闭式管理,率先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刚性需求服务,率先启动养老服务机构复工复产,率先派遣由13名医护人员组成的养老服务队赴武汉参加全国民政史上第一次养老跨省救援,实现在院老年人零感染、零疑似,平稳有序应对疫情。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第一个五年,是南京在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的关键阶段,也是全市养老服务迈向现代化发展的五年。南京养老服务发展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同时也面临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更安全的发展挑战。

  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机遇。一是政策支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十四五”专项规划,为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力政策支撑。二是要素支撑。“十四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将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GDP突破2万亿,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需求支撑。全市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需求快速增长,老年人消费观念不断转变,支付能力逐步提高,养老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四是联动支撑。“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推动区域间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为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流动性资源。

  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挑战。一是服务需求持续扩大。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176.8万人,占18.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7.6万人,占13.70%,相比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2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52个百分点。“十四五”期间,全市常住老年人口规模还将持续增长,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也将进入中高龄,全市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扩大。二是保障标准不高。全市养老普惠服务刚刚起步,目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免费照护服务仅有2个小时,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相比,服务保障经费水平还不够高,难以充分满足老年人实际服务需求。三是服务品质不高。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养老服务管理评价标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举措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尚需破题,养老产品研发制造能力还不够强,高中低档养老差异化服务需求未能得到充分满足。四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养老服务供需区域不平衡的矛盾尚未完全解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普惠均等、方便快捷、智能高效为重要方向,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高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完善养老服务发展布局、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强化服务综合监管,促进消费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统筹养老服务领域“底线民生”“基本民生”“质量民生”,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全市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健康管理、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心理关爱等全链条养老服务。综合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不断优化养老服务管理水准,增强服务柔性,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

  2、坚持保障基本。强化政府兜底保障功能,重点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独、空巢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对基本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和设施建设,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资源引导和调控,提高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水平。

  3、坚持统筹发展。将养老服务列为全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统筹养老事业与产业共同发展,家庭养老、居家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养老与医疗、健康、金融等融合发展。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推动城乡、区域均衡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以实施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抓手,运用改革思维、创新举措,着力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活发展动能,优化发展环境,调整产业结构,补齐养老短板,破解发展瓶颈。

  5、坚持多元参与。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营造开放、公平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家庭共同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备,与“强富美高”新南京及大城市养老服务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引领全国全省。

  ——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逐步建立支持家庭养老政策体系,为家庭承担养老服务功能赋能,不断夯实家庭在全市养老服务中的基础地位。加快发展家门口的养老服务站点,做到资源嵌入、设施嵌入、服务功能嵌入,以社会力量为主体、专业团队为支撑、家庭照护为补充、托养服务及居家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社区养老服务可及性大大提高。不断完善市级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引领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全市养老机构服务更加规范。

  ——养老服务基本保障更加有力。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完善尊老金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抓好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通过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或入住养老机构等方式,加强高龄户籍老年人、特困人员及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服务工作。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升农村地区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能力。

  ——养老服务品质不断提升。支持基层创新,促进各区因地制宜打造区域优质养老服务品牌。大力推进智慧养老发展,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围绕养老服务队伍专业、服务操作标准、服务项目多元、服务产品丰富、服务管理智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力打造老年人颐养环境,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事业产业发展更加协调。发挥市场配置非基本养老服务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推动强化保障和提高收入相结合,提升老年人支付能力,有效激发老年群体消费潜能。不断完善全市养老服务发展的购买服务、财税金融、土地资源、载体建设、人才队伍等宏观政策,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扶持保障措施更加有力,养老产业发展实现突破,全市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

  ——综合监管体系更加完善。“互联网+”监管应用不断深入,民政与消防、食品安全、卫生等专业监管信息联动、共享不断加强,监管、执法、惩治有效联动。行业协会作用持续发挥,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格局逐步建立。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1、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从困难老年人保障、老年人福利、老年人优待等方面,建立市、区两级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实现动态发布管理,逐步丰富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并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

  2、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标准。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适当提高重点养老服务对象的政府购买服务标准,逐步延长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免费照料服务时间,积极衔接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得到有效保障。

  3、探索建立普惠性养老服务制度。深化普惠性养老服务改革,为广大中等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基本养老服务。推动形成城乡普惠性养老服务项目和价格,发挥市场机制形成普惠养老分级服务价格,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差异化服务。

  4、开展老年人需求评估。建立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到2025年,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实现全覆盖。

  (二)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5、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强化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综合监管和政策指导功能,打造全市养老服务资源平台、全市养老培训示范基地、全市养老服务质量智库。完善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加强区域资源优化配置,服务质量监督指导。加快街道(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实现100%覆盖。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效能,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一线下沉。

  6、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全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倡导家属履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和精神关爱等义务,探索建立养老家庭责任落实制度。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目录,充分发挥“银发顾问”服务功能,服务进社区、进家庭,“银发顾问”社区全覆盖。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善补贴、监管等配套政策。采取“政府引导+个人出资+企业让利”方式,推进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对有改造意愿的.失能半失能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应改尽改,引导普通社会老年人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

  7、增强社区养老效能。深入实施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积极促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水平提升。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组织发展的扶持力度,社区助餐点基本实现市域全覆盖,推动护理型居家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养老综合体、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建设,持续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5分钟服务圈”。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推进失能老年人社区帮扶,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超过18%。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逐步提高调度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拓展养老服务市场,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8、增强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加大养老床位建设力度,鼓励基层对设施老旧的养老机构适时升级改造,保持床位和老年人口同步增长,积极促进床位利用率提升。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探索建立轮候机制,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应保尽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链接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促进各类养老服务形态的融合发展,提高运营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养老机构发挥溢出效应,向社区开放,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鼓励发展面向失能、失智老人的专业化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机构服务精细化。

  9、大力发展互助养老。弘扬敬老孝老美德,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协会、企事业单位开展社区互助养老活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自助互助、社会参与的原则,探索农村睦邻点等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发展。将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作为全市互助养老发展重要载体,加快站点建设,扩充志愿力量,丰富服务项目,完善激励措施。

  10、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培育农村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支持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以城带农、以城促农,引导城市养老机构对农村养老机构开展挂钩帮扶,鼓励优质的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拓展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连锁化布点、家庭照护床位等业务。积极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到2025年,全市农村敬老院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占比提高到95%。

  (三)推动养老服务质效提升

  11、推进医养康养深入融合。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制定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纳入我市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定点照护服务机构。提升养老机构康养水平,强化医疗康复功能,逐步提高康复、内设医疗机构比例,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占比达到85%,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签约。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联体范围。全市至少设立1所三级老年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涉农区设立1所以上二级老年医院。推进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发展,加快医护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促进新建或改扩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

  12、着力培育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鼓励市属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开设老年护理专业,促进养老机构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养老专业人才。支持行业协会发布养老护理员市场工资指导价,合理体现养老护理员劳动价值。对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录用有等级的护理员和专技人员,给予奖励性补贴。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褒扬机制,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的评选活动,引导全社会尊重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统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养培训、职业规划、薪酬激励等各个环节。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社工人才开发,力争实现社会工作者与养老机构床位配比达到1∶100。

  13、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深化数字技术在养老领域应用,提升民生服务智能、便捷和高效水平。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在“我的南京”城市智能门户应用;开展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构建基于数据智能的智慧养老知识图谱,建设以居家社区服务为重点的信息支撑系统。积极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手机免费培训,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努力消除老年人群“数字鸿沟”。加强信息技术在基本养老服务申请受理、过程管理、资金结算、信息推送、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对养老服务各个环节实施动态监管,实现养老服务全流程闭环管理。推进面向老年人的“互联网+护理”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网上办事流程,逐步实现“主动办”“马上办”“网上办”“移动办”“全程办”。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构试点。以全市养老综合信息平台为依托,不断完善全市养老服务和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完善民政、公安、人社、医保、卫健等涉老部门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养老数据实时、在线可查。

  (四)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加快发展

  14、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发展,发展银发经济。优化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激励引导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养老服务的发展主体,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金融支持、人才培养和就业等方面配套政策。支持本土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协力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适应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十四五”期间,力争培育省级养老服务示范发展基地1个,省级养老服务龙头企业5家。

  15、鼓励社会资本探索多种养老服务经营模式。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推动新兴养老服务业态发展,支持“物业+养老服务”发展,支持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改造成为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服务”+老年人用品产品、+金融、+教育、+文化、+旅游等服务,开发老年特色生活用品、服务用品。探索建设养老产业园,重点研发适老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型机器人和无障碍科技产品。“十四五”期间,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吸纳新增就业力争超过5000人。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繁荣与发展。

  (五)持续增强养老服务监管

  16、深化养老服务标准建设。积极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国家行业标准起草工作,推动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导则》落地实施。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研发及申报省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大力推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安全管理、质量提升,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

  17、提升养老服务综合效能。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质量考核和绩效评价制度,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信誉等事项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的依据。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接,归集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用分制度、“黑名单”制度。对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全面判断和评估,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限制享受政府补贴资金、税费减免等,限制参加政府采购,对严重失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有关人员,依法加大惩治力度。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水平。

  四、重点计划工程

  (一)养老应急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应急管理工作,健全组织机构、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应急场所、应急制度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提高应对传染病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新建或者提档升级一批具备“三区两通道”等应急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其中市级建成1—2家,各区至少建成1家。推动养老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防灭火及自救逃生、防疫救灾物资和设施设备,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定期举办应急演练。

  (二)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提升计划。持续完善全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网点建设,服务站点社区覆盖率超过90%,积极提高志愿者、服务对象注册数量,大力发动团体志愿者,持续丰富服务项目,增强志愿活动活跃度。完善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志愿者褒扬机制,健全线上+线下、通用+专业、理论+实践等志愿者培训机制,宣扬优秀志愿者事迹。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进社区、进高校、进机关、进企业宣讲,不断提高知晓率、参与度。持续优化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信息平台,提高平台适老化水平。

  (三)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十百千万”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给予奖励,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培养国家和省级养老服务领域技术能手10名左右;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培养领军型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100名左右;健全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全市护理员队伍新增3000人以上;推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完善用工制度,积极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市区联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培训30000人次左右。

  (四)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设施政府投入力度,完成市颐养中心建设,新增养老机构床位3000张以上,打造全国示范性综合养老基地。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推进公共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区、街(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载体:每个区依托现有区虚拟养老院等资源建成1个区级养老服务设施;每个街道依托AAA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1个街道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至少建设1个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1个老年中心厨房;每个社区至少建有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少建有1个社区银发助餐点,其中面积较大的社区建有多个老年人服务站点。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把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转化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备时代特色、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发展之路。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养老设施保障、养老服务监管等方面的政策创新,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市、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研究部署养老服务领域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指导、推动养老服务各项任务指标落地。完善街道(镇)、社区(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继续将养老服务纳入区级高质量发展考核。对养老服务成效明显的区,给予资金、项目等倾斜。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统计分类标准,加强统计监测工作。

  (三)完善要素保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水平,逐步增加养老服务投入。将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完善对基本养老服务补需方与补供方相结合的财力补贴机制,带动社会有效投资,扶持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由民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各类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地。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养老服务资金及时拨付、安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有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发展养老服务作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弘扬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作用,积极宣传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对养老服务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凝聚共识合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养老服务、关心养老事业、支持养老工作的良好氛围。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31号)及7月23日全国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当前促进生猪生产保障菜篮子市场肉品供应等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各县(区、开发区)要落实属地政府责任,按照高质量、高水平、规模化、生态化发展方向,推进畜牧业提质增量发展,加大要素资源投入,加快释放潜在产能,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做好产销对接和冻猪肉储备及投放,做到疫情防控和肉品供应两手抓、疫情防控和产业健康发展两促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

  二、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标准化生产体系

  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的要求,加快推进规模猪场转型升级,继续创建一批高质量的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大型养猪场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中型养猪场逐步普及智能化环境控制、自动化饲喂、机械化清粪等设施设备,实现提档升级;小型养殖场、家庭农场强化防疫、粪污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或引入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推进种养有机结合。支持畜牧大县规模养猪场(户)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养猪场生产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支持生猪养殖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

  三、科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切实落实生产猪产业发展用地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环保部、农业部印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科学规划生猪产业布局,杜绝盲目禁养限养,不搞“一刀切”,不随意扩大禁养区划定范围。对超范围划定禁养区、随意扩大禁养限养范围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坚决整改,重新调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辖区新建生猪大型养殖基地或种猪繁育基地,特别是涉及重大项目的,所在地政府提早介入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用地及水电路等问题,优先审批生产设施用地;对新建、扩建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优先从各类项目中安排资金支持。服务好大型生猪龙头企业,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加快释放潜在产能。(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

  四、抓好其他肉类替代品生产,确保市场供应

  加快家禽、肉牛羊等产业发展,重点抓好种源供应,指导做好肉鸡肉鸭等“短平快”替代肉品生产,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增加市场“菜篮子”供应,平抑物价。对生猪养殖场转型其他种类畜禽养殖的,加强防疫管理和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指导工作,防范动物疫病及养殖污染,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市场保供干预准备

  加强生猪生产动态监测及市场价格信息预警,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多渠道宣传解读各级政府扶持政策,增强生猪养殖业主信心,引导养殖场(户)增养补栏,主动恢复生产。完善生猪活体(冻猪肉)储备补偿机制,加强生猪(冻猪肉)收储、轮换、动用的监督管理,完善生猪及其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强化市场形势研判,根据需要启动猪肉收储和动用市场储备保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六、加快完善产业链条,强化产销对接和冷链体系建设

  落实生猪调运政策,加强生猪及其产品产销对接,保障符合条件的种猪和商品仔猪正常流通,支持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厂“点对点”调运生猪,提高自身供应保障水平。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实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模式,大力推动猪肉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由热鲜肉向冰鲜肉转变,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引导、鼓励养殖、屠宰龙头企业通过自建、联建、订单、协议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生产、加工、销售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繁养育、产加销一体化。推进生猪主销地屠宰加工企业与养殖企业强强联合,通过参股、重组等方式组建产销一体化公司,以需定产、以销定产,努力实现产销平衡。引导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线,提高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猪肉产品品牌。加强冷链物流基础建设,完善城乡冷链物流网络,鼓励屠宰加工企业、肉品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共同建设或完善自有冷链仓储配送体系,不断提升全市冷链物流配送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七、加大对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渠道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多渠道广泛宣传落实自治区关于提高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金额比例的新政策,引导养殖场(户)积极参保,扩大保险覆盖面,积极协调解决养殖场(户)在投保和赔付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增强养殖场(户)应对非洲猪瘟的风险抵抗能力。积极引导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加大对生猪产业担保融资力度,不断创新增信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分散风险,提振复产信心。对养猪场保种、引种、增养补栏及贷款利息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支持能繁母猪繁育,确保生猪产能和市场供应,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制定。

  各级财政加大现有渠道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规模养殖场挖掘生猪产能潜力、保护种猪生产能力、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市级财政重点支持生猪国家核心育种场、自治区级原种场、市级父母代扩繁场和大型生猪规模场;各县区要统筹整合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充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等,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县区也要尽快出台生猪生产扶持政策,有效补充产能,保障供给。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1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稳定生猪生产保障肉类市场供应的意见》(桂政发〔20xx〕39号)和《桂林市实施菜篮子工程保障肉品供应方案》文件要求,为稳定我区生猪生产,保障肉类供应,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疫情防控和生产保供同步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抓好生猪促生产、保发展,确保市场肉品充足供应,“菜篮子”肉价相对平稳,肉类质量安全有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菜篮子”首长负责制。各乡(办)要切实履行辖区内生猪生产及肉类市场供给的主体责任,稳定并提高生猪生产,确保猪肉供应,并列入考核内容。要统筹谋划好各项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加大要素资源投入,加快释放潜在产能,推进养猪业提质增量发展,做到疫情防控和肉品供应两手抓、疫情防控和产业健康发展两促进。

  (二)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转变生猪生产方式,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导向,深入推进环境友好的生猪生态养殖。推广节水、干清粪、“微生物+”等生态养殖工艺,提升生猪生产、环境控制、动物防疫、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环节标准化改造。多渠道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改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建设完善车辆洗消中心、人员与物品洗消间、防疫隔离带、实验室检测仪器、高温加压消毒设备等,推广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装备,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鼓励和引导标准化规模猪场在加强生物安全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增养补栏,对购买引进种猪要给予财政支持,稳定提升生猪核心产能。

  (三)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根据桂林市政府划定的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科学规划生猪产业布局,杜绝盲目禁养限养,不搞“一刀切”,不随意扩大禁养区划定范围。对禁养区划定前已有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场户进行关停搬迁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并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非禁养区要大力发展标准化养殖,推进种养结合和农牧结合。要按照国家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生猪产业用地政策,将生猪种业、规模化生猪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屠宰加工等生猪产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规模,满足生猪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

  (四)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径,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实施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粪便全量收集利用、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扶持养殖场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建设粪便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支持在田间林地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扩大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范围,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五)科学完善产业链条。按照“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原则,大力推动猪肉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由热鲜肉向冰鲜肉转变,促进猪肉冷链产业发展。引导、鼓励养殖、屠宰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机制,推进繁养育、产加销一体化。鼓励屠宰企业向主产区转移,建设冷库等设施,配备冷藏车,引导主销区建设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构建生猪主产区和主销区的有效对接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高终端产品的配送能力。鼓励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与养殖企业强强联合,以需定产、以销定产,形成养殖与屠宰相匹配、屠宰与消费相适应的产业布局。

  (六)发展替代肉类产品生产。统筹畜禽养殖发展,支持发展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效率高、替代性强的家禽生产。鼓励支持家禽生产企业扩大生产,同时完善市场舆情管理,引导家禽养殖企业及时调整养殖规模,防止禽肉产业大起大落。鼓励生猪养殖场在加强防疫管理和养殖废弃物处理的前提下,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转型其他品种畜禽养殖。加大扶持力度,保障禽肉和牛羊肉等畜产品供给,优化肉类结构,多渠道满足市场消费。

  (七)加强生猪养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对复核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养殖企业,金融机构应积极予以信贷支持,进一步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不盲目停贷、限贷、断贷。要积极配合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全面落实生猪产业政策性保险各项工作,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生猪养殖场受保率。探索建立规模养殖场联合担保贷款机制,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方式,为生猪产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切实解决生猪养殖融资难问题。扩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覆盖面,适当提高保额,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畜禽养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办)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稳定生猪生产工作,深刻认识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和社会问题来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切实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二)强化信息引导、宣传和技术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定点监测和市场价格调度,加强信息推送和服务,多渠道宣传解读利好预期,准确解读国家在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鼓励生猪养殖场增养补栏。积极引导好舆论,针对消费者的疑虑和关切,及时答疑解惑,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要密切关注相关舆情动态,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和恶意炒作行为,避免恐慌情绪扩散,防止不法商家囤积居奇,坐地涨价。要通过举办培训、实地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养殖场户解决生产和防疫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特别加大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防疫能力。

  (三)统筹整合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规模生猪养殖场挖掘产能潜力,保护种猪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生物安全水平。

  (四)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要优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立免疫档案台账、开展疫情调查、协助产地检疫、实施防疫消毒等工作,保障辖区无动物疫情发生。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13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结合当前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的内容和要求,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内外并举、重点突出、部门联动、点面结合”的办法,抓好监管重点,特别是为及周边地区直接或间接供应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面构筑保障肉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不出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有三大中心任务,一是对直接或间接为及周边地区供应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我市猪肉及猪肉制品不发生消费安全问题。二是进一步落实肉品品质检验证、章制度,强化对定点屠宰厂(场)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确保县城及市区流通、使用、消费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实现凭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两证两章”上市制度。三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病害猪肉注水肉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率100%。

  三、检查重点

  1、直接或间接为及周边地区供应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2、重点餐饮企业、宾馆饭店及旅游风景区周边餐饮单位;

  3、主要肉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等猪肉集散销售地。

  四、检查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全面宣传发动。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制定、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排查监管重点,制定监管措施。

  2、自查互查阶段。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牵头,要会同公安、农业(畜牧)、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按照制定的检查活动方案,对辖区内的屠宰加工、生产经营和流通消费单位进行全面自查。重点企业要落实专人现场指导、现场督查,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我委将对各县专项检查情况开展督查。

  3、总结阶段。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对本次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对重点企业组织“回头看”。

  五、检查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体系。市经信委成立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经信委副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也要成立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联系人,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市经信委与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市直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与所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承诺。

  在专项检查中,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监管职责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监管到位”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从保民生、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强化对检查活动的统一组织指挥,要组织精兵强将,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队伍,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形成合力。保证专项检查活动达到随查随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效果。

  (三)抓住重要环节,整治有的放矢。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中,要摸清猪肉及其制品的实际情况,对重点企业要采取一企一策,排查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见事早,行动快,有的放矢。

  (四)找准监管抓手,创新监管方式。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把实施肉品品质检验管理,落实猪肉凭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两证两章”上市制度为监管突破口,以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为契机,建立猪肉质量可监视、可追溯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屠宰、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制度的监督管理,形成全过程监管链条。重点企业每日将进沪及周边地区的肉品上报县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旬汇总上报到我委,市直属企业直接上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

  (五)发挥舆论作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肉品安全消费知识,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肉品安全监管活动;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和曝光力度。

  (六)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病害猪肉注水肉等各类违法行为。

  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将本地专项检查的细化方案及总结材料分别于4月25日和11月5日前报我委物资行业管理处。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14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县各类饲养场、牧业小区、畜禽饲养户、各类畜禽屠宰场所、肉品销售市场、冷库、宾馆、饭店、熟食加工网点、畜禽和肉品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顿,对发现出售、经营、加工、贮藏、贩运病害畜禽和病害肉品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严管严罚的长效机制,彻底净化我县的肉品市场,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确保我县牧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时间和步骤

  时间:从20××年12月1日开始到20××年3月10日,利用100天时间,对全县肉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步骤:分为三段时间进行,

  第一阶段(20××年12月1日——12月10日),大体利用10天左右时间,进行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年12月11日——20××年2月10日),利用60天左右时间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第三阶段(20××年2月11日——3月10日),利用30天左右时间,健章建制,巩固发展成果,并建立起肉品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清理整顿的重点部位和内容

  1、对全县境内的各类饲养场、牧业小区、养殖户逐屯逐户地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检查,发现病死畜禽要就地进行焚烧、深埋、消毒,覆盖土深度不能少于1.5米,并教育养户今后发生病死畜禽必须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售病死畜禽,违反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城乡各类没有任何手续和执照的地下肉品黑收购点和黑加工点进行认真排查,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上限处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县境内的各类屠宰场、冷库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严禁屠宰场屠宰各类病死畜禽。已经进入屠宰场的病死畜禽必须就地没收,在检疫员的监督下,按规定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冷库内贮存各类病害肉品,一经发现要就地进行销毁,轻则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罚,严重者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4、对宾馆、饭店、熟肉加工网点进行清理整顿。以上餐饮和加工网点使用的肉品原料,必须是来自符合国家标准的龙头企业和政府确定的定点屠宰场,必须是经过屠宰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否则不允许进入加工和消费环节,违者可予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处罚。

  5、对畜产品流通销售环节进行整顿。凡进入市场销售的畜禽产品,必须是经过屠宰检疫的产品,对进入市场的畜禽产品要严格查物验证,不经屠宰场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发现后要没收销毁。对不服从管理的'摊床可以处以上限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摊位。

  6、对运输肉品的车辆进行整顿。严禁非运肉车辆运输肉品,对非运肉车辆运输病害肉品,要按有关规定没

  收肉品、扣留车辆,违反交通法规的同时对驾驶员予以处罚。

  四、加强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县牧业管理局局长

  县委、县政府督察室主任

  县牧业管理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县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县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魏书友兼任。

  各乡镇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本乡镇、本辖区内的清理整顿工作。

  2、责任分工

  (1)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清理整顿工作。

  (2)县牧业部门负责饲养环节和加工企业、冷库的清理整顿工作。

  (3)县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清理整顿工作。

  (4)县卫生部门负责宾馆、饭店、熟食加工等餐饮部门的清理整顿工作。

  (5)县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肉制品加工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

  (6)县财政部门要对办案经费给予支持。

  (7)县公安部门、交通部门负责对运输环节的清理整顿工作。

  (8)县广电部门要对全县清理整顿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3、活动方式

  采取辖区管理、分段负责与集中整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即各乡镇、各部门分管的区域和环节由乡镇和部门分别进行整顿。对清理整顿黑加工点、清理市场等大型活动,由领导小组组织,各乡镇、各部门抽调专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4、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从即日起要统一确定宣传标语,制作条幅悬挂在主要交通道口上。每乡镇最低五条,广电部门要加大宣传报导力度,形成清理整顿的有力舆论氛围。

  5、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各部门、各乡镇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利用电视、条幅等形式对外公布,鼓励群众提供违法经营窝点信息,对举报人可按罚款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6、大案要案处理。对超出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处理权限的大案要案,可以直接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查处。办公室联系人:*,电话:*

  7、督察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在百日会战期间,要抽出专人对全县整顿情况进行及时督察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每周向督查室报告清理整顿情况,督查室将情况及时向县领导报告。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切实保证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清理整顿工作收到预期效果。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15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肉品质量、保障肉品安全、提升肉品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抓精瞄准安全风险,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专项治理行动,促使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明显提高,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严禁乱组方、大复方、违规添加使用药物及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二)强化养殖活动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养殖场户用药用料的'培训指导力度,督促畜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落实养殖档案和休药期制度。加强养殖环节自配料生产管理,严厉打击跨阶段、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三)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持续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强化疫病监测,切实加强检疫监管,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育肥猪保险和病死畜禽全部无害化处理。

  (四)强化收购运输监管。建立收购贩运经纪人信息备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对跨市调入继续饲养动物的到达报告制度,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流入畜禽屠宰环节。

  (五)强化畜禽屠宰监管。严格执行屠宰检疫规程,认真履行屠宰检疫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禽畜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六)强化肉品生产加工监管。集中整治无证无照肉制品加工点(作坊),依法查处以病死、病害猪肉加工肉制品行为。

  (七)强化肉品经营监管。认真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总局20号令),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严格建立入场畜禽肉销售者档案,销售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未附具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及肉制品上市销售。

  (八)强化对肉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开展打击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在生产加工肉及肉制品过程中,非法使用各类有毒有害添加剂、不执行食品生产安全标准,超标准使用添加剂、在肉及肉制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等危害人体健康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结案率要达到90%以上。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16

  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县肉品市场经营管理,保证肉品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县政府定于20xx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在全县集中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肉源渠道、储存配送、销售经营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和整治,全力做好肉品市场整治工作。

  工作任务和要求

  利用一周时间,迅速开展一次集中彻底的肉品市场整治。整顿范围为全县辖区(包括农村),整顿对象为全部肉品,整顿行为包括全部违反肉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摸清工作底数,开展连续不间断的检查,确保检查到每个屠宰厂(点)、市场和摊位,在时间和空间上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加大执法力度,毫不手软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商务局牵头,公安、监察、工商、质监、畜牧、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采取集中联合执法与各部门独立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对肉品市场的专项整治。

  (一)县商务局要严格落实定点屠宰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二)县卫生局要做好肉品质量的卫生监督和对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等单位肉品进货来源的管理,加强卫生质量管理,严格进货渠道。

  (三)县工商局要把好肉品流通环节关口,重点检查超市、集贸市场、零售摊点的肉品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销售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等现象。

  (四)县畜牧局要重点检查畜禽养殖厂(场)使用饲料中是否含有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检疫是否合法合规,把好检疫关口,同时,要抓好肉品运输集中整治,重点检查运送中的肉品检验、检疫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运输设备及运输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五)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扰民滋事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县质监局要把好食品生产、加工等环节关口,重点检查肉食生产加工企业,进肉渠道是否正规,使用肉品的检验检疫证章是否齐全、有效,熟肉加工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冷库卫生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21日开始,到20xx年4月27日结束(周六、日不休息),4月20日制定整治方案,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相应整治方案,并将每日出动执法人员情况,检查屠宰场店、市场、商户等情况,查处和收缴不合格肉品情况,捣毁违法窝点以及其他情况,务于每天下午4:00前(主管副职签字加盖公章书面)报县商务局(联系人:张云峰联系电话:XX),商务局汇总后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4:30前报政府办520房间。各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展开行动。采取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肉品是人民群众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各级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全力做好肉品市场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动员全社会参与,使专项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各相关部门要设定专门的.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保证举报案件及时处理。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强化舆论监督。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查获的不合格劣质肉品要立即封存,防止流入市场,并要追查其来源和流向。对私宰窝点要坚决捣毁;对市场上的不合格肉品要没收、处理并给予最高限额处罚;对触犯刑律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17

  我局根据《自贡市关于全面实施放心肉工程的通知》(自府发〔2002〕45号文)和《贡井区关于全面实施放心肉工程的意见》(贡府发〔2002〕61号文)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将“放心肉”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我区畜牧业朝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为繁荣地方经济做出贡献,特制定我局“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畜产品供应已从数量型转变为质量型,食肉的安全与卫生已逐渐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染(带)疫问题更是成为直接影响畜产品品质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我国已经加入WTO,畜牧业要与国际惯例接轨,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就更加成为必须加以重视和关注的重大问题。因此,在全区实施“放心肉”工程,切实提高和改善畜产品卫生安全质量,不仅能够保障全区人民吃肉安全,还将为促进我区畜产品外销,繁荣和发展地方经济做出贡献。

  二、建设内容

  畜牧部门要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和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确保上市肉品无规定疫病。从二00二年八月十六日起,在筱溪农贸市场开始启动“放心肉”工程,九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凡上市销售(含调运、外销)的动物产品必须经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的产品。

  (1)上市猪肉产品受检率达100%;

  (2)切实搞好全区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全区上市的猪肉产品是没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病的合格产品;

  (3)畜牧部门要认真抓好“自贡市放心肉准入”专用印章的管理、发放和使用。凡确定的每个“放心肉”示范市场,都要挂牌和公告实施“放心肉”工程的主要内容、做法,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实行动物防疫监督首问责任制和先行责任赔偿与追偿制度。

  (4)畜牧部门要配合工商、经贸、质监等部门切实搞好市场准入制、销售点信誉凭证制、赔偿制,认真履行职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综合措施

  (一)组织措施

  为了保证全区“放心肉”工程的顺利实施,区农林农机水利局成立“放心肉”工程领导小组,由区农林农机水利宋家德局长任组长,区畜牧站站长董仲书任副组长,区各镇兽防站站长、区检疫站站长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区农林农机水利局成立“放心肉”工程技术组,具体负责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管理制度的落实。区“放心肉”工程技术小组由区畜牧站站长董仲书同志任组长,各镇畜牧站站长、区饲料工业办、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有关技术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动物防疫监督所。

  (二)技术措施

  “放心肉”工程技术上涉及动物防疫的免疫、检疫、消毒、监测、监督等方面,具体措施是:

  1、完善动物免疫制度,提高免疫质量。增强牲畜免疫力,减少和防止疫病发生是“放心肉”工程最重要的措施。全区要坚持牲畜社会化防疫制度,完善管理办法,落实防疫经费,努力提高和保证牲畜免疫密度及质量。

  全区要继续按照《自贡市动物防疫实施细则》规定,坚持猪瘟和W病的强制免疫、免疫证和耳标管理制度,上圈生猪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8%以上,同时坚持农村圈舍春秋两次集中消毒与平时农户自已消毒结合的办法搞好圈舍消毒工作。

  2、加强检疫管理,做到“定点屠宰,到点检疫,有宰必检”。

  检疫是发现疫病、消灭疫源、防止疫病传播的重要措施,具有保障畜禽安全和产品质量,维护人体健康的`重要意义。全区要加强检疫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其实际操作技能,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产地检疫要严格实行检疫申报制度,使离开饲养地(以镇为单位)的动物检疫达100%。

  屠宰检疫要严格实行“定点屠宰,到点检疫,有宰必检”。全区动物防疫监督要加强屠宰点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严格“两证一章”管理。各屠宰点必须设置动物检疫工作室,配备快速检疫诊断等检疫设备设施,规范行为,同时加大肉品持证率达100%。

  实施精、深加工动物产品包装加封检疫标志制度,切实加强动物检疫管理。

  3、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时掌握防疫状况。

  监测是发现疫情,消除隐患和反应动物防疫状况的重要措施,也是科学制定防疫计划和对策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定期普查与重点监测相结合的动物疫情监测制度,强化“一般疫情月报,重大疫情急报”的疫情报告制度。

  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对危害严重的动物疫病开展实验室监测工作,凡不执行监测任务的动物饲养场、加工厂将停止或注销核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停止出具动物及其产品合格证明。近期监测的重点疫病:猪瘟、口蹄疫、伪狂犬病、结核、布氏杆菌病等。

  4、搞好圈舍 、场所消毒,努力净化环境。

  消毒是杀灭病原微生物、切断疫病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全区各级要健全消毒管理制度,选择高效、广谱、环保的消毒药物,采用春、秋两季专业统一消毒与农户自行消毒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生猪圈舍及饲养环境进行消毒;对运载动物及其产品的工具实行装前卸后冲洗、消毒;对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台案等实行上市前消毒;对屠宰场所每天清洗、消毒和定期全面消毒;对冻库等清库消毒;对病死动物及染疫产品强制进行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5、强化监督管理,实行“两证一章”

  实施“放心肉”工程最终目的是保证上市肉品没有疫病,让消费者尽可放心食用。因此,“放心肉”工程实施必须接受群众监督。全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向社会公布动物防疫监督电话,并实行首问责任制。凡入市肉品,一律经准入办公室检查加盖“准入”印章后到摊点,主要任务是检查“两证一章”(即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检疫验讫印章)和确认上市肉品是否来自“放心肉”屠宰点,现场检查有无病害和灌注水,经检查合格后,由执法人员加盖“自贡市放心肉工程准入专用章”,然后由经营人员分送到经营摊点。

  (三)行政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自贡市动物防疫实施细则》是实施“放心肉”工程的法律保障,全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努力在全区推行好一系列的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证》管理制度,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

  实施《动物防疫合格证》管理制度,经营者合格证发放证率达100%。

  实施《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规范动物诊疗秩序。

  实施生猪免疫证和免疫标记制度,切实保证免疫质量,猪瘟免疫率常年保持98%以上。

  实施《兽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防止假劣兽药和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使用。

  实施《自贡市饲料销售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明书》,确保饲料经营环节无假劣和不合格饲料产品销售,保障畜禽安全生产。

  实施异地引种检疫申报管理制度,防止疫病传入。

  四、加强部门配合,加大巡视监督力度。

  畜牧部门在明确自身职责的同时,要加强同其他部门的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区农林农机水利局“放心肉”工程领导小组,一方面要加强对全区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检查的力度,另一方面要抽出人员配合搞好由区“放心肉”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的市场监督检查,对“放心肉”定点屠宰点、示范市场、准入室、经营户等位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两证一章”和“自贡市放心肉工程准入专用章”,从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我区放心肉工程的全面实施做出畜牧部门应有的贡献!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18

  垃圾猪、注水猪、含有瘦肉精等不合格的鲜肉在市场上地广泛流通,以及吃了不合格肉类给身心健康带来的隐患,不得不让市民们谈肉色变。政府的严打严抓,真正让市民放心多少呢?谁都不敢轻心。肉市场的庞大,必然会让众多奸商鱼目混珠,市民们因此也建起了心里防线,这对正规单位将是一个很大的负面影响。

  一、活动目的

  受市场影响,整个市场肉品销售下降。一个市场危机,往往也是给予聪明人提供了一个生机。因此有必要推出此活动,重新建立华商新鲜肉的美名,真正让顾客了解到放心与廉价的综合体,让华商新鲜肉走进千家万户。

  二、 活动内容

  1、全面推出华商店鲜肉的定量出售和“不隔夜”的'信息。

  2、在肉品区,现场播放鲜肉从屠宰到超市的层层把关和专业保管过程的录像。

  三、活动操作

  (一)、前期工作

  1、肉品区的装饰:

  卫生:全面打扫与清洗道具(包括员工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口罩等)

  装饰:a、摆放大瓶的绿色盆景,从视觉上增添清洁与放心感。

  b、冷柜:底板的垫子更换(建议绿色),醒目标出冷柜的温度等。

  2、针对肉联厂的屠宰、检测、保管、运输等一系列环节进行拍摄录制。

  3、吃不合格肉类对人体影响的报道和素材地准备。

  4、有关组别提供新鲜肉平均每天销售量(去年与今天);平时与节假日的大致比例等数据,制定出每日出售量计划。

  (二)、活动推出时操作

  1、通过各种途径传达鲜肉每天定量出售及无隔夜肉类的信息(传单、小区宣传窗、悬挂横幅等)

  2、经定量后未出售完的肉,进行烧毁或埋处理。给各大报社提供这新闻素材及有关照片。

  3、现场播放放心肉的录像。

  4、醒目位置告知顾客不合格肉类地危害。

  5、现场设立意见箱。

  (三)形象口号与承诺。

  1、花小钱买健康。

  2、为您建立真正放心的家园。

  3、向消费者承诺:若发现未检疫的猪、牛、羊肉上市,向举报者当场奖励200元

  4、层层把关 专业保证

  6、吃上真正的放心肉

  7、关心广大居民的身心健康,全面启动放心工程。

  (四)、后期准备:推出“二期宣传”或“三期宣传”,让华商店放心肉在市居中形成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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